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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规/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

就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70

号)

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

职工教育经

费2.50%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42条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10]65号)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

职工工会经

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30号)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

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4条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

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

票据,所属年度可扣,会

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0〕45号)、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02号)、《财政

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59号)和《财

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

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107号)。目前

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

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

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

地震、舟曲特大泥流灾后

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

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

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舟曲分别是从

2010年4月14日起、2010

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

年12月31日止,下同)。

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

照规定计算扣除。

利息支出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向企业借

款)

企业借款)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

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

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

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例》第38条第(一)项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

[2011]34号)

同期同类围可扣(非关联

企业间借款)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

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

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8条第(二)项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

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

扣(关联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

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

其他业2倍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

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

关联的利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

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

际税负不高于境关联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

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围可扣(无关联

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

款合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8条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

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

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

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

人)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

立交易原则

(同上)

利息支出

(规定期限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

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

÷该期间借款额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

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

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2009]312号)

非银行企业营业机构间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

罚款、罚金

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各类基本社

会保障性缴

款据实

规定围(“五费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5条

补充养老保

险5%工资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5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

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27号)

补充医疗保

5%工资总额(同上)

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不征税收入

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

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

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

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28条

环境保护、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生态保护等

专项资金

得扣除例》第45条

财产保险据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

特殊工种职

工的人身安

全险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6条

其他商业保

险不得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6条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7条分期扣除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

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

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7条

劳动保护支

出据实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8条

企业间支付的经管费

(如上缴总机构经管

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企业营业机

构间支付的

租金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企业营业机

构间支付的特权使用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向投资者支

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未经核定准

备金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3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4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25号)(注:以上

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

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

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折

旧规定围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1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57-60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围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2-64条

无形资产摊

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5-67条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

摊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7条

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

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

算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7条

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

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长期待摊费

用限额可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

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

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8条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

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

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8条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

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9条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70条

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

产损失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

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2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57号)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经管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25号)

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

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98号)

低值易耗品

摊销

据实

审计及公证

据实

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

产的,据被扣附后基础上

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

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成本的150%摊销)

从事规定工程的研发活

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

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企业所得税法》第3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95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扣除经管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

咨询、诉讼

据实差旅费据实

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

材料

工作服饰费

据实

运输、装卸、

包装费等费

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属职工福利费畴,福利费

超标需调增

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

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

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

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

限额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

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

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

利费列支

电子设备转

运费

据实修理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一般企业)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

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

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

则不可扣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15%(财产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算限额

(同上)

10%(人身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算限额

(同上)不得扣除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

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

手续费及佣金

(同上)

投资者保护

基金0.5%~5%营业收入的0.5%~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33号)(注:该

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

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

规定)

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

1%

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

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围

提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

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64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不得扣除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

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

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

(同上)

按比例扣除——关注类

贷款2%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

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

超过2亿元)贷款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

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

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期限的通知》(财税

[2011]104号)(注:该文

将财税[2009]99号规定

的执行期限至2013年12

月31日止)——次级类贷款25% (同上)

——可疑类贷款50% (同上)

—损失类贷款100% (同上)

农业巨灾风

险准备金(保险公司)25%

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

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财

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

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0号)

(注:该文执行至2010

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

无新的政策规定)

担保赔偿准

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9]6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未到期责任

准备(中小

企业信用担

保机构)

50%当年担保费收入(同上)

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实际发生扣除;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

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

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

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

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在税前扣除

《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

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

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1]第26号)

高危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

费用支出

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

交易所会员

年费

据实票据

交易席位费

摊销

按10年分摊

同业公会会

据实票据信息披露费据实

公告费据实

其他视情况而定

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规/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 就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70 号) 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 职工教育经 费2.50%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42条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10]65号)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 职工工会经 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30号)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 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4条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年报表填写指南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表)填写指南 一、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得税年报)一般在次 年1-5月进行,5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看税务机关的安排。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报表(核定征收)的企业最好 在3月28日前申报 三、每月的最后两三天不能申报,因为要关闭服务器安排下月的申报数据 表格。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报表(核定征收),填写完附表 和主表后,上传时却提示主表与附表数据不符,表间有错误,不能上传解决方法: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报税企业在附表中选择所属行业选择不对造成的,应该选择应税所得率与主表相同的行业填入年度收入,而在附表中所选择的行业与报税企业所属行业可以不相符。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报表(核定征收),年度累计收 入计算出的税额与所得税季报四季度分别计算税额累加后算出总税额差1分钱,怎么调整

解决方法:这是由于税额累加计算造成的误差,调节的方法记住一个原则:调收入不调税额。即税额不能更改,只能调节收入,将收入调整到与税额相符就行了,然后再在自己公司的账面上做相应的调整 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查账征收),附表五《税 收优惠明细表》保存时提示“您当前的报表未通过校验,是否需要暂存”? 解决方法:这是由于表页未填写完毕造成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在最后一行“所属行业”是选择项,需要手动选择,不能通过“补零”自动填写,所以要手工选择相应选项就可以完成。 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查账征收),附表九《资 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完毕后出现纳税调整额,怎么办? 解决方法:这是因为表中数据没有填写正确造成的,此表中计税基础和税收两列是需要手工填写的,填写的数值与此列的前一列相同,纳税调整额列数值为0就可以了 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查账征收),想填写表三、 主表的时候提示:“请先填写顺序靠前的报表” 解决方法:这是因为前面的附表还没全部填写完毕造成的,逐个点击上面的报表,看填写状态是否是“填写完毕”,如果是“填写中”或“未填写”,则需要打开此表填写完毕。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合同号: xxxxxxxx字(xxxx)xxxxxxxx 号 xxxxxx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编报的二○○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查验证。贵公司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发表审查意见。我们的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收、财政和会计法规以及**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注销税务登记操作及监管程序》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报表、账册、凭证及其有关资料,根据取得的资料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本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 (二)税务登记证号:国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地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三)地址: (四)法人代表: (五)注册资本:

(六)企业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其他:贵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二、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概况 (一)会计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xxxxxxxx元,负债总额xxxxxxxxxxx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xxxxxxxxx元。编报的本年度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xxxxxxxxxxxx元。 贵公司上述会计报表业经*****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号***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确定的贵公司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xxxxxxxx元,负债总额xxxxxxxxxxx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xxxxxxxxx 元,利润总额为xxxxxxxxxxxx元。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xxxxxx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xxxxxx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xxxxxxxxxxxx元,应纳税所得额为xxxxxxxxxxxx元。 三、流转税费的审查 (一)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的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的报告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工作,汇算清缴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工作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

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地税流水号: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 研报告范文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企业所得税申报准确性和税款缴纳及时性的重要手段。结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发现了工作中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探讨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12713户,其中参加汇算查帐征收户数11688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户数1025户。参加汇算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4347户,盈利面37%,实现营业收入18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亿元, 1/ 8

纳税调整后所得225亿元,应纳所得税额53.16亿元,减免所得税29.79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14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3.23亿元,实际负担率10.92%。亏损企业6597户,亏损面为63%,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亏损额为23亿元。零申报户74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025户,征收企业所得税0.25亿元。 二、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变化分析 行业性质的分布情况:制造业641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批发零售业1775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房地产企业673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3%。居民服务业4858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16%。建筑业1349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4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6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6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82亿元,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4%。 由此看出企业所得税税源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及建筑业四个行业,是乌鲁木齐市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支柱行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有模版)

市蓝舜税务师事务所G U A N G Z H O U L A N S H U N R E G I S T E R E D T A X A G E N T C O.,L T D 市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错误!链接无效。 报备号: 使用说明(阅后应删除): 1.简版是在完整版基础上删除大部分中小企很小发生的事项文字说明后后形成的,仅起减少删除操作作用,一切应以原版为准。 2.强烈建议在十分熟悉完整版的基础上再使用简版。 当需要补充部分简版容时,可在完整更新所需容,断开后复制到简版中。错误!链接无效。: 错误!链接无效。 错误!链接无效。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一)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查: 错误!链接无效。本纳税年度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部控制情况如下:错误!链接无效。 (二)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审查 在审核过程中,为核实错误!链接无效。与企业所得税有关资料的正确性,我们通过询问、审阅、复查正本后复印等方式取得了我们认为必要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部证据和外部证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主要证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等; 2、部证据: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等; 3、外部证据: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往来询证函、税款缴款书、新增固定资产发票等。 经审查上述证据,未见异常。 (三)实施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对错误!链接无效。的会计资料及纳税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验证、计算等职业推断,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1、通过执行对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的余额钩稽核对、询问、函询等审核程序,审核错误!链接无效。是否存在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2、通过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或成本倒扎,审核错误!链接无效。是否存在变更成本核算方法的情况。 3、通过对营业收入、存货等科目的截止测试,审核错误!链接无效。是否存在跨期记录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情况。 4、通过抽查贷款利息单、贷款合同、抵押清单等资料,审核错误!链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2011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随霖瑞税鉴字(2011)第2011-0001号 目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鉴证报告书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企业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随霖瑞税鉴字[2011]第 2011-0001号 :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被鉴证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被鉴证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被鉴证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

2019所得税汇算清缴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至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企业基础信息表 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税款所属时期起:如(税款所属时期起:2016-01-01)税款所属时期止:如(税款所属时期止:2016-12-31) 100基本信息 101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总机构(省内)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且按比例纳税)——就地缴纳比例=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但不就地缴纳) 否 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3资产总额(万元) 104从业人数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是否106非营利组织是否107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是否108上市公司是(境内境外)否109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否 110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担保)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其他 200重组事项 201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是否202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是否203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是否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表一)

BB028(印刷版-挂网)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表一)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版本号:201101)

BB028(印刷版-挂网)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表二) (版本号:201101)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上四类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本表由表一与表二两部分组成,其中表一用于填写投资者投资经营企业(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表二用于反映投资者从投资经营企业(业户)取得应税生产经营所得情况,有多个投资者的企业(业户)应分别填报。投资者进行年度申报时,须附送企业(业户)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2、投资者投资多个企业(业户)全部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必须填写表二“补充资料4、5”。投资者投资经营多个企业(业户),其中含有一个合伙企业(业户)的,不须填写表二“补充资料4、5”。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期。 2、“投资业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或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3、“身份证明类别”: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台胞证”、“其他”。 4、“身份证明号码”:填写与身份证明类别对应的号码。 5、“主管税务机关”:是指投资者投资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6、“投资比例”:填写投资者出资比例。 (二)表中项目说明 1、第1-5行,按照申报纳税同期企业的利润表和有关会计科目以及明细科目填写,要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其口径、金额要与企业帐表一致。 2、第7行“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反映企业(业户)超过有关税收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3、第19行“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反映按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业户)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4、第30行“应税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业户)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用“-”号表示。 5、第34行“弥补亏损”:反映企业(业户)按税法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此项目填写后,须附送《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投资业户亏损弥补明细表》。 6、第35行“国库券利息收入”:反映已计入收入总额的国库券利息。 7、第36行“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反映按有关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 8、第39行“分配比例(%)”: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填写为100%。 9、第41行“适用税率”、第42行“速算扣除数”:根据汇总数(40+补充资料4 + 补充资料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税率表选择确定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10、第45行“减、免个人所得税额”: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个人所得税额。 11、第47行“本期前已预交所得税额”,填写投资者当年度在本企业已申报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12、表二补充资料“4、从其他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合计数”,是指投资者兴办多个独资企业,从本独资企业以外取得的其他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合计数。 13、表二补充资料“5、其他个人独资企业已扣除的投资者标准扣除额合计数”,是指投资者兴办多个独资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已扣除的投资者标准的扣除额合计数。 (三)表中栏目的主要逻辑关系: 1、第40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40=38×39 2、第43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43=40×41- 42 投资多个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其计算公式如下: 43=[(40+补充资料4 + 补充资料5)×41-42]×[40/(40+补充资料4 + 补充资料5)]

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范例

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范例 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实就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做审计应该怎么做的呢?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告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从审计报告的定义上可以看出,审计报告主要工作是对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的鉴证对象信息,即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的结构化表述。 企业需要在年度终了5个月之内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适合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的企业比如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代表处除填写纳税申报表之外,需要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税审,税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解读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简称税审,出具鉴证报告,叫税审报告。 什么样的北京企业要做所得税审计,亏损企业都要做吗 一般年终会计人员和公司经理都要关注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是否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什么情况下企业要做,什么时间做好,找

什么样的专业机构,收费标准和所得税审计报告的价格多少,做审计企业要准备什么资料,都是会计和经理人所关注的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企业或公司,按税局要求: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就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审。 1、2013年当年企业亏损10万以上 2、连续三年亏损 3、2013年(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税前扣除事项 4、2013年企业赢利,以前年度亏损,要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计报告,这样可以弥补前五年内的亏损 以上是北京国税总局的要求,每年各区会有自己政策,如:2011年海淀区、朝阳区不管企业亏损多少,都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税务局提交审计报告。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税审,要咨询所在局专管员。 二、税审时间?什么时候做税审? 所得税审计和申报时间:2014年1月-5月底,过期税务局会罚款; 按以往的经验越早越好,一是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时间都充裕,和税务师事务所还能协商价格,倒后来事务所所得税审计压多了,审计人员做不过来,价格更没得谈了。 三、什么鉴证机构可以出具税审报告?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附模板)

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 鉴证报告附注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是于年月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住所:成都市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税务登记证号:。 二、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费)项目及税(费)率 税(费)项目计税依据税(费)率 营业税营业额5% 增值税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7%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3% 地方教育费用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1%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25% (二)主要的税收优惠 优惠项目国家文件依据具体优惠政策规定税务机关批准文号无无无无 三、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配套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月初外汇价折合本位币入账,年末将外币账户余额按年末外汇市场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汇兑损益。 6、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本公司直接转销法。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单位存货分为开发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 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

2018年度集团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申报告资料汇总填写档

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3月13晚8点免费直播答疑,保存此图扫码即可观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有哪些? 1.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分支机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么?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统一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无需单独办理汇算清缴。 但是不单独办理汇算清缴不代表不需要办理申报。分支机构全年应该缴多少所得税,总机构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已经计算并分配好了,分支机构不需要再填写复杂的年度申报表,而只要填写较为简单的季度申报表,再带上总机构计算、分配的分支机构分配表,就可办理申报,也就是俗称的四次季度申报以外的“第五次申报”。 注意: (1)总机构汇算清缴的结果,是多缴了要退所得税,这种情况和要补税一样,由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而不是由总机构统一办理退税。

(2)实际工作中,不排除有些分支机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实行汇总纳税,作为独立纳税人单独在当地计算缴纳所得税,那只能恭喜你,须单独填写这37张表去办汇算清缴申报。 3.核定征收企业,需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所得税核定征收分两种类型: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税额。 核定应纳税额,是指税务机关按企业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直接核定每一年应缴的所得税,这种类型企业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但这种管理方式的企业现在越来越少。 我们平常常见的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就是按照企业经营行业确定应税所得率,这种类型企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用的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是同一格式(B类申报表),不需要去填查帐征收企业用的这套37张年度申报表(A类申报表)。 4.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针对的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这两个税目的纳税人,而且必须是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 二、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 ? 财务报表; ? ? 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有模版)

广州市蓝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GUANGZHOU LANSHUN REGISTERED TAX AGENT CO., LT D 广州市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报告文号] 报备号: 使用说明(阅后应删除): 1.简版是在完整版基础上删除大部分中小企很小发生的事项文字说明后后形成的,仅起减少删除操作作用,一切应以原版为准。 2.强烈建议在十分熟悉完整版的基础上再使用简版。 当需要补充部分简版内容时,可在完整更新所需内容,断开链接后复制到简版中。 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业务约定书号]〕,对贵公司税款所属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公司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公司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一)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查: 贵公司本纳税年度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内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范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 篇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SB00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 篇二:企业所得税汇算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 1 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

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2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参考范本)

索引号:Z10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无保留意见) (参考范本) XXX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申报表,并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发表鉴证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一)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贵公司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要求设立总账和明细账,对业务收入、支出、货物进出、费用报销、投资、固定资产管理、薪酬等日常业务制定各项相关核算制度,审核中未发现重大未遵守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账簿、抽查会计凭证和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等在内的审核程序,并获取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未发现账、表、证、实不符事项。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我们对贵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进行了审核和验证,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规定,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对纳税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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