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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厦门户口条件、程序、优势好处和方法

办理厦门户口条件、程序、优势好处和方法
办理厦门户口条件、程序、优势好处和方法

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一、被取消的四类投靠政策: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3.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4.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二、四类投靠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其他可落户情形

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的外来人员: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落户思明、

湖里需满8年,落户集美、海沧、同安、翔安需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注意:在办证满5年或8年期间有间断办证的,间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

个月。这个年限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岛外的由岛外各公安

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二、表彰性落户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

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

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

注意:这些市级荣誉必须是在厦门获得的,或者是全国性的荣誉,在其它

城市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落户厦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除了本人外,配偶和

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户。

三、毕业生落户

应届毕业生首先必须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属厦门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厦门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

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者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6、厦门知青的子女。

注意:

厦门市每年都会制定《长短线专业对照表》,短线专业即为急需、紧缺专业,详情可登陆“厦门人事网”查看。

四、来厦门工作人才落户:

骨干型人才可通过企业申请落户:

个人要求:

1、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

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租的房子也算)企业要求: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五、集体户挂靠:

从2010年8月1日起,厦门市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已经停止进人。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4种落户渠道:

1、自己在厦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

2、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

3、在厦有亲友,可挂靠亲友户口;

4、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就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

厦门提高人才住房补贴标准提高最高可达100万元!

具体的补贴标准如下:

A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

100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B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8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80

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24万元。

C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3.5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

35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18万元。

有厦门户口有啥好处?

从教育方面来说,拥有厦门户口在厦门就学不用缴交借读费;小学优先进

入公办小学(非本地户口只能等小学安排完毕本地户口生源后才能向非本市户

口开放);初中派位就读(非本地户口或非蓝印户口只能就读于逸夫中学或民

办初中);高中名校成绩好的话免交4万元借读费(非本市户口进入名校即使

分数达到免交扩招费的要求也要交纳扩招费);报考大学的话,厦门各大学校

面向厦门招收学生(比面向全省低20-50分)等等。

从社会保障来说,厦门户口可以享受低保、社会保险、学生医疗保险、学

生E通卡打折、享受厦门的一些优惠待遇、办理旅游年卡,而非本市户口则没

有此类优惠;

如果您还不满足落户厦门的年限和其他要求,可以找我们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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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迁户口的流程 (2)

结婚迁户口的流程 一、首先说户籍办需要的文件: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到) 3、村委接收证、(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二、前期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 三、前期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四、具体办理流程。 1,在男方镇街户籍管理处用准备的文件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以下文件: 1a准备的女方个人申请书. 2a 男方村委开具的接收证明。 3a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a 男方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5a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及身份证, 在男方户籍办办理出准迁证后(准迁证是在开具的女方户籍证明上盖个章)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2.拿着男方户籍办开具的准迁证、女方的户口本,还有女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女双方身份证四样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户籍处办里女方户口迁出。 备注: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两联,女方户籍办盖章后,一联给女方户籍办,一联返回村里存档) 3,拿着女方户籍处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到男方村委开具接纳地户口的变动证明(两联,男方户籍办盖章后,一联给男方户籍办,一联返回村里存档) 4,到男方户籍办呈上男方户口本和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 5、交五元的户籍工本费 6、办理结束。 7、最后把剩下的男女双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返回各自村委留档。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府[2006]379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21 【实施日期】2006.11.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20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20日)废止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府〔2006〕3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含拆迁安置房、解危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等。 第四条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节能省地的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销

户口办理流程说明

户口迁移流程说明 迁户口流程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户口证明。 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 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规定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 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厦门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机场控制区内活动的 所有人员。 第三条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 进出受限制的区域。 厦门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或控制区) 划分为: (一)航空器活动区,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 -1 -

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内标定的供人员、车辆通行的场地,包括机动区、停机坪和服务道; (二)候机隔离区,指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以及登机通道、摆渡车等,即安全检查点与航空器之间的一切旅客离港区域; (三)行李领取区,指候机楼内入港行李等待旅客领取的区域; (四)国际联检区,指候机楼内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口岸签证等单位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抵达联检区域; (五)行李/货物分拣装卸区,指将进出港行李/货物按航班进行分拣、装卸的区域; (六)执行航班任务的航空器,包括客舱和货舱; (七)货物存放区,指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货物分拣等待装机以及入港货物分拣等待领取的货物存放作业区域; (八)航空器维修区,指为航空器维修提供的所有区域或设施,包括停机坪、机库、建筑物、车间、停车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道路; (九)其他应当列为控制区进行管制的区域。 - 2 -

第四条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 指发给在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 其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 本规定所称控制区通行证,仅指人员通行证。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控制区通行证。 第五条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按照用途和有效期 限分为长期通行证、短期通行证、临时通行证三类。 第六条长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长期在控制区 内从事工作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民航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担负安全保卫、口岸查验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在控制区内从事商业经营租户的管理人员; 长期通行证的最长有效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短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 (一)符合长期通行证发放范围,但初次申领通行 证的人员; (二)因证件丢失需补办短期通行证的人员; (三)短期进入机场控制区内进行生产运输、勤务 保障、商业经营、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3 -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流程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4、户口证明。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XXX(个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2、将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两份,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居委会,说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这里,把资料给工作人员,他们就会按照资料建一份信息卡,并进行常住人口等登记。完后,会在书面申请上签写意见并盖公章,这里会收掉一份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一下的是,居委会会让你交强制绿化费,说是按每年要交,是否正常,我也不清楚,但我是交了。 3、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街道办里的计生办,说要办夫妻投靠迁入的,要出具婚育证明。工作人员检查一下材料后,收掉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户籍管理规定

户籍管理规定

户籍管理条例 来源:作者:日期:10-08-16 户籍办理时限:工作具体时限:派出所职权范围内户口,凡具有能够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凭证,均应当场办理;需要在辖区内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上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能当场办理的,均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从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需要发函调查的,应当在接到回函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每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机关在接到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的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七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直接审理核发户口准迁证手续,凭证完备、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当当场办理。 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的条件: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对象:常住居民户口属本辖区的年满16周岁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来本辖区定居的香港同胞、台湾同胞、澳门同胞,华侨和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办理常住户口的同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对象: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应在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辩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3、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4、常住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之间和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能够换领居民身份证,也能够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5、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退出现役后,原地址已变动的,能够申请换领新证(入户地派出所应通知原注销地派出所缴销其原居民身份证); 6、被释放或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居住,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的,能够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的,申报换领新证;原地址已变动的能够申请换领新证(入户地派出所应通知原注销地派出所缴销起居民身份证); 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 1、派出所职责:受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 (1)对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符合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应当场受理。办理时由公民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承办人应当核验其《户口簿》、《常表》、人口信

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办法

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办法

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办法 市建设与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工作,依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市建设与管理局是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宅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宅办”)具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国土房产、财政、民政、物价、统计、公安、税务、侨务、人事、劳动、监察、审计及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作好经济适用住房配售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本办法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具体批次的配售方案,包括房源情况、配售价格、配售对象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以小户型、统一装修、经济实用为原则,满足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 第八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生活,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 (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能够个人名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户口迁移流程

户口迁移事项 备注: a以下未注明“双方”的,均为男方资料。 b所有材料均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这些材料可能拿去了没用,当场就退还给你,但公安局就是要让你准备,呵呵。d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在天津落户满3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请投靠在住所落户,可随迁2名(含2名)以下的十八周岁以下子女。 一、本人户口 若本人户口在天津(如集体户口),购置住房后,可直接将集体户口转到住房下面。需要带的证件有(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一寸近照、房本(或购房合同,带上购房各种发票、契税票、房屋登记证明)、结婚证、原集体户口薄、学历证。 二、妻子户口 1、若妻子户口在天津本地,将户口转到自己住房名下很简单,具体同“本人户口”做法。 2、若妻子户口在外地,需要挂靠到老公住房名下,需要做一点工作,需要准备男方的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书面申请(公安局会出具一个模版,按照模版写即可) (2)双方居民户口薄(结婚的户口本改已婚;外地户口与身份证一起邮递回家,让亲戚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将“婚姻”栏更改为“已婚”,然后再邮递回来) (3)双方身份证 (4)学历证书(需要进行学历鉴定。持有公安局介绍函,前往天津市开展鉴定,是本科学历证,不需要学位证,鉴定费100元,加急另收100元,EMS 快递费22元。路线怎么走咨询百度地图) (5)双方结婚证

(6)随迁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两名子女的须提供司法DNA鉴定(这个不清楚,未实践) (7)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须带上各种发票、契税票、房屋登记证明) (8)社保证明(3年的,带着身份证去社保局开具就行,很简单,像自动取款机那样,一分钟搞定) (9)集体户口或原户口所在公安局的准迁证明(很简单,带着身份证、房本,去之前你的户口所在公安局,说明来意,5分钟搞定) OK,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就可以去公安局啦,提交材料,然后就等3个月左右,就能办下来啦(若缺少资料,中途会通知你补充资料)。

户口迁入厦门政策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 户口迁移应当优化人口结构,适度扩张人口规模。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 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第五条本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本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六条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其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七条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八条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第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满规定年限; (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 (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拥有符合规定的住所;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经批准成建制迁入本市的单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二条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国内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投资者本人、直系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

户口迁办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薄、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落户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落户

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 第三条本办法按学校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学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教导处主任负责事务管理,学籍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以及年段长、班主任都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入学 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名册(附表1)由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新生学籍。

第五条小学服务片区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应科学设定服务片区内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各小学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服务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小学所在地的政府授权单位应于报名前一周向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服务片区内的学校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文本: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第七条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接到《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后三日内向片区内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要求补报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

重庆户口迁移程序

重庆户口迁移问题 一、受理范围: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一起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但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2003年8月6日前购房的不受居住面积和文化程度的限制);主城区内因购房申请入户的不受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以及学历、面积的限制。 二、办理程序、时限及手续: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

证》;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6、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暂住证明; 8、民警调查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合资购房的只允许其中经书面协商确定的一个户主或房主家庭入户;

厦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 (一)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 (二)“海纳百川”计划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三)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白鹭英才卡”制度。“白鹭英才卡”分为“金鹭英才卡”和“银鹭英才卡”,分别适用不同层次的人才和优惠政策。人才凭“白鹭英才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优惠措施 第一节“白鹭英才卡”通用的优惠措施 第四条居留和出入境 (一)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符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的,市公安局在受理申请的10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上级审批后及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按厦门市有关规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简化便利。《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二)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尚未获得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但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为其办理1至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台湾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1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 (三)外籍人才可预约签证业务,预约后可到当地公安出入境优先办理。 (四)持外国长期居留证件(绿卡)回国的人才,无论其国内户口是否注销,均不影响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五)人才凭通行证或护照、在厦居住和工作证明,可申领境外驾驶证换发国内驾驶证。人才可预约办理,市车管部门优先受理、当天考试,并开通多种语言考试系统,考试合格的一周内送达。 第五条落户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落户厦门,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其具有中国国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落户。 (二)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厦门手续。 第六条保险 (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享受本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同等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在中国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为准。

女方迁入男方户口流程

女方迁入男方户口流程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 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扩展资料: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 入户申请书;

(2) 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书; (4)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厦府[2010]214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09 【实施日期】2010.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府〔2010〕2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六月九日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定》第五条规定,本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 市有关主管部门对有关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作出新规定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国家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 7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业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10年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申请入户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由市经济发展部门确认后,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㈠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㈡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8-02-02]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2-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若干意见》(国发 (201) 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运营企业(下称运营企业)运营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和使用管理。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向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运营企业以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的运营企业,是指市政府依法确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承担社会责任,负责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企业。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遵循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适度保障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原则,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六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房源统筹、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房产、人社、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含配建)、改建、收储(含收购或者租赁)、调整政策性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 第八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国土房产部门予以保障。 第九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单间公寓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以一房型和单间公寓为主。 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规定办理审批事项。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住宅部分应当办理整体产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权利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备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 运营企业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获得的融资仅能用于政府指定的用途。 第三章申请 第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

户口迁移和档案迁移的手续

一、户口转移: (一)迁到省外: 1、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实际就是派出所在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证明”字样及派出所印章) 2、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注:部分迁入地派出所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其办理流程: (1)若为未婚未育,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说明目前的未婚未育未抱养小孩) (2)到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收费:10元/件)。 (3)凭该证明,持上述调查表,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3、持准迁证和户口单页到现户口所在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二)档案转移: 1、接收地人才机构(一般是你新公司附近的人才市场)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三)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四)《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3、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产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和管理,依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对象,以出租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产局”)是本市保障性租赁房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保障性租赁房分配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民政、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物价、公安、税务、侨务、工商、金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审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保障性租赁房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依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负责保障性租赁房的相关工作,并协助做好投诉举报的核查工作。 第五条保障性租赁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并实行房源收储制度。 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筹集房源的资金来源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款和社会捐赠等。 市国土房产局根据社会需求编制保障性租赁房需求规划和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申请和配租 第六条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104 更新时间:2010-3-23 15:30:38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回答: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定》第五条规定,本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 市有关主管部门对有关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作出新规定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国家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业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申请入户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由市经济发展部门确认后,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㈠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以上; ㈡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第四条《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普通中等以上院校毕业资格且符合本市当年度接收政策的毕业生。 第五条依照《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调入、录用、聘用或接收的人员及随迁家属,由用人单位(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区属单位由区人事劳动保障或教育等部门,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单位由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核准,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第六条依照《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凭市人事部门的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第七条依照《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就读于本市普通高中的外来学生户口迁移办法由市教育部门组织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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