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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习笔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习笔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习笔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宪法极限法相关法

《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自治法》

?民法商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投标法》?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经济法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征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

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

?社会法

《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法的形式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条例)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市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规章(省市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裁决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一般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采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财产经费、名称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是代理行为

◆代理的终止

届满完成、取消代理或辞去代理、法人终止

◆物权种类

?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特征

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专利权限

?发明:20年,不延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不延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无限延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

◆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不能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公益单位团体、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可以作为抵押物

?房屋、机器、交通工具

?有权处置的房屋、机器、交通工具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不可作为抵押物

?土地所有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公益单位团体

?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其他财产抵押的,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定金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30万或<300㎡

?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实行开工报告的

?军用房屋

◆申请领取许可证的条件

用地批准、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确定施工方、图纸和技术资料、质量安全措施、资金落实(1年,50%,30%)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2次,每次3个月,否则自行作废

◆中止施工、恢复施工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一年复工,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采用开工报告的,不能按期开工超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企业资质法定条件

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工程业绩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60日前申请延期

◆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倍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3年,30日前申请延期

◆执业资格不予注册:

无行为能力、多单位注册、未继续教育、刑事处罚中、执业刑事处罚结束不满5年、其他刑事处罚结束不满3年、吊销执业证书不满2年、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注册单位不符合要求、超过65岁

◆建造师权利:

名称、执业、签章、保管使用证书印章、解释辩护、继续教育、报酬、侵犯申述

◆过错导致质量事故,停止执业1年;重大质量事故吊销证书,5年不予注册;特别恶劣

终身不予注册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必须招标的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全部(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融资

?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必须招标的规模:

?施工≥200万元

?材料≥100万元

?勘察、设计、监理≥50万元

?总投资额≥3000万元

◆可以不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不宜招标

?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

?企业自建自用且有相应资质

?在建工程追加且有能力

◆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潜在投标人少

?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不宜公开招标

?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的招标事宜

?拟定招标方案,编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标底

?组织投标人勘查现场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草拟合同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招标文件出售至停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地点错误、未密封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2/3

◆废标处理

?没有法人签章

?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无法辨认

?多份投标文件,但未声明哪个有效

?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未附共同投标协议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投标人少于3个,重新招标,仍少于3个,必须审批的,报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招

标,其他的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失败,有

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

◆投标保证金没收

?开标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撤回投标文件

?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

?签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实质性内容

?拒交履约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特点

?2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自愿

?临时组织,无法人

?以1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中标后各方共同共同签订1个合同,各方连带责任?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以个人名义投标,不得组成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其组成发生变化的,需在开标前征得招标人同意

◆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成员法人签署的授权书

◆招标人毁约,返回双倍履约保证金,且应当对超过保证金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

◆大型、结构复杂工程,可由2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包

◆劳务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违法分包情况

?分包单位无资质

?合同未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总承包单位将主体施工分包

?分包单位再分包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

?资质不良

?承揽业务不良

?质量、安全不良

?拖欠工程款(工资)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公布诚信行为记录,期限6个月至3年

◆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3年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单务合同:担保、赠与、无偿委托、无偿保管

◆委托合同:监理、咨询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合同签章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标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形式向监理申请延期,监理接到申请后48

小时内书面形式答复

◆竣工日期确定:

?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拖延验收,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擅自使用,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付款时间的确定:

?已交付,交付之日

?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未交付,未结算,起诉之日

◆对垫资没约定,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约定,请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其他债权

?消费者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不得抵抗

?工程价款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

?行使期限6个月,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不合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定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含利润)

?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无效合同类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类型

?承包人无资质、超资质、借用资质

?必须招标未招标、中标无效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行为

◆合同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

?遵循法定的程序

?变更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可撤销合同种类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合同撤销权消灭

自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放弃撤销权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撤销、终止,不影响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履行完毕、解除、免除、债务互抵、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届满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延迟履行债务,催告后仍然仍未履行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且应当及时通知对

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没有法律强制性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工作满10年

?国企改制,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无试用期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1个月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不超过2个月

?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只能约定1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岗位最低工资、合同约定工资80%、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可以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关系,耽误本单位工作的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无效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的情形

?患病负伤且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指派的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

?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优先留用的人员

?订立较长期合同的

?订立无期限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家里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或观察期间

?职业病、因公负伤致使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

◆加班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工作日加班150%、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加班、夜班

◆产假不少于90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范围:

?应从工伤保险支付

?应当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追偿)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

?境外就医

◆不认定工伤的: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

◆医疗、养老、失业:共同缴纳工伤、生育:单位缴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主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主任)、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

◆(仲裁前置)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30日内申请,职工近亲属工会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可以

延长30日,鉴定结论及时送达提出申请的单位或个人

◆承揽合同法律特征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接受监督但不受管理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买卖合同法律特征:转移财产所有权、有偿、双务、诺成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自然人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定期租赁不得超过20年,续订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6个月以上采用书面形式,未采

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托运人享有任意变更解除权,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有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过错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

◆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

五、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部门的证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散落飞扬泄露的,必须封闭严密,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

◆土方作业阶段(挖掘机):扬尘<1.5m;昼75分贝,夜55分贝

◆打桩施工阶段(打桩机):昼间85分贝,夜间禁止

◆结构施工阶段(振捣棒):扬尘<0.5m;昼70分贝,夜55分贝

◆装饰装修阶段(升降机):扬尘<0.5m;昼62分贝,夜55分贝

◆TSP月浓度与城市背景值差值≤0.08mg/m3

◆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对墙体和保温材料、门窗、冷暖系统、照明设备进行查验

◆建设单位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部门组织考古单位进行考古勘探

◆文物部门接到发现文物报告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企业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的新、扩、改、拆

◆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3年,3个月前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无死亡事故,免审

◆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核心和中心环节

◆专职安全员人数配置

?总承包:特级6,一级4,二级3

?专业承包:一级3,二级2

?劳务分包:2

?分支机构:2

◆列入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用于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更新、措施

落实、条件改善

◆总承包单位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知情建议、获得防护用品、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紧急避险、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民事赔偿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守法尊章、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报告隐患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前教育

?醒目位置、住宿场所设置宣传栏,悬挂警示标识

?明火作业人员经常教育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查

◆施工前,技术人员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入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有害气液体、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

◆办公室、生活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承租机械设备的验收方:总包、分包、出租、安装

◆施工单位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间自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投保实

行不计名不计人数的方式,投保后将信息布告张贴于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备案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监部报告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及时补报;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报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报告事故、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现场保护

◆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调查

重大事故:省级人民政府调查

较大事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调查

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调查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派人参加

◆调查组成员:政府、安监部、有关部门、监察、公安、工会、检察院、专家

◆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场地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

?爆破作业

◆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算,应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单

位提出设计方案

◆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标准

◆监理发现隐患要求整改;严重的要求停工并报业主;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报告主管部门◆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发现严重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报告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安监部◆出租的设备和施工机具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签订租赁协议时,出租单位应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

?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现场监督

?出具自检合格证明、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

?对机械和设施进行检测

七、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

◆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拟采用单位报请建设单位组织

论证,报标准批准部门审定

◆采用国际、国外标准且我国现行强制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备案

◆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监督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工程建设规划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勘察、设计阶段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施工阶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施工阶段、监理阶段、验收阶段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标准施工,发现错误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标准合同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检验,书面记录并

专人签字

◆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在业主和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取样比例不得低于

标准规定数量的30%

◆必须取样和送检的材料

?水泥

?承重结构砼试块

?承重结构砼掺和剂

?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

?承重墙体砌筑砂浆试块

?承重墙体的砖、砼小型砌块

?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材料

◆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

◆发包方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业主不得明示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标准、降低质量◆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材、设备、生产线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或供货商有隶属利益关系的,不得承担监理任务

◆监理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推荐)、设计文件、合同

◆监理未签字,不得使用、不得转序

总监未签字,不得拨款、不得竣工

◆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

◆竣工验收条件

?完成合同内容

?有完整档案资料

?有材料设备的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由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消防验收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

?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验收后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自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得批准开工;已开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已建成的不得销售

使用

◆承包单位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防水、防渗漏:5年

?供冷供热:2个采暖期、供冷期

?管线管道、设备安装:2年

◆建设工程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产权所有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加固维修后重新

界定使用期

◆缺陷责任期:6个月、12个月、24个月,由双方约定

◆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责任,到期后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八、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不受《仲裁法》调整,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仲裁特点:自愿、专业、独立、保密、快捷、国际认可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发包人住

所地、承包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施工行为地(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全权代理不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上诉

◆民事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鉴定机构人员无资格

?鉴定程序违法

?鉴定结论依据不足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满前7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

相应的担保

◆审判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审理,证人接受询问时其他证人不

得在场,证人可以进行对质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诉讼时效期间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延付或拒付租金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寄存财物或丢失损毁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

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原

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

效期间重新计算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延长需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请上

级法院批准

◆起诉条件:原告、被告、具体事实、起诉范围内

◆判决15日内提起上诉;裁定10日内提起上诉

◆再审程序的提起

?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法院所在地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2年

◆限制高消费期间的禁止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选择二等以上

?高消费场所

?购买不动产或新建不动产

?租赁办公场所

?购买非经营性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高额保险理财

◆仲裁基本制度: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仲裁协议必须内容:请求仲裁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或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

◆当事人要求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

申请转交财产证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达成和解的,可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

◆达成调解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国内: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国外: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仲裁强制执行申请期间2年

◆涉外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由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调解的强制力

?人民调解自生效之日30日内申请司法确认,之后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无强制力

?仲裁调解有强制力

?法院调解有强制力

◆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和好的离婚案

?维持收养关系

?即时履行案件

◆争议评审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由监理人拟定执行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补充文件?一方不接受评审意见,收到评审意见14天内将仲裁或诉讼意向书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仲裁或诉讼结束前暂按总监的确定执行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

?不服行政处分,应依法提起申诉

?不服调解,应申请仲裁或诉讼

◆法院不受理的诉讼情形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可以选择向本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的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

?申请人申请停止,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合理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适用调解

◆行政诉讼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外,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文物保护范围内施工

?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参考答案:D,第8页。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参考答案:C,第12页。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参考答案:C,第18页。 4.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D.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C,第27页。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属于债权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参考答案:D,第34页。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参考答案:C,第35页。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解除合同B.继续履行C.罚款D.合同无效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复习重点 P1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法商法 P2 三、行政法 四、经济法 五、社会法 六、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3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 (一)宪法 (二)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P4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P5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P6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P9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1、物权分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左右,考试时间预计9月中旬,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施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时间,变更后()内。 A.10日 B.5日 C.15日 D.20日 答案:AP221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2.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活动应当委托代理 B.代理人不可以自行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可以单方取消委托 D.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答案:CP15 【解析】A招标人可自行招标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故错;B可以;D为委托代理关系。 3.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等级,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丙。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等级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答案:DP22 【解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一)

注册建造师基本理论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0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A..多种经营 B.一岗多师 C.一师多岗 D.多种兼职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租、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注册建遣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2.在对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的规定中,要求()。 A.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B.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水平 D.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下列执业技术能力: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能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在掌握该知识点时需注意与一级建造师执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区别,注意用词的分量。 3.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取得建造师资格,()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 B.未经注册的 C.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建造师经注册后,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是行政法规对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不能由其他条件代替. 4.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 A.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B.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C.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D.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范围的相关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而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别属于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职

2017一级建造师各科目题型题量与难度分析

2017一级建造师各科目题型题量与难度分析 执业资格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4个科目。2017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下是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一级建造师各科目题型题量与难度分析,供参考阅读,希望 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大原则,就是理论比较难的、需要理解的、有计算题的这类课程要放到前面去学,留给自己足够的理解、作题、消化的时间;记忆型的课程要放到最后学,这类 课程临阵磨枪还是有效果的。先难后易,先理解后记忆,先基础后综合。比如: 1、工程经济包括文字性的内容和计算性的内容。对于文字行内容,将老师讲课中强 调的重点内容进行标注,按照教材的原文记忆即可,对于文字性的考点,归纳总结出来,考前集中复习。对于计算性的内容,要认真听老师的授课,从原理上理解公式,先记忆公式,多做题,遇到不理解的题目及时在答疑板上提问。计算性的内容这样对于计算题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了。 2、法规这门课程生活中接触的较多,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加上认真听课,是比 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 总结: (重点)、管理和实务相对较难,管理和实务中有三分之二是主观题,也就是类似别的 资格考试的案例,这部分内容出题的灵活性很大,有可能是整个建造师考试里面的拦路虎。 、法规和相关知识看着内容比较简单,但由于它在整个建造师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时可能难度要加大,使之类似于监理考试的概论,虽然教材内容比较少,但每次考试都使大家感到很吃力。 、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是只考两科的必考科目,这也要求其难度应该比其他两科难。工程经济考试时难度也许不太大,但由于其涉及很多财务上的知识,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难以适应,学习起来较为吃力;项目管理内容比较多,主要是记忆方面的东西。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7版)

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目录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代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物权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债权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工程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劳动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买卖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与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节能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文物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与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全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 A.刑事法律关系 B.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C.社会法律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2.不同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3.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是( )。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有自己的住所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C.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5.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6.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支付出让金 C.转让 D.登记 7.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8.下列损失属于建筑工程一切保险范围的是( )。 A.设计错误引起的缺陷 B.地震引起的损失 C.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D.非外力引起的机械装置本身的损失 9.关于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止施工经核验符合条件期间,由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B.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企业应当自中止之日起3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 C.中止施工满6个月的,在建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经核验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其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再申请核验 10.关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竣工规划验收申请 B.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认可文件或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C.报送有关竣工验收材料必须在竣工后1年完成 D.未在规定时间內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竣工验收材料的,责令限期补报,并罚款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原创)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原创)一般认为,一级建造师通过率(不含增项)在5%左右。下面本人根据网上收集的数据推算通过率。 1、据统计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考人数约130万,实际通过人数假定为8万,简单计算可以得通过率6.15%,包括增项人数,剔除增项比例109.34%得5.63%。 2、下图2013年一级建造师各专业人数统计表,百分比相加得109.34%,说明增项的大概9.34%。铁路、民航、矿山、通信、港航5个专业人数比例相加不到5%,也没有通过率数据,对大家也没什么意义,就不统计了。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5个专业相加104.37%,占人数的104.37/109.34=95.45%。 下图是2014年一级建造师阅卷通过率统计表,根据专业人数占比×通过率加权平均可以得这5科合计通过率为7.07%,除以增项比例109.34%得6.46%,这个是专业课的通过率,再考虑通过专业课没有通过3科公共课的比例,因表格中的数据没有参考价值,也没有其他详细数据,暂估计占15%,即大约6个考生有一个通过专业课但是没有通过公共课考试(或者没有报考公共课),6.46%×85%=5.62%,这个就是通过往年数据计算的通过率。怎么,好像上面计算的5.63%和5.62%惊人相似,估计就这么多了。如果说一次通过4科的通过率就更低了。

虽然市政分数线有调整,但是调整不大,并且市政报考人数较少,对整体通过率没什么影响。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通过考试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下面详细解读。 学霸类的。每年211之类的高校工程类毕业生多了去了,这些人别的不说,考试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简单复习几个月,记忆力又好,轻松通过。这类人多,是通过的主力军,也是大家考试的主要竞争对手。换你是这类学校毕业的,符合报考条件了你报考不? 时间非常充足,其他条件一般的。符合报考条件但是从事时间宽裕的工作,比如财务、甲方代表、公务员等。这类人也比较多,他们有的是时间,每天固定时间看书,今年不过明年过,总有一年能通过。 舍得投入的。每年参加某些知名培训机构的人多的是,报名费就是好几万,各种资料第一时间得手,效率高。另外,这些人既然舍得投入这么多钱,也就舍得投入很多时间来学。 多年项目经理,想用证自己上项目的。这几年命题更倾向于现场,对做现场的人来说是个非常大的优势。从事多年管理,对一般的管理方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管理、经济三门公共课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8一建《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B.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非财产关系 C.惩罚性责任是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的主要责任形式 D.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商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责任不是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的主要责任形式。P6 2.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一般规定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C.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可以违背宪法 D.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 【答案】B 【解析】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任何情况下,法律法规都不可以违背宪法;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P5 3.下列法人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A.基金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机关法人 【答案】D 【解析】ABC都是非营利法人。P9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本人承担的表见代理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C.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B 【解析】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中,由本人承担责任;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构成表见代理。P15 5.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代理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数人为同一事项的代理人,若无特别约定,应当分别行使代理权 C.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应由被代理人单独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委托代理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数人为同一事项的代理人,若无特别约定,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应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P13 6.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甲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按合同约定利用乙不动产的权利,为地役权。P19 7.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 A.债权人与保证人 B.债权人与债务人 C.债务人与保证人 D.保证人与被保证人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难度解析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难度解析 我们知道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有四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我们简单说一下四科的难易程度,给大家 排一个顺序,让大家了解下考试内容: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这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 工程。 大原则,就是理论比较难的、需要理解的、有计算题的这类课程要放到前面去学,留给自己足够的理解、作题、消化的时间;记忆型 的课程要放到最后学,这类课程临阵磨枪还是有效果的。先难后易,先理解后记忆,先基础后综合。比如: 1、工程经济包括文字性的内容和计算性的内容。对于文字行内容,将老师讲课中强调的重点内容进行标注,按照教材的原文记忆 即可,对于文字性的考点,归纳总结出来,考前集中复习。对于计 算性的内容,要认真听老师的授课,从原理上理解公式,先记忆公式,多做题,遇到不理解的题目及时在答疑板上提问。计算性的内 容这样对于计算题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了。 2、法规这门课程生活中接触的较多,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 加上认真听课,是比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 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 (重点)管理和实务相对较难,管理和实务中有三分之二是主观题,也就是类似别的资格考试的案例,这部分内容出题的灵活性很大, 有可能是整个建造师考试里面的拦路虎。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小结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小结 学员:李海波 单位:湖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我参加了在武汉市举行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活动。近半个月来学习了《法律法规》《质量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新技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前沿》《职业道德以诚信制度》等课程,聆听几位专家老师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建筑新技术、项目管理创新成果等的专题讲座。通过这次学习开拓了视野,了解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进一步掌握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了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及水平、实践项目管理的以人为本、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引导和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尝试和推广新方法、新技术、新理念,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创新水平,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建造师执业素质再上新台阶。 1、建筑新技术 对于步入的21世纪,它意味着各行业间存在更为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万象快速更新,要求我们高速适应社会,如果说想发展,摆在我们前面的就是一条不归路,没有选择,我们只有蓄足精力、

能量、技术,去开创、探索和前进…… 新世纪建筑技术方面的发展也是呈综合化趋势,逐步在形成完整规范化的建筑体系,运用最先进的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建筑在结构、设备、材料、施工、造型、节能、环保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二战后发展起来的现代主义建筑,由于强调以功能为中心的经济性以及战后为解决大量房屋需求的客观原因推动下,国际风格的建筑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行,但是,在经济不发达的过去,客观上导致了建筑形态的千篇一律。 建国以来,国内受到前苏联的影响,在大力发展砖混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同时,由于客观上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建筑以基体“建造”要求为主要目的,技术手段单一,带来建筑技术处理的简单化和建筑形式的单一面貌。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对环境的日益重视,形态与技术上的单一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域建筑特色的保护和发展,与中国广博的地理环境和多变的气候条件相联系,提出多元化技术观念就成为必然。 由于地域技术与传统技术建筑现代化的趋势反映了当代建筑中的地方主义趋向,提倡地方建筑形式和环境的需要,从而让建筑形式在适应当地气候、基地、社会条件方面具有优势,这一技术模式的集约化程度要求不高,对发展中国家有一定适应性,经济性也比较好。因此,在中国这一地域广、风俗习惯杂,民族多的发展中国家,应当更加大力提倡对于地域技术和传统技术的关注。建筑正在从多方面不断改进、提高、创新及发展。

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真题

下载更多科目历年真题 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不同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 国务院主管部门 B. 最高人民法院 C. 国务院 D. 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C. 【解析】P6“(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情况”第2段。 2. 某施工设备经销商规定其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施工企业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遵守公司规定,但王某本人按每台50元补贴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王某行为的法律定性是()。 A. 合法行为 B. 无权代理 C. 不正当竞争 D. 滥用代理权 【答案】A. 【解析】原题为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第5题。本题重点其实是考核《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教材P92“三、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第2行),非为考核无权代理或滥用代理权。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属于大纲要求内容,本题应作为超纲题对待。 注意“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回扣的,作为受贿处理。本案的补贴如实入账,不得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3. 被代理人因为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 A. 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B. 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C. 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 D. 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P16倒数第4段。 4. 施工企业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后来施工企业无力还贷,经诉讼后其抵押房产被拍卖,拍得的价款为150万元,贷款的利息及违约金为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10万元,则拍卖后应返还施工企业的款项为()万元。 A. 10 B. 20 C. 30 D. 50 【答案】B. 【解析】P37“(三)抵押的效力”第一段。拍卖所得为150万元。抵押权人就主债权10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10万元优先受偿。 5. 建设单位需要使用相邻企业的场地开辟道路就近运输建筑材料。经双方订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向该企业支付用地费用,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在此合同中,建设单位拥有的权利是()。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大吗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大吗?2017年一级建造师公共课变化不是特别大,难度基本会和往年保持一致,因此大家最近要抓紧进入备考状态,学尔森一建老师针对实务科目、三门公共课的考试难度会给大家一个具体的分析。 相信很多同学已经拿到2017年一建新教材了,那么目前对于大家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对于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大吗有个全面的了解,因此学尔森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关注学尔森近期直播的系列教材变化对比分析。 工程法规: 工程法规是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主线,针对实际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案例纠纷进行约束的一门学科。全书共包括8章36节156目约500个知识点,其中涵盖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及对相关规定的解读,记忆性的内容较多。但是,各个工程活动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决定了法规科目需要融会贯通的特点,工程法规的内容看似简单,但由于它在整个建造师考试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时可能难度要加大。法规的命题较为灵活,难则很难,易则极易,所以,法规科目的复习切不可急躁,万不可轻视这门看似纯文科的工程科目。 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建造师考试的基础科目,以三控三管一协调为核心思路分别进行叙述。包括7章40节,132目,约600个知识点。此外,项目管理的知识点分布极为散乱,且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联系非常紧密。虽然项目管理的难度并不大,但根据历年的统计,本科目在公共科目中的通过率往往最低,主要有两大方面原因:一方面项目管理的知识点分布散乱,容易造成记忆混乱; 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docsj.com/doc/7513703426.html,/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 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 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

[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等工程 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开工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 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能够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五、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 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 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 六、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2018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

2018 一建《工程法规》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7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B.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非财产关系 C.惩罚性责任是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的主要责任形式 D.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2.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一般规定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C.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可以违背宪法 D.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 3.下列法人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A.基金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机关法人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本人承担的表见代理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C.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5.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代理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数人为同一事项的代理人,若无特别约定,应当分别行使代理权 C.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应由被代理人单独承担责任

6.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7.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 A.债权人与保证人 B.债权人与债务人 C.债务人与保证人 D.保证人与被保证人 8.根据《民法总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竣工工程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由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责任 B.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承包人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承担民事责 任 C.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 D.建设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如果不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有权拒绝修复 10.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诉前和解成立后,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 B.诉中和解达成协议的,即可结束全部或部分诉讼程序 C.执行中和解达成协议的,即可结束执行程序,且不可恢复 D.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且不可反悔 11.关于规划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无须办理规划许可 B.出让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应当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D.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IZ301011 掌握注册管理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到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Z301014 掌握监督管理 一、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咨询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IZ301030 民法 IZ3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其中构成和诉讼是本章本部分的重点。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按照两个标准判定(年龄标准和智力标准)分为三种:(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无民事行为能力)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和其他组织相比应当具备四个要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只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组织: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其他组织有物贸公司、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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