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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标准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标准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标准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

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传递交接: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如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在启用账簿前必须与客户沟通,以便设置具体账簿。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户的记账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2)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当记账人员或客户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记账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记账业务负责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本记账单位针对账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时间登记账簿,如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每十五天登记一次,月底结出

余额,与客户核对。其余账簿每月初开始登记上月的记账凭证,每月20日前登记完毕。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0)定期打印。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本记账单位根据需要按账簿的不同做了规定,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月末打印一次,便于与客户出纳核对。其他账簿年终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发现记账错误时,根据账薄错误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画线更正法。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以示注销。划线时,要划去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然后,在红线上方空白处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责。

(2)红字更正法。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或借贷方向错误,或金额记录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法。更

正时,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XX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3)补充登记法。记账以后,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但所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可采用此法。更正时,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这样就补记了少记的数字,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采用此法时,必须在补充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务人员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要求财务人员每半月盘点一次,并与记账人员核对。(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要求财务人员每月与银行核对,以控制错误的发生。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存单,并同账面余额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规定企业每月底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控制财产物资的损失。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些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是提高业务质量、防范代理记账风险的可靠保证。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计法律政策,从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建账前准备工作、质量控制稽核以及学习制度等具体业务的各环节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保证代理记账的质量。

1.业务承接与资料传递控制

(1)代理方与被代理方应签订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被代理方应提供代理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代理方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并向被代理方提交帐簿、报表等资料,告知办理相关委托业务。

(2)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代理方及时整理并归档会计资料。会计事项处理完毕,有关资料及时交回被代理方。

(3)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终止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被代理方,其未了会计事宜应写书面报告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2. 建账前准备工作

(1)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派合适的记账人员,记账人员要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规模与业务量一般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册数也多。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3)根据企业性质及需要,确定账务处理程序。

3.质量控制稽核

(1)工作程序规范化,以防止差错的出现。公司的业务必须由主管负责人委派指定人员跟单,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会计人员的工作不得私自交换。

(2)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责任,层层把关,建立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即记账会计审查客户凭证,主管会计审查记账会计的工作并编制对外会计报告,主管业务负责人复核对外会计报告,将最佳的服务提供给客户。

(3)建立例外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代理记账执业人员应及时对执业中出现的例外事项、异常事项做出积极反应,强化自身的专业判断,而且要及时向公司请示汇报。

(4)主管负责人负责对外承接业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外私自承接业务,以避免公司内部人员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防止其他人员私自承接业务对客户不负责以及不顾事实配合客户处理业务的现象。

(5)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所有会计人员的工资与质量全额挂钩,实行严格考核。(6)建立质量淘汰制度。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客户较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辞退。

(7)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

4.学习制度

(1)会计人员应针对不同对象和在会计实务中所遇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确定其学习内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

(2)应密切联系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会计理论和会计知识的实际运用、现行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与执行等,学以致用。

(3)学习的内容形式方法要有灵活多样性,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新的会计准则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实务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等,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采取集中培训或自学形式。

四、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在约定时间内交还企业。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4.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经理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经理批准。

5.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机内会计数据软盘等备份的会计数据,以及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数据。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

6.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7.对采用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本代理记账公司规定,每月纳税申报后对客户的所有资料用移动硬盘进行备份,并更新最新的资料。对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保管截止日期是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5年。

8.系统开发资料和会计软件系统也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9.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由专人负责。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之间的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按与委托记账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即双方指定人员,在本公司准备的《会计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合同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代理记账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本章会计工作交接之规定执行。

3. 记账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 记账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记账人员交接,由业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6.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楚。

(3)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7. 业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和记账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8.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标准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四、档案管理制度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范本

委托记账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 1. 受托方代理该公司2015年月至年月的会计记账工作。 2.委托方每月将本单位当期发生的原始凭证审核、登记、汇总后,于当月25-30日将原始凭证、汇总表和上期的有关账表交予受托方。 3.受托方接到委托方单据后,复核单据,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税务报表。 4、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报税,报税地为。受托方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并填制税务报表,每月10日前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法人代表同意后,由受托方代理纳税申报。 5、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在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更为符合委托方意愿的帐目。 6、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退换不符合财税要求的原始凭证。 7、委托方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8、受托方对账薄、报表的合规性负责。 二、交接方式 委托方出纳员将本月发生的原始凭证按收入和支出分类登记并汇总,双方复核后签字。 三、服务费用 1、委托方每月300年付,(另ca50.国税服务费460元地税270.每年都有.),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受托方责任造成的纳税延误,记账行为不规范所造成的税税务部门的处罚,由受托 方负责。 2、委托方按规定时间向受托方送交凭证及不能及时的在税务、财务报表加盖印章造成延误 的原始凭证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负责。 3、除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外,该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如委托方连续两个月欠 交服务费,受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负责记账报税等相关事宜。 4、委托方和受托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于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合同到期前一 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定合同。如合同到期双方未续合同且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则视同原合同继续。 委托方:(签字盖章)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根据《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以及客户需求,确定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由专人签订和保管。 (四)《委托代理记账协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之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 确定责任会计; 2. 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3. 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5.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6.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 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委托代理的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承办代理记账业务,超出委托协议约定范围的业务需要代

理时,必须先修订委托协议,才能确定代理关系。 三、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四)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五)代码证注册号、有效期; (六)纳税识别码、地税微机编码、国地税经营期限、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八)预留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附《客户基本信息情况表》。 四、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一)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依据《委托代理记账协议》进行会计原始资料的传递。会计资料的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应填写《原始凭证交接清单》(见附件2),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正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 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精选

四川****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_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_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协议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1),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协助做好委托人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2、记账会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

代理记账服务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572-68 代理记账服务合同模板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代理记账服务合同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 物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 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 2)委托期限:自年月至年月。(记账从年月 开始收费)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代理记账服务收费为每月元整,办理一般纳税 人以后未发票按每月元计,自开具发票当月起按计 (不含税款)。 2)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 账本和报表费元/年,甲方需在乙方提取当月记账原

始单据时支付乙方当月会计服务费。 三、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每月28号至次月5号与甲方电话预约进行会计记账资料的交接。 4、乙方代甲方购买必要的会计记账工具和账务载体(记账凭证、粘贴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账本、报表及凭证封面等),会计用品费用由甲方按照约定承担。 5、乙方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妥善保管甲方的会计资料。 6、乙方如未按约定按时税务申报引起的税务处罚,由乙方承担。 B、甲方责任: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目录 一、前言 (1) 二、代理记账合同 (2) (一)合同内容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4)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5)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6)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7) (一)服务内容 (7)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7)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9)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9)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0) (三)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前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代理记帐业务规范

重庆政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

代理记账合同范本(标准)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济友好协商,就为乙方提供代理记账和纳税申报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单据,资料,代乙方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定期编制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资料,帮助乙方建账建制,帮助出纳员编制银行调节表。 二.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至为甲方为乙方的服务期限(本合同最短签订期限为六个月)。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

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代理财务人员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乙方。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客户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甲方仅对乙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乙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3、按照约定收费标准及时足额的支付费用。 4、对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5、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有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6、无论是甲方上门服务,还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25日-30日前交给甲方。

代理记账合作协议最新版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代理记账合作协议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协议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______元。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六、争论解决方式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代理记账客户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中山市三角镇天盛会计咨询服务部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代理记账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委托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记账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并负责记账 凭证的登帐和编制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2、按月对甲方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进行装订并负责一年以内的保管,装订成册的记 账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于年度的次月20日前移交甲方派专人保管。 3、代理甲方的纳税申报工作,次月15日之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由乙方向税务机 关申报会计报表各纳税申报表,若非甲方责任,乙方超过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而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代理记账业务中,必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税法以及政策的有关规定,保 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代理职责。 5、乙方在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 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资料泄露,否则,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必须指定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专人与乙方进行联系代理记账的日常工作,负 责提供原始凭证:送达,签收、保管会计资料的工作。 2、甲方必须每月于日之前将有关原始凭证交给乙方工作人员,若因甲方拖延交付 原始凭证造成乙方不能按期记账、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影响纳税申报的,由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对提供原始凭证等一切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因 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违反税法、会计法而触犯法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4、甲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交纳有关税费,不可拖延。 5、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般纳税人一定要配备专门出纳人员和仓库保管 员,做好现金、银行日记账和仓库材料、成本账,并对这些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 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特别声明,乙方不参与甲方具体的生产经营,乙方只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按会 计制度规定和税法规定进行记账和纳税申报,对于甲方没有按合同提供真实、完 整、全面的资料而造成的涉税案,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劳务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代理记账费用 元,每年一次性支付账薄代缴工本费元,每月费用于当月五号前支付。 若企业超过支付期限,则按代理记账费的3%每天扣取经济损失费。甲方逾期两个月未支付给乙方代理记账费用,视同违约,甲方须按照每月代理记账费的3倍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六、此委托代理合同不包含甲方办理各行政部门注销相关事项,如有需要注销,双方 另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七、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补偿乙方五个月代理记账费用(基数以此合同签订的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宾川厚源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3)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4)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 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1]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代理记帐的流程 (一)、接票 1、每月的固定时间(具体按合同规定),由客户提供原始单据,会计公司安排人员上门使用“客服单”(记录了取送资料的内容、数量、时间、款项等)“接票单”(即用于记录取回原始单据的金额及数量)或者由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如快递公司)取单。 2、接票有专职的外勤会计负责,可以保证客户原始票据的急时安全有效传递回公司,并清晰准确的交与公司内勤会计; 3、公司为每一个客户建立了专用接票袋/盒,专门用于接送客户的原始票据,确保客户原始票据的安全性。 (二)、做账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采用手工或电脑方式做账。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内部流程给客户做账,电脑做账一般要打印相应的会计资料给客户。代理记帐应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启用账簿时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账簿和凭证要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凭证和账簿不得涂改、销毁、挖补。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注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制作会计凭证主要是用审核原始票据来制作记帐凭证。公司由记帐会计书写凭证由主管会计审核,以确保票证相符。 2、审核原始凭证:为确保客户帐目的合法性和会计制作的准确性,主管会计必须对客户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及审核,原始资料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例如,个体户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材料验收入库时填制的收料单,产品(商品)出库时填制的出库单等。代理记帐不但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还是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为了保证记帐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例如,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其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单位价格金额等栏目应真实完整地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凡属名实不符或项目填列不全的发票,应指导纳税单位加以改正。 (2)原始凭证取得的时效性与合法性。原始凭证入帐的时间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其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凭证的取得也应符合现行财务和税收管理法规的要求。 3、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它是登记帐簿的依据。代制记帐凭证时,应根据纳税单位原始凭证的多寡和简繁情况,按月或旬到户代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按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原始凭证汇总填列。 (1)根据原始凭证简要概括业务内容,填入“摘要”栏内,可有助于登记帐簿和日后查

简单的代理记账合同协议范本

简单的代理记账合同协议范本 在经济高速发展,催生大量小微企业的背景下,代理记账成为企业维持日常运转的刚性需求。那么简单的代理记账协议怎么写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简单的代理记账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代理记账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类别: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促进相互了解,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选择上述第( )种服务、可选项目为:

(三)、账务传递方式:1、甲方每月送达2、乙方上门收取 (四)、合同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上述委托事项的代理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年。 (二)所有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首次代理费及账本费于签定合同时支付,后期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法规定范围内从事财务工作活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原始凭证、银行票证、存货收发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采用甲方送达方式的,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将上月所有涉税资料送达乙方。 3、甲方须按协议书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延期支付代理服务费以及垫付的工本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于三个月后有权处理乙方所保管的甲方资料(属于甲方专有的资料原件在甲方足额支付所有代理费及违约金后乙方应当退回甲

方),本协议同时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5、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相关税务、财务工作,及时提供凭据、配合乙方做好新户报到、税种核定等事宜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公司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为甲方处理正常的会计、税务事宜。 2、乙方作为甲方会计代理人参加税务局的各种会议。 3、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和使用的资料,由乙方代理人员办理资料签收手续,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与甲方办理会计资料移交手续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或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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