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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铝塑板工程施工工艺设计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内墙柱面立面高度不大于24m的铝塑板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GB/T22412-2008)

3 术语

铝塑板:铝塑复合板。是指以塑料为芯层,两面为铝材的3层复合板材,并在产品表面覆以装饰性和保护性的涂层或薄膜(若无特别注明则通称为涂层)作为产品的装饰面。

4 材料要求

材料进场时,厂商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性能检测报告。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品种、型号、规格、数量、颜色、批号、等级等要求进行验收。主材应现场取样做环保复检。

4.1铝塑板

4.1.1 规格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4.1.2 外观质量

装饰板外观应整洁,非装饰面无影响产品使用的损伤,装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质量

4.1.3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胶粘剂其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的3.4.1规定。

4.1.4 防火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5 施工准备

5.1 作业条件

5.1.1墙面基层清理干净,已预埋好木楔或铁件,当设计无规定用予埋件时,可用膨胀螺丝安装骨架。

5.1.2木骨架安装应在门窗框安装完成后进行,木材的干燥要达到规定的含水率,龙骨应在需铺贴面刨平后三面扫三遍防腐剂。

5.1.3大面积施工前应先放大样,并做出样板墙,确定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并向施工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样板墙完成后必须经过设计、甲方、监理方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方可组织班组按照样板墙要求施工。

5.2 材料准备

5.2.1木骨架料一般用白松烘干料,含水率不大于12%,截面尺寸根据设计要求,不得有腐朽、结疤、劈裂、扭曲等疵病,并预先经防腐处理。

5.2.2铝塑板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要求颜色均匀,不得有扭曲、裂缝变色等疵病。

5.2.3辅料有防潮纸,油毡、乳胶、镀锌铁钉、木螺丝,防火涂料,防腐剂。

5.3 主要机具

5.3.1 机械:切板机、折板机、磨边机等。

5.3.2 常用工具:锉刀、打胶枪等。

5.3.3 测量工具:水平仪、水平尺、计量尺、吊锤等。

6 操作工艺

6.1工艺流程

放线→制作骨架及骨架安装→安装木芯底板→木饰面板安装

6.2放线

根据设计图纸尺寸在墙面上分别弹出水平线及垂直线。

6.3制作骨架及骨架安装

根据房间四角和上下龙骨首先找平,找直按全板分块大小由上到下做好标筋,然后在空档内根据设计要求钉横竖龙骨。当设计无要求时,横龙骨间距为300mm,竖龙骨为400mm,如面板厚度在10mm以上时横龙骨可放大为400mm。装木龙骨时要找平找直,除了留出面板的厚度外,骨架与木砖间的空隙应垫以木垫,用钉子钉牢,每块木垫最少要钉两支钉。

6.4安装木芯底板

6.4.1裁板时,要略大于木骨架的实际尺寸。大面净光,小面刨直,木纹根部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拼缝一般离地面1.2m以下,同时接头位置必须在横龙骨上。木墙板如需分块留缝,如设计无要求,一般可做成6~10mm的平槽或八字槽,槽的位置在龙骨中线上。

6.4.2配好的面板,经试装合适后,在板背面贴一层防潮纸,即可正式安装。接头处要涂胶粘剂钉牢,钉子长度要为板厚的2~2.5倍,间距为200mm,钉帽要打扁,并用较尖的冲子将钉帽顺木纹方向冲入面层1~2mm。

6.4.3用乳胶涂在木龙骨的面上及夹板的有关位置上,用汽钉枪钉牢,汽钉枪间距不能大于100mm,而且要沿木龙骨的走向全面加钉。

6.5底板面粘贴铝塑板饰面

6.6施工前要求:

(1)其品种、颜色、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其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缝;

(3)饰面板施工前的工序必须已经完成;

6.7工艺要点

(1)根据设计要求,先在底板面弹出安装的平水线及垂直线,弹线分格尺寸要准确清楚。

(2)饰面板应挑选颜色一致,并按设计图中纹路的走向及分格尺寸要求在夹板面弹出分格线,长度方向需驳接时,纹路应通顺,接头位置尽可能避开底板的接头位置。

(3)在底板面及饰面板背面,均匀涂刷乳胶,将饰面板贴在底板上,再用扁木压条,用汽钉枪钉在饰面板上加压固定,待胶剂干燥后,再把木压条拆除(要特别注意饰面接缝位置的固定处理)如发现粘胶挤出要立即用湿布擦干净。

7 质量控制

7.1木材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措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7.2木龙骨架与基层或木砖镶钉必须牢固、无松动。

8 质量标准

8.1 主控项目

8.1.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8.1.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

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8.2一般项目

8.2.1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8.2.2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一致。

8.2.3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8.2.4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 成品保护

9.1配料应在操作台上进行,不得直接在没有保护措施在地面上操作。操作时要保护好窗台板。

9.2饰面板表面的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前撕掉。凡须打胶的地方,必须待环境打扫干净后进行。

9.3为避免施工中碰坏污染成品,尤其是出入口处,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如钉保护条,护角板,盖薄膜等措施。

9.4涂饰工程前应对饰面进行遮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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