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法理来源初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法理来源初探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f7836637.html,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法理来源初探

作者:谢鸣

来源:《参花(下)》2018年第06期

摘要:社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组成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认定以具有社区归属性作为必要条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中明确提出和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总原则和具体规定。本文通过解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等相关条款,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法理來源,并浅谈了该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为中心法理来源现实意义

随着全球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热潮的兴起,各国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指导性文件进行了一系列非遗保护实践,但普遍出现了政府干预过多而社区参与不足的弊端。有鉴于此,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总结过往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以下简称《伦理原则》),明确提出和阐述了非遗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总原则和具体规定。该条例的出台对非遗保护实践可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一、非遗保护领域中的社区概念

社区是非遗概念的组成要素,非遗项目的认定以具有社区归属性作为必要条件。根据以往的申报实践,非遗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社区归属,没有明确社区归属的文化项目不能认定为非遗。《公约》中有关非遗的界定就体现了社区归属对于非遗项目的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团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二、以社区为中心的法理来源

关于以社区为中心,《公约》中没有任何表述,即使是对于社区参与也是语焉不详的,其第15条仅简略地提到“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来表达社区参与的重要性,并未给出具体规定指导社区参与。这使社区参与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各国在保护实践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社区参与不足的问题。《伦理原则》全面确认了社区、群体和个人在非遗保护实践中的中心地位:“相关社区、群体、个人在保护其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应发挥主要作用”,声明“每一个社区、群体或个人应评定其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而这种遗产不应受制于外部的价值或意义评判”,要求“与创造、保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