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理顺员工异动、离职流程,保证各子公司间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一、异动的定义: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职务、部门、工种、劳动关系等发生变动。
二、异动的种类:异动的种类分为调职、调薪、离职等。
三、异动流程:
(一)由用人部门或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异动申请,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附件:1)。
(二)在员工提交异动申请表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异动申请的审核、考察,并出具审核意见,提交相关权限人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原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交接手续,异动人员填写《工作交接单》(附件:2)。
(四)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异动类型办理相应手续,属于岗位异动类型需按《异动手续表》(附件:3)办理相应手续。
(五)流程图:
四、离职:
(一)辞职:
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时间及材料要求:
人员类别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本人亲笔签名的辞职报告
度沟通,并将沟通结果告知行政人力资源部。
(二)辞退:
1.公司可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行政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核实搜集完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材料后才能予以辞退。
2.对于辞退员工,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给予相应的补偿金。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三)自动离职
1.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者,公司视为自动离职。
2.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本人或邮寄的方式传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4)。
3.自动离职员工岗位涉及公司机密的情况,行政人力资源部需在报纸上刊登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告。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保险停止手续。
(四)离职手续:
1.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离职的员工,均需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相应手续,不配合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行政人力资源部均需对正常离职人员进行一次“离职面谈”,包含但不限于:离职原因、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未来规划。
3.离职人员均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附件:5),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离职手续表》(附件:6)办理离职手续,务必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附件:7)。
五、上述情况中,未包含事宜,可上报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经过董事长批准后临时处理。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1:员工异动申请表
附件2:工作交接单
附件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根据《劳动法》、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因
原因,拟定于年月日与你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至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逾期者视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保留追究你因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的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