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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一中请假制度

鄱阳一中请假制度
鄱阳一中请假制度

鄱阳一中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鄱阳县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暂行规定》(鄱府发[2006]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请假暂行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因故需要请假,除突发情况外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才能有效,原则上不能请假或捎口信请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1、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批。

2、教学人员周一至周五内请假1天,由教务主任审批;周六、周日内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并必须自行调好课程。

3、教职工请假2-3天或病假一周内,由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送校长批准。

4、教职工请事假3天或病假一周以上,六个月以内,由校长签署意见,送教育局批准。

5、事假或病假六个月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送教育局批准。并按管理权限送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原则上一次批准事假不超过一年,病假不超过二年。

三、请假手续

1、凡公派外出开会、学习、短期培训,须凭有关部门通知及分管校领导出差通知单,按审批权限报批。

2、凡需请事假的教职工,须凭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

按审批权限报批。

3、凡需请病假的教职工,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疗单位证明,按审批权限报批。

4、正常婚假假期三天(晚婚18天);正常产假假期90天,难产可增加15天(凭医院证明);丧假(父母、配偶、岳父母逝世),凡城区范围内假期3天,城区以外本市范围内5天,外省、市7天。

5、请假获批准后,须将批准通知单交所在处室负责人(教学人员交教务处及年级组)。

四、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正常程序销假;必须续假的要提前履行手续。

五、无故未请假或请假未按程序获得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以旷工(课)论处。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 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2020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17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事假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

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doc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 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 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1、一次性请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2、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或对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生育、年休、探亲、婚丧等各种假期,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的,需凭医院《病假证明单》休病假。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5、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自学考试和党校学习的职工,其上课时间和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校正式通知),视为上班。 6、各种假期满后必须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从xx-xx年5月1日起,实行指纹机考勤。 8、本规定从x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说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并报行政处存档。 二、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存档。 三、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五、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 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审批权限:员工请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假所有手续全部交于人事行政专员处存档。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如下: (一)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薪假,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 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1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30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间发放合同工资的60%,且不享受各种补贴。 (1)凡是病假,均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如需住院,还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住院小结)等复印存档,如手续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并罚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资,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员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只发放其本人合同工资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享受各项福利补贴。 (3)患病或因工负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以员工无法胜任本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婚假:员工在职期间依法登记结婚的,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申请婚假,

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托克逊县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县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

校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县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我县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xx县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 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xx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县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2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电子组立制造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组立制造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派遣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文员处备案。需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 《请假条》,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制造课长)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部长/统括)同意后,需经人事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 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管理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第九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课长以上级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第十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一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

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 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二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三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5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五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 15元/天工资。 第十六条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第十七条(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长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统括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 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 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 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 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 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统一员工请假标准,规范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其它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第二条有关请假的说明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第三条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向公司申请暂离工作岗位并获签准的假期。员工请事假期间,停发当日全额薪资。 一年事假超过2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辞退。第四条病假:因个人自身健康状况,员工可申请暂离工作岗位进行医治并获签准的假期。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按病假计。 一月中病假两天(含)以内的,病假期间薪资发放除绩效工资外的其余所有工资,超出部分停发当日薪资。因重病需住院者,住院期在一个月(含)以内的,期间按50发放薪资(不含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超出天数停发当日薪资。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4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劝退。 第五条婚假: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并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5天婚假。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增加10天婚假。员工再婚4天假期。请婚假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婚假只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222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Employee Leav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 __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guo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职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 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 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 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 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 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 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 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 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最新)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最新)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科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应制定规范的中学教师请假制 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篇 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 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按《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治转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完善《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1、三级值班人员:早上 7:00 分之前到岗值班, 中午 11:55 分到岗值班, 下午 2:10 分到岗值班, 晚上 5:45 分到岗值班;2、 行政人员:上午 8:00 分之前到校,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上班,5:30 分下班;3、 第一节有课教师:上午 7:30 分之前到校上课;4、第一节无课教师:上午 8:30 之前到校工作;5、 班主任:上午 7:00 到校跟班(最迟不得超过 7:20 到校),下午 2:20 分到校跟班;6、学校所有 教职员工: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到校上班,下午 5:30 下班(有课老师除外)]。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所属处室说明情况,按请假对待,否则按 旷工处理。 二、请假(一)请假种类 1、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 要及时向电话告知校办(校办及时通知年级组长或教务处把课安排好), 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2、事假。 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上班时间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 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产假。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产假为 180 天。 产前休假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不顺延。 男教工享有 30 天护理假。 4、特假。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突发或紧急情况下临时请假,可在工作时间之前打电话 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在返回公司的首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的临时请假后,需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 四、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3天以内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 2、请假3天-5天(含)以内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生效; 3、假期大于5天的须提前1周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4、请假员工按照请假审批流程提前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至行政备案方可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病假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病程诊疗记录》、《挂号单》,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薪资。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车间部分岗位可自行安排调休(不影响正常生产)。其余岗位请假均取消满勤奖励。 事假累计超过48小时或累计请事假次数超过10次只发本岗位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或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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