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待岗暂行规定
(试行)
一、为实现员工内部动态管理,逐步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促进员工合理流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双向选择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三、待岗期限为三个月。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内部竞聘、双向选择未成功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5、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6、所在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人力资源部的。
7、上岗考试必考未通过,无上岗资格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五、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个人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六、公司认为应待岗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公司为处于新待岗的员工发放基础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待岗三个月后仍待岗的,公司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发放工资。
八、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九、待岗培训内容及考核:
1、制度培训每日2小时。
2、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员工状况,分配至相应岗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每日4小时。
3、每阶段由带队考核人员,依据员工表现状况进行现场评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新上岗,也可提前提出上岗申请,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准予上岗。
十一、待岗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员工和待岗员工复岗后再发生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况,依据《劳动法》规定,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员工待岗通知书
附2:员工待岗(上岗)审批表
员工待岗通知书
(存根)第号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暂行规定》,经部门和您本人同意,并经公司研究,决定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天,请与年月日时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听候安排。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待岗通知书
第号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暂行规定》,经部门和您本人同意,并经公司研究,,决定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天,请与年月日时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听候安排。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上岗)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