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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

经济性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能源节能〔1991〕98号)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200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3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2008〕11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安生〔2008〕4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指导意见(试行)》(安生〔2008〕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安生〔2009〕49号)

《耗差分析技术标准》(Q/CDT 105 0001—200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08〕1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大唐集团人〔2007〕18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4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05〕15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42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储存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5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节能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8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39 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3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5〕5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节能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3号)

3总则

3.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按照安全发展、节约发展的管理思路,建立节能减排评价体系,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发电企业的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标准。

3.2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工作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推广节能管理经验;实现节能减排指标一流。

3.3经济性评价是指通过对管理、设备和指标的评价,发现影响机组经济性运行

的问题,从而为运行优化调整、设备治理和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方向。

3.4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经济性评价体系、制度及常态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性。

3.5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以企业自查为主,集团公司抽查为辅。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每年一季度完成上年度经济性评价自查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根据自查报告情况确定抽查企业。

4经济性评价体系

4.1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体系由管理评价、设备评价和指标评价三部分组成。

4.2管理评价主要是对节能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燃料管理、试验管理和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4.3设备评价主要是对汽轮机设备、锅炉设备、燃料设备的装备水平和设备性能

的评价。

4.4指标评价主要是对企业节能减排指标、汽轮机指标、锅炉指标、厂用电指标、燃料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

5经济性评价评分原则

5.1基层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得分率,为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实得总分与应得总分的百分比。现场检查综合性问题一般从总分中扣减,其它扣分项目按照机组台数折算平均值。

5.2基层火力发电企业不涉及的项目不进行打分评价,不计入企业应得总分。

5.3每个评价项目得分最低为零分。

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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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第一章 总 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统一火电工程锅炉机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检验方法和器具,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并为适应当前推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及质量监督的需要,特修订《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锅炉篇。 1.0.2本篇适用于与火力发电厂国产300~600MW机组配套的煤粉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含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对于其它炉型、容量、参数的国产锅炉机组可供参考。对国外进口锅炉机组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执行设备进口订货技术合同或制造厂的规定。如制造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验标》锅炉篇。 1.0.3 火电工程锅炉机组的安装,都应按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并及时办理检验及评定签证。对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中空缺的个别工程项目(设备)和不完善的检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DL/T 504-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和国家及部颁的其它有关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补充规定,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同时作为该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及评定的依据,并报主管上级备案。 1.0.4本标准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 1.0.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该项工程必须施工完毕,由施工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然后再根据本篇“质量验评范围”的规定,由质检科联合建设单位及现场质监站代表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监督)。 1.0.6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 一、检验指标 1.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2.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如该检验指标的“质量标准”栏未分级者,则达到标准规定即为“优良”)。 二、分项工程 1.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基本符合(不影响使用性能及寿命)“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2.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三、分部工程 1.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2.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7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其余的“一般”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四、单位工程 1.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总体质量评价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总体质量评价 1.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与平衡程度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了。承包商的主要义务:承包商向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业主的主要义务:业主向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业主、承包商的各种权力与义务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尤其)中有着详尽的叙述,如数量、质量、时间的较清晰的描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公平,较少有对于任何一方过于苛刻的条款,基本上,一方的权力对应的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且这种权力和义务符合公平、平等的契约精神。 2.合同管理程序完善程度 本合同在开工与暂停施工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程序、工程索赔程序、争议解决程序、竣工验收程序、合同解除程序、质量检验与验收程序等合同管理程序方面较完善完善且操作性较强。 3.本合同合法性方面 由于该合同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尤其注重合法性的审查。难能可贵的是在廉洁协议上着重笔墨,对于当前我国基建项目中的腐败问题有很好的预防和针对性。本合同合法性方面无缺陷。 4.合同风险分配情况

关于不可抗力、施工安全、违约、索赔和争议、担保、保险等方面专用条款(尤其)和通用条款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条款几乎涵盖了合同风险的所有方面,具体的情况的可以在本合同的相关章小节得到反映,此处不再赘述。但在关于不可抗力的判断标准、等级、种类没有规定具体化,只是在专用条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忽视了工程所在地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本工程自身的独特性,这是不甚合理的,通过本合同中可以看出业主对于不可抗力的关注度还是不够。除此之外,双方对合同风险预防和控制、减小、转移方面都给予高度重视。本合同的风险分配同时参考了可预见风险分配原则和可控制风险分配原则,较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双方矛盾,为整个工程的实施带来会较大便利。 5.合同缺陷与漏洞情况 本合同采用标准格式,包含完整的合同文件格式,即合同协议书(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廉洁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技术规范和图纸,说明合同各方当事人都有较高的素质及管理水平。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能够较有效避免合同缺陷和漏洞。本合同对适用标准、规范做了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详尽的枚举,共达31部国家、行业、省市的规范、标准,这种态度非常值得学习。但同时该合同有些条款出现表达含糊不清,过于笼统和概念化,全部照抄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而不针对性的加以修改的现象,这也潜在着合同的履行风险。本合同,目前,尚未发现有重大的合同缺陷和漏洞。 6.合同条款完备情况 本合同较大的缺憾是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不足,合同中只有题目式的概括,没有具体

11交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doc

技术档案 项目名称省道305线龟都府库区雅洪公路草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阶段竣工验收(合同段) 案卷标题施工文件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 (第一册) 归档单位 归档时间 编制单位四川三一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4]446号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该《办法》,做好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客观、真实地评价工程质量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核心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抽查项目,在交工验收前进行检测,竣工验收前对关键抽查项目进行复测,检测结果和复测结果共同作为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的依据。 二、关于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竣工文件的编制应完整、规范、科学,竣工文件的主要内容按照“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见附件2)编写。交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编制工作。竣工验收前,完成“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要求的全部文件编制工作。 三、关于交工验收工作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对于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质量监督机构可一并进行质量检测,项目法人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工程(合同段)通过交工验收后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格式见附件3)。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4)。 四、关于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质、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和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委会裁决重大问题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通讯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会议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参加,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分为发电、输变电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甲、乙两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必备条件 1、质量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2、质量评价单位的建筑、锅炉、汽机、电热、水工、金结、机电、输变电、档案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检测设备应满足下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范例

建设单位对结构工程质量的 评价意见 长安华都·华韵苑15号楼工程为长安华都小区二期工程中的一幢,正负零下为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807M2为住宅楼,地上11+1层建筑面积16437M2住宅楼。结构为:基础独立柱基,带形基础,剪力墙–薄壁框架,全高40.05M,平面布置为平行三个单元,每层12户,顶上11+1为跃层,其余为平层加局部错层,外形设计为防欧式建筑。工程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设计,重庆渝兴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八项目部承建,重庆市渝北区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督。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建设的各相关单位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来组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单位方面,组织起高素质的项目经理部,配备了全面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各施工班组质量意识的教育,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认真领会设计意图,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对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和班后会,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均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确保了每道工序的质量关,在整个砼外观的检测中,基本达到了“上不抹灰,下不找平”的要求,轴线尺寸复查达到设计要求,实体检测的各个项目均符合规范要求。

监理公司方面,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细则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和各项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积极配合设计、业主方及时予以解决。对各道工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砼浇筑过程及重要结构部位认真执行旁站监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监督管理之中。 此外,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及时认真地参与工程验收严格把好每一道质量关,确保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通过。 我们认为,长安华都·华韵苑15号楼工程结构是安全的,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质监、设计、监理等单位对本工程的基础及主体结构进行核验,施工质量达到了优良等级,因此我们特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推荐本工程参与评选重庆市优质结构工程,并希望施工单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质量得到更好的提高。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04年7月12日发布 2004年7月12日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4)23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布《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的《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GJ32/TJ04—2004,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印发。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厅有关处室、站。

前言 为了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3)第268号《关于下达2003年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是对优质结构工程和优质单位工程的评价,是我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省内外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广泛征求工程施工、监理、科研、设计、管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完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请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邮编21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编写人员:陈继东 刁爱国 蔡 杰 张大春 金孝权 毛龙泉 陆金方 贡浩平 沈北安 张以建 王 刚 路宏伟 参编人员: 陈惠宇 沈中标 胡全信 张怀诚 冯 成 姚宗勤 张召应 冯华明 朱 坚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旧版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时间: 2004-01-12 13:23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 (试行)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范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一篇,将陆续印刷发行。目录如下: 第一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一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山西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山西电建修造厂处,河南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日 总编说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验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一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编写的具体组电建工程局负责,参加编写工作的有北京电建公司、山西电建三公司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过去的施工结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错误在所难免,望各单位在试行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水利电力部华北电业管理局一九八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水处理及制氢装置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内容、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评定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关键字】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内部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焊接篇(1996年版)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施行日期:1 9 9 7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焊接篇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1996]111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篇,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扛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共同负责编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审会讨论修改,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由部建设协调司负责管理,由部电力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地方,望随时报告我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日 总编说明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试行)》, 自1983年颁发试行以来,在全国火电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施工全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保证我国电力工程焊接质量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300~600MW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的比重逐年增加,亚临界、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和新钢种、焊接新工艺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已经修改,新《焊规》DL5007—92已于1992年9月正式执行。显然,《验标(试行)》版本已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电力发展的需要。为此,原《验标(试行)》(焊接工程篇)急需修订。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贯彻GB/T19000一IS09000系列标准中,推行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企业内部承包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控制、检验、评定和监督工作的需要,华北电业管理局受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修订了《验标》(焊接工程篇)。 《验标》(焊接工程篇)试行本的修订工作,采取在《验标》(修订)编委会领导、总编主持下,由焊接工程篇修订专业组具体实施的方式。修订工作从1992年四季度开始,向全国发了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1993年2月在天津组织召开了《验标》修订准备工作会议;3月上旬专业修订组在广东召开的全国电力施工焊接管理工作会议上,由部建设协调司组织与会的上海、浙扛、江苏、安徽、广西和天津等省市的电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东北电管局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价标准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RFJ01-2015) 人防工程 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

目录 第一章工程质量验收 (8)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2 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10) 1.2.1土方工程 (10) 1.2.2逆作法施工 (11) 1.2.3模板工程 (13) 1.2.4钢筋工程 (14) 1.2.5混凝土工程 (15) 1.2.6爆破掘进工程 (17) 1.2.7喷射混凝土工程 (19) 1.2.8砌体工程 (21) 1.3 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22) 1.3.1门框墙制作 (22) 1.3.2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 (25) 1.3.3防爆波活门安装 (28) 1.3.4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 (29) 1.3.5密闭穿墙管施工 (31) 1.3.6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 (32) 1.4 防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33)

1.4.3涂料防水层工程 (36) 1.4.4卷材防水层工程 (37) 1.4.5金属板防水层工程 (38) 1.4.6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工程 (39) 1.4.7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工程 (41) 1.4.8止水带防水工程 (42)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43) 1.5.1—般抹灰工程 (43) 1.5.2涂饰工程 (45) 1.5.3饰面板(砖)工程 (47) 1.5.4整体面层铺设工程 (50) 1.5.5板块面层铺设工程 (51) 1.5.6吊顶工程 (52) 1.5.7门窗安装工程 (55) 1.6 给水排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57) 1.6.1给水管道安装 (58) 1.6.2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60) 1.6.3给水附属设备安装 (63) 1.6.4排水管道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5卫生器具安装 (67) 1.6.6洗消器具安装 (69) 1.6.7污水集水池施工 (70) 1.6.8污水泵安装 (72) 1.6.9灭火器具安装 (73) 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7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发展,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基本指标和方法,规范创优活动,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所称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基础是建筑工程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 基本规定 3.1 评价基础 3.1.1 建筑工程质量应实施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制订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实施创优良的工程,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以及各方责任。 3.1.2 建筑工程质量应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工程项目的工序质量管理,重视管理机制的质量保证能力及持续改进能力。 3.1.3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应重视提高管理效率及操作技能。 3.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综合检查评价结构的安全性、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效果等。 3.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注重科技进步、环保和节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3.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基础上评价优良等级。 3.2 评价框架体系 3.2.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按照工程部位、系统分为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五部分,其框架体系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质量计划目录 页脚内容63

3.2.2每个工程部位、系统应根据其在整个工程中所占工作量大小及重要程度给 出相应的权重值,工程部位、系统权重值分配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工程部位、系统权重值分配表 各4分。缺项时按实际工作量分配但应为整数。 3.2.3 每个工程部位、系统按照工程质量的特点,其质量评价应包括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五项评价内容。 每项评价内容应根据其在该工程部位、系统内所占的工作量大小及重要程度给出相应的权重值,各项评价内容的权重值分配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注:1用各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分后,将所得分值换算为本表分值,再按规定变为表3.2.2的权重值。 2地下防水层评价权重值没有单独列出,包含在结构工程中,当有地下防水层时,其权重值占结构工程的5%。 3.2.4 每个检查项目包括若干项具体检查内容,对每一具体检查内容应按其重要性给出标准分值,其判定结果分为一、二、三共三个档次。一档为100%的标准分值;二档为85%的标准分值;三档为70%的标准分值。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细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细则 -----------------------作者:-----------------------日期: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加工配制篇(试行)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定,现颁发试行。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篇,将陆续。目录如下:第—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轮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建修造厂,电建工程处,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发现问题请随时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九八三年十—月二日 总编说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的需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篇。 《验标》加工配制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眉 具体编写以省电建公司为主,参加编制工作的还有蒙电建安装公司、省电建修造 厂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全国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 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和设计、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并吸取了我国过去的施工经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 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件,其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望

火电质量〔2013〕8号附件 火电工程公司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管理办法(2013第一版)

2013 2013-07-18 执行张建恒陈永占杨永富 第一版 2012 2012-05-22 2013-07-18 废止张建恒陈永占杨永富换版 第一版 版次生效日失效日状态编写审核批准修改说明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火电工程公司标准 正文编号:火电质量〔2013〕8号 相关文件编号:HD4F007-2013 火电工程公司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管理办法 (2013第一版) 本文件之产权属于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未获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该文件。

修改记录 版次生效日期页码章节修改内容和依据2013-07-18 7—11 6 增加“流程控制文档内容”2013第 一版

火电工程公司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管理办法 (2013第一版)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2 依据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5 管理内容 6 流程控制文档 7 记录 8 附件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了明确各岗位质量验收职责、清晰验收级别和管理流程,规范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严肃验收秩序;规范创优项目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指导创优项目进行自我质量评价,配合评价机构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适用于火电工程公司。 2依据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质量验收是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观感、工艺水平、指标数据等进行抽样检验、复验,按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 管理职责 4.1 工程公司本部管理职责 4.1.1质量管理处负责建立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机制,明确验收流程,职责和要求。 4.1.2质量管理处负责监督项目落实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保持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每月统计工程质量验收数据。 4.1.3 工程技术处监督项目一、二级验收的管理及资料生成;监督一、二级验收人员职责落实情况。 4.1.4工程公司指导项目部开展工程质量评价活动。 第 2 页共 14 页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细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细则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加工配制篇(试行)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范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定,现颁发试行。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篇,将陆续出版发行。目录如下: 第—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轮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山西电建修造厂,保定电建工程处,河南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发现问题请随时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九八三年十—月二日 总编说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

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的需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篇。 <验标>加工配制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眉 具体编写以河北省电建公司为主,参加编制工作的还有内蒙电建安装公司、山西省电建修造 厂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全国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 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 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并吸取了中国过去的施工经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 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件,其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望 各单位在试行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水利电力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九八三年十月 二十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题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题目 填空题 1、建筑工程质量应实施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制订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实施创优良的工程,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以及各方责任。 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应重视提高管理效率及操作技能。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综合检查评价结构的安全性、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效果)等。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基础上评价优良等级。 5、地下防水层评价权重值没有单独列出,包含在(结构工程)中。 6、工程结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工程的评价总得分均应大于等于(85)分。 7、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具体的创优措施。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行检查评定,然后由监理或相关单位验收评价。评价结果应以(验收评价结果)为准。 9、工程结构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均应出具(评价报告)。 10、工程结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以及附属的地下防水层完工,且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1、多层建筑至少抽查(一)次,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查次数。 1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工程结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基础上,经过竣工验收合格之后进行,工程结构质量评价达不到优良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不能)评良。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的评价,应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档案)进行全面的检查。 14、工程结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得分,科技、环保、节能项目加分和(否决项目)。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doc

5施工质量评定 合格标准 5.1.1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 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 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 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 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 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 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 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 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 4.4.3 条的及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 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 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 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DLT5168—2002-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5168—2002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通用要求 4 质量检验评定范围 5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附录A 路径复测、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 附录B 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附录C 线路工程施工质量评级统计表

1.0.1 本标准系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线路防护设施与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等方面,规定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1.0.2 本标准适用于110kV~500kV交流和直流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及等级评定,对其他电压等级无专业标准的工程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2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 GB/T775.2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气试验方法 GB/T 775.3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3部分:机械试验方法 GB 1001 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GB/T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 2314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T2315-2000 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载荷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 GB/T 2317.4 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233-1990 110 - 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683-1999 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DL/T696-1999 软母线固定金具 JGJ 4-1980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53-19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内部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焊接篇(1996年版)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施行日期:1 9 9 7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焊接篇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1996]111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 发公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 篇,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扛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 共同负责编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 审会讨论修改,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由部建设协调司负责管理,由部电力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执行本 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地方,望随时报告我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 十日 总编说明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试行)》, 自1983年颁发试行以来,在全国火电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 是对施工全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保证我国电力工程焊 接质量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300~600MW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的比重逐年增加,亚临界、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和新钢种、焊接新工艺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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