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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为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三、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确保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六、矿长依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七、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1、生产副经理: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监部部长:负责提供安全教育与培训信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的组织、协调;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与培训监督、考核。

3、总工程师:协助制定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八、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协助矿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实施。教育与培训范围与任务。

九、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任职,上岗作业的下列人员,按要求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1、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矿井生产车间负责人、区(队)长,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新入本企业员工,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

作业。新工人分配到车间、班组,入井前,车间和班组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十一、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

十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试验和使用前,由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经过教育与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十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由矿进行不少于20h的在职安全教育与培训。

十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包括:政策法规教育、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方面的内容,实施时区别不同人员分别安排。

1、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管理知识,了解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趋势,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明确本身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对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进行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明确本人的职责和从事的岗位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了解岗位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急措施,能够熟练操作。

3、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标准,安全管理与技术知识,有关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

4、对其他职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重点帮助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操作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素质。

十五、根据上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每年年初以前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1、教育与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要求、目标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职责。

2、年度培训计划,应能确保上级安排的培训任务。

3、编制教育与培训计划时,各部门、区队应提前1个月提出教育与培训建议。

4、教育与培训计划由矿长批准后实施。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按上级计划要求,按时参加培训。

十七、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1、建立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矿每月不少于1次。

2、班前安全教育,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

3、利用会议、学习、板报、标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知识教育。

十八、每次培训结束,都要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要求,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的考试、考核。安全知识、技术知识考试以笔试、答辩形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业现场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十九、各类人员的培训情况由安监部记录并进行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二十、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切实加强职工培训、考核、发证和存档管理。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新招收进矿的员工。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部门、区队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部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部门、区队,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部的,考核部门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考核个人每次100元,迟到、早退的考核个人每次50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考核该单位500元。

4、各区队有新员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部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考核各施工单位10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考核1000元/人;已培训合格,但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人。

6、工种调换时,综合部必须将名单报到矿领导,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部、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员工培训,经费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各施工单位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部门、区队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员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考核部门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200元。

二十一、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员在进行业务检查或安全检查时,对各项培训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为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三、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确保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六、矿长依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七、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1、生产副经理: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监部部长:负责提供安全教育与培训信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的组织、协调;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与培训监督、考核。 3、总工程师:协助制定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八、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协助矿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实施。教育与培训范围与任务。 九、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任职,上岗作业的下列人员,按要求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1、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矿井生产车间负责人、区(队)长,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新入本企业员工,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2018】14号文件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微信、QQ、短信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等),活动宣传(应急演练、桌面演练、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湘建三司字[2010]11号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二级机构(工程处、厂、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汲取的教训;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标准版本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项目部、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个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是;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机修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生目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友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仝生产、方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绒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生技术考核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安全环保部负责拟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由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所需资源。 第三条、应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质量,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培训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 1、教育培训计划; 2、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表; 3、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试卷等; 4、培训效果评价; 第三章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六条、其他兼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七条、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八条、所有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且培训学时要达到要求,不得少于15学时。 第九条、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条、转岗、换岗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一条、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主要内容;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教育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点项目施工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一、公司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0小时。 二、厂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厂长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法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及教 育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规定 1.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电工、焊工、信号工、防水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重点对本工种、岗位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3.项目部实行管理层轮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确保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长抓不懈;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本项目不得招用18岁以下未成年工人和年龄超过65岁的老龄人员。 1.工人分配工作前教育,内容:

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对易发事故的预防教育; 2.工人分配工作后教育,内容: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班组教育 内容: 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三级教育结束后,对工人统一命题进行考试,必须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工作,新工人教育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项目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信号工、塔吊司机、架子工 2.殊工种基本要求 a)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定义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具体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他专职人员,以及未设安全机构的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对他人和周围的设施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具体指: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三级”安全教育具体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 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对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批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2.安全部 (1)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2)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选定和实施培训。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组织厂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4) 负责制定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

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车间负责人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保证本车间安全生产教育投入。 5.车间安全员 (1)负责对车间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车间负责人在“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上签字后,才能分配到班组。统一保管“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 (3)负责车间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作相应记录。 (4)负责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6.班组长 (1)负责新员工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班组长在教育卡片上签字并将教育卡片送回车间安全员处。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本班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参与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管理规定 5. 1三级安全教育 5. 1.1 一级教育 5.1.1.1企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教材、讲课、出考卷、阅卷,安全内业管理员协助。 5. 1. 1.2教育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电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项目有关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木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 1.2二级教育 5.1.2.1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并将结果反馈企管部(附考试试卷)。 5.1.2. 2各施工单位人员由该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人员进行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2.3教育主要内容:本专业的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木专业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 1.3三级教育 5.1.3.1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单位组织专业工程师组织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3.2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5. 2安全宣传教育 5.2.1全员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2.1. 1培训时间:每年年初

最新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成效。 第三条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行统计,

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人员男性超过55岁、女性超过45岁,不再申报与复审。 公司系统内从事电焊、吊车、带电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系统全员实行《安全合格证》制度,按岗位安全生产能力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运行工作。 1、新进人员(含新聘农电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统一由市公司发放《安全合格证》。市公司安监部负责市公司本部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县公司安监部负责县公司管理范围内人员《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2、《安全合格证》应载明准许工作范围,员工必须在准许的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发展经营的需要,按照各个岗位管理的要求,有计划的对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设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培训分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主要专业技术骨干,采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在公司内部学习培训的形式进行。 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上级部门的培训要求进行轮流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四、机务处每周五下午对两分公司本周的所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在下周工作例会中进行验收,每月月底对当月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至少两次的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各岗位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人员 (1)、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2)、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行车事故的一般规律,事故分析处理,统计报告,事故现场救护,保险等业务知识。 (4)、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常识。

2、驾驶员 (1)、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汽车旅客运输规程。 (2)、学习和落实行车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3)、行车事故的一般规律及防范措施,事故现场紧急救护等常识。 (4)、如何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提高应变能力。 (5)、车辆例行保养,故障分析及排除。 (6)、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会议。 六、一般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机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分公司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陕西恒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 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 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 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 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 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 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 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做好本加油站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全体员工的生产常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安监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领取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电工、焊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由本加油站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能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对加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油、卸油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及应急救援知识等。 (2)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加油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其技术技能。 (3)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电工、焊工、油罐清洗工)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加油站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站内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 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员工、工作调动入职的 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其它外来人员)。 3 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 4 内容 4.1 三级安全教育 4.1.1 新员工(含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 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二级: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 育,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的 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司概况、生 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通用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3 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在新员工分到各部门(或科室)后,由 部门或科的负责人安排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或科室) 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生产特点、工作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4.1.4 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员工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 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 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应急处理和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 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等。 4.2 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4.2.1 凡工伤休息五个工作日以上及各种假期三个月以上的操作工, 要进行复工教育。复工教育的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 三级教育相同。 4.2.2 转岗(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 育学习,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 4.3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3.1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4.3.2 特殊工种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或国家指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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