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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设备维修、大型材料的选型调研,并向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推荐;对需要本部招标的项目,负责承办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和技术资料、定标建议的制定和报批,并对使用单位推荐的供应厂商进行审查把关;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专业资质证书等技术资质进行审查把关,并按归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各分管项目的招标业务。

(二)后勤服务公司是工程类及与工程相关的服务类项目归口实施部门,负责承办公司工程、服务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定标建议的制定和报批,并负责牵头组织各单位工程的招标业务。

(三)财经管理部负责对招标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审核监督;对合同预付货款、货款支付、质保金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四)企管审计部负责对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所有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并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经济商务合同进行审查;

(五)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招标项目论证、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效果评价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对不在招标限额内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经部、企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绝不允许一个部门与厂商单一定价。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部

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招标项目履行招标管理、技术初审、合同审查、监督检查及向上级归口部门汇报等职责。

第三章招标范围和权限

第十条招标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建设工程、机电设备、物资材料、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和各类服务项目,以及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等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建设工程类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与技改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与维修和其他各类工程的建设施工;

(二)**设备、物资类招标范围:包括***需用的各类**设备、设备维修、物资等;

(三)办公设备及用品类招标范围:包括各类大型办公用品和集中一次购买批量较多的计算机、打印机、照录相、桌椅、空调机等;

(四)服务类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调试、概预算编审、咨询、评估等各类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招标或由集团公司外委的招标项目范围:

(一)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

(二)机电设备、物资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三)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以上的(含30万元);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公司招标标的,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

(六)集团公司总部发生的,虽低于以上标准,但符合招标条件的。

第十二条由公司组织招标的范围:

(一)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二)未纳入集团公司统一采购范围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的(含20万元);

(三)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审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的;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

第十三条未达到公司规定招标范围的,应采取比质比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形式确定施工队伍、服务对象或进行物资采购。

第十四条在公司规定招标限额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采取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方式:

(一)抢险救灾所需要的临时性工程和物资;

(二)因客观情况变化或突发事故急需的设备、材料、配件等;

(三)技术复杂、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或有其他特殊技术要求和特殊情况的项目;

(四)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取的材料、设备、配件;

(五)招标失败或只有一、二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不能引起有效竞争的;

(六)在同一季度内,已进行过招标的同品种、同规格设备、材料、配件及办公设施等,若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可参照招标结果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七)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八)经集团公司批准,在集团公司内部实施保护的产品、施工或其他服务;

(九)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不能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

(十)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

(十一)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四章前期考察

第十五条招标项目需要考察的,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组建考察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前期考察工作。考察小组对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六条考察小组成员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等组成。

第十七条考察工作要做到突出重点、周密细致、规范严谨。考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得与考察对象私下接触,不得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或收受礼品财物,不得向考察对象表示倾向性意见、作出暗示或承诺,确保考察成果的客观真实性。

第十八条考察小组要对被考察单位的有关资质、设备技术参数、生产能力、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价格、市场信誉、质量控制体系、财务资产状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掌握,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向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考察报告作为招投标资料与招标活动相关文件一并归档。

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第二十条招标单位(部门)向公司申请招标的同时,应编制技术规格书(含文字版和电子版)。文字版必须有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物资、设备、维修技术规格书应包括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质量标准或制造标准,配套辅机详细的交货范围和交货期等内容;**工程招标技术规格书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工程质量要求、工期等。

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发出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方面的询问,由技术规格书编制单位和审查部门共同负责解答。

第六章招标

第二十三条公司需要招标的项目,各单位必须应在10日内将符合招标的项目向纪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符合国家规定范围、规模和标准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非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对招标时限、事项审批进行适当调整。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要求产品必须具备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行业资格认证,所有合格生产厂家能够在国家权威网站可以查询,且能够直接向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出邀请的;

(三)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四)在集团公司各单位使用过,专业部门或使用单位对其评价较好,备品备件可在集团公司各单位间进行有效互换、调剂、通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五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

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邀请招标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函;项目开标过程必须有3家及3家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

第二十七条委托专业招标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实行招标委托制,一项目一委托,委托书由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审签后,向招标公司正式委托。选取招标公司时,应当从能源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中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需要招标,并由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设备采购类招标项目,由设备计划提报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项目类招标,由***编制招标文件;各服务类招标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办公设备及用品类招标项目,由***编制招标文件;外委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经论证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向投标单位出售或发放标书。

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招标项目单位(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和答疑的,报请后,在开标前,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组织潜在投标

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第三十一条招标项目单位(部门)和项目需求单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项目单位(部门)设有标底的,开标前标底必须保密。

第三十二条招标单位(部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招标单位(部门)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合理时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原则上不得少于20日;如有其它特殊紧急情况,应在招标计划中予以详细说明,并由项目需求单位主管人员签字。

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开标由公司招标单位(部门)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单位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存情况,经确认无异议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

读全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招标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组建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授权组织开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项目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全部投标人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进行综合评审,对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委员会人员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项目使用及建设单位的业务人员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第三十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在开标前三天从公司专业人员抽取;对于特殊招标项目,经招标办公室同意,可以由招标人推荐评委。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九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予以参考,但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对合格候选人进行排名。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参加评标前要签署廉洁承诺书,保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三条招标管理办公室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招标项目需求单位和招标管理委员会审查;审批确认后的中标结果,由招标实施单位(部门)将中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方下达中标通知。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项目需求单位、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在订立合同之前,发现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公

允价格的,应暂停招标结果执行,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对符合招标程序的,要进行价格再谈判;对违反招标规定的,要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未通过招标或未履行比质比价采购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相关业务。

第四十五条纳入集团公司统一招标管理范围内的项目,经集团公司同意,由本部实施招标的项目,必须经集团公司指导、监督下进行招标,开标前须邀请集团公司派员参加。

第四十六条招标活动结束后,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对招标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归档保存。对技术研发类招标资料较少的,可以把技术参数要求、招标邀请函、竞标单位报价单、公司委员会主任签批单等资料一并放入合同中,对工程类及设备维修等招标资料较多的,原始资料由负责部门单独存放,但必须备份一份纸质的存放招标管理办公室。

第八章监督

第四十七条每次招标活动应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招标办公室及有关业务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十八条开标前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

(一)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招标条件是否完备;

(二)有无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和违规变更招标方式的情

况;

(三)有无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会审资料是否完备;

(五)招标公告是否按规定发布,公告期限是否合理;

(六)投标人资格、业绩背景、综合实力及专业性程度等情况审查与考察是否全面、规范。

第四十九条开标时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

(一)有无违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拒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

(二)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方式组织开标;

(三)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

(四)是否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内容进行了唱标。

第五十条评标时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

(一)评委确定、评委资格、评委比例等是否符合规定;

(二)评委是否按规定回避;

(三)评委是否签署廉洁承诺书;

(四)评标工作保密措施是否完备,是否出现泄密的情况;

(五)评标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

(六)否决投标情形是否明确;

(七)评标专家打分是否独立;

(八)评分计算是否有误。

第五十一条定标时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

(一)评标、定标材料是否客观、真实、全面;

(二)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定标,非第一名中标是否出具了详细说明,理由是否充分;

(三)是否存在对中标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或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

第五十二条公司建立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受理招投标主体和企业员工的举报和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查处。

第九章罚则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处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度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向他人透露与评标有关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所收受的财物,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违反规

定情节严重或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在公司范围内公开通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取消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一)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围标或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评标秩序;

(三)贿赂招标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的;

(五)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第五十六条招标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对招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各招标单位(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招标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本规定的,可以向招标管理办公室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也可以向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各类招标项目的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正式下文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山东高速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权属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权属单位含其分、子公司,下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非招标项目采购程序、采购文件、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批准,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对采购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分类、适用范围及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下列类型: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询价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及管理 (一)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鲁高速招〔2011〕3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适用本办法,如不适合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或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成本过高的,可另行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采购。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集团公司直接出资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额度,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其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中心参与监督,审批程序见附件2(招标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流程)。 第三章采购条件 第七条拟采购项目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不能进入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 ^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 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

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 ^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ML01V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制度 (10) 招标采购流程管理 (17)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集团公司成本,保障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的招标项目、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设备、物资、服务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招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 第五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监事会主席、分管领导及风控、财务、采购招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一)批准招标申请; (二)批准招标邀请投标人名单; (三)审查和批准招标文件; (四)审查评标报告并定标; (五)核准有关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采购部,作为招标归口管理及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招标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一)拟订、完善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 (二)向招标领导小组上报招标申请和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三)拟订招标方案,组织并提交招标文件,筹备招标文件审查会议;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二00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4) 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 (5) 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5) 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 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7) 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9) 第三章招标立项 (11) 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 (11) 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 (14) 第四章招标实施 (20) 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 (20)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23) 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25) 第四节发标 (27) 第五节招标答疑 (28) 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 (29) 第七节截标 (31) 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 (33) 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 第十节技术标评标 (36) 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 (39)

第十二节综合评定 (48) 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 (50) 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 (52) 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 (55) 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 (55)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55) 第三节合同的备案 (56) 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 (56) 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 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 (60) 第六章奖惩规定 (63) 第一节基本规定 (63) 第二节奖励细则 (64) 第三节处罚细则 (64) 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 (66) 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 (67) 第七章附则 (68) 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机构与职责5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5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6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7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10第三章招标立项12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12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15第四章招标实施20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20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24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25第四节发标27第五节招标答疑28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29第七节截标 32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33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第十节技术标评标36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39第十二节综合评定48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50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52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55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55第二节合同的签订55第三节合同的备案56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56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59第六章奖惩规定63第一节基本规定63第二节奖励细则63第三节处罚细则64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66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6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招投标管理 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 ,制定本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1. 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 店招等工程。内装饰、LED 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2. 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 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3.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4.

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5. 1. 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6. 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 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机构与职责二、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 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 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 人,由5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 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 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理顺采购流程,实现对采购活动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配套件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废品出售、物流运输等活动。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1.3释义 1.3.1采购:是指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日常办公活动以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生产经营类、日常办公类物资的行为。1.3.2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3.3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条件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标竞争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 2020年4月19日

1.3.4开标: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 1.3.5评标: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6议标: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但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 1.3.7公开招标:是招标人经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1.3.8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1.3.9自主招标: 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自主进行招标及商务谈判。 1.3.10外聘招标:是指公司聘用招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招标。 1.4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要求 3 2020年4月19日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相关招标文件与招标程序的法律风险防,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XX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X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企业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 职责 4.1 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 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 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 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 规定要求 5.1适用范围 项目招标议标 原主原辅材料10万元以上5-10万元 咨询、服务、技术引进、检测、监理、设计5万元以上2-5万元 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3万元以上1-3万元 易耗品的统一采购1万元以上0.5-1万元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

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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