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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

攸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会计工作。

2、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4、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费制度,开学积极组织有关收费和学校各项收费检查工作。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应合规范。

8、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对食堂会计和出纳进行监督,接受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11、会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食堂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食堂会计工作。

2、食堂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学校食堂资金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合理供应食堂所需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3、食堂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采购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学校会计和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

4、核查食堂伙食费收入,按月统计食堂收支情况,根据食堂目标管理方案计算并编造员工工资发放表。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食堂财务报表。

6、妥善保管食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食堂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严格伙食费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应合规范。

8、对食堂食物进行留样和记录以及对卡房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接受学校会计和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三、学校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现金要辨别真假,收取假币,自行承担。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电子台帐,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接受会计和分管领导的监督。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教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校长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超过1000元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手续。

12.负责定期缴纳学校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个税等相关其他费用,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13、收缴学生学杂费、伙食费、电大学费等相关费用。

14、接受学校会计和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财务管理细则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和校长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超过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需成立三人以上的询价小组共同询价采购。采购员采购物资要货比三家,既要保证质量和数量,又要价格合理。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现金,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审请经校长批准,出纳方可到银行支取现金。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学校会计、出纳和食堂会计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⒈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⒉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⒊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名;

⒋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

⒌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主管校长和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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