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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0.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1.0.2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1.0.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0.4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2.0.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

2.0.4 投资人

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本指引主要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是指由投资人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本指引所指的投资人包括政府、企业、个人、混合经济体(含PPP)等。

2.0.5 承包人

是指被投资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本指引中承包人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分包商。

2.0.6 产权人

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

2.0.7 运营人

是指建设项目中受投资人或产权人委托的使用人、经营人。

2.0.8 总咨询师

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委派或投资人指定,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中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2.0.9 专业咨询工程师

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专业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及相关执业人员。

2.0.10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简称项目管理。

2.0.11 专业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由专业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

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专业咨询工作。

3 基本规定

3.0.1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划分为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

3.0.2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承担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包括:

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 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

(1)项目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机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方案比选等;

(2)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详细勘察、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BIM及专项设计等;

(3)招标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管理等;

(4)工程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勘察及设计现场配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担心技术咨询,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等;

(5)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策划、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竣工决算、质量缺陷期管理等;

(6)运营维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后评价、运营管理、项目绩效评价、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

(7)BIM专项咨询内容:详见附录A。

3.0.3 投资人应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整合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如为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且总咨询师应有牵头单位派出;如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具备全部专业咨询能力的,投资人可允许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将有关专业咨询

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关专业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咨询单位,由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分包咨询单位签订分包咨询合同并提交投资人认可备案。

投资人也可按菜单模式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的一项或多项作委托给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投资人与各咨询单位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应明确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各专业咨询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同时投资人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各咨询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对于将工程造价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资人宜另选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投资跟踪审计工作。

3.0.4 投资人可在项目发起至项目开工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咨询服务。

3.0.5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应考虑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实现。投资人不宜强制降低咨询费用,以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能支付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完成各项咨询目标后,实现的节约成本或提高功能的增值服务价值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3.0.6 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建立一种公正、合理、信任的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提出合理、客观的意见,采取符合建设项目最好结果和投资人最大利益、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咨询服务行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咨询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水平提供服务,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

3.0.7 投资人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并结合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投资人要求等)等要素合理确定服务酬金,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按时支付。本指引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具体计费方法详见附录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3.0.8 投资人应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咨询服务范围、内容、成果文件表现形式,成果质量与工期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或计费方式)、变更程序等内容。委托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0.9当投资人委托多个咨询机构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投资人可指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咨询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其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咨询单位应分别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4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

4.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条件

4.1.1 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项目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

4.1.2 具有项目相适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和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制订详细、先进、可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案,鼓励采用新型咨询和管理技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和项目价值。

4.1.3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的总咨询师以及各专业咨询工程师,且建议配合推行专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4.1.4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总咨询师和主要的专业咨询工程师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履约保函等。

4.1.5 对入选国家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或后续新增试点名单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建立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程度高的可予优先考虑,不支持选用信用评价差的企业。

4.1.6 投资人不应选择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1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2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违法指定专业分包人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

4 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的;

5 承接违法项目咨询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被投资人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7 经政府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行贿受贿的;

8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咨询师的条件

4.2.1 总咨询师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类似工程经验等。

4.2.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执业信用记录良好。

4.2.3 具有承担项目咨询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体系。

4.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方式

4.3.1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可采用“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采用最合适的技术、创新的解决办法和最低的项目周期费用,为投资人提供最好的咨询服务。即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要以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可用人力、财力资源、业务独立性、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业务公正性和质量保证体系为依据。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投资人可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优质优价奖励条款。

4.3.2投资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公开招标是政府投资项目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主要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4.3.3 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能力、专业人员力量、项目业绩、履约评价、社会信誉、咨询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优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4.3.4 投资人在项目发起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承包人具有利益关系。

5 项目决策阶段

5.1 投资人职责

5.1.1 投资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项目资料来源落实材料、初步设想方案等相关资料,供专业工程咨询师编制项目建议书,完成后,投资人对项目建议书中,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投资估算、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确认,重点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同意后并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

5.1.2专业咨询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人对形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安全评价、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进行确认,同意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5.1.3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目标需求。

5.1.4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决策阶段的成果报告过程中,投资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2 决策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5.2.1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要全面掌握宏观信息,根据项目预测结果并结合用地规划情况及和同类项目类比的情况,论证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尽可能全面地勾画项目的整体构架,减少较大建设内容的遗漏。项目建议书应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报告的编制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2.3 节能评估报告应科学全面评估对投资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情况,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国家现行的节能法规、标准,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5.2.4 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为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提供依据。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确定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对投资数额、时间和币种的要求,并能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

5.2.5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须符合现行的安全预评价标准、规范和导则等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核。

5.2.6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内容、格式和要求,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结合内审意见进行编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篇章,并通过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5.2.7 水土保持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2.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满足现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具有国土资源系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对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的技术评审。

5.2.9 交通影响评价应满足现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书》等审批文件。

6 勘察设计阶段

6.1 投资人职责

6.1.1 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设计阶段工作,提供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责任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

6.1.2 投资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的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进行确认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任务书重新修改后再次审核,直至通过。

6.1.3 审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中涉及的重要的造价信息如概算、预算等进行确认。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概预算进行报批。

6.2 设计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6.2.1 勘察任务书及勘察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满足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投资人的确认。

6.2.2 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3 初步设计完成的概算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的造价估算,施工图设计完成是的预算不超过项目的概算。

7 招标采购阶段

7.1 投资人职责

7.1.1 投资人负责监管项目全过程承包人的招标活动,参与项目的服务事项和工程施工的合同谈判、签订、履约。

7.1.2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场地的提供时间,明确对拟建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境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方面的需求信息,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投资人需求分析报告及后续招标工作提供依据。

7.2 招标采购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7.2.1 招标策划书应满足投资人需求,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满足国家现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7.2.3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和表格形式等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计价依据、标准。

7.2.4 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和双方真实意愿反映的特点,其合同条款的额拟定应符合现行的合同范本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 工程施工阶段

8.1 投资人职责

8.1.1 投资人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协调、配合、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主要专业责任人员的配备、履职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情况。

8.1.2 投资人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和消防等相关报建手续,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报建手续。

8.1.3 投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申请、划拨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8.1.4 投资人应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8.2 工程施工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8.2.1 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施工档案整理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2 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的专项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3 项目的开工报告、单位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过程工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

竣工证明等过程文件均需通过投资人的审核。

8.2.4 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规定。

8.2.5 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成本控制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 竣工验收阶段

9.1 投资人职责

9.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

9.1.2 投资人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9.2 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9.2.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机构组织的专家的评估验收。

9.2.2 验收组名单及竣工验收签到表、观感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形成的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3 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制工程决算报告;概算明细、项目名称及金额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进行填写,一般不允许更改;铁路、码头等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依据部委和行业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在按照财政部规定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后,再按照部委和行业规定,编制特殊要求报告;基本报表、其他附表中的数据之间应具有严谨的逻辑关系,注意保持一致。

9.2.4 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

10 运营维护阶段

10.1 投资人职责

10.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

10.1.2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10.1.3 项目进入运营阶段后,投资人对运营人的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的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

10.2 运营维护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10.2.1 项目后评价报告可参考现行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2.2 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方案或调整方案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10.2.3 设施管理报告可参考国际设施管理标准文件进行编制。

11 法律责任

11.0.1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应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相应的处罚赔偿条款和确保咨询项目继续实施的替代机制。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任何一方不履行咨询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可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0.2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履约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0.3 对总咨询师及相关专业咨询责任人未尽到职责而给投资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0.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依法终止咨询合同的履行,并向社会曝光。投资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0.5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咨询合同义务,保证咨询项目的持续性。争议不能达成共识的,依法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附录A 全过程工程咨询BIM技术应用

A.1一般规定

A.1.1 全过程咨询单位宜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使用BIM技术,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A.1.2 借助于BIM技术,以BIM模型作为信息管理有效载体,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集成管理。

A.2 项目决策阶段

A.2.1 项目决策阶段创建的模型应根据项目全生命期的BIM应用策划作出规划,以实现模型及信息在后续环节中的充分利用。

A.2.2 将繁琐的文字、图纸资料、将碎片化与抽象化的需求整合到建筑信息模型文件中。

A.3 勘察设计阶段

A.3.1 在设计阶段,宜将BIM技术用于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各专业沟通效率,通过各专业的协同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A.3.2依据方案设计阶段相关要求,完善初步设计阶段的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并利用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进行设计优化。

A.3.3 为项目建设的批复、核对、分析提供准确的工程项目设计信息,并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数据基础。

A.3.4 设计阶段的BIM应用,宜结合设计成果交付要求,基于模型形成设计图档,使BIM 交付模型与设计图档相一致。

A.4 招标采购阶段

A.4.1 基于BIM模型优化成果的施工标段划分,减少各标段之间的工作冲突,消除传统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界面冲突而导致效率低下等问题。

A.4.2 根据BIM模型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达到清单完整、快速算量、精确算量,有效地避免漏项和错算,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阶段因工程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A.4.3 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析,并针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加以可视化虚拟施工分析,并在BIM数据平台下按时间顺序进行施工方案优化。

A.4.4 快捷地进行施工模拟与资源优化,进而实现资金的合理化使用与计划。

A.5 工程施工阶段

A.5.1 施工阶段的模型应基于设计阶段交付的模型,并根据BIM施工应用需要,创建形成施工模型、专项施工模型等子模型。

A.5.2 施工总承包方宜负责管理专业分包方的BIM应用,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整合专业分包施工模型在各个施工阶段的BIM应用。

A.5.3 施工阶段的BIM应用应结合工程实施的需求和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

A.5.4 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进行4D施工进度模拟,对比现场实际进度,实施调整施工计划,便于对施工情况进行审核。

A.5.5 通过BIM模型配合传统造价软件进行成本辅助管理,增加项目的可控性,降低造价。

A.5.6将BIM模型结合手持终端带入施工现场,通过模拟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运营方案等,对现场施工质量状况进行检查,便于投资人的管理与监督

A.6 竣工验收阶段

A.6.1 竣工验收时,将竣工验收信息添加到施工过程模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以保证模型与工程实体的一致性,进而形成竣工模型。

A.6.2 验收过程借助BIM模型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校核,譬如管线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利于后期检修等。

A.6.3 竣工BIM模型搭建将建设项目的设计、经济、管理等信息融合到一个模型中,便于后期的运维管理单位使用,更好、更快地检索到建设项目的各类信息,为运维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A.6.4 BIM模型进行建筑空间管理,其功能主要包括空间规划、空间分配、人流管理(人流密集场所)等。

A.6.5 利用BIM模型对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辅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和制定短期、长期的管理计划。

A.6.6将建筑设备自控(BA)系统、消防(FA)系统、安防(SA)系统及其他智能化系统和建筑运维模型结合,形成基于BIM 技术的建筑运行管理系统和运行管理方案,有利于实施建筑项目信息化维护管理。

A.6.7 利用BIM模型和设施设备及系统模型,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A.6.8 利用BIM模型和设施设备及系统模型,结合楼宇计量系统及楼宇相关运行数据,生成按区域、楼层和房间划分的能耗数据,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高耗能位置和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能效管理方案,降低建筑能耗。

A.7 运维阶段

A.7.1 运维模型宜关联信息应在设计、施工的建设期,具备资产基本信息和建设各阶段

资料信息。

A.7.2 运维模型宜在竣工模型基础上,添加资产运维管理信息,实现性能分析评估,资产设施管理,优化建筑运行状态,满足运营管理生产需要。

A.7.3 运维模型宜在竣工模型基础上,实现资产清册、资产日常使用、调拨、更新管理、全寿命期成本统计分析、故障趋势分析、报废评估及资产折旧等资产管理功能。

附录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

服务内容

工程建设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投资咨询1. 项目建议书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 节能评估报告

4. 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安全评价

6.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7.水土保持方案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9. 交通影响评价

工程勘察1.勘察方案编审

2.初步勘察

3.详细勘察

4.勘察报告编审

参与项目地基

与基础分部工

程和单位工程

验收

工程设计1.方案设计及优化、评审

2.初步设计及优化、评审

3.施工图设计及优化评

4.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

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3.设计变更管理

4.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

参与项目地基

与基础分部工

程、主体结构和

单位工程验收

17

附录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续)

服务内容

工程建设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

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报投资人确认,发送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等。

造价咨询1.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

2.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编

制与审核

1.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

2.确定项目限额设计指

3.对设计文件进行造价

测算与经济优化建议

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

审核

5.分析项目投资风险,提

出管控措施

1.工程量清单的编

制与审核

2.招标控制价的编

制与审核

3.制定项目合约规

4.清标

5.拟定合同文本,协

助合同谈判

6.编制项目资金使

用计划

1.合同价款咨询(包括

合同分析、合同交底、

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

析及建议

3.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

款和进度款

4. 变更、签证及索赔管

5.材料、设备的询价,

提供核价建议

6.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7.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8.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

程结算

1.竣工结算审核

2.工程技术经济

指标分析

3.竣工决算报告

的编制或审核

4.配合完成竣工

结算的政府审

5.根据审计结

果,对工程的最

终结算价款进

行审定

项目维护与更

新造价管控

18

附录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续)

服务内容

工程建设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

工程监理1.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

方案

2.进度管理

3.质量管理

4.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5.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

同争议处理

6.信息和合同管理

7.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

关系

1.工程验收策划

与组织

2.分部分项工

程、单位工程验

3.竣工资料收集

与整理

4.工程质量缺陷

管理

运营维护咨询1.项目后评价

2.项目绩效评价

3.设施管理

4.资产管理

BIM咨询1.采用BIM使方案与财

务分析工具集成

2.修改相应参数,实时

获得项目各方案的投

资收益指标

1.采用BIM进行自动化

算量,成本控制

2.基于BIM的设计优化

与变更

1.采用BIM进行自

动化算及错漏处理

2.基于BIM的快速

询价

采用BIM进行成本、进度、

材料、设备等多维信息管理

及流程优化

采用BIM的竣工

成本控制与审

采用BIM 进行

运营信息的管

理、修改、查询、

调用工作

19

附录C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

为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确保优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本指引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具体方法如下:

“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即完成本指引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内容后,投资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本指引建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的参考费率如附表B所示。

“N”是指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运营维护等)的服务费,各专业咨询服务费率可依据传统收费依据或市场收费惯例执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D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参考费率表

工程总概算(单位:万元)费率(%)

算例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

10000以下 3 10000 10000*3%=300

10001-50000 2 50000 300+(50000-10000)*2%=1100

50001-100000 1.6 100000 1100+(100000-50000)*1.6%=1900 100000以上 1 200000 1900+(200000-100000)*1%=2900

备注:计算例中括号内第一个数为工程总概算分档的变动数,即某项目工程总概算为X,若10001X50000,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调费为300+(X-10000)*2%,依次类推。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号)和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衢住建办【】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现予以印发。 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可参考《服务指南》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开展服务评价。 本《服务指南》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设造价管理站反映

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江炳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详见衢州造价信息网)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服务指南为指导性文件,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本服务指南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评价体系组 成,具体项目的服务清单和评价体系可依据项目不同特点及服务内容、服务介入 时间进行调整。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格式版本可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年版)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衢州范本)。 4、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及项目部人员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 5、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按照合同要求,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

2.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附件2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 (试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61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3.1 一般规定 (5)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5)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选择 (6) 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控措施 (6) 3.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 (7) 3.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7) 3.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 (8) 3.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管理 (8) 3.9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改进 (9)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 (10) 4.1一般规定 (10) 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相关责任方管理 (10) 4.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模式 (10) 4.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11) 4.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 (12) 4.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13) 4.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14) 4.8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 (15)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17) 5.1一般规定 (17) 5.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18) 5.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 (19) 61

5.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 (20) 6 项目策划 (22) 6.1项目策划总则 (22) 6.2项目策划团队的组成 (22) 6.3项目策划主要工作内容 (22) 6.4项目策划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23) 6.5项目策划专业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24) 7 工程设计 (25) 7.1工程设计总则 (25) 7.2工程设计团队的组成 (25) 7.3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25) 7.4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27) 7.5工程设计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28) 8 工程监理 (30) 8.1工程监理总则 (30) 8.2工程监理团队的组成 (30) 8.3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30) 8.4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31) 8.5工程监理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33) 9 招标代理 (34) 9.1招标代理总则 (34) 9.2招标代理团队的组成 (34) 9.3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 (34) 9.4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35) 9.5招标代理工作程序与文件编制要求 (38) 10 造价咨询 (39) 10.1造价咨询总则 (39) 10.2全寿命期费用管理体系要件 (39) 10.3造价咨询团队的组成 (40) 10.4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 (40) 61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流程图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一)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二)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三)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doc

谢谢观赏 xx 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发包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签订时间: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5 一、工程概况 5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5 三、工作目标8 四、服务期 9 五、合同价款9 六、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项目总咨询师、各专业负责人10 七、承诺10 八、词语含义10 九、补充协议10 十、签订时间10 十一、签订地点11 十二、合同生效11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11 十四、合同份数11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3 一、一般约定 13 二、基本义务权利责任22 三、工程勘察 30 四、工程设计31 五、工程监理37 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42 七、履约担保 47 八、违约责任 47 九、索赔59 十、反商业贿赂条款62 附件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指引64

一、控制投资工作指引65 1.1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65) 1.2限额设计 (65) 1.3概(预)算 (66) 二、质量控制工作指引67 2.1方案比较和设计优化 (67) 2.2设计质量控制 (67) 2.3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 (67) 2.4接口管理与系统功能平衡 (69) 三、进度控制工作指引70 3.1开始和完成 (70) 3.2进度计划 (70) 3.3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 (69) 3.4关键点控制 (72) 3.5勘察、设计及监理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 (73) 四、文档与信息管理工作指引 73 五、前期咨询工作指引75 六、勘察设计工作指引75 6.1工程勘察75 6.2工程设计78 6.3绿色建筑98 6.4设计管理内容100 七、监理工作指引103 7.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03 7.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06 7.3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125 7.4施工阶段统筹协调管理127 7.5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31 7.6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131

完整版工程建设项目史上最完整的全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史上最完整的全流程图,必收藏备用!2019-05-29 11:19 工程建设项目一直以来都是众人眼中的“老大难”,文中四大流程中的24 张图带你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1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流程 1.2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建议书、可研)流程 1.3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作流程 1.4 工程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2.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流程 2.2 招投标基本流程 2.3 合同签订流程 2.4 施工准备流程 三、项目风险管理与信息管理流程 3.1 项目风险管理流程 3.2 项目信息管理流程 3.3 竣工验收流程 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基本流程 4.1 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总流程 4.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4.3 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流程 4.4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4.5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4.6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控制流程 4.7 合同管理控制流程 4.8 信息管理控制流程 4.9 组织协调控制流程 4.10 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4.11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4.12 工程洽商控制及签证工作流程 4.13 工程竣工验收控制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流程 可厅性研究 投资决策阶段 立项决策 初涉设汁及其*批 施匚图设计及其审批 施工许可 采购与施工Ffr e ! 主庐准备啜匸验收 竣匸结算与竣工决算殳付使用阶段 项打后评价

1.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建议书、可研)流程 企业投资坝 目 編制妆卜1建谏书 F 报批项冃建魂H 1刪 违址勺按、Ml雪方 rOi'J 宾我得I地空用収 迪过招标?拍恩捷牌般 方式获 性 J - f Ml 鉴告土地出让普 网』克轴土ft出 止金”敢堰廉氏 冇i i吉 屈用权证》 血过 实施顶LI 1.3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作流程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升项目投资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政府或投融资平台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工程项目。 第三条重大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稽察监督和综合竣工验收;市财政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预算审查;市审计部门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

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市相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及时将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和实施进度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联动监管。 第二章项目决策管理 第六条组织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库。根据投资调控方向、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规划管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拟入库项目初步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市相关牵头部门应健全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对已入选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成熟度进行筛查,分清轻重缓急,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众参与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于年底前提出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第八条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程序,不得变更。 .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

附件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doc

附件 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建市〔 2017〕167 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 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 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 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 BIM 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 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 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一)咨询服务大纲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2、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栏标控制价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二、造价咨询服务的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 1、造价控制的重点及难点分析。 2、造价控制的指导思想、控制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3、实施阶段性控制目标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4、实施工程造价总目标的主要措施及偏差纠正措施, 5、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流程及档案管理 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1、设立“咨询项目部” 2、咨询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3、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4、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项目目标控制措施 四、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五、服务周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承诺书 六、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自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人,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本次投标范围所指的标的是配合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昆明市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争议鉴证等造价相关工作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咨询单位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是协助委托方及设计人实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最终实现达到优化投资的目的。 设计优化的理论根据是每一个人(设计人员)或每一个设计部门的工作是必然有 缺陷的,但这些缺陷很难被原设计人员认识到。而另外的设计人员来审视这些设计成果时,必然可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改进,达到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的效果。 1. 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①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②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③初步设计图纸 ④当地主管现行概算定额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 实施大纲 编制单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目录 1 进度管控 (238) 2 信息管控 (253) 3 安全管控 (259) 4 质量管控 (291) 5 技术管理 (330) 6 人员管理 (335) 7 重点难点分析 (339) 8合同管理 (340) 9 投资管理 (358)

1 进度管控 工程名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地点:衡阳市境内。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泵站;泵站信息化工程、输水管道及泵站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365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保修阶段; 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C型(交易阶段至竣工阶段);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水土流失监测; 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招标相关事项,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检测工作。 1.1进度管控概述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在保证工程建设要求和目标等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通过组织、计划、协调、控制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实现预定的项目进度目标,并尽可能地缩短建设周期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统称。 本项目进度管控主要包括:工程监理服务进度管控、造价咨询服务进度管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

告和水土流失监测服务进度管控;招标代理服务进度管控;工程检测服务进度管控。 工程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因此进度控制也就必须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包括: ①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其目的是论证进度目标是否合理,进度目标有无可能实现。如果经过科学的论证,目标不可能实现,则必须调整目标。 ②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进度计划。 ③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与调整。它包括定期跟踪检查所编制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若其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再次审视计划的合理,视需要调整进度计划。 (2)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含义与目标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通过一定管理方法,使工程的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的规定,出现实际进度偏离了计划进度,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工期拖延后,使工程不能按期受益,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工程项目的效益。但是只为加快项目进度,同样会增加大量的额外成本。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应统一调控,使之与投人资金、设备条件、原材料等方面保持一致,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各种自然规律。因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如只重视进度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进度计划必要的调整,则进度无法得到控制。为了实现进度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汇总)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 2017年是建筑业改革的窗口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改革的一大亮点,一时成为了今年行业内企业的关注焦点和热议话题。 一、改革背景 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以及2004年发布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 [2004] 200号)中就已经提出了未来要走向工程总承包道路并提及开展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思路。 近年来,国家更是在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面动作频频。 2014年,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4]92号):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730号):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服务。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提出了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理念,政府投资工程将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原文描述“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 101号),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要求: (一)制订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试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二)创新管理机制。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等文件,创新开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实施方案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实施方案 1本方案编制依据: 1.1《输变电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征求意见稿(T/CEPCA 001-2017) 1.2国家电网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版) 2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成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1根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成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2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实行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责任制,人员由工程咨询项目经理、专业咨询工程师和其他辅助人员组成。 2.1.3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并在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注册,也可是省部级以上专家委员会工程类专家。 2.1.4工程咨询项目副经理:由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任命,在工程咨询项目经理领导下,行使相应职责。 2.1.5专业咨询工程师: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岗位应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要。专业咨询工程师可以兼任有关岗位,主要岗位包括: a)质量管理岗位;b)安全管理岗位;c)技术管理岗位;d)造价管理岗位;e)建设协调岗位;f)进度管理岗位;g)物资管理岗位;h)合同管理岗位;i)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岗位;j)BIM管理岗位。 2.1.6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机构参考图:

2.2工程咨询人员职责 2.2.1 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职责: a)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形式、人员结构及其岗位职责,并根据项目进展及时调配工程咨询管理人员; b)检查、考核工程咨询副经理、专业咨询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绩效; c)组织编制工程咨询服务规划等工程咨询策划文件。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d)组织上报项目设计、施工、物资招标申请,参与合同签订,对设计、施工和物资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及资信进行评价; e)协调政策处理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f)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分包商资质,组织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g)审批设计、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项目实施策划文件,并组织对全体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进行策划文件的交底和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的培训; h)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审批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方案,全面落实设计、设备、工艺等标准化建设要求; i)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j)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开工手续办理工作,推动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审批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k)组织检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信息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主持召开项目月度例会或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l)参加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组织承包商做好迎检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件)和质量事故(件)的调查; m)组织审批和处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和设计费支付申请,审核上报月度用款计划;审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n)审批施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预验收; o)参与启动竣工验收,组织整改消缺,协助组织工程移交; p)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组织编写工程咨询工作总结,组织整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文件资料; q)组织审核承包商工程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办结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 r)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协调投产后质保期内服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开展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 s)组织编写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总结,并报送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2.2工程咨询项目副经理职责:在工程咨询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专业范围内的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并负责检查专业范围内其他咨询人员的工作质量。 2.2.3建设协调岗位职责(国家电网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版,其中第j、k、l三条为属地协调职责) a)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编制相应项目策划文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b)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外部协调及政策处理工作,核查并跟踪开工手续办理情况,推动落实标准化开工条件; c)负责编制项目进度实施计划: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严格执行项目进度实施计划,审批设计计划、施工计划等;督促物资联系人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编制上报项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研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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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研究(供内部交流用)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基于建设活动维度的增值过程,即指工程咨询机构接受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其他投资者,业主)的委托,使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对建设项目从前期决策、方案设计、项目发包、施工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进行建设目标规划、预测、确定与控制,使项目建设目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工程管理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范围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包括建设项目策划、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融资、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合同结算、工程财务决算及其竣工验收、生产运行等业务领域。 从国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践来看,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的主体可以是项目业主、设计者、承包商、咨询工程师(如建筑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这里讨论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体为工程咨询企业,按《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是指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际上就是将全过程工程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工程咨询服务中,不仅仅只局限于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底和预结算审查等单一的咨询业务,它是贯穿于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的过程与活动的组成与分解的规律去实现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程序和内容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确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是工程咨询企业应委托人要求提供的一种智力服务,其咨询成果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办法(管发)

绵阳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廉洁、高效完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申请程序:根据高新区招商引资及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区城建房管环保局拟定准备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概算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项目立项及招标方式核准:区城建局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直接以业主身份(或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全资国有投资公司作业主)准备相关资料及文件报请科技城管委会(或区经发局)立项及招标方式核准。 第四条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立项批复及核准的招投标方式,属灾后重建项目的工程,按川府发[2008]21号文第6条之规定(按国家正规收费标准优惠50%以上的,可以不招标、不比选直接指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由区城建局报请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直接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不属灾后重建项目的工程,根据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比选,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根据区党工委会议或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审查后进行施工图设

计,待施工图审查完毕进入报建程序,同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将招标控制价报送市级财评中心(或区财评中心)评审。 第六条确定施工单位的确定:根据立项批复及核准的招投标方式,由区城建局及区监察局共同设定招标条件,在四川日报网上发布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施工工期以及付款方式等,由区城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商定),在四川建设网发布施工招标公告,经发改委评审专家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并在建设网上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确定后,由区城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审定施工合同,并报请管委会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合同签订:待施工单位确定后,由区城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审定施工合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会签投资工程审批表),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为基础,中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条款必须在合同中体现,在合同履行中必须兑现。 第八条施工管理: (一)中标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符。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一、工程项目接件受理 服务标准:即时接件、审查资料、及时受理 1、项目建设单位将投标所需要资料交县招管办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县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交易项目编号,所有编号均按顺序依次编制,不重号,不漏号。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本部门人员的特长、能力及当前的业务量,综合考虑后确定项目负责人。 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文件、比选方案) 服务标准:排定进度,及时编制。 由项目负责人或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县招管办备案。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会签。自送签时间起24小时内会签并送交易中心。 (1)制招标公告 ①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②招标公告完毕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市招管办备案。招标公告必须由县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编制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 ③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④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必须由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管办备案。 (3)招标文件经备案通过后,明确招标文件需印制的份数和印制完成时间,将校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份数进行印制。印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4)项目负责人收到印制好的招标文件后到综合股办理加盖公章事宜。 三、招标公告发布(比选文件上网公示) 服务时限:按招标公告时限要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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