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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成绩

查看:2012湖北公务员笔试阅卷对外开放 成绩5月底公布 湖北公务员考试分数线汇总(2007年-2011年)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4、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

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一、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二、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省级机关: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2、市、州级机关: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3、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4、全省乡镇(街道)机关: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5、地税、工商、质监系统、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所在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高出相应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资格复审公告将在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资格复审公告在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网上公开调剂补充人选。需要调剂的职位将于6月中旬统一在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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