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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目录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制度

体弱儿管理制度

儿童专病管理工作制度

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追踪随访制度

儿童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心理行为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工作制度

体弱儿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儿童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儿童口腔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高危儿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发育筛查室工作制度

儿童智测工作制度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制度

儿童骨强度测试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室工作制度

儿童建卡室工作制度

儿童测量室工作制度

集居儿童保健制度

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制度

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制定全市儿童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落实体弱儿童专案管理,开展质量评估。

3.每年定期对儿童保健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业务考核。

4.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规范儿童保健门诊创建。

5.负责对全市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培训指导与质量控制。

6.向基层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7.组织开展儿童保健相关的流行病调查和科研。

8.负责对市区直管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检查和业务指导,做好儿童入园体检、儿童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除食堂工作人员外)的健康检查,负责保健老师培训、保育员上岗培训等工作。

9.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开展质量评估。

10.指导落实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开展质量评估。

11.及时收集汇总儿童保健信息资料,及时上报。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掌握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分布情况,负责辖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2.执行入托入园体检制度,负责新生入园健康检查工作,严把入托入园体检关。

3.执行在园集居儿童每年一次“六一”健康检查工作,发现疾病、缺点及时矫治。

4.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除食堂工作人员外)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工作,签发健康合格证。

5.负责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

6.督促、协助各卫生院做好其辖区内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7.根据温州市《各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标准》对托幼机构进行每年一次卫生保健工作检查。

8.及时收集汇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信息资料,及时上报。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制度

1.地段儿童保健医生通过多种途径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名单,特别是0岁组儿童信息,为新增儿童建立儿童保健册,并登记到儿童系统管理登记簿上。

2.新生儿访视3次,时间为出院后3天、生后14天、28天,可由产后访视人员承担。

3.对辖区内儿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1岁以内的儿童应接受4-5次系统保健检查一般城市为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各一次,农村为42天、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一次),一周岁以后到3周岁之前每半年(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检查一次,3周岁以后每年接受一次系统保健。如未按约定时间作儿童健康检查,居住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催诊和追访。

4.常规进行体格发育评价,使用生长发育监测图,对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定期测血常规(或血红蛋白值),尽早发现儿童缺铁性贫血等常见病。婴幼儿体检应了解喂养情

况,对家长进行喂养指导,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5.做好体弱儿筛选,并按照《体弱儿管理常规》进行专案管理。

6.做好小儿常见病的防治。

体弱儿管理制度

1、各级儿保门诊在儿童体检时常规进行体弱儿筛查,发现体弱儿即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

上做体弱儿的标识。并按照《体弱儿管理常规》进行专案管理

2、对每例体弱儿要分析病因、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矫治,应给予针

对性干预措施,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如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体弱儿在接受针对性干预后,疾病治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管

理,在儿童保健手册上做体弱儿转归的标识,并在登记册上记载结案的日期。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全市《体弱儿管理工作报表》。

儿童专病管理工作制度

1.根据本地区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疾病特点,逐步开展儿童专病管理。

2.制定儿童专病管理方案。

3.对每位患儿建立专病个案表,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对可疑或治疗效果不明显的患儿,应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部门进一步诊治,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疾病治愈后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管理系统。

4.各级儿童保健医生应掌握辖区内儿童专病发生特点,纳入专病管理儿原则上每月随访一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随访次数。

5.及时正确、收集、汇总、上报所辖区专病管理的信息资料,并做好年度总结反馈工作。

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乡镇、街道儿童保健工作主动将流动儿童纳入管理范围。

2、、乡镇、街道儿保人员每月实施摸底,掌握辖区内流动7岁以下儿童名单,尽量动员流动儿童参加本地的儿童保健服务。

3、凡本地儿童流动到外地,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管理,但户籍地段的儿童保健人员仍有责任对流动到外地的儿童进行系统管理。

4、如为浙江省内流动,即浙江省内户籍且非温州籍儿童,则应填写《浙江省流动儿童信息交换表》,通过浙江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5、流动人口儿童,无论是省内流动还是省外流动,不管户籍地是否转来委托书,也不论其在本地居住时间长短,均应提供如同本地户籍儿童一样的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儿童系统管理之中。

6、发生流动儿童死亡时,按浙江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进行管理。

7、统计有关流动儿童保健指标,按时上报。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1.负责对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指导,指导基层儿保医生对辖区内孕满28周

的活产儿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进行生命监测,及时填写有关表册,并做好收集、整理、核实工作。凡在辖区内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不管年龄、户口、居住时间等因素,必须坚持死亡一例,报告一例。

2. 收集整理医疗单位上报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危重儿自动出院资料,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妇幼人员。

3. 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年度质控调查。

4. 每年定期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人员进行培训。

5.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6. 做好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评审工作。

2.评审组专家由所在地区医疗保健机构中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儿科、儿童保健、产科、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医院内死亡儿童所在医院应对每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一次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市妇幼保健院每半年组织一次评审,个案评审以发生在医疗机构的死亡个案和本辖区近期高发死亡个案为主。

5.评审小组应认定死亡原因,并提出是否可以避免的客观意见。针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过程所暴露的新生儿科、儿科问题提出相应的干预计划。

6.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评审资料汇总,分析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制度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规定开展

①新生儿足跟血筛查工作,本市主要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②采用OAE,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

2.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3. 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用的血滤纸片的发放和收集、验审、转递等工作。、

4. 对全市各筛查单位负责新生儿足跟血筛查及听力筛查的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5. 配合上级管理中心做好可疑阳性患儿的追踪随访工作:①对筛查出的可疑阳性患儿,做好通知家属带儿童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或通知采血单位协助追踪,对经过努力确实无法召回复查的做好备案记录。②对OAE初筛未通过者,在出院时或42天建册时进行复筛;对复筛未通过者,应在3个月内转诊至市级听力诊断中心。

6. 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表统计等。

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追踪随访制度

1.落实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随访工作。

2.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可疑阳性病例通知时,立即电话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

3.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并报告采血机构及检测机构备案。

4.做好通知或随访记录。

5.做好相关的咨询工作。

儿童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定期开展儿童营养门诊,开展对儿童慢性营养缺乏性疾病的诊治。

2.开展对婴幼儿喂养提供营养咨询和指导。

3.做好营养知识的宣传,使家长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关系。

4.协助托儿所、幼儿园做好膳食营养分析工作。

5.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6.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儿童营养工作水平。

儿童心理行为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定期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咨询门诊。

2.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与早期发展的指导与干预,及早发现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

3.针对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心理行为量表、智力测试工具和软件评估方法,进行检查与评估。

4.对异常儿童进行进行专案管理。

5.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工作水平。

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相关工作。

2.开展常日生长发育门诊,认真填写儿童保健册,积极做好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工作,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特点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对生长迟缓或超重提出干预措施。

3.认真筛选体弱儿,发现体弱儿及时转体弱儿门诊进行规范管理。

4.对7岁以下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异常早期进行干预。

5.做好儿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6.开展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指导合理喂养。

体弱儿门诊工作制度

1.按照体弱儿管理常规开展工作。

2.接受辖区体弱儿的转诊和会诊,对转诊体弱儿作进一步的诊断与治疗,并做好“体弱儿门诊诊治”登记及“转诊回执单”填写等反馈工作。

3.对门诊新发现的体弱儿,及时填写体弱儿管理信息反馈,反馈当地卫生服务中心,以便追踪管理。

4.体弱儿一般每月随访一次,可根据病情增加或减少次数,对没条件来门诊者进行随访。

5.体弱儿矫治后,符合好转或愈合指标应及时结案,在儿童保健册上做体弱儿转归标识。

儿童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常年开设门诊。

2.开展儿童视力筛查。

3.开展小儿常见眼病的检查与诊治,发现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等疾病及时转诊。

4.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近视眼预防知识,进行儿童眼保健健康教育。

5.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6.下班前整理好仪器设备,切断电源,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7.做好各项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1. 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 开展对12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定期进行视力筛查,发现屈光不正,进行转诊。

3.定期对市直托幼机构集居儿童进行视力筛查。

4. 检查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筛查结果的精确。

5.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进行。

6. 做好相关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儿童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1.听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了解听力筛查的工作任务,熟练掌握筛查仪器操作、保养、清洗和消毒工作。

3.保持室内安静,筛查工作人员需态度和蔼,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做好筛查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有故障及时维修或通知设备科,保障仪器性能完好。

5.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可疑患儿的随访工作,初筛未通过督促其复筛,复筛未通过者,及时转诊至市级听力诊断中心。

6.做好资料的整理及报表统计工作。

儿童口腔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常年开设门诊,对儿童口腔疾病如龋齿等进行治疗。

2.对托幼园所集居儿童进行定期检查。

3.对托幼园所集居儿童进行牙齿防护,为幼儿做好口腔保健。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爱护仪器、设备、经常擦洗,保持正常运行。

6.向家长宣传龋齿防护知识。

高危儿门诊工作制度

1.逐步开展高危儿建卡存档,做到定期随访。

2.随访中每次给予全面体格检查,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3.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二次听力筛查不通过者转上级医院进行ABR测试,并对听力情况进行定期随访。

4.一岁内每3个月进行一次神经运动发育检查与智力检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给予康复训练指导。

5.随访体检的同时,给予早期教育知识辅导,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

6.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延迟、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进行转诊。

儿童发育筛查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发育筛查的相关工作。

2.不同年龄选用不同的筛查方法。

3.测试者必须经过正规培训,了解发育筛查室的工作任务,熟练掌握发育筛查的操作方法,与受试儿童建立友好气氛,测试时家长可以在旁帮助安抚儿童。

4.保持诊室安静,整洁,室内布置及物品应尽量避免分散儿童注意力,测定的工具应符合标准,保证测试工作的完整。

5.对筛查结果评价可疑者,要随诊并给予教养指导。3岁以内儿童3个月随诊一次,3岁以上则6个月一次,凡连续二次结果可疑或一次评价为异常的儿童均需进一步做诊断性智测以明确诊断。

6.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儿童智测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智测工作。

2. 测试者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熟练掌握各种智力测试工具的操作方法

3.保持测试室安静、清洁和测试工作的完整,测试时尽量避免第三者在场,注意测验器材的妥善保管。

4. 保存好测试记录单,注意测试结果的保密。

5.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工作。

2.保持诊室安静,整洁,空气新鲜,冬季要加强保温,保证诊疗床上床单和操作用品的清洁,为小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对小儿及家长态度亲切、诚恳、耐心,取得小儿愉快合作。

4.向家长宣传早期教育的好处,使家长了解早期教育与儿童神经心理发育和智力发育的关系,耐心向家长介绍早期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热情回答家长提出的各种早期教育方面的问题。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儿童骨强度测试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门诊体检儿童骨强度检测工作。

2.操作者应接受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

3.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4.保持室内干燥清洁,及相对稳定的操作室温。

5.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

6.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新生儿疾病筛查室工作制度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制订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 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上下级的联络工作。

3. 负责本院出生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抽血、血卡的填写工作。

4. 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血片采集质量和递送运转,并做好血片邮寄工作。

5. 配合省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踪和随访工作。

6. 每年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或培训。

7. 做好资料的整理及报表统计工作。

儿童建卡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服从调配,积极做好儿童42天建卡工作。

2.认真填写儿童保健册。

3. 做好儿童系统管理登记等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统计工作。

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儿童测量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服从调配,积极做好儿童体格测量工作。

2.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做到热情、耐心。

3.测量时工作认真,按儿童测量常规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做好量具维护,保养工作。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集居儿童保健制度

1.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新入托入园和转园儿童体检工作。

2.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4.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统计工作。

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制度分娩室、新生儿科、儿科门诊制定人员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季度在院内进行一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调查。

1.产科病房、分娩室、新生儿科、儿科门诊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在7天内将个案

表和报告卡上报给医教科,医教科审核后报送保健部,相关科室应在儿童死亡登记册上做好登记。

2.各相关科室发生危重儿放弃治疗或未入院应填写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24小时内上

报医教科,医教科审核后报送保健部。

3.对院内上报的儿童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和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进

行缺项、漏项及填写正误的检查,发现错误及时通报及纠正。

4.院内每季度开展一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5.儿保科对院内上报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及危重儿自动出院个案反馈到乡镇、街道

卫生服务中心。

6.每年定期对院内相关医务人员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培训。

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相关科室修改后)

1.医院成立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儿科、儿童保健、

产科、病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评审小组对本院上报的每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讨论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以确

定不可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死亡、可避免死亡,并提出是否可以避免的客观意见。

3.评审小组针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过程所暴露的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问题提出相

应的干预计划。

4.医教科负责组织医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每季度一次。

5.按工作需要对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部领导下,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生命监测、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负责医院内二级科室业务的开展。 二、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市0~6岁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及健康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全市儿童的健康素质,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小儿“四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分析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儿童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工作常规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与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 六、认真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七、掌握全市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提出干预措施。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储存、上报本地区儿童保健的工作指标及有关资料。 八、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科内年度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九、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流程、制度,杜绝差错事故,文明行医,平等礼貌待患,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保守医疗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种门诊登记,做到记录准确、正规、完整并及时汇总。处方书写完整、正确、清洁,用药合理。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根据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区妇幼保健站划分辖区,做好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管理、免疫接种、辖区妇幼保健工作。 二、做好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统计、及时上报。 三、指导并担任要本院和地段的妇幼保健和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辖区传染病管理工作。

儿保健康教育制度、职责、流程

儿保科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明确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为儿童家长举办疾病预防与育儿知识讲座,每周至少一次。 四、建立 ??岁儿童健康档案,向儿童家长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儿童就诊、健康教育咨询、基层讲课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 ?负责组织与定期开展本科室,外科室及基层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 ?负责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动作。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健 康 教 育工作 服 务 流 程 收集健康教育相关信息,开展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评估 ↓ 制定和实施计划 ↓ 举办家长育儿学校及孕妇学校讲座,儿科小课堂,产科小课堂 ↓ 确定主题与内容 ↓ 准备活动资料编写教案 ↓ 协调活动场地,确定授课老师 ↓ 发放活动通知,落实场地设备 ↓ 组织目标人群 ↓ 活动实施 ↓ 填写活动记录,保存资料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归纳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得保健状况。有计划得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得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得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得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走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走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与报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I 、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得宣传咨询, 定期 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 儿知识。 &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儿童心理卫生科工作制度 I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与不同年龄阶段得心理特征,指 导培养儿童得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顽强得适应能力与融洽得 人际关系,以增进儿童得身心全面健康。 2认真听取家长对儿童心理咨询提出得各种问题,并相应 回答 耐心、仔细、认真。准确。 3、严守秘密,不议论患儿有关心理障碍问题。 4、认真书写病历,作好资料登记统计。 2、 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与缺点矫治。 3、 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 认真做好资料得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 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2、承担辖区内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 1, 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 工作制度 1 ,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儿童保健、临床、健康教育等工作。 2,对儿童体格情况能正确评价并进行健康指导。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初筛登记并及时转诊。 3,定期以体弱儿家长沟通,督促其及时复诊。 4,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质量,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掌握群体保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儿保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全县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全县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 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深入托幼机构进行“六一” 儿童体检、新生入园体检,并督促和指导托幼园(所)做好传染病预防、消毒、卫生保健等工作,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负责全县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全县出生活产数、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调查及上报工作。 7、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1、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对参加视力筛查的儿童分别于6月龄、1岁半、3 岁进行三 次视力筛查,保障儿童视力正常发育。 3、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 筛查结果准确。 4、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 进行矫正、治疗。 5、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6、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听力筛查专职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三天的高危室及母婴同 室的新生儿进行常规筛查,不得疏漏。 2、筛查前做好准备,包括对新生儿家长的解释,以便取得协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1 、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4、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5、做好工作交接,协助当班医生维持儿童保健科门诊就诊秩序。 6、工作非饱和时及时协助科室其他诊室完成工作。 儿童保健科首诊室工作制度 1 、熟练掌握首诊室的各项服务内容,如:全套保健体检、听视力筛查、应用维生素K,建立健康指导。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指导, 神经系统测评的检查工作。 4、耐心与家长沟通,解释多项检查结果,如:高危儿、生长发育

缓慢儿等患儿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5、护士要做好工作交接班,协助当班医生维持好就诊秩序。 6、工作非饱和的时候协助其他工作的服务。 生长发育监测室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对所有来就诊的小儿进行仔细规范的体格发育测量,并做好记录。 3、耐心细致、有针对性地介绍儿童保健科所开展的各种保健服务项目。 4、协调好生长发育监测室及营养室的就诊秩序。 5、爱护各种测试工具,有问题及时补充及修理。 儿童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 、按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提前打开计算机,做好准备工作。 3、热情接待家长,态度耐心和蔼。 4、认真做好小儿营养状况评估,针对性地给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并告知复诊时间。 5、做好微量元素结果的登记及发放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科工作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 2.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工作。 4.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 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6.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7.定期向院、所领导汇报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部的相应工作和分工职责任务。 二、科主任职责 1.在所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 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 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正(副)主任医(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 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 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 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 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指导工作。 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 四、主管(治)医(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 2.制定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保健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3、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4、保健室有专用的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5、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 6、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做好分类登记统计,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8、督促幼儿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负责制定学期卫生工作保健计划和检查卫生保健、安全制度,季节性防病计划,并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2、严格执行幼儿入园及定期检查,每日晨、午、晚间检查,定期做身高体重测量和分析工作,掌握各班幼儿的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特别对体弱儿及营养不良幼儿要加强护理,给予必要的照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使其逐步增强体质。 3、做好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做好消毒及检疫工作。 4、负责小伤小病的诊断治疗工作,争取做到一般疾病园内治疗。 5、管理好幼儿的膳食,检查每周食谱质量,指导并监督炊事员做好饮食卫生与食具消毒卫生工作。 6、研究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开展膳食调查和营养计算,检查饮食、环境卫生和抓好厨房的营养卫生监督,做好食物的检验,制定每周食谱,办好伙食,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7、负责督促各班搞好卫生保健、消毒隔离及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四定”制度,定期进行全园的卫生保健、消毒、环境卫生的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 8、制定并填写日常保健工作的各项记录表格,积累资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幼儿保健工作质量。 9、注意园内环境卫生安全及清洁卫生,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10、负责药物的保管、登记、使用、帐目管理。并管理隔离室幼儿的护理工作,做好病儿的观察记录及消毒隔离工作。 11、组织保教人员、炊事人员保教业务学习,定期按季节向家长及工作人员宣传保健和防病知识,并指导保教人员做好小儿体格锻炼。认真做好医务监督工作。 12、组织新参加工作的教职人员,进行就职前的全面体格检查。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职责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职责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辖区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2、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1、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3、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4、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与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5、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检查与生长发育工作制度 1(做好身高(长)、体重测量仪的校验,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定期(按照4?2?1程序)给小儿进行健康查体,严格按照《WHO 0,6岁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表》进行生长发育评价,观察其生长发育状况和发育趋势。及时发现偏离,正确指导、纠正偏离。 3(积极预防各类营养性疾病,早期分现问题并采取相应诊疗措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4(设立高危体弱儿童专案管理,对高危体弱儿专门立案登记,按照体弱儿要求进行管理,发育正常后结案登记,转入正常儿童管理。 5(认真接待每一个儿童及父母,态度和蔼可亲,服务周到体贴,咨询热情耐心。 6(开展健康宣教,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指导家长做好小儿喂养与保健。 7(开展小儿纵向、横向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总结,制定干预措施。 营养咨询喂养指导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空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筛查人员应对辖区出生后一月内的新生儿进行常规听力筛查,不得疏漏。 ,.耐心向新生儿家长解释筛查注意事项,以便取得协作。筛查前清理耳道时动作轻柔,筛查后及时消毒耳塞,防止交叉感染。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完整版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卡(册)。 2.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完整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科工作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2.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工作。4.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6.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7.定期向院、所领导汇报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部的相应工作和分工职责任务。二、科主任职责1.在所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三、正(副)主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指导工作。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四、主管(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2.制定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3.完成教学任务,指导检查下级业务人员做好调查报告、统计资料、工作总结,发现问题给以指正,并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4.完成宣教资料的编写,科研课题设计、实施、论文总结。5.参加保健门诊、专科门诊,参加临床实践,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分管病房的医师必须坚持每天查房1次,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各项管理工作。五、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保健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专业某个项目或某个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具体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3.深入基层、地段、了解情况,协助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及宣教工作。4.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常规,严防事故差错,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5.参加保健门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收集保管、整理资料。6.协助上级医(技)师组织基层人员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7.努力完成上级医(技)师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向上级医(技)师请示、汇报工作。六、医(技)士职责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技)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具体业务工作。2.在上级医(技)师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具体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业务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

预防保健科工作管理制度

预防保健科工作管理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 人员。 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地段的爱国卫生运动, 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并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 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家庭病床及访视工作。 4、指导并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员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员工的诊治、病休、 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员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 人员。 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地段的爱国卫生运动, 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并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 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家庭病床及访视工作。 4、指导并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员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员工的诊治、病休、 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

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员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 预防保健科科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的预防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科和医院员工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组实施并督定期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全院员工的预防保健工作,组织定期检查,掌握全院员工的健康情况,提出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的预防保健措施。 4.负责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员工严格执行医保制度。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做好相关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宣传卫 生知识,做好除害病工作;负责做好本院及医院周边社区的预防保健 工作,制定预防保健工作与社区家庭医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年终做好工作总结。 二、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医院周边社区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定期检查职工食堂卫 生和食品卫生,预防肠道疾病。 三、协助医院院感科做好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及访视工作,参与医院周边社区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流程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流程 汇总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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