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设立纪委的,须向上级党委写出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
1、说明基层党委党员人数,党组织设置情况;
2、设立纪委的理由;
3、党委领导班子对纪委的意见。
二、上级党委批复同意设立纪委。
三、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党委写出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请示。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召开党代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上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需附上人选的简历,
并填写《××××纪委委员候选人呈报表》;
四、上级党委对上报的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五、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六、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纪委。
1 由党委做关于设立纪委及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2 确定正式候选人,
3 通过选举办法(选举细则),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4 检查票箱,核实人数,分发选票,事项;
5 填写选票,投票;
6选举产生新的纪律委员会
然后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七、新产生的纪委上报选举结果
通常要求在一周内,将选举结果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
1、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有关情况;
2、当选的纪委委员和纪委正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
八、上级党委批复同意纪委的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