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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贷款资格审核程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文件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助对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资助对象获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其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再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分别负责落实。

第五条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由生源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学院为学生提供相关贷款证明。

第二章资助对象条件

第六条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七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我院正式录取的统招学生,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第三章贷款控制额度下达

第八条每年3月初,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将下一学年贷款控制额度下达各市教育部门和各省属高校,市教育部门将贷款控制额度分别下达所属高校和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参加高考学生的贷款控制额度根据各市、县(市、区)上年高考录取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对高校在校学生的贷款控制额度根据各高校学生数扣除当年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四章新生贷款资格审核

第九条对参加高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资格审核,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高级中学具体落实。

第十条每年3月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向毕业班学生宣传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参加高考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审对象范围。

第十一条每年4月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分别成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在贷款控制额度内,逐一审核确定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跨市、县(市、区)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高考学生,经中学所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该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户籍所在地纳入本地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参加高考、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社会考生,每年4月份,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贷款资格审核。

第五章在校生贷款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对在校生的贷款资格审核,由各高校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院系具体落实。

第十五条每年4月底前,我院在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在贷款控制额度内,将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录入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对入学时已经通过新生贷款资格审核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高校原则上不再进行贷款资格审核,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所在学校参照我省政策要求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贷款资格审核,并于每年4月底前,将我省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集中报送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格式参照附件2)。

第十七条每年6月10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市、各高校报送的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学生信息分类下发高校及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章贷款申请受理流程

第十八条贷款网上申请。自201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申请学生需登陆国家发开银行高校助学贷款门户网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docsj.com/doc/9a18346720.html,)进行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资料下载”区域下载)。在我市市属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注册申请。

第十九条贷款申请受理。各区、市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学生帐户开立。自2010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贷款学生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帐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帐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陆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第二十一条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自201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增加高校用户,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各高校应尽快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为贷款学生录入《回执单》。

第二十三条《回执单》核对确认。各区、市收到《回执单》后,要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贷款学生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接收时间。

第七章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的流程

第二十四条借款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docsj.com/doc/9a18346720.html,,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第二十五条高校经办人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入“毕业确认”页面,查询已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查看相关信息后,点“毕业确认审核”即可。

第二十六条学生毕业前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毕业手续(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并按手印)。

第二十七条借款学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还款,以免影响日后的工作、生活中的信贷等相关事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起施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83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 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官方 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账户开立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帐号:。 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至年每年____月____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元;年(贷款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偿还贷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首先进行设置: 打开浏览页面:在浏览页面中点: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C)→在设置栏中选文件下载自动提示→启用→确定完成设置。 在网址栏输入:.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回车键即显示: 在安全警报对话框中点“是”后显示: 关闭“通知信息——网页对话框”后显示: 一、2010年和2011年贷款的学生:直接用原来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如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不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共同借款人信息等有变化,请首先进行信息变更,然后点击:“贷款申请”,方法步骤与前两年相同。 二、2009年贷款但2010年和2011年不贷款的学生: 1、登录.cn/后,不需要注册,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录..., 2、选择“省”“市”“资助中心”(则依次选择“广西”“钦州市”“钦州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生日年月日8位数(如:)。 4、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系统。 5、进入系统后,首先进行个人信息变更: 点击系统左侧“个人信息变更” 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一般都是以前就有的。另外依次将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高中:请写明全称,如灵山县灵山中学、灵山县武利中学)做好变更。入学前户籍,按户口簿上户籍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 通讯信息:联系电话与手机都要填可以直接找到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填如寄信你能收到的相关信息。电子信箱与即时通讯(QQ等)一定都要如实填写,因为通讯信息都是重要联系手段。 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就学类型都是系统默认,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一定要填自己就学的相关院系、专业,如果到校后更改专业,则相关信息都要修改。专业科类别,请自己在“专业科类别”寻找自己的专业科类别。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都是不可变更。学号请自己填写。 家庭信息:请各自按照家中实际情况填写。按户口簿上户籍或身份证上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联系电话一定要是准确信息的重要电话。 就业信息:毕业生一定要注意及时更新就业相关信息。切记切记! 联系人信息: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不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 6、然后进行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 点击系统左侧“共同借款人变更”:先选中共同借款人,然后点击修改。 方法、要求参照“个人信息变更”……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支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和) 完成学业,保证助学贷款的质量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农 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农信社对考入湖北省 属及 市州(含直管市、林区,下同)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学校、含各部 门及市州政府所办的高职高专,以下简称高校)或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 长及其他与学生有法律监护关系的对象以下简称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 发放的用于支付贫困学生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向农信社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高校学生的家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受益人是指享受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 款资助的高校学生。 第五条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第二章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性质 第六条湖北籍考入湖北省属及市、州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在 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长可向户口所在地农信社申请办理生源地助 学贷款。 第七条湖北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虽有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专项 基金,但不属于政策性贷款,更不属于民政救济性拨款。 第八条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具有以下性质:(一)合规性。即贷款资料及贷款程序必须符合规定。 (二)商业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农信社吸收的各类存款, 具有计价偿还的特点,这决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商业性质。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考试参考题

一、填空题:(共70分,每空1分) 1、借款学生经院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银行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借款合同。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用途仅限用于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3、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4、借款金额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5、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基准利率。 6、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银行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学生。 7、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8、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9、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10、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的下月1日(含1日)。 11、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逐年分次发放方式。 12、借款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院方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申请办理展期贷款并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13、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除办理展期贷款外,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14、借款学生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15、如借款学生需要变更还款账户时,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供银行扣划,否则造成银行扣划失败时,银行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借款学生还款卡丢失等状况发生时,必须亲自到贷款银行补办新卡。 16、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银行允许借款学生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借款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院方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防止弄虚作假、骗贷或恶意贷款。 二、建立高三贫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需求信息,了解学生在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记录,为学生贷款打下基础。 三、严格执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核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 四、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准确掌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对贷款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 五、及时将评议审查结果通知贷款学生,属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贷款学生补齐所差材料。 六、积极配合省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认真搞好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 七、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档案资料建设,确保贷款信息准确、完整。 八、秉公办事,严把贷款质量关。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加强学 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二、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工 作人员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三、每年年初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 年末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努 力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 四、抓好工作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纯、作 风正、热情高、能力强的工作队伍。关心工作人员生 活,优化工作环境。 五、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本中心的 职能作用。 六、严格审核资助资金支出,确保资金支出规范、 安全,搞好中心内部的财经管理工作。 七、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 务质量。 八、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 督促有关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相关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在校期 间的经济生活状况进行认真评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 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相关学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的受助学 生名单必须在校公示一周以上,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 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资金发放的 条件、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答题(DOC64页)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 分,共30 分)本大题共答对26 道题,获得26 分 问题1、以下关于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表述正确的是(____)A、贷款期限最长为 14年,最短为7年B、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C、贷款金额为0-6000元 D、孤儿申请生源地贷款可以不用提供共同借款人 正确 问题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日为(____) A、除11月的1-10日 B、1-10月每天均可申请 C、1-10月的20日之前 D、 全年均可申请 正确 问题3、委托别人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时,不需提供如下材料:(____)A、您本人签名的 授权查询委托书B、代理人单位介绍信C、代理人要如实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 询申请表》D、委托人(您自己)和代理人(如您的生意合作伙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并留复印件备查 正确 问题4、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主要用于(____)A、帮助商业银行等机构全面了解个人的信用 状况B、为委托人在选择贸易伙伴方面提供决策参考C、为委托人在处理逾期账款方面 提供决策参考D、为委托人在处理经济纠纷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正确 问题5、张三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学费5800元,欠缴学校住宿费1200元, 贷款发放后,(____)元汇到学校账户,(____)元汇到自己的贷款账户上.(____)A、6000,0 B、5800, 200 C、7000,0 D、0,6000

正确 问题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____)A、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B、学费和 住宿费C、住宿费D、学费 正确 问题7、个人信用报告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____),方便个人办理信贷业务 A、知识财富 B、信用财富 C、金钱 D、名誉 正确 问题8、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是(____)A、95566B、95533C、 95593D、95188 错误,正确答案:C 问题9、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下列信息中不属于信 用行为记录的是(____)A、个人担保记录B、使用信用卡记录C、个人过去偿还 贷款记录D、汇款记录 错误,正确答案:D 问题10、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日为(____) A、1月15日 B、7月15日 C、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 D、每月20日 正确 问题11、在(____)均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A、本省B、本人户口所在地C、本 地区D、全国各地 正确 问题12、信用报告被人们喻为(____)A、全部都是B、经济身份证C、经济快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片观后感

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片有感 看完宣传片后,感触颇深,我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了更好的了解,也了解征信、信用记录;知道了未来的房贷、车贷甚至就业、晋升都离不开信用记录;知道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和信用卡,能帮我们建立信用记录。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们国家在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这项政策解决了许多家庭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让我们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实际上是我们国家给予贴息、学生凭自己的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一种带有很强的政策性的一种商业贷款。同时,在校期间不用支付银行的利息,而是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毕业后仍有两年的宽限期,更是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为此我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对我们的帮助。 其次,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助人为乐”的深刻含义。正如片中的两位主人公安安与琪琪,她们参加了阳光服务活动,经常帮助一位残疾的学生,在她们遇到买电脑的问题时,那位身有残疾的学生也帮助了她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要关身边的弱势群体,做一个有道德有素质的人。在大学里边同学之间互相帮忙,如果有困难,那么我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应该的,因为这是人际社会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非常好的社会道德的要求,互相帮忙,是应该提倡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作为任何一个有困难的同学,他在一个学校里边和一个群体里边生活,首先,应该要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克服一些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困难。那如果客观上仍然存在着这些困难,自己也解决不了,这个时候也应该积极地、主动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我觉得能够勇于接受别人的这种帮助,这也是一种文明,甚至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这没有什么。当然,国家向我们大学生提供了贷款资助,让我们可以顺利完成学业,这之后任何一个人我们都要努力地去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大学生群体当中常见的阳光志愿行动便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我们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有义务也有必要多参加这类活动,为需要帮助或服务的人,尽自己一份力量。 有这么两句话:一句话是“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另外一句话是“人无信不立”。那讲的就是,人要知恩图报,要诚实守信。那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对我们

贷款认定申请表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 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学院系专业 年级班 在校联系 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 定理由 学生签字:年月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推 荐 档 次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院(系)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 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 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机 构 意 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家庭人 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是□否单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其他情况:。 签章学 生 本 人 学生 家长 或监 护人 学生家庭 所在地乡 镇或街道 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常见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常见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业务知识部分 (一)贷前事项 1.受理时间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新生,申请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2)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续贷生,申请 答复:每年4月1日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键字:生源地,受理,截至时间 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贷款对象 (1)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高校 答复: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学生 答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3.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关键字:生源地,学生,条件 答复: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关键字:生源地,共同借款人,条件 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范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根据《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办理,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第三条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已经获得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商业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信用方式发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集中在县级联社(农合行,下同)营业部或个人客户部(或个人贷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办社”)办理。

第六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应遵循“按年申办,专款专用、贴息补偿,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七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 第八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已被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普通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农村信用社县域内,并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贷前事项 1.受理时间 (1)题目: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新生,申请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9a18346720.html,。 (2)题目: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续贷生,申请 答复:每年4月1日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题目: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键字:生源地,受理,截至时间 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贷款对象 (1)题目: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高校 答复: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2))题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学生 答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3.贷款条件 (1)题目: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关键字:生源地,学生,条件 答复: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题目: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关键字:生源地,共同借款人,条件 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题目: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助学贷款个人诚信承诺书三篇

助学贷款个人诚信承诺书三篇 助学贷款需要学生的诚信作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助学贷款个人诚信承诺书三篇,欢迎阅读! 第一篇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二O 年月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及县资助中心各一份 第二篇 本人是哈师大文理学院外语系09级专二的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曾获得多次贷款,总金额为12019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采取的政策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一座把贫困学生送往大学校门的桥梁,是这座圆梦之桥让我们这些贫困学子有机会进入大学的知识殿堂,让我们有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让我们以一个更高的起点步入社会。如果没有国家助学贷款,许多像我们这样家庭经济困难,拿不出钱交学费的学生,即使手持录取通知书,也无法跨入大学校门,更不要提用知识改变我们贫困的命运了。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国家助学贷款是在我们最需要帮助时及时出现的,雪中送炭是怎样的恩情与感动,然而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活动以来,大学生欠贷不还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扰乱了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也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原则。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不诚实,不守信,何以为人?!国家考虑到这些学生出身贫寒,上不起大学,采取这样的政策措施,圆他们的大学之梦。 第三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供高校用)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

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县(市、区)编号:号 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毕业中学邮编 共同借款人姓名与借款学生关系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家庭状况描述 (在□打√,可多 选) ▲家庭人口(人),年收入(元) ▲申贷原因:□因病致困□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录取院校专业学制 学校类别 (在□打√) □普通高校□部属院校□本省院校 □高等职业学校□地方院校□外地院校 申 请贷款情况申请贷款金额 入学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贷款期限 (在□打√) □12年□13年□14年 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月日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年度)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年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账户开立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帐号:。 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至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元;年(贷款最后一年)8月31日偿还贷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

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甲方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甲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贷款发放与划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执单(附件1)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据实填写。 甲方是新生的,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报到日期(下称“规定报到日”)及时到录取高校报到,并于到校后20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达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规定报到日之后30日内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应在新学年报到后20日内向丙方寄出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执单后,审查、汇总后报乙方,乙方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进行两次划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划至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 2.以合同回执单所载甲方(借款学生)欠缴学费和欠缴住宿费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为判断依据,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甲方就读学校账户。具体为: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等同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贷款,剩余贷款甲方(借款学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费;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不足费用由甲方自付。 (三)贷款划付至甲方(借款学生)账户和甲方就读学校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办理上述划付事项,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还款方式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甲方应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每年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五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以下简称“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

助学贷款诚信论文

浅谈“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人类所认同的道德规范。诚信,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诚信状况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总体来看,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是好的,是积极向上的,然而近些年来,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高校教育中影响大学生主体人格建构的因素很多,在此仅谈谈在诚信教育中建构学生主体人格的一点思考。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和守信。诚实,就是动机在于传达真实信息的一种行为;《辞海》对“守信”的解释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前者是指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修养,而后者却是着力于人际间的伦理关怀。诚信张扬了人性,弘扬了道德关怀,不仅是一种童叟无欺的商业精神,也是一种道德意境,因为它关注如何做人的问题,关注如何提升人生的境界,表现了人与人之间互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人文关怀。诚信所蕴含的这种道德追求,在本质上完全契合于新时期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因为高校教育的总体目标固然是培养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在道德意义上也正在于寻求和培育更为健全的人格,更为完善的人性。就此而言,诚信不啻是构建主体人格的一个新的道德楔入点。 诚信教育与主体意识的确立。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主体人格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 所谓主体意识,是指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它包括主体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就此而论,主体意识的真谛正是诚信的精神,它既包含对他人的尊重,又表现出对自己所承担义务与责任的体认与坚守,所以诚信教育对于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有重要影响。 首先,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自我意识。诚信是主体意识的道德基础。诚信是处己的立身之道。没有至少一定程度的诚信,个人就站立不起来,说出话来没人信你,连你自己也会感到怀疑、感到绝望,你自己成了前后不一,言行不符的断片,而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更不要说谎言和不守诺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他在道德上属于恶这样一种基本性质了。诚信本身就是真善美的统一,真是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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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用助人、应贷尽贷、应还尽还”的工作思路,多途径加强受助学生诚信教育,连续四年在全省实现了助学贷款申请办理人数正增长,连续八年贷款正常回收率均提前达到百分之百。该县主要采取三项有力措施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健康长足发展。一是利用网络广泛宣传助学贷款政策,加强学生主动还款诚信教育。除每年印发宣传资料和制作宣传展板外,淳化县主要是通过专人负责,分年度组建了四个500人的助学贷款工作服务qq群,要求所有贷款学生实名加入,宣传助学贷款和各类资助政策,解答学生贷款过程中的疑问,通知助学贷款办理各环节要求及进度。比如,申请贷款学生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详细资料要求,如何预约办理时间?合同签订须知,开学报到上交受理证明时限,督促高校限期完成合同电子回执录入,贷款发放后有关情况通报,个别学生贷款结余资金如何查询使用?支付宝如何认证提现?支付宝如何网上还款?督促联系方式有变的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变更个人信息,做好了学生毕业确认,还款咨询和还款提示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有关政策宣传教育等工作,使所有贷款学生明白了积极配合县资助中心,主动网上还款是每名贷款学生应尽的义务。二是每年定期集中主动开展两次电话告知联系工作。第一次,每年4月份主动联系应届毕业生或家长一次,主要是告知学生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毕业确认、提前还款和年度正常还款有关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毕业前集中办理提前还款,提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1月份要按时做好网上还款等内容。第二次,每年11月份中上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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