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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摘要:城市色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然而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对城市色彩的控制内容几乎是空白。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背景,试图探索将城市色彩规划有效融入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理论方法,将城市色彩控制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文本,发挥法律效力,使城市色彩规划不仅仅停留在研究的层面。

关键字:城市色彩;色彩规划体系;城市规划

1 城市的色彩及城市色彩问题

1.1 城市色彩及其重要意义

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的色彩总和。色彩无处不在,在现代人类生活的集聚地——城市中,色彩更是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第一,它作为城市面貌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反映着一个地区的民族文化、承载着重要历史、文化、美学信息;第二,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此外,一座城市的功能布局、生态环境、建筑景观等也都和城市色彩有莫大关联。

1.2 城市色彩的失控

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缺少对城市色彩的指导和控制,各城市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奇斗艳,使很多城市失去鲜明个性,丧失历史文脉。特别是城市建筑,并暴露出普遍的视觉污染问题,给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城市色彩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与管理,才能控制无秩序的城市色彩泛滥,显现城市的整体性与秩序感。

2 城市色彩研究、色彩规划在国内外的实践

2.1 国外的城市色彩研究与规划管理

西方国家色彩方面的规划研究工作开展的较早,不少国家从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城市环境色彩设计的工作,并获得不少成功的经验,使城市的面貌大为改观,形成了独特的色彩特征。如波士顿以承载历史的红砖暗红色为主调;纽约已光怪陆离的霓虹灯色为主调;芝加哥则给人沉稳、高雅的灰色调印象。从这些成功的范例来看,普遍的做法是在进行城市规划与

建筑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进行城市环境色彩的专项规划及建筑外观色彩的配色计划。缺少这项工作的规划或设计将不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例如日本在小区规划中就要求规划新建的居住小区必须作出成套的色彩组配计划;台湾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也要求制定改造区域环境色彩的规划及其详细设计,以利于城市整体环境色彩的协调,并在这个基础上塑造有特色和个性的城市色彩环境。

2.2 国内城市色彩规划与管理的实践

我国较为系统的城市色彩规划始于2000年北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从目前我国城市色彩控制实践来看,基本分为三种手段:1、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如北京确定以灰色系为主的稳重、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色彩环境;哈尔滨城市色彩确定以米黄色为主色调;2、具体的城市色彩控制技术规定如《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3、从城市设计角度出发的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如烟台市在城市色彩设计中提出塑造“山、海、城、岛”的地域景观特色,进行城市色彩的特色分区,并重点处理的城市景观道路的色彩控制.

3 从规划层面控制城市色彩

3.1 现有色彩规划手段的缺陷

从以上我国现行的城市色彩规划手段来看,基本上仍停留在“炼金术”阶段,同时也缺乏实施途径:

首先,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是城市色彩控制的基础和前提,但在目前的实践中仅提出了城市色彩控制的大方向和原则,难以直接有效指导规划实施,第二,色彩控制的技术规定提供了很好的城市色彩整治手段,但却往往由于缺乏实施主体而变成一纸空文,并且,这种技术规定主要针对性建筑色彩,缺乏对城市色彩的其他构成要素进行全方位的、长期的控制;第三,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提出了从宏观的城市总体到微观的建筑环境的一系列完整的规划方法,但这种规划由于缺乏法律地位,也没有合适的实施途径。

3.2 目前城市规划体系中色彩控制的缺位

城市是彩色的,而城市规划却是黑白的,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城市色彩的控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根据建设部2005年新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规划编制内容的要求,其中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均无城市色彩控制内容的要求;对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要求“提出各地块建筑色彩的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要求“对建筑、道路和绿地进行景观规划设计”,但并未提出明确的色彩控制要求。

根据《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城市色彩的控制提到:对重点地段建筑物、标志物的色彩提出设计要求。同时,将“建筑色彩”列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性指标。

从各地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编制办法中提及的对建筑色彩的控制并未得到具体体现,不仅各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没有具体的城市色彩控制内容,详细规划阶段的文本和说明中也仅以“协调”二字草草表达对建筑色彩的要求,更不用提对城市色彩其他构成要素的规划控制了。

3.3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达到对城市色彩合理规划和控制的目标,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改变目前色彩规划的现状。

1、改进色彩规划的理论方法,搭建合理的规划技术框架。

城市色彩规划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基础性研究工作量巨大,需要色彩研究领域与规划专业领域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没有进行城市色彩的基础性研究,城市规划师、景观规划师们对“我们的城市到底是什么色彩”往往各执一词;而现有的独立场所环境色彩设计、建筑色彩设计以及城市总色谱的提出和确定也远远不足以系统的、有效的控制和引导城市色彩;因此,要达到对城市色彩合理规划和控制的目标,首先必须搭建合理的色彩规划技术框架。

2、将色彩规划的技术框架有机融入现有城市规划体系,保障其法律地位和实施途径。

这种认识是基于现有城市规划体系三个方面的独特优势:

一是城市规划首先从宏观层次研究城市,能够对城市性质、城市特色、城市发展有完整的把握,城市色彩的定位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宏观层次的研究。

二是城市规划具有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完整编制体系,有利于城市色彩规划的分层控制。

三是城市规划具有严肃的法律地位,这是实施城市色彩控制的最有效途径。

因此,我们认为,仅仅以目前《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提出的“建筑色彩设计原则”、“控制建筑色彩”的条文来进行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是远远不够的,城市色彩研究、色彩规划必须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将城市色彩控制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文本,这是极为关键的一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城市色彩规划的法律效力,使色彩规划不仅仅停留在研究

的层面。

4 城市色彩规划体系的建构(以杭州市为例)

根据正在编制的《杭州市色彩规划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我们认为,城市色彩规划体系的构建必须在充分认识“城市色彩”构成要素的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微观多尺度研究城市色彩的控制和引导方法,并能够与规划体系相互适应、相互沟通。其基本层次应包括城市色彩总体规划——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导则——场所色彩设计。

4.1 城市色彩总体规划

城市色彩总体规划是宏观层次的城市色彩规划,其规划内容为明确城市色彩规划的基本原则;进行全面的城市色彩现况调研,研究城市色彩的现状问题;定义城市的色彩表情(色彩属性);确定城市色彩总谱系统(屋顶色谱、墙面色谱、点缀色谱);以及确定不同特色景观区域的色彩特色定位。

根据杭州市色彩规划研究,杭州市的色彩总谱系统包含瓦色总谱、新城墙色总谱、旧城墙色总谱和点缀色总谱。其中瓦色总谱由蓝绿色系、无彩色系、黄褐色系和红褐色系构成;新城墙色总谱由灰绿色系、无彩色系、黄褐色系和红褐色系构成;旧城墙色总谱由灰绿色系、灰蓝色系、无彩色系、黄褐色系和红褐色系构成;点缀色总谱由绿色系、蓝色系、无彩色系、黄褐色系和红褐色系构成。

4.2 城市色彩规划导则

城市色彩规划导则是中观层次的城市色彩规划,其规划内容为确定具体的色彩分类方法、分类体系,如按空间尺度分类、按城市发展历史阶段分类、按区块功能属性分类;制定分类指导原则、色彩表情。运用不同分类方法将整个城市空间以中观尺度划分为具体的规划单元,并提出规划单元的色彩规划导则,用以指导下一层次的详细规划和设计。

根据杭州市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一套在空间上点线面结合,并能够与杭州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互衔接的城市色彩分类体系,具体如下。

景观功能分区色彩规划导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历史建筑街区)

商业金融区

居住区

工业区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教育科研区

过渡区域

线形空间色彩规划导则

街道空间

水岸空间

地标系统色彩规划导则

现代建筑地标系统——如武林广场高层建筑群、钱江新城高层建筑群等

开敞空间地标系统——如武林广场、吴山广场等

特殊景观界面色彩规划导则

环西湖景观界面

钱塘江两岸景观界面

运河风光带景观界面

此外,在该阶段还应针对不同色彩控制目标编制各种专项的色彩规划如建筑色彩设计导则、户外广告色彩设计导则、夜景灯光色彩设计导则等共同指导下一阶段的详细设计。

4.3 场所色彩设计

场所色彩设计属于微观层次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其任务是具体设计特定场所中建筑墙面、屋顶、装饰、标识物、地面、植物等景观要素的配色方案。

5 将色彩规划有机融入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的初步探讨

5.1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增加城市色彩的章节

将城市色彩总体规划的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专项规划,其成果以专门“城市色彩”章节列入总体规划文本。明确城市色彩属性、确定城市色彩总谱系统,从城市色彩角度对城市规划与建设提出指导要求。

5.2 分区规划阶段增加色彩规划内容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据色彩规划导则确定的色彩功能区类别,划定空间范围,并根据色彩规划导则要求确定各种类别空间的色彩控制要求。根据前文提出的杭州市分类色彩规划导则,杭州市分区规划阶段应增加的色彩规划内容主要为:划定各类景观功能分区空间范围;划定各类线形空间范围;划定各类城市地标空间范围或位置;划定特殊景观界面范围;确定各类空间色彩控制要求。

5.3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将城市色彩控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将

建筑墙面色谱、屋顶色谱、点缀色谱、地面色谱、广告色谱等列为指导性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依据色彩规划导则、分区规划中色彩控制要求、建筑色彩设计导则等确定规划范围内地块各类建筑、标识物、广告设置等一系列控制要求。

5.4 场所设计阶段

城市中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标志性或重要建筑物设计必须应包含场所色彩设计内容。

6 展望

本文提出了一套对应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城市色彩规划框架,对于这个框架下各层次色彩规划导则和设计导则的探讨仅仅是初步的,有待于在规划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同样,城市规划各个层次的城市色彩控制内容、手段、包括技术指标也需要经过规划及管理中的实践检验的深化完善。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内容研究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内容研究 色彩作為城市语言与建筑语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建筑的色彩规划设计十分重要,本文即研究了城市建筑的色彩规划设计。 标签: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 城市建筑的色彩与一个城市的形象、特点和品味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在城市建筑的规划设计中,需要特别重视色彩的规划设计。 1、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的概述 对城市建筑进行色彩规划其根本目的在于对城市自有的文化特色进行有效体现,从而反映一个城市自身文明和相应的发展水平。对城市建筑色彩规划中不仅需要对城市内部建筑物的特点进行全面考虑,还需要对城市自身的文化特色、历史、气候和绿化地带等因素都有一定掌握。而且在对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进行深入研究中,发现这一过程涵盖的方面也非常广泛,不仅仅包括建筑设计色彩规划和城市景观规划,对文化建筑和商业建筑的美观性也需要进行全面考虑。另外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时候,并不是对建筑物进行大幅度涂色,而是需要根据建筑物自身特点和结构合理选择相应的色彩,并将城市自身特点与美学中涉及的重要内容有一个合理的体现。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时候,需要对城市建筑物和环境都要做到深入分析,同时关注城市居民自身心理特点。 2、影响城市建筑色彩的因素 2.1自然因素 要想保证建筑物自身寿命有所延长,需要在进行色彩规划的时候充分考虑自然因素。自然因素对建筑色彩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在进行建筑色彩规划的时候需要对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和当地自然条件进行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制定有效的规划方案。比如在经常发生雾霾的地区,为了提升建筑物的可辨识度,需要在色彩规划的时候使用鲜艳的颜色进行建筑物设计。第二,还可以利用建筑色彩规划合理解决人们因为自然环境产生的心理影响。比如因为自然环境或者阴天的影响,可以使用明亮色彩提升建筑物自身光亮程度。 2.2功能因素 城市建筑的色彩功能因素主要包括:造型作用、标识作用和情感作用等。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时,需要对建筑物的功能进行全面考虑,并根据不同建筑功能选取不同的色彩进行规划,这样能够提升人们对建筑物的需求性和建筑物功能使用性。比如在进行办公型建筑物的色彩规划时,需要采用部分鲜艳色彩进行建筑物装饰,这样能够有效提高人们在这种建筑物中的办公舒适度。对用于居住的建筑物,在进行色彩选取的时候主要选取较为稳重宽松的色彩。

[城市发展规划与战略定位]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城市规划)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 行)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http:// 2005-09-02 [收藏] [推荐] [有奖纠错]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时,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含)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性质符合分区规划及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基础上,按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由规划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作者:杨曾宪 摘要: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使某种“显富、摆阔、攀比、争强”的“暴发户”文化或美学趣味在大中城市中蔓延开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 关键字:城市色彩规划设计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使某种“显富、摆阔、攀比、争强”的“暴发户”文化或美学趣味在大中城市中蔓延开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既失去鲜明的城市个性,又切断历史文脉,而且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引起许多城市决策者的注意,并进入操作程序。本文中,笔者拟结合对欧洲一些城市色彩的实地观察,从美学角度,对城市色彩规划

的意义及应用原则做些初步探讨,算是对上述亡羊补牢举措的一种支持吧! 什么是城市色彩 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同样黄色建筑,是临海而建,还是背山而立,是独立存在,还是夹缝中插建,其色彩效果是大不同的。 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

附件: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 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2015年6月修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杭州市公安局 二O一五年六月 - 1 -

前言 2009年,杭州市在市建设、规划与公安等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出台了针对当时发展要求的杭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对指导城市建设和地块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速度远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导致机动车停车位缺口不断拉大,停车结构不尽合理,停车供需矛盾日益严峻。 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修编项目组对杭州市停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相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杭州市停车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修编工作。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指标。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1、在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框架上,根据近几年来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并结合其它同类规范相关内容,对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建筑分类进行优化调整。本次修编未调整建筑物大类的划分方法, - 2 -

只对部分建筑物小类进行调整,使得建筑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2、在对杭州市停车供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同类城市的停车配建指标,总体提高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配建指标值,使其达到较高的配建水平。 3、本次修编加入公共停车位建设内容。根据调查,杭州市区停车结构严重失衡,路外公共停车位的数量严重偏少,本次修编规定土地行政划拨类的建筑工程应增配公共停车位,可以有效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可操作性也较好。 - 3 -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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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与管理,才能控制无秩序的城市色彩泛滥,显现城市的整体性与秩序感 2城市色彩研究、色彩规划在国内外的实践 2.1国外的城市色彩研究与规划管理 西方国家色彩方面的规划研究工作开展的较早,不少国家从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城市环境色彩 设计的工作,并获得不少成功的经验,使城市的面貌大为改观,形成了独特的色彩特征。如波士顿以承载历史的红砖暗红色为主调;纽约已光怪陆离的霓虹灯色为主调;芝加哥则给人沉稳、高雅的灰色调印象。从这些成功的范例来看,普遍的做法是在进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进行城市环境色彩的专项规划及建筑外观色彩的配色计划。缺少这项工作的规划或设计将不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例如日本在小区规划中就要求规划新建的居住小区必须作出成套的色彩组配计划;台湾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也要求制定改造区域环境色彩的规划及其详细设计,以利于城市整体环境色彩的协调,并在这个基础上塑造有特色和个性的城市色彩环境。 2.2国内城市色彩规划与管理的实践 我国较为系统的城市色彩规划始于2000 年北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从目前我国城市色彩控制实践来看,基本分为三种手段:1、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如北京确定以灰色系为主的稳重、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色彩环境;哈尔滨城市色彩确定以米黄色为主色调;2、具体的城市色彩控制技术规定如《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3、从城市设计角度出发的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如烟台市在城市色彩设计中提出塑造“山、海、城、岛”的地域景观特色,进行城市色彩的特色分区,并重点处理的城市景观道路的色彩控制. 3从规划层面控制城市色彩 3.1现有色彩规划手段的缺陷 从以上我国现行的城市色彩规划手段来看,基本上仍停留在“炼金术”阶段,同时也缺乏实施途 径: 首先,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是城市色彩控制的基础和前提,但在目前的实践中仅提出了城市色彩控制的大方向和原则,难以直接有效指导规划实施,第二,色彩控制的技术规定提供了很好的城市色彩整治手段,但却往往由于缺乏实施主体而变成一纸空文,并且,这种技术规定主要针对性建筑 色彩,缺乏对城市色彩的其他构成要素进行全方位的、长期的控制;第三,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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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 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 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长沙市色彩规划

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及《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1.贯彻本市构筑城市山、水、洲、城空间格局的规划指向,创建和谐、统一、 有序的城市视觉形象景观。 2.深入专业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色脉,并加以创新运用与推广,进一步弘扬城市 历史文化特色。 3.优化城市视觉形象景深层次,形成“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4.创建长沙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科学管控工具,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 建设与持续发展。 5.形成城市魅力色彩景观,创建“城市个性名片”,提升城市品牌战略地位。第三条长沙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主题词与主色调 1.本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为通过合理运用与科学管控“长沙市基本色调”,形成 切合长沙市“山、水、洲、城”的城市空间景观特征,顺应城市创意之都、宜居城市的全新发展定位的长沙市建筑色彩新景观。 2.本市色彩规划形象主题词确立为“碧水红城,魅力长沙”。“碧水”是指湘 江、岳麓山等城市代表性自然景观。“城”指长沙城,同时“城”字也谐音“橙”。“红城”二字谐音“红橙”,也喻指长沙市建筑色彩的主色调—“红橙”色调。 此外,“红”字还喻指长沙是红色革命经典的开创地和孕育中心,同时也切合湖湘文化中博采众长、优化思维、积极进取、锐意革新的精神内核。 以主题词为引导,规划分别对构成中心城区的以下三大区域确立了色彩主导风格:

①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银盆岭大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东区 域色彩主导风格定位为“古韵今晖、幸福长沙”。即要充分诠释和展示 该区域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交织融合的风貌特色,深刻反映长沙市人 民引以为幸福的城市魅力印象。 ②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西区域色彩主导风格 定位为“玉带青罗、红典长沙”。即要充分尊重与依托该区域以湘江和 岳麓山为代表的,若玉带青罗般葱翠滋荣的自然景观,营造与自然景致 和谐共融,并具备统一印象与良好品质感的区域景观。“红典”二字意 指该区域的建筑色彩将以红砖的红色调为主,营造出古典、典雅、温馨 的特色景观印象。 ③“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以北、二环线以内的河东与河西先导区色 彩主导风格定位为“璀璨星城、浪漫长沙”。即围绕该区域内的新河三 角洲和滨江新城等新兴开发区块与项目,打造极富时代气息与新生活力 的国际性都市景观,充分体现长沙市新生代建设的繁荣与富贵。 3.本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确立的城市主色调为暖色系的“红橙色调”。导则要 求在色彩规划控制色谱与推荐色谱的指导下,通过合理科学地运用“红橙色调”,形成既能充分体现长沙市现代景观魅力与活力,又能营造出温馨、浪漫与欢快氛围的城市综合景观。此外还要求在历史文化保护类建筑上通过良好运用该色调,营造出与城市丰厚的历史景观相契合的品质高雅的景观印象。第四条长沙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即天心区、芙蓉区、雨花区、岳麓区和开福区五大行政区)与城市外围区(包括浏阳市、长沙县、望城县和宁乡县及城市周边村镇等)。按照建筑功能分类包括:居住类、历史文化保护类、行政办公类、商业金融类、教育文化类、工业科技类、运动设施类、生态保护类(含风景旅游区)、交通枢纽类等九类。另外,湘江两岸滨江风光带和岳麓山周边区域属规划重点控制区域。市委市政府行政中心区、橘子洲区域、湘江二桥北段区域属规划特殊控制区域。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行。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

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由 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 第十二条住宅与北侧非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住宅高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13m,有一幢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 第十三条住宅两侧的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其间距不小于9m,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6m。若对住宅主朝向产生较大视线干扰时,间距不应小于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建筑高

浅谈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 董安勇

浅谈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董安勇 发表时间:2019-01-02T16:53:50.530Z 来源:《红地产》4月作者:董安勇 [导读] 建筑色彩是是城市色彩的主角、是城市景观中的主体部分,是城市视觉形成的第一要素,它的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了城市色彩的美。因此,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在城市风貌建设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本文首先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进行了简单概述,紧接着针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规划设计提出了一系列方法和建议。 1 前言 色彩不仅具有本身的特性,还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递媒介,它含有人们附加在其上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国家的文化。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的不断扩大和增加,城市建筑色彩对一个城市建筑美观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城市建筑色彩,科学合理的城市建筑设计规划不仅仅能够从外观上提高城市的美感,更能从内部不断激发城市蕴含的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以此促进城市自身的发展。建筑色彩种类复杂多样,需要我们不断对此进行学习和研究,探索出合理有效的方法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设计规划。 2 城市建筑色彩的概述 2.1 城市色彩的含义 城市建筑色彩是指包括居住建筑色彩、商业建筑色彩、办公建筑色彩、娱乐建筑色彩、教育建筑色彩在内,表现在规定城市区域内并由产物、历史、文化、气候、建筑、植被等诸多要素涵盖的建筑色彩体系。若在城市色彩建设中忽视色彩的整体性,一味的追求视觉效应,就会使城市各个建筑区域色彩缺乏协调性,各个区域缺少可识别性,严重可造成城市色彩污染。因此,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设计规划涉及各个方面:一方面要加深对城市自身特有的气候、地形、植被、历史、文化的研究,提高对城市的人文自然特色的了解,而不是简单地对城市内部建筑物进行颜色涂色;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城市整体建筑的掌握,不仅仅是考虑到城市景观,还要综合文化建筑、商业建筑等其他建筑。 著名建筑师沙里宁有一句名言:"让我看看你的城市面孔,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在追求什么文化"。每一个城市都以它不同的色调、形体与特色带给人们不同的感受,同时色彩也是人们从心理、心理特点及需要出发,赋予城市建筑的一种抽象意义。总体上,我国城市色彩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色彩规范和监督管理,建设领域的色彩应用比较混乱,造成我国不少建筑存在视觉污染问题,给城市形象的塑造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探讨城市色彩建筑设计规划新战略,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迫在眉睫。 2.2 城市色彩的影响因素 2.2.1 自然因素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其涵盖内容除了实际生活中的人工色之外,也包括土地、植被等自然环境色彩,因此,在进行城市色彩建设时不能忽视了对自然因素的探索和结合。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复杂、地形多样,自然因素对建筑色彩的影响来自多个方面。首先,在进行建筑色彩设计之前,技术人员要深入了解该建筑所处地理环境和所具备的自然条件,充分的利用美学中的理论,将实际与其完美结合。如青岛老城的红瓦、朱墙、碧海、蓝天,充分显示出这座美丽滨海城市的风采。在雾霾程度较高及湿度较大的地区,时常选用色彩鲜艳的深色调以对抗恶劣条件下建筑物可辨识度不高的问题。在风沙扬尘较为集中的地区,以土黄为代表的暖色调则是最常用的色彩选择,既避免了色彩的污染,又保证了建筑物自身寿命的延长。其次,也要重视人们身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心理效应,多雨阴冷的地区多采用暖色调增加城市的活力,炎热干燥的地区则应更多的选择白色等淡色为城市增添一分沉静。 2.2.2 人文因素 人文因素主要包括文化、历史、宗教、习俗、时代等因素,在多样的人文历史环境下采用的各个色彩都有着属于建筑物所特有的含义和象征。我国魏晋朝时期,在佛教建筑上金色是必要的色彩,人们通过色彩表现着他们对神明的尊重和坚定的宗教信仰。随着阶级的产生,环境色彩也成为阶级、等级的表征,不断制度化。如西周奴隶主用色来“明贵贱,辨等级”,规定“正色”为青、赤、黄、白、黑五色,“非正色”有淡赤、紫、绿、绀、硫黄等,并明确规定其等级低于正色。自唐朝开始,黄色成为皇室特用的色彩,皇宫寺院用黄、红色调,绿、青、蓝等为王府官宦之色,民舍只能用黑、灰、白等色,利用色彩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2.2.3 功能因素 城市功能规划不同直接导致区域内建筑颜色应当具备协调性和一致性。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时,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建筑物的各类功能,研究其建筑特征;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生活中人们对其使用和需求选用适合的色彩。例如在进行办公室建筑物的色彩设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办公室办公职能,选择以暗色调为主要基调打造放松舒适的工作环境,必要时采用部分鲜艳色彩进行装饰点缀,会使处于工作中的人们心情保持更大程度的愉悦。在居住建筑中则更多的选用较为稳重、宽松的色彩,以提高人们在家居生活中的舒适度和自由度,放松身心更好的迎接生活。 3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的科学办法 任何建筑色彩的设计都不开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城市色彩是城市印象的名片,设计者在进行城市色彩建设前,必须充分了解有关城市的历史、文化风俗、气候、植被、辐射区域、和政策规划。只有保证了建筑与地域的结合才能使色彩独居特色和具备极强的生命力。色彩具有一定的物理性能,不同的色彩对太阳辐射的吸收是不同的,热吸收系数也就不同,因此在不同的环境中一样的色彩会产生不同的物理效能。在颜色的夏天,人们总爱穿浅淡色的服装,感觉凉爽些;而在寒冷的冬季,则偏爱穿红色、橙色等暖色调的衣服。同样对于建筑色彩的设计而言,要积极地运用美学和创意让色彩与不断变化着的环境相协调。 3.1 建筑色彩设计方法与环节 城市的现状离不开历史的积淀,通过对建筑色彩的实地调研,可以进一步加深对该城市的了解,同时也能对该城市建筑有一个更为清晰准确的定位。面对采集的数据标本要及时的进行研究,对已经得到的数据也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积极的进行分析和整理。在整理数据方面:要根据测定对象的色彩散布状况做好区域内的色彩区别和确定,标识基调色和点缀色,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适当的听取市民对色彩规划的意见建议,将数据与实际相结合,这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设计规划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功能分区方面,建筑色彩的运用要时刻与该区域内建筑的功能相结合,这样既能充分的表现色彩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又能最大化的体现区域建筑的功能性,提高各功能建筑的辨识性,促使城市建筑色彩不断发展,最终提升城市建筑色彩发展水平。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知识分享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建筑41班 米兰 2140703006 摘要: 杭州市作为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杭州市城市建成区从最初的矩形发展到扇形,再发展到目前以钱塘江为轴心的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布局模式,已初步呈现出 现代化大都市的空间格局。其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规划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关键词:杭州、多中心、城市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

(一)历史沿革及规划发展历史: 杭州城市空间结构从清末至2l世纪经历了多次变革: 清末至2l世纪80年代为团状与指状形态下的单中心集聚结构,城市的主中心主要位 于湖滨和吴山地区,功能以混合为主,城市各类公建都集中于此; 而进入90年代后,城市形态仍以团状为主,但城市中心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在原中心北部建立了新的城市中心一武林区域,同时外围也形成了两大副城——下沙和 滨江,城市向多中心发展,而城市功能在地域空间上也出现了分化趋势; 到2005年以后,随着跨江战略的深入实施,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指出 杭州市未来的发展要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模式,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 目前杭州城市逐步形成了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各个中心功能专业化 发展更为明显。 一、杭州市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这是杭州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从1978年开始编制,1983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此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5年到2000年。定义杭州市的城市性质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城市总 体布局按照“保护西湖风景,开辟钱江新区,逐步改造旧城,配套生活设施,调整工 业结构,发展卫星城镇”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 二、杭州市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该轮总规对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杭州城市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划指导作用,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拓展,对杭州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主基调。城市性质上,开始通过分层次确定城市的主导功能,较好的解决了发展旅游和发展工业的关系。城市布局上,开始向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发展,特别是城市新中心即后来的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奠定了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转变的基础。 从1993年开始编制,1996年行政区划调整,新设滨江区。2001年3月,杭州市行 政区划再次调整,设立设立萧山区和余杭区,市区行政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0年到2010年,城市性质是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家历 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浙江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城市布局发展方向调整为以主城为基础,沿跨江、沿江两条轴线,向东、向南发展,严格控制向西发展;布局形态,从现状的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心,跨江、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_secret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城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由于缺乏城市规划控制,过去我们所熟悉的城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既陌生又难以令人喜欢的新城市。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和对城市色彩的重视,城市建设的投机、浮躁和短期行为,在大中城市蔓延起来。无论你到哪座城市,城市的差异越来越少,面貌越来越雷同,而杂乱无章的色彩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失去了安全感和归属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受到大家的关注,既然重新建设是不现实的,那么怎样去改变目前的现状,给城市建设披上一件和谐的外衣,这就是要积极开展城市色彩设计。 一、城市色彩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公共场所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识的色彩总合。城市色彩有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硬质广场地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凡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共与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招示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这仅是对城市色彩概念性的分析,真正的城市色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与光的原理、材料的表现机理、环境色彩、建筑位置都有关系。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和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他物体的基准色,以及城市广告和各种公共车辆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依据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笔者主要从城市建筑物的固定色彩,以及固定色和自然色的协调方面进行探讨。 二、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色彩是一个城市总体的建筑颜色,城市色彩规划设计不仅仅是对一个城市的色彩确定一个色调,重要的是突出城市的自然美和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城市的历史文脉,并且通过色彩去识别城市和城市区域功能。 (一)自然美的原则。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的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桂林城市建设中,是以桂林山水为主体,作为大背景色,建筑采用徽派建筑风格和色彩,既体现了对自然山水的尊重,又使其融入山水之中。 (二)与自然环境和谐原则。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统一或协调。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二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的协调。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比如,四川九寨沟和福建武夷山,作为旅游城市,其色彩鲜亮,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起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良好效果。或是冬天白雪皑皑的哈尔滨,城市暗红色调,亦比较容易找到平衡。或是青岛、威海等海滨城市,“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红色是人工色,鲜亮对远航轮船能起航行标志作用,其余全是自然色,将自然色巧妙的借用,实现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钱江新城核心区、地铁上盖物业、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 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技术导则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 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导则制定背景及依据 第二条导则生效日期、执行主体与解释权 第三条黄石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第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 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 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 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十大方针 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 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 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 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控制体系 第十三条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 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 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 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 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 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

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 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 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 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 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 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 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 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 附图一黄石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二城市色彩总谱 附图三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比例与配色调和法则 附图四黄石市城市色彩八大分区图 附图五色彩控制体系——清、厚、史、新 附图六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清、厚 附图七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史、新 附图八色彩控制体系——雅、产、港、田 附图九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雅、产 附图十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港、田 附图十一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示意图 黄石市城市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有序、特色鲜明、山水交融、新兴时尚,兼具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印象的黄石,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李忆冰崔海洋 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 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 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 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 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 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 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 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

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 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 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 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 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 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居住于其中人群,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已被“城市化”。 该区内建筑景观,有些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与城市完全相融,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也与周边城市建筑相协调。但有些村改造过于迁就农民的意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形式也较为落后。另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进行改造,建筑布局混乱,基础市政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仍以原村落居住人口为主体,另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居住人口较为混杂。 A类“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工作收入、出租房屋的租金及集体企业土地升值的分红。 (2)B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咬合,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

城市色彩景观的规划与设计

背景与概念 国际学术界对于将“城市”作为色彩载体问题的关注基本上始于1970年代,当时主要以旧城的保护和复原为出发点,而之前相关领域的色彩研究则多集中在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上。随着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文明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品尝到了技术万能的观念带来的恶果:诸如空气污染、资源减少、土地荒漠化等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地区文化、传统文化等人文环境的消解。如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寻求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成为20世纪后期人类逐渐关注并日益重视的重大课题。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开始明确指出:“不仅要保护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迹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其面貌是一个地区的地方特征、民族特征和文化传统最直观的反映,而城市的色彩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之一。在针对城市问题的城市景观(townscape 或urbanscape )的研究概念提出之后,又有学者直接针对色彩的主题提出了色彩景观 (colorscape)[1] 的概念,即关注色彩作为城市景观中 的重要组成因素,如何使其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和美学信息在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发展以及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中发挥作用。总之,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保护环境”的重大主题确立之下,城市色彩问题的研究与之相契合,开始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蓬勃地发展起来了。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讲,所谓“城市色彩景观”的概念,即:城市实体环境中通过人的视觉所反映出来的所有色彩要素所共同形成的相对综合、群体的面貌。虽然从广义上讲,城市的色彩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了城市的气候、植被、建筑、物产、民俗等等,但城市色彩景观的概念则是将研究界定在以“色彩”为特定的景观类型、城市实体的可视因素范围之内。从研究的角度讲,城市色彩景观规划与设计不同于微观的、单体的建筑设计中色彩语言运用的研究,而是从宏观的、城市的角度进行的系统的、控制性或指导性的研究,其研究层面不是微观的而是相对宏观的,其研究对象不是某一个体而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城市环境。从研究的目的来讲,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课题,就是要研究如何从城市这一相对宏观的角度,对城市环境中的色彩因子进行规划和设计,以期从视觉美学和地域文化两个层面展现出适宜地表达地方传统文化的、具有地域性的、良好宜人的城市景观。 国外城市色彩景观设计的研究和实践 对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的领域,之前并没有相对系统的研究论述。 而国外一些 城市色彩景观的规划与设计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ITY’S COLORSCAPE 摘要:本文提出“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概念,阐述了其产生的背景,国际上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在中国进行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章还提出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方法论,包括总体策略的制定、控制模式以及实际操作方法等。 Abstract: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ncept of“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ity’s colorscape”.describes the background and some relatedinternational research and projects, and discusses the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city’s colorscape in China. The methodology is alsodiscussed in the paper, including the general police,control types, specific methods,etc.关键词: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 Key words: The city’’s colorscape, Planning, Design 尹思谨/YIN Sijin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收稿日期: 200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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