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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

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大众化交通工具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事关铁路自身的发展,而且事关国家战略全局。铁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战略,必须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在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质量行为,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铁路建设管理从重工程数量、规模扩张和速度进度向重质量安全和效益转变,实现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新的提升。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夯实质量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聚焦工程质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的目标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铁路建设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工程质量作为最核心、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更

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抓好铁路工程质量,确保铁路尤其是确保高铁和旅客安全万无一失。

(二)开展警示教育。把开展质量警示教育作为铁路建设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实。总公司每年年初和年中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质量座谈会和现场会等形式,分别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要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并借助以往案例,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活动。

(三)开展质量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和关键阶段的质量问题排查,按规定开展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彻底整改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质量隐患和问题。对在建项目,每月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当年计划开通的新线项目,一季度由铁路公司主要领导、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对已开通近一年半的项目,四季度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对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影响高铁运营安全的关键部位开展全面排查。

(四)开展问题整治。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分工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质量,对突出质量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隧道工程采用无损检测和敲击检查相结合进行检测,确保二衬背后脱空问题得到发现和彻底整治。

(五)开展管理诊断。针对排查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从管理角度进行诊断。总公司由建设管理部牵头,每年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进行诊断;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每半年组织对所管项目进行诊断。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听取参建单位意见等方式,对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管理、施工组织、投资控制、科技创新、队伍培训、依法建设、干部作风、维护稳定、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通报诊断情况。

(六)推行质量承诺。进一步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责任。对于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对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及工程质量达标进行承诺。对于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标自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参建单位就工程质量出具工程质量承诺书。项目开通前,参建单位要对问题全部销号、确保运营安全做出承诺。

(七)严格刚性规定。针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易发多发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其中特别明确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资料造假等行为严厉打击,实施暂停接受投标、直至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处理,对造成危害损失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对存在腐败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理。

二、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强化

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

(一)坚持标准。树立标准意识,营造按标准办事的浓厚氛围。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高铁四电工程新标准,通过实施“精品工程、智能京张”研究制定完善高铁站前工程标准;通过工艺、工序优化、关键技术攻关,引导施工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开展标准宣贯,开展对标检查,实行标准考核。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施工,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

(二)健全制度。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完善专家库,设立专业技术攻关组,组织质量关键技术攻关。完善重大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实施和检查验收程序。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制定风险公示图,实施全员、全过程、全项目检查的“三全”检查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制度,选拔质量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作为示范标杆,加大正向激励表彰,带动广大参建单位积极创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三)规范流程。严格开工流程,坚持开工报告制度,大临设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准备工作及主要施工资源保障要素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开工。严格示范引导流程,坚持试验先行、首件认可。严格原材料检验流程,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严格施工流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严格工艺流程,按照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作业顺序施工。严格变更设计流程,坚

持“先变更、后施工”,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或变更设计施工。严格检查验收流程,分层次落实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级验收责任。

(四)落实职责。构建质量责任体系,推行建设单位A、B、C类的分级管理模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工程师各负其责。实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制度,对质量工作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统一部署、统一记录、统一分析,实行首查负责制。严格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通过每月定期开展一评价、一考核、一通报,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有整改、可追溯。建设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分解和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五)加强培训。抓好多种形式培训,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建立职业化建设管理人才库,结合人才培养规划,选派优秀人才到长大隧道、复杂桥梁、艰苦地区等“急难险重”的项目中实践锻炼。营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强化参建人员法制意识、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开展各层级岗位培训,总公司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质量培训班,建设管理人员每两年轮训一次,新进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引导参建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形成以专业领军人物、专业带头人、专业拔尖人才、铁路工匠为主体的骨干人才梯队。开展作业人员岗前质量常识和技能培训,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逐级技术交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要求。创新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号)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号)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2月27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和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合同应依法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载明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留存检查记录。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科学确定合理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ditions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词语解释 1.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本条件指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1.2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 1.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 1.6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

1.7设计单位:铁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 1.8工程质量监督站: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11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13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1.14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按阶段划分: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铁路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1、总则 1.1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管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对企业负责、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2 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 2.3 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2.4 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 3、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3.1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体系运行,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铁路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150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手册(126页)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手册2018年月日

前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GB/T19001—2008”、“GB/T50430—20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三个规范为基础;以“工程局2005C/0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相关文件”、工程局“项目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工程局“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三个文件为准则;施行“标准化”与“全面质量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提质增效”为主题;在“成败在质量”的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本手册对项目质量管理进行系统的梳理,按流程分步骤进行解析,旨在使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流程化;达到管理的目的。 前期准备: 1、资料档案盒36个; 2、档案盒侧立面标签见附件《资料封面》—档案盒标签; 3、各种资料封面见附件《资料封面》; 4、检查验收常用工具(包括靠尺、游标卡尺、回弹仪、扭力扳手、万用表等); 5、相关国家、地方及企业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等,过期更新;

第一步:质量策划 时间:《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内容: 1、《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地方、企业自身对该工程“质量”的相关要求,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策划,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该策划一式三份,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2、“策划”主要编写内容为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体系的建立、创优策划和QC小组活动成果策划、实体质量的控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工程资料管理等; 3、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全部包括在内,不得有遗漏; 4、制作封面见附件《资料封面》—1“质量策划”;资料包括: 1〕、质量策划及相关审批、签字文件; 2〕、交底记录、交底影像资料; 编写范例:《×××项目质量策划》—附件一⑴;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命令第25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9日第十五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组织建设,对铁路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责。第四条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的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在批准的资质和执业范围内从业。第五条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铁道部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铁路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条铁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第七条铁路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并应在所签订的合同中依法明确质量目标、责任。由铁路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八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合理划分铁路建设工程标段,不得将铁路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迫使中标人分包工程,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九条铁路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铁路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推荐、介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第十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在开工前到铁道部委托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十一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初步设计和I 类变更设计进行初审,对II 类变更设计进行审批,按规定组织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等。未经审核的施工图,不得使用。第十三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督促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第十四条铁路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质量信誉评价,及时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应加强基础技术资料管理,保证竣工文件符合要求。第十五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铁路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第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或审批,并制定相应质量验收标准。没有经过鉴定、批准或没有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第十七条铁路建设工程未经验收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word版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

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二)建设行为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 1~2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铁程安[2000]194号)同时废止。 二OO四年二月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全公司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企业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规范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的申报、审查等具体事宜由总公司安全质量部承办。优质工程的评选结果,经总公司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第三条:总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简况报送为4月30日,材料报送6月30日。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必须是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工程,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五条: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1、新建铁路:一次建成的单线干线铁路长度不少于30公里;一次建成的双线干线铁路连续长度不少于20公里。 2、改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电气化或单独立项的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长度不少于80公里或一个区段(含两端区段站)。 3、新建、改建铁路区段站,编组站,大型独立客、货站。 4、全长1000米以上的特大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且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大桥;相对高度(墩、台)大于60米的大桥;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立交桥。 5、全长3000米以上的单线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隧道;地下铁道工程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地质、施工技术复杂的地下工程。 6、连续长度1000米以上的特殊设计路基工程,500米以上采用新技术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用房及住宅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宾馆等公共设施;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群。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单独形成能力的工程项目。 9、造价1亿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要:质量检查员日常工作(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每道工序的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识别,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和沟通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内容 (一)确保结构实体施工质量的要求 项目主管工程师将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作为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重点。 (1)确保按照图纸施工,对受力钢筋的规格、数量、强度等级、间距和保护层厚度等必须由主管工程师、质检员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重点:混凝土配合比的准确性;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混凝土的振捣指定专人负责,不漏振不超振,确保密实;加强混凝土的养护,重视前三天的浇水养护。 (3)落实z四建发2008年A13号《关于对筒仓(含烟囱)结构工程质量实施专项治理的决定》和z四建发【2009】A19号文件《混凝土筒仓(含烟囱)工程施工旁站管理办法(暂行)》要求。 在建工程有筒仓和烟囱的项目部,在工程开始前,必须

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保证对每个在建的筒仓至少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项目经理组织主管工程师、工长、质检员共同对钢筋工程每个检验批检查验收不少于一次,确保钢筋的品种、规格、间距和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旁站人员和工长填写《筒仓(含烟囱)结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记录表》,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质检员必须亲自签字,不得代签。如项目经理有开会等原因不能参加,可委托主管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 主管工程师在筒仓滑升前合理划分旁站时段,配置各时段旁站管理人员,明确分工,确定检查内容,责任到人,形成文件。同时组织对旁站人员的培训: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点等要求和质量标准等,并留有记录。 为了加强对外地工地的筒仓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各项目部在每个筒仓滑升前,上报旁站各时段的划分和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并在每周五下午三点以前,将本周施工的筒仓检验批的实施记录发传真到分公司质检科,相应检验批的照片(每个检验批的照片不少于3张,有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质检员)以邮件的形式发到***邮箱。 单个筒仓施工完毕后,按照z四建发【2009】A19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交分公司工程科与资料一起存档保存。 (二)装饰装修和水电安装工程 水泥厂工程中的建筑装饰部分、门窗安装工程和水电安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xx 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为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结合项目施工实际情况,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 2017? 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 2014? 292 号)以及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福安质 , 2018? 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文件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 督查工作,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各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指挥长 任组长,分管质量安全的副指挥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各分部和梁场(厂)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项

目部安质部,负责标段内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日常工作。 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1.现场质量安全红线检查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每月负责组织对各分部(梁场)施工项目(工点)进行定期检查,重点针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临近营业线施工质量安全;桥涵、连续梁、路基、无砟轨道、房建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负责对工程实体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日常检查。 2.建设行为红线管理检查组: 组长 :xxx 副组长:xxx 组员 :xxx 每月负责对各分部(厂)的安全风险工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梳理审查;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原材料、试验检测、检验批、沉降观测、工程日志等内业资料检查、对工程分包、转包等进行排查治理。 各分部、梁场(厂)要相应成立以分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并组织 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三、红线问题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 [2014]16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经验收、安全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包含风险计划、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竣工后应开展风险后期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实施四个阶段开展,各阶段均应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对于极高风险等级工点以及复杂技术工点应编制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各阶段风险管理报告在通过审查后作为后续阶段风险管理的依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编制风险后期评估报告。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的安全生产,以及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铁路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发生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铁路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铁路建设业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应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 建设单位不得接受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0年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

2020年第1期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2020—02- 2 1 一、单选题(共60题,共6 0分) 1、营业线得铁路建设项目,开通后由()接管.(1 分) A 、建管单位 B、建设单位 C、运营单位 D、设备管理单位 2、在悬臂施工中,挂蓝预压相对0#块托架预压多出得一项任务就是()。(1 分) A、测试体系得弹性沉降量; B、消除体系得非弹性沉降; C、测试体系得弹性刚度 D、测试体系得安全性 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一般事故上报()。(1 分) A 、国务院 B 、国家铁路局 C、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D 、中国铁路总公司 4、铁路建设“要始终把().作为铁路建设得‘生命线' , 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 加快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 分) A、组织协调 B 、投资控制 C、合同管理 D、质量安全 5、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得主要依据就是()。(1分) A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参建单位 E、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C、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 D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与工作流程 6、《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管理得指导意见》规定:检验批、分项、分部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 ( 1 分) A、50 % E、75% C 、95 % D、100% 7、《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得若干意见》规定,铁路隧道风险评估内容按阶段 确定,可研阶段得风险评估在()基础上进行,主要对隧道线位、初步方案及可能出现得重大地质灾害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估.(1分) A 、初测 B 、定测 C、超前地质预报与围岩量测 D、风险防范分析 8、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她有关部门发现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得,()。(1分) A 、责令整改,或者责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责令立即整改,杜绝安全质量隐患 C、立即组织调查组,查明违规行为,惩处责任人 D责令限期整改 9、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 付使用得;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得;或者对不合格得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得, 由地区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一安排、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建设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负责制定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总公司中长期和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价,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或报批)、初步设计审批、Ⅰ类变更设计审批、概算调整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程序(一)质量保证程序(二)质量过程执行程序(三)质量过程控制程序1、事前预控(1)工程开工前,根据质量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先进的《创优计划》和《质量策划》。以...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程序 (一)质量保证程序 (二)质量过程执行程序 (三)质量过程控制程序 1、事前预控 (1)工程开工前,根据质量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先进的《创优计划》和《质量策划》。以《质量策划》为主线,编制详细可行的《质量奖罚制度》、《质量保证措施》、《三检制度》、《成品保护制度》、《样板层引路制度》、《挂牌制度》、《标签制度》、《质量会诊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并且在每一分项施工前,质量部门都要进行详细的质量交底,指出质量控制要点及难点,说明规范要求,把握施工重点,在分项工程未施工前开展质量隐患预控工作。(2)质量控制要点 在施工前,根据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列出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点,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重点管理,加强控制,使重点部位的质量得以保证,同时我们将把重点部位重点管理的严谨作风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以此来带动整体工程质量优良。 A、电梯井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 本工程电梯井模板采用定型大模板,井筒内壁的模板按照外墙模板进行配制,模板向下搭接300mm。 在楼层放线时,将每个井筒四边的中线放出,同时将电梯井筒四边的中线弹在模板上。模板安装时,将模板上各边的中线与楼层上各边中线对齐,并调整模板垂直度,以次来控制好净空尺寸和垂直度。 B、防水工程施工 地下室、屋面等防水工程既是整个工程的施工重点,也是工程环保要求和竣工后工程保修的重点。为此,我们除了严格筛选、认真选择有多年防水施工经验且技术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外,还要严格控制所用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注意环保和施工人员安全问题,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技术安全交底施工,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及操作程序的现象出现。 C、钢结构施工 做为总包管理的钢结构工程也是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施工前由分包单位技术部门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确定钢结构构件安装的方法、顺序和时间,根据每天的安装量来合理安排钢构件堆放场地,尽可能减少夜间吊卸构件的时间;所有钢构件均应在具有高层钢结构制造能力的工厂预制、加工;同时通过精确的测量定位和混凝土结构的连接,确保各预埋构件的埋设精度。加强工艺螺栓的先期定位,减少焊接造成的垂直度累积误差。 D、精装修施工 在进行精装修施工时,严格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分包队伍,其操作工人都必须有高级装修的工作经验。在材料管理方面,高档木材、花色板及石材、幕墙玻璃等高档装饰材料,按品种及颜色分类,将色差降到最低限度,花色板要按花纹拼接,天然石材考虑纹路及色调的协调性,以求

铁路建设项目分类

铁路建设项目资料分类 1、建设管理资料 包括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资料(含管理机构资料、管理制度资料);立项决策资料(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节能报告书、节能报告书批复文件、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通航论证报告书、通航论证报告书批复文件、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地拆迁资料(含建设用地预审资料、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建筑物或构筑物评估报告、征地拆迁现场操作资料、临时用地租用协议资料、征地拆迁管理台账);招投标管理资料(含招标计划、招标计划批复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批复文件、资格预审评审资料、投标文件、开标记录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管理资料(含合同审查资料、合同联签文件、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管理台账);开工报告(含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技术管理资料(含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调查资料、全线控制测量方案、线路贯通测量资料、系统集成与接口管理资料、科技成果资料、工程项目总结);物质设备管理资料(含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质量记录);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含质量安全控制资料、质量安全事故资料、专项检测资料);质量安全监督资料(含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审批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实施资料、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资料(含水土保持资料、环境保护资料);计划统计资料(含年度计划资料、季度施工建议计划、滚动计划、月(年)统计报表、计划统计管理台账);投资控制资料(含投资估算文件、投资估算审查修改文件、设计概算、鉴修概算、投资验算、分标段执行预算、甲供物资价款资料、验工计价资料、清理概算资料、投资管理台账); 2、勘察设计资料 包括勘察资料(含勘察大纲资料、勘察报告资料、初测资料、定测资料、勘察监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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