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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全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连云港市(全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连云港市(全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连云港市(全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

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进行深度剖析,从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3

四、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8

五、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8

六、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连云港市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

表2: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4: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

表5: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

表6: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连云港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 表14: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

(比上年增长%)8表14: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连云港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确保过程中员工不受生产工具的意外伤害及其他不必要的伤害,防范工业事故于未然, 保障员工生命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员工福利。 (1)规划督导各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2)指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实施巡视、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及工作环境测定。

5.1.3.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务如下: (1)规划及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2)规划劳工健康检查并实施管理。 (3)实施职业灾害调查、报告及办理职业灾害统计。 (4)向总经理提供有关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建议及资料。 5.1.4.凡操作以下机器、设备的人员须依《特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WI- 6.1-002)规 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 (1)叉车,卡车驾驶员。 (2)10吨移动式行车操作工。 5.2.安全教导及训练 5.2.1.本公司安全卫生训练规定依《培训实施程序》(TSP 6.1)执行,并定期举行。 5.2.2.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训练可派至厂外专门机构接受专业化的安全训练,加上本身 的工作经验,进而推动厂内的员工安全训练及教育。 5.2.3.有效的事故防止计划是建立在遵守标准的工作方法上。 5.2.4.下列是教导员工的必需项目: (1)正确安全工作程序(包括机器设备正确操作及手工具使用等)。 (2)防火与消防。 (3)工业急救。 5.3.实施安全检查 5.3.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找出工作环境的潜在危险而予以改善,以免发生重大的事故。 尤其机械保养检查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关安全检查应与设备维护保养 部门相配合。 5.3.2.安全检查项目应依[安全卫生检查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3.3.机器安全检查依《设备管理与维护控制程序》(TSP7.7)由使用者进行自主检 查。 5.4.建立安全工作环境 5.4.1.对于高压电、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或器具,须有明显危险 或警告标示。 5.4.2.消防栓、灭火器前不准放置物品。 5.4.3.油品或有机溶剂应与工作环境隔离、标示。 5.4.4.不得在工作场合吸烟,遵守吸烟规定。 5.4.5.安全工作环境可依《5S管理实施规定》(WI- 6.4-002)进行。 5.5.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 5.5.1.设立安全管理看板,逐日登记,作为检查改善依据。 5.5.2.事故发生时,需将事故原因详细记录於[意外事故分析表],并采行预防对策, 进个人防护设备、机器防护、环境设施或改进工作方法。 5.5.3.[意外事故分析表]处理完毕,须送安全卫生管理单位备查。 5.6.制定安全规定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实用版

YF-ED-J17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 程序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确定并提供和维护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 需要的设施,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 需的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 2、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的控 制;对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进行控制。 3、引用标准 GB/T19001-2008 6.3基础设施 6.4工作环 境

4、职责 4.1管理处负责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进行控制。 4.2绿化班、保洁班、保安队、维修班等作业组分别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5、控制程序 5.1基础设施的确定 公司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场所、健身娱乐场所、机房等)、服务设施(包括软件和硬件,如计算机管理网络、通讯设施、水、电、气供应、电梯系统、供暖系统、道路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的设备和工具、车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四川川大智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ZSJC / QP6.3/6.4 -2011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能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确定、提供及维护。 本公司的基础设施包括: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过程设备(硬件 和软件);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讯或信息系统)。 本公司的工作环境与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条件有关,包括物理的、环境的和其他因素(如噪音、温度、湿度、照明或天气)。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归口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作环境的日常管 理。 3.3 库房负责对库存物资的管理和库房环境的控制。 4 程序 4.1 设施管理 4.1.1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公司生产用《设施/设备一览表》和包括公司信息系统在内的办公用《设施/设备一览表》。应对现场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以便于设备的维护管理。对大、中型设备和其他重要设备建立《设备维修台帐》,对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应独立建账,并建立独立的《检修维护台账》。 4.1.2行政人事部应于每年年底制定来年的《设备检修保养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3维修、保养的实施人员应将维修、保养的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入《设备维修台帐》或《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并定期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4.1.4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处理; 4.1.5 进入库房的设备,由库房统一管理,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4.1.6支持性服务工具如运输、通讯或信息系统设施等由使用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试行)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

基础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编号:HQ-JH-0906 基础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编制与修改目的 基础设施与工作环境管理是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对管理体系的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实现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基本保障。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关注和控制。 2、控制范围 2.1本控制程序对公司总部和全委托项目的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环境管理进行 规定和控制。 2.2对于非全委托项目中的公司员工工作环境,公司拓展部或其他洽谈和签署 合同的部门或人员也应予以关注,并参照本控制程序向合同另一方提出要求。 3、基础设施管理 3.1公司办公楼管理 3.1.1行政部应保持每天不少于1次的楼道巡视,尤其应检查照明、应急灯的工 作状态、各处门窗的开闭状态(在雨雪天气尤为重要)、门禁系统的工作状态、公共卫生间的完好与卫生状态、会议室的完好与整洁状态、员工休息室的完好与卫生状态、公共通道的整洁状态、空调工作状态、各处标识或标牌的完好状态等等,并填写《办公楼巡视检查记录表》。 3.1.2对于巡视中发现的设施设备方面的问题,联系办公楼所属辖区的项目管理 机构按照客户报修处理;对于巡视中发现的管理方面的问题,由行政部人员或要求相关部门员工立即纠正。 3.1.3办公楼内的消防设备,由物业部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视检查,并填写 灭火器检查记录表相关记录,对于失效的设备,则提请行政部立即解决。 3.1.4办公楼内的空调设备由工程部安排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同时 清洗空调滤网。 3.2项目工作场所与相关设施设备管理 3.2.1各项目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配置原则为:便利、安全、舒适、节俭。 3.2.2新项目的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配置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合同或其他形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7年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

1 目的 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和环境保护所需的工作环境。 2 范围 适用于对为实现产品符合性及环境保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支持性服务以外影响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设施以及对影响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3.2物流负责本部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工作环境的控制。 3.3行政部负责支持性服务的管理。 4 基础设施的确定 公司为实现产品符合性和环境保护活动所需基础设施包括: 4.1建筑物、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和辅助设施等);生产部负责康桥公司的建筑物的管理,物流负责建筑物和工作场所的管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4.2过程设备(挤出机,注塑机, 机加工设备, 塑料焊接设备等) 4.3支持性服务(如运输车辆或办公通讯设备等)。 5 工作程序 5.1设备的提供 5.1.1 过程设备由研发部视需要提出采购申请;配件,零部件等由生产部视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参照 -08《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1.2设备到货后,研发部必须对到货设备按设备清单进行型号、外观和数量验收,配件、零部件等到货后,由生产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或配件、零部件由其申请采购的部门负责联系供应商交涉。 5.1.3对型号、外观、数量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研发部与供应商按照设计流程,设备安装说明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后,由研发部组织生产部参与组织供应商进行调试,调试完毕后必须经研发部确认使用状况后,方可确认设备是否合格。调试合格后,须填写《设备验收报告》,设备调试

不合格由研发部联系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设备交付使用后,由设备管理人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5.1.4每台设备均应挂有标明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按照设备供应商名称及投入使用顺序进行编号: 完好设备应有“可用”标志,待修设备应挂“待修设备”标志。报废设备应挂“报废”标志生产部负责参照《设备台账的设立和管理》建立和管理设备台帐。 5.2 设备的使用 5.2.1对于供应商未提供操作手册的设备,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编写设备操作指 导书。 5.2.2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充分发挥效能。 5.2.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管好设备,用好设备, 会使用, 会检查, 会排除一般故障, 并按规定做好日常保养。 5.2.5 设备在特殊气候条件下使用,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3 设备事故的处理 概念:凡因操作不当、年久失修、检修不当等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损坏或性能降低,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统称为设备事故。 定义: 一般事故:设备轻微损坏,并可立即修复,影响正常生产半天以内或估计直接损失在10,000元以内 大事故:设备损坏,不能立即修复,影响生产三天以内或估计直接损失在10,000~50,000元之间 重大事故:设备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影响生产三天以上或估计直接损失超过50,000元。 5.3.1一般事故由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处理。 5.3.2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转,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生产经理,生产经理应立即组织维修,恢复生产并分析原因,并根据《纠正措施程序》和《预防措施程序》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注:此类事故发生时,生产经理应及时通知总经理和相关部门 5.3.3各类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事故原因:没分析清楚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改进并记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95年)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1995.04.2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试行)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 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 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 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 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 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 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 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 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 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 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 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 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 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 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 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 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 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 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具,工装,设备,环境设施,工作场地等资源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获得有效的支持。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用工装机械,附助用工具设施,对及场地等资源 3 职责 3.1生产部,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生产用工装设备的校验、定期保养,异常检修,管理; 3.2管理部,负责对非直接用于生产的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规划安置. 4 程序 4.1 设施的确定 4.1.1 基础设施包括:工作场所(如办公场所)、生产设施(如生产设备、照 明设施、水电气控制设施等)、公司局域网、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设备工具等)。 4.2 设施的提供 4.2.1 设施的采购:一般物资设备的采购,由制造部填写《采购申请表》,具 体按照《采购控制程序》,经审批后实施;办公用品采购,由管理部按《办公用品采购 管理制度》执行,经审批后实施;新开发产品所需生产设施的采购,由技术部门提出 申请,由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策划确定设施的项目、数量及投入的资金等。 具体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4.2.2 设施的验收: a.新开发产品生产用设备: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一起负责验收,并填写 《设施验收单》,达不到要求的,应通知设施供应单位整改或退货。验收合格后,设施验收资料由制造部负责保管,设施技术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存档,生产部借阅 使用。 b.常规产品新购生产设施的验收:由生产部组织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设 施验收单》上签字,并记录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 及资料等。《设施验收单》由制造部保管。验收不合格的设施,由生产部与供方协商解 决,并在《设施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c.对公司的电子办公用品,包括: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复印机、电话机等,由 管理部负责验收。验收时应核实备件、附件、资料、配置、数量、性能等。若合格则办理入库,设备资料、图样等管理部存档;若不合格则联系供货商退货或重新供 货。 4.3 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报废 4.3.1 生产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报废 4.3.1.1生产部应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在《基础设施一览表》中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数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通知印发,自2005年1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_共4页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能满足质量管 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使用于本公司未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确定、提供及 维护。 本公司的基础设施包括: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支持性服务(通讯或信息系统)。 本公司的工作环境与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条件有关,包括物理的、环境的 和其他因素(如温度、湿度、照明等)。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用基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作环境的日常管理。 4.程序 4.1基础设施管理 4.1.1管理部负责对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建立基础设施/设备检修维护 台账。 4.1.2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管理部,并有管理部负责安排处理。 4.1.3支持性服务工具如通讯或信息系统设施等由管理部负责其日常管理。 4.2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 4.2.1对正常使用的设施,由使用者负责其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4.2.2对出现问题的基础设施,由管理部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作出维修或报废的 决定。对决定维修的设施/设备,由管理部统一安排由公司内部修理或送外部修理,并保存相关记录。检修好的设施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方可使用。 4.3基础设施/设备的添加 4.3.1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管理部审核,由总经理同意方可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控制要求进行购买。 4.3.2购进的设施/设备由管理部负责安排检验和验收。

4.3.3经验收合格的设施/设备报管理部备案后,由申请购买的部门使用和维护。 4.3.4需要自制设施的,由使用部门提出并组织设计。设计结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 使用部门组织加工制造,并由管理部安排检验和验收,合格后由管理部备案,并 由使用部门使用和维护。 4.4基础设施/设备的报废: 4.4.1对决定报废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记录表》,报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4.2报废的处理方式:有转让、作为废品出卖或作为垃圾处理三种方式。 4.4.3设施/设备报废的处理: 当报废的设施/设备采用转让、作为废品出卖时,由使用部门将转让或作废品 出卖后所得金额交财务部,管理部应在《设备报废记录表》中记录相关处理过程 及结果,并由财务部签字后交管理部备案;当报废的设施/设备作为垃圾处理时, 由管理部安排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将报废设备送到合法的垃圾堆放处,并在《设备 报废记录表》中记录后交管理部备案。 5.工作环境管理 5.1各部门应保持部门所属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应对工作区进行划区标识。工 作区域内工位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现场文件包括图样、工艺文件(工艺说明、工艺卡、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文件(检验规程、检验卡)等应保持清洁、清晰并放在指定位置;工作区域外,不准有工件、废料、杂物、脏物等,确保通道顺畅。 5.2管理部负责安排生产区域以外的环境绿化、卫生打扫等相关事宜。 6.表单 《设备报废记录表》

水利工程的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项目决策期管理主要任务:确定项目的定义。实施期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2、业主方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总组织者,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3、按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项目管理分: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4、业主方: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施工方: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供货方: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承包(EPC承包)。 5、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投资(总投资)、进度(动用或交付的时间)和质量。 6、全寿命周期包括决策、实施、使用阶段。 7、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物质利益。 8、设计方管理目标: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 9、施工方管理目标: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施工的质量目标。 10、总承包管理目标: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和项目的质量目标。 11、推行监理制度目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12、监理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其他工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13、建设监理:高智能有偿技术服务,国际上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14、监理内容:控制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研究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工作流程组织。 15、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组织结构、线性组织结构、矩阵组织结构。 16、职能:传统的,每一个部门可能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线性:每个部门只有一个指令源,指令路径过长。矩阵:较新型的,设纵向和横向部门,指令源两个,用于大的组织系统。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

××××××公司×××工程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年×月×日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在ISO9000—2008标准中,基础设施的定义:“组织运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体系”。工作环境的定义:“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条件”。 在ISO9001—2000标准中,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b) 过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对工作环境的要求:“组织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由于公司同时实施了ISO14001和OHSAS18001标准,所以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定义和要求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就相应地扩充了,也就是说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包括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与施工组织设计一样是个重要的技术性文件,它主要解决的是为完成正式工程而提供的正式工程以外的临时工程和设施的施工组织问题。其次该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形成了整个项目技术文件,只是针对的对象不同而已,所以两个文件的内容有交叉和重复的地方,建议对交叉重复的地方可单独形成文件,在两个文件中索引该文件。也可以根据其内容的侧重编制在其中的一个文件中,在另一个文件中索引。从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定义看,其内容是很多的,为了使大家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的形成有所了解和统一编制内容,现将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策划的编写内容和要求简述如下,供大家在编制时参考,具体内容大家要根据各自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也希望大家能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给我们,以不断完善我们的管理工作。 1编制依据 1.1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它要求; 1.2ISO9001—2000、ISO14001和OHSAS18001标准; 1.3公司的程序文件、管理办法和企业标识及形象视觉管理统一标准; 1.4设计文件、图纸和施工合同; 1.5施工调查和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及施工场地情况 2.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是写与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有关的内容,重点描述工程规模,工程布局、工期要求等,其它的内容可简写,结构、安装等设计内容可以不写。 2.2施工场地情况 施工场地情况主要是写施工条件及场地内外的环境状况,包括场地的大小、尺寸、交通情况、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和其功能用途、电力供应、城市给排水管网等情况。 3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和管理目标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项目及其特征 1.项目的定义与特征 项目是指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事业(或活动)。项目可归纳为3个特征:一是目标性,项目的目标分为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二是一次性或单件性,是指项目活动从内容、过程到资源投入都是独一无二的,其结果也是唯一的;三是系统性,主要包括项目的结构系统(如一项水利工程可分为许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目标系统、组织系统和过程系统。 2.项目管理的含义及内容 项目管理是指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最优地实现项目目标。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资源管理、协调管理和风险管理等。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按建设项目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加固和拆除项目等。 按项目功能和作用可分为:开发项目、科研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等。 按项目规模和投资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 三、项目法人责任制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转换项目建设和经营体制,建立建设项目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经营全过程负责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集、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2.项目法人与各方关系 建设项目管理是基本建设的一个系统管理体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项目建设活动的主体有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应的项目管理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为:(1)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项目法人的项目管理覆盖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其每一个组成部分,是全过程、全面的项目管理。 (2)设计单位,是面向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法人委托设计的范围,管理的覆盖面可以是整个建设项目,也可以是该项目的某些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管理。 (3)施工单位,是一种阶段性的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法人的发包方式,其项目管理的覆盖面是整个建设项目(施工总包)或其一部分(分项发包)的建设管理。 (4)监理单位,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或阶段性)的建设监理,项目法人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等具体的项目管理业务委托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是项目的建设监理。 项目法人与参加项目建设活动各方的关系,均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依据,负责各自承担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互相尊重、友好合作、相互监督、信守合同、共同努力、高效优质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使基础设施的配置、维修和保养及工作环境达到规范管理,以确保公司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工作场所、过程设施及特性服务设备配置计划的审批。 3.2生产车间负责确定新产品所需的生产设备和计量检测设备。 3.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工位器具的购置及环境的管理。 3.4 质检部负责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购置及管理。 3.5 办公室负责提供搞好环境卫生的资源并管理。 3.6 各职能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保养以及环境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设施的控制 4.1.1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建筑物、工作场所(含办公、生产、贮存场所)和相关的设施(含水、电、风气和空调等)。 b.过程设备(含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工位器具、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计算机软件等)。 c.支持性服务(含运输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服务网络设备)。 4.1.2 为确保公司经营生产活动的正常有序地开展,公司应配置适宜的基础设施并正确使用,同时要求做到: a.生产部设备管理员负责确保设备、工装、工位器具能够满足工序要求。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能知识培训、经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b.生产车间负责购置产品运转、存放、装配、产品防护的专用装置及保证工序间转运及成品入库时的产品防护。 c.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设备。 d.设备管理员编制设备管理台帐,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同时加强设备使用期间的检查,按时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并记录。 4.2 工装管理: 4.2.1 生产部设备管理员做好工装管理,编制工装台帐,并按台帐编号对工装进行标识。 4.2.2 工装应定期进行验证,验证内容按工装图样要求或按工装加工零部件图样要求执行。 4.2.3 工装检具的周期检定参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规定执行。 4.2.4 工装使用人员发现工装损坏或其它原因引起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维修,工装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2.5 工装损坏无法维修时,工装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生产车间确认后,生产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2.6 工装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工装管理员提出购置申请,经生产车间工艺人员确定后,生产车间经理报经理批准后购置。 4.3 环境管理 4.3.1 对办公、生产、检测、贮存环境应进行适宜的管理,保证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 4.3.2 各办公、生产、检测、贮存场所应进行合理规划,定置管理,经常开展“5S”活动。 4.3.3 对有温度、湿度、清洁度、特定要求的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控制管理,使其环境符合特定要求。 4.3.4 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环境管理进行检查并记录。 5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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