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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行中期票据的企业主体评级在AA-级(含)以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主体评级在A级(含)以上。

2、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

(2009年11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

(2)定义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规则

1)注册:集合票据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2)金额: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期限:集合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集合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三年;

4)担保: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包括由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及以上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企业以其自有资产向担保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银行给予信贷支持等信用增级措施;

5)统一管理:集合票据由主承销商统一发行,募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再按各发行企业额度扣除发行费用后拨付至各企业账户;债券到期前,由各企业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统一对债权人还本付息。

(4)标准

1)规模要求:单个企业拟发行规模2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净资产规模

达到5000万以上);

2)盈利要求:发券前,连续二年盈利;

3)行业要求:可获得当地政府明确支持(如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背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

四、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区别

《现代金融基础》试卷1

xx金融职业学院《现代金融基础》 期末试卷(A)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计30分) 2.xx联合银行属于( C ) A、五大国有银行 B、xx商业银行 C、农村合作银行 D、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 3.根据中国货币的定义和层次划分,以下哪种资产不是广义的货币? ( B )A.活期存款B.短期国债C.现金D.定期存款 4.信托投资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 C ) A、存贷款息差 B、自有资金投资收益 C、手续费 D、保险收入 6.一张还有6个月到期,面额为1000元的商业票据,到银行贴现,共获得950元的贴现金额,则银行的年贴现率为( A ) A、10% B、5% C、12% D、10.3%

7.内地注册的公司在纽约上市的股票叫( D )A.B股B.A股C. H股D.N股 8.以下不属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是(C )A.汇票B.支票C.股票 D.CD存单 9.下列哪种资产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C )A. 5年期的企业债B.央行票据 C.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D.短期融资券 10.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 C )A.各项贷款B.同业借款C.各项存款D.发行金融债券 11.现金漏损率越高,则货币乘数越___,货币供应量也将越___( D )A.大……少 B.大……多 C.小……多 D.小……少 12.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是( D )A.再贷款B.发行债券C.经理国库 D.货币发行 15.下列货币政策操作中,引起货币供应量增加的是( C ) A、提高法定存款准备率 B、提高再贴现率 C、降低再贴现率 D、中央银行卖出债券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答案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多选.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每题3分,合计15分)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4) 第六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第三章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4) 第四章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9) 第五章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发布 (10) 第六章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报告制度 (11)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1) 第八章保密措施 (12) 第九章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沟通 (13)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 (1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14)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机制 (14) 第十三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市场披露。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办法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 备注:(1)银行通过理财计划认购理财直融工具的份额,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该份额,就能在其提供的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 (2)单个理财计划只能对应单个企业债权融资 (3)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计划持有任一直融工具份额比例不超过该直融工具总份额的80%

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定义及背景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提出的背景是银监会理财8 号文(见后文附件)对非标资产的约束引发银行争议,而银行为突破非标限制的创新层出不穷,让银监会应接不暇,因此,希望推出该工具为理财资金对接直接融资开辟一条“高速公路”,不再需要依靠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羊肠小道”。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银行将理财资金直接借给了单一企业,是银行突破信贷体现表内的表外业务。 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设立采取注册登记制度,各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认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该份额在经过登记之后,能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必须与单个企业的债权融资相对应,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管理计划持有任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份额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及其他操作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此前上线的中国理财网完成信息披露。创新试点阶段,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若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单独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托管账户,并在该机构完成登记,一个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只能开立一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账户。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资产”)变成标准化产品的问题;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一般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实现银行理财风险隔离。而银行在资金端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有些银行根据合同还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分成;在资产端担任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服务等,获得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管理费用。 理财直融工具发行过程与目前短融、中票、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几乎一致,并且依托相同的市场基础设施。不同点仅在于监管主体,理财直融由银监会主管,债务融资工具由央行旗下交易商协会主管。 理财直融的发行过程包括:银行完成理财直融注册材料准备工作后上报注册材料,由注册登记专家会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中国理财网”有限披露发行文件,各理财计划查看披露信息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之后,理财直融面向理财计划簿记建档发行;最后披露发行情况公告与缴款。在此期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提供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并负责相关交易系统的开发、测试和上线。 这样一来,人们最直接的联想是,理财直融就是标准化的债券产品;由于依托于中债登,更确切的,理财直融就是银行间债券产品。 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而开展的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这一定位来看,理财直融则又类似于融资类信托产品,但是拥有目前信托产品所没

《现代金融基础》试卷1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现代金融基础》 期末试卷(A)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合计30分) 2. 杭州联合银行属于( C ) A、五大国有银行 B、城市商业银行 C、农村合作银行 D、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 3. 根据中国货币的定义和层次划分,以下哪种资产不是广义的货币?( B ) A. 活期存款 B.短期国债 C. 现金 D. 定期存款 4. 信托投资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 C ) A、存贷款息差 B、自有资金投资收益 C、手续费 D、保险收入 6. 一张还有6个月到期,面额为1000元的商业票据,到银行贴现,共获得950 元的贴现金额,则银行的年贴现率为( A )A、10% B、5% C、12% D、10.3% 7.内地注册的公司在纽约上市的股票叫( D )A.B股 B.A股 C. H股 D.N股 8.以下不属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是( C ) A.汇票 B.支票 C.股票 D.CD存单 9. 下列哪种资产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 C ) A. 5年期的企业债 B. 央行票据 C.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D. 短期融资券 10.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 C ) A.各项贷款 B.同业借款 C.各项存款 D.发行金融债券 11. 现金漏损率越高,则货币乘数越_____,货币供应量也将越______( D ) A. 大……少 B. 大……多 C. 小……多 D. 小……少

12.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是( D ) A.再贷款 B.发行债券 C.经理国库 D.货币发行 15.下列货币政策操作中,引起货币供应量增加的是( C ) A、提高法定存款准备率 B、提高再贴现率 C、降低再贴现率 D、中央银行卖出债券 二. 多项选择题(每题答案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多选.错选.漏选均不得分。每题3分,合计15分) 1.下列属于直接融资工具的有(BCD) A. 银行贷款 B.债券 C. 股票 C. 短期融资券 2.在下列银行中,不属于政策性银行的是( AC ) A. 中国农业银行 B. 国家开发银行 C. 中国工商银行 D. 中国进出口银行 3.基础货币包括( AC ) A.流动中的现金 B.存款货币 C.存款准备金 D.原始存款 4.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下列哪些业务主动借入资金(ABCD) A.向中央银行借款 B.发行金融债 C.同业拆借 D.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5.下列哪些措施属于扩张型的货币政策( ABE ) A.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 B.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C.在公开市场上卖出有价证券 D.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E.降低再贴现率 三、简答题(共19分) 1.请列举四种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6分) (每答对1点给1.5分,共6分):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再贷款和再贴现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尽调内容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面资料、公司主营业务资料、公司财务资料和公司或有风险资料。 一、公司基本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和密码; 2、公司章程; 3、公司历史沿革和股权、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主要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5、公司对下属公司的人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模式; 6、公司部门设置的组织架构图,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简介; 7、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战略规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履历、任职起始日期; 9、截止日前,公司员工总数、学历构成、年龄构成和职称构成。

二、公司主营业务资料 1、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各板块最新经营情况介绍,几个板块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中的金额和占比,主营业务毛利润和毛利率(需采用近三年又一期数据); 2、公司业务的地域分布; 3、公司所处行业分析、竞争形势、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4、公司3-5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5、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和政策方面的风险; 6、公司近三年年终工作报告几个部门工作总结; 7、公司与上下游的业务合作客户(较多时可选取前5大或10大)、合作模式、采购量、销售量、结算方式等; 8、公司获得的主要资质证明、历年获得奖项和荣誉、财政贴息、政府补贴等。 三、公司财务方面资料 1、近三年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口径),近一期财务报表; 2、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调整负债结构等),并明确指出各用途的比例,如用于项目投资,请提供项目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 (一)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 2、在直接融资中,金融媒介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媒介并不因此与资金供给者或者资金需求者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3、直接融资的工具: a.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 b. 股票和债券。 4、直接融资的优势: a.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b.筹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5、直接融资的局限: a.直接融资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 b.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的限制,一般低于间接融资工具。 c.资金供给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较大。 (二)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 2、在间接融资中,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分别与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资金的供给方来说,

中介机构是债务人;对资金的需求方来说,中介机构是债权人。 3、间接融资的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融资工具,如存单、贷款合约等。 4、间接融资的优势: a.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可以灵活方便的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融资需求。 b.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多样化的策略降低风险,安全性较高。 c.有利于提高金融活动的规模效益,提高全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5、间接融资的局限: a.资金的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被割断,不利于供给方监督和约束资金的使用。 b.对需求方来说,增加了筹资成本;对供给方来说,降低了收益。 (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 1、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许多情况下,单纯从活动中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出发尚不能准确的判断融资的性质究竟属于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一般习惯上认为凡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方是金融机构均被认为是间接融资,而不论这种融资工具最初的债权人、债务人的性质。 3、一般认为直接融资活动从时间上早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行发展,互相促进。间接融资已构成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而直接融资脱离了间接融资的支持已无法发展。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间接融资的产生是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参与经济循环以及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必然趋势。而直接融资形式的存在则是对间接融资活动的有力

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优缺点

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和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直接发生的信用关系。双方可以直接协商或在公开市场上由货币资金供给者直接购入债券或股票。通常情况下,由经纪人或证券商来安排这类交易。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的主要特征是:货币资金需求者自身直接发行融资凭证给货币资金供给者,证券商、经纪人等中间人的作用只是牵线搭桥并收取佣金。 直接融资特点:①能使资金需求者获得长期资金来源;②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推动资金的合理配置;③具有加速资本积累的杠杆作用,使社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从而推动资金(资本)的积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3)两大融资方式的优点对应对方在发挥融资功能时的融资劣势,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可以弥补对方的不足,从而构成一个功能相对完善的融资体系。 直接融资工具包括政府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直接借贷凭证等。 直接融资的种类: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直接融资的特征 (1)直接性。在直接融资中,资金的需求者直接从资金的供应者手中获得资金,并在资金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之间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分散性。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个企业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具有一定的分散性。 (3)信誉上的差异性较大。由于直接融资是在企业和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而不同的企业或者个人,其信誉好坏有较大的差异,债权人往往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债务人的信誉状况,从而带来融资信誉的较大差异和风险性。 (4)部分不可逆性。例如,在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是不需要返还的。投资者无权中途要求退回股金,而只能到市场上去出售股票,股票只能够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互相转让。 (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在直接融资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例如在商业信用中,赊买和赊卖者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决定赊买或者赊卖的品种、数量和对象;在股票融资中,股票投资者可以随时决定买卖股票的品种和数量等。 直接融资优点 (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XX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XX银行同业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同业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4]178号)、《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87号),以及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系指境内外依法设立的金融 机构,包括境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和境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境内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并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信联社等)、邮政储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境外银行在境内设立的全资法人子银行等。 (二)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证监会或保监会监管并取得相应许可证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等。 (三)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境外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同业业务系指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款所包括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人民币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一)本外币同业拆借业务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与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开展的,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按照资金的方向分为本外币同业拆入业务和本外币同业拆出业务。 (二)本外币同业存款业务系指本行与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即投融资性同业存款);按照资金的方向分为本外币同业存放业务和本外币存放同业业务。 (三)同业借款系指本行与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 (四)人民币同业代付系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按照资金的方向分为他行代本行同业代付和本行代他行同业代付。 (五)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系指本行与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按照金融资产的类别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 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在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直接融资的优点: (1)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在融资时间、数量和期限等方面比较自由,有较多的选择; (2)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3)筹资的成本较低,不受金融中介机构的约束; (4)通过发行长期债券和发行股票,有利于筹集具体稳定性的、可以长期使用的资金; (5)企业信息具有较强的公开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公众认知度。 直接融资的缺点: (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比间接融资多;

(2)对资金供给者来说,直接融资由于缺乏中介的缓冲,风险比间接融资大; (3)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及资金供给流动性的影响。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实现融资的行为。在间接融资中,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机构分别与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资金的供给方来说,金融机构是债务人。对资金的需求方来说,金融机构是债权人。间接融资中最为常见的是银行贷款,即储户的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贷给企业,这中间银行扮演了典型的信用中介角色。中外,间接融资还包括票据贴现、典当、融资租赁等其他方式。 间接融资的优点: (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范围比较广,能广泛地筹集社会上各方面的闲散资金,形成大额资金,有利于提高金融活动的规模效益;

(2)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因而安全性较高; (3)企业信息的保密性较强。 间接融资的缺点: (1)资金运行和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的素质; (2)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满足; (3)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增加了筹资的成本。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合同模版

编号:【】理财直接融资合同 中国【】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融资本金 (8) 第三章融资利息 (9) 第四章融资本息的偿还原则 (10) 第五章增信安排(如有) (11) 第六章融资费用承担 (11)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11) 第八章甲方和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5) 第九章融资债权的管理 (15) 第十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6)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16) 第十二章保密 (18) 第十三章合同的成立、生效和终止 (18) 第十四章资产处置 (18)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9)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 (20) 第十七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20) 第十八章附则 (21)

本《【XX】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共同签订: 甲方:【XX商业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起管理人、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作为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融资企业】(作为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以上主体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商业银行,乙方系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的企业法人。 2.基于乙方的资金需求,甲方接受乙方的请求,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XX】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并以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募集的全部资金向乙方提供债 权融资。 3.乙方作为融资企业,同意并确认甲方作为【XX】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起管理 人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持有人之间就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认购等事 宜达成的相关安排。 4.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本期理财直接融资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 (一)SCP超短期融资券 定义: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10万元,跟踪评级费约为5万元/年;律师费用5-15万元(如有其他方式增信等会有相应的费用成本) 分期发行: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审核时间:2个月左右 发行准备、审核时间合计:3-4个月 发行规模:不受企业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的限制 发行额度:不占用其它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额度

简要发行流程:1、与企业沟通,取得发行初步意向和方案;讨论确定发行方案:规模、期限、担保方式、预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确立初步意向,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确定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3、承销机构等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完成相关报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4、签署各项协议文件;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5、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寻找潜在投资者 6、完成注册后择机发行 7、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 8、到期按时还本付息 (二)CP短期融资券 定义: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365天)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

招商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简介

招商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简介 2011-3-2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以内)和中期票据(期限3-5年)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由交易商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不采取审核制或备案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即可公告发行,从签署主承销协议到注册发行一般需要4个月时间。注册时间和手续普遍简单于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一、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能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以主体信用评级AA为例,目前参考发行利率为: 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要素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 2010年6月开始,交易商协会每周发布一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估值数据及发行利率下限,以规范市场定价体系。

(1)发行人的信用评级:评级越高,则利率水平越低。 (2)市场利率水平:如短期内市场利率走低,则有利于获得较低的发行利率。 (3)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发行时如果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裕,则有利于获得较低的发行利率。 (4)承销商的定价能力:承销商定价能力越强,则发行利率就越低。 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成本 发行利率:根据企业信用评级和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承销手续费:短期融资券每年千分之四,中期票据每年千分之三 律师费用:由贵公司与其协商确定 评级费用:原则上收费约25万元,具体费用可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交易商协会特别会费:发行企业作为特别会员需加入交易商协会方能进行注册(招商银行将帮助企业制作申请材料),加入后每年缴纳特别会费10万元。 登记托管兑付费: 1..短期融资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按照兑付金额的0.07‰一次性收取(超过30亿元以上部分按0.06‰收取)债券发行登记费。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按照兑付金额的0.05‰一次性收取债券兑付费。 2.中期票据:按照兑付金额的0.105‰一次性收取(超过30亿元以上部分按 0.1‰收取)债券发行登记费,按照兑付金额的0.05‰一次性收取债券兑付费。 五、招商银行优势 业内最强的定价能力 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拥有业内最强的定价能力,是联席定价会议轮值主持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利率均低于同期可比的同信用等级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 发行家数市场排名第一 2008年,招商银行债券发行家数市场排名第三;2009年,招商银行发行家数排名第四;2010年,招商银行发行家数排名第一。 安徽省内首支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于2005年9月21日协助总行为淮北矿业成功发行了15亿元“05淮北矿CP01”,该短期融资券是招商银行系统内首支也是安徽省内首支短期融资券。 专业化投资银行团队 合肥分行公司银行三部是招行系统内一支能打硬仗的团队,与总行关系密切,可与总行实现零距离沟通,能够确保总行-分行-企业的有效沟通。该部门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直接进行相关材料的收集、撰写,无须总行来人指导,有利于节约时间,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最快的项目运作速度 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取消主承销商发行通道限制,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凭借与总行的良好关系和过往业绩,可确保注册材料以最快的速度上报交易商协会。从签署主承销协议到首期发行整个项目时间可控制在4个月左右。 安徽省内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位

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介绍知识讲解

一、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合作模式 (一)定义及发展 供应链债务融资,其特点是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凭借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密切的生产经营关系,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环节面临的个体资质差、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以缓解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协调发展。 2014年1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要点》和《地方政府说明性文件要点》三个附件,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进行规范。 交易商协会称,发布该《通知》为了进一步贯彻此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提出的化解产能过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其中,41号文的调控思路由“抑制产能”转换为“化解产能”,重点强调严控新增产能、分类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以及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同时将清理违规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 此次发布《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下称《表格》),目的是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在产品设计上,《表格》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坚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利用该产品不当套利。 (二)合作模式 1、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承兑汇票的一种金融服务。开展保兑仓融资业务的前提是需要供应商(核心企业)承诺回购,而购买商(中小企业)就可以以供应商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银行在控制其提货权的条件下给予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保兑仓业务是在经销商与供应链条上的大型核心企业有着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背景下进行的。 2、代理监管融资模式 代理监管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委托大型生产企业或相关销售企业,对其配套的物流企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一、直接融资 1.概念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在直接融资中,金融媒介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媒介并不因此与资金供给者或者资金需求者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直接融资的工具: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和债券。 2.特点 (1)直接性。 在直接融资中,资金的需求者直接从资金的供应者手中获得资金,并在资金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之间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分散性。 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个企业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具有一定的分散性。 (3)信誉上的差异性较大。 由于直接融资是在企业和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而不同的企业或者个人,其信誉好坏有较大的差异,债权人往往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债务人的信誉状况,从而带来融资信誉的较大差异和风险性。 (4)部分不可逆性。 例如,在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是不需要返还的。投资者无权中途要求退回股金,而只能到市场上去出售股票,股票只能够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互相转让。(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在直接融资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例如在商业信用中,赊买和赊卖者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决定赊买或者赊卖的品种、数量和对象;在股票融资中,股票投资者可以随时决定买卖股票的品种和数量等。 3.优缺点 优点: a.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b.筹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缺点: a.直接融资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 b.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的限制,一般低于间接融资工具。 c.资金供给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较大。 4.我国主要融资方式 (1)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 (2)银行承兑。 (3)直存款。 (4)大额质押存款 (5)银行信用证。 (6)委托贷款。 (7)直通款。 (8)对冲资金。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解析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介绍 2011年5月,交易商协会推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这就决定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着诸多不同。 1、从形式上看,公开发行是在注册之后向非特定投资人招募,其发行条件通常是标准化的,以便于非特定投资人参与认购,定向发行是向特定投资人发行金融产品,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协商在注册之前基本完成。 2、从实质运行机理上说,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最重要的区别是,定向发行进一步强化了发行人和投资人的自主协商机制,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是更高层次的市场开放和市场约束。 3、在谈判机制设计方面,定向发行的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谈判确定《定向发行协议》,协议中的利率、期限、信息披露方式、再融资等条款设计更具灵活性和个性化,便于发行人与投资人满足个性化需求。 4、在市场定价方面,非公开定向工具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所涉费率遵循自律规则、按市场方式确定,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溢价。 5、在约束机制方面,非公开发行更能发挥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的契约意识,减少事前管制,不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把风险防范的部分微观职责交给投资人自主决定。 6、在市场发展动力方面,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不对产品结构做过细的规定,鼓励市场成员自主创新,通过引导市场主体自发创新,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创新动力。

(完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附件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2008年4月15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2月24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15年11月6日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 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证券。 第三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 相关工作。 第四条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 实质性判断。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投资人应当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也可以定向发行。 第六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 第七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商协会对外披露注册发行工作进程及相关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根据市场发展及投资者保护的需要,可适时调整相应工作 机制,并经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议定后发布实施。 第二章公开发行注册 第九条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注册会议由注册办公室从注册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注册专家参加。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商协会关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 规定编制注册文件,并通过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将注册文件送达注册办公室。注册文件包括:(一)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附企业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审批稿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理解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 备注:(1)银行通过理财计划认购理财直融工具的份额,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该份额,就能在其提供的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2)单个理财计划只能对应单个企业债权融资 (3)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计划持有任一直融工具份额比例不超过该直融工具总份额的80%

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定义及背景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提出的背景是银监会理财8 号文(见后文附件)对非标资产的约束引发银行争议,而银行为突破非标限制的创新层出不穷,让银监会应接不暇,因此,希望推出该工具为理财资金对接直接融资开辟一条“高速公路”,不再需要依靠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羊肠小道”。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银行将理财资金直接借给了单一企业,是银行突破信贷体现表内的表外业务。 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设立采取注册登记制度,各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认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该份额在经过登记之后,能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必须与单个企业的债权融资相对应,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管理计划持有任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份额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及其他操作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此前上线的中国理财网完成信息披露。创新试点阶段,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若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单独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托管账户,并在该机构完成登记,一个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只能开立一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账户。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资产”)变成标准化产品的问题;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一般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实现银行理财风险隔离。而银行在资金端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有些银行根据合同还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分成;在资产端担任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服务等,获得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管理费用。 发行过程与目前短融、中票、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几乎一致,并且依托相同的市场基础设施。不同点仅在于监管主体,理财直融由银监会主管,债务融资工具由央行旗下交易商协会主管。 理财直融的发行过程包括:银行完成理财直融注册材料准备工作后上报注册材料,由注册登记专家会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中国理财网”有限披露发行文件,各理财计划查看披露信息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之后,理财直融面向理财计划簿记建档发行;最后披露发行情况公告与缴款。在此期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提供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并负责相关交易系统的开发、测试和上线。 这样一来,人们最直接的联想是,理财直融就是标准化的债券产品;由于依托于中债登,更确切的,理财直融就是银行间债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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