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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职资助政策资助对象

新中职资助政策资助对象
新中职资助政策资助对象

新中职资助政策资助对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范围调整如下:

1、一年级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年级国家助学金人数=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一年级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含县镇不含县城)学生+一年级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备注:“县城”指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即城关镇

一年级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一年级在校生数“减”一年级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减”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数)×15%

2、二年级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年级国家助学金人数=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公办学校免学费政策

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公办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在校城市学生数“减”城市涉农专业学生)×10%

4、民办学校免学费政策

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一二年级城市涉农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一二年级在校城市学生数“减”一二年级城市涉农专业学生)×10%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2020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以下简称中职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不断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一、职责任务分工 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一)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分级指导管理。 (二)教育财务部门 应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和完善资助政策、制定本地区落实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的有关管理制度;编制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做好中职资助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完善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导督促所辖学校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信息,负责审核本地区国家资助和地方政府资助的信息;组织开展督查调研、业务培训、资助宣传、资助育人、信访投诉受理等工作。 (四)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

应做好中职学籍系统、资助系统运维、安全和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工作。 (五)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落实中职资助政策的主体,应制定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及时、准确维护中职学籍系统在校生学籍信息和毕业生信息;及时在资助系统中录入和审核各类资助信息;负责学生资助宣传、资助育人、资助培训、信访投诉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资助范围 (一)国家资助 由中央统一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二)地方政府资助 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三)学校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安排经费设立的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项目。 (四)社会资助

中职资助工作总结

中职资助工作总结 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小、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解读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政策体系内容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 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 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 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 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 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 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区中等职 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我省皖北3市7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 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 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免学费的对象是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的25%确定,原则上应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免学费资助标准1600元。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职生征文《资助政策伴我成长》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11服装(2)班苏妹琼 仰望蔚蓝的天空,呼吸着校园里的清新的空气,聆听着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吸取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像小孩吸到甜蜜的母液那般的满足。 此时,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能在这里读书,写字,并且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一起畅想未来,我应该感谢谁呢?难道是上天对我的照顾?不!能让我有了学习的机会的,使我的目标不再遥远的,应该是?职校学生助学证策?,政策中规定在受教育的同时,可享受国家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金,正是有了这一政策,我现在才能安心的坐在教室里读书;正是有了这一政策,才改变我的价值观,知道了生活并不是没有希望,知道了这个社会充满了爱;正是有了这一政策,我才有了追逐梦想的机会,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且带着一份坚持的关爱一直走下去。 我出生在农村,是喝着村里那口井的水长大的,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小女孩,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家里有爸爸、妈妈、哥哥、妹妹和我。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我十岁那年,家庭遭遇不幸,妈妈狠心地抛下我们离家出走了,悄然消失,至今杳无音信,生死未卜;而全家的重担一下子全压到了爸爸身上。以前妈妈在家时,爸爸只需在地里干活,家务不用担心,而此时,爸爸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几天的工夫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而我们兄妹三人开始学会做家务,学会照顾自己,日子还能勉强过下去。可是,过不

了多久,爸爸在外出打工时,不幸发生车祸,他的右手断了,对于经济本来就不富裕的这个家来说,简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爸爸可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呀,我们兄妹三人可怎么办呢?妹妹年纪尚小,她伤心的哭了几天,而哥哥读中专还未毕业,工作还没着落,而我初中还没毕业,难道就要外出打工了?看着爸爸脸上不断冒出疼痛的冷汗,我们四个人抱头痛哭;由于找不到肇事司机,我们只能四处借钱帮爸爸治病,爸爸需要动手术,需要在他的右手安装钢板进行固定,当做完手术之后,他在也不能干体力活了。哥哥还在四处找工作,妹妹读初中也需要不少的钱,这样家里就没有多余的钱给我读书了。当时,我还有一个月就初中毕业了,没办法只好辍学在家了,每天到医院照看爸爸,回到家又忙着做家务,我想我这辈子也许就这样走下去了。我经常独自仰望天空,凝视着闪烁的星星,心想:人要像星星那样就好了,因为他们无忧无虑,也没有悲伤忧愁........ 又到开学了,我看看同伴陆陆续续拿着行李出远门了,我好羡慕她们,能上高中,以后还能圆大学梦,而我呢?哎,眼泪忍不住掉下来,爸爸看着我,难过的说:?苦命的女儿呀,爸对不起你,我再也没有能力培养你了,书咱就不念了吧??我是很想读书;可是看到家庭的遭遇,想到爸爸确实供不起我读书,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委屈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爸爸说:?我听您的话,不继续升学也能长大,长大后,我无论干什么都能养活您的。? 倒在挫折的岸边,苦难的岸边,四周是无边的黑暗,没有灯火,没有星星,甚至没有人的气息,生活正在不紧不慢地过下去.......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 1 —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a.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b.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 2 —

中职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精神,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 每年3月底以前,各市(州)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将辖区内所属具有资格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上报省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

(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在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只能向一个部门申请资助。综合高中班分流到中等职业教育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可从分流之日起申请资助。 第三章资助标准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第四章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在县(含县级市、农业区)所属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直接认定。 2、在城市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中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3、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中等职业教育: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顶岗实习为补充。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

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5、资助比例不低于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0%。(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一学期发放一次。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

中职资助政策规定与要求

中职资助政策规定与要求 中职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资助和提取不少于事业收入5%资金用于校内资助。 一、关于资助范围与资助对象的确定 1、资助范围。资助范围是经各级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学历教育的公、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等。各校应以规范校名上报,一校多名的括号内注明。五年制高职学生,其前2年视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第3年可向学校申请其他形式资助,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合作双方都应具有按规定审批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并按“1+1+1”或“1+2”模式举办,其招收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校申请和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得重复统计、申报和漏发。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不属于中职学校范畴,不纳入资助范围。 2、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毕业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学生才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二、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发放管理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资助对象要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户籍证明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班级审核、班主任签字,校内公示内学校法人签字盖章。 2、及时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银行卡形式及时发放,每年1500元,每学期750元。发现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等都与国家规定不符,必须纠正。要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动态管理。各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发放变动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予以反映。 3、国家助学金的用途。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学校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国家助学金。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 三、我县发放资助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正2008年11月25日,我县共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达9089人,发放国家助学金资金已达6909300元,享受校内资助学生1343人,发放校内资助资金已达359490元。以后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中职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该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使老百姓真正享受这项民生给他们带来的实惠。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中等职业教育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政策;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中职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就读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对象及标准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是: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具体包括两类:第Ⅰ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第Ⅱ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涉农专业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涉农专业证明,统一办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1)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中职资助2020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职资助2020工作总结Summary of subsidy work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in 2020

中职资助2020工作总结 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小、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

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020年整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doc

**********学校 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3﹞18号)要求,我校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具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3年6月21日-2013年9月18日 二、宣传内容: 1、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就读中职学校的重大意义; 2、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3、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作法和创新经验; 4、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以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针 采取"两时三点,一线贯通"的宣传方针。即"两时"为把握招生前及毕业前两个关键的宣传政策时间,及时宣传政策的利好,消除因经济困难问题而导致放弃学业的现象;"三点"指的是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三个重要场所,即家庭、学校、社会,要求资助政策的宣传要深入的各学生家庭,以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消除家长的疑虑,让学生有信心、有勇气、有理想地去学习。"一线贯通",即指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学

校办学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场所、各种平台,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家长和学生的内心,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方式 1.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及平面广告宣传。 2. 招生时期及毕业前发放宣传单或纪念册。 3. 招生专干深入各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4 在招生及开学关键时期设立现场咨询台及咨询热线。 3.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4. 不定期通过学校通信平台致信学生及家长关注资助信息。 5. 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的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6. 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漏补缺。 三、活动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日 1.将中职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学校落实资助政策的做法及获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受助生励志成人成才事迹、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等编印好宣传资料,并送发到各初中及相关媒体。 2.在学校网站更新发布中职生资助政策。 3.在校内更新、完善资助政策的平面宣传。

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芜湖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安师大附中:为切实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由省民生办印发的《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民生办〔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芜湖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芜湖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由省民生办印发的《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民生办〔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确保每一位考入和已就读我市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终止学业;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助学金,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020最新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以下简称中职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不断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一、职责任务分工 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一)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分级指导管理。 (二)教育财务部门 应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和完善资助政策、制定本地区落实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的有关管理制度;编制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做好中职资助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完善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导督促所辖学校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信息,负责审核本地区国家资助和地方政府资助的信息;组织开展督查调研、业务培训、资助宣传、资助育人、信访投诉受理等工作。 (四)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 应做好中职学籍系统、资助系统运维、安全和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工作。 (五)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落实中职资助政策的主体,应制定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及时、准确维护中职学籍系统在校生学籍信息和毕业生信息;及时在资助系统中录入和审核各类资助信息;负责学生资助宣传、资助育人、资助培训、信访投诉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资助范围

最新中职资助年度工作总结

中职资助年度工作总结 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小、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办公条件 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中心领导积极呼吁争取办公场所,得到局领导大力支持,于11月中旬办公场所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获得政府批示的五万余元经费,购置了办公桌椅,部分电脑、打、复印机等,初步解决了因办公设备严重短缺造成的工作极为不便等问题。因没有预算,今年尚未核拨任何办公经费,造成了单位运转极为困难,这一点也得到教体局的鼎力相助。 五、加强监管、规范落实,认真完成各类资助管理业务

中职生资助政策

中职生资助政策 作为一名中职生,本应该很支持中职生资助政策,因为它不乏好处。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该不该对中职生采用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政策在资助很多学生,解决他们的学业问题,中国注视教育,培养人才,但是重视哪些人的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不是还是一个模糊的方针。我个人认为不该对中职生进行资助,为什么要资助中职生,中职生有什么好资助的?我觉得那简直就是浪费,中职生不是残疾人,大多家庭都有能力承担孩子的学费。的确,我们不能否认,国家的确重视中职生职业的教育。但是重视可以有很多种例如提供中职生就业道路,现代企业都需要高科技人才,中职生就业就是一个很难的道路。国家根本不必以钱来衡量中职生的重要性。 中国并不是很发达,没有国外的经济基础,想要迅速的发展成经济大国就必须有经济实力。如果把中职生资助的那一笔钱留下来,可以做很多事情,现在奥运会要在首都举行,把钱用来改造道路,美化环境,让国外的人对中国留下好的印象,这对以后中国的发展决对是好的帮助,加快国内外流通与交流,这样不比把不该花的钱花在中职生身上来得更加的好吗?对于中职生来说:不如把我推荐给好的单位找一份好的工作,国家资助的钱是一笔小数目对一个人来说,但是如果我有一份好的工作我就可以挣比这些钱还要多的钱,这样也可以推动国家的发展,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再说,我前面说过中国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可是现在也许将来会成为人才的人正在为了自己学费的问题而烦恼甚至放弃学业,这造成的遗憾是无法弥补的。把资助中职生的钱多多资助他们不是也很好吗?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北京大学的有位学生家庭很穷,很不容易家里揍足钱给他当报名费,同时国

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户籍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二)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镇特别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优先资助享受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附上相关材料。 (五)评审发放:

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

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 (2018年2月修订) 一、佛山市扶贫助学政策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伙食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 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满3周岁的幼儿。(以学籍为界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含保教费和伙食费)。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办理机构:直接到就读的幼儿园办理。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 (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资助 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籍为界定) 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户籍为界定) 资助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生活费);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

广东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广东省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关政策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时间 1.免学费资助对象: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非涉农人数的不低于5%确定)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孤寡家庭学生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4)残疾学生。 2.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500元 3.免学费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时间 1.助学金资助对象: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

2)涉农专业学生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人数的不低于10%确定)。 ●低保家庭学生 ●孤寡家庭学生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2.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3.助学金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 1.生活补助对象: 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学生。 2.生活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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