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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例外情形

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例外情形
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例外情形

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例外情形

招标投标法第3条: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1)工程建设项目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公用事业项目。

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全部或者部分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例外情形(法定不招标情形)

1)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不招标的条件,要与邀请招标的条件区别。做题时容易混淆。邀请招标条件:“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根据13年九部委23号令的规定,对该项条件进行了调整。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不需要审批但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邀请招标的条件:5种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众所周知,在我国,未满14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民众违反行政规定时,对未满14的儿童也免除行政处罚,而14至18岁的孩童也会有相关规定,另外,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接下来,365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了解不予行政处罚年龄会有些帮助。 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必须达 到的年龄。《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能够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于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行政拘留年龄有什么新规定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由以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不止对未满14岁违反行政规定儿童进行了界定和处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也有,还知道了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用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好了,通过上面365律师网的小编整理出的资料,相信你对不予行政处罚年龄应该也有了新的了解,如果你想更深入地咨询这个问题,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docsj.com/doc/fa10269579.html,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办案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终结报告、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听证报告进行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但由于存在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事由,作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那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

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此,如果经审查认定违法行为由不满14周岁的人所为时,办案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后果与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 办案机关查处精神病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时,必须请有关机构作出科学鉴定。只有确定当事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确实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才能认定其为无责任能力人。醉酒状态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说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查办此类案件不仅调查取证难度大,而且会影响行政机关的行政

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

恶劣天气防范措施 1. 汛期要注意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2. 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练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 搞好脚手轲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4. 要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汛期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汛情期间宿舍要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对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的住宿人员要撤到安全地轨 7. 要加强对位于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仿人事故的发生。 8. 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9. 做好汛期建筑高边坡工程安全检查工作。汛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本地区已有和在建的建筑高边坡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已有建筑高边坡工程安全责任单位

行政制裁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制裁的情形有哪些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热门城市:徐州律师廊坊律师梅州律师金昌律师鄂州律师通辽律师宿迁律师丽江律师龙岩律师常州律师对于犯罪行的惩罚根据民法、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有相应的量刑或裁定。但是如果尚且不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就属于行政制裁的相应范畴。那么行政制裁的情形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行政制裁概况 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即根据法律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但

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部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二、行政制裁情形 (一)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二)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四)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三、行政制裁实施条件

公开审判的内容有哪些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docsj.com/doc/fa10269579.html, 公开审判的内容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困难,也会产生很多的民事纠纷,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样讨回公道那么呢?相信大家都知道,法院是解决问题的地方,只要我们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就会审理。公开审判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2)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3)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会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开审判案件的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第一审案件依法一律公开进行。对公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除依法应当发回重审和事实清楚可迳行判决的外,第二审也应依法公开进行。 存在问题 从中国公开审判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实质性公开,公开审判流于形式。公开审理要求法院对案件的实质性审判活动,即对案件证据的采用、事实的认定、对当事人是非责任的评判都应当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法官只有通过法庭审理,才能

恶劣天气应对措施(1)

维修队恶劣天气安全隐患应对措施 为有效防范、处置因恶劣天气对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的稳定,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盘锦市自然天气情况, 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本队各作业区及相关方单位。 二、工作原则 1、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放在恶劣天气防范首位,把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放在突出环节,扎实做好防范工作。 2、强制度、明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职责抓落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应对措施,各部门密切配合,组织人员处理各种因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三、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 盘锦市属于温带海洋气候,昼夜温差大,年降水量80多毫米。一月份最冷,七月份最热。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主要有:大雪、冰冻、低温天气;大风(扬沙)天气;高温炎热天气;降雨和连续降雨天气。 四、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隐患及措施 (一)大雪、冰冻、低温天气

1、大雪、冰冻、低温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降温或持续的低温天气,严重影响员工设备机具的正常操作,易出现操作失误引发不安全因素;二是降温或持续的低温天气易出现气割胶管、水管、暖气管道冻结、冻裂问题,影响生产秩序;三是降雪、雨雪后冰冻,导致路面、生产施工场地、机械结冰,给施工和设备机具操作,带来不安全的隐患。 2、应对措施 一是在大雪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由组长组织清除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的积雪。有积雪、结冰的道路、门口、台阶等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经工程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场作业;二是强化现场管理,安全员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保温防范措施检查;三是管理人员协调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并对设备做好保温防冻处理;四是雪后综合部组织各单位按责任区分及时清理积雪,作业现场由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清理,达到安全施工条件方可施工。 (二)大风(扬沙)天气 1、大风(扬沙)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对安全用电带来隐患;二是大风天气对电焊,气焊作业带来不安全影响。 2、应对措施 遇到刮风(扬沙)天气,安全员确认工作环境和风力,对能否施工作出安全评价。工程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因大风而停止工作的现场应切断工作电源,及时检查并熄灭火源;三是刮风

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的基本任务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严格恪守权限范围,不得超出法定职权的范围,否则就是越权行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权力来源。依法行政虽然并不要求行政机关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但如果行为影响到公民的权利义务(如对相对人增加一定负担、科以罚款等),除某些特殊的情形以外,必须有合法有效的依据。②行政权力必须具有特定行为的执法主体资格。即必须具有法定的管辖权。③行使权力必须在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范围内。以行政处罚为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的时间、处罚的要件去行使处罚权。 (2)必须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特定的行为需要特定的事实要件。如果没有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就应当认定为主要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要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必须弄清行使某种特定权力的法定事实要件,②必须注意取证的法律要求;③必须注意证据的效力;即证据材料必须具备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④必须注意各种不同的证据材料的使用规则; ⑤必须注意证明的标准。

(3)必须准确、全面地适用法律规范。适用法律规范必须注意以下问题:①必须认真分析所处理的事项的法律属性。只有定性准确,才能正确适用法律。②必须正确把握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③必须准确理解和解释法律规范的含义。解释法律规范必须遵循解释规则,错误地理解或解释法律规范,必须会造成适用法律规范的错误。④依法弥补法律规范缺陷。⑤必须注意相关法律规范的位阶秩序,以及在存在冲突的情况下的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规则。⑥要注意特定行为的特殊的法律适用规则。每一种特定的行为都有特定的法律适用规则,比如,行政处罚行为就必须注意对同一个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规则。⑦必须正确表达和引用法律规范的条文。 (4)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现代法治国家一个重要特征是程序法制,非常强调和重视程序合法。因此法院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不仅要关注行政行为的实体内容是不是正确,而且要关注实施行政行为时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对程序不合法的,应当予以撤销。要做到程序合法,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包括遵守法定的步骤(如法律规定必须举行听证的就必须举行听证)、法定的顺序(如法律要求先取证、后裁决,就不能先裁决、后取证)、法定的方式(如在调查取证时必须有两个执法人员在场、必须穿戴制服)、法定的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2020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2020 为了增进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司法审判的了解和信赖,近日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式颁布了关于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该通过各种渠道,逐步的向我国公民公开司法审判的相关细节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 (1)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管辖范围、下辖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投诉渠道等机构信息; (2)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人员信息; (3)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司法公开指南信息; (4)立案条件、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诉讼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程序和条件、诉讼风险提示、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等诉讼指南信息;

(5)审判业务文件、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等审判指导文件信息; (6)开庭公告、听证公告等庭审信息; (7)人民陪审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评估、拍卖及其他社会中介入选机构名册等名册信息。 二、审判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1)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在各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规划下,立足实际,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的法院,应当率先完成建设任务。 (2)科技助推,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避免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3)立足服务,逐步拓展。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在资讯提供、意见搜集和信息反馈方面的作用,逐步开发其在远程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查控方面的辅助功能,提升互动服务效能。公众通过平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

恶劣天气应对措施

恶劣天气安全隐患应对知识 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大雪、冰冻、低温天气;大风(扬沙)天气;高温炎热天气;降雨和连续降雨天气。 大雪、冰冻、低温天气 1、大雪、冰冻、低温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降温或持续的低温天气,严重影响员工设备机具的正常操作,易出现操作失误引发不安全因素;二是降温或持续的低温天气易出现气割胶管、水管、暖气管道冻结、冻裂问题,影响生产秩序;三是降雪、雨雪后冰冻,导致路面、生产施工场地、机械结冰,给施工和设备机具操作,带来不安全的隐患。 2、应对措施 一是在大雪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由组长组织清除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的积雪。有积雪、结冰的道路、门口、台阶等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场作业;二是强化现场管理,安全员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保温防范措施检查;三是管理人员协调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并对设备做好保温防冻处理;四是雪后综合部组织各单位按责任区分及时清理积雪,作业现场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清理,达到安全施工条件方可施工。 大风(扬沙)天气 1、大风(扬沙)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对安全用电带来隐患;二是大风天气对电焊,气焊作业带来不安全影响。 2、应对措施 遇到刮风(扬沙)天气,安全人员确认工作环境和风力,对能否施工作出安

全评价。现场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因大风而停止工作的现场应切断工作电源,及时检查并熄灭火源;三是刮风(扬沙)天气,应提前关闭厂房门窗;四是大风天气过后,工作前应对各种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 高温炎热天气 1、高温炎热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人员处于高温炎热环境工作易出现中暑等问题;二是室外作业人员,出现注意力下降,时间过长易出现昏迷问题;三是高温炎热环境下易燃易爆物品存储、搬运、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四是各种用电线路在高温环境下容易老化;五是高温炎热环境易引发火灾事故。 2、应对措施 安全员应做好高温条件下施工现场的安全预测和评价,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力度,监督高温防暑措施落实情况。一是高温天气时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室外露天作业避开高温时段;二是在暑期到来时给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物品,露天施工场所要搭设遮阳棚和避暑休息区;三是对室外设备、氧气、乙炔、配电箱等采取遮阳措施;四是严格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严格易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组织教育,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天气 1、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降雨天气严重影响室外作业,降雨时伴有雷电,易出现雷击触电事故;二是强降水会使生产设施进水,发生小范围洪水危险;持续降水会导致设备、用电线路、材料受潮问题。 2、防范措施

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2018)

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2018)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规范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 第二条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应当依法、规范、及时、便民。 第三条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门户网站以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诉讼服务平台、电话语音系统、电子邮箱等辅助媒介,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主动推送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或者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出庭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通过互联网获取审判流程信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五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其获取审判流程信息的身份验证依据。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应当配合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采集、核对身份信息,并预留有效的手机号码。 第六条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应诉、参加诉讼,准许当事人参加诉讼,或者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当事人的,自完成其身份信息采集、核对后,依照本规定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当事人中途退出诉讼的,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后,不再向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或者发生变更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处理。 第七条下列程序性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一)收案、立案信息,结案信息;

11异常低温天气应急预案

热电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 Q/HNMD-XC11-2012异常低温天气处置方案 2012-1-1发布 2012-1-1实施

前言 本制度根据华能集团《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而编写。编写要求和编写方法与华能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完全一致。 本制度由安生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起草部门:安生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东升 本标准审核人:

异常低温天气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1 我公司地处高原、高寒、高纬度地区,在异常低温环境下,其汽水系统、辅机的冷却水管路、排水系统等易发生冻损,使部分设备被迫停运或机组降出力运行,严重时可能被迫停机,极易引发异常低温冻害事故。 1.1.2 在异常低温的环境中工作的检修人员,易发生冻伤事故,应做好防护措施。 1.1.3 承担对外供热的系统因环境温度低引发的故障将影响正常供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2 危险等级 1.2.1 二级状态:气温异常降低,对安全生产未造成影响,相关单位应迅速检查防低温措施落实的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事故预想。 1.2.2 一级状态:异常低温造成设备系统故障,影响机组出力或造成对外供热中断,应及时汇报上级管理部门,并组织抢修。 2.预防措施 2.1 当班值长(值班负责人)在每天了解当期当地气象部门的低温预报,遇到异常天气,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及生产领导,组织当班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加强对厂房的门窗、室外管道的保温、辅机的冷却水管路、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空调暖风器等的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2.2 完善防寒防冻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3 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着重落实重点防寒防冻部位的防护措施。 2.4 严格执行生产建筑和室外设备及管道等防寒防冻措施,保证冬季生产需要。 2.5 加强热网的管理,保证冬季正常供暖。及时投入相应管道的蒸汽伴热和电伴热。 2.6 生产厂房各大门应随着天气变冷而安装保温门帘,悬挂牢固可靠,并将暖风机投入运行。生产厂房窗扇要求无变形,玻璃齐全,窗户挂钩和附件齐全,并且关闭严密。 2.7 各室外疏水管路、室外蒸汽管路、生活水管路、燃油管路、氢气等管路的保温不应有脱落和裸露现象,当发现保温有破损应及时进行修复。 2.8 当发生管路泄漏及水门损坏时,其各放水点阀门应确保好用,以利于及时消缺。 2.9 检查电缆沟所有盖板是否齐全完整,所有电缆孔洞封堵是否严密,若不严应及时封堵。对检修后在墙体上留下的孔洞、缝隙要及时封堵好。 2.10 进入冬季前,室外开关箱均应安装保温被,所有开关的电热应完好,并加强巡检,保证冬季设备正常运行。 2.11 对损坏的门、窗要及时修复,对损坏的玻璃要及时补装好。 2.12 冬季因检修需要而打开的门、窗或开的孔、洞要作好临时保温措施,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原状。 2.13 运行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运行方式做好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值班期间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

法院版-庭审公开网操作手册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操作手册 注意: 如果需要测试直播效果,请用客户端上的一键测试功能进行测试,请不要在后台中建测试案件,测试直播的观看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fa10269579.html,,测试成功后就代表直播是正常的,请注意一键测试完后记得点结束,不结束会导致正式直播的案件不能直播,正式直播的案件请在后台中建立。 XXX法院默认账号:xxxxxxx 默认密码:xxxxxxx 一、首次登录 1、在浏览器(推荐I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中的地址栏输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fa10269579.html,/”,如下图界面: 图1-网站主页 2、在网页的右上角点【请登录】按钮。 图2-登录按钮 3、账号密码登录框,默认的账号和密码请联系当地的销售或运维人员索取。

图3-账号和密码登录框 4、系统提示您绑定手机号码,以便忘记了密码后重置,建议绑定手机号码,以便忘记密码后重置。 图4-提示绑定手机号码 5、登录后在个人设置中可以对个人资料、密码修改、手机绑定进行设置。 图5-个人设置页面

图6-基本设置 图7-初始密码修改

图8-手机号码绑定 二、直播操作流程 1、预告发布,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的【法院管理】。 图9-法院管理页面 2、点击左边导航栏中的【案件】,有两个选项【案件发布】和【案件管理】,点击【案件发布】 图10-左侧导航栏

3、填写相关的案件信息,如需将直播同步到法院的官方微博上,请将最下面的【案件同步到微博司法公开】选项打勾,前提是官方微博已经开通了【司法公开】页签,开通此页签请联系当地的销售人员开通。 图11-发布直播案件

异常恶劣天气应对措施

生产服务中心异常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措施 一、雨雪天气应急措施 1.发生异常恶劣天气时,各厂队分管负责人立即下现场协助各车间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 2.各厂队、车间应对各自相关作业点、施工现场、办公房屋等设施、设备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处理;及时了解恶劣天气动态。 3.各厂队、车间应加强雨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醒职工注意防滑,并在坡道、台阶等易滑处所设立防滑警示牌,铺设防滑草垫,在职工通行的必经地段清理出安全通道。 4.遇大雨、大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室外作业。必须作业时,要设好防护并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有关规定。 5.恶劣天气期间,要加强对各类工棚的检查,及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7.工作前再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工况良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9.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碴、冰凌,无法清理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损坏漏电。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10.雨雪过后,及时清理各类简易房棚、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基槽坍塌现象。 11.对当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招呼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12.如发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物,并对脆弱部位加固。 13.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14.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事故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 二、高温天气应对措施 1.要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要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工作,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3. 为工人防暑降温提供良好条件,要保证作业场所通风措施到位。 4. 要为作业现场提供足够的茶水、清凉饮料等,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作业场所和施工场所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 三、雷电天气预防措施 1.打雷下雨时,不要在山顶和高地停留,不要站在空旷的田野里,要避开孤立高耸凹凸的场所。

行政处罚试题及答案 2

行政处罚试题及答案(简单版120题) 一、行政处罚法单选题试题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A、不予 B、减轻 C、应予 2、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A、法律 B、司法解释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4、()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5、()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金 D、罚款 6、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承担。 A、委托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共同 D、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下列选项中,效力最高的为() A、法律 B、行政性法规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8、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满十四周岁 B、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不满二十周岁 10、()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以上 D、省级以上 13、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定依据 C、符合当场处罚的范围 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1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1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6、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17、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18、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异常天气应急预案

异常天气应急预案 1应急处置基本总则 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异常天气(如浓雾、冰冻、大风、龙卷风、暴雨、雷暴、冰雹、洪水等)引发突发生产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的危害,及时组织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1.2 公司成立异常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异常天气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1.2.1 异常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担任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各班组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1.2.2 异常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异常天气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电车间。 1.3 接到异常天气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宣布启动本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1.4 遇到异常天气,车间所属各班组应同时启动本车间的应急预案,在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处理突发事故。 1.5异常天气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责任 3.1车间成立异常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车间副主任

成员: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班组长 3.2 主要职责 3.2.1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3.2.2统一领导车间突发事件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3.2.1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2.1宣布车间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3.2.1宣布车间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3.2.1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2.1发布相关信息; 4 预警系统 4.1领导小组及车间当班员工实时关注天气情况,在收到有可能引发停电事故的异常天气信息时,及时联系领导小组及班组通报情况,做好发生停电的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4.2收到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预警信号后,当班运行人员需加大巡检力度,一旦发现设备、桥架及线路等出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当班班长,如果事情严重可直接汇报副组长或组长。 4.3在发生事故造成重要设备停电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上级领导联系并作好解释工作。 4.4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车间员工应具备必要的通信工具,如手机、手持(车载)对讲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5处置措施 5.1雷暴天气

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在平时正常情况下,我们经常打交道的就是行政机关,但是如果有违法行政法规的行为,没有犯罪的前提下也是会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如果有例外的话,有些情形也是不会被立案的,所以大家平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相关的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所示: 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一、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 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 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 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

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 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案件查询

各级法院不断优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科技化程度,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获取审判流程信息的全面性和便捷性。福建法院建立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自动采集和实时汇集全省各类信息系统及相关统计分析数据。依托此数据库,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随时登录查询案件审判流程详细节点信息。江西法院将12368语音服务系统和短信服务系统嵌入网上办案系统和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变被动查询为主动推送,实现重要的流程节点信息变化情况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同步告知承办法官和当事人。吉林法院建设“电子法院”,拓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线下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人工服务,以及线上网站、短信、电话语音、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公开渠道,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公开体系。江苏法院细化流程节点内容,涵盖立案受理、合议庭人员组成、开庭、程序转换、审限变更、结案等8个阶段,推行案件审判信息全流程公开。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项诉讼服务内容转化为18个二维码,当事人“扫一扫”二维码即可获得案件信息和司法服务。 推进档案及诉讼材料电子化与网络化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公开的范围和机制,加大公开的力度和深度应用。依托数字化技术,人民法院将审判流程

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档案、案件卷宗、庭审过程等材料进行电子化,建立电子卷宗、音频视频等数字化资料,依法、及时、便捷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山东法院所有案件均建立电子卷宗,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所有电子卷宗和庭审录音录像允许当事人查阅,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的审判流程信息向当事人公开。江苏法院将卷宗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相结合,在推进实体材料数字化,形成电子卷宗的同时,将依法可以公开的材料及时上网,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查阅卷宗材料。北京法院完成3.8亿页诉讼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当事人和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查阅、下载、打印电子档案。

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XXXX公司 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为有效降低异常恶劣天气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将防灾、减灾工作流程化,本着“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改进”的应急工作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几类常见恶劣天气,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温、大风、大雾、冰冻、雷电、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 二、恶劣天气灾害防范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XX 职责: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发布公司恶劣天气预警,督导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副组长:XX 职责:负责汇总、发布各类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协助组长督导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组员:XX 职责:负责收集、上报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启动辖区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在辖区负责人的领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协调解决并上报。 三、工作流程

1、进行信息收集。由工作小组收集应急管理部、中国应急信息网、中国气象局、权威新闻媒体及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2、启动预警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汇总后,结合公司内实地观察,由组长确定是否启动自然灾害预警机制。 3、发布预警信息。由安全环保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到各部门安全员处,安全员报告辖区负责人,启动后续应急机制。 4、落实防控措施。接到预警信息后,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灾害类别,落实防控措施。 5、采取应急处置。如在灾害中出现人员伤亡等突发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视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警戒信息解除。待恶劣天气过后,由安全环保部视实际情况解除警戒。 7、进行总结改进。统计灾害情况,对防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改进防控与处置措施。 四、应对措施 结合异常恶劣天气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针对其主要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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