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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工作移交管理办法

Worktransfermanagementmethod

2017年版(第一版)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759号长春建工温馨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目录

■公司内部文件

■编制时间:2017-11-29

■发送:各部门执行

一、总则

二、工作移交内容

三、工作移交流程

四、工程类工作及资料移交

五、财务工作的移交

六、交接要求

七、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八、《日常文件交接台帐》

九、《重要客户及公共关系联系名单》

十、《员工调职|离职交接单》

十一、《工程项目|工作交接单》

十二、《工程技术现场交接单》

总则

一、目的

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条件

各部门的内部人员辞职、自动离职、辞退、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期假(15天以上)、因病暂时离岗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

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三、交接人责任。

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1、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按照《工作移交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项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它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交接。

2、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

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资产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及资产数量及使用状态与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3、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过程的人,一般为文档管理员,

按照移交人的上一任《工作移交清单》与本次《工作移交清单》进行比较,有无缺失。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数目是否清楚正确,并接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并及进解决或上报。最后由档案专员进行存档。

工作移交内容

一、工作要移交的事项

1、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管理平台帐号及密码。

2、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包括已完成但需要跟进的工作。

3、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项的来龙去脉,和相关事宜及关键点。

4、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5、业务流程及日常工作注意事项。

6、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二、应交接的公司物品

1、资产类: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计算机软件、钥匙、宿舍、交通工具等公司物品及所使用的固定资产。

2、章证件类:各类印章、及各类重要证件,还有公司需要发放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3、重要文件类:包括政府批准证书、企业章程、各类年检批件等。

4、资料类:档案、单据、帐册、各类台帐、通告、请示批复、制度、业务合同(含电子版)、会议材料、工作计划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4、财务类:凭证、帐薄、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帐单。

5、员工接收的其它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6、移交人所涉及金钱类:备用金、报销、借支等由财务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7、设计工程类:设计图纸电子版、设计方案要点、工程文档等,其它重要文件。

工作移交流程

一、工作变动流程

1、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报主管总经理同意后办理手续。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审批报告单》。主管总经理签署后通知被辞退人办理移交手续。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将会转为自动离职。

4、休假:休假人向部门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主管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如果休假时间超出15天需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休假。

二、工作移交有以下几种流程:

(一)全部工作移交:是指移交人离职或调岗等不再从事此项工作。

1、辞职的员工到人力资源递交辞职申请,并领取《员工调职|离职交接单》。

2、辞退的员工由部门领导到人力资源递交已签署过的《员工辞退建议审批报告单》。

2、由移交人的主管领导安排工作移交,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进行准备移交工作。

3、监交人核实移交人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与上一任员《员工调职|离职交接单》进行核对,确定清单偏差,并填写《监交人记录表》。

4、交接时需有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核实无误后,三方签字方认可。接收人、监交人对移交过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业务工作的移交,需移交人出具书面的移交报告,并认真回答接收人的相关问题。

6、经三方确认的《员工调职|离职交接单》一式三份,送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原件送档案专员存档,复印件分别留存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份。

二、半工作移交:是指移交人休假,短期离岗。

1、到人资源交由负责领导签认的《休假/短期离岗申请》并填写《工程项目|工作交接单》。

2、由移交人的主管领导安排工作移交,只进行主要工作的移交,无需监交人。

3、业务工作的移交,需移交人出具书面的移交报告,并认真回答接收人的相关问题。

4、销假后由主管领导安排移交人回原工作岗位,交接、核对离岗期间的工作及物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其接收的内容负责。

三、文件或事项移交:是指部门与部门之间,或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进行材料交接。

1、多项文件或多项事宜进行移交,填写《工程项目|工作交接单》,写清文件数量、名称。移交人及接收人核对文件无误后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接收人各存档一份。

2、单个或少量文件进行移交,由档案专员做好《日常文件交接台帐》,写清移交部门、移交人、接收人,并由接收人签字确人。

工程类工作及资料移交

一、工程项目在施工进行中的工作移交。

1、工作资料:移交人所负责的工作资料内容:如:工作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施工台帐、计算资料、材料计划、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记录、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材料商、清人、分包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票据、台帐等。

2、技术移交:移交人对工地现场所负责的技术工作的移交。如: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施工难点要点、施工图纸交底。还有日常工作的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工作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

3、工地情况交接:针对刚接手的工地与甲方进行的交接单,要详细写清工地现场情况(接手前施工质量和问题)、注意事项、临时水电进入点等。(见附表五)

二、在工程竣工后对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移交存档。

1、工程项目在竣工移交前,必须要进行竣工验收。

2、由现场负责人组织移交小组进行移交。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相关的档案。

3、移交档案资料内容:

(1)合约性文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清包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2)指导性文件:技术交底、图纸、施组、进度计划。

(3)记录性文件:施工日记、验收记录、

(4)施工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性文件: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5)结论性文件:分部分项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工地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单等。

(6)经济或技术变更协商性文件上:签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

(7)技术性文件:工程全部技术性资料等。

(8)电子文件:图纸、合同等电子文件。

(9)票据文件:帐务上的收付款票据、材料的出入库票据、人工费收据、工地用品收据等。

(10)日常文件:工地内日常文件、台帐等。

财务工作的移交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三、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

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五、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交接要求

1、工作交接必须严肃、认真、准时。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工作衔接有序。交接人员应按规定的顶上进行交接,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离职庆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物品,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的材料,并注明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员工休假时应将未了事项详细记录在部门工作交接本上,上交至主管领导。

3、交接时需有移交人、接收人、监管人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核实无误后,三方签字方认可。

4、移交人要做书面说细说明交出工作的内容、关键工作点、技术难度和风险等,不允许含糊其词。

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1、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时可以处,由交接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交接人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是上报主管领导。

3、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财务上的收缴等),由交接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查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部承担责任损失。

4、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5、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附表一

日常文件交接台帐

Sealuseregistration

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附表二

重要客户及公共关系联系名单Listofimportantcustomersandpublicrelationscontacts

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附表三

员工调职|离职|休假工作交接单Paymentapprovaldocument

类别:■离职□调职□长期休假□短期休假□其它()

注:此单为总目录式交接清单,该单后需附详细的《工程项目|工作交接单》。以上内容全部交接完毕,并由经办人签字后,接收人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附表四

工程项目|工作交接单

Sealuseregistration

类别:□中途移交工作■工程竣工移交存档□其它() 工程完成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基本工程基本信息和合同执行情况及结算情况)

工程遗留或未完的工作:(包括内业资料及竣工图完成情况)

资料移交情况: 序号 文件、书籍(材料)名称 电子文件位置 份数 备注

1 工程进度表

2 合同 3

现场工作联络单

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附表五

工程技术现场交接单Engineeringtechnicaldeliveryorder

类别:□设计■工程□物业

内容(SUBJECT):写清交接现场目前项目状态,如原施工标高、质量、温度、资料等情况,有必要可附照片。交接意见(opinion)

本表一式三份,各单位一份,并存档。

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由项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验收、移交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验收移交的组织 (一)集团成立工程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公司、施 工技术管理中心、项目拓展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成本合约部、物业管理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验收移交工作列入集团节点计划考核,原则上在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后1 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单体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室外工程以达到 具备装修条件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为准),无法按期组织实施的,项目公司需在当月内 书面报请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涉及到工程量大或技术难度高的变 更部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甩项。 第四条验收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图纸资料的验收(此项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处)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2、机 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5、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6、供气系统验收证明;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其他资料。(二)维保资料 1、工 程保修协议;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4、其他资料。 项目公司组织验收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验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较小的项目经与物业 公司沟通后可提前三天通知,发出验收通知的同时一并将所拟验收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 给接收部门。除发现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延期移交以外,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 实施移交。 第五条验收移交的程序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1、责任分布 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具体责任工程项目实施的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审核计划和检查督促项目部做好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 2、工作流程: 2.1、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的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由项目部制订,正式开工前报公司工程部分管工程师备案审核。 2.2、。在施工之前各方都将进行施工图纸的深化。落实工序交接,强化下道工序地位,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破坏。 2.6、建立成品登记台帐,定期检查成品情况,项目或班组交接时要办理成品交接保护管理手续。 2.7、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让工 2

作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利于整个项目质量计划的成功实施。 2.8、工程部在各种定期质量检查时应同时进行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附: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简例 *******工程 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对定位桩、水准点、坐标点和沉降观测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2)基坑(槽)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基坑(槽)边坡顶部严禁堆放各种材料,以免增加荷载,造成塌方。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3)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作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边坡修好后,要进行保护,严禁钢筋、钢管、模板、砌筑材料等撞击破损边坡,确有破损现象,应立即作修补。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3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2013年3月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2013年3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过程规范,并能保证后续软运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项目移交对象为信息中心承接的信息化项目及局内其他单位或部门委托管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移交或委托分简单登记托管移交、技术内部运维移交和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移交三种方式。 简单登记托管,只负责所托管系统的登记、及简单维护协助(维护工作由移交方为主完成,网络资源部只提供维护协助和数据库等资源);技术内部运维移交,需要移交方完整移交技术资料并对网络资源部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由网络资源部负责内部技术维护;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属于项目全面移交,由网络资源部全面负责内外部运维和服务工作。 二、管理职责 第四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移交过程组织、把关、监督工作。第五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所移交软件项目资料的接收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接受运维技术的掌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业务推广及培训转移接受工作。三、移交要求 第八条,由网络资源部和移交方共同制订移交计划,并作为移交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移交方必须提供齐全的软件项目资料,包括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部署与维护手册、软件开发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合同(可以是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数据库说明书、其他补充约定等。资料不全者,网络资源部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移交方必须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运维技术培训,经过移交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业务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移交方必须事先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移交方,在移交期间承担主要的项目运行、推广等责任,直至移交正式结束,责任转移到网络资源部。 第十三条,在移交期间,发生应急事件,移交方负责人要同步到现场,协助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在移交结束后的一年内移交方负责人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咨询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项目,需要签订正式的项目委托运维协议。 第十六条,凡是涉及在建项目中遗留的问题,由移交方向网络资源部做书面说明,并做有关问题解决的协助。(主要涉及项目未正常验收、功能未解决、资金拨付未完成等问题) 第十七条,移交方或委托方必须全面移交跟运维相关的所有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移交流程 第十八条,在建项目移交流程: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本单位的业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明确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形式(或方法)、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单位开展的所有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业务适用于本规定。 第3条业务档案是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及公司要求,需在项目结束后统一保存或移交的项目资料,包括:招标(采购)类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文件、往来信函、传真、会议记录等文字、图纸、电子文档、影音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4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其承办招投标(采购)业务活动的程序,从项目接受委托开始,做好业务所有原始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移交给档案管理员。项目经理应当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归档过程和质量全面负责,是该项目档案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5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查验、入库、保管及查(借)阅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丢失。 第6条档案管理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

续,由分管档案业务的领导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当在《业务档案移交表》上签字。移交人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该岗位。 第二章、档案的整理及要求 第7条项目经理在招标(采购)工作结束,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及时将业务资料整理归档,填写《归档资料登记表》并向档案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应归档资料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第8条所有正常立项的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业务项目须按《归档资料登记表》中所列需归档文件的要求进行统一归档。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其要求及时将业务档案完整移交相应监管部门。 第9条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合同及项目摘要 (二)项目甲供资料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 (四)招标全过程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第10条业务档案归档形式分为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 纸质归档,是指将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类业务从项目立项至项目完结涉及的所有资料统一整理装入专用档案盒存档的 归档形式。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燃气新建、改造工程的内部交接组织管理,保证交接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新建、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稳定、及时的投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交接管理。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燃气管道移交、接收工作。 3、定义 3.1工程交接:指公司开发的燃气管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签字,达到规定标准,移交给接收部门进行管理的过程。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自验,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4.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 4.3工程部审定竣工文件;组织竣工资料移交;组织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 4.4安全运行部负责参加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组织实施新建管线与已带气管线碰接作业;提前碰管的带气管线的巡线和安全管理工作。 5、交接内容 5.1工作范围:

工程交接适用各项燃气工程交接,重点包括: a新建设燃气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b大修更新改造后的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c新建工、商业用户燃气设备设施; d施工完成超过3个月未进行臵换通气的燃气管线或设备,需从新进行气密性实验,设备进行重新调试。 5.2工作类别: a一般工程交接(中低压管网) 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指定人员到场。 b重点工程交接(所有中低压工程等) 前期由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至少2人进行节点工程的交接工作,竣工后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对工程进行交接。 5.3新建燃气工程的竣工交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新建燃气管线及施工符合设计、施工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b新建管线周围没有施工,投产臵换遗留的问题均已处理完毕。 c管线上无违章占压现象。 d有标准的竣工图电子版(1:1000)。 e定向穿越资料齐全。 f设备设施的资料齐全。 5.4燃气管网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门应于10日内提交完整的、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及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暂行办法》和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事务所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条业务档案归档范围: 1、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业务底稿,如业务约定书、客户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有关资料;审计计划与总结,未审和审定会计报表,各种差异调节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取得的客户声明书,陈述等。 2、执行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如各种明细表、汇总表、抽查表、测试表、分析表、审定表、询证函等。 3、备查参考底稿,如客户的营业执照、合营协议、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验资报

告、企业内控制度、会计制度等。 第五条业务档案归档时间: 审计业务结束后,应将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工作底稿按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和据为已有。按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归档时间定为自报告签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归档手续。 第六条业务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标识一致。 2、按照文号为单位进行规档。归档前认真检查应收集的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管理建议书、委托单位声明书、未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理表及试算平衡表、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与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复制件、审计计划与结论、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应予补充并对不需归档的材料进行剃除。 3、归档前应对上述资料中的盖章、签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做逐一检查,并予以完善。 4、工作底稿中的传真材料应重新复印后再归档。 5、各项目负责经理对业务档案归档前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2.1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2.2本方案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2.3本方案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3、组织构成: 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职责分工: 4.1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 4.2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 4.3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4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5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5、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

物业接管 业主初验钥匙交接 5.1物业接管流程: 5.2业主初验流程: 5.3手续交接程序: 项目工程部向物业发 《工程验收工作联系函》 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 项目工程部 汇总验收问题 项目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进行复验, 问题销项、接管工程 招商部向业主发 房屋交接预约 业主初步验收 物业公司 汇总验收情况 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 问题销项 招商部联系业主 业主满意 进入5.3流程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9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 GD 001-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 GD 002-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docsj.com/doc/7a10853723.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 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 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 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 所属体系:行政管理 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文档的移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文件的保管利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修改日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授信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 信贷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以下简称中心)信贷业务交接程序,保持信贷业务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根据《信贷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指我中心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 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票据承兑等)的业务。 第三条信贷业务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二)业务交接应在线上信贷管理系统中完成信贷业务相关联的移交。在线下应填写《移交清单》进行移交。 (三)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移交清单见附表1),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四)信贷业务内容涉及国家、本中心和企业的秘密,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五)由中心总经理或中心经理担任监交人,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须报送行长办公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移交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移交清单留档备案。 第二章业务移交内容 第四条业务移交分为自愿移交与强制移交

自愿移交适用范围:中心各部门、团队人员因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请长假时(1周以上)、休假期间等的交接情况。 (一)自愿移交应遵循移交人与接收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二)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信贷业务的管理责任、信贷业务借款的主体及保证人或抵质押物、信贷业务相关档案资料及中心其他规定; (三)移交人移交后仍为业务第一风险责任人,如出现风险应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接收人应承担后续管理、催收和清收的责任。如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将风险第一责任人移交至接收人,业务移交后接受人为风险第一责任人,但相应的收入也应一并移交; (四)接收人应该尽快了解信贷业务内容,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强制移交适用范围: (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构成刑事案件的行为; (二)违反我行规章明确的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存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我行规章明确的其他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在信贷业务决策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五)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五条移交人责任 要按照《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第六条接收人责任 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移交内容资料,保证与实际已交内容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等,确保真实无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 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方案;2、适用范围: 2.1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2.2本方案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2.3本方案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3、组织构成: 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 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职责分工: 4.1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 4.2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 4.3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4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

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5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5、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 物业接管业主初验钥匙交接 5.1物业接管流程: 项目工程部向物业发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 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联系函汇总验收问题 物业公司进行复验,项目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接管工程问题销项、

5.2业主初验流程: 业主满招商部向业主发业主初步验收流程5.3进入房屋交接预约 工程部物业公司问题销项 (协调施工单位)招商部联系业主汇总验收情况 手续交接程序:5.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2.1.1 2.1.2 2.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及矿业公 司低成本发展年的理念,结合各参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工程管理的需要,总结几年来我矿工程管理的实践经验,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利益,确保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能够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为达到预期的控制效果,明确各环节、各参建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且便于工程从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实际操作,由工程管理部门于2016年6月进行编制、审批。 本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实施,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矿建、机电等现行规范和国家标准为验收依据。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管理工作。本管理规定在使用过程中,须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及工程建设的需要不断补充、优化、完善。管理规定中相关事宜由工程预决算部质量检查团队负责管理和解释。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二、工程竣工验收 2.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 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 2.1.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1.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2 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2.2.1 单位工程完工(安装工程经试运转)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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