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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法理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学理论各分支、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三个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方面。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经验。

2.人权法学

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人权的分析,深化对人权和人权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西方法理学

研究西方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西方法学名著研究、法学研究方法的研究和名著研究,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方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方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许,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博士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宪法学及其分支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6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宪法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包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方面。

2.比较宪法学

对各国宪法从纵、横两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通过其异同优劣的分析,以深化对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外国宪法学

研究本国宪法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宪法,包括该国最基本的宪法原理、该国宪法发展轨迹,重点是该国现行宪法基本内容的理论和实践。

4.中国行政法学

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寻中国行政法治的一般规律。

5.地方政权建设

研究中外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权提供理论指导。

6.中国宪法文化

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中国宪法文化的基本问题,通过宪法文化的透视,揭示宪政国家的发展轨迹。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方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方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许,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博士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刑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刑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坚实的马列主义法学理论和政治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刑法学等业务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独立研究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及研究机构高层次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在学科领域内能做出创造性的成绩;

5.具有较强的处理有关刑法方面的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刑事检察、审判和律师等工作的高级职务。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着重研究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

2.比较刑法学着重研究外国刑法和刑法理论并进行比较评论。

3.犯罪学着重研究犯罪的原因、规律、类型以及犯罪的对策。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向博士生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个人计划,经博士生导师同意,于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在第三学期开始作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博士生导师审定。

2.第三至第四学期,博士研究生应注意有关学位论文的资料收集和积累,从事一些相关的科研工作。

3.第四学期末,博士研究生写出论文详细提纲,送导师审阅,然后持导师认可的论文提纲,到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有关学位论文的资料,听取有关专家关于学位论文的意见。

4.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导师的指导写出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第五学期初,在教研室主持下,进行报告,听取意见。

5.第五至第六学期,博士研究生集中精力写好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初稿至迟应于第六学期三月底以前交导师审阅。导师要加强对论文写作的指导。论文经导师审阅修改后同意付印时,才能付印。

6.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理论上的开拓性。在本学科领域,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创造性,能够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解决理论问题的研究能力;博士学位论文还要求具有实践上的应用性。学位论文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实践服务的原则,要求具有针对性,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或阐明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反映出作者具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工作能力。

7.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进行教学实习,担任同研究方向相关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讲授,时间不超过一个学期。

2.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参加博士点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3.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如挂职实习、社会调查、参加司法部门的疑难案件讨论等,为期不超过一个月。

4.博士研究生非得到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和允许,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七、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向博士生导师提出学习、研究方向、实习及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的个人计划,经导师审定后按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导师许可,中途不得擅自变更。

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民商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民商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富于创新精神,能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定下列研究方向:

1.民法方向

2.商法方向

3.知识产权法方向

4.外国与比较民商法方向(限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开始撰写学位(毕业)论文。“论文”在确定选题、着手撰写前应向学科专家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本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本选题目前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和水平。

(3)本人在这一领域中研究的基础(要求提交前期研究成果不少于1万字)和资料的准备情况。

(4)论文写作提纲和拟定的研究重点。

(5)本论文中将对该领域的哪些问题或哪些方面有所创造和突破。

(6)写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和预定完成初稿的时间(初稿的提交时间应不晚于预答辩之前的2个月)。

2.论文审定

(1)论文初稿完成后根据导师提出修改意见,经本人修改、导师同意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2)预答辩通过后,经本人的进一步修改、导师审定后交付打印形成正式文本。

3.论文评阅

论文正式文本制作完成后提前一个月交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分送经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校内外同行专家按学校规定评阅。

4.论文答辩

论文经评阅后提交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中导师实行回避原则,按规定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研究活动和社会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或自己独立开发科研项目或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应利用2-3个月时间参加专业教学实践和法律服务工作实践(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并写出实践工作总结报告作为考查根据。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在以自学为主充分发挥研究生本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的前提下,由导师负责给予积极的督促和指导。并在本专业成立由博士生导师和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教授或已获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的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学科学术带头人任组长。发挥学术整体的指导作用;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按“导师负责,协调统一”原则指导本专业的招生培养工作,监督评估研究生教学质量,参加考试委员会主持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的考试并根据导师提出的意见决定学生是否延长学习年限。

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环境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中国环境法

环境法的产生及历史沿革、环境法基本理论、环境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纠纷处理与仲裁、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中国环境法制建设。

2.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国际环境法律体系、国际环境法的实践、国际环境法的最新发展、国际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主要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和协定、国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组织、国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外交。

3.外国和比较环境法

各国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法律体系、立法体制及环境立法体系、各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各国环境法的最新发展、外国环境法基本理论之比较、基本法律制度之比较、环境法律体系及环境立法体系之比较。

4. 环境法史

中国环境法律思想史、中国环境法律制度史、外国环境法律思想史、外国环境法律制度史、比较环境法律思想史、比较环境法律制度史、国际环境法律制度史。

5.环境法和环境政策

环境法和环境政策的关系、环境政策对环境立法的影响、环境政策的确立和实施、各

种环境政策的最新发展、外国环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6.环境法前沿问题

环境法基本理论的最新发展、环境立法理念的最新发展、环境法律基本制度的最新发展、环境法学研究的最新发展、法律生态化。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研究生最迟在第二学期开学初提交论文撰写计划,最迟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向研究生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相应推迟一年。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鼓励研究生参加教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作开题报告时应有3--5名教师参加,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和撰写计划的可行性作出认真的评议。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注意指导和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要对所研究的课题作出创造性的成果。有关综合考试、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等具体要求按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博士

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诉讼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诉讼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融通司法实践的能力,富于创新精神,能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推动司法制度建设之良好意识。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定下列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法学

在系统掌握中、外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研究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2.刑事诉讼法学

在系统掌握中、外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3.行政诉讼法学

在系统掌握中、外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研究行政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4.外国与比较诉讼法学(限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在系统掌握中、外诉讼法学理论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研究比较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开始撰写学位(毕业)论文。“论文”在确定选题、着手撰写前应向学科专家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本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本选题目前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和水平。

(3)本人在这一领域中研究的基础(要求提交前期研究成果不少于1万字)和资料的准备情况。

(4)论文写作提纲和拟定的研究重点。

(5)本论文中将对该领域的哪些问题或哪些方面有所创造和突破。

(6)写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和预定完成初稿的时间(初稿的提交时间应不晚于预答辩之前的2个月)。

2.论文审定

(1)论文初稿完成后根据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经本人修改、导师同意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2)预答辩通过后,经本人的进一步修改、导师审定后交付打印形成正式文本。

3.论文评阅

论文正式文本制作完成后提前一个月交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分送经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校内外同行专家按学校规定评阅。

4.论文答辩

论文经评阅后提交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中导师实行回避原则,按规定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研究活动和社会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或自己独立开发科研项目或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应利用2-3个月时间参加专业教学实践和法律服务工作实践(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并写出实践工作总结报告作为考查根据。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110203 专业名称: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Accounting)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造、创新和创业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会计和审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注重会计学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数理分析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 学生应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获得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搜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市场营销、经济法、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和电算化会计等。 七、双语教学(中英文)课程 1、会计学(Accounting) 2、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 八、专业主要实验 1、计算机基础、foxpro数据库应用、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安排上机练习和实习; 2、电算化会计分析与软件应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_哲基

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创建于1922年。始建时的名称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哲学系,后来用过的名称依次为武昌大学哲学教育学系、武昌中山大学哲学系、国立武汉大学哲学教育学系和武汉大学哲学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武汉大学哲学系曾一度并入北京大学哲学系,1956年由著名哲学家、武汉大学前校长李达同志主持重建,1996年成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1999年并入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2003年恢复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学院现设有哲学系、宗教学系、心理学系、美学与艺术史系(筹)等4个系,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等9个教研室,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8个研究所,并有1个心理学实验室和1个图书分馆。学院为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文科基础学科(哲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所属学科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与历史学院、文学院联合成立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有“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基督宗教与西方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等2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含专任教师60人、行政资料人员14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2人、副教授15人、讲师13人。 学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8个博士点;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等9个硕士点;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哲学、宗教学、比较哲学国际,国学试验班及心理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学试验班为哲学学院与文学院、历史学院联合开办专业)。

武汉大学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1504 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本学科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养,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文献资料,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地下水、土壤水资源与环境 本方向研究地下水土壤水运动,溶质运移,土壤盐碱化防治,面源污染治理,农田排水及再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等。 2.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 本方向研究土壤、作物、大气水分转化规律,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节水灌溉的生态环境效应等。 3.水资源利用及水利水电系统规划管理 本方向研究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及其效应,水资源利用模式及其优化配置方法,水资源利用工程优化规划与调度,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理论与技术。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及可靠性 本方向研究水电站地下洞室与压力管道等数值模拟与优化设计方法,水利水电工程结构理论与生态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与安全风险控制等。 5.水力机械及系统的优化与控制 本方向研究水力机械及系统的设计理论与控制策略,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水机电耦合过渡过程与控制,泵及泵系统优化设计与调控,水力机械及系统实验与数值模拟等。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参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直接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20102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International Economics & Trade)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理论,全面把握当代世界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宽厚的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专业知识,熟悉中国对外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和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熟练地运用法语、英语和计算机技能,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职业竞争能力,能胜任政府机构、涉外贸易金融部门和外资企业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习和研究当代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的运行机制、特点、政策和发展规律以及相关实务。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动态; 2、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3、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4、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6、能从事涉外经贸实际工作。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世界经济概论、地区国别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国际经济法。 七、双语教学(中英文)课程 1、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 2、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 3、中级微观经济学(Intermediate Microeconomics) 4、中级宏观经济学(Intermediate Macroeconomics) 5、国际经济学(International Economics: Theory and Policy) 6、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 7、国际贸易实务(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8、国际金融理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 9、证券投资学(Securities Investment) 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 1、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期间至少应有两个暑假进行社会调查和实践;

武汉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武汉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综合知识(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学): 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联合出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二十一世纪核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秦前红主编:《新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二版)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周佑勇著:《行政法原论》(第二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洪浩著:《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修订三版 赵钢、占善刚、刘学在:《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二版) 梁西主编:《国际法》(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邵沙平、余敏友主编:《国际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理学: 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联合出版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 张国华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6年6月版 杨鸿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版),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宪法学: 周叶中主编:《宪法》二十一世纪核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 秦前红主编:《新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行政法学: 周佑勇著:《行政法原论》(第二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刑事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马克昌主编:《刑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李希慧主编,康均心、黄明儒副主编:《中国刑法总论》(创新思维法学教材)、《中国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培养方案

信息管理学院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信息管理学院是我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信息管理教学与研究机构,致力于培养复合型信息管理高级人才和信息职业领导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为单位,学科实力排名全国第一。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20年的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1929年,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独立为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1953年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并入武汉大学,建立图书馆学系。198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图书情报学院。2001年,更名为信息管理学院。 经过九十多年的辛勤建设,形成了“开拓创造、务实创业、引领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学院多个研究领域在全国位居领先地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被认定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学院下设图书馆学系、信息管理科学系、档案与政务信息学系、出版科学系和电子商务系5个系,有6个本科专业(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古籍整理与保护、信息资源管理、出版发行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图书情报与档案整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00余人,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研究生近200余人,网络教育、继续教育及各类进修培训生3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34人,副教授和高级职务研究人员37人。其中,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荆楚社科名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湖北省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1人。学院图书情报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育团队。学院有7门课程获评为国家精品课程,有1个国家特色专业和2个省级品牌专业。 学院拥有本专业领域全国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信息资源研究创新基地,拥有“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00年经原信息产业部批准,建立国家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武汉)基地。2006年经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新闻出版总署武汉大学高级出版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还有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与发展中心等多个学科交叉型、产学研结合型研究机构。学院建设有一流的实验教学与图书资料保障条件。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配置有国内专业藏书最丰富的中外文图书资料室暨实验图书馆,收藏中外图书文献16万多册。 学院教学质量优良,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全国大学生“未来编辑杯”竞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屡获殊荣。学生就业前景广阔,需求信息旺盛,行业优势鲜明。 118

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

武汉大学考研辅导班: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专业课一 623 法理学部分 一、简答题 1.简述积极RQ和消极RQ的区别 2.简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二、论述题 1.论述 20 世纪西方法学发展的基本趋势特征。 XF、行政法部分 一、简答题 1.合宪性解释 2.XF和法律委员会 3.澳门特别行政区 4.人大监督 5.XF惯例 二、论述题 1.比例原则的主要内容,德国比例原则和美国最 高法院确立的类似分析框架的区别。 2.以艺术表达自由为例,按照比例原则,试提出 具体分析框架(分析角度)。 诉讼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形成之诉 2.诉讼担当 3.法律要件学说分类 4.公示催告程度 5.民事判决既判力 二、简述取保候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酌定不起诉制度 三、论述题 论述刑事和解制度 专业课二 824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中止 2.结果加重犯 3.陷害诬告罪 4.单位犯规 5.贩卖毒品罪 二、简答题 1.主犯的类型和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盗窃罪的客观行为种类 三、论述题 1.阐述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描述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含义 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行为能力 2.抵押权 3.共同危险行为 4.代位继承 5.一般人格权 6.夫妻财产约定制 7.除斥期间 二、简答题 1.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2.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债的消灭原因 国际公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域外管辖 2.国籍冲突 3.国际习惯 4.中立国 5.先占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2.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3.简述国际法的原则

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区域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2 授经济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经济研究领域能够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政策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学基础理论、经典理论、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开展拓展性的创新研究;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探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发展,分析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精准性创新问题。 2. 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 从交叉学科研究视角,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统计学方法、计量经济学方法,构建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总结区域产业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重点研究地方产业体系理论与分析方法、城市服务业经济理论与分析方法。 3. 城市经济转型 借鉴城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结合新工业革命、服务业革命、生态文明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研究中外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一般理论、基本规律和典型个案。 重点研究中国特大城市、大中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问题。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本科生培养方案 2011年 数学与统计学院简介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数学与统计学院是武汉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单位之一。1893年武汉大学前身自强学堂创办时就有“算术门”。1913年组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后一年成立了数学物理部。1922年由当时的四部改为八系时定名为数学系。1998年3月改名为数学科学学院,1999年4月改名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01年元月,四校合并后的新武汉大学将原四校数学相关学科合并重组成立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该院现设基础数学系、应用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概率与统计科学系及数学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现有3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并设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基地班。 该院拥有国家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基础数学、概率统计、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现有教师114人,其中教授36人(博导28人),副教授52人。 一百多年来,陈建功、肖君绛、李华宗、汤澡真、吴大任等一批知名数学家曾在此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曾昭安、李国平、张远达、余家荣、路见可、齐民友等著名数学家长期在该院工作,为该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培养出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数学家和数学人才,其中包括丁夏畦、王梓坤、陈希孺、沈绪榜、张明高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该院教师在偏微分方程、多复分析及复几何、函数论、泛函分析、微分几何与几何分析、代数几何、动力系统、数论与密码、调和分析与小波理论、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数值代数、最优控制、最优化理论、随机分析、大偏差理论、金融数学、生物信息学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基地班)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0701 专业名称:数学基地班(Mathematics)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法理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对博士研究生培养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学理论各分支、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向 本专业设三个研究向: 1.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概念、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面。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经验。 2.人权法学 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人权的分析,深化对人权和人权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西法理学 研究西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西法学名著研究、法学研究法的研究和名著研究,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的通知 武大研字〔2014〕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建设,切实将提高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学校结合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2-2016)》进行了修订。现将《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4年2月27日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 建设方案(2014—2018) (修订版) 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必须有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是研究型大学教育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宏伟目标的实现,切实将提高质量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战略需要,也是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主动服务需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客观需要。我校素有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优良传统,明确将“质量是生命线”、“创新是主旋律”作为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在稳定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110203 专业名称: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Accounting)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造、创新和创业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会计和审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注重会计学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数理分析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 学生应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获得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搜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

武大数院培养方案样本

武大数院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本科生培养方案 Autumn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数学与统计学院是武汉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单位之一。1893年武汉大学前身自强学堂创办时就有“算术门”。19 组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后一年成立了数学物理部。1922年由当时的四部改为八系时定名为数学系。1998年3月改名为数学科学学院,1999年4月改名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元月,四校合并后的新武汉大学将原四校数学相关学科合并重组成立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该院现设基础数学系、应用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概率与统计科学系及数学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现有3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并设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基地班。 该院拥有国家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基础数学、概率统计、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现有教师114人,其中教授36人(博导28人),副教授52人。 一百多年来,陈建功、肖君绛、李华宗、汤澡真、吴大任等一批知名数学家曾在此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曾昭安、李国平、张远达、余家荣、路见可、齐民友等著名数学家长期在该院工作,为该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培养出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数学家和数学人才,其中包括丁夏畦、王梓坤、陈希孺、沈绪榜、张明

高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该院教师在偏微分方程、多复分析及复几何、函数论、泛函分析、微分几何与几何分析、代数几何、动力系统、数论与密码、调和分析与小波理论、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数值代数、最优控制、最优化理论、随机分析、大偏差理论、金融数学、生物信息学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 学基地班)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0701 专业名称:数学基地班(Mathematics)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

2020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武汉大学

2020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武汉大学 一、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 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 人数应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 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接受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 2、学生必须为“985”或“211”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所 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 为及格以上、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2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 成绩证明(雅思6.5分以上,TOFEL80分以上);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 先考虑;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 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2、外校推免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b.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c.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组成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审查小组,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 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中旬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 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研招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示一周。 5、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招办统一发出推免生拟录 取接收函。 6、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11月10-14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30%; 2、专业面试,成绩占70%,综合素质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 生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 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 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六、招生计划 七、关于奖学金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思想政治教育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30404。 专业名称:思想政治教育(Ideological & Political Education)。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面基础扎实、政治坚定、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党政军群机关、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能力: 1.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140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政治学原理、西方政治制度、现代国际关系。 其他主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含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原著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史、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电子政务等。 七、双语课程 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部分课程实习、社会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如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等)、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修满140学分,必修课程全部合格,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计算数学专业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从2012级开始实行) 一、培养目标 1.较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学术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方向的前沿动态,熟练地掌握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受到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训练,具有独立地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教学或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科技文献。 二、研究方向 01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02 数值代数 03多尺度建模与计算 04材料计算 05偏微分方程最优控制 06反问题与计算 07科学与工程计算软件 08智能计算 09量子计算 10计算流体力学 11复杂网络理论及其应用 12混沌动力学 13计算生物学 14计算机应用 三、学习年限 1. 本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 2. 提前毕业标准(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完成

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优秀,创新能力强,必须在本学科的SCI或EI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者在本学科指定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包括已经收到正式接收函的论文。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若是同其他人联名一起发表的中文论文,则要求该学生为第一作者;若联名发表的论文是外文文章,则按国际上对发表数学论文的通用规则,作者排序可以按姓名的字母顺序来排。另外,对导师列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列为第二作者的也可视为该生为第一作者。若对学位论文发表的合格性若有不同意见,可以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做最后的仲裁。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见附表) 课程分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选修课及补修课等三类。 第一类:学位课 (1)全校公共必修课:即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1门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和1门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第一外国语(72学时,2学分)。 (2)学科通开课:即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同学习的课程,包括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论和有共性的专业通开课。 (3)研究方向必修课:即某一研究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的课程。 第二类:选修课 由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公共选修课包括计算机、管理、人文、体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修公共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专业选修课包括本学科内拓宽知识面和深化专业知识的课程、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定下选修的其它课程。 第三类:补修课 补修课指的是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不得少于2门,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 3.学分 应修学分总数为 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总数30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204 授管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良好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的博士生,通过系统培养,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厚实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熟悉地掌握并应用一门外语,能够从事高层次的教学、研究、管理及国际学术交流。 二、研究方向 1. 复杂科学管理与金融 用复杂科学的理论方法――定性定量结合的方法、技术;混沌、分形等非线性方法;智能信息处理:图及网络算法、模糊数学、人工神经网络、智能计算、遗传算法、数据挖掘、博弈论等,考虑投资者行为,研究市场有效性、投资组合、资产定价、期权定价、公司理财等现代金融问题。 2. 投资科学 研究投资组合、资产定价、风险投资、投资项目的评审、投资银行、企业并购及投融资决策等。 3. 项目风险管理 运用项目评价、管理理论、复杂性科学、金融理论等技术经济及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针对项目的全过程(决策过程、建设过程、经营过程)的有关风险,深入而系统地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4. 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本 研究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人力资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研究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本的关系。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补修课程可纳入选修课学分,但不能顶替本学科的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课学分。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世界史专业(已查找)

历史学院世界历史专业(试验班)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60102 专业名称:世界历史(试验班)World History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分析问题能力,既能从事世界史专业研究,又能适应现代社会多层面需要的高级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世界历史专业(试验班)是武汉大学“国家基础学科(历史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和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共同开办的教学改革试验班。要求学生系统学习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历史和文化,精通外国语,其中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证书考试,法语和德语达到借助字典阅读专业书籍的水平,掌握从事历史研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辩和写作,初步具备独立从事世界历史和外国问题研究的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修满154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学科平台课:《中国通史(一)、(二)》、《世界通史(一)》 世界通史、中国通史、西方史学史、西方典籍导读、世界经济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国际关系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美国史、英国史、德国史、法国史。采用英文原版教材,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 七、双语课程 1、《世界通史(二)(三)》《A History of the Modern World》 and 《A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2、《英国史专题》《The Oxford History of Britain》 3、《法国史专题》《Histoire de La France》 4、《亚太地区史专题》《The Special Subject of the History of Asia-Pacific Region》 5、《美国社会文化》《The Society and Cul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

武汉大学物理学院培养方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基地班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70201、080402 专业名称:物理学基地班 Physics 材料科学与技术试验班材料物理Materials Physics 二、专业培养目标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创造、创新、创业”(“三创”)教育理念,贯彻“加强基础、分类培养、通专融合、个性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文底蕴深厚、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交叉培养人才的办学优势,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具有“三创”精神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 培养学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系统的较宽的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的理论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技能,获得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物理知识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较强的知识创新能力和较广泛的科学适应能力,能在物理学或材料等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开发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除要求学生具有扎实、宽厚的物理学、数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必需的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外,还要求对物理学的新发展、近代物理学在高新技术和生产中的应用,以及与物理学密切相关的交叉学科和新技术的发展有所了解。本基地班实行导师全程指导制。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地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具有基础扎实、适应性强的特点和自学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运用物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进 行科学研究、应用研究、教学和相应管理工作的能力。 (2)掌握系统的数学、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4)了解相近专业以及应用领域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5)了解物理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相关高新技术的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最新参考文献的基本方法;具有

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3 授经济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财政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财政宏观调控研究 财政政策原理与效应评估、财政风险评估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动态宏观财政政策分析、公债原理与政策分析。 2.政府预算及公共部门效率研究 政府预算理论与制度分析、预算支出绩效分析、绩效预算问题研究、公共项目效应评估技术与方法、公共部门效率评估、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 3.社会公平与财政再分配职能研究 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经济分析、收入不平等的测度与分析、财政再分配的原理与政策设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环境正义与环境财政研究。 4.税收理论及制度设计研究 税收原理与政策分析、最优税理论与制度设计研究、中国税制与税收筹划问题研究、环境税费问题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5.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比较研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税制比较研究、外国财政制度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其他必修环节具体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学术交流 本专业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经典文献阅读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文献,并开展文献研读交流。文献的范围包括:经典的经济学和财政学名著、经典的财政学专业文献、最新或最前沿的财政学专业论文。 实习实践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参加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经济调查、实际经济部门工作等。 学位资格论文申本专业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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