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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口诀

法制史口诀
法制史口诀

法制史口诀

1.夏商 (1)

2.西周 (1)

3.春秋战国 (2)

4.秦 (2)

5.汉 (2)

6.三国两晋南北朝 (3)

7.隋 (4)

8.唐 (4)

9.宋 (5)

10.元 (6)

11.明 (6)

12.清 (7)

1.夏商

夏标国家法终成世袭划地公权立

夏法泛称为禹刑刑罚适用讲宽恕

昏墨贼再加不孝商继夏法有创新

法律总称为汤刑诰命誓同习惯法

又增乱政疑众罪三风十愆为治官

墨劓剕宫及大辟五刑体系影响大

天罚神判显特色监狱名称多陷阱

常规圜土临时台商还称囹圄羑里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家国一体宗法制刑始于兵礼源祀

德礼政刑兼特色自然经济为base

2.西周

敬天保民为政治明德慎罚来立法

穆王吕侯作《吕刑》审案原则要记牢

九刑含义有两种刑书九篇刑罚九

周公制礼成礼典亲亲尊尊更重要

礼刑关系要记住出入礼刑可会考

宗法制度三原则大小宗继承家国

三赦三宥和三刺中正制宜罪两则

主要罪名有三种政治财产和渎职

民事傅别和质剂婚姻制度心头记

大小司寇听周王刑民狱讼交金矢

断案辞色耳目听五听审案开先河

西周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多妾制

父母之命媒妁言

同姓不婚为宗法

采名吉征期迎礼

离婚七出三不去

注:西周部分由于刚刚开始编,口诀里有些知识点有遗漏,不够详细,记得要对着分析看。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很动荡礼崩乐坏不可挡

郑国子产铸刑书乃是成文法滥觞

邓析竹刑晋之鼎其中意义难估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

盗贼网(囚)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

具法总则见最后六禁之规在杂法

若问六禁是什么淫狡城(禁)嬉徒金

秦国连坐分户令法变律原是商鞅

4.秦

缘法而治法一统严刑重法令人惊

睡虎地云梦秦简1155七五年

律令及法律答问封诊式又廷刑事

罪名种类极繁杂量刑原则却还行

死刑肉刑劳役刑财产刑又耻辱刑

责端脏共累教首诬告反坐连坐广

中央司法当廷尉断案还有御史官

廷尉还将“诏狱”办重大案件皇帝判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错还要受反坐

爰书封守要记牢读鞫乞鞫心理明

讯狱之后再治狱效果分为上下败

不直纵囚又失刑法官责任还挺多

5.汉

黄老无为武帝为轻摇赋约法省刑

刘邦约法有三章九章律是萧何定

榜章越宫和朝律汉律60篇成型

律令科比为形式数量繁多无限制

西汉有个大动静刑制改革世闻名

文帝提萦废肉刑景帝更是颁箠令

上请亲亲可首匿中君皇国是罪名

盐铁及酒要专卖重农抑商告缗令

丞相太尉史大夫后改司徒司马空

东汉又有三独坐校尉尚书御史中

西汉郡县乡里亭六条问事13区

官吏选拔察征辟还有太学和阴袭

罢黜百家尊儒术春秋决狱始遵行

鞫狱辞服再读鞫告诉举劾三月乞

秋冬行刑撼天时录囚制度雪冤情

6.三国两晋南北朝

曹魏: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

八议此时入了法等级特权昭昭然晋: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刑名中分出法例

律令分开加律注律注法条同效力

五服治罪首入典此律还名张杜律北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抵罪律中明北齐:承前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合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其刑

篇目一共20篇唐宋承之不改变

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北魏始以格代科东魏制定麟趾格

品式章程形成式西魏编订大统式

魏晋司法沿汉制中央司法廷尉是

北齐改为大理寺复古北周秋司寇

曹魏始设律博士尚书三曹比部司

北魏重枷大杖逼南梁测罚南陈立

西晋首设登闻鼓死刑复奏皇帝责

封建五刑体系的形成

墨劓剕宫和大辟曹魏恢复五刑名

刑罚死髡完作刑赎(罚)金杂抵三十七晋代死徒(作)笞赎刑南朝各国沿其刑

北魏死流徒鞭杖初成劳役刑中心

北周改为轻到重道里远近五流刑

北齐死流徒杖鞭封建制度五刑始

笞杖徒流还有死开皇律中终成型

7.隋

文帝制定开皇律12篇目500条

名卫职户厩兴盗诈伪杂律断亡斗

五刑制度新确立十恶重罪入法条

三谋五不内乱逆议减赎当保护罩

官当八议当完善由繁到简技术高

炀帝又修大业律十恶条款不见了

复原北魏18篇轻其名来酷其刑

8.唐

德本刑用影响久轻刑省罚条文简

武德贞观继开皇律令格式在其中

长孙还作永徽律合编疏议为律疏

唐律疏议是别名最早最完整代表

林甫不服又开元行政立法唐六典

影响宋朝之立法大中刑律统类到

唐律特点有四条礼科用善早又远

定罪量刑原则多重大原则十二条

贞观初设加役流取代死刑主意高

斗讼杂律保辜制六杀六脏其中瞧

行为能力看丁年土地所有均田制

契约种类多又多官方律文规定少

田宅奴婢大牲畜买卖还要官府瞧

使用为借消费贷有息无息出负债

七出义绝三不去和离义绝要看好

宗祧财产当继承前为嫡子后均分

遗嘱优先后法定姑娘嫁妆一半分(姑娘:代指未婚在室女)唐朝也有三个省尚书下批中来草

监察三院御史官六科给事源玄宗

身言书判择官吏科举门荫两大条

德清公恪每年考“四善二十七最”好

均田租庸行两税禁榷专卖盐酒茶

陆贸严格监互市蕃坊中有市舶制

龙香沉香丁香豆外贸征税十一制(十分之一)

市舶:舶脚抽分市女帝还设市舶使

大理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审疑难

告诉严格多限制审案还要回避开

死刑三复京五奏法官责任多又多

唐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分公私罪轻重明共同犯罪造意首

合并论罪当从重自首自新区分好

自首可免自新减身物关文不能投

赃物还须如数还不实不尽要记牢

出罪举重以明轻入罪举轻以明重

老幼废疾当减刑三种情形心头记

累犯加重徒更流议请减赎当特权

同居相隐不为罪谋逆反叛不在内

以良犯贱可减免以贱犯良加重刑

同侨属人异民地疑罪收赎三异议

量刑原则十二条一个都不能忘记

9.宋

两宋一共三百年法律制度有特点

刊版印行宋刑统体例二刑内沿唐(体例取自五代两部刑统,内容沿袭唐律疏议)

终宋之世用不改后附敕令格式上

编敕地位真真高敕律并行特点瞧

条例断例成编例始于北宋南宋高(即盛于南宋)

南宋条法事类新(首创)庆元残本仅留今

建隆颁行折杖法刺配凌迟是活剐

重法地法来协助盗贼重法去镇压

不动产要件几何问亲印契过税离

典当买卖都称啥前称活卖后绝卖

二者都约回赎期无约30不忘记

继承制度有发展户绝遗嘱死商钱

兄弟均分室女半遗腹亲生同样权

南宋立继和命继继子绝女同享权

中书门下枢密院二府三司把权拿

军权归于枢密院不能掌兵只能发

三司具体是哪些盐铁度支户部计(相)

两宋冗官很严重裁汰三司恢先制

经略转运提点举是为四司新路级(地方新设“路”)

府州军监同级关州官回避三年换

宋朝科举官员事宽殿糊誊回避治(录用较宽、殿试、糊名、誊录、治理国家的策论)宋官还分官职遣名称职务不相关

京官审院州考课四善三最来判断

考课方式有哪些还看磨勘历纸制

中门御史合台谏两任知县御察使

中央司法袭唐制另设审刑后废止

审判鞫谳分司制务限翻异别推制

宋慈法医洗冤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10.元

祖述变通附汉法条画五章新条格

因俗而治蒙汉异(制)四等人分很傻瓜

至元新格大扎撒大元通制元典章

强奸幼女10岁下面轻法外酷刑广

蒙汉异法不同罚贼盗完刑警迹人

刑名沿袭唐宋制斩决流放柳条打

后袭笞杖徒流死肉刑死刑十改七

烧埋银有利有弊婚姻各从本俗法

嫁娶礼书为强制信实媒妁职业化

继承也依本俗法改嫁女没有嫁妆

枢密宣政中书省省丞路管府县伊

中书行省勿混淆达鲁花赤管各方

乡试会试和殿试程朱理学三年次(科举三年一次)

中台行台肃廉访腹里南西二十二

风宪宏纲中行同(御史台行御史台官员品秩职权相同)立法权限监歧视

大宗正府宣政院中央机关职权乱

11.明

刑乱之国用重典明刑弼教思想现

重典治吏反腐败重典治国不手软

基本法典大明律六部分篇改体制

条文简唐神严宋(条文简于唐、精神严于宋)终明之世不改变

法外重刑明大诰空有普及束之高(空前普及、后束之高阁)

问刑条例单行法与律并行永常法(通行天下永为常法)

万历开律例合编大明律集解附例

大明会典规模大乃是行政法大全

正德万历颁天下(清)五朝会典就沿它

明律增设奸党罪充军廷杖非明创

里程六等期两种廷杖普遍无立法

允升比较唐明律轻其所轻重所重

婚姻礼俗要强调引争讼项先报告(婚姻中,有引起争讼的事项要先通知双方家长)家长意愿再订婚成亲还当适龄时

义绝还有新解释唐明不同要区分

教令主婚权力大直接内罚送官罚

身份嫡子财均分户绝女儿当继承

无女即上交国家奸生子地位上升

太祖废相控六部军权归五军都督

六通左理合九卿通政使司兼信差(统一收发各部门与皇帝间的奏章文件)

顾问殿阁大学士文渊阁终成内阁

尚书入阁兼学士首辅又把丞相合(首席大学生实际掌握丞相的权力)

宦官专制限权力内阁终究是妾氏(内阁始终未取得正式地位)

地方府州县三级布察指合称“三司”

国子监生为“监生”地方官学生秀才

秀才中举再进士直接出任七品官

四书五经来命题程朱理学八股开

籍贯回避三年换六十致仕称乡宦

御史台改督察院风宪衙门道十三(十三道监察御史)

巡按御史巡天下官阶虽低权力高

六科六部给事中巡抚外台地方管

大理刑部督察院院有监狱定(期)巡按(地方)

非法厂卫干司法凌驾司法机关上

耆老里长申明亭教民榜文司权大

三司会审沿袭唐三司推事一脉传

三司六部通政使九卿圆审来判案

朝审还需会官判前袭录囚后秋传(录囚制度→朝审→秋审、朝审)

宦官会同三法司大审五年判一判

此为明朝独有制京理地方布巡按(京师由大理寺支持)

热审还把监狱清厂卫三司一起干

12.清

话说一六六四年满清入了山海关

参汉酌金汉治汉详译明律国制参(参以国制)

大清会典颁天下大清会典五朝管

以典为纲则例目光绪还增总理府

宏观会典微则例一般特别两分类(则例有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

理藩院管少民事专门法规非自治

新增发遣次死刑为奴还比充军严(比充军重)

斩绞监候和立决凌迟枭首戮尸残(残指酷刑)

满族特权政司经(政治、司法、经济)专制还看文字狱

开豁贱籍废匠籍雇工地位有改善

典当买卖区分严有无回赎看一看

买卖有税典当免期限10年分两边

出典风险谁来担乾隆还把规定颁

历代禁异姓养子独子兼祧清独创

禁海迁海海禁严禁榷专卖设钞关

清沿明制三法司刑部职责有改变

特设专门司法办内宗步满理少管(内、宗、步管满人,理藩院管少民)诉讼审判好好看各种变化确实乱

秋审沿明朝审制斩绞监侯把案判

国家大典有条款(秋审条款)还把复核结果看

实缓矜疑养承祀刑事审判臻完善(秋审是刑事审判臻于完备的标志)

中国法制史习题

第一章夏商周法律制度 1.xx《xx刑》、《汤刑》? 2.xx奴隶制五刑? 3.试述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4.xxxx? 5.xx《九刑》? 6.xx《xx》? 7.何为“礼”和“五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亲亲、尊尊原则)? 8.试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9.简述西周的xx制度。 10.试述西周的婚姻制度。(重点掌握婚姻“六礼”) 11.简述西周的家庭制度。 12.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13.何为“五听”? 第二章xx时期的法律制度 1.举例说明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2.论述李悝《法经》的篇目、内容、特点及其颁布意义。 3.试述xx在xx的法制改革 第三章秦朝法律制度 1.xx《法律答问》? 2.xx《封诊式》?

3.xx廷行事。 4.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5.何为“具五刑”? 6.何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7.秦朝对司法官吏规定了哪些责任制度? 第四章汉朝法律制度 1.试述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 2.何为“约法三章”? 3.何为汉律六十篇? 4.汉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5.何为“通行饮食法”? 6.何为“上请制度”? 7.何为“亲亲得相首匿”? 8.试述汉文、景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9.xx“xx”? 10.xx“酎金律”? 11.何为“读鞫”、“乞鞫”? 12.何为“录囚”? 13.何为秋冬行刑? 14.试述“《春秋》决狱”? 第五章xx南北朝法律制度

1.三国两晋南北朝有哪几部重要法典?成就如何?(如:《xxxx》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2.何为“八议”? 3.何为“准五服以制罪”? 4.何为“重罪十条”? 5.何为“官当”? 6.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7.何为“xx博士”? 8.何为“死刑奏报制”? 第六章隋唐法律制度 1.试述《开皇律》在体例上和内容上的特点。 2.论述唐初的法律指导思想。 3.试述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4.简述《贞观xx》的主要变化及成就。 5.简述xx的影响。 6简述xx关于五刑的规定。 7.简述xx关于十恶的规定。 8.简述xx关于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 9.唐代是如何处理赃罪的? 10.简述唐律中关于共犯处理原则的规定。 11.何为“同居相为隐”?

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 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 3.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4.《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6.《法经》首创编撰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 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 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 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 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 |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z 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 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 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 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 17.西魏编撰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 ! 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 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 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 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 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 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 27.《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28.《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撰的封建行政法典 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撰方式

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 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33.宋朝首创刺配邢 34.宋朝首创充军刑 35.宋朝宋慈编撰的《洗冤录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36.《元典章》首创附仔“五服图” 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制度 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 40.元朝《元典章》首创六部分篇的法规编撰方式 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脏图”先例 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 43.《明大诏》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中国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 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 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 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 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史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 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 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 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 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 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 60.《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一建公路必过记忆口诀

整理人:②群—天津—叠层 路基工程 1、技术准备工作得内容主要包括熟悉设计文件、现场调查核对、设计交桩、复测与放样、试验及试验路段施工等。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射核装样试试 2、土得试验项目包括天然含水率、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 试验等,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相对密度、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胀与膨胀量等试验。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水爷吃素鸡 3、土质路基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率及碾压时含水率允许偏差等。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合格送变速水 4、石(土石)质路基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沉降差等。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合格送变速酱 5、用于公路路基得填料要求挖取方便,压实容易,强度高,水稳定性好。其中强度要求按CBR 值确定,应通过取土试验确定填料最小强度与最大粒径。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小强大力

6、软土就是指天然含水率高、天然孔隙比大、抗剪强度低、压缩性高得细粒土,包含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水孔强压。 7、袋装砂井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定位→打入套管→沉入砂袋→拔出套管→机具移位→埋砂袋头→摊铺上层砂垫层。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原下级打入,出居头上 8、塑料排水板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就位→塑料排水板穿靴→插入套管→拔出套管→割断塑料排水板→机具移位→摊铺上层砂垫层。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原下级穿套管,排吉普。 9、振冲置换法施工工艺流程:整平地面→振冲器就位对中→成孔→清孔→加料振密→关机停水→振冲器移位。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正对孔孔振几振 10、湿陷性黄土地基得处理措施有:换填土、强夯法、预浸法、挤密法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大力填进密穴(提示:夯拆为大力,用大力气填进密密麻麻得孔穴) 11、滑坡防治得工程措施主要有排水、力学平衡与改变滑带土。老船长经典秒杀口诀:水平滑(提示:想象一下滑旱冰)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的法制思想与法律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为谋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 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这一法律观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政府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1.礼的内容与性质。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庭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 (1)“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规则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1、汤刑 汤刑是商朝刑罚的总称,因"乱政"而作。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着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而以汤命名。其内容已无可考。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商统治者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这种神权思想,把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包括他们运用法律的活动,都说成上帝和鬼神的力量。这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着密切关系的。夏商时期,刚刚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奴隶主贵族便利用人们对自然界的愚昧无知而形成的对原始图腾和祖先神崇拜的习俗,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是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从统治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而给他们的统治和对人民的镇压,披上一层宗教迷信的保护色。 3、商朝继承制度的前后变化。 继承制度也是私有制的产物,王位继承与财产关系的继承是一致的。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也就是说,在商初,主要是兄死后,其王位由弟继承,而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商末则完全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4、商朝的肉刑。 商朝的肉刑有: (1)墨刑,也叫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染以墨色的刑罚。 (2)劓刑,割鼻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断足的刑罚。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刑罚。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

一建各科记忆口诀经典总结

目录第一部分:一建建筑实务记忆口 诀 ........................... 24 第二部分:一建建筑实务难点记忆技巧-汇总部分 . (35) 第三部分:.......................... 3《工程经济》背诵口诀 . 汇总一建知识记忆口诀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1、 ,保定无(污)公害,公差使用保险金务工二环夜临大水,支架已安稳(文)预计控,--分析考核(计划-控制-核算-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环节:预测算分考)比分遇纠察)纠偏-预测--3、施工成本控制的一般步骤是:比较-检查(分析资等生产要素;机、项目的人、物、组织管理班子;调配并管理、4项目经理的管理权力:进行经济分配;选择作业队伍;指挥生产;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处理外部关系;受托签班配配队、指外签)署有关合同。(质量手册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应具备: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先进5、)系统协调可行性,指令先进可检查性、可行性、可检查性。(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有效制度有:质量自检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会诊制度、质量6、会诊例会要自检,样板挂牌要讲评)样板制度、质量挂牌制度、每月质量讲评制度。(安全生产要许可,监督检查须持证,措施计划要培训,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口诀:7、械淘汰要论证,事故报告三同时,意外伤害预评价。,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合同解释顺序: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8、款,通用合同条款,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协议中标再投标,专用通用和标准,图纸清单报价单)计算直接工程费,定额单价法编制步骤:准备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单价、9、 --计量-套价工料分析,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图纸-说明封面)工料-汇总-复核全面分组标准,对比筛选重点、施工预算审查法:司徒审查法——10 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同时、四不放过:11、 三个同时: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策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四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不清不教不改不处理) 12、民法商法:民法,合同,物权,招标,公司(刁民联合勿招供) 13、行政法:建筑,房产,处罚,复议,许可,城乡规划,环境评价。 )建房违章罚复许,城规环评行政法( 第一部分:一建建筑实务记忆口诀 一、石灰的技术性质:宝鹰谁收拾 1、保水性好宝 2,硬化较慢强度低鹰 3、耐水性差谁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中国法制史习题

中国法制史习题 前言 一、问答题 1.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发展线索及基本特点是什么? 二、论述题 1.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制 一、选择题 1.讨伐有扈氏时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 A.周武王B.秦始皇C.黄帝D.夏启 2.夏朝的法制观是( )。 A.奉"天"罚罪 B.威侮五行 C.禹刑 D."昏、墨、贼、杀" 3.“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 A.昏B.杀C.墨D.贼 4.中国古代以羞辱、恐吓为特征的象征性惩罚称为() A.象刑B.赎刑C.鞭刑D.流刑 5.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先后实行了( )。 A.禅让制B.父死子继B、兄终弟及 D.嫡长继承制E.遗嘱继承制 二、问答题 1.简述中国法的起源。 2.什么是《禹刑》、《汤刑》? 3.夏商时期的刑法原则主要有哪些? 4.什么是奴隶制五刑? 三、论述题 1.试述夏商法制中的神权法思想。 第二章西周的法制 一选择题 1.《吕刑》的制定者是( )。 A.李悝B.商鞅C.邓析D.吕侯 2.汉代学者认为西周已经对民、刑诉讼作了一定区分。根据这种见解,西周时,民事诉讼称为( )。 A.质剂 B.傅别 C.狱 D.讼 3.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是()。 A.司寇B.小司寇C。大司寇D。士师 4.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 5.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 A.《工律》B.《誓命》 C.《吕刑》D.《九刑》E.《九章律》 二、问答题 1.什么是宗法制?其内容和影响是什么? 2.西周礼与刑的关系是什么? 3.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4.什么是"五听"?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2.什么是"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 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制 一、选择题 1.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 A、竹简上 B、鼎上 C、纸上D.帛上 2.《竹刑》是郑国大夫( )私自编撰的。 A.子产 B.邓析 C.赵鞅 D.赵盾 3.春秋时期,郑国公布成文法,提出反对的是( )。 A.孔丘B.商鞅C.魏文侯D.叔向 4.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叫( )。 A.司寇 B.廷理 C.廷尉D.大理 5.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典的国家是( )。 A.郑 B.晋 C.齐 D.楚 6.战国时期,提出"刑无等级"法治主张的是( )。 A.韩非 B.商鞅 C.李俚 D.吴起 7.《法经》共( )。 A.三篇B.七篇C.六篇D.九篇 二、问答题 1.春秋时期法家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法经》的篇目及内容是什么?它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如何? 3.试述商鞅在秦国的法制改革。 三、论述题 1.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意义是什么? 第四章秦朝的法制 一、选择题 1.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提出的立法原则有()。 A.约法省刑B。礼法结合C.独尊儒术D。法令由一统 2.秦时主张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的是( )。 A.李斯 B.韩非 C.商鞅 D.李悝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经典医学快速记忆口诀

经典医学快速记忆口诀 如何记忆12 对脑神经一嗅二视三动眼,四滑五叉六外展,七面八听九舌咽,迷走及副舌下全。 (这个好像大家都会了,再来一个。)冠心病的临床表现平时无体征,发作有表情,焦虑出汗皮肤冷,心律加快血压升,交替脉,偶可见,奔马律,杂音清,逆分裂,第二音。 舟月三角豆, 大小头状钩。烧伤病人早期胃肠道营养少食多餐,先流后干,早期高脂,逐渐增糖, 蛋白量宽 历年来,神经系统教学中,学生都会感到 “难学”,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原因 是 “记不 住”, 如何解决这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有如下体会。下面我们结合实例来谈一下神经系统学习中 的记忆问题。 1、以点代面, 密切前后联系 1.1. 脑干中脑神经核的记忆 1.1.1. 首先,我们先讲述相关预备知识: 1、鳃弓衍化肌包括:咀嚼肌、表情肌、咽喉肌。 2、脑神经的名称、序号及性质:嗅、视、动眼、滑、叉、外展、面、听、舌咽、迷、副、舌下神经;1、2、8是感觉,,5、7、9、10 是混合, 3、7、9、10含副交感,3、 4、6、11 、12 含运动。 3、脑干仅与后十对脑神经相连。 1.1.2然后讲解: 1、脑干躯体运动神经核〔(3、4、6、11、12)相联系+ 支配鳃弓衍化肌〕有动眼、滑车、外展、副、舌下神经核,三叉神经运动核、面神经核、疑核,共计8 对。 2、内脏运动神经核(副交感核)( 3、7、9、10 副交感)动眼神经副核、上涎核、下涎核、迷走神经背核共计4 对。 3、内脏感觉:孤束核1 对(孤单一束) 4、躯体感觉:1、2、8 是感觉,而1、2对不连脑干,故只有前庭神经核、蜗神经核; 5、7、9、10是混合=头面。1.2 语言中枢的记忆:语言是一种交流工具,语言有身体(姿 势)语言,书面语言及口头语言,用得最多的是后两者,书面语言中包括写、读,口头语中包括说和听,其中写和说是主动的,读和听是被动的。其次,语言中枢都与相应感觉或运动中枢靠近,故主动的(说和写)部位于中央沟之前,故与额、中、下回靠近,且又是倒置人体,故就体表投影来说,参与说话的喉部位置显然在手之下,因此额中回后部为写字中枢,额下回后部为说话中枢;被动的(阅读和听话)位于后中央沟之后,靠近听觉中枢的缘上回和靠近视觉中枢的角回就分别成了听话中枢和阅读中枢。 2 口诀记忆如脑N 的名称序号,连脑部位早已脍灸人口,广为传诵,在此我举例如下:

中国法制史答卷

《xx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答: 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历史意义: 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 b.《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答: 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xx曾宣布: “命为制,令为诏。”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治狱”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廷行事”,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程”、“课”等法律形式。 《法律答问》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术语以及律文的意图所作的解释。 3、简述春秋决狱。 答: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答: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经典记忆口诀

集合与函数》 内容子交并补集,还有幂指对函数。性质奇偶与增减,观察图象最明显。 复合函数式出现,性质乘法法则辨,若要详细证明它,还须将那定义抓。 指数与对数函数,两者互为反函数。底数非1的正数,1两边增减变故。 函数定义域好求。分母不能等于0,偶次方根须非负,零和负数无对数; 正切函数角不直,余切函数角不平;其余函数实数集,多种情况求交集。 两个互为反函数,单调性质都相同;图象互为轴对称,Y=X是对称轴; 求解非常有规律,反解换元定义域;反函数的定义域,原来函数的值域。 幂函数性质易记,指数化既约分数;函数性质看指数,奇母奇子奇函数,奇母偶子偶函数,偶母非奇偶函数;图象第一象限内,函数增减看正负。 《三角函数》 三角函数是函数,象限符号坐标注。函数图象单位圆,周期奇偶增减现。 同角关系很重要,化简证明都需要。正六边形顶点处,从上到下弦切割; 中心记上数字1,连结顶点三角形;向下三角平方和,倒数关系是对角,顶点任意一函数,等于后面两根除。诱导公式就是好,负化正后大化小,变成税角好查表,化简证明少不了。二的一半整数倍,奇数化余偶不变,将其后者视锐角,符号原来函数判。两角和的余弦值,化为单角好求值,余弦积减正弦积,换角变形众公式。和差化积须同名,互余角度变名称。 计算证明角先行,注意结构函数名,保持基本量不变,繁难向着简易变。 逆反原则作指导,升幂降次和差积。条件等式的证明,方程思想指路明。 万能公式不一般,化为有理式居先。公式顺用和逆用,变形运用加巧用; 1加余弦想余弦,1减余弦想正弦,幂升一次角减半,升幂降次它为范; 三角函数反函数,实质就是求角度,先求三角函数值,再判角取值范围; 利用直角三角形,形象直观好换名,简单三角的方程,化为最简求解集; 《不等式》 解不等式的途径,利用函数的性质。对指无理不等式,化为有理不等式。 高次向着低次代,步步转化要等价。数形之间互转化,帮助解答作用大。 证不等式的方法,实数性质威力大。求差与0比大小,作商和1争高下。 直接困难分析好,思路清晰综合法。非负常用基本式,正面难则反证法。 还有重要不等式,以及数学归纳法。图形函数来帮助,画图建模构造法。 《数列》 等差等比两数列,通项公式N项和。两个有限求极限,四则运算顺序换。 数列问题多变幻,方程化归整体算。数列求和比较难,错位相消巧转换,取长补短高斯法,裂项求和公式算。归纳思想非常好,编个程序好思考:一算二看三联想,猜测证明不可少。还有数学归纳法,证明步骤程序化:首先验证再假定,从K向着K加1,推论过程须详尽,归纳原理来肯定。 五、《复数》 虚数单位i一出,数集扩大到复数。一个复数一对数,横纵坐标实虚部。 对应复平面上点,原点与它连成箭。箭杆与X轴正向,所成便是辐角度。 箭杆的长即是模,常将数形来结合。代数几何三角式,相互转化试一试。 代数运算的实质,有i多项式运算。i的正整数次慕,四个数值周期现。 一些重要的结论,熟记巧用得结果。虚实互化本领大,复数相等来转化。 利用方程思想解,注意整体代换术。几何运算图上看,加法平行四边形,减法三角法则判;乘法除法的运算,逆向顺向做旋转,伸缩全年模长短。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答案 简答题 简述中国法制文明起源的主要特征。 1.“礼”源于祭祀; 2.“刑”起于兵; 3. 礼刑结合; 4. 家族本位 简述夏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 在中国文明史的初期,“天”的观念在人们思维中占有重要位置。“天”被视为万物的最高主宰和本源。这种“天道”观被统治者用来作为解释行使政权、适用法律的最终依据。他们声称自己是奉“上天”之意来治理天下;适用法律、实施刑罚也是奉行“天意”;即所谓“天讨有罪”,“天命殛之”,“恭行天之罚”等。以此来加强其政权和法律制度的威慑力量。在夏及以后的商周时期,“天讨”、“天罚”的观点是当时最为流行的官方政治法律观,直接影响到当时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 简述商朝的罪名与刑罚。 1.罪名: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舍弃啬事、不有功于民等; 2.刑罚种类:死刑、肉刑、徒刑、流刑四种。其中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 简述奴隶制“五刑”。 1.“五刑”是指长期存在于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常用刑。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法制度。 2.墨刑: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刻刺并涂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劓刑: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砍去受刑人足的重刑;宫刑: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大辟:死刑 商朝的法律制度在夏朝的基础上继承了些什么,发展的又有些什么? 在法律思想上,商朝继承了夏朝天讨、天罚和神判的特色,并且在此基础上还发展出与占卜巫术相结合。上网在哦喂上帝申领在人间的代表和祖先神灵在当世的代表,为了取得天命神意,往往借助占卜,从而在宗教思想上对人进行统治,所以这也成了法律上进行判决的一大依据,这有利于统治者权力的巩固。法律制度方面,商朝继承了夏朝的制度,同样仿夏朝的禹刑制定了汤刑,但在此基础上的刑法,商朝的刑罚制度相当严酷,具有“临时制刑”的特点。主要罪名也比之于夏朝更为丰富,刑罚种类也多了徒刑这一种。出现了类似于后世的族诛的刑罚。商朝还出现了一些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如婚姻、继承制度。 夏朝的法律主要规定可哪些罪名? 夏朝法律中虽然尚未形成完整的罪名体系,但是统治者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定型化的罪名。夏朝确定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据史书所载,夏朝初期的司法官皋陶对“昏”、“墨”、“贼”三种犯罪均处以死刑。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二)夏朝的军事法令中规定有“弗用命”、“不恭命”之罪,即在作战中对于不努力执行君王诰命、不服从君王诰命的人处以死刑。 (三)为保护血缘关系的稳定,夏朝法律中规定了不孝罪。据史书记载,不孝罪是夏朝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所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商朝的政治、司法统治比夏朝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商王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外,商朝将中央与地方的统治关系以“内服”、“外服”的方式加以确定。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为“内服”;与商部落联盟、听从商王命令的其它地区为“外服”,在这些地区生活的部落,其首领被商王封为诸侯、伯,有很大的独立性。在司法机构的设置上也是如此,“内服”地区由商王直接控制,“外服”则由诸侯实施司法统治。商朝的司法官由高级贵族以世袭的方式担任。 简述春秋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法制史经典口诀记忆

一、封建法制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朱熹:礼法不可偏废,或先或后、或缓或急,德不约刑,可先刑后教,是朱元璋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 二、西周结婚 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三、西周离婚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四、西周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五、奴隶制五刑 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总称)。肉刑为主。 六、西周买卖契约-质剂 质——奴隶、牛马、较长契券; 剂——兵器、珍异之物、较短契券。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七、西周借贷契约-傅别 傅——债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别——简札中间写字,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八、西周诉讼制度 1、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 2、三刺(群臣、群吏、万民)。

3、五听(辞、色、气、耳、目)。 九、司法机关 1、西周:大司寇 2、秦汉;廷尉——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 3、北齐:大理寺: 十、五过——西周法官责任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十一、《法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 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杂法。 十二、秦诉讼制度 公室告(贼杀伤、盗,百姓必须告发),非公室告(不得告发和受理,强行告诉给予处罚)。十三、秦罪名 财产:盗,盗分为共盗和群盗。 人身:贼杀、伤人、斗伤、斗杀。 十四、秦司法官吏渎职犯罪 1、见知不举不直: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0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10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30.00) 1.春秋时期《竹刑》的制作者是 (分数:1.50) A.子产 B.邓析√ C.李悝 D.商鞅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法制史的考题很多考查细化记忆,所以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最好将选项涉及的知识点都简单回顾,以便达到理解记忆的效果,上述四人的成果或事迹分别是:子产铸“刑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邓析编订《竹刑》;李悝颁布成文法典《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比较完备的封建性质法典;商鞅在秦国变法。重要法律人物的作为或成就一定是考试重点。 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分数:1.50) A.丈夫 B.公婆√ C.自己的父母 D.夫家的祖辈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婚姻制度。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通常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而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所以只能是B选项。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3.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 (分数:1.50) A.惯犯 B.偶犯 C.故意 D.过失√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主要刑法原则。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 4.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分数:1.50) A..讼√ B..告 C..狱 D..诉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司法制度。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跟当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试述“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 答:(1)西周统治者深刻地体会到,天命是会转移的,天不会永远眷顾某一族姓,神的意旨或自然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天总是选择能够为民做主的统治者,从夏、商相继灭亡的经验教训来看,西周提出“德”的概念,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 (2)西周的统治者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人想要保住所受的天命,就必须“王其疾敬德”,“以德配天”。“德”表现于社会生活即“敬天保民”,就是要统治者尊敬上天,同时要时刻小心翼翼地以高标准的德严格要求自己,要“怀保小民”。标榜“敬天”,最终落实到“保民”上。“德”表现于法律上即为“明德慎罚”。所罚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即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制定法规,任用法官,审理案件,施用刑罚,不可轻率。与商朝末年的滥用酷刑相比,慎罚的提出无疑具有极大的进步性。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 2、试述西周的礼治思想。 答:礼是德的具体化,是“德”落实于实际社会的表现。礼治的思想在西周达到完善,从此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 (1)礼的核心原则:亲亲、尊尊。西周的礼已经发展成为维护等级制度、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加强专制统治的重要工具,是治理国家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它的核心原则为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的亲属,它相对于疏而言,着眼于调整家族内部的关系。“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的尊长,它相对于卑而言,不仅调节父子,夫妻之间的尊卑关系,更主要的是调整君臣之间、贵族之间、贵族平民之间的尊卑关系。至尊莫如君,臣对君要“忠”。“忠”与“孝”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观。 (2)礼的基本内容:五礼。周礼的内容非常丰富,大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制度,小到个人的言行视听,社会的风俗习惯、礼节仪式,无不包括在其中。但周礼最主要的内容大体可分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及嘉礼,总称“五礼”。大都是具法律效力,起着规范人们行为、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并最终维护国家统治秩序的作用,具有“法”的性质。 (3)礼与刑的关系。礼与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互为表里,它们的关系体现为三方面:①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礼”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告诉人们行为的准则,用道德教化的方法禁恶于未然;“刑”侧重于从消极层面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通过刑罚镇压的方法,纠正违法行为。②地位上,礼外无法,出礼入刑。一方面,制定和执行“刑”的依据在于“礼”,即礼外无法,礼是刑的指导;另一方面,“礼”需要以“刑”作为保障,违反了“礼”,就纳入到“刑”的制裁范围,刑是礼的保障和必须补充。③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并不是说礼的规范对庶人没有约束力,应该是说老百姓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施行各种礼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因而可以不按照贵族的礼仪行事,但作为社会最基本准则的“亲亲”、“尊尊”之类的礼庶人是一定要遵守的。所谓“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大夫以上的贵族就不用刑了,而是指大夫以上的人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特权。 3、试述西周的行政法制。 答:(1)西周各级行政管理组织建立的最突出特点便是行政组织与宗法组织相结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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