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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补)修申请表

重(补)修申请表

成都师范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______ ___院(系)__ __专业_ _级 _班 ( 科)

说明:1、年级、班级后面括号内填写“专科”或“本科”。

2、课程性质请按正方系统标准填写。

3、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或艺体类。

4、学生重(补)修课程申请手续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开课学期第3-4周。

5、此表一式二份,开课单位(院系)、教务处各存一份。

姓 名 学号 重(补)修 课程名称

原修课程 所在学期

课程 性质

学分

(大写)

科类

申请重(补)修原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 系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开课单位 安排及审 核意见

重修时间: 2015 ~ 2016 学年第 2 学期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处 审核意见

已缴重(补)修费¥ 元(大写 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学分认定方案 供参考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5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具体机构如下: 1.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文坤 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 组成人员: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陈志岳 薛南云薛元霖卢展朱庆锋 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 2.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 组长:林少锋 副组长: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卢展 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各学科教研组长 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公示审定结果工作,并负责将相关资料归类、存档。 3.校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林文坤 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 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裁定学分认定工作。 4.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科教研组组长 副组长:年段学科集备组组长 组成人员:模块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二、学科类课程(包括选修Ⅱ)学分认定 1、学科类课程学分的构成项目和分值权重 学分认定由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评定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4:6,按此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60分的,不予认定。学分分值为整数。 ⑴学习过程评价(40%)

(学分认定申请表)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 系别:机械工程系 填表日期: 2015 年 6 月 20 日 说明:需附上有关原始材料。 姓名 朱雪峰 学号 20123075 专业班级 数控124 类别 项目内容 第二课堂学分数 项目完成情况 个人申请认定分数 工作小组认定分数 社会实践 每年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四年累计参加3次以上 0.3 暑假社会实践 0.1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四年参加思想道德研究、政治理论学习、社会热点讨论以及相关活动累计20小时以上 0.4 1.升国旗 2.“我为社会主义价值观代言”团日活动 3.希冀感恩,温暖起航 4.与信仰对话团日活动 0.16 公益服务与社会工作 四年参加学雷锋、无偿献血、支教扶贫、助残济困等公益服务活动累计40小时(或40次)以上 0.4 1.人人争做“微雷锋”,传递身边正能量 2.招聘会搬帐篷 0.04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听取相关专业学术科技讲座,每次按1学时计 1.4 1.英语四六级讲座 2.“现场求职面试技巧”讲座 0.125 参与大学生创业活动,每次按1学时计 参加院、系、学术科技型社团等机构组织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每次按1学时计 1.科技文化节开幕式2.双选会3.大学生创业大赛 0.25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参加院、系、各学生社团等机构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每次按1学时计 1.5 1.院运动会拉拉队 2.十大歌手观众 3.元旦晚会观众 4.班级秋游 5.班级春游 0.375 参加大学生艺术团、运动队等院级队伍的训练,考核合格者每学期按8学时计 参加系级以上(含系级)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每次按0.5-2学时计 三人篮球赛啦啦队 0.125 总 计 1.175 团支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学生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工作小组确认意见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学分认定表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内容信息 姓名性别男学校继教证书 编号 职称 二级教 师电话 项目申请事项提供材料申请 认定 分数 实际认定分数 初审复审认定 研修主题如何进一步提高 小学生良好的信 息素养水平 相关论文等材料 5 研修计划学年度计划及学 期计划报告单及两本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10 活动记录研修专题讲座专题报告讲稿3篇 4 示范教学校级2次,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 2 课题研究县级课题立项证书及结题证书; 6 学习笔记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 3 “大家访”记录20次家访记录,见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 3 班主任 校本教材编写校本教材《象棋》1本 3 指导青年教师 指导郭建平在教学大赛中获二等奖。有荣誉 证,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有记录,有教学设 计。 2 听评课记录40次,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 3 研修总结学年及阶段性总结报告单和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10 研修成果论文发表情况(人 民教育、陕西教育 及陕西教育科研、 榆林教研、县级教 育刊物) 论文交流获奖情况 教学能手评审情况被评为校级教学能手,有荣誉证书。 4 现代教育技术类、 自制教具类、指导 学生作品类教学成 果情况 在校“五笔打字”比赛中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学生获多个奖项;自制教具获校级二等奖。12 研修学时(培训)校级培训26学 时 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册;培训结业证书2份; 继续教育证登分页复印件。10 考评等级合计75 学校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月日县区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县教研室(公章) 年月日 市考核组考核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 报 告 单 研修人员: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说明: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

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要求 根据《AA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2012级学生执行学生手册中《AA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 二、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且要附有总结材料;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用A4纸打印,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3.对于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的讲座)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首先要填写《参加学术报告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报告写出不少于4000字的学习体会或论文(上报材料要按“申请表—学习体会—学习记录复印件”顺序装订)。此项申请只限定2012级和2013级学生。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学术报告类(e-2);创新创业大赛(e-3);创业活动(e-4);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6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6年5月上旬发到学院负责人,届时请负责人通知学生核对确认。对于学生在核对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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