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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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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实施相关政策目标的;

(五)紧急采购。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询价方式:

(一)技术规格和标准较统一,潜在供应商有三个及以上;

(二)紧急采购。

第十一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价方式:

(一)技术规格和标准统一,满足技术和商务条件的供应商有三个及以上,以价格作为选取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二)紧急采购。

第三章采购准备

第十二条采购准备包括制定采购方案、编制审查采购文件、以及组建采购工作组和采购小组等。

第十三条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的技术特点、使用环境和供需情况等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项目概述、采购标的基本描述、采购工作前期开展情况、采购方式、资格条件、潜在供应商选取方式以及评比办法等。其中:

(一)潜在供应商选取方式可采取公开方式或者邀请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全部有意愿参加采购的供应商;邀请方式是指发出采购邀请书,直接邀请特定供应商。

(二)评比办法可采用综合评比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采取非招标采购需要进行事先审批的,采购方案应同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

第十四条采购文件由采购人组织编制。

统谈分签的集中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由基层企业组织编制,商务部分及总成由物资公司编制,基层企业初审后报分子公司组织审查,属于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的,分子公司审查完成后报集团公司审查。

统谈统签的一级集中采购文件由物资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并进行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查;统谈统签的二级集中采购文件由集采配送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并进行初审后,报分子公司审查。

基层企业组织编制、审查三级非招标采购文件。

第十五条采购文件一般包括:

(一)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二)采购标的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三)应答文件(含报价)格式;

(四)合同条款;

(五)应答截止时间和应答有效期等。

对于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采购标的,采购文件一般还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包括项目概况、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保证金等;

(二)详细的技术规范书,包括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到货检测标准、工程规范、维护规范、规格、使用要求及图纸等;

(三)异议受理渠道;

(四)附件及采购人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额度一般不超过合同估算金额的2%。

采购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供应商的内容。

第十六条采购工作组负责组建采购小组、组织协调采购工作、处理采购日常事务以及谈判和评比的有关问题。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非招标采购应组建采购工作组;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下的非招标采购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组建采购工作组。

统谈分签的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一般由采购项目所属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组建采购工作组;在实施集中批量和重要标的非招标采购时,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建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工作组,物资管理部组建物资类采购工作组。

统谈统签的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组建采购工作组。

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和三级非招标采购的工作组参照组建。

第十七条采购小组负责非招标采购的谈判、评比工作,编写采购报告,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意见。

组建采购工作组的非招标采购,采购小组由采购工作组组建;不组建采购工作组的非招标采购,采购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其中: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小组应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小组应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一般由采购人和相关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小组视具体情况组建。

第四章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采购人制定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属于集中非招标采购的,按程序上报审查。

第十九条公开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或发出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布或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布或发出。

第二十条向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出。

采取公开方式的,应在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后,向所有报名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如不足两个,应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或者改为邀请方式;采取邀请方式的,应向二个及以上确认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自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按程序组建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组和采购小组。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前递交应答文件。在规定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应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一次或多次谈判。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发生实质性变动的,采购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意第三方透露谈判有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及谈判情况,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但必须保证所有供应商得到相同的机会。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第二十五条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应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比,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采购工作组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上报材料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未成立采购工作组的,采购小组按程序直接报送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

第二十七条各级采购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

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制定单一来源采购方案,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属于集中非招标采购的,按程序上报审查。

第二十九条向单一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供应商确认参加应答后向其发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出。

供应商准备应答文件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和供应商可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按程序组建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组和采购小组。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按时递交应答文件,采购小组就应答文件与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第三十二条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应答情况,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提出成交建议。

第三十三条采购工作组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报告,编制单一来源采购结果上报材料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未成立采购工作组的,采购小组按程序直接报送单一来源采购报告。

第三十四条各级采购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审核单一来源采购结果。

第六章询价采购程序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制定询价采购方案,编制询价采购文件。属于集中非招标采购的,按程序上报审查。

第三十六条公开发布询价采购公告或发出询价采购邀请书,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询价。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布或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布或发出。

第三十七条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文件,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出。

采取公开方式的,应在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后,向所有报名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如不足三个,应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或者改为邀请方式;采取邀请方式的,应向三个及以上确认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自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应答截至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三十八条按程序组建询价采购工作组和采购小组。

第三十九条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前递交应答文件。在规定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应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应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比,编制询价采购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采购原则上应推荐满足条件的经评审最低报价供应商。询价采购中不推荐经评审最低报价供应商的,应在询价报告中说明理由。

询价结果明显不合理或偏离市场价格时,应拒绝所有应答,重新进行询价或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第四十一条采购工作组审核询价采购报告,编制询价采购结果上报材料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未成立采购工作组的,采购小组按程序直接报送询价采购报告。

第四十二条各级采购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审核询价采购结果。

第七章竞价采购程序

第四十三条采购人制定竞价采购方案,编制竞价采购文件。属于集中非招标采购的,按程序上报审查。

第四十四条公开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或发出竞价采购邀请书,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价。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布或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布或发出。

第四十五条向供应商发出竞价采购文件,集中非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发出;三级非招标采购由采购人发出。

采取公开方式的,应在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后,向所有报名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如不足三个,应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或者改为邀请方式;采取邀请方式的,应向三个及以上确认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自竞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应答截至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四十六条按程序组建竞价采购工作组和采购小组。

第四十七条供应商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前递交不含报价的应答文件,竞价小组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满足技

术商务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竞价。满足技术商务条件的供应商如不足三个,应重新进行竞价或者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第四十八条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竞价,竞价期间的最低报价向所有供应商公开,但未经该供应商允许,不得向其他任意第三方透露该供应商名称。

第四十九条竞价时间截止后,采购小组编制竞价采购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竞价采购必须推荐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十条采购工作组审核竞价采购报告,编制竞价采购结果上报材料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未成立采购工作组的,采购小组按程序直接报送竞价采购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级采购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审核竞价采购结果。

第八章监督考核

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部门对非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十三条审计部门对非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第五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按职责对物资类和工程服务类非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

第五十五条对于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集团公司对非招标采购工作的计划和执行建立考核机制,制订相应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采购人、物资公司和各级管理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

第五十八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非招标采购有要求的,还应按要求申请备案或审查。

第五十九条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集团公司总部采购,由集团公司另行规定;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分子公司本部采购,由分子公司自行规定。

第六十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及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流程

2.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结果上报材料格式

附件1: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流程

(一)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流程-统谈分签物资类(二)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流程-统谈统签物资类(三)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流程-工程类和服务类

附件2: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结果上报材料格式

一、采购工作组组建情况

二、采购工作前期开展情况

包括非招标采购原因、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选取方式及供应商名单等。

三、采购工作基本情况

1.评比办法的主要原则

2.采购会议时间和地点

3.谈判和评比情况及需说明的问题

四、评比结果汇总表

1.物资类评标结果汇总表格式

2.工程类和服务类评标结果汇总表格式

注:1.均按亿元及以上标的和亿元以下标的分别汇总填报。

2.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则无需填写评分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六、采购工作组成员签字

附:采购报告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采购原则: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采购程序: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资金申请计划: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6 第四章招标范围9 第五章招标原则10 第六章招标计划与立项11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编制12 第八章投标队伍选择14 第九章发标18 第十章回标、开标19 第十一章评标19

第十二章定标24 第十三章招标的审计24 第十四章附则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确保建设工期、产品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佳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

1.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集团总裁 委员: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及集团总裁办、总工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以及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下属公司总经理。 2.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2)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 (3)负责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 (4)负责投标单位的入围审批。 (5)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 (6)负责评标小组人员组成的审批。 (7)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 (8)参与评标。 (9)负责中标单位的审定。 2.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 (2)负责各下属公司招标工作文件的接收及上报。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材料招标采购行为,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并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能少于三家。 第四条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本级或下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工作,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必须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招标材料的范围包括: 一、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砼预制品、沥青及其添加剂、地材、房屋建筑及其相关材料; 二、构成工程实体的专用材料: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缆索等、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 三、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各种油料、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和施工用周转材料(指集团批准购入的)等; 四、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属分包队采购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材料,项目经理部可统一组织,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没有形成买方市场的材料; 二、工程临时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工程急需的材料; 三、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材料且无其他合适材料代替的; 四、甲供材料或业主指定个别厂家供应的材料(甲指材料); 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价格无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续签合同。 第三章招标程序、文件与组织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2016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 (5)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6) 第四章零星采购管理 (7)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采购行为,各类采购由业务 部门提供需求,综合部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采购。 二、采购原则 1、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应进行招标。 2、在选择入围供应商、招标过程、评分标准、开标、谈判、决策时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保持公平,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3、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考察、 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招标文件(合同、清单或图纸)等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招标工作由招、评标工作组、监审组共同完成。 1、招、评标组由需求部门、综合部、配合部门组成。监审组由总经办全体人员组成。 2、招、评标组必须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向监审组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并明确推荐理由。 3、招、评标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其中技术标人员不少于3人,商务 标人员不少于2人。 四、招标类型及范围 包括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 (一)招标类型及范围 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招标,符合议标、直接委托业务类型和范围的项目除外。 (二)议标类型及范围 1、经过充分调查市场上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方案不可比或者性质特殊,不能事前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直接委托类型及范围

1、因政府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标的,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项目。 2、如半年内、同等规模的同类项目刚签订过合同,市场稳定,且报价未上浮的项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完整版)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 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 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 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 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 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 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采购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①成本预算部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体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④项目部要提前3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

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 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 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六、材料入库程序: 1、采购人员组织材料进场需首先办理入库手续,库管根据收货清单逐一核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品牌。 2、由质检员(相应工程管理人员),按照采购计划质量要求对 入库进行质量验收,并对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统一审核。 3、经库管、质检员检查核实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并需2人共同签 字方为有效结算凭证,其中一联交财务、一联回单、一联留存。 4、不合格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库管要保证仓库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一月一盘点。 六、 1、采购人员对进场不合格材料,达不到采购计划质量的或发错货的,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组织退货,查明原因,对供应商故 意行为,要停止其后一切经营往来,列入黑名单。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和提高集团公司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降低成本,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集团公司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采购的原则 坚持集团利益最大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标采购的分类 1、勘察、设计招标。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招标(简称:总包招标)。 3、甲方分包工程招标。 4、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 四、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五、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 1、招标采购部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开发项目工程总包、工程分包、集团采购范围内各类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至各项目公司及专业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为止。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采取两级管理方式。招标采购部牵头与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和总工办共同组成为招标采购工作执行的责任体。负责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谈判、签约的计划、组织和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定标审批。 3、评标例会:招标委员会每两周周六上午9:00在集团会议室举行评标例会。外埠项目可根据情况由项目公司决定评标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预算合约部负责对各项招标采购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 5、总工办负责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把关。 6、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负责各项招标采购计划的拟定和申报、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的落实以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 7、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参与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时,设置的成本分项应与采购发包划项一一对应,。在编制开发进度计划时确定采购发包计划,并提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提报集团招标采购部。计划包括采购发包划项:甲方分包工程、甲供设备及材料、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等;技术要求和时间要求:分包工程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量、质量、进度要求及投标资质要求等;设备材料要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场时间及其它要求等。 8、招标采购部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总汇整理后,会同预算合约部、总工办制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并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实施,未在集团采购范围之内的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及资料需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9、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由总包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招标采购部、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参与其招标及管理工作。 六、招标采购的管理原则 1、总包工程单位、分包工程单位、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或材料分包商的选择由集团招标采购部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标。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之外的甲供设备或材料,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报招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采购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采取简易的招标程序,并将招标结果报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选择,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评定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自行组织进行。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508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年度合同、年度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年度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年度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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