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学科
导师
论文题目
中期报告日期
检查组长签字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制
有关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末进行;2.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五学期末进行;
3.报告经中期报告检查组长签字认可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4.如确实不能按时完成论文工作,需在正常毕业时间的两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5.除首页外其他表格部分可根据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