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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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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张红卫林萍编辑:studa1211

论文摘要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违规和违法的“腐败”也日渐凸显,甚至演变成为一种熟视无睹的“潜规则”,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相互“博弈”的重要区域。

论文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工程建设腐败现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违规和违法的“腐败”也日渐凸显,甚至演变成为一种熟视无睹的“潜规则”,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相互“博弈”的重要区域。可见,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也是大案要案的集结点。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少数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之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特点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之一。其特点为:

1.领导干预,窝案串案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收受钱物或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承包工程。自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查办的30起工程建设领域行受贿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的数量占45%。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建设涉及招投标、工程增减、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多个环节,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涉及管理部门众多,且部分职能交叉,使得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为使每个环节畅通无阻,承建方往往会不择手段行贿所涉环节的关键人员,从而形成窝案、串案,出现查办一人带出多人的现象。”

2.串通招标,犯罪环节集中。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搞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有的业主有意规避招投标,将一个总体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小工程,或者成若干期工程实施。这种肢解工程的目的,就是把工程标的人为控制在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标的以内,然后以邀标或议标方式,或直接发包方式把工程给关系人做,最终目的为了权钱交易,谋取私利。据检察机关统计,发生在招标投标环节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6%,发生在工程预决算环节的案件占24%,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物资采购环节的案件占30.%。

3.违规结算,目的明确固定。一些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钱财,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工程管理松懈放任的背后隐藏着腐败。工程建设中的挂靠、分包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工程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是张三,到了施工时就变成了李四,这就是挂靠、分包的结果。此现象的出现,业主单位和工程监管部门是很容易发现的,问题是发现了去不去管,如果业主单位和监管部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对挂靠、分包以及工程质量、

拖延工期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严重侵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承建方普遍视商业贿赂为工程经营活动中的‘敲门砖’和‘润滑剂’,往往打着‘兄弟、朋友’的旗号对重点对象频繁施以‘小恩小惠’的感情投资,借以保持长期固定的联系,对工程款项的结付,一般应按照招标时签定的合同结付工程款,在工程结束时,按决算审计最终款付款。没有好处不办事,收了好处乱办事,甚至出现多付工程款的现象。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产生原因

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上述腐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表面原因,也有深层次原因。归纳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管理体制不顺。工程管理法规体系中存在着弹性空间。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约束制度还不健全,还不完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者,又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监督流于形式。法律法规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这些都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一方面,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希望中标的企业和个人利用金钱打通关系,形成权钱交易,成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主要根源。导致实施与执行难以到位。现行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留给代理人或业主的弹性空间较大。

2.存在制度缺陷。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使少数违法犯罪者在工程承发包上好有缝可钻,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的图谋能够得逞。一是招投标办法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差,造成在投标中认为因素太大,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二是评委评标打分的标准不具体,公平性差,中标单位选择准确度不高。三是位对中标价合同实施的管理规则做出规定,中标价合同在工程实施时难落实。四是缺少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为违规行为处理无章可循,无法处理,使得违规行为禁而不绝,时有发生。

3.一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淡薄,在金钱面前丧失原则,敢于顶风作案。一方面,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进一步隐蔽,腐败双方往往结成“共同利益体”和搞“诚信交易”,使案件调查侦破难度增大。新刑法颁布后对行受贿双方都要治罪,行贿方考虑自身利益和从长远打算,不愿破坏“规矩”,检举率低。当前对腐败分子惩治太轻腐败成本太小,融资现状使追查赃款难度依然很大。这就使不少腐败分子愿意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利润可观,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采取高额回扣、巨额行贿等非法手段,使得一些意志薄弱者不禁心动。以至于有腐败分子说,只要能搞几十万即使做几年牢,也比那些清官强。

试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13-03-19 08:16:58 ] 作者:张红卫林萍编辑:studa1211

论文摘要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违规和违法的“腐败”也日渐凸显,甚至演变成为一种熟视无睹的“潜规则”,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相互“博弈”的重要区域。

论文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工程建设腐败现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违规和违法的“腐败”也日渐凸显,甚至演变成为一种熟视无睹的“潜规则”,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相互“博弈”的重要区域。可见,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也是大案要案的集结点。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少数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之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特点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之一。其特点为:

1.领导干预,窝案串案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收受钱物或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承包工程。自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查办的30起工程建设领域行受贿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的数量占45%。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建设涉及招投标、工程增减、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多个环节,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涉及管理部门众多,且部分职能交叉,使得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为使每个环节畅通无阻,承建方往往会不择手段行贿所涉环节的关键人员,从而形成窝案、串案,出现查办一人带出多人的现象。”

2.串通招标,犯罪环节集中。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搞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有的业主有意规避招投标,将一个总体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小工程,或者成若干期工程实施。这种肢解工程的目的,就是把工程标的人为控制在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标的以内,然后以邀标或议标方式,或直接发包方式把工程给关系人做,最终目的为了权钱交易,谋取私利。据检察机关统计,发生在招标投标环节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6%,发生在工程预决算环节的案件占24%,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物资采购环节的案件占30.%。

3.违规结算,目的明确固定。一些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钱财,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工程管理松懈放任的背后隐藏着腐败。工程建设中的挂靠、分包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工程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是张三,到了施工时就变成了李四,这就是挂靠、分包的结果。此现象的出现,业主单位和工程监管部门是很容易发现的,问题是发现了去不去管,如果业主单位和监管部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对挂靠、分包以及工程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严重侵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承建方普遍视商业贿赂为工程经营活动中的‘敲门砖’和‘润滑剂’,往往打着‘兄弟、朋友’的旗号对重点对象频繁施以‘小恩小惠’的感情投资,借以保持长期固定的联系,对工程款项的结付,一般应按照招标时签定的合同结付工程款,在工程结束时,按决算审计最终款付款。没有好处不办事,收了好处乱办事,甚至出现多付工程款的现象。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产生原因

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上述腐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表面原因,也有深层次原因。归纳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管理体制不顺。工程管理法规体系中存在着弹性空间。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约束制度还不健全,还不完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者,又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监督流于形式。法律法规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这些都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一方面,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希望中标的企业和个人利用金钱打通关系,形成权钱交易,成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主要根源。导致实施与执行难以到位。现行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留给代理人或业主的弹性空间较大。

2.存在制度缺陷。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使少数违法犯罪者在工程承发包上好有缝可钻,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的图谋能够得逞。一是招投标办法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差,造成在投标中认为因素太大,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二是评委评标打分的标准不具体,公平性差,中标单位选择准确度不高。三是位对中标价合同实施的管理规则做出规定,中标价合同在工程实施时难落实。四是缺少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为违规行为处理无章可循,无法处理,使得违规行为禁而不绝,时有发生。

3.一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淡薄,在金钱面前丧失原则,敢于顶风作案。一方面,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进一步隐蔽,腐败双方往往结成“共同利益体”和搞“诚信交易”,使案件调查侦破难度增大。新刑法颁布后对行受贿双方都要治罪,行贿方考虑自身利益和从长远打算,不愿破坏“规矩”,检举率低。当前对腐败分子惩治太轻腐败成本太小,融资现状使追查赃款难度依然很大。这就使不少腐败分子愿意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利润可观,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采取高额回扣、巨额行贿等非法手段,使得一些意志薄弱者不禁心动。以至于有腐败分子说,只要能搞几十万即使做几年牢,也比那些清官强。

参考文献:

[1] 周到,吕品. 南阳汉画像石简论[J]. https://www.docsj.com/doc/7a12876376.html,/中原文物,1982,(2).

[2] 恒晓红. 南阳汉画像石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条件与优势[J]. 南都学坛,2010,(2).

[3] 魏仁华,韩玉祥. 试论汉画中的饮食文化[J]https://www.docsj.com/doc/7a12876376.html,/ . 南都学坛,1997,(5).

[4] 程健君. 南阳汉画中的https://www.docsj.com/doc/7a12876376.html,“伏羲女娲图”考[J]. 南都学坛,1988,(2).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2012-05-16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的典型案件。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案件查处情况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滥用决策权、审批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的业主单位或中介机构把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有的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技术指标参数等保密事项,擅自改变招标条件或定标办法;有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压低其他投标人的评分;有的投标人之间采取“投标联盟”、“有偿陪标”、“轮流坐庄”等方式串通投标,有的挂靠多家企业、借用他人资质围标串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突破一批招标投标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要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收受贿赂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注意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有效防治

腐败的长效机制。 此次公布的20起招标投标典型案件是: 1.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违规评标案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委托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校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达到中标目的,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阴激文串通,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评标前,阴激文唆使评标委员会校方代表胡毅彤给金陵公司打最高分。评标中,阴激文将其他评委打分情况泄露给胡毅彤,胡毅彤在阴激文指使下调低了其他公司分数,使金陵公司中标。事后,阴激文送给胡毅彤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权金城”会员卡。丰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中标通知书的行政处理决定。阴激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胡毅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原负责人卫林杰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担保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10年,卫林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临汾市鑫信城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临汾市尧成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担保、代收担保费、开具保函等,收受回扣人民币48665元。在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过程中,先后收受河南省惠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等人贿赂人民币12万元。卫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0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副盟长、盟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

怎样理性看待党内腐败问题

怎样理性看待党内腐败问题? 一、法制、体制建设滞后于经济体制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时期。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这种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数据所作的统计分析,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265美元至1075美元的阶段,是社会变革最激烈的阶段,也是政治、社会、思想观念变化最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往往会出现大量的社会问题,如物价上涨、失业严重、犯罪率高、环境污染等,其中也包括出现腐败问题。 之所以在这个时期腐败现象会呈现多发易发态势,是因为,一方面这个时期体制、法制建设往往滞后于经济建设,在管理上会有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由于这个时期经济的高速发展,会使资源短缺,进而使资源配置不平衡状况加剧,客观上为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件长期的事情,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短,进程快,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还没有根好地建立起来,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没有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民主与法制也还不健全,这就使腐败的滋长蔓延有了客观条件,有易发多发的可能性。 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一方面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市场经济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能够激发人们讲求效益,鼓励人们注重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它也容易诱发人们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极端个人主义;比如,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可以使人产生危机感、紧迫感,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也有可能会导致一些人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托关系跑门子,腐蚀拉拢领导干部,再加上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对此,我们既要努力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又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问题,取其长,避其短。既要利用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发展经济,又要通过我们的工作来克服其消极的一面,防止腐败的发生。 三、思想意识领域存在着种种不良因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腐败现象的产生,与人们头脑中的错误思想有关。就目前而言,在思想意识领域还存在着一些不良因素: 1.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封建社会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其主要特征:一是残酷剥削。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只能耕种地主的上地。二是封建专制。政府由个人意志主持,皇权至高无上。三是官僚统治。四是小生产。即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分散经营。这种生产方式的长期存在,容易培育出自私自利,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至今不过才50多年,这些封建残余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清除掉,还将长期存在,而且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一旦条件适宜,就要滋长和蔓延。 2.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实行对外开放是我们的一条强国之路。但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也会乘隙而入,加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战略,对党风和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很大的腐蚀作用。 3.改革开放和发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们的意识形态产生深刻影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主体和就业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人们的思想非常活跃,各种观念纷繁杂陈。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考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发生扭曲,滋长一些错误思想。 4.社会分配不公使一些党员干部产主心理失衡。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招投标仍是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重点(精)培训课件

招投标仍是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重点 工程建设领域是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不但发案率居高不下,大案、要案突出,而且犯罪手段趋向隐蔽,花样不断翻新。在国家为拉动内需而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工程建设之际,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等腐败犯罪,是应对金融危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就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笔者认为,应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高发态势,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危险源”,探寻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治标治本之策。 改革管理体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长效机制的构建,首先要从改革管理体制着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设臵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政府权力调控市场的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限制权力对资源配臵的不当干预。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公开部门和机关及人员的职权、办事程序、过程、结果、监督方式,对政策制定、决策和执行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制度,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围绕建设市场的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公开信用情况,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证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实施履约考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对中标人在工程质量、廉政建设情况等履约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考核,考核成绩提交主管部门备案,并作为在招标评审过程中信誉评分的依据。建立和使用信用档案———对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的从业单位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进行信用评级,作为资格审查、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和

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地方因素分析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2、竞标发包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奠基”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一是违规招投标。有的业主通过资格预审、制定排他性条款、设定模糊政策等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点关系人中标。有的不法投标人与业主、评标专家暗中勾结,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拉开分数差距。一些业主单位对招投标过程监督不力,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在查处某县建设工程腐败案件中还发现了一个潜

关于党内腐败问题 论文

如可看待党内腐败问题 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是关于党内腐败事件却层出不穷,且直接或间接严重损害人民的利益。当前世界大国里,中国政府腐败指数是最高的。曾经无意间问一小孩怎么看待当官的,回答却是让人吃惊——贪。甚至有这样的话:治党内腐败亡党,不治则亡国!听起来确实有点耸人听闻,但确实反应了一些真实情况。 一、浅谈党内普遍的腐败现象 1、党员身上的腐败现象 “脑懒了”、“手长了”、“喉粗了”、“嘴馋了”、“心软了”这些可以充分形容当前官员的生活及工作形态。滥用私权是目前最为严重:利用自己的权利谋取利益,欺压人民的例子太多了。不愿意思考,有油水就尽量捞,挪用公款去大大肆消费。每一年就公款数目是非常惊人的,官方都不愿一向外真实公布。文强一案震撼了全国,居然会有这种官员在共产党里混这么多年,今年的江西强制拆迁案发生的悲剧也让人民怀疑党到时是执政为谁。官官相护更是将腐败提升到更高,想当年朱镕基打击党内腐败势力,最终一步步的查到了中央,仿佛每一级官员的有上级官员护着。最近最为流行的一个词——裙带关系,也很深刻的诠释了党内腐败。 2、党组织的腐败现象 大家只要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每个地方的市政府、市委之类的大厦是建的相当好利于壮观,经常与当地环境及市内经济格格不入。一个这么穷的地方却舍得花那么多钱建那么豪华的大楼,只有一样能解释:腐败。 二、正确看待党内腐败现象 1、腐败现象的产生原因 任何一个执政组织都难免有腐败的产生,当然有着普遍的原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一)是党内思想政治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紧,政工队伍无人问津。许多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的党员干部,由于一段时期来,很少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育。致使许多干部产生了“淡化党风意识”,“淡化思想政治工作”的错误观念,对马列主义学习不感兴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知之不多、不求甚解。由此导致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低下,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只是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工作方法,所以这些干部自身素质偏低,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二)是个别干部以权谋私欲望膨胀。在历史大变革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忘掉了党的理想、宗旨,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利的工具,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使个别人滋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的病态心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视为私有财产。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些干部把商品交换关系同权力相结合,进行权钱交易,使权力商品化。这是新形势下党内腐败现象的一个突出特征,也是消除腐败现象的难点所在,这种腐败行为都发生在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身上,它的危害大,影响大。在处理上,由于他们往往以“合法”手段或者他们的“权力”起作用,难以发现,难以查清,难以处理。总之,这种腐败分子,有的钻改革开放的空子,搞以权谋私;有的内外勾结,拉出去,打进来,贪污受贿,出卖国家利益;也有的利用职权直接敲诈勒索;还有的制造合法名义,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等等。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分析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 课程前言 大家好,我们这个主题是关于当前腐败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和特征。我们准备利用这一段时间对当前在我国发生的腐败现象的诱因以及它的一些表现做一点分析。这个原因就在于党的十八大对于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怎么深化反腐败斗争做了战略部署,尤其是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做了清晰的表述。十八大对当前的形势的判断有一句话,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短短的几个字是有非常丰富的内容,起码传递了这么一个信号,我们不能对当前的腐败形势做太过乐观的估计,它依然严峻,严峻就是不容忽视,更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它是严重的,而且严峻的意义还在于它以解决腐败的问题就有紧迫性,所以严峻的含义要把严重更广、更多,严重讲的是腐败的形势的严重性,严峻更多地强调紧迫性。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做这样的判断,以及它是通过什么样的事实、什么样的现象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你依据什么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呢?这就是我们这一个题目。 一、当前腐败现象多发的诱因分析 就当前中国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的分析不能离开对整个社会所处阶段的定位和定性,腐败是个现象,它是在整个社会大背景,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以及社会的制度结构大变动之下发生的,那么它发生的这些都跟它所发生的背景结

构变动、社会变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腐败现象就是这种社会变革、变动、结构调整的自然的一个副产品,所以我们分析当前腐败发生的原因,要从我们所在什么样的结构变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来出发。 首先,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什么意思呢?我们当前的这个社会要给它做个定位的话,政治术语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什么意思呢?初级阶段的目标是要向终级、高级,它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千方百计摆脱这个冲击,它在通过建设发展来提升国家由初级向终极,这就注定了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是一个变化的阶段,更是一个变革的阶段,它跟高级不一样,你再过多少年以后,社会主义到了高级阶段,相对成熟了,又稳定了,成熟和稳定具有相对固定,但初级阶段不是,初级阶段就像人生一样,它还是童年、幼年时期,而童年、幼年最大的特点是不断地生长、发育、变革,这是它的特点。 从发展政治学上来分析我们现在这个处在什么阶段呢?叫转型社会。二战以后,世界上专门有一个转型社会学、转型政治学,也叫转轨。 我们现在这个期间正好是一个社会转轨期,它多长时间呢?几十年,可能上百年。而这个社会转轨和社会转型,它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变,它的内容会涉及哪些呢?会涉及制度、体制、人的思维方式、利益结构、社会的物质技术结构等,它是一个全方位的大变革、大变动、大转轨的这么一个特定阶段,总称“转轨社会”(转

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

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 党内腐败现象不是党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所造成的 1. 腐败现象就其本质而言,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与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相生相伴的。从根本上来说, 它是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产物。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为腐败的滋生和发展创造了物质前提和可能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足又使腐败现象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因此, 只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未能使私有制、剥削阶级以及私有观念彻底地成为历史,腐败现象就仍然有其滋生土壤。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所转移的。 (1中国历史上的腐败现象 中国历代王朝虽然也颁布过一些惩治腐败的条例, 但仍然腐败风行, 造成无官不贪、无吏不污的现象。北魏规定贪污绸缎10匹者杀, 太和八年(228年, 贪官获罪被杀者40 余人。宋代建隆年至开宝年间,因贪污获死罪仅将军以上即达10 多人。明洪武九年(1346年,全国发配贪官1万余人。清嘉庆四年(1799年, 大学士和珅被告以贪赃枉法而抄家, 全部家产8亿两白银,竟相当于清政府当时20年的国库收入。 国民党统治时期,蒋宋孔陈四大家族通过搜括,聚敛起巨大的财富。1946 年,其企业资本占国统区全部企业资本的80%。 全国解放后,贪污腐败风气大为好转。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171.6 万元(其中贪污数万元,被处以极刑。 (2国外腐败现象 从历史上看, 无论西方发达国家或是前苏联, 在其发展商品经济时, 几乎无一例外地腐欲横行。近年来,腐败丑闻几乎年年冲击东西方国

家的政坛。 美国国防部官员几十人舞弊,中饱私囊,数目达数百亿美元。 韩国前总统卢泰愚与全斗焕涉嫌不正当交易先后被捕。全斗焕胞弟全敬焕贪污100 亿元被捕。 前苏联内务部第一副部长受贿65 万卢布被新闻媒介曝光。 比利时副首相兼外交大臣涉嫌行贿案,被迫辞职。 2. 党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其本身就包含了反腐败的内容,是题中应有之义 (1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包含了反腐败的内容。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 最终目标, 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私有制和剥削阶级伴生物的腐败现象, 自始至终是与我党的性质、宗旨不相容的,反对腐败现象历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2 “两个文明一起抓”是党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特征。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这条基本路线既强调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又强调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前者是强国之路, 后者是立国之本。党章的总纲中明确写道: “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专项治理检查组各位领导: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银峰书记、海祥区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但银峰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学习,海祥区长到北京出差,因此,我受两个主要领导的委托,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检查组批评指正。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41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20**〕3号)要求,我区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等七个重要环节,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经统计,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43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 1000万元的87个,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6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17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76个;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119个。合计项目总数362个。 经过排查发现,多数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决策、严格招投标、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手续和资料齐全。但是,多数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788个。其表现形式:(一)项目决策环节问题208个;(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104个;(三)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60个;(四)规划管理问题79个;(五)招标投标问题37个;(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类问题263个;(七)资金安排使用问题37个。目前各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善,其余问题也作了清理、说明和处置。 2、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 (1)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市及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在永川召开的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会议精神,正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统一交易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及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等有关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20150716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第二项目部靳灼贵 2015年7月16日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从今年初开始,河南省委巡视组第一轮对全省20家省管国有骨干企业专项安全巡视,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违规现象突出,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较多,部分项目变成半拉子工程,基层“苍蝇”式腐败比较严重,侵蚀职工利益。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有效制止腐败的发生,必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深入研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腐败的主要环节,找出产生的原因,指出产生腐败的危害并及时研究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由过去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施工队伍也由部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向社会招投标。在这种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些腐败问题,从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在工程发、承包环节:现有的工程建设多采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务,往往不择手段。一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2.在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请吃、请钓、甚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拢腐蚀,“睁只眼、闭只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一是默许施工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伪造记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3.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国有、集体、合资、独资、私营等多种企业参与,一些实力不强的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以贿赂手段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工程建设项目仍是“僧多粥少”。寻找项目谋求生存发展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必然选择,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以贿赂承接工程的“潜规则”。 4.有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没有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司法实践中出于取证考虑,对行贿人大都作“污点证人”从轻处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存在,一是造成工程建设市场的混乱。让一部分不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竞争,极大地扰乱了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断送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前途。使一些原本对国家和人民有过贡献的干部、党员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极大影响了干群关系。三是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有的甚至危及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造价被人为抬高,使国家资金大量流失。 二、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 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从最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发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周英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17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09年间,安凤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区廉租房及相关工程建设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8万元。其中,为某公司参与开发建设门头沟区廉租房项目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2010年12月1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 2004年至2008年间,高怀志利用担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招标、土地开发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其中,在海光寺地铁大厦工程和洪湖里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等过程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150余万元。此外,高怀志还贪污公款人民币2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05万余元。2010年9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 2006年至2007年间,顾旗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伙同高邑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建设用地面积等手段,骗取建设用地臵换指标,并将出售指标款转入由个人控制的账户,共侵吞公款人民币6156万余元,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17万余元。2010年11月29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在水利建设中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 孙廷容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水利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其中,为某电线厂在省水电公司农网改造工程供应钢芯铝线和钢绞线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90余万元。此外,孙廷容挪用巨额农网专项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获利59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40万元。2010年5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4年至2009年间,蔚小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探矿权发包、工程建设以及土地出让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870余万元。此外,蔚小平尚有人民币590余万元、5.3万英镑、7.1万欧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年9月2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6、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干部贪污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巨额征地动迁补偿款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谢朴元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动迁事务和发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动迁补

腐败现象的根源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论文 姓名:董红乾 学号:11320217 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班级:机电2班

如何看待腐败现象 [内容提要]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因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关键词]腐败现象权力监督 一、腐败现象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二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三是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另一种腐败类型是,指非公职人员或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自己可以利用的资源非法谋取利益的腐败现象。非公共权力型腐败包括一下三种类型。一是职业腐败,如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侵吞或挪用公款、工人工资、非法收取或索取“红包”等。二是新闻腐败,如一些新闻媒体或记者为了获得高额的回报或个人利益,发布“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利用新闻线索迫使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其进行金钱交易等。三是学术腐败,学术腐败主要发生在高等院校,比如学位的审批,项目的审评,职称的评定等过程中发生的钱权交易或其他利益的交易等。 现今中国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问题比较严重,与腐败有关的社会组织和力量也比较强大,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危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祸国殃民的现象呢?以下就对腐败产生的原因作深入的探讨。 二、腐败现象的根源及危害 谈到腐败问题,人们往往摇头叹息,可能会觉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

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

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部署,为了把这一部署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新的阶段,必须在思想上纠正部分干部群众对当前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认识误区,从而更加坚定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和信赖,把我们的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更加伟大。 一、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古往今来有之 据史料记载,第一个见诸文字记载的大贪官是春秋时期晋国贵族羊舌鲋,他曾官至晋国大夫、代理司马、代理司寇。羊舌鲋之贪,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大发邾国战争财。二是借兵威胁索贿卫国。三是扣押鲁国人质索要钱财。羊舌鲋身为代理司马、代理司寇,不能以身护法,反而以贪坏法,卖法纵贪,从而成为第一个被以墨罪(中国古代将贪污罪定为“墨罪”、“贪罪”或“赃罪”)论处、杀头示众的人。 可见,在中国历史上,2000多年前就已有腐败现象产生,也有惩治腐败的记载。所以,腐败现象不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才有的,也不是新中国所特有的,更不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它是一种历史现象,只是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色不同而已。 二、腐败是一个全球问题,中外各国存在 众所周知,外国政党和政府同样存在腐败现象。尼日利亚前总统阿巴查在当政期间贪污60亿美元居全球之首;秘鲁前总统藤森受到秘鲁官方提出的贪污腐败指控,赃款金额达6亿美元;南非前副总统雅各布祖马赃款金额达30万美元;德国前国防部国务秘书路德维希赃款金额达160万欧元;危地马拉前总统阿方索波蒂略赃款金额达5亿美元;印尼已故总统苏哈托因贪污罪受到法律追究,法庭令其子女为其父出庭审判,并追回贪污的15亿美元公款。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国还是小国,腐败现象无处不在,没有绝对清廉之地,只有程度不同而已。 三、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权力形影相随,不是中国共产党所特有的 腐败是权力的影子,权力走到哪里,腐败就会跟到哪里,一旦条件成熟就会乘虚而入。如今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8个民主党派虽然不执政,是参政党,但在各级领导机构的组成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仍占一定的比例。建国初期,6位国家副主席中,有3位是党外人士;4位政务院副总理中,有2位是党外人士;15位政务委员,有9位党外人士;政务院所辖34个部、会、院、属、行,就有14位党外人士担任正职,比如傅作义当时就是水利部部长。此外,还有54名党外人士担任省、区、市的主席、副主席。随着形势的发展,民主党派在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据初步统计,到2007年底,我国8个民主党派成员已达到70余万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当选各级人大代表的约17.6万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有33.7万人,其中,900多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7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有1300多人担任全国政协委员,15人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还有大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共配备党外领导干部19名,列入中央

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研究

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研究 赵连奎发布时间:2009-11-2 11:15:00 阅读次数:804 次网友跟帖0 条 建环委纪委 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 一、影响当前建筑领域廉政建设的问题 1、廉政建设的力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部门因不熟悉工程业务难以全面介入,仅仅停留在招投标前抽签、招投标时参与监督和平时有限的执法监察检查,没能做到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实施全程有效监督;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对自己作为廉政建设的主体认识不到位,甚至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介入心存隔阂和介蒂,配合欠主动密切,使纪检监察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2、建设市场发育不完善,竞争不充分,诚信缺失。一是上规模的施工企业发育不足,挂靠和隐性分包现象还较为普遍,企业既想多接工程,又受自身的资质、技术力量和生产业绩的制约,经常拆东墙补西墙,频繁变更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承诺与实际施工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不对称,有的企业甚至伪造资质和施工业绩。二是监理市场不完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理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监理企业少,有资质、上规模监理人员短缺,有的项目工程已开工但监理工作未跟上;有的项目因规模少等原因采取了指定监理、内部监理、无资质监理;有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所持证书与监理项目不相称;外聘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因质量监督不到位出现的工程返工现象存在,甚至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监理与施工不协调现象时有发生,监理市场有待于进一步整治。 3、建设工程质量隐患多,合同管理、质量管理需大力加强。合同订立后,因建设市场不完善带来的挂靠现象、隐性分包现象和专业人员调换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质量管理的难度。特别是低价中标的施工企业,为保本逐利会不择手段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企图在质量上蒙混过关。 4、变更设计现象较为普遍,变更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设计工作的局限性,如前期勘探不够详细、设计人员素质和工作不认真造成的设计变更;以及政策处理不到位、资金不到位引发的设计变更等等,都较为普遍的存在,先变更再审批的情况也存在。这些设计变更给质量管理和资金控制都带来变数。 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多发易发,历来是党和人民疾呼治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成为当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局本着“立足长远,统一部署,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制住权是核心,管好钱是关键,用好人是根本”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利运行的监控机制,有力推进了源头防范,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在2008年的重点工程建设中,全县共建楼房11栋,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总投资784万元完成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创建目标。 二、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方法亟待创新。随着反腐败形势的变化,部分制度难以适应新形势、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创新。 2.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成果还需巩固。存在一定程序的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及时等问题,治理成果还有一定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工程建设领域防腐败的成果亟待进一步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的六大环节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的六大环节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易发高发区。近日,我们在《预防工程建设过程中腐败问题发生的对策和建议》专题调研中,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5份。其中9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工程全过程都易发生腐败。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于以下六大环节: 1、工程预算环节。主要表现为预算部门或人员在接受申请单位的请托、贿赂以后,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编制预算,为项目建设单位套取投资提供便利; 2、勘察设计环节。主要表现为有的施工企业采取向建设单位人员行贿、送礼、请吃等手段,达到干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金额而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施工企业选择、招标环节。主要表现为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或向参与项目标底设计和成本测算人员行贿,非法获取标底。采取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招标决策。个别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招投标。 3、施工管理环节。主要表现为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额外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非法转包或分包,使一些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工队进场施工。一些现场代表与施工企业、监理人员相互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 4、工程监理环节。主要表现为少数工程监理单位只收费不监理或不认真监理、无监理资质或资质不达标,造成监理缺位、不到位或形同虚设。 5、竣工验收环节。主要表现为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

不及时组织进行质量评审,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检测、呈报验收的情况下,将工程违规投入使用,有的甚至在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呈报验收; 6、工程决算环节。主要表现为在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算审查或未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工程决算,掩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职务消费、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缺乏刚性约束。同时,忽视了责任考评、追究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等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违规、失职、不执行制度等行为追究的措施不够具体有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制度的执行力较弱,造成有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成份、经济要素日趋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理念、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腐败现象一日不除,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前,如何在科学分析腐败现象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课题。 关键词:腐败反腐倡廉原因对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有的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贪污受贿,大肆挥霍国家巨额财富,其手段之猖獗,手法之多样,是前所未有、触目惊心的。具体表现为:(一)利用职权,安插亲朋好友、买官、卖官 (二)大肆贪污受贿,挥霍国家巨额资财 二、腐败现象屡屡产生的原因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败,腐败现象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公务员人数严重超编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公务员人数每年递增20% ,未来几年将严重超编。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规模是否适度不仅需要考虑“官民比”,而且要考虑公务员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务员的行政效率。虽然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

1比26(那是2005年“两会”时提供的数据,现在肯定要大于这个比值),但是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二)现存机构的弊端和法制建设的滞后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我国目前现存机构来看,的确存在党政机构的权力失衡,权力过分集中,党政行为存在严重的“人治”而不是“法治”现象。同时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反腐败方面的法规严重滞后,已颁布的法律目前存在着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与反腐倡廉直接有关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与当前反腐斗争的需要脱节。对已查清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犯罪分子主要是职务较高的人惩处往往打击力度不够,一些贪污受贿动辄数以十万百万的领导干部,从公布的处理结果来看,凡担任过相当一级领导的贪官,几乎都能免予“斩立决”,最终判决往往是死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落到实处。 (三)党风不正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催化剂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党内确有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当前党风不正主要表现为:第一,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不到了,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几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大案、要案涉及到我们不少部门和地方的主要领导,党风不正的确起到了催化的不良作用。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之一,而工程 招投标及工程现场管理又普遍被认为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的源 头和关键环节。全面分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认清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预防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省内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的分析研究,全面提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治能力。 案例:2004年至2010年,陈遵举利用职务便利,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计人 民币87万元、港币5万元、黄金奥运鸟巢模型1个、99克金砖 2块、200克金条1根。其中,在机场消防现场用房、集体宿舍等工程招标中,授意下属操纵招标投标,使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 限公司中标,收受三门建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某贿赂人民币27 万元、99克金砖2块。陈遵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1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问题透视 从该案件可以透射出,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对此,我们专门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加以延伸,梳理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几个主要环节:

(一)前期立项。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建筑企业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正因如此,建筑企业常常从工程立项开始,就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二)竞标发包。一是陪标、串标现象较为严重。参加竞标单位结成利益同盟,有的在自定的最低投标价格内开展竞争,有的以商定的价格中标后轮流承建,还有的借用多家单位资质独自“作秀”。二是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表面上看,招投标的入围、评标,由专家、领导集体决策,但实际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投标方与建设单位私下串通,甚至用金钱贿赂相关人员,事先获得标底,从而击败资质优良的公司,这一点也成为了陈遵举违法违纪的主要手段。三是规避招投标、指定承包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达到投资数额小、不须招投标的目的;有的建设单位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实现指定承建的目的。四是转包、分包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凭借在地方的“过硬关系”,逢工程项目就参与竞争,中标后即收取高额“劳务费”予以转包,俨然成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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