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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晓琳 孤狼

包晓琳 孤狼
包晓琳 孤狼

《最后的微笑》

我来自人海

文/包晓琳【“文学之新Ⅱ”热身赛文章选登】

包晓琳

女,27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职业:文案策划

海选入围作品:

《孤狼》

自我介绍:

我不想说自己曾经有过多么伟大的梦想,只是在某一天,我身为一个心怀不甘的平凡人偷偷地在心里对未来做过一个期许,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更没有多少人能遇见通往它的那条路,我只是一直没有放弃罢了。

参赛宣言:

修辞立其诚。

从内蒙古开往北京的K90次夜车缓缓启动,这趟列车我已数不清自己曾经乘坐过多少次,甚至能清晰地忆起在列车快要进站时,铁道两旁那一排排低矮的红砖房,还有清晨的火车站中人们向着一个方向快速蠕动的身影。在那些为着一个可能连自己也不明确的目的奔忙的身影中,有一个背着双肩包的女孩,显得跟周遭有些格格不入,她的脚步走得迟缓,不停地注视着身边擦肩而过的一张张疲惫、麻木的面孔,那个女孩,就是曾经的我。

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的很多角落,必定有跟我一样的人,他们如人世间一粒尘埃般地存在,出生在一个祖国版图上难觅踪迹的小城,上一所普通得不值一提的大学,找一份自己觉得还过得去的工作,立业,成家,直至老去。而我始终也相信在这些平凡人之中,还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的灵魂深处必定也和我一样藏着一份不甘,以及会被世人嘲笑和奚落的所谓“梦想”。

记得有多少次,在同龄人谈论着××考上了公务员,××做生意赚了大钱的时候默默走开,在看到别人打牌闲逛日复一日地虚度年华的时候,只能摇摇头表示无奈,我明白那不是我想要的,我知道有些人在离开校园之后就选择给自

己的生活画上了无限循环的符号,甘愿过着单调的、周而复始的日子,却把这当做生活的常态心安理得地接受,但我总是觉得,那个人,不该是我。或许是小时候童话书看得多了,我常常会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天真的人,我总是轻易地去相信那些美好的事物,并且固执地认为只要自己相信就总有一天会和它不期而遇。我知道这在别人的眼里是很奇怪的想法,他们把这当成与年龄不符的幼稚,当成不切实际的傻气,可我就是这么一个偏执的人。还记得两年前那段灰色的日子,当我一次次在工作中感到孤立无援、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开始发觉自己的日子过得毫无指望,眼前的未来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局,我似乎将永远走不出这个昏暗、逼仄的写字间,每天都要面对那些毫无生气的面孔,他们对工作不认真,对生活一样敷衍了事,我开始害怕自己的人生就要一直这么过下去,像周围的人一样。那个时候,我遇见了一本杂志,我看到上面活跃着一群有着共同梦想的年轻人,他们对于文学的热爱和坚持打动着我,自己长久以来对于文字的那种热情仿佛一下子就被激发了出来。我开始试着在工作之余写一些小东西出来,并且战战兢兢地发往一个固定的投稿邮箱。在一个别人看来并没有多大意义的下午,我却收到了自己的文章将要被发表的通知,谁都不知道那天下午我的心里有多么激动,我甚至在收到编辑通过终审的留言后偷偷地流下了眼泪。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写了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即使投稿失败了,杂志社的编辑也总是耐心地指出我文章中的缺陷以及还有哪些进步的空间。因为写文章的关系,我还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经常一起讨论文学,互通有无。渐渐地,我发现有一些很奇妙的东西从心底破了土,发了芽,开始长出一些绮丽的枝干来,那些枝干在不由自主地向着一个有光的方向靠近着,如同掉队的士兵听到了集结的号角,尽管那召唤听起来遥远,但就像心里有了指盼,我觉得自己不再孤独了。直到我接到了TN 组委会打来的晋级电话,曾经有过的那些向往仿佛一夜之间离我越来越近了。我不想说自己曾经有过多么伟大的梦想,只是在某一天,我身为一个心怀不甘的平凡人偷偷地在心里对未来作过一个期许,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更没有多少人能遇见通往它的那条道路,我只是一直没有放弃罢了。从人海中走来,但我庆幸没有被生活所吞没。夜深了,从内蒙古开往北京的K90 次列车依旧有节奏地前行着,我知道当明天一早的晨光照在大地上,闯入我视线的还会是那排低矮的红砖房,但在我的心里,却倒映着一片不一样的风景。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孤狼。

【舅、哥、朝鲁】

我出生的地方四季分明得有点过分。夏天风和日丽、绿草依依,冬天暴雪狂风、一片荒芜,春天和秋天短暂得可怜,几乎等不及我描述它们的特征,就一闪而过,像是夏天和冬天商量好了排挤它们似的。

其实这里的冬天跟夏天比起来还要更漫长一些,冬天的长度和气候的恶劣程度仿佛成了我们这个地方的标志,任谁提起,都会说那个地方除了夏天以外,根本不适合人类生存。风沙大也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征,当沙尘暴来袭的时候,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即使是这样,次日,屋子里还会荡一层薄薄的尘土,严重时甚至还能闻到一股土的腥味,有人说,“这里很少刮风,一年只刮两次,一次

刮半年”。当然这是一种戏谑的说法,可从这种玩笑中我却听出了一丝悲凉。

我就出生在这个小城荒芜的冬天,那年冬天出奇的冷,还下了罕见的大雪,寒风像尖刀一样销蚀着人们身上仅存的那点暖意,小孩子都躲在家里,只有大人才会在全副武装之后外出做工。小城的周围围绕着广袤的草原,那一年,漫天的风雪蒙住了牛羊的双眼,有好多牧户出门去寻找那些走失了的家畜,却因为暴风雪迷失了方向冻死在路上,据说他们死去的时候,身上一丝不挂,衣服脱在很远的地方,身体红得发紫。听老人们说,这些人在极度寒冷的时候就会奔跑起来,一直跑到感觉周身滚烫,就开始脱去身上的衣衫,一边脱一边跑,直到累得失去力气睡倒在荒野里,然后就被妖怪一样的白色风雪卷走了灵魂,只剩下成为空壳的身躯。我知道那种风,大人们都叫它“白毛风”,肆虐的大风卷着苍白的飞雪如同老天爷挥舞着凌厉的尖刀,注定所有的生灵都要被他斩成碎片。

长辈们常说“生男孩像舅舅,生女孩像姑姑”。我妈说我长得特别像我舅,但这话几乎无从考证,因为我从没见过我舅,在我出生那一年的冬天,我舅就去世了,根本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即将出生的小外甥。

妈一直没有向我透露舅死去的真正原因,只是含混地说他死在外面,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等我长到足够懂事的年纪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是冻死在外面的,不知因为什么事喝多了酒醉倒在街上,睡了一夜之后,堂堂七尺男儿身便没了一点温度,僵硬得像一具塑像。他们说舅是个十足的酒鬼,整天浑浑噩噩只知道混日子,酗酒已成了家常便饭,所以活该冻死。因为这事儿我还跟那个嘴贱的小子打了一架,我扯破了他的衣服,而他撕破了我的脸。回家后我因为打架继续挨我爸的打,挨完打我偷偷地告诉妈,他们说舅舅的坏话,妈摸了摸我的脸,问我“疼吗?”然后她一个人躲去里屋悄悄地抹着眼泪。

我不知道舅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那些走失的牧民一样赤身裸体,我只知道有一次我在上学路上经过人群的时候,那里也躺着一个同样喝醉酒冻死的人,他穿戴得整整齐齐仰面朝上躺在雪地里,脸上竟然还带着笑,那个笑容显得特别满足,我的脑子里不知为什么就突然冒出了“醉生梦死”这个成语,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他到底因为什么在笑,究竟是那晚喝的酒太香还是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我跨在车座上脚支着地呆看了许久,直到哥叫我“走吧”我才回过神来,待我紧蹬几下车子追上去的时候,他却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冰冷表情看着我说,“这没什么稀罕的,咱们这鬼地方喝了酒冻死的人多着呢!”我当时惊讶地看着他,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他脸上的表情僵硬得就像马路上被压瓷了的雪。

妈生了哥和我两个孩子,我知道我的降生最应该感谢的是国家计生委对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这在我们这个地区十分常见,只要父母一方是蒙古族,便可以生两个孩子,少数民族的孩子在上学的时候还会享受一些优待,特别是考学的时候还可以加点分数。但我小时候不太明白,为什么朝鲁的父母亲都是汉族,他却是个蒙古族,居然还起了一个蒙古名字——朝鲁,好像比我还要名正言顺。我竟然带着这样的疑问跟他们一家三口中唯一的一个蒙古族一起混过了小学、初中直到高中,在高考的前一刻我才恍然大悟,朝鲁的父母当初是做了多么明智的决定,如果没有附加的那10分,朝鲁根本别想考上大学。

我哥比我大四岁,他离开家的时候,我和朝鲁还在上初二,那一年春天开学的时候,哥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去了一个跟外蒙古接壤的城市,他说是投奔一个已经发迹的哥们儿去了,一去就是三年。这期间他给家里寄过信,还托人捎回来好多的皮夹克,有爸的,有妈的,还有我的,我的那件大的根本穿不了,就被妈收起来了,我记得直到我高三那年冬天母亲才从箱子底下把那件皱巴巴的皮夹克取了出来,而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觉得那件衣服不那么时髦了,所以终究还是没穿。

当后来的岁月中,我和朝鲁在那个新的城市里心血来潮想要打扮一下自己的时候,我们买了一模一样的两件皮夹克,我对着镜子照了照,其实这件跟哥哥当年买给我的那件款式也差不多,但是现在,穿皮衣的潮流又流行回来了,人们把这叫“复古”,但这件衣服已经涨到两千多块了,而且质量并没有当年哥买的那件好,可为了耍酷,我跟朝鲁还是狠了狠心花掉了将近一个月的工资。

我打量着镜子里神气的自己跟朝鲁说:“我哥以前也给我买过这么一件衣服,但我一次也没穿过,那时候觉得穿皮衣好土。”

朝鲁检查着皮衣的拉锁漫不经心地回应我说:“酒吧里一个哥们说他见过你哥。”“什么时候?在哪?”我假装略带好奇地问。

“在他出来的那个地方。”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地方,其实我只是明知故问,仿佛只有这样我才感到不那么尴尬和难堪。

哥离开家整整三年,可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却是为了藏身。

妈说哥挣了不该挣的钱,昧良心的,应该去自首。她说这话的时候,我看到她发紫的嘴唇在剧烈地上下颤抖,而那天,其实一点都不冷。

爸扬起头把一大口草原白吞在肚里,然后起身用尽力气踹开了哥房间的门,我躲在自己的房间听着他们激烈地争吵,然后不知是谁打碎了放在房间里的花瓶,我还记得那个花瓶是哥以前最喜欢的一个女孩送给他的,她有一头长长的头发,又黑又亮,我和朝鲁都喜欢叫她的蒙语名字诺敏,因为诺敏在蒙语里是绿色的意思,她的眼神就像像碧玉一样澄澈,没有一点瑕疵。我正在想最后一次见到哥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是在什么时候,一记异常响亮的耳光淬不及防地闯进了我的耳朵,空气骤然静止了三秒钟,之后,我妈那撕心裂肺般地哭声像一个突然爆发的炸弹在整个房间里炸开来,我感到自己的心脏忍不住地发颤,握着笔的手抖得像筛了糠。我用双手紧紧捂住耳朵,把所有的声音隔绝在身体外面,但身体内部的回响却巨大得仿佛快要把我震碎。

那天,哥去自首,后来被法院判了三年,罪名是参与走私。

我在想,人的一生中究竟有几个三年可以浪费,哥已经弄丢了一个三年,又接着丧失了另一个三年,想到这里,我有点难受,就约了朝鲁出去放风,那晚他骑着他爸的大摩托载着我,夏夜的风呼啸着从我耳边穿过,我从来没有像那天那样觉得风那么凉,我被冻得浑身发抖,不自觉就抱紧了朝鲁整个脸贴在他的后背上,他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一愣,如果换了平时我这样跟他开玩笑他一定会极不情愿地扭动着肩膀,呛着风大声对我嚷,“放开,放开,你要死呀!肉麻死了!”可那一天,他却一下都没有动,就像一个盾牌一样挡在我的前面,阻隔着迎面而来的风。

我们俩停在一个烧烤摊上,朝鲁叫了很多羊肉串,还有啤酒,那晚两个人都喝得很醉,我问他还记得诺敏吗?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话音刚落,就看见诺敏从一辆奔驰车上走下来,挽着一个大胡子的胳膊坐在我们对面隔几个位置的桌上,开始大块朵颐新烤出来的羊肉串。她胖得厉害,不仅乌黑的头发染成了红色,就连眼睛也不再明亮,这副形象让我想起了电影里那些包着头巾、身材臃肿的俄罗斯老大妈。我突然感觉一阵恶心,不由自主地骂了一句,“这也太他妈的戏剧化了。”然后就蹲下身去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我感觉朝鲁好像一边帮我拍着背一边在我耳朵边叫唤:“哥们你别吐,白瞎了那些羊肉了,今天可是哥们请客。”我想了一下这孙子说的话也不无道理,就生生地忍住了,这一忍不要紧,居然把眼泪给憋出来了。我就蹲在地上像个神经病一样开始一边笑一边抹眼泪,又不敢站起来怕被对面的女人认出来,又哭又吐让我感觉缺水,一阵一阵地眩晕,整个人都像被掏空了一样。晕晕乎乎中突然感觉到朝鲁不知何时也蹲在我旁边,他好像一边抽烟一边重重地叹着气。我有气无力地说,“哥们你别叹了,你只吐气不呼气一会你不怕憋死啊?”他就在桌子底下捶了我一顿,抖掉的烟灰落了我一脖子,后来我就不醒人事了,这就是我关于那个倒霉的夏夜的全部记忆。

现在仔细回想一下,其实那个夜晚并不是最倒霉的,在我后来的人生中又出现了许多个比它还要戏剧化的夜晚,并且那些夜晚我只能选择一个人迎着风慢慢地熬过,没有人可以替我阻挡,一种孤勇的寒意渗透进我的每一个毛孔,让血液变冷,肢体变硬,心变得像石头一样坚固,好像今后无论遇到再大的风,我也可以一个人安然度过了。

【爷爷的牧场】

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两个家园,一个家园是身体上的避风港,一个家园是心灵上的疗养院。

我的爷爷在旗里有一片不小的牧场,小的时候我跟哥常去那里过暑假,我还记得那的天特别的蓝,有的时候天上根本没有云,就是一片纯粹得快要滴下来的蓝。至于有云的日子,云朵在天上缓慢地流动,会在翠绿的草地上投射下阴影,那影子跟着云一起慢慢地走,掠过一片平顶山,掠过一片草场,最后像凉棚一样遮住爷爷的毡包。

我跟哥悠闲地躺在草地上看奶奶熬奶,把牛奶放进一口大锅里,生上旺火慢慢地熬,直到上面结出一层厚厚的奶皮,奶奶熟练地把奶皮揭掉,用剩下的部分做成奶油和奶豆腐,有时候也会熬得久一些,最后撒上一把面粉,制成酸油。在我的印象中,奶奶总是不停地在做饭,不是熬奶,就是炖肉、煮骨头,包沙葱馅的蒙古包子,把炖羊肉的汤里放上大米做成肉粥,我跟哥哥都喝得津津有味,就着包子吃得好开心,可等我长大了才知道原来沙葱这种植物正是在预言着草原即将到来的荒凉。

草原上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缓慢,喝着奶茶,吃着手把肉,还有奶奶新做的奶油拌着炒米,躺在马背上晃啊晃的,一整个假期就这样被我们消磨掉了。那样的日子粘腻而冗长,就像奶奶那件总是沾满油渍的大袍子。

我跟哥都不喜欢我们生活的那个小城,但是我们都眷恋着爷爷的这片牧场,尽

管牧场离小城只有几十公里的距离,可在我心中,他们却身处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从爷爷的牧场里我们喜欢看天,从爸爸的城市里我们只喜欢看夜晚的繁星。

爷爷拉得一手非常棒的马头琴,每到傍晚,太阳还在地平线处留有一抹红,天空则呈现出金黄色的融融暖意,爷爷就盘着腿坐在草地上,拉响了马头琴,唱起了我们蒙古族的民歌,那首歌的大意是在说“草原的花儿开得不好,别的地方却看不到;草原的鸟儿唱得不好,别的地方却听不到。”爷爷总能把这样欢快的歌曲唱出一种苍凉的意味来,好像他的心里已经装下了整个草原。而我跟哥的心里却装着草原以外的世界,总觉得那里应该有我们向往的什么,可究竟那是什么,我们也不太清楚。

在我长大之后,如果遇到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时,我都会回到爷爷的牧场,住上几天,哪怕只是帮爷爷放放羊,打点牧草,或者在傍晚听他唱唱歌,我都会觉得好受一些,我还能继续上路,因为我的心里装走了爷爷的牧场,还有一小片静谧的草原。

【哥像一面旗帜】

哥坐牢之后我陪着妈去探望过他,还给他带去了奶奶做的奶豆腐,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在牧场玩耍的日子了,只是我印象中他小时候的脸圆圆的,但是现在的哥特别瘦,而且整个人显得苍老了许多,变得越来越像父亲。我偷偷问过他关于诺敏的事,哥说诺敏跟他那个在外蒙发迹的哥们儿跑了,我一下子想起来上次见过的大胡子,我说那人没你帅,哥莫名其妙地愣了一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而是有点直勾勾地看向空气中的一个方向,我问他在想什么呢,他说他在想当初为什么那么容易相信别人,又为什么那么想要离开家。

哥在我们念过的那所中学曾经是个风云人物。在那个还没有韩国偶像而只是小虎队、林志颖等台湾偶像风靡的年代里,长着一张酷似吴奇隆的脸的哥几乎成了全校女生茶余饭后的谈资。哥现代舞跳得特别好,每年元旦的时候,学校都会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文艺汇演,在我们那个小城最大的一家影剧院,舞台上面挂着一条红底白字的横幅,上面写着“XX中学师生欢度元旦佳节文艺汇报演出”,这条横幅大概是挂了有十几年了,上面的红色都退得有些旧了,跟同样陈旧阴暗的影剧院恰好配合得天衣无缝。

我们上的是一所双语中学,有蒙文授课的班,也有汉语授课的班,而我哥、我和朝鲁都念汉授班,即使是这样,每到有文艺演出的时候,选择跳蒙古舞的班级还是占了大半,毕竟是地区特色,所以整个学校的文艺汇演就变得像一场蒙古舞蹈比赛,而哥别具一格的现代舞演出就变成了羊群里的骆驼,几乎吸引了全校师生的眼球。我还记得那时他不知道从哪弄来一身黑色的西服,故意把裤裆提得很高,这样就能把白袜子露出来,然后头上戴顶礼帽,模仿杰克逊的经典舞蹈《beat it》,学生们看得激情澎湃,恨不得冲上台去和他一起狂舞,而老师们嘴里则发出“啧啧啧啧”的声响。那个时候我只把那声音当做赞叹,等颁奖的时候才发现一二三等奖全部颁给蒙古舞,无论我哥在台上跳得有多卖力,最后的结果还是被无情地beat掉了。但只要学生们买账就好了,哥向来我行我素。

第二年的文艺汇演,他就不跳舞了,改了路子,自己组了乐队唱零点的《I’m s orry》,那个时候他已经在与老师的无数次抗争中成功地把头发留长,穿着格子衬衣,把吉他抱得低低的,用当时流行的一句话说就是“酷毙了!”我曾经一度认为全校的女生都暗恋他,甚至有一次朝鲁去他在别的中学上课的表妹家玩,那所学校也在我们学校那条街上,然后他亲耳听到他表妹跟来家里玩的女同学提起我哥的名字,看来我哥已经声名远播到整条街上去了。

那显然不是一个标榜个性的年代,有个性的人很容易被别人视为异类,我哥就是这么一个人。即使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中全校男生都跟他一起大合唱“ I’m sor ry我不是故意在伤害你/I’m sorry那只是爱情中的游戏……”等回到琐碎的现实中来,他还是反反复复地被家长和老师误解和伤害,没有人对他说一句“ I’m s orry”,而更多的人只是摆出一副冷漠地嘴脸,对他说“Get out!!!”

所以他读完高中后就不念了,他当时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学校,不适合我。”我转过头问他:“那哪里适合你?”他却没有回答,也许当时他也没有确切的答案,所以他只能出去闯,等碰到头破血流的时候,他是不是就会想明白这个问题呢。只是我后来再也没有机会问过他。

出狱后,哥就去了深圳,这次走了之后,就再也没跟家里联系。

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弟弟了,但是我会一直记住他,就像记住那件在我的学生时代,像一面旗帜一样飘扬的花格子衬衫。

【乞丐裤的故事】

我和朝鲁的关系一度好到穿一条裤子的程度,这并不是用来形容我们关系

特别铁的夸张比喻,而是我们真的穿过同一条裤子。那条裤子被朝鲁用他

妈做针线活的剪子剪得特别烂,浅蓝色的牛仔布上有一道一道的白线坠在

外面,特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还有好几个破洞,其中一个洞被朝鲁手

下没留情不小心给剪大了,不得不在那个洞上又补了一个商标。可就是这

样一条裤子,却成了我们两个每天争抢的对象,谁骑车子骑得快赢了对方

才能获得穿一天这条裤子的奖赏,不过我总是赢,因为我骑得是我哥留给

我的那辆仿山地,被他改进之后质量和速度都要远远超越朝鲁那辆飞鸽牌

的女士二四,他因此常跟他妈抱怨,能不能不骑他妈那辆破车子,而给他

买辆新的,可他妈始终没有答应。

但在我赢得穿那条裤子的日子里,我却面临了一个全新的问题,那就是“这

样一条伤风败俗的裤子是根本不能穿回家的”,所以每天我都会在我家前

院的一个煤堆附近把裤子换回来,然后认认真真地把裤子叠好整整齐齐地

放进书包里,像在藏一件非常珍贵的物品,然后再回家。可这种地下工作

也持续了没多长时间,很快就被我爸他老人家给发现了。

有一天我爸骑着摩托正下班回家,老远就看见两个男生并排骑着车子,其

中一个男生还穿着一条特别破烂的牛仔裤,他眉头一皱,几丝对当今年轻

人的忧虑袭上心来。

我爸后来是这样跟我描述他当时的心理活动的:

“我当时就在想这孩子家里是有多困难呦,穷的都买不起一条像样的裤子。

我儿子那么多牛仔裤都放着不穿,不如我找一条送他好了。而且从背后看

起来这孩子应该跟我儿子的身形差不多哩。”

只是我爸越看就越觉得不对劲,“怎么他骑的车子也跟我儿子的差不多

哩?”于是喜欢猎奇的我爸脚下一轰油门就超越了前面那个穿着烂裤子,

骑着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山地车,从背后看身形也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后生小

子,然后就万分惊讶地看见了前面也长得跟他儿子差不多还在跟旁边的男

生一起哼着歌悠哉悠哉地往家走的“我”。

我一时还没回过神来,转头一看安全帽底下一张大脸,还在想这人怎么这

么像我爸,正想叫朝鲁看看旁边的这位“叔叔”,可定定神才发现那可不就

是我爸,那时他已经阴沉着一张脸,目不斜视地大手一挥抓住了我的车把,

我顿时感觉到车速快了起来,几乎不用蹬我就可以走了,当然我没想到这

是我爸为了给我回家挨打的时候多留点力气哭提前做的准备。我回头看

时,朝鲁已经被我远远地落在了后面,只见他伸出一只手发出“喂”的一声,

然后那声音就离我越来越远了。

于是那条裤子在朝鲁只穿过两次的情况下就被我爸无情地投入了正在煮

肉的炉子里。我妈当时一边用炉钩子往里捅一边一脸茫然地看着我,“哪

儿捡的裤子?这么破!穿着多不卫生啊,怨不得你爸揍你。”我熏着炉子

里喷出的煤烟突然就有一种特别想哭的感觉,我于是大喊道:“妈,赶紧

把鼓风机开开,我快被熏死了!”然后就看见绿色的鼓风机非常快速地旋

转了起来,想到这里我才记起,那个时候我们家甚至还没开始用煤气和抽

油烟机。

我爸在我眼里一直是一个特别严肃的存在,以至于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来他

的笑脸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在脑海里十分积极地搜寻着他对我笑时的样

子,可搜寻了很久我才明白,我爸在面对我的时候,几乎很少摆出笑脸,

就连我考上大学那一次也不例外。在我们那个经济欠发达的小城里,我爸

绝对属于混得比较好的那一类人,因为在那样一个没有什么商品经济可言

的小地方,与其自己开创一番赔钱的所谓事业,远不如捧着个铁饭碗来得

实惠,来得惬意,来得老有所终。因为小城的生活实在太悠闲,人们都在

家里做饭吃,几乎没有人外出吃饭,所以就连开饭馆的都挣不到钱。

我那个时候很看不起这个小城里生活着的人们,我一度认为他们麻木、无

知和懒惰,一度认为自己不能就这样毫无建树地呆在这个小城里混一辈

子,如果那样我这一辈子就完了。可等我真正见识了外面世界的熙攘繁华

之后,我才开始明白,原来这个静谧的小城里的生活是有多么幸福,这个

过了晚上九点街上就难以看到车的小城,这个因为安静反而难以入眠的小

城,这个拥有着善良、纯朴、无欲无求的百姓们的小城,已经成为了我们

国家版图上越来越稀少的一方净土。

?回

复收

起回

?

自从我哥出事以后,我爸就看我看得非常紧,除了他认识的朝鲁以外,看到我

跟别的男生接触,他就起疑心,总认为我会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碰到我哥以前的朋友更是严加防范,总觉得他们都不是好东西,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走哥的老路,可是如果我想要走一条崭新的路,恐怕也会阻碍重重。

有一次我甚至听见他跟我妈背着我商量,要不要让我留在本地上个大学,然后找份工作算了,因为以他在当地的那点影响力还是足够给我找一份像他一样衣食无忧的工作的。我还记得那一晚,我偷听完他们的讲话,踮起脚悄悄溜回自己的房间,就把正在看的那本漫画书扔进了垃圾桶里。我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打开那本厚厚的甚至还有点新的《高考英语必备》,十分专注地看了起来。如果现在让我回忆那一年的事情,我想我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真真正正地想要考上一所大学,不管这所大学在哪儿,我只知道它一定不在这个城市里。

我觉得那一年我爸的心理非常矛盾,一方面他看到我用功读书会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儿子考上大学也是一件让他骄傲的事情,另一方面他非常担心我考上大学之后会去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他已经失去了哥哥,于是他不想再失去我。他就是带着这种矛盾心理整天唉声叹气,还常常跟妈发脾气,把因为我可能预见的未来产生的怨气发在饭菜的咸淡上或者是开关窗户这些琐碎的事情上,我知道他不会直接针对我,毕竟我是个高三考生,此刻正需要一个特别安定和谐的环境好好复习,争取金榜题名,所以他只能针对我妈,我妈那段时间因为我受了不少委屈,所以我那段时间特别顺着我妈,从来不会对她的唠叨顶嘴,有时还帮她刷刷碗筷,做做家务什么的。

我想,如果有一种叫“家长考前综合症”的病,我爸患的肯定是最不常见的一种类型,即矛盾型,既希望自己的孩子考上,又但愿自己的孩子考不上。

而我心里是暗暗发誓一定要考上的,我已经一刻都不想再呆在这个城市里,尽管这里有我从小到大熟悉的一切,可正是因为太熟悉,所以我一定要离开它。那一年,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已经在我的心里膨胀到再也不能胀大的程度,仿佛在这个城市里多呆一天,那种向往都随时有可能在我体内炸成碎片。

【北京,北京】

在哥出事后第二年的秋天,我跟朝鲁一起考到了北京,虽考上的不是什么名校,但足以让我逃离原来生活的那个城市。当我们实实在在地身处这个全国人民最向往的大都市的时候,当我们放眼望去都是高楼大厦和匆忙行走的人群的时候,才开始由衷地感到,我们以前的人生都是白过的,真正生龙活虎的人生,如今才刚刚开始。

我们像第一次走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穿梭在北京大大小小的景点和长长短短的街道,所有的一切一切都那么让我们感到新鲜与刺激,这满目的繁华和川流不息的人群使得我们几乎在同一个时刻认定,不管怎样,以后一定要一起生活在这个城市,安一个家,娶个漂亮的老婆,生两个孩子,因为我们都可以生两个。

然而这些像童话一样美好得不真实的愿望,最终,一个都没有实现,似乎那样的日子并不属于我们,从一开始就是。

我们的大学生活过得像所有这类大学的学生们一样闲散,没什么意义,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惊喜,甚至连个像样的女朋友都没有交上,到了毕业还是孑然

一身,回头想想,我真的都不知道这四年干什么去了,唯一比四年前的我多出来的就是毕业时搬走的一箱箱衣物和身上多出来的几斤赘肉。

离开学校之后的日子更是乏味的离奇,不停不停地求职,不停不停地失败,不停不停地再次求职,不停不停地再次失败。

“我们在这里祈祷,我们在这里迷惘,我们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儿失去……”

如果回想我跟朝鲁一起混北京的日子,我的脑海里就一遍一遍地,如同按下了播放器的单曲循环键一样,不停不停地唱着汪峰的那首——《北京,北京》。其实说起来我们跟所有的北漂族都一样,上学,毕业,择业,失业,不停不停地在择业与失业之间徘徊,唯一有一点我跟他们不同的是,在这周而复始的循环中,我居然开始越来越想念爷爷的那片牧场,还有我哥。

在找工作这件事上,我比朝鲁还幸运那么一点点,凭着自己学的营销专业好不容易找了一个销售的活干,而他在大学里学了一个冷门专业,毕业了就意味着彻底失业,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恬不知耻得跟着我混日子,也只有我收留他,可是好景不长,我也是泥菩萨过江,很快我们两个的日子就揭不开锅了。后来,朝鲁凭着他在大学男厕所里练就的响亮歌喉,以及连续几届校园歌手的资质,顺利找到一个在酒吧里助唱的营生。自打他开始在酒吧助唱之后,我们两个度过了一段十分难得的欢乐时光,我们每天的生活水准几乎都达到了小康,有盈余的时候还能去外面海搓一顿,我渐渐地开始觉得在外面的生活也挺好,只要你能吃苦,到哪里都能拥有自己的一片天。我不知道朝鲁是不是跟我抱有一样的想法,因为我偶尔会在他带着倦意晚归的时候看到他眼里的一丝黯淡,我知道那一晚他可能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或者是一个客人喝醉了酒在他面前摔了瓶子,或者是一个客人逼他喝下一大瓶啤酒,或者是他因为累就对这个城市感到了一丝绝望,起初在这种时刻我会想办法去安慰他,可后来我渐渐发现,安慰的次数太多,连我自己也找不到什么话题了。

终于,我不愿意见到的那一天还是来了。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发现朝鲁居然也在,每天这个时间他都应该早早的就去酒吧上班了,而那一天,他却一个人盘腿坐在窗边的地板上,望着窗外的城市发呆。

我问他为什么没去酒吧,他说他辞职了。

我问他为什么干得好好地要辞职,他说他爸让他回家,家里已经给他安排好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于是他不加思索地答应了。

我知道他口中那份“还不错”的工作应该就是像我爸还有很多我们那个小城的人们一样赖以生存的“铁饭碗”,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

之后他就不再说话,在窗边坐了好久,仿佛拼命要把这一整个城市都印在脑海里,吞在肚子里带走一样。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兄弟,留下。可我终究没有把这样的话说出口,因为我也不敢确定,明天,我自己是否也会选择跟他一样的路。

朝鲁离开后的这一年春天,北京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沙尘暴,当所有人都在抱怨这肆虐的风沙时,我却在幸灾乐祸着,我打电话给在家乡的朝鲁,声音里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哥们,你知道吗?沙尘暴终于刮到北京来了。”

朝鲁也在电话那头充满喜悦地回应着我:“哥们,你知道吗?我终于要结婚了!你回不回来?我得让你给我当伴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情是无比复杂

的,因为在同一天当中,竟然出现了两件让我幸灾乐祸的事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笑不出来。我在漫天的黄沙中独自一人裹紧了风衣向一个破旧的办公楼走去,尽管我内心是多么鄙视这座大楼的破败,但我还是摆出了一副充满艳羡的表情对我的客户迎上了笑脸。我对自己说,这就是北京,如果我要留下,我就得忍受这一切。

【一次婚礼】

我带着刚刚加完班的疲惫和倦意倒在火车的卧铺里,我在想明天早晨醒来我就会见到朝鲁和他的新娘,还有我的父亲、母亲,我真的很久没有看见他们了,自从在北京工作以后,我还是第一次回家。我在车轮撞击铁轨那有节奏的声响中沉入了梦乡,我做了一个梦,我居然提前梦见了朝鲁的婚礼,场面很大,朝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帅,我努力想要看清新娘子长什么样子,但不知道是不是我喝得太多,竟然怎么看都是模糊的,我拼尽全力挣圆那微醺的双眼,这才发现,新娘居然是诺敏——年轻时的诺敏,有着好看的黑色长发和像玉一样通透的眼神,我在梦里都觉得非常好笑,而且能清楚地分辨出这是梦,还告诉自己你只是做了一个很狗血的梦。

就在我的大脑正这样判断着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混在来参加婚礼的人群中,眼神中透着一种与周遭格格不入的凄冷——那是哥,他穿着曾经送给我的那件皮夹克,在人群中孤独地站立着,颀长的身材使得他像一根黑色的柱子,与酒店里所有的装潢融为一体,没有人去注意他,也没有人去招呼他,我努力挤到他的身边,抓住他的手,问,“哥,你怎么才回来?你这几年都去哪了?”他抬起有些憔悴的面容望着我,瘦削的脸颊衬托着那双不再锐利的大眼睛,他轻拍着我的肩,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叹口气说,“弟,你还是回来吧,在外面有什么好?”

“那你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出狱以后要躲起来,躲我们远远的?”

哥还是没有回答我,而是用小时候我们一起犯了错互相推脱时他常出现的一种威严的表情望着我,然后说:“我们当中必须有一个要留下。”

“不可能,我是坚决不会留在这个小地方的,我好不容易逃出去了,我不会因为谁而回来,这是我对自己立的誓。”明明知道那是梦,我却在梦里拼命地喊了出来,我在梦里为自己争辩着,拼命地想维护现在的自己,可正当我努力地想把自己的想法组织成语言时,哥已经不见了踪影,诺大的宴会厅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舞台上挂着鲜红的双喜,张着两个血盆大口像怪兽一样想要把我吃掉……

“换票,换票……”

我在列车员的催促声中醒来,睁开眼就有白晃晃地光从小车窗外赤裸裸地闯了进来。我又回到了这个一马平川的地方,坐在窗边的小椅上,感受着窗外渗透进来的春天早晨的丝丝凉意,我一边喝着茶杯里的热水,一边望着春天里还泛着黄的草原,心里不断提醒着自己,我的选择是对的,我不能像朝鲁一样,守着这片荒芜在小城里过一辈子,我要闯,我一定能闯出一番天地来,我不是我哥,也不是朝鲁,我就是我自己,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留在北京,安个家,娶个漂亮的妻子,生两个孩子,还要把爸妈接过去享福,就算我爸不想去,我也一定可以说服他。

想着想着,车进了站,小城的站台因为旅客的稀少而略显清冷,我隔着人群老

远就看见了我爸和我妈,爸背着手站在那里目光扫视着出站的人群,他在找我,这次看见他的第一眼让我感到有些诧异,我印象中的他是很高大的,而站在那里的那个男人背有些弯,本来我记得他每次跟我哥对峙的时候,眼睛里都会放射出跟哥一样锐利的光芒,在这一点上我一直觉得哥特别像他,而现在站在那里的,却是一个眼神有点浑浊的老人。

还是妈先发现了我,咧嘴笑着不停地冲我挥手,一边不忘拉我爸的袖子,指给他看,“儿子在那呢!”我看见他整个人就像突然从混沌中清醒了一下,打个了激灵,看向我,我真的好久没有见过他的笑脸,当我看到那张布满皱纹的笑脸时真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是的,我要承认,他真的老了。

他一边问我“火车上面冷不冷”一边想要把皮箱接过去,而我却执拗地跟他拉扯着箱子的提手,最后他还是放弃了,看着我一个人拖着皮箱的拉杆往前走,他回头跟母亲嘟囔了一句,“儿子好像长个了。”其实我根本没有长个儿,我都多大了还会长个儿吗,这一点我自己心里清楚,大概是他变矮了,所以觉得我长高了。

朝鲁的新娘比年轻时的诺敏还要漂亮,听说她是这座小城里一个局长的千金,岳父一家非常看重他这个女婿,不但两家合伙置办了房产,还作为陪嫁给他买了一辆车。上午我们一行人先去看新房,房子很不错,该有的都已经有了,我跟朝鲁站在他家的落地窗边向外望着,我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刚到北京时的那个梦想?他说,我记得,不就是安个家,娶个漂亮的妻子,生两个孩子。我仔细地留意到他回答我的时候用了“不就是”这三个字,心里像被噎了一下。接着他说,你看,我现在已经实现了,虽然这里不是首都,但我也安了家,娶了漂亮的妻子,未来也会有两个漂亮的孩子,所以,我觉得这里挺好。

我惊讶地望着他的眼睛,无言以对,反复琢磨着他那句“挺好”,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故意把眼睛别开去,忙着招呼着其他客人,留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窗边,望着这个平静的小城,这里什么都有,是啊,挺好……

我突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起来,原来我一直在追求的所谓梦想不过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踩在脚下的东西,我感到茫然失措,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那个可笑的富翁,我辛辛苦苦赚了一辈子的钱才躺在湖边开始晒太阳,我问旁边的渔夫为什么不把鱼拿去卖掉多赚点钱,他对我说,卖掉做什么?我说,有了钱就可以躺在这里舒舒服服地晒太阳啊。然后渔夫用轻蔑的语气对我说,那我现在不是已经在晒太阳了吗?而朝鲁就是那个渔夫。

我浑身打了个寒战,这种想法简直太可怕了,我觉得我会因为这样的想法丧失掉全部的斗志,所以我欺骗自己,那个故事一定是假的,那个渔夫一定有后悔的一天,他会后悔自己的全部人生都浪费在海边钓鱼晒太阳这件事,而那个富翁他会有满满地关于奋斗的回忆,这样想之后,我觉得自己感觉好多了,我装作十分随意地打量了一下我兄弟的新家,然后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我将来的房子,一定要比这个更好。我想我小时候看的《阿Q正传》真是没有白看。

那天的婚礼十分盛大,几乎半个城的人都来了,我遇见了很多老谁家的小谁,在这些人之中,留在当地的几乎都成了家,漂在外面的大部分都像我一样没有着落。我爸我妈也去了,我爸还忙着给我介绍了几个跟他相熟的叔叔大爷,介绍我的时候不忘提醒人家我大学时候学的专业。我心里清楚他是在给我以后找

退路,因为他打心眼里就不相信我有离开这个城市生活的能力,而他越是这样觉得,我就越想做给他看。

我匆匆忙忙订好了车票准备返回北京,在临走之前,终于跟父亲大吵了一架。我们两个人的战争似乎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边缘,而他就是那个导火索。

他眼看着我收拾行李背着手站在我旁边抱怨:“你还回什么北京,你看看你在北京挣的那么点钱,还不够自己生活,你看看人家朝鲁多好!凭你的长相跟学历是哪点比人家差?你看看你现在混到什么样子?我就不明白在外面打工有哪点好?回家来生活就有那么难?”

我这人生平最恨有人拿我跟别人比,他这番话明显触了我的霉头,腾地一下火气就冒了上来,好像把这些年来在外面遇到的那些不顺心也都趁着这个机会发泄了出来,我扯着嗓子跟他吼,感觉太阳穴都在突突直跳:“外面怎么了?外面就是比这里好!你看看你们这个破地方,除了沙子,什么都没有!我留下来能干什么?还不是就是跟你一样混日子混一辈子?”

我看见他的身子明显地震颤了一下,我后悔我的话说得有些重了,但还是扬起倔强的脸等待着他举起的巴掌落下,但这一次,它竟然就停在了空中,半天没有动,然后,那支手臂像被谁抽掉了力气一样,轻轻地滑落了。他一边叹气一边缓慢地扭转了身子,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一直到我离开,再也没有跟我说一句话。我不知道他是在生我的气,还是在想他自己的这一辈子。

【一次葬礼】

大学毕业之后,我一共从北京回过两次家,一次是因为朝鲁的婚礼,一次是参加父亲的葬礼。

在刚刚参加完朝鲁婚礼的那年夏天,父亲去世了,死于一场意外。

夏天,母亲随他去往爷爷的牧场,因为爷爷的身体不大好,他们本打算在那里住一段时间。那段日子,羊群总是被周围的野狼和狐狸骚扰,于是他取出了爷爷存放多年的那杆猎枪,到了晚上,就守在牧场边上,驱赶山上下来的野狼。在一个太阳很大的日子里,他突然来了兴致跟牧场的叔叔出外打猎,打了几只兔子之后,在草原上看见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那个叔叔劝父亲说,还是不要打,老人说狐狸是有灵性的,打了不吉利,可他执意要抓住那只狐狸,我知道一生固执的他根本听不进去别人的劝说,这才是我的父亲,我比谁都了解他。

狐狸肚子上挨了一枪,他们俩把它拖上了车,叔叔在前面开车,他坐在后面,可能是因为路上颠簸,可能是那只狐狸真的命不该绝,它居然扑棱扑棱身上的毛想要站立起来。爸真是老了,他在情急之下竟然忘了用枪的大忌,举起枪杆就用猎枪的枪托击打狐狸的头部,没想到“嘭”的一声年久失修的猎枪就走了火,他弯弯扭扭地瞬时摊在了地上,肚子上开了一个大洞,等惊慌失措的叔叔把他拉到医院,鲜血已经染红了那只狐狸的皮毛。

一辈子中规中矩生活着的父亲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生命落了幕。

我陪着妈守在灵堂里,正中的桌子上摆着爸的相片,那张相片里的他并不是我上次见到的样子,那是还有些年轻的他。昨晚爷爷给我讲起爸年轻时的故事,他也曾不顾家里的反对拼命想出去闯闯,那时的爷爷也像现在的他一样反对自

己的儿子做出任何选择,他居然用离家出走来反抗爷爷的命令,在外面挣扎了一段时间之后,最终过不下去,还是顺服地回了家。听完爷爷的故事我一个人躲起来哭了很久,我想我或许是误会了父亲,也许他想让我回来只是想让我的生活过得安逸一些,不要在外面奔波那么辛苦。或者他不想让我像他一样明知道结局,却还要出去撞个头破血流。可不管是哪种理由,我都没有机会再问他了。

我在这一刻才明白,原来我和哥的骨子里终究是流着跟爸一样的血,我们都像年轻时的他一样叛逆,一样渴望离开这个安逸的小城,一样的不服输。

妈留下料理爸的后事,我负责把体弱的爷爷奶奶送回了牧场,那几天,我就住在牧场里,我在这个牧场里拼命找寻着童年时的记忆——我跟哥躺在太阳下的草地上,闻着奶奶熬着的奶茶香,听着爷爷唱的牧歌……而我终究没有找回昔日的感觉,太阳下的草场退化得稀稀落落,体弱的奶奶已经干不动那些活计,而那个童年回忆里的马背已经容不下长大后的我,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有些日子一旦过去,就再也找不回来,有些人一旦离去,就再也不会相见,任你怎么去回忆,这些也只是存在于你回忆中的幻象而已。

有一天,我在爷爷的牧场边上看见了一只狼,我从没见过真正的狼,但我听爷爷说过狼是群居动物,总是跟自己的族群一起出没,但那天,我分明看到了一只“孤狼”,他站在稀疏的草地上,用他漆黑的瞳孔望着我,眼神里释放出像冰锥一样的光束,凄凉、寒冷、阴森,那样的目光仿佛可以洞穿我的身体,一直看到我的心里,看到我渺小的灵魂里。我就那样跟他对视着,突然间在他的眼中,看见了孑然一身的我,我才明白原来我就像他一样,失去了哥,失去了朝鲁,失去了父亲,离开了我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钻进了一个钢筋水泥筑成的丛林里,我以为我会感受到自由,我会快乐,我会大口的呼吸自由王国里的空气,可是,我却越来越感到窒息,孤独的我只能挣着双眼与整个世界对峙,我想要实现哥哥未完成的梦,父亲未完成的梦,可是,却感到力不从心。

我轻轻地扇动着嘴唇,对围场外的那匹狼像念咒一样地说,我就是你,我就是你……他似乎接收到了我发射出的信号,两只耳朵腾地竖了起来,用无比哀怨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奔跑着消失在远处的暮色中,我知道他已经找不到狼群了,就像现在的我一样。

【尾声】

我在凌晨三点的火车车厢里睁开了眼,望着窗外无边无际的黑暗,车窗上映出我的脸,瘦削的脸庞,坚毅的目光,越来越像我哥,我紧紧抱着胸前的一个小提包,在提包的最底层有一个在临走之前背着我妈偷偷放进去的小包囊,那里面装有父亲的一点点骨灰。

我知道明天清早我将带着我所留下的这一部分父亲再次一头扎进那个丛林里,尽管我并不清楚明天的路到底在哪里,但我知道,我就是那匹狼,我只能选择自己去战斗着,直到那最后一刻来临。

我对着窗外的夜色说,北京,我来了。

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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