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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案例选编之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受贿案例预防工程-中交二航局

腐败案例选编之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受贿案例预防工程-中交二航局
腐败案例选编之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受贿案例预防工程-中交二航局

腐败案例选编之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受贿案例预防工程项目腐败是建筑施工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反腐倡廉建设要取得成效,就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否则,一些腐败问题就可能查而再来、纠而复生,甚至出现查不胜查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能不能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有效预防工程项目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本次选编6例工程项目人员受贿案例,供大家警示诫勉。

【基本案情】

1.某电力局一基建项目管理人员受贿获刑10年

某电力局基地建设办公室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朱某,先后担任过该局城郊供电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供电分局综合科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朱某利用管理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工程装修承包商、项目承包监理、工程设计承包商等人的钱物,总价值达7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在案发后已代其退清大部分赃款,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2.地铁项目经理受贿15万被判2年处罚劲3万

某地铁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土建一部二项目部经理王某,兼地铁项目业主代表,利用其负责地铁站土建施工业主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协调地铁公司与某房产公司就地铁站通

道达成合建协议、在为设计单位争取到更改设计费以及帮助承建单位提高相关工程造价等方面,不仅受贿15万,还主动索取贿赂5.5万元。法院认为:王某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行为构成受贿罪,其中5.5万元属于主动索取贿赂,依法应从重处罚;但王某有自首的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作出轻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的判决。

3.分包工程建设施工成“提款机”项目经理非法受贿领刑

某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韦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分包工程、拨付工程款和材料款等过程中,非法收受多名包工头的贿赂59万元。后韦某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全部受贿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认定,韦某犯受贿罪罪名成立;鉴于自首,具有法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全部退赃,决定减轻处罚。最终,以受贿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元。

4.工程质监员收受建筑商贿赂近十万获刑七年

某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员刘某某因在任质监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查验收工作中,为多家工程建筑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4600元,构成受贿罪。鉴于刘某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主要的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其家属配合

司法机关全部退出赃款。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所退赃款9.4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采购地铁物资受贿某公司一物资室主任领刑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间,某国有股份全资子公司下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铁车辆段室外工程项目部物资室主任唐某,利用担任物资设备部负责人的便利,在向某单位采购电缆物资设备后,分三次收受该公司副经理金某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法院认为,唐某所在单位为国有股份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的下属单位,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该公司,并履行该公司赋予的工作职责,其不具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责。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唐某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判处唐某有期徒刑5年,扣押人民币1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6.借项目招标设备采购受贿185万衢州一副主任科员获刑12年

2007年至2011年间,某就业管理服务局原副主任科员翁某利用分管单位设备系统采购权限,提前泄露采购内容,

招标文件设置特定参数,评标过程倾向打分,用这些伎俩帮助企业中标,并收受贿赂185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翁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案情分析】

上述6宗工程项目人员受贿案例都反映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漏洞,主要表现:一是在工程分包选用上,个别领导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工程分包给自己的亲属和有特殊关系的劳务队伍,从中收受贿赂,或与“包工头”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联手侵蚀企业利益。二是个别项目管理人员在给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采取多计工程量、多计工时、材料费等方式,从中收受贿赂。三是个别领导人员和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利用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权谋取私利,有的在材料采购中虚报冒领、套取公款;有的高价租赁外部机械捞取好处;有的在废旧物资处置时收取回扣、贪污受贿。四是有的项目经理部私设“小金库”,购买应由领导人员自己支付的物品,滥发奖金,高消费娱乐,大吃大喝。五是少数项目经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项目管理混乱,发生返工窝工、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造成巨额亏损。所有这些,严重扰乱了项目管理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企业效益的流失。

工程项目腐败现象的主体主要是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多发生在项目部掌管人财物大权的领导岗位

和部门,发生在劳务队伍选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对劳务分包方验收、计量、结算、支付等环节。从项目腐败现象发生的时间来看,项目前期主要反映在受贿问题上,一些供货商、包工头为占领市场用金钱开道,不择手段拉拢腐蚀项目管理人员。项目中期资金相对充足,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给劳务分包方放宽合同条件,放松施工管理要求,超前计量、结算、超付工程款,滥发奖金、挥霍、浪费等方面。项目后期主要在废旧物资处理上违规违纪。项目腐败现象的性质多为以权谋私、违规操作、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其主要特征是以项目管理混乱、出现亏损为标志,隐藏着项目经理层、部门中层、领工旁站作业层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大多与劳务协作队伍和供货商有直接联系。

【案件警示】

上级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要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和制度;二是要杜绝项目经理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人定”,防止项目经理的权力过于集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是不良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和“四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不牢;四是加大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具有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的实权人的监督,建立《项目岗位廉政风险预防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廉政监督、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廉政监督制度、健全了议事制度、落实了部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可

针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活动。如教育学廉、载体兴廉、制度束廉、作风树廉、谈话倡廉、职工评廉、档案记廉、家庭保廉、案件促廉等具体工作,加强廉洁从业宣教和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构筑思想防线;五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案必查,违纪必惩。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2012-05-16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的典型案件。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案件查处情况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滥用决策权、审批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的业主单位或中介机构把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有的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技术指标参数等保密事项,擅自改变招标条件或定标办法;有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压低其他投标人的评分;有的投标人之间采取“投标联盟”、“有偿陪标”、“轮流坐庄”等方式串通投标,有的挂靠多家企业、借用他人资质围标串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突破一批招标投标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要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收受贿赂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注意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有效防治

腐败的长效机制。 此次公布的20起招标投标典型案件是: 1.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违规评标案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委托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校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达到中标目的,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阴激文串通,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评标前,阴激文唆使评标委员会校方代表胡毅彤给金陵公司打最高分。评标中,阴激文将其他评委打分情况泄露给胡毅彤,胡毅彤在阴激文指使下调低了其他公司分数,使金陵公司中标。事后,阴激文送给胡毅彤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权金城”会员卡。丰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中标通知书的行政处理决定。阴激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胡毅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原负责人卫林杰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担保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10年,卫林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临汾市鑫信城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临汾市尧成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担保、代收担保费、开具保函等,收受回扣人民币48665元。在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过程中,先后收受河南省惠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等人贿赂人民币12万元。卫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0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副盟长、盟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

---------------------------------------------------------------范文最新推荐------------------------------------------------------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 夫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 xx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xx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为重视,把它放在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上来抓,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使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从整体上来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在滋生和蔓延,究其原因是从源头上还没有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特别是与反腐败机制不够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一、强化思想教育,完善有效的教育防范机制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反腐败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思想*建设是拒腐防变的根本措施。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多层面、多形式、长时期的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第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大教育的组织领导格局。防范教育是一个整体,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党校、教育局、妇联以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的大教育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第二, 1 / 18

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也随着侵蚀党员干部队伍,“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权钱交易”等腐朽思想和行为,在一部分党员干部身上滋生和蔓延。要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及“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看待日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大堤”。第三,加强廉政教育,塑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形象。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几年来,由于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甚至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国家财产等等。不仅使自己陷入了违法违纪的“泥坑”,而且也损害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守法纪,不得弄权渎职,敲诈勒索,贪污腐化;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秉公尽责,不谋私利,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必须保持和发扬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克勤克俭,不奢侈浪费,从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

预防腐败工作措施

强化四项措施加大预防腐败力度 ****供电公司几处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他们通过强化五项措施规范企业管理中的权力运行,监督关口前移,树立了企业良好形象。 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公司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反腐倡廉洁奉公“大宣教”格局。把各级领导者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根据不同对象,实行分层次教育,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贴近思想实际,解决思想问题。坚持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营造了企业廉洁文化氛围,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抓好制度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公司围绕人事权、财权、物权、事权,制定了《党委中心学习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汇报制度〉〉、〈〈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重点规范重点岗位人员,对重大问题决策、人事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程序严密、易于

操作的制度体系,推动了权力配置科学化、经营管理制度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初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公司针对管钱、管人、管物管工程等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职务犯罪的一些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公司进一步拓宽了举报投诉和监督渠道,完善了各项监督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行风监督网络,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客户代表或是监督员会议,听取客户代表团和监督员的意见,并坚持领导者干部联系客户制度,定期走访客户,接受监督。

物资采购风险防控措施

欢迎阅读 物资采购风险防控“三个重点” 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物资采购行业作为廉政建设的高风险行业,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十分必要。在推行过程中,分局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针对物资采购风险防控认真把握好三个重点。 应商推荐、招标及综合评议采购、采购价格、合同管理、质量检验、废旧物资处置等权力运行这个核心。查找过程中,要梳理工作流程,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找出凸显和潜在的廉洁风险点,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防止以偏概全。对查找的风险因素要征求供应商层面和用户的意见。同时,要根据各岗位自由裁

量权大小、权力公开透明程度、监控难易程度、信访发案情况等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完善落实防控措施是关键 形式上,要以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典型示范教育、亲情廉政教育,以及抓住职务提升、岗位变动、节假日、年度考核、婚丧嫁娶、出国等特殊时期的谈话提醒教育。通过加强教育,达到“以道德理念武装人、以党纪国法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反面事例警示人”的目的。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要与提高

物资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相结合。若业务能力不强,不熟悉市场规律,就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不法供应商所利用,就不容易把握住采购成本,也就容易出现廉政问题。因此在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潜心研究经济走势和市场动态,把握好市场变化的节奏。要有敏锐的嗅觉,做好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物资资源市场的分析研究,提前采取有 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 健全运行机制是保障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的保障,在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建立完善以下几个机制:

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地方因素分析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2、竞标发包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奠基”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一是违规招投标。有的业主通过资格预审、制定排他性条款、设定模糊政策等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点关系人中标。有的不法投标人与业主、评标专家暗中勾结,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拉开分数差距。一些业主单位对招投标过程监督不力,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在查处某县建设工程腐败案件中还发现了一个潜

论我国权利腐败成因及预防对策

论我国权力腐败成因及预 防对策 学校:兰州大学 专业:预防医学 班级:预防一班 姓名:高海龙 学号:320110904381

内容摘要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历史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是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热点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处在全世界反腐浪潮中的转型期的中国,如果不能坚决惩治腐败,势必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破坏正在艰难建设中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造成,延误中国现代化进程。本文分析指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并深入剖析目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新时期强化腐败防治的若干对策与建议。腐败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国力提升的一大顽疾,它不仅破坏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冲击政府的法制建设和合乎规范的运行机制,降低了人们对政府的认同感,损害了执政党的政治威信,从而最终可能导致社会风气的恶化,致使社会呈病态化的发展。正如英国学者保罗·哈里森指出的那样:行贿受贿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改革即使通过了也很难实施。治理和预防腐败已成为摆在党和人民群众面前的一大历史课题。与腐败作斗争,是一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细致的法律问题。要有效打击和防治腐败,就必须对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作重新审视和分析,把准脉搏,对症下药,找到防治这一社会恶疾的对策。 【关键词】:权力腐败权力异化标本兼治治理方略

目录 内容摘要 (1) 关键字 (1) 引言 (3) 第1章绪论 (3) 第2章腐败的定义 (4) 第3章我国现阶段腐败的现状及腐败现象的成因 (4) 3.1 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 (4) 3.2 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的成因 (6) 第4章腐败的预防对策 (8) 4.1对腐败的“标本兼治” (8) 参考文献 (10)

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模板

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 点探析

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 制度问题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制度惩治和防治腐败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 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加强整体规划, 抓紧重点突破, 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 就是各级税务系统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 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制度执行是关键 实践证明, 制度的效力取决于执行。当前一些制度之因此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其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 有些制度形同虚设, 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必须做到经过自觉认真地执行制度, 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 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首先, 要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执行制度的表率。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

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关键是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带头,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把制度当作”护身符”, 把制度作为衡量和检查工作的尺子和镜子, 经常照一照、量一量, 看看自己在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上, 在处理权力和个人切身利益关系的时候, 在离开组织和群众督视线面对各种诱惑的情况下, 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以身作则,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群众, 在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群众, 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群众。 其次, 要切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狠抓制度执行, 一方面要增强税务干部的制度意识, 把制度理念渗透到人们的行为准则之中, 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的价值观念, 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制度, 个个遵守制度, 大家执行制度的氛围。另一方面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 要结合基层实际进行细化分解, 量化落实。注重制度的系统配套, 提高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制度的行为, 不论涉及到什么, 都要敢抓敢管, 一视同仁, 不留情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 甚至破规废制的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二、制度创新是保证 第一,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推进制度创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结合工作实际,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

2019年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对策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对策 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问题频频发生,特别是一些国有大型企业的负责人因腐败问题纷纷落马,一次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国有企业腐败的问题危害巨大,不仅会给企业本身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动摇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因此,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战线。如何预防国有企业发生腐败现象,是我们在新形势下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成因: 多年来,国有企业中腐败案件屡屡发生,行贿受贿、私分、藏匿和侵吞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等等,其中不乏大案要案。腐败分子动辄给国有资产造成数千万甚至数亿的案件并非个别,让人触目惊心。例如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4000万,个人银行账户总额超过1.7亿,日均挥霍公款达四万;“山西国企第一贪”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宋建平侵吞公款743万,意欲私吞隐匿的国有资产达2.53亿;茅台集团原总经理乔洪受贿超过4000万;以安徽省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古井集团10名高管涉嫌腐败窝案被查处等等。 在这些案件中,一些曾经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过贡献的企业精英蜕变为腐败分子,既让人震惊,又让人痛心。通过对国企典型案件的分析和对腐败分子心路历程的剖析,我们不难看出,国企发生腐败现象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市场经济条件下诱惑多多的问题,也有理想信念不坚定禁不住诱惑的问题;既有教育方面的问题,也有制度和监督方面的问题。总起来讲,不外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内因是指来自腐败分子自身的原因,这是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根据。内因主要指个人私欲的膨胀和理想信念的动摇。私欲人人有之,但必须限制在不损害他人和公众利益的的范围内。理想信念则是限制私欲膨胀的重要条件,理想信念动摇会使私欲失去应有的束缚。“无欲则刚”,私欲的过度膨胀必然导致经不住金钱美色的利诱,不择手段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进行权钱交换、权利交换、权色交换,从而满足个人的种种欲望,这种行为正是腐败现象发生的源动力。另外,腐败分子还普遍存在认为组织上和群众难以发现自己腐败行为的侥幸心理,千方百计逃避监督,想方设法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这也是内因的重要方面。 外因是指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外部原因。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外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市场经济下,存在着形形色色利益的诱惑,诱使一些人无视党纪国法,见利忘义,铤而走险。二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都还需要一个过程。现存的体制和制度漏洞使一些人觉得有机可乘。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健全,保证权力规范运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三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制度不执行的情况依然存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四是监督机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周英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17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09年间,安凤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区廉租房及相关工程建设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8万元。其中,为某公司参与开发建设门头沟区廉租房项目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2010年12月1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 2004年至2008年间,高怀志利用担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招标、土地开发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其中,在海光寺地铁大厦工程和洪湖里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等过程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150余万元。此外,高怀志还贪污公款人民币2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05万余元。2010年9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 2006年至2007年间,顾旗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伙同高邑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建设用地面积等手段,骗取建设用地臵换指标,并将出售指标款转入由个人控制的账户,共侵吞公款人民币6156万余元,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17万余元。2010年11月29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在水利建设中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 孙廷容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水利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其中,为某电线厂在省水电公司农网改造工程供应钢芯铝线和钢绞线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90余万元。此外,孙廷容挪用巨额农网专项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获利59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40万元。2010年5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4年至2009年间,蔚小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探矿权发包、工程建设以及土地出让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870余万元。此外,蔚小平尚有人民币590余万元、5.3万英镑、7.1万欧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年9月2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6、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干部贪污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巨额征地动迁补偿款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谢朴元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动迁事务和发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动迁补

公共危机处理的案例分析

公共危机处理的案例分析 ——厦门市人民政府应对二甲苯化工项目(PX)危机案例分析 2011级MPA班袁泉 一、案例背景 一个投资高达108亿、年产80万吨、可能给一座城市带来800亿元年GDP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工业项目,在科学家、政协委员和广大民意的推动下,最终“暂缓建设”。沸沸扬扬的厦门二甲苯化工项目(下称“PX项目”)事件于2007年5月30日有了实质性进展:5月30日上午,厦门市文化宫八楼,厦门市常务副市长丁国炎正式宣布了缓建“海沧PX项目”(PX,又称对二甲苯,化工原料,属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癌物)的决定,并称市政府已委托新的权威环评机构在原先的基础上扩大环评范围,进行整个化工区区域性的规划环评。 二、案例描述 1、PX项目的立项审批 1990年1月,经国家批复,厦门海沧开发区确定了化工产业区。台商王永庆欲在此投资一电厂,后来几番论证,因为担心酸雨造成环境破坏,尤其怕影响以鼓浪屿为代表的旅游产业,最终投资未能如愿,电厂后来迁到漳州。海沧化工开发区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待开发状态,仅有翔鹭化纤等少部分化工企业进驻,化工业未充分形成气候。 2000年前后,海沧成为厦门地产的新热点,地方政府加速了海沧地块的地产开发,着力要将其打造成厦门的“浦东”,政府背景的海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未来海岸”楼盘,直接起了带动作用。 2001年,翔鹭化纤向厦门市提出在海沧建设80万吨PX项目,该项目自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历经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的预审、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7月审查通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而项目环评期间,厦门市并未进行全市公开听证,环评也没有公众参与。国家发改委将其纳入“十一五”PX产业规划7个大型PX项目之中,并于2006年7月核准通过项目申请报告。2006年11月17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建成投产。 2、政协提案引发的PX项目争议 海沧PX项目刚刚动工,就遭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赵玉芬等人的反对。今年“两会”期间,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议案”,对PX项目的选址与安全隐患表示了质疑,这使PX项目进入了公众视野。这份全国政协头号议案指出,海沧PX项目离居民区仅1.5公里,距离厦门市中心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浪屿均只有7公里。作为危险化工原料的PX在距离主城区之近的海沧,如此大规模生产,将会直接影响到厦门的生态环境,必须紧急叫停项目并迁址。

施工企业预防腐败措施

2018年施工企业预防腐败措施 在我们交通建设企业,工程建设任务重、投资数额大,腐败行为发生的机率也随之可能增大。为了确保每一项工程的工程优质、资金安全、施工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七公司党支部制定预防腐败保障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一、建立了以蔡建军为组长,王业虎、朱见、王风忠为副组长,张恒富、翁程亮、王国光、邓峰、王兆刚等同志为成员的监督制约机构 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分公司各项工作都在党支部的监督下完成,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国家反腐败工作的精神、符合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要求、符合实现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 三、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工作审批、材料招标、施工中的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促进工程建设人员清正廉洁,保证工程安全。 四、不断强化对各个项目财、物、工程职权人员的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机制,做到行使权力时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五、按照交通建设程序与工作流程中配套的各种规章制度,运作工程中的各项事宜,严禁违犯工程程序,不请示、不汇报、私自处理与工程资金挂钩的业务。 六、分公司领导、各项目部工程部、综合办公室共同对承发包、定队伍、签合同以及工程预算、资金拨付、设计变更、增量确认等进行把关,防止重点环节问题发生。 七、夯实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八、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如发现在工程建设中有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七分公司党支部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之一,而工程 招投标及工程现场管理又普遍被认为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的源 头和关键环节。全面分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认清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预防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省内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的分析研究,全面提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治能力。 案例:2004年至2010年,陈遵举利用职务便利,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计人 民币87万元、港币5万元、黄金奥运鸟巢模型1个、99克金砖 2块、200克金条1根。其中,在机场消防现场用房、集体宿舍等工程招标中,授意下属操纵招标投标,使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 限公司中标,收受三门建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某贿赂人民币27 万元、99克金砖2块。陈遵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1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问题透视 从该案件可以透射出,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对此,我们专门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加以延伸,梳理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几个主要环节:

(一)前期立项。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建筑企业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正因如此,建筑企业常常从工程立项开始,就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二)竞标发包。一是陪标、串标现象较为严重。参加竞标单位结成利益同盟,有的在自定的最低投标价格内开展竞争,有的以商定的价格中标后轮流承建,还有的借用多家单位资质独自“作秀”。二是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表面上看,招投标的入围、评标,由专家、领导集体决策,但实际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投标方与建设单位私下串通,甚至用金钱贿赂相关人员,事先获得标底,从而击败资质优良的公司,这一点也成为了陈遵举违法违纪的主要手段。三是规避招投标、指定承包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达到投资数额小、不须招投标的目的;有的建设单位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实现指定承建的目的。四是转包、分包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凭借在地方的“过硬关系”,逢工程项目就参与竞争,中标后即收取高额“劳务费”予以转包,俨然成了重大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20150716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第二项目部靳灼贵 2015年7月16日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从今年初开始,河南省委巡视组第一轮对全省20家省管国有骨干企业专项安全巡视,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违规现象突出,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较多,部分项目变成半拉子工程,基层“苍蝇”式腐败比较严重,侵蚀职工利益。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有效制止腐败的发生,必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深入研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腐败的主要环节,找出产生的原因,指出产生腐败的危害并及时研究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由过去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施工队伍也由部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向社会招投标。在这种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些腐败问题,从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在工程发、承包环节:现有的工程建设多采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务,往往不择手段。一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2.在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请吃、请钓、甚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拢腐蚀,“睁只眼、闭只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一是默许施工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伪造记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3.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国有、集体、合资、独资、私营等多种企业参与,一些实力不强的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以贿赂手段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工程建设项目仍是“僧多粥少”。寻找项目谋求生存发展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必然选择,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以贿赂承接工程的“潜规则”。 4.有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没有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司法实践中出于取证考虑,对行贿人大都作“污点证人”从轻处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存在,一是造成工程建设市场的混乱。让一部分不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竞争,极大地扰乱了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断送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前途。使一些原本对国家和人民有过贡献的干部、党员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极大影响了干群关系。三是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有的甚至危及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造价被人为抬高,使国家资金大量流失。 二、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 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从最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发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1)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新要求,把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好,确保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预防腐败试点项目为载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探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位一体”,多管齐下的原则。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系统实施项目建设的防腐保廉工程,力求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探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位一体”的防腐保廉机制。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取预防和监管并举的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力求取得防

腐保廉工程的实际成效。 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注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整个试点项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主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工作分工和任务分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主要是依据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完成试点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主要由市预防腐败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监管对象、内容及责任主体 监管对象 财政性投资工程。 监管内容及责任主体 1.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监管。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管工程每个环节都捞钱

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管工程每个环节都捞钱 2010年11月1日,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受贿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因受贿360余万元,于永和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案犯延边大学宾馆原经理徐德辉也因受贿256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审判长宣读完长达36页的刑事判决书后,于永和、徐德辉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标志着这起备受当地各界关注的高校领导干部腐败案尘埃落定。 2009年11月,延吉市房屋管理局房产中心原主任尹锡奎(另案处理)?出事?后,于永和开始坐立不安了。 原因是2007年,身为延边大学副校长的于永和曾帮助尹锡奎买到了延边大学艺术学院的土地进行开发,并收下了他送来的人民币23万元、美金2000元及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 ?尹锡奎被查极有可能牵连到自己。?于永和决定到省里走走?关系?,疏通一下。但?走关系?需要钱,此时他想起了王某。 王某原是吉林省新生建筑公司延吉工程部经理。2005年至2009年,王某曾在延边大学先后干了?专家宿舍楼?、?学生二食堂?、?学校锅炉房?等三项工程,总造价3000多万元。 由于有了这层关系,当于永和提出?我摊上点事,需用钱?的要求时,王某二话不说,拿出20万元送给了于永和。 颇具戏剧性的是,这个先用黑塑料袋再用暗红色纸袋包装的20万元?大红包?,放在于永和的车里两天多时间,还没来及处理,于永和便被吉林省纪委找去调查核实问题,当场被纪检人员查出扣下。 11月5日,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56岁的于永和犯罪期间,正是延边大学大兴土木改建老校区、扩建新校区期间。利用担任主管后勤的副校长及建设工程常务副总指挥,掌握对外发包工程裁量选择权的职务便利,于永和将工程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变成了积累个人财富的每一个步骤。 从土石方工程开始,到8栋学生公寓,吉林华兴集团拿到了这些工程之后,慷慨解囊,掏出200万元?好处费?感谢于永和、徐德辉与何某(另案处理)三人,其中于永和分得70万元,徐德辉分得60万元。 门窗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商口口声声说?没挣到钱?的情况下,徐德辉打着于永和的旗号,仍然让人家?表示表示?。无奈,几天后,承包商?不好意思?地表示:?只能给你们6万元了,这还是我们总经理个人掏的腰包。?结果,这6万元还是被于永和、徐德辉和何某三人瓜分了。 还有新楼电梯工程,中标之后,徐德辉马上将?好消息?告诉某公司,临走时还没忘记叮嘱?要意思意思?。心领神会的某公司领导随即将10万元汇到了徐德辉的银行卡上。徐德辉将情况告知于永和后,于永和让徐德辉暂时保管。 校舍建完了,门窗、电梯也安好了,该到校区绿化了。绿化工程照样如此,?好处费?竟然高达50万元。还有待开发的校内邮政物流中心项目,刚有意向,还未启动,于永和就收下某公司经理高某送给的5万元港币。可这项工程,直到案发仍未启动。 办案检察官说:?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于永和等人利用主管工程的职务之便收受的‘好处费’,可谓从头到尾,一项接一项,且数目之大,得手之容易,

[工程管理表格]浅谈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

浅谈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成了腐败的高发领域,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有效制止腐败的发生,必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围绕这一问题我们近期组织人员进行了走访座谈,深入研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找出产生的原因,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由过去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施工队伍也由部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向社会招投标。在这种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些腐败问题,从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在工程发、承包环节。现有的工程建设多采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务,往往不择手段。一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2.在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请吃、请钓、甚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

拢腐蚀,“睁只眼、闭只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一是默许施工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伪造记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3.征地拆迁弄虚作假。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腐败问题集中出现的一个环节,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征地干部不认真核对有关征地数据,甚至收受贿赂,相互勾结骗取征地款。二是有的村干部利用工作之便虚报青苗补偿款或私分征地款。三是有的村民借工程建设之机抢种抢建以求获赔。 4.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国有、集体、合资、独资、私营等多种企业参与,一些实力不强的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以贿赂手段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工程建设项目仍是“僧多粥少”。寻找项目谋求生存发展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必然选择,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以贿赂承接工程的“潜规则”。 5.有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没有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司法实践中出

如何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如何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七大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提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突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30多次提到“制度建设”。这充分说明在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必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刻认识制度建设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意义 首先,制度建设是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们党长期执政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给反腐倡廉工作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

效,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相当长的期内,反腐败仍将是成效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这种情况下,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破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提高党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再次,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本身就是一整套系统的制度,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离开制度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不可能真正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由此可见,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只有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够不断强化基础,发挥长远作用。 其三,制度建设是实现源头治腐的治本之策。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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