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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臵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臵(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

工程建设程序图承办内容(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

程序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需核对原件);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00 米范围现状的1:2000 地形图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1 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4)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份,建设项目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1:1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要害部门周边500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1 份);

(2)1:2000 地形图(原件 1 份,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500 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 份);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份,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1 份,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五)、1:500 现状地形图(2 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由环保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 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km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 9 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

2、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

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

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臵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涉及拆迁安臵的,需附拆迁安臵方案审查意见;

7、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

9、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项目审请报告核准(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报送材料: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

(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由国土资源局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申请办理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其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1 份)

3、征地预办文件(原件1 份)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用地5 公顷、其他区县(市)用地7 公顷以上项目附项目可研(申请)报告批复(原件1 份)

5、涉及征(转)收林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1 份)

7、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原件1 份)

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臵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1 份)

9、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 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及大中型工程1: 2000 蓝图;其它项目报 1:500 蓝图)、拟征地红线图(原件 1 份)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审批由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主办,需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3 份)

2、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份)

3、房地产开发资质(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且事事前约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复印件3 份)

4、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并盖章,证实有无违法、违规的存贷款行为)(复印件3 份)

5、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的审批

由土地利用处主办:

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份)

2、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3 份)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3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含规划红线图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总平面布置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1:1000)(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5、地籍图(原件1 份)

6、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1/1000 )(原件3 份)

集资合作建房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3、房改部门关于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济适用房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 份)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1 份)

(五)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由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表(原件3 份)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3 份)

3、建设项目范围1:500 地形图(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或线型工程可提供

1:2000 或1:10000 地形图,2 份)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3 份)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或压覆矿床证明材料

四、拆迁、安臵

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可据此组织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五、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建筑设计院编制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1 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2、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现状图(1 份);

(3)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及说明(2 份,附电子文档)。

3、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4、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出入境口岸、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1 份,附电子文档)。

6、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2)建设工程涉及河道部分工程设计方案(2 份);

(3)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或研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原件 1 份,限长江、嘉陵江两岸 5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20 区域内修建的建设项目、涉及封盖、改造次级河流及其它自然水域的建设项目,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7、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甲、机场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建设项目最高点坐标及其海拔高度);

乙、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含建设项目室外地坪海拔高度、建构筑物净高度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有线传输设备、高压供电线路及工业高频炉等电磁辐射设备的情况)。

8、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甲、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乙、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1)《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2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3)无线电台(网)设计方案(2 份)。

9、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导)航台、污染源等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

(1)《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2、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3、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

(1)设置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船检证书(复印件各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只需总平面图)。

六、初步设计审批(由发改委实施)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人应先将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说进行完善,直至预审合格。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报送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6、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7、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勘察设计合同。

(二)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结构专业图说除外)。

(三)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初步设计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图,有建筑屋顶或平台绿化的还需提供建筑专业图纸。

(四)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及电气专业图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建筑设计说明;

2、防雷平面图;

3、电气设计说明;

4、结构设计说明;

5、建筑物正立面图;

6、电路总平面图;

7、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备案手续。

(五)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具体为: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依据及说明;

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地面建筑平、立、剖面图;

3、防空地下室建筑平、立、剖面图;

4、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和防护专业设备图;

5、防空地下室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平时和战时布置图(含系统原理图);

6、防空地下室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图;

7、防空地下室主要设备、材料表。

(六)市政部门(xx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图纸。

(七)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涉及交通设施部分的工程的初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收申请材料。

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由建委实施)

附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投资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二)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投资概算表;

(三)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八、施工图设计审批(由建委实施)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市建委审批,然后由市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同时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可到招标办组织办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招投标手续,并向财政交纳相关建设费用。

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后,由规划部门单独审批:

(一)书面申请(原件1 份);

(二)施工图(2 份,附电子文档,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

(三)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1 份);

(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五)年度计划文件(原件 1 份,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

(六)高切坡、深开挖的论证意见(原件1 份,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十、建设单位招投标(由工程招投标办实施)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臵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臵(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 工程建设程序图承办内容(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 程序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流程

化工项目建设程序 化工项目建设程序是指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1.1 化工项目建设具体流程 1.1.1可行性研究(由企业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1.1.2项目选址(企业到规划或建设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1.1.3项目立项或备案(按照项目分类,省或市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 审查通过后,由企业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或备案) 1.1.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1.1.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 1.1.6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 中介服务机构) 1.1.7安全与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 1.1.8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审核决定(卫生部门) 1.1.9安全与评价报告备案(企业到安监部门备案) 1.1.10安全审查(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1.1.11政府批准(安全审查合格后,由安监部门下发批准书) 1.1.12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凭批准书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 照) 1.1.13办理土地使用证(企业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 1.1.14进行初步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1.15初步设计审查(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卫生部门 【职业病防护设计审查意见书】、安监部门【安全设计审查意见书】进行审查) 1.1.16施工图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1.17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1.1.18申领建设施工许可证(企业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程序文件

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这个顺序不是任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建设,必须使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详见图一。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步骤是,先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公司)、地方计划部门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各自的投资安排权限编制,上报国家计委,国

家计委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国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公司)、地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有权对计划的具体内容作适当调整。如果需要对基本建设总规模、内容作重大调整和修改时,要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二、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和限额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情况下是由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或是一个独立的工程所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基建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单纯购置车、船、飞机、勘察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的大中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上、限额以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能力。 按国家现行规定,非工业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限额为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内的为小型项目。 三、基本建设程序的步骤和内容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史上最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臵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臵(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 ●工程建设程序图承办内容(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

技术设计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实用版)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概述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 一、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容。 1.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二、勘察设计阶段 1。勘察过程: 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2。设计过程: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三、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四、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上可能存在着某些差异,但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例,其建设周期包括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六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深度,决定着项目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项目选定阶段,要根据借款申请国所提出的项目清单,进行鉴别选择,一般根据项目性质选择符合世界银行贷款原则,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 项目。被选定的项目经过1?2年的准备,提出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世界银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之后,与申请国贷款银行谈判、签订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准备和试运转等实施阶段,在项目贷款发放完成后一年左右进行项目的总结评价。正是由于其科学、严密的项目周期,保证了世界银行在各国投资保持有较高的成功率。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 1 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二)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工作内容 1.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 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应报送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要求,着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金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国家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简介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 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 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

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第二部分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程序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 ③建设的主要内容; 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 ⑥项目进度安排。 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市(州、地)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市(州、地)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论:①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②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③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④问题与建议。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 一、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紧接着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告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3)建设地点的选择阶段 选择建设地点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三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同时对生产人员生活条件、生产环境等也应全面考虑。 (4)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

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组织施工的依据。一般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在初步设计后加技术设计。 (5)建设准备阶段 其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6)编制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阶段 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安排要与长远规划的要求相适应。保证按期建成。 (7)建设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便进人建设施工阶段。这是项目决策的实施、建成投产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新开工建设的时间,是指项目计划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建设工期从新开工时算起。 (8)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的内容很多,不同类型的项目对生产准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但从总的方面看,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有:招收和培训人员;生产组织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生产物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整理(1)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 概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特点:世界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大同小异,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程序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xx市发改委立项(发改委)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设计)(红线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规划局)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 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一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流程图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 合同文件。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 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 算等。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 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一)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二)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三)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四)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五)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六)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七)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工程项目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前期手续 (一)确定投资项目:(1)写出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签订有关合同。(二)立项:向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立项报告 (三)办理征地手续:(1)需要申请用地的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先向当地住建局提出选址申请,由当地住建局规划科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选址意见书》。(2)建设单位根据《选址意见书》中给规定的规划条件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将规划方案报规划科审定。 (3)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完善后,到规划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四)地质勘测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测,并签订有关合同)。 (五)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并签订有关合同)。 (六)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图纸审查,并签订有关合同)。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2)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规划科提交项目批文、勘测、设计合同、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合格书等资料。(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4)符合要求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监理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理,并签订有关合同)。 (1)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监理资格。(2)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的费用是否进行招投标(3)监理单位应确定项目总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4)监理单位应根据图纸设计、施工现场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5)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理。(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九)施工单位招标(1)施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资格。(2)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3)施工单位应按招投标的项目管理班子全套人员,全部到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1、确定招标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2、委托招标代理:(1)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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