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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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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标准员工,特制定相关手册。以下是查字典范文格式网橙子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立员工行为标准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标准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标准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标准)

四、处罚规范

员工行为标准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标准的现象考核如下:

⑴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⑵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背同类手册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⑶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背同类手册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⑷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⑸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⑹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标准,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⑺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耽搁、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⑻不按手册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庄重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⑼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⑽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别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别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⑾在禁烟场合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⑿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

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⑶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⑼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习题或违背《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手册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⑶个月。

(5)当班期间违背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⑶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讹诈客户行为的,待岗3⑹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⑹个月。

(8)旷工1⑶天的,待岗1⑶个月;旷工3⑹天的,待岗3⑹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故弄玄虚、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⑶个月。

(10)不服从行为标准考核的待岗1⑶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规范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标准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⑴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背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查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详细处罚:控股公司

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⑵职工被公司查处违背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⑶条手册),追查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详细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手册与本手册不符的,按本手册执行。

2.本手册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无管理管理办法和规定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标准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手册执行。

5.本手册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标准考核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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