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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义工协会章程

响水县义工协会章程
响水县义工协会章程

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活动范围及时间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响水县义工协会(以下简称“义工协会”)。

第二条本义工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

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社会各界青年﹑学生组成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义工协会本着“以己之力,助残扶弱,齐心协力,服务社会,无私奉献,传播爱心 ”的宗旨,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志愿精神,以“联结你我的温暖,奉献爱的力量”为口号,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活动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组织人力参与关爱帮困、助残、失学儿童等慈善活动。

第五条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第七条社会突发、灾难事件的仁道救助。

第八条招募、培训和表彰义工,组织、推广义工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义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十条开展义工社会宣传活动,树立义工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义工协会活动时间暂定为一月二至三次。每周周六日。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义工协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三)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四)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承认和遵守义工协会章程。

第十四条会员申请

(一)申请人在认真阅读和理解规章制度及免责声明后提出注册申请;

(二)义工协会会长及副会长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

(三)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四)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义工协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领取“响水县义工服务证”。

第十五条会员权利

(一)义工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义工协会服务的活动;

(三)有权参加义工协会的业务培训,阅读有关书刊、文件、资料;

(四)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推荐会员加入本会的权利;

(六)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义工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并同意义工协会的规章制度及免责声明,执行义工协会的决议;

(二)参加义工协会活动,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义工协会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向义工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四)维护义工协会合法权益、利益及形象;

(五)参加义工协会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六)尊重义工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义工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不得向义工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八)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九)向有关人士或机构介绍义工协会,宣传义工协会的宗旨,维护义工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义工协会的社会影响;

(十)义工协会成员年度注册登记;

(十一)不得擅自以义工或者义工协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或提供相关资料。会员利用义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管理团队批准;

(十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义工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义工协会可考虑对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义工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义工协会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三)从事分裂义工协会、拉帮结派和私立小团伙的活动;

(四)其他违反义工协会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八条(一)会员申请退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义工协会,经备案即予注销并回收义工工作证;义工协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二)退会成员其义工服务证公告作废,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三)凡违反义工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行为有损本联盟声誉或违反国家法纪者,义工协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行为规范

(一)言行文明,态度热情。服务时态度要友善、热情、细致,提供一流服务品质,展现义工的良好形象;

(二)举止端庄,衣着整洁。义工活动期间,义工必须佩带“响水县义工协会”标志,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三)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义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提前通知组织负责人;

(四)义工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义工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一条义工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义工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须提前15日以公告的形式在交流平台中发布通知。

第二十二条义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副会长,理事及部长;

(四)选举每年一次的优秀义工和优秀部长;

(五)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代表大会必须提前15天在本组织网站及相关论坛公告通知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义工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组成义工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义工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有权建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就组织重大事宜讨论表决;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组织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九条理事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进行备案。

第三十条义工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义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各办事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会长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聘用,由义工代表大会决定;

(六)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可不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义工协会的主要工作。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服务机构:办公室、公关部、宣传部和财务部等,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同时报理事会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义工协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组织联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义工协会秘书工作;

(二)完成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协助会长做好和中心的协调工作;

(三)收集、汇总会员对义工协会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向义工协会工作会议提出。

(四)起草组织有关文件、议案、报告;

(五)负责收阅会员活动总结;

(六)对会议和活动做记录,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关部负责对外联系,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义工协会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的长期联系与沟通交流,广泛拓展活动合作单位和实施场所;

(二)负责接洽志愿服务活动赞助商并积极商议合作协商各项事宜;

(三)负责制订义义工协会公关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做好公关部工作总结;

(四)协调好与义工协会其他部门间的关系,把外联协调、赞助工作贯穿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始终;

(五)负责协助宣传部宣传义工协会的各项工作,提高响水义工协会的影响力。

第三十四条义工宣传部负责组织内外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获得理事会的许可对外宣传义工协会的信息;

(二)宣传推广本义工协会的活动;

(三)整理义工协会各种宣传资料,制成电子版,张贴在交流平台上,供大家下载;

(四)负责义工协会交流平台的建设、维护;

第三十五条义工协会财务部负责处理义工协会的财务收支,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收支情况;

(二)负责每次活动的财务收支;

(三)在义工协会网页上公布帐目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响水县义工协会理事会于 2014 年10月19日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响水义工协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在响水义工协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爱心志愿者协会章程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爱心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市级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团市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肇东市党政办公中心1125办公室、肇东市朝阳区办事处四楼爱心志愿者党支部办公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市、县、乡级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全额缴入会员年费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缴纳会费并认可同意本章程及规定; (三)爱心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发放标志性服饰和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志愿者协会章程(一稿)

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英文名:Love home Wangmo County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望谟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望谟县委员会。本团体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贵州省望谟县环城路中段。 第二章业务范围 七.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三.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八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刊、简报等宣传性刊物。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会员履行的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协会领导机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职权是: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6)登记管理。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凡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爱心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为社会大众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阳泉市民政局,接受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固定住所设在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金三角社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向社会提供扶老、救助、济困、环保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活动,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如: 1、爱心捐赠:协会会员不定期的组织献爱心活动,对贫困地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等有困难的人群进行帮扶和爱心捐赠; 2、敬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敬老院或困苦老人家中看望慰问,宣传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3、志愿服务:承担会员单位及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事项,搞好社会福利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 (三)开展一些公益推广活动,用一定时间去学校、单位、 企业进行公益活动推广,同时对公益性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投身公益事业。

(四)开展爱心公益志愿者管理、培训等工作,建立一批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维护志愿者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阳泉志愿者服务体系和爱心公益事业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社会团体; (三)理事会审查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协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大学志愿者协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简称:志 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在院 本、专科学生自愿组成的全院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献人玫瑰,手留余香” 宗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院精神文明 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也为培育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本 协会遵守国家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弘扬中华民族 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学院团委的指导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省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有: (一)优化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 (二)响应我院“明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努力推动院风建设的发展。 (三)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先锋,推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 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个人(包括协会内部成员)提供志愿者服务。 (七)策划、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其他兄弟团体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八)吸收、培养大学生志愿者。 (九)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初期有学院各系本、专科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成分扩充与否待议。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1. 由申请人到本协会任一“招新”报名点报名,共预交全年会费。 (会费金额参照校团委文件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届时对外发布) 2. 报名名单由理事会组织部讨论并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再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表后交理事会组织部备案。 4. 最后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理事会组织部发给会员证及会徽,会员证由会员自己保 管,如有遗失,会员应速与理事会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 5. 至此,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提交书面 申请,其余程序同上。 (三)如申请者未能通过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讨论或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协会将 如数退还预交的全年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质询权。 (二)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20070326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Peking University Y outh V olunteers Association, 简称PKUYV 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发起,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校内青年教师与学生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北京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提供志愿服务,促进北大青年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大学。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北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二)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五)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北大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七)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 1、北京大学校内志愿者组织,拥有固定会员20人以上;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北京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3、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完整版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灌云县下车镇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居民群众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倡导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登记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由社区志愿者组成,在社区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镇党组织及社区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结合社会和社区实际确立服务项目开展服务。 第六条鉴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日益壮大的实际和服务项目的需求,在本社区可注册多个志愿者服务队伍,但各服务队应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者、服务对象及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各志愿服务队伍可自行设计“社区志愿服务队”标志。 第三章招募与注册 第七条社区服务队有义务和职责向社会各界招募社区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报名申请。 第八条申请加入服务队志愿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2.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3.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 第九条新申请加入的社区志愿者应先参服务队所组织的活动,从基层熟习社区志愿者的活动及运作,服务满4小时后,可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社区志愿者申请表。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学院分会以及各种开展关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我校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由我校各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协会在校党委和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国务院社团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成立。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协会承担以下任务: (一)改善校园文化生活、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配合团中央关于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市发展、社区服务、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生、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全校各院、部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其开展活动。 (七)与校外志愿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六条协会按照本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考核; (二)组织实施审核协会及各院分会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 (四)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协会及各分会招募志愿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服务内容等。 第八条建立完备的校内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我校大学生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具体见“注册志愿者管理条例”。 第九条协会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每年度在我校注册志愿者中评选优秀志愿者并给予表彰。具体评选办法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例”。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2010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BO HAI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BHUYVA)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渤大青志协),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学校公益事业的当代青年组成的团体,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锦州市青年联合会及辽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以宪法为基准,遵守法律法规,以校规校纪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协会将根据需要开展招募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流程、畅通入会渠道。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 1

2 第九条 通过自己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符合社会需要。 第十条 本协会活动内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会员基本条件 (1)志愿者必须是渤海大学在校学生; (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工 作。 (5)通过资格考试,申请后从事一月以上志愿服务。 (6)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志愿者相关的管理守则。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志愿者注册的权利; 2、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5、 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简称爱心务川 第二条、成立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条、本会性质:爱心务川志愿协会,是一个由务川籍大学生自愿参与组织并独立运行的非盈利性青年组织;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以‘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展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为宗旨;立足务川,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以资源的纵向积累、横向协调,并为新时期的务川发展尽绵薄之力。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务川优秀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优良文化品德,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务川大学生青年良好形象。弘扬家乡民族文化,宣传家乡旅游景点,推广家乡特色产品。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扬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稳定、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国民合法权利,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自愿接受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们的使命:让当代大学生能成为: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知行(言行)统一,脚踏实地;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敢于担当的有责任青年。 第六条、本协会原则: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七条、我们的口号:感恩故土·回报家乡。 第八条、本会精神:奉献我乐意,互助我成长! 第九条、我们的远景:打造出一支卓越,知名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队伍:专业化,系统化,让所有加入的青年大学生资源共享,以组织为荣, 第十条、本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1)收集各成员联系信息,汇集务川精英,建立人力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区域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一条本会直属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自愿参加、志在奉献、无偿或低偿服务”为原则,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做奉献和社会互助活动,树立社会新风尚,增强群众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 一、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加强对社会互助和志愿者奉献精神的宣传、报导; 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本社区内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指导; 三、倡导和组织协调社会互助活动,“为国分忧,为民解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社区内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交流经验,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赞成本协会章程,有志于向社会奉献的广大居民群众、非公

企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志愿参加本组织和活动的,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经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凡辖区非公企业单位自愿加入本会的,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和外籍人士,由本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会员)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享受本会的表彰奖励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会组织的社会互助活动(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及要求罢免或撤换失职,违法的工作人员的权利; 五、在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有要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六、有介绍新会员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可随时申请退会。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 二、有宣传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的义务; 三、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搞好社区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会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劝其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行取消。 第六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团体会员,有享受本会表彰以及对本会的工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篇一 新学期伊始,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面对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我院青协的整体工作将会继续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以锻炼自己为目的,来开展各项活动,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倡导真、善、美,呼唤正义、爱心与奉献,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过去的一年虽说雁过无声,岁月无痕,而一如白驹过隙的光阴在指尖不着痕迹地流走,转瞬间一年的时间已经在我们身边消逝。蓦然回首,那一瞬瞬难忘的一幕幕又浮现在我们眼前,一切似乎从未远去。是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具有穿越时空的魔力。难忘那过去的点点滴滴,难忘那些充满泪水与欢笑的日子,难忘那些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在青协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我们将爱心传递,将真情洒遍志愿者走过的足迹。在这里,我们收获了爱心,收获了成长,我们用爱心践行了青年志愿者对社会的责任。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了将青协的工作做的更好,我们吸收上学年的工作经验并总结了很多不足之处并及时予以改进,为了争取将本学期的工作做的更好,从而进一步明确我们活动的目的和真谛,我们制订了如下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的重点 1、我们将会尽可能的组织参加组织更多的志愿活动。一方面为了壮大青协活动的规模扩大青协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了更好的展现同学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为新会员树立良好的榜样。

2、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整体,做事要本着积极合作的前提去开展活动,要与他人友好相处。 3、要本着一种“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志愿精神去做事,做事态度要积极,端正。 4、做事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对自己要有强烈的信心。 5、合理利用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6、进一步完善协会里的奖惩制定。 7、总结上学期的经验,取长补短,积极地开展有意义的志愿者活动。 8、注重协会会员的培养,为协会培养新鲜血液。加强对1级干事的培养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协会以后的发展。本学期我们部门在对新会员的培养中,会做到以下三点: ①多安排一些工作让他们去做,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锻炼他们各方面的能力。 ②多和他们交流。了解他们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及他们的思想变化,与他们交流的同时传授他们一些工作经验。 ③通过与他们交流和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对他们各方面的能力进行考察。 二、制度建设 由于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不久,青协办公室的成立及使用时间也很短,各种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在新的学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的工作,使新学期的活动“有章可循”,活动开展的更加

平安县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

平安县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平安县青年志愿者社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使该组织更加完善的为他人 服务、为社会奉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会章程。本章程共分为总则、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机构、 任务、工作管理制度等五部分。 第二条本会名称:平安县大学生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平安县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志愿者协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或 热心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平安县大学生自发组建的公益性志愿者组织。 第四条志愿者协会及协会成员在共青团平安县委(以下简称县团委)注册,并接受其监督、指导。 第五条志愿者协会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奉行“服务社会,传播爱心、传播文明”,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和规范我县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志愿者参加志愿者协会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县团委工作。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第七条志愿者协会在县团委的指导下,适时有效的开展健康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 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筹资劝募、海外服务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志愿者协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可以设名誉主席一人;相应工作部设部长一人,副部 长一人;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县团委向本会委派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员,负责指导志愿服务工作以及与县团委的沟通,参加常务处成员会议和志愿者代表大会。 第十条志愿者协会的议事机构是常务处,常务处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主席、副主席、各工作部部长、; (二)主席、副主席可以提名 1 名其他队员。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带头倡树时代新风正气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负责对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文明办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志愿服务规定》的要求,通过组织和指导##市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第七条为市区发展、市区建设、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帮孤助残、支教扫盲、抢险救灾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规划、组织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对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开展与各地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凡依法成立的市区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凡年满14周岁,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志愿者,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5、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本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及 管 理

条 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年11月8日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校内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和校内管理条例。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和正气。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本协会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现自我”,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本协会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使志愿者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提

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德意识、义务观念。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上级志愿者组织和院团委的双重领导及监督。 第二章服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义务服务范围主要是: 1.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我院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培养我院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为有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人或单位提供无偿服务。 4.为市区绿化、扶贫开发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5.承担临时性、突击性的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 6.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院青年服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协会会员的招募是在每年开学之初,新生军训期间。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响应协会的号召,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管理,自愿服务的青年。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自愿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3.自愿为需要服务、帮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

志愿者协会章程

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天丰集团大农业的宏伟战略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天丰集团文化体系建设,集团总部决定成立“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成立协会旨在将就职于天丰集团的青年有效地凝聚起来,增强天丰青年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天丰青年的工作激情,提升天丰青年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激发青年团体的内外潜能。以协会开展活动为契机和平台,实现集团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储备人才、使用人才的战略构想。 集团将立足于战略发展需要,选用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执行力强,有理想、有抱负的优秀青年为协会的中坚力量,努力将“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打造成一支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性活动,有梦想、有感召力、传递正能量的队伍。协会会员将循序渐进地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抢险救灾、流浪救助、慰问照顾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募捐服务,为改善社会风气,调节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协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二、协会宗旨 愿做天丰青年,紧随天丰发展,弘扬天丰精神,志愿服务社会。 三、协会口号 天丰青年追梦未来社会公益真我风采 四、协会组织架构(现任领导人) 会长:杨首麟、杨树德 理事长:杨航

副理事长:谷传红(运营管理部) 秘书长:何彦军 副秘书长:杨勇(销售一公司),刘法则(邮政事业部)唐德奎(生产事业部),王哲(农产品事业部),杨晓冬协调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后勤保障成员: 个人会员:凡认同协会宗旨,工作积极向上,热爱志愿服务的天丰青年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协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五、协会志愿活动的价值意义 (一)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奉 献社会。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 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三)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 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 、、八 早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公司领导下的,由志 愿从事公司以及社会服务事业和保障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为他人、为公司、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进行公益活动的先进性组织,简称志协。 第二条本协会的口号是“”,通过本协会组织和指导全公司青年志 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公司公益活动作出贡献,推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协会的目的是培养“我为人人”的公益意识,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精神,推动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培养公司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司青年的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协会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工作。遵纪守法,弘扬雷锋精神,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作贡献。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核通过,既成为本协会成员第六条全体会员的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运行监督的权利。 3、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七条全体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为协会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本协会志协委员会领导、下设秘书处、外宣部、企划部三个 部门,另有固定志愿者若干。 第九条:人员结构: 志协委员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会长兼任), 副秘书长三名。 干事若干名。 第十条:各部门的职能与责任: V —>.会长的职能与责任: (1).本协会委员会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确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协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 (2).会长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核心,统筹和规划青协整体发展思路,组织和协调下 属部门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①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制定整体发展计划。 ②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确定各部门活动方向,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③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总结。 ④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秘书处的职能与责任: 秘书处执行会长及协会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 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 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类活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 神,对协会及会长负责。秘书处秘书长支持秘书处全体工作,副秘书长各 有分工

志愿者服务队总章程

志愿者服务队总章程 第一部分宗旨第一条:***志愿者服务队是在青岛开辟区团委志愿者协会直接领导下,由志愿从事各种公益服务的社会志愿服务性社团组织。第二条:本志愿服务队将使用统一的***志愿者服务队队旗、队徽。第三条:本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经过组织全区群众参与活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第四条:奉行"自愿、奉献、亲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第五条:本志愿服务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各校少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合法权益。第六条:本志愿者服务队最高权力机关是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第二部分组织内理事会第一条:本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设常务理事4名。第二条:各部部长人选由理事会提名推举或个人自荐,经理事会审查经过。第三条:本志愿者服务队部门干事经过公开招募、团组织推举等形式产生。第四条:理事会或各部例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第五条:理事会职权:1、听取和审议理事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志愿服务队的重要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3、修改本志愿服务队章程;4、选举产生本志愿服务队理事长、副理事长;5、招聘志愿服务队顾咨询、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6、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他重大事务。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常务理事的职权:1、召集并主持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味议;2、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3、执行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味议的决议4、决定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第七条: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理事会下设策划部、综合部、宣传部、服务部、四大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部门职能根据《志愿者服务队各部职能细则》执行。第四部分考核及表彰第一条:对志愿服务队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表彰是对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确信和有效认证。志愿服务工作将作为组织人事任命的依据之一,并对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第二条:当您成为我们组织的志愿者后,我们会在相关报纸、站等媒体相关位置赋予荣誉展示;第三条:志愿者可获得由本组织颁发的优秀志愿者证书和相关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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