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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知识

静电放电(ESD)发生器及测试方法

静电放电是一种自然现象,当两种不同介电强度的材料相互摩擦时,就会产生静电电荷,当其中一种材料上的静电电荷积累到一定程度,与别一物体接触时,就会通过这个物体到大地的阻抗进行放电。静电放电及其影响是电子设备的一个主要干扰源。静电放电抗扰度的国家基础标准是GB/T17626.2(IDT IEC61000-4-2),汽车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的国家标准GB/T19951(IDT ISO10605:2001)

静电发生器原理如下图1所示。U为高压电源,Rc为充电电阻(50-100MΩ),Cc 为储能电容(150PF),Rd为脉冲持续时间形也电阻(330Ω)。其输出电流的典型波形如图2所示。波形参数与严酷度等级均满足试验要求。

图1 静电放电发生器电路原理图

图2静电放电发生器输出电流的典型波形

针对不同的检测设备,试验分为台式设备试验,落地式设备试验和现场试验。

一、 台式设备

首先,按产品技术条件检查被试产品(EUT)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接着按 图3所示布置和连接被测试(EUT)和试验设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绝缘衬垫厚0.5mm;水平耦合板四周要超出测试产品(EUT)0.1m以上,如EUT

太大,可以合并两张同样的试验台桌,在合并处覆盖一块与水平耦合板同样材质的金属板,各桌压住0.3m以上即可,用电阻线分别将两张桌上的水平耦合板与参考接地板相连;

b、被测产品四周期1m内应无墙壁和金属物;

c、被测产品要尽可能按实际情况布置;

d、放电枪接地线与被测产品表面至少保持0.2m间距;

e、放电枪头要与被测产品表面垂直。

图3 台式设备间接试验布置示意图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严酷度等级设置静电放电发生器波形参数,并按图4验证静电放电发生器输出特性;对被测试产品施加标称额定电压,检查工作功能状态应正常;接着,检查试验环境应与试验要求的严酷相符合;试验中,被测试产品应无异常现象(如功能丧失,数显跳动等)记录试验部位和试验结果。

直接放电:对被测试品表面以20次/s的放电速率快速扫视一遍,寻找/确定敏感部位,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部位(人手可触及),以1次/s的放电速率对被测试产品进行接触放电或空气放电(试验电压等级不相同),每个选点放电20次(正/负各10次),对空气放电应采用半圆壮举形的电极,每次放电前应先将放电枪头从被测试产品表面移开,然后将放电枪慢慢靠近被测试产品,直到放电发生为止;

间接放电:①放电枪垂直地离开被测试产品0.1m处对水平耦合板接触放电;

②垂看耦合板放在被测试产品0.1m处,放电枪头放在垂直于垂直耦合板一条垂

直边的中心进行接触放电,对被测试产品的四周4个面都要用垂直耦合板做间接放电试验。

图4 特性验证示意图

二、落地式设备

按图5所示的落地式调备试验布置示意图和连接被试产品和设备;参照台式设备试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部位,严酷度等级和参数,进行直接放电和间接放电试验。

图5 落地式设备静电放电试验布置图

三、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是设备在现场安装完成后进行的试验,通常它们都是固定设备。地面固定设备参考图6的布置;接地台式固定设备参考图7的布置方法,不接地台式式设备参考图8的布置和连接设备,分别参考落地设备或台式设备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接地平板0.3m*2m与现场安全地相连;当设备安装在金属桌上,而金属桌未与现场安全地连接时,应将金属桌通过一根两面端带有470KΩ的电阻线接到参考接地平面上。车载电子设备参考台式设备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所有现场试验都要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试验方法、试验严酷度等级等由供应商和客户协商确定。

图6 安装后落地设备直接放电试验布置图

图7 接地台式静电放电试验设备布置连接示意图

图8 不接地台式静电放电试验设备布置连接示意图

技术文章

HDMI接口的电磁兼容设计

一、HDMI接口介绍

HDMI(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又被称为高清多媒体接口,是首个支持在单线缆上传输,不经过压缩的全数字高清晰度,多声道音频和智能格式与控制命令数据的数字接口。HDMI主要以TMDS(Transition Minimized Differential Signaling)为传输技术核心,也称为最小化传输差分信号,共四组差分信号线,CLK信号也由差分线传输。

HDMI高的音视频带宽,足以应付一个足以应付一个1080p的视频和一个8声道的音频信号,而且还有很大余量。而且其体积小,支持热插拔,传输线缆可以做到更长(HDMI为15m,DVI 为8m), 只要一条HDMI线缆,就可以取代最多13条模拟传输线,能有效解决家庭娱乐系统背后连线杂乱问题,如此多的优点,让这一接口规范很快流行开来。

二、EMC设计要求

1,HDMI接口原理设计

典型的HDMI EMC设计电路(图1)

图1

图1所使用元器件参数及作用说明如下:

A、L1~L4建议使用专业HDMI共模电感,建议值为90R(100M),因为普通普通共模电感寄生电容

太大,会导致TMDS差分阻抗匹配测试失败。

B、D1~D8为ESD防护器件也要求低电容效应,这样才能保证信号传输质量不受影响。

C、L5要求建议使用600R(100M), 同时要注意规范要求在HDMI Tx 的测试中会接一个吸取55mA电流的负载,然后测试输出电压,要求电压在4.8V和5.3V之间。如果串接了一个10欧姆的电阻,结果造成输出电压为,5-10x0.055 = 4.45V < 4.8V,此项测试失败。

D、C1,C2为电源滤波电容,C2也可起到稳定HDMI电压作用。

2,HDMI接口PCB设计

A、在图中元器件布局要紧凑,元器件位置要按照信号流向进行布局,遵循先防护后滤波的原则,ESD防护器件靠近connect,其次为共模电感;

B、每组差分信号走线要保证平行等长走线,周围用地线包地,并打过孔到下层地;尽量避免换层,不同层的阻抗和过孔等差别会降低差模传输效果而引入共模噪声;避免导致阻值不连续性的90度走线,可用圆弧或135度折线来代替。

在进行PCB铺铜设计时,注意防护器件以及共模电感正下方掏空处理;

3、HDMI接口电缆及结构设计要求

HDMI接口由19根线组成:四对差分线、三根控制线、一根热插拔侦查线、5根地线。在组线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建议差分线采用屏蔽双绞线传输,每对差分线与一根地线构成一组,用铝箔包裹芯线。

按下图方式组线,外层再用金属箔和编织网屏蔽;

屏蔽网与金属箔的接地;

屏蔽网和金属箔都要求两端接地,与连接器形成360搭接;

机壳为金属时,HDMI接口要与金属外壳搭接良好。

HDMI由于其高速传输特性,可能需要两端加磁环,绕线至少1.5圈,也能有效降低辐射能量

案例分析

RFID 产品整改

一-、问题描述

产品为塑胶结构外壳,门禁刷卡设备,典型的RFID 产品。产品在上电工作时候,内部电路发射13.56MHz 的射频能量进行寻卡扫描。产品在进行整机辐射测试时,测试结果发现13.56MHz 倍频的射频能量超标,原始测试结果见下图:

二、分析过程

RFID 系统的主频倍频干扰,要消除主频是不可能,那样就会影响到产品的功能。同时为了满足EMC 测试要求,就必须要消除掉主频的倍频干扰能量。

产品属于一个门禁读卡器,体积较小,单板单面走线、布局,且单板中心位置物理性掏空一个直径3厘米的空洞。射频发射天线画圈布线在单板外沿;而天线驱动电路及数字电路部分布在天线圈中。依据天线理论,环形天线的中心位置是射频能量最大的区域。此时在单板中心位置物理性开孔,且外接线缆接口正好在单板的中心,这样势必导致射频能量空间耦合到外出线缆上,从而通过线缆进行二次的天线发射;必然会引起单板13.56MHz 主频的倍频干扰能量测试超频严重。

分析单板PCB 文件,发现射频驱动电路的地与数字电路的地是没有隔离,全部连成一片。这样的设计会导致数字电路的干扰与射频电路的干扰耦合。同时,单板在布线过程中,基本没有铺地设计,也就是说单板上的分布电容很大,信号回流面积较大。这些,都会容易导致产品的发射干扰问题。

三、问题处理

为了抑制产品干扰,要打破此种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第一步:外部连接线缆增加滤波;

第二步:天线与数字,射频电路隔离;即环形天线不要放在射频,数字电路的上方;

第三步:射频电路的地与数字电路的地进行隔离,采用单点连接。

第四步:板子在不影响功能的情况下,空余地方进行铺铜设计。(过多的铺铜会导致射频信号的涡流干扰,影响正常功能。)

(最终测试数据)

四、总结

要想抑制射频电路的干扰,首先要考虑天线与其他电路的隔离,不能由于天线能量耦合到其他电路中,造成二次天线干扰。同时要特别的注意射频电路与其他数字电路的地连接。在功能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适当的降低下天线的发射强度。

在PCB布局、走线中,也要注意强干扰电路与其他电路的物理隔离。要强调费射频电路环路面积控制,要保证相关的数字信号线的伴地设计,防止相互串扰。

看图说EMC

某产品为一电子类数码产品,在依据EN55022 CALSS B进行测试时辐射超标,经过定位主要为SD卡引起的超标,还有一个540M的单点超标;

一、电路图设计点评

经过定位单点540M超标主要是RAM差分CLK产生的干扰,未进行滤波处理,在靠近主IC端RAMCLK和RAMCLK_N信号线上增加共模和电容后测试通过。

二、PCB设计点评

SD卡单板与主板的地连接太少引起的SD卡单板超标问题;于是对以下蓝色方框处做裸铜处理并且在ABCD处增加弹片位置,测试结果PASS。

问题解答

问1、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的干扰有什么不同?

答:模拟干扰现象指的信号传送强度的大小,波形,相位失真。数字干扰现象是指信号传送时传送错误比例。

问2、如何区分模拟和数字信号耦合量?

模拟和数字信号均根据信号强度和频率频宽耦合量总和计算,一般发射与接收中心频率相同时,仅计算信号强度耦合量,如果答应信号的灵敏度则需要考虑干扰问题,如果发射与接收中心频率不同,且频宽也不同时则信号总耦合量除了计算信号强度耦合量外,还需要计算中心频率差及发射和接收频宽耦合量。

问3、什么是线性噪声和非线性噪声?

答:电子元件通电工作时,所衍生的热源噪声及谐波噪声成为线性噪声,两个以上的电子元件通电工作时,所衍生的谐波互相调换变形成另一新的频率噪声,均成为非线性噪声。

EMC通则合同

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 项目边界: ***市段至段; 1.2 项目时间边界: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对市政道路路灯250W高压钠灯和400W 高压钠灯进行节能节电改造。 1.4 道路照明节能设备:深圳市格林莱高频射流灯。 1.5 项目设备边界:本项目所约定的改造项目中所采用的射流灯 (1)本项目射流灯用灯情况: 技术数据如下:

1.6设备节能量:经双方认可后签订的《唐山市古冶区改造工程测试及节能效益报告书》中认定的项目节能量。 第2节项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期,个自然月。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本合同一经双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按以下公式计算得节电收益为: 节约电费 = 年节电量×电费单价 (公式一)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6期 第06期2012年3月 合同能源管理也称为能源合同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而成的基于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将合同双方所节约的能源费用用于支付节能项目成本并为参与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节能投资手段。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措施,包括较为完备的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未对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虽然近年来有关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理论研究不少,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同的节能公司以及用能企业的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因此需要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确认及计量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具体是指节能服务企业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企业提供客户进行节能资产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在效益期内企业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改造所取得的收益,效益期满后节能资产全部无偿转移给客户。现阶段我国多数能源管理合同都是该一类型的,有部分学者认为,该类能源管理合同满足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基本特征,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不需要将报酬转移情况以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考虑进去,而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转移了报酬及全部风险的合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与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在整个合同期均存在,但是合同并未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客户,作为租赁一方的节能服务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 综上所述,节能资产改造在不同的时间段其报酬及风险是不一样的,所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一样,会计核算也要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能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确认及计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节能资产改造阶段 节能服务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要是节能资产改造失败的风险,在此阶段客户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企业对节能资产的改造负有实质性的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出义务,依据成本与收入相符合原则,节能资产改造阶段的成本支出是为以后获得收益的投资,这时候可以参考建造合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节能资产改造完工的进度来确认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此阶段无收入。因此在这一阶段内无收益。如果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失败,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将 终止,节能服务企业所投入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赔偿应进行量化,计入相关成本,不存在后续的会计核算问题。 (二)节能资产改造结束至合同期满阶段(节能效益分享期)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已结束并进入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客户需要将节能收益相应的应付账款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与之相应的收益主要反映到成本支出的减少中,无需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节能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权利,节能收益一般会受到节能资产状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节能服务企业所获得的账款是不确定的,也正是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本质上,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权利是一种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无条件收取收益的权利,但是由于资产流量的不稳定性,节能服务企业应将该权利量化成债权(应收账款),金额以预计可以收到的金额来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节能服务企业应定期对量化的债权(应收账款)自查进行减值测试,对所确认的减值费用进行计提减值或者摊销准备。同时在改造期结束时,将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合同期内逐期折旧,计入相关成本。 (三)合同期满后 在这一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债权(应收账款)应已收取结束,节能服务企业在此阶段不需要进行其他会计核算。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主要是依据可回收金额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接受捐赠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收益实现方式的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分为上述三个阶段进行处理,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在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方面的会计处理⒈节能资产改造期间,客户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⒉节能资产改造结束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到合同期满阶段,客户由于获得节能资产使用权,需要对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收益按造受益对象计入有关费用及成本,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款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⒊合同期满后,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按照接受捐赠处理,以可收回金额以及节能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黎亮 (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 要: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商业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节能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还无法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规 范,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能源管理合同双方的会计处理着手,分析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有关的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等问题,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原则,以期对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 (下转第82页) 77··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二、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三、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是我国政府为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而成立的三家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EMCo)之一。2007年初,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公司成为“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目前,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导读:EMC合同能源管理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EMC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1.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21世纪初,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在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之前,中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21世纪初中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

emc服务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emc服务合同 篇一:emc合同 ***************项目 合 作 合同编号:***********运营合同书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支付

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1.2项目范围: 1.3项目期限: 1.3.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年__月_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节能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年月日起,至年月__日止。 1.3.2合作期内,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作期满,若甲方要求emc改造工程项目继续合作,则应于合作期满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约书面要求,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emc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给付乙方应获取的节能收益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向甲方提供,更换甲 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乙方负责产品保修期间产品的免费维修、保证产品的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__%的节电收益分成作为赔偿。 2.1.6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要求,如乙方单方面行为所导致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负责。 2.1.7乙方负责产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产品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若乙方产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2.1.8若甲方需要搬迁使用场所,甲方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后的调试工作。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胜利油田合同能源管理(EMC)

胜利油田合同能源管理(EMC)调查 在河口采油厂电力管理科副科长甄东胜眼中,要做的事情很多:全厂500多台高耗能变压器该治理了;许多电机也到点该淘汰了;而注水系统、输油系统、污水外输系统等等可以优化的地方还有很多,问题在于,这都需要花钱。 钱从哪里来?上级部门能投资当然最好,但这个渠道已经越来越窄。厂里能挤出点来也好,可河口厂连续11年上产,全厂上下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打新井建产能需要投资,让人头疼的是稠油、特稠油区块上得越来越多,油稠得采出来拿刀切都切不烂,耗电格外多。措施上产当然也需要大把资金,而那些在地下埋头苦干了几十年的井筒情况也已经很糟了……节能技改,位置不够靠前。 既缺资金,又要技改,就在矛盾纠结时,合同能源管理(EMC)提供了一条解决之道——“借鸡下蛋”,即节能企业掏钱来完成改造,再从节约出的电费中收回投资。 记者程强特约记者刘玉龙通讯员李世博 试点:两条线路年可节约电费178万元 油田生产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河口采油厂大北三线、四线节能改造项目,2009年1月由技术监督处选定。 之所以选择这两条线路,是因为它们很“干净”,没有私接乱挂和违规用电,而且很“单纯”,就是供大王北油田97口抽油机井生产用电。大王北油田是河口厂西北端一个低渗透滩海油田,年产量20多万吨,长期以来,“高耗能变压器多、高耗能电机多、功能缺失的控制柜多”的“三多”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个油田。 技术检测中心作为权威第三方,对大北三线、四线的抽油机进行全面节能检测,结果显示:变压器、电动机的容量较大,负载率只有22%,属严重的“大马拉小车”,而且40台明令淘汰的变压器还在使用;电机的功率因数过低,平均只有0.39;抽油泵充满系数较低,小于0.4的有 51口。这些都使得设备高耗、低效、故障频发,亟待节能改造。 根据技术检测中心提供的方案,河口厂对两条线路实施节能改造,于2009年12月改造完毕。2010年的检测结果表明,两条线路改造后,变压器容量节约一半还多,油井节电率达21.6%,超过15%的预期目标,两项合计每年可节约电费178万元。 项目改造需要资金430多万元,由双方选定的一家节能企业投资并施工。只需两年半,采油厂节约的资金就可支付全部改造成本。也就是说,河口厂没有花一分钱,只用两年半时间完成两条线路的节能改造,并开始享有每年178万元的节能收益。

天俊能源合同能源管理(EMC)合作协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有 限公司 循环经济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2012/7/12 第1节总则

本合同双方按合同能源管理”莫式就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2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2.1项目描述:(见附件I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XXX尾气发电项目描述)。 2.2 功能性完工:(按乙方设计完成施工和安装,实现并网发供电)。2.3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 第3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3.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能服务的内容如下: 3.1.1服务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1.2服务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1.3服务的方式:EMC 。 3.2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节能服务工作: 3.2.1 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 3.2.2服务期限和进度: (1)合同起始日期为2012-7-25 ; (2)合同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 (3)经测定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发电站建设完成,经甲方竣工验收正式发电之日: (4)效益分享期为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起持续合作: (5)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持续经营。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路灯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述

1、路灯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路灯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城市道路照明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截止2016年全国1065个城市现有路灯2317万盏。传统的路灯常采用钠灯,钠灯整体上衰减较快,导致钠灯寿命较短,光效低的缺点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费,城市道路照明节能已经被政府工作提上日程。因此,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寿命长、显色指数高、环保的路灯对城市照明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灯的光源具有高效、安全、节能、环保、寿命长、响应速度快、显色指数高等独特优点。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将原有路灯的钠灯更换为灯,提高了灯具的使用效率,延长了灯具的寿命,从而节省了大量的维修费;在发光效果相同的情况下,灯比传统的钠灯节能60%以上,可以有效节省电费支出,有利于当地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可以避免政府财政的投入增加,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实现能源的节约、路灯设备的更新及照明效果的提升。 2、路灯改造的具体流程 对城市照明用能现状进行诊断 提交项目建议书 监测确定能耗“基准线” 项目投标,签订合同 项目融资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节能量监测,效益分享(效益分享多采用节能服务公司(9):政府为(1)或者节能效益全部为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关于付款方面,因为每次付款均需要节能量测试、现场效果测试,月度付款实行起来较繁琐,固节能付款多为季度付款或者半年付款, 项目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多采用的是我方雇佣原路灯管理所等之前的维护单位进行项目运行期间的维护费用) 项目结束,设备移交。 3、改造后的监控、维护流程 3.1运维和养护一体化的优势 系统围绕养护流程,在城市照明监控中心和现场维护人员之间建立纽带,使得照明监控中心和各维护分队能够实时了解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养护工作进展;现场维护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故障信息与维修任务。 系统实时监视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从而进行故障检测。当检测到照明设施故障时,调控系统自动将故障发生的地理位置和故障类型等信息上报并记录作为养护数据。 系统结合其数据库中的照明设施信息,自动生成维修工作任务单,内容包括故障发生的地理位置、维修时限等,并将任务单自动发送给相应维护分队或人员的手机上。 系统提供用户体验反馈界面,维护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运维工作中的体验、感受、碰到的问题,定期的反馈到系统平台,利于系统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 emc 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 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 是商业化运作得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盈利的目 的。 2、整合性: emc 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mc 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 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 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 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 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 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 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 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本文库采集于ofweek 光电新闻网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标签: 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合同 emco 的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o是 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mco向客户企业销售节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知识(EMC、EPC)

目录 合同能源管理 (2)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2) 二、类型 (3) 1 节能效益分享型 (3) 2 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项目采购型) (4) 3 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4) 4 运行服务型 (4) 三、实施流程 (4) 1)能源审计 (4) 2)改造方案设计 (4) 3)谈判与签署 (5) 4)项目投资 (5) 5)服务 (5) 6)福利 (5) 7)监测、保证 (5) 8)效益分享 (5) 四、优势 (6) 五、发展历程 (6) 六、商业模式特点 (7) 1、商业性: (7) 2、整合性: (7) 3、多赢性: (7) 4、风险性: (8) 七、成功的因素 (8) 1、项目过程服务 (8) 2、承担项目风险 (8) 3、节能项目的融资 (8) 4、其他 (9) 八、项目成功经验 (9) 1、EMC真诚合作 (9) 2、EMC防经济风险需要客户的帮助 (9) 3、EMC技术风险的防 (9) 九、实施目的 (9) 十、与其它区别 (10) 1、与设备制造商、销售商的区别 (10) 2、与技术服务及咨询的区别 (10) 3、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0) 4、与“贷款”的区别 (11) 5、与“投资”的区别 (11) 十一、容 (12) 1、能源审计 (12)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12) 3、施工设计 (12) 4、节能项目融资 (12)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12) 6、施工、安装和调试 (13) 7、运行、保养和维护 (13) 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13) 9、EMCo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13) 《合同能源管理》杂志 (1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5) 一、概念 (15) 二、分类 (15) 三、发展前景 (16)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16)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1],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

EMC节能服务合同

《EMC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X 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 X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节电项目节能服务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高压风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安装————,对甲方原有----进行节电改造。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电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1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60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人民币元(小写: 元)(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90%的节能效益,即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人民币元(小写: 元),共计分享节能效益人民币元(小写: 元)。 当实际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电率的2%时(节能量的计算与确认详见附件B、C),年节能效益仍按人民币元(元)计算;当超过或低于预计节能效果的2%时,乙方分享的效益亦按同样的比例增加或减少。 4.3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1个月后的4天内(遇到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4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立即兑现的票据。 4.5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人民币元/度计算,电价无论涨价、降价所产生的收益、差价均归甲方。 4.6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电率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电率的基线作出调整;节电率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4.7如果因为甲方开工不足、生产工艺变化、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甲方自身的原因而造成与节电量不符或节电量减少,甲方仍应按本合同4.2条款向乙方付款。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6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

LED灯具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合同 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 双方同意,由乙方 按“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为甲方 在地区所管理 经营的酒店(以下 简称“项目”或“本 项目”)进行照明 系统专项节能改造 服务,并由甲方支 付相应的节能服务 费用。双方经过平 等协商,在真实、 充分地表各自意愿 的基础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达 成如下协议,并由 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 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 中所涉及的有关名 词和技术术语,其 定义和解释如下: 1.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performa ncecontracting;E PC): 乙方与甲方

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乙方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以节能效益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1.3 能耗基准(energyconsumptionbaseline):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的照明灯具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1.4 项目节能量(projectenergysavings): 在达到甲方工厂和办公区等场所在用灯具照度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甲方照明灯具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项目期限 2.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2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效益分享期满、并且所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为止。 2.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分期合共天内(详见本合同附件D),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双方共同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所有改造工程。 2.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第 1 期为。在第 1 期 项目完成、甲方签署本合同附件B:《节能技改工程验收报告》后的30天内,开始第2期的节能改造工程。 2.4节能效益分享起始日: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每期节能改造完成,甲方签署本合同 附 件B:《节能技改工程验收报告》的次日,每期的效益分享期各为个月。 第3节项目的内容、投资、目标、实施和验收 3.1项目内容: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以“德冠”的高效LED灯具置换甲方现用的高能耗传统灯具。甲方按照合同节能服务金额,开具银行保函给乙方。因本项目的实施所节约的电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 4.6条规定的比例分享。 3.2项目投资:本项目改造所需的LED灯具的生产、运输、安装、维保、节能技术和改造费用全部由乙方投入。甲方只为本项目提供现用的照明场地与设施,是本项目节能照明设备的使用方。

EMC合同书-版本2010(国标版)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编号: 甲方: 乙方: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一.《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二.附件: 1、《节能技改工程节电测试报告》 2、《乙方投入项目设施清单》 3、《验收报告》 4、《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 5、《技改工程节能效益确认单》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鉴于本合同双方愿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照明改造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路灯系统的节能改造,即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原路灯照明系统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乙方负责技改项目的投资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设施进行免费维护。(下称“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节技改内容、目标、期限 2.1技改内容:乙方对甲方管理的项目所在地的照明系统进行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高效率节能灯具(下称“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 2.2技改目标:根据甲方现有条件,在保证改造后的工作照明效果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节能降耗和设备更新的双重目标。 2.3 本项目的改造建设期为,自始,至。 2.5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第3节技改项目实施 3.1 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共同对改造前能耗、照度进行测试(作为改造对比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在LED照明节能技术领域的可行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在LED照明节能 技术领域的可行性 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企业中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其“零投资、零风险、零浪费、高效益”的特点越来越多的被企业关注和接受。为达到不断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以及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种新兴节能机制在更多范畴内应用,特别是在LED 照明节能新兴技术方面,更应大力推进,以探索出节能措施新亮点。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动作、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 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设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

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 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EMC 公司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带资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客户企业在没有先期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必将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关注和接受。 二、LED照明节能技术 LED 即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 节能灯是用高亮度白色发光二极管发光源,光效高、耗电少,寿命长、易控制、免维护、安全环保;是新一代固体冷光源,光色柔和、艳丽、丰富多彩、低损耗、低能耗,绿色环保,适用家庭,商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他各种公共场所长时间照明。无闪直流电,对眼睛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LED 照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也称电费包干,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改造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即由投资公司对用户进行节能诊断,提出方案,签订合同后,立即为项目筹资定制高效节能设备并组织好施工、培训人员、运行维护,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享节电收益,即以改造投用后系统运行合同期内所节电量的一定百分比例归还投资公司,其余部分及以后产生节电费的收益归业主方享有,合同履行结束后设备无偿归属业主方所有。(二)意义和必要性

EMC合同()---效益分享型合同(最新整理)

合同编号:Z T/E M C2016-()-() 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节 能 效 益 分 享 型 合 同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方为用能单位,乙方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改造运营商。现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以 EMC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为甲方进行项目节能改造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照明节能改造。 二、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包括安装和效益分享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 1、合同签订日起,照明设备及配件准备期限为30日。 2、安装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效益分享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备注:如施工安装时间需要变更,双方可已书面形式协商制定) 三、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在经双方确认的改造方式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能改造,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全额投资,在 约定时间段内,按甲方约定要求入场改造,待改造服务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合格确认书(自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30 日内完成项目验收,若甲方未在30 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则视为项目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须30 日内支付乙方第一个月服务费,以后每月按双方确认核算标准、分享比例支付乙方服务费。本项目实施后的节能效益及双方分享比例、节能效益支付时间等,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甲乙双方税务及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3、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文件,乙方将向甲方开具节能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应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下的改造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1.2、甲方应在项目改造实施前,取得所改造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并向乙方 提供全部证明文件。 1.3、甲方需按照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相关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 便乙方进行方案设计。 1.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相关产品。 1.6、乙方为便于对改造项目的管理与维护,会测试与本改造项目相关设备、设施的相关数据,甲方尽力配合。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设计改造方案,数据不全并影响方案设计时,有权 要求甲方补充提供。 2.2、乙方负责改造项目所用灯具的提供,并在合同期内对存在质量问题及损坏的灯具进 行免费更换。 2.3、合同未履行完毕前,改造项目中乙方提供的全部财产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依照违约情况的严重性,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延长(甲方违约)/缩短(乙方违约)节能效益分享时间; 2).降低违约方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3).解除合同。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分享费用。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行提供相关合规合法之发票,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延迟付款 责任。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虽然我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初见成效,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快速增长,项目投资总额不断加大,各项政策优惠措施得到逐步落实,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还有诸多不利的环境和障碍需要克服,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有纳税负担过重,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尚未落到实处 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前,在现行的我国税收制度下,基于市场运作的E MC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中也包括通过面向全社会的采购为客户优选节能设备。然而我国的税务部门总是把EMC看作是一般的节能设备销售商,把EMC公司与客户的节能服务合同看成设备购销合同,把EMC的服务费视同一般节能设备销售商的加价,纳入增值税的规范,也就是说,把本应该是服务税的部分变成了增值税;与此同时,EMC公司的收益来自于节能效益分享,由于税务部门把EMC的服务看作简单的设备销售,因此把节能效益分享看成了设备销售的分期付款。根据我国的税收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在EMC公司把节能设备安装到客户后就被认定为设备销售已经实现,这样,在EMC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后还只刚刚开始分享节能效益时,就被认定应立即按合同全额上缴企业所得税。 尽管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出台,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是新生事物,各地尚未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可操作性差,税收优惠的政策没有落到实处,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少之又少,没有起动应有的推动作用。 (二)目前的信誉环境不利于EMC公司的发展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无论是EMC公司还是耗能企业(EMC的客户),都存在这个问题。企业怀疑EMC公司的承诺是否是真的;EMC公司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 (三)在现行的政府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下,EMC公司难于为政府机构实施节能项目1992年美国两院议会通过议案要求政府机构与EMC公司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政府楼宇的节能改造,从而达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预算,又取得政府机构带头节能的效果。 在这个法案中,允许政府机构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节约的能源费用与E MC公司分享;同年加拿大政府也通过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简称FBI),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政府机构的节能。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政府机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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