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办理程序
1.办理部门: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其他有关部门
2.办理时限:接到审批表后即办理
流程图
说明: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因死亡而注销学籍审批表
二级学院(盖章):编号:南师教字()S 号
注:1. 对由于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学生,其学籍注销手续由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填报注销学籍审批表,并送交教务处。送交注销学籍审批表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该生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但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如无死亡证明,也可提供火化证。
2.死亡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以下原因之一:因病、猝死、溺水、车祸、煤气中毒、其他意外事故、自杀、他杀、见义勇为、其他原因。
3.表中的编号由教务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