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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15日,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的有: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以及3名环保专家,在项目现场进行了验收检查,验收组(名单附后)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翼城县王庄工业园区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公司内西北角,煤气发生炉位于翼钢厂区一轧线厂房东侧5号磅房与铁钢泵站冷却塔之间空地内,占地面积7000m2。

表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由翼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6年6月20日以翼经信备案[2016]2号文予以备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8月完成了《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翼城县环保局于2016年09月22日以翼环审函字[2016]24号文件给予了批复。

工程于2016年9月22日开工建设,2017年3月25日基本建成,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竣工,2017年9月进行了调试运行,目前尚未领取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调试过程,均未发生环境投诉情况,也无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5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的31%。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

自主验收,于2017年9月调试阶段开展了验收监测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有如下变动:

1、新增煤库面积由环评要求1200m2,变更为1125 m2。

2、环评中要求建有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实际中仍需改造。

3、环评中要求炉渣出售给建材厂用于制造建筑材料或村民运走用于铺路,实际销售给翼城县浍史二砖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工程生产废水排放主要分为净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系统以及煤气发生炉系统排污水(煤气冷凝水及软化水制取时产生的废水)。

其中净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系统目前厂内已经建设并通过了环保验收,该部分环保设施均为利旧,可直接使用;煤气发生炉系统排污水(煤气冷凝水及软化水制取时产生的废水)为新增。

1、净循环水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轧机设备、加热炉及其它冷却等供水。冷却后的水仅温度升高,水质未受污染,回水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冷却后的水加压经自清洗过滤器过滤后户循环使用。循

环系统需排出的循环外排水,因连续生产,含有盐类物质,但污染成分少,全部送浊环水系统,做为补充水利用。

2、浊循环水系统:

浊环水为轧机设备直接冷却等用水。浊环水系统用于冲氧化铁皮;使用后的回水不仅水温升高,而且被氧化铁皮和油所污染,回水通过铁皮沟自流入旋流式沉淀池,经沉淀后,一部分澄清水用来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澄清水经泵加压送化学除油器进行除油及沉淀处理,在化学除油间设置有新水补充、污泥沉淀水和定期置换污水系统。污泥沉淀水和定期置换污水排到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返回轧钢浊环水系统继续使用。经处理后的清水通过管道回至吸水井,用泵送至冷却塔降温,冷却后的水自流入吸水井,用泵加压经自清洗过滤器后送至轧机设备直接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

3、煤气冷凝水

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煤中的水分,另一方面是过量的汽化剂凝结而成,本项目将间接冷却器及煤气管道中冷凝下来的冷凝水集中收集,然后用酚水循环泵打入水冷箱内,利用下段煤气的热量间接加热这部分冷凝水,使之变为蒸汽后作为气化剂供煤气炉使用。

其中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冷凝水主要在间冷器和风冷器内产生,通过管道进入酚水池储存,酚水再通过酚水泵打入酚水蒸发器。

4、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

本项目净循环水系统及煤气发生炉所需软水由厂内现有软水设备提供,其水源为厂内供水管网,排放量约为16m3/d,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5、废脱硫液

本项目脱硫系统运行过程中液体是循环利用的,脱硫液(富液)经过再生槽再生后会生成贫液和硫泡沫,贫液进入贫液槽,硫泡沫经过简单的过滤系统将单质硫和液体分离,分离后的液体进入贫液槽参与下一轮循环,因此产生脱硫废液较少,为0.5 m3/d,用于原煤库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冬天暂存于焦化废液池内。

6、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厂内不设浴室,厕所使用原有的水厕所,生活污水排入公司原有一座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二轧线的浊循环水,冷却轧辊、导卫、导槽等,回用量每天400 ~500m3/d,富裕部分用于道路洒水或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二)废气

1、原煤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运输扬尘主要是沿途抛洒及道路行驶引起的扬尘,本项目所采用的治理措施有:①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②运输汽车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③厂区与乡村公路连接路两侧种植绿化带;④严格管理车辆,在经过村庄时要减速行驶。

2、原煤在厂内储存产生的煤尘:污染物为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本工程已建设一座一层钢结构全封闭煤棚。

3、煤气发生炉原煤筛分及进料产生的煤尘: 振动筛设于全封闭煤库内,并对筛分过程及上料煤仓安装集尘罩及机械回转反吹扁袋除尘器对筛分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集尘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9.6%,原煤筛分的振动筛的孔径为20mm,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为370 m2,设置一台除尘风机,风量范围21380~38202m3/h。

4、蓄热式加热炉燃烧煤气产生的废气:本项目蓄热式加热炉采用燃烧煤气作为热源加热钢坯,煤气在燃烧时会产生烟尘、SO2和NO x为有组织排放。采用发生炉煤气作为燃料,燃用陕西神木产低硫煤,H2S经脱硫塔脱硫后,可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有:鼓风机、空压机、泵类等,本项目采用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择声压级较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

2、本工程生产装置中有大量产噪设备,对各种产生气流噪声的设备,在气体进出口部位安装适当的消声器,对具有中、高频特性的风机,采用阻性消声器,而对于具有低、中频特性的空压机噪声,安装抗性消声器,对循环水泵要采用柔性接头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安装减振基座、弹簧减振器等,设备采用橡胶材料等软性连接,避免用钢性接头。

3、除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外,工程还充分重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为其发放耳塞、耳罩,并设置操作人员值班室,避免操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从噪声受体保护方面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直接影响。

4、重视绿化工作,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调节气候,还可阻滞噪声传播、吸收尘等污染物,减轻污染。种植当地生产的树种,种植于高噪声源及厂界四周。

(四)固体废物

1、旋流沉淀池及化学除油间产生的氧化铁皮: 本项目浊环水系统主要用于冲氧化铁皮,回水流入旋流式沉淀池,一部分澄清水用来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澄清水经泵加压送化学除油器进行除油及沉淀处理,属于一般固废,氧化铁皮堆放在旋流沉淀池旁的池内,集中收集后作为烧结原料外销。

2、设备检修过程及化学除油间产生的废油:本项目连轧机组、飞剪冷床、精整系统等设备检修及化学除油间会产生废油,建设单位将该部分废油罐装入油桶,统一收集后送山西省投资集团九州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处置,根据本项目的工序特点,建设单位目前在翼钢公司储运分厂西库建有一个建筑面积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专门用于存放废油及其他危险废物。

3、轧钢车间产生的含铁同体废物

本项目轧钢车间产生的含铁同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轧辊、钢材在车间内进行切头、剪尾部分及定尺剪切过程中出现的废品,也就是废钢,属于一般固废,切头切尾堆放在车间内的废钢斗内,集中收集后可作为炼钢原料外销。

4、蓄热式加热炉产生的废耐火材料

本项目蓄热式加热炉在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耐火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原耐材库房的空地上,集中收集后送翼钢钢铁项目渣场进行堆存处理。

5、煤气发生炉干馏过程产生炉渣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在在生产中会产生炉渣,暂存于渣场,出售给翼城县浍史二砖厂。

6、煤气发生炉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

本项目除尘灰用包装袋包装后先临时贮存在厂内,最后与炉渣一起送翼钢钢铁项目渣场进行堆存处理。

7、原煤筛分及上煤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

本项目原煤筛分及上煤系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较细的煤粉,暂存在煤棚内,外销处理。

煤气发生炉制气过程中产生的焦油

本项目顶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和电捕轻油器进行净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重质焦油和轻油,属于副产品,通过管道流入焦油池中存储,焦油池内径尺寸为:7.2m×7.4 m×3 m,一定量后外销处理,本项目将重质焦油和轻油外售山东华东九鼎油业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底煤气净化处理采用先被离心除尘,然后进入酚水蒸发器换热降温后进入风冷器被冷却,再进入间冷器,与顶部煤气混合进入电捕轻油器,再一次脱油、除尘。

煤气发生炉煤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产物(硫磺膏)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脱硫再生系统生成的固态硫,硫磺膏存放在原耐材库房的空地上,可作为副产品外销。

10、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日常办公、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厂内设封闭垃圾箱收集,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王庄乡上石村的垃圾清运站,严禁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长期堆存,随意丢弃。

(五)环评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2 环评要求环保设施(措施)建设完成情况一览表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该公司已编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翼城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为:141022-2017-0021-M。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东侧建设有焦油池、酚水池和事故水池各1个,煤气脱硫区域南侧建设有洗涤水池1个。

焦油池:尺寸长宽深7.2×7.4×3米,主要用于收集储存产生的焦油。

酚水池:尺寸长宽深11.5×7.4×3米,收集储存产生的酚水。

事故水池:尺寸长宽深7.7×7.4×3米,收集下雨初期区域内地面的废水或在事故状态下收集溢流的酚水。

洗涤水池:尺寸长宽深11.4×5.4×3米,储存煤气降温洗涤用的污水;

煤气发生炉区域和脱硫区域各自建有封闭围堰(尺寸宽高0.2×0.2米),下雨初中期的雨水全部进入事故水池,该废水再抽入酚水池中利用,后期的雨水通过预留的泄水孔流入厂区排水渠进入污水处理站。

煤气发生炉区域设置有一套CO报警系统,主控室设置主机1台;探头13台,分别设置在:主控室1台、二层配电室1台、煤气发生炉四层各层设置2台、煤气加压机处1台、脱硫塔处1台。报警设置数据为CO含量为30mg/m3。

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现场储备有4台空气呼吸器,煤气防护站设置在煤气发生炉东侧办公楼内。

2、本项目重点区域防渗工程简介:

本工程防渗设计及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实施,对其它不敏感部位,应进行相应的硬化或绿化,保证工程建成后,全厂无裸露地坪。

本项目煤气站主厂房内所有地下工程防渗设计及施工全部严格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S0108-2001)中有关规定进行了实施。

本项目煤气站的酚水池、焦油池和洗涤水池在建成后全部进行了满水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3、在线监测装置

不涉及。

(3)其他

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内容等,污染物排放口的建设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厂区绿化面积11200m2。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7年9月11日~12日,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山西格瑞创易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在工程调试阶段,对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污水监测结果达到环评书中对浊循环水的水质要求,即:pH值7-9,悬浮物≤30mg/L,石油类≤30mg/L,总硬度≤500 mg/L。

(2)废气

有组织排放:监测期间,原煤筛分及进料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7-11.0mg/m3之间,蓄热式加热炉空气排口排放颗粒浓度在:5.15-5.64mg/m3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

7-9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在:128-142mg/m3之间,蓄热式加热炉废气排口排放颗粒浓度在:7.70-8.44mg/m3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52-59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在:158-174mg/m3之间,均达到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排放标准。即:烟尘:20mg/m3、二氧化硫:150mg/m3、氮氧化物:300 mg/m3。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排放:原煤储存车间周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100%达标。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60dB,夜:50 dB。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60dB,夜:50 dB。达标率为100%。

(4)固体废物

不涉及监测,按环评规定和环评批复执行。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见下表:

本项目换算至100%工况下:烟(粉)尘年排放量为2.1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7.5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47吨。满足翼城县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即:烟(粉)尘2.16吨,二氧化硫8.38吨,氮氧化物48吨。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治理设施的效果较好,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去除率为98.5%。治理设施的效果较好,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全部达标,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较好,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未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本工程的建设从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在严格采取环评制定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不会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83份、有效调查表83份,回收率83%。被调查者中100%的人都认为该企业投产后噪声、废气、废水、废渣对他们没有造成任何影响;100%的人认为该企业试生产期间,无污染事故发生;100%的人认为该企业试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扰民及群众上访的情况;83.13%的人对该企业环保工作持“满意”态度,16.87%人对该企业环保工作持“基本满意”态度。

六、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翼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工程建设中基本按照环评和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存在国家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为,在完成以下整改内容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整改要求:

(1)加强煤气站的运行管理,严禁焦油洒落地面。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管理。

(2)完善浊循环水系统旋流沉淀池地面捞渣池的围堰,淋控水不得外排。

(3)验收监测报告应明确工程组成,应包括气源、加热系统、轧钢系统的全部内容;调查工程变更内容。

(4)介绍煤气发生炉系统的设备配置。补充介绍煤气发生炉站区的防渗工程内容、酚氰水产生情况、蒸发器的效率和可蒸发量,分析酚氰水全部利用不外排的保证性。核实煤库面积和储煤量。

(5)介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效率。补充本项目水平衡,介绍浊循环系统各设施的规格、处理工艺和处理效率,补充监测PH、石油类等,监测频次应符合规范。

(6)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和工况条件,核实各废气排放源的废气量、排放浓度和污染物排放量。

(7)补充风险调查内容;核实本次验收执行的标准。根据本企业已取得的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分析。

完善以上内容后,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登陆验收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建立完整档案等。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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