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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3.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

一艘德国船,途经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3.1.答: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

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送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4.1.本案当事人在香港签订了贷款合同和抵

押合同,约定贷款合同适用香港法。合同缔结后,贷款方按约定提供了贷款,但借款方后来只偿还了一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方于是向中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借款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冲突规范,由于双方当事人选择了以香港法作为处理该贷款合同争议的准据法,故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有关香港法的证明材料。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有关贷款及抵押方面的香港成文法和判例,法院就适用了施行于中国内地有关实体法。问:法院在本案查明香港法以及适用我国内地法的过程中有无问题?为什么?

4.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

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的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4.1.答:有问题。我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

时,如果依据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

为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案例中,上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适用于香港法。所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有关香港法资料时,仍需依规定,通过最高院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途径查明香港法律。如按规定的上述途径仍无法查明的,方可参照我国内地相应法律进行处理,而不是在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外国法的情况下,直接适于我国内地的实体法。

4.2.答:(l)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

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竞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

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②把外国

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③基本把

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

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2)在

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

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

①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②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6.1.中国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在南京与一位

19周岁的意大利籍商人马克签订了一份某

商品进口合同,由该意大利商人供货。合

同签订后至交货期间,该商品价格因故在

国际市场上暴涨。该意大利商人如果履行

合同按原定价格供货,将给他造成巨大损

失。为了不履行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商人向某进出口公司表示,按照意大利

法律,他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因而

他们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无效。某进出口

公司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意大

利商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该公司的损失。

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本案合同的履

行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根据我国法

律规定,满18周岁时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因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该意大利商人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判

令其赔偿因违约给某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

失。问:(l)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

讼行为能力应如何判定?有哪些主张和实

例?(2)本案中的意大利商人应否认定有

民事行为能力?

6.2.英国妇女A与法国人B(19岁)在英国

结婚,而双方父母对之则毫不知情。婚后,

B父母得知此事后,即带B回法国并向法国

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此婚姻无效。法国法

院依据本国法“男未满25周岁,女未满21

周岁,非经父母同意不得结婚”的规定;

判决该婚姻无效。其后,双方在各自国家

又分别结婚。但两年后,A的英国丈夫C

提起诉讼,基于A与B的婚姻未因英国法

律上的任何理由而被宣告无效或解除,故

请求法院判决C与A的婚姻解除。英国法

院据此判决A与C的婚姻解除。理由是,

如依法国法即当事人B的本国法,B不具备

缔结婚姻的能力,故法国法院判决A与B

婚姻无效;而依英国法即依住所地法和婚

姻举行地法,则B具有完全的缔结婚姻的

能力,故英国法院判决A与B的婚姻有效,

从而解除了A与C的婚姻。问:(1)当事

人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2)

各国法律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确定规定了

哪些例外?(3)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

能力作了哪些规定?

6.3.法国人皮埃尔在20岁时与中国甲公司

在中国签订一份原料购销合同。合同签订

后,原料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涨,皮埃

尔没有履行合同。中国甲公司在中国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皮埃尔承担违约

责任。皮埃尔答辩称,法国法律规定的成

年人的年龄为21岁,签订合同时他20岁,

属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

以不应承担违约责任。问:皮埃尔是否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6.1.答:(1)对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一

般主张以外国人的属人法为准据法;而对

外国人的诉讼行为能力则通常适用属人

法。但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原则上适用当事

人的住所地法判定起诉讼行为能力。还有

的国家对两者一概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2)应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

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

规定年满18周岁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2.答:(1)由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他的

身份地位有直接的关系,而自然人的身份

地位既包括他的自然状况,如是否成年、

精神是否正常等,也包括同的法律地位,

如是否已婚等。因此,一般主张依当事人

属人法来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

突。只是对属人法的理解有所不同,如大

陆法系国家是指当事人的本国法,而英美

法系国家则是指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因此

出现了本案英、法两国法院不同的判决结

果。(2)随着国际贸易关系及相互交往的

发展,为保护相对人或第三人因不明他的

属人法规定而蒙受损失,保护商业活动的

稳定与安全,各国在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

依其属人法这一冲突规则时,仍有以下例

外或限制:①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和侵

权行为的责任能力,一般都不适用当事人

属人法,而是分别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和侵

权行为地法。②有关商务活动当事人的行

为能力也可以适用商务行为地法,即商务

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则应认定为有行为

能力。(3)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同

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最

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补充规定为:①定

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民事行为

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

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

居国法律。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

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

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③无国籍人的

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如未定居,则是用其住所地法律。

6.3.答:皮埃尔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最

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国人在我

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不

具有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

的,应当认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

的合同是皮埃尔与中国甲公司在中国签订

的,合同的履行地也是中国,应认定合同

的行为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皮

埃尔是否具有行为能力。中国法律规定,

18周岁为成年人,皮埃尔签约时已20岁,

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应承担违约责任。

8.1.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

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任教期

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

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

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

婚。起诉后。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

备回国。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

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

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问:外国公民、

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

民的诉讼代理人?

8.1.答: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

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

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

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

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

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根

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

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

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

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

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

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

9.1.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

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

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

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

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

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

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

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

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

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

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

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不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

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

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

议是无效的。问:(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

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

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9.1.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

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

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缔结地和合同履行

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

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

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

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

对本案的管辖权。(2)本案中,法院对不

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

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

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

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

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

对不动产行为能力采用物之所在地法。本

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

10.1.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

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

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

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

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

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

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

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

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

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

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

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

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

产权巴黎公约的加人国》)问:中国专利局

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10.2.日本某企业于1986年8月1日向中国

专利局递交了一发明专利申请。该项专利

申请是由该日本企业委托上海专利事务所

代理申请的。申请日为1986年8月1日,

优先权日为1985年8月1日。经中国专利

局审查,批准授予该项专利申请专利权,

授权日为1992年6月10日,并于1992年

9月23日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告。问:(1)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上述日本企业可

否自己直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2)

若上述日本企业在中国有营业所,根据《巴

黎公约》的规定,是否可以自己向中国专

利局申请?依据是什么?

10.1.答: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

某公司。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

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

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

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

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

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

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

的优先权。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

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

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

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0.2.答:(1)该日本企业不能直接向中国

专利局提出申请,而只能依据我国专利法

规定,委托我国专利机构来提出申请。(2)

按《巴黎公约》第2条规定的“国民待遇

原则”,日本企业在中国有营业所,可直接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但我国《专利法》采取

的是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制度,该日本企业

必须委托专门机构办理申请

11.1.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

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

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

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

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

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

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

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

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

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

问:(1)本案是否可以适用香港法为准据

法?(2)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

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

面的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什么法

律?

11.2.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上产进出口

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

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

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

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

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

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

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

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

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

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

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

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

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

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

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

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

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

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

公司未提出抗辩。问:(1)本案大连市土

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能否适用中

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11.3.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

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

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

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

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

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

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

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

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问:(1)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是否有管辖权?(2)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

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11.4.1998年初,英国芳薇公司与宁波城市

建设开发公司拟在宁波市某公园南大门合

资兴建综合娱乐场所“宁波大世界”。开发

公司遂要求赴英国就芳薇公司投资的设施

性能等进行考察,费用可由芳薇公司垫付,

待合作后补偿。为此,芳薇公司于1998年

11月15日、1999年1月6日两次向被告

交通等将予承担。双方经协商,于1999年

2月5日达成《关于开发公司赴英考察事宜

协议》。协议约定:(1)开发公司派以王某

为首的五人小组赴英国考察,由芳薇公司

发邀请函。(2)在英国期间费用暂由芳薇

公司支付,待合资后从利润中提取弥补。

如不能合资,开发公司以其它形式弥补芳

薇公司所垫付的资金。(3)根据市政府意

见,开发公司在1999年5月动工兴建。(4)

由芳薇公司协助办理考察手续及签证,考

察时间为15天,芳薇公司代理人丁某、开

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分别在协议上签

字,并加盖开发公司公章。1999年3月17

日,王某等一行5人赴英国实地考察,共

花食宿、咨询等费用12397英镑。同年3

月28日,双方当事人在英国伦敦市签订了

合资兴建“宁波大世界”合同。考察回国

后,该合同报批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未获批准。嗣后,双方协商,由开发公

司以宁波市富锦小区一套二室商品房偿付

该出国考察费用。因开发公司未兑现,芳

薇公司遂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

我方与被告开发公司洽谈在宁波市建设大

型游乐设施期间,开发公司要求我方发函

邀请其赴英国考察,并垫付在英国期间的

一切费用,待合资后从利润中提取相应资

金支付,或以其它形式给予补偿。被告开

发公司赴英国考察后,拒付在英期间由我

方垫付的费用12397英镑,要求被告开发

公司履行协议,偿付垫付的资金。开发公

司答辩称:与芳薇公司签订的合资项目合

同未批准,应视为无效合同,不发生违约,

赴英国考察费用亦不能全部承担。问:(1)

本案的性质是什么?(2)双方当事人关于

兴建“宁波大世界”合同的效力如何?为

什么?

11.1.答:(l)本案可以适用香港法律作为

准据法,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

生争议适用香港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2)若双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不能查明所应

适用的法律内容,法院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11.2.答:(l)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

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已

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

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

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

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

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

权。(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

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

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

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

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

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

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

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

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11.3.答:(1)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

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

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

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

但已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

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已公

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

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

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

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应适用我国

法律。原、已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

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

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战共和国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

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

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

11.4.答:(1)本案双方当事人为在中国境

内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商签订了中

方去英国考察、外方提供在英国期间的考

察费用的协议,并已实际履行。由于双方

还同意此笔考察费用将来从合资企业的利

润中补偿外方,如不能合资则由中方以其

他形式偿付,故在双方之间成立涉外合同

之债。(2)双方当事人虽签订有合资兴建

“宁波大世界”的合同,此合资经营企业

合同经报批未获批准,该合同不产生法律

效力。双方当事人对此也无争议及遗留问

题需要处理,故本案仅是单纯的涉外合同

之债争议。

12.1.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

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

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

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

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

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

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

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

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

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

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问:(1)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是什么?(2)开证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

12.2.1997年8月英国甲公司(卖方)与中

国乙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7年12月纽约港交货。1997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纽约的花旗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7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该英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纽约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

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委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

12.1.答:(1)在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调

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通常是各国普遍选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银行有权拒付货款。《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交付的议付货款的单据,必须与合同中的约定相一致,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如果卖方交付的议付货款的单据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单单不符或单证不符,银行有权拒付货款。本案中,中国某土产公司交付的发票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付货款。

12.2.答:(1)风险自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

上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应必须承担其付款义务。

13.1.俄罗斯公民甲在哈尔滨市旅游观光时,

骑着一辆摩托车,撞伤法国公民乙后,又撞伤俄罗斯公民丙,乙和丙分别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问:(1)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2)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将这两案合并审理?(3)如果两案合并审理,如何适用法律?如果两案分别审理,又应如何适用法律?

13.2.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

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人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13.3.1989年7月10日,许某被大连甲公司

聘为外派船员,双方签定了《外派船员合同书》。甲公司的和大连某拆船公司乙公司签订有《雇用船员合同》,同年7月25日许某即被外派受雇于乙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惠顿”轮.任该轮大管轮之职,期限为一年。许某受雇后,即随船工作。1989年11月28日,“惠顿”轮在土耳其汉杰港卸货,许某在机仓紧固舵机底座螺丝时,左手食指被砸伤,中指亦受伤。经当地医院简单处理后,于同年12月1日被送回北京。经国内医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受伤的左手食指被截掉一节。许某出院后,多次找乙公司解决伤害赔偿之事,均被拒绝。许某遂于1991年7月1日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雇用船员合同》第13条的规定,是甲公司为了船员利益而争取到的船东对此种雇主责任的承诺。故要求乙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工资损失和医疗费。问:是否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依据是什么?

13.1.答:(1)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两

案具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可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而此两案的侵权行为地均在我国哈尔滨市,所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可以将这两案合并审理。如果合并审理,应适用我

关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

侵权行为地法律。(3)如果分别审理,则

已诉甲案适用我国法律;丙诉甲案既可以

适用我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

因为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的,我国《民法

通则》规定可以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律。

13.2.答: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

国际和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

题。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

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

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

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

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

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

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

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

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

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

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

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

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

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

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

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

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

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

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

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

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

13.3.答: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我

国《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

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

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

所地法律。”本案属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关

系,案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在土耳其国,

似乎应适用土耳其法。但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7条

的解释,“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

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

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据此可见,我国审判实践上对侵权行为地

的理解,没有限制在“侵权行为发生地”

上,而是采取较为灵活的解释。因此,许

某回国治疗时被确诊而截指,并因此而付

出医疗费,也可被认定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的结果。这种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因而

可按上述解释选择适用中国法。另外,本

案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并均在中国有住

所,根据同条规定的后半段,也是可以适

用中国法的。

14.1.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

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

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

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

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

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

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

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将赵小虎留

在中国,由他抚养。问:赵小虎应由其父

抚养,还是应由其母抚养?

14.2.李某与白某于1974年11月结婚,婚

后生一女孩。1980年11月,李某赴日本留

学,从此以后,双方感情逐渐淡漠。1988

年1月,白某也获准赴日本留学,双方在

日本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于同年底开

始分居。1989年秋,白某向日本大阪府地

方法院起离婚诉讼,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

院受理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于1991

年2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书。调解离婚后,

双方按照日本国法律规定,还到大阪府丰

中市市长处领取了“离婚申请受理证明

书”。此后,白某准备回中国,向日本国大

贩府地方法院要求提取李某已交付于法院

的生活费。抚养费。大版府地方法院提出,

白、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书得

到中国法律的认可后,才能将上述费用交

给白某。因此,李某、白某分别向其出国

前所在地的中国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要求承认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解除

双方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问:(1)中国

法院应否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2)我国法院对

本离婚案有无管辖权?

14.3.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1990年8月底来

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

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

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

1991午7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

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

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

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

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

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1991年8

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

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

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

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

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

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问:(1)

本案当事人能否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

(2)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如

有,应适用何国法律审理?

14.1.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

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

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

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

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

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

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

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

本国法”。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

中国法律。

14.2.答:(1)人民法院依法应承认和执行

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

议书。因为根据该外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只要规定法院有权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案

件,并有权出具调解协议书,调解就属于

法院的一种裁决文书,其调解协议书就是

一种具有执行效力和法律文书,属于一国

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决。一般理解,法院

作出的裁决,除了判决、裁定以外,还应

该包括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我国与波兰、

法国等国所缔结的司法协助定中,都明确

规定,协定中所指“裁决”,包括调解书。

(2)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都居留

在日本,故无论是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则,

还是依照被告原则,我国法院对此离婚案

均无管辖权。

14.3.答:(1)在中国,根据民政部发布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

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

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

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

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

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

离婚的法律效果。(2)中国公民对不在中

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

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

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4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应适用

中国婚姻法审判。

15.1.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

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人印度尼西亚国

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

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

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

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

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

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

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臵若罔闻。

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

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

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

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

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

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

遗嘱:(1)取消儿子的继承权。(2)我死

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

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犬的生

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3)

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

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

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

的墓地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

去。问题:(1)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

国法律来认定?(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

理?

15.1.答:(1)我国法律对涉外遗嘱的法律适

用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遗

嘱的形式要件,依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

用立遗嘱地法,对遗嘱实质要件,参照法

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王美玫的遗

嘱是在中国立下的,遗嘱的形式要件适用

中国法律。对遗嘱实质要件,应参照我国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不动产遗

嘱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遗嘱适用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所

遗留的不动产在中国,被继承人死亡时的

住所地亦在中国,所以,遗嘱的实质要件

应适用中国法律。(2)根据中国法律,该

遗嘱是部分有效遗嘱。剥夺其子继承权部

分有效。爱犬继承部分遗嘱无效,在我国,

狗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狗死后,这部分遗

产成为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付给律

师报酬部分的遗嘱有效。因为忠贞的狗随

主殉难,律师不能按遗嘱要求履行照料义

务,所以,律师应在遗产中获取付出劳动

部分的报酬,剩余部分属无人继承财产,

收归国有。

16.1.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

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

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

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

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

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

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

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

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

应承担的抚养费。在王华石赴美学习的6

年多时间里,付春花既要工作,又要抚养

孩子,伺候老人。付春花还考虑到丈夫在

外求学不易,节衣缩食,常给丈夫买些衣

物寄去。没想到,王华石学有所成,就一

脚蹬了她们母子俩。付春花在经过一番咨

询后,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l)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

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

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在加拿大多

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

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16.2.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

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所地燃放烟花,

烟花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

变方向,朝着站在不远的地方观看放烟花

的马〃司考特的弟弟狄恩〃司考特飞去,

击伤其右眼。马〃司考特所燃放的烟花中

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出口的“空中旅

行”。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委托律师,于1979

年6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联邦

法院提出诉讼。原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

为第一被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为代理人,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

司为第二被告,以烟火经销商为第三被告,

要求赔偿损害赔偿金100万美元,并判处

惩罚性赔偿金500万美元,共计600万美

元。原告认为,烟火是中国的产品,由于

产品存在缺陷,具有危险性而导致被害人

受到伤害。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产品的

出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案件后,

通过美国大使馆向我国外交部长送达传

票,为我国外经部拒绝。经查,本案所涉

及的M牌“空中旅行”确系我国的出口商

品。在摸清了案件主要事实及我国产品可

能存在的各种缺陷的同时,也了解了美国

产品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我

国有关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向美国法院提

交了答辩。问:(1)本案中,中华人民共

和国是否应该成为被告?(2)本案应适用

何国法为准据法?

16.3.王钰、杨洁敏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

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根

廷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4年

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

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

以承认和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

事部的复函指出: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

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

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

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

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

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

申请承认。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

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

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问:

请用国际私法理论解释我国为什么不承认

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

16.4.美国当事人某甲,以中国公司出口的

商品的质量事故对他造成了损害为理由,

在美国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提起

诉讼,美国法院受理后将传票寄达我国外

交部,我国政府是否应该应诉,为什么?

16.1.答:(1)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

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

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

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

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

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

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

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2)加拿大多伦多

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

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

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

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

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

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16.2.答:(1)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应

成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国

家,根据主权原则和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原则,主权国家是平等的,享有豁免权。

未经主权国家同意,关国法院不得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为被告行使司法管辖权。本案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不是产品制造

商,也没有从事烟火出口贸易。因此,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列为被告是不恰当

的。(2)本案应适用美国法律。侵权行为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各国公认的冲突

规则,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美国,所以

16.3.答:王、杨—人的分居协议是按照阿

根廷法律达成的,阿根廷不准离婚的法律

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

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

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王、

杨二人分居协议的效力。一国法院及一国

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

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当事人

之间的协议。

16.4.答:答题要点:(1)中国公司出口商

品的质量事故而引起的诉讼案件,属于民

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这种法体关

系的主体.(2)美国法院受理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为被告的案件被通知出庭应诉是非

法的.

17.1.中国1公司诉瑞士G公司利用合同骗

取货款纠纷上诉案1984年,中国J公司与

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从后者购买一批钢

材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合同,在征

得J公司的同意后,将卖方的权利、义务

全部转让给瑞士的G公司。G公司于1985

年3月14日向中国J公司了出电传称:“货

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85

年3月31日”,要求J公司开出以G公司

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终于提取了货款。

此后,J公司并未收.到钢材,多次电传催

询和交涉及,G公司拒不答复或以各种理由

搪塞。J公司遂于1986年向S市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赔偿银行利息、

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此案后,经调查,被告既无钢材,也无

钢厂,一切单证均系伪造,最后的判决基

本满足了原告J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

其主要理由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有仲

裁条款,而中国已加人1958年承认和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

院无管辖权。问:(1)你若作为G公司的

诉讼代理人,你将怎样发表你的代理意

见?(2)你若作为J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又将怎样发表你的代理意见?

17.1.答:(1)作为瑞士G公司的诉讼代理

人应指出: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含有仲

裁条款,而中国在加入1958年承认和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时,已同意

把“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争议均适用

该公约,因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应有

效。(2)中国J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应指出:

瑞士G公司利用合同形式进行欺诈,已超

出合同履行的范围,不仅破坏了合同,而

且构成了侵权,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已非合

同权利义务的争议,而是侵权损害的纠纷。

因此,此案不受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

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1.1.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案例分析题是2002年以后才开始出现的新题型。这是考试的一个方向,这是考察考生掌握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有效题型,2005年有可能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考察。 案例分析题的测试是对考生相关理论掌握、系统思考与分析、观点组织与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的检验。解答这类问题,不仅要求考生拥有广阔的知识面,熟悉学极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能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系统思维能力,在多方位、深层次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以严密的逻辑、清晰的层次以及流畅的语言文字表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由此可见,要想取得案例分析题的高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案例分析题旨在测试考生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较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分析题一般都给出了篇幅较长的仿真的情景材料。材料是经过命题者加工处理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认为编排的,但案例于现实生活,是对实际问题的概括提炼。案例分析题的出题和作答方式很有特点,它只针对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给出自己认为是合适的答案,是一篇完整的、策划、咨询报告。因案例分析题是开放式的无明确标准答案的主观题。其解答也可以是千姿百态。 案例分析题的基本特点: 1、针对综合能力考查,要求分析详细,主观性较强。 2、答案要求:抓住本质,分析透彻,要有逻辑性,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文笔优美,规范整洁。 3、按一定的步骤解答。 1.2. 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步骤及注意事项 1、解题步骤 (1)、先看案例要求解决的问题 案例分析题最后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比较简短,可先看问题,这样在阅读案例时就能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审题要认真,要抓住问题中的关键词,弄清问题要求分析的到底是什么。 (2)、认真阅读案例 带着问题读案例,发现案例问题的本质是那一类大问题,如是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企业领导的用人问题、企业发展战略的确定问题、企业的内部问题等,这是解题的关键,不能被具体细节问题所迷惑。 (3)、确立答题的整体框架 阅读背景材料以后,不要急于动笔。应先花几分钟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思考,套用解决问题所需运用的相关理论,确定答题思路和要点,先在头脑中或稿纸上构筑起答题框架,这样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4)、问题解答 案例分析题的回答宜分为三部分:

高项案例知识点总结

1、项目经理的选择和素质:P18-23 一个合格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素质:(1)广博的知识,丰富的经历,良好的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良好的领导能力。 项目经理应具备的五大知识领域: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应用领域的知识、标准和规定,项目环境知识,通用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软技能和人际关系技能。 2、项目干系人的需求分析和沟通分析,两部分组成——P31+P232 项目干系人的分析:1、非组员的干系人的三大职责:参与、审查、反馈2、项目干系人的分析的目的:确定项目干系人的需求,帮助项目经理制定沟通管理策略。 项目干系人的管理的方法:沟通方法(分析干系人需求和期望目标,分层次分目标进行沟通,不同干系人采用不同的沟通策略,综合运用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或公开或私下等多种沟通方法),问题日志需求分析就是确定待开的信息系统应该做什么。 需求分析的特点: 1、用户与开发人员之间存在着沟通方面的困难; 2、用户的需求是动态变化的; 3、生命周期种不同的阶段系统变更的代价呈非线性增长; 需求分析的过程1、问题识别;2、分析与综合;3、制订规格说明;4、评审; 需求分析的方法1、原型化方法2、结构化方法3、动态分析法 需求分析步骤: 1、阅读甲方所有资料文件-组织资产、业务法规制度、业务流程; 2、撰写调研提纲,并与甲方业务人员确认; 3、业务岗位实地调研,岗位调研报告(一地)业务调研集中会议与试点地区岗位调研(省地市异地); 4、撰写业务调研报告,与甲方主要需求人员开会讨论; 5、甲方高层参加的业务需求调研报告会,认可业务需求内容 6、正式撰写“需求分析”系列文档;与甲方主要需求人员讨论; 7、真是提交需求评审,开会,确认需求; 3、项目的组织结构对项目管理的影响P34 第五章 4、整体管理计划的制定流程,作用和内容P91-93 整体管理作用: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不同过程和活动进行识别、定义、整合、统一和协调的过程。 整体管理计划的制定流程:制订项目章程,制订项目范围说明书初步,制订项目管理计划,指导和管理项目执行,监督和控制项目工作,整体变更控制,项目收尾。 5、范围管理——范围的定义、确认,P110 范围定义:描述项目过程并把结果与项目写进详细范围说明书中。 项目范围确认的工作要点:制订并执行确认程度,项目干系人对项目范围的正式确认,让系统的使用者有效参与,项目各阶段的确认和项目最终验收的确认。 分阶段分步骤的确认是归避风险的有效方法。确认的方法:测量、测试、检验,审查、产品评审、走查 6、WBS——工作分解的方法、作用P113 创建WBS所采用的方法:使用指导方针,类比法,自顶向下、自底向上 WBS的局限:不能显示活动之间的顺序,不能显示活动之间的依赖关系 WBS的表现形式:分级的树型结构,表格形式 WBS分解的详细程度:大项目:WBS分为总纲和子项目目录;小项目:WBS直接划分到工作包。 WBS的作用通及意义:将项目大的可交付物成果与项目工作划分为较小的和易管理的组成部分,详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知识点总结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管理P38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P40 3.非矿山企业强检的设备?管理P46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场内机动车辆)管理P67 5.安全生产评价的分类?(选择题)管理P71 6.必须掌握 (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识别危险因素分为20类。管理P77 1.物体打击(不属于专业类别的) 2.车辆伤害(有车都属于车辆伤害,车辆发生故事,违章驾驶) 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零部件) 4.起重伤害(安全附件,人的因素) 5.触电(接地不良,安全防护不当) 6.淹溺(有水) 7.灼烫(高温物质) 8.火灾(易燃固体气体) 9.高处坠落 10.坍塌(建筑上,高炉)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矿山)15. 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安全附件失灵超压)17. 容器爆炸(带压容器超压)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有毒)20.其他伤害 考点:危险因素;事故类型;引发的原因? 类型案例题:P18案例16 P20 案例17 P25 案例21 P26 案例22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人为6大类(旧的):主要看物理性、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即可(不作重点考试内容)管理p75 7.重大危险源的辩识 1.依据国标管理98 2.依据两种物质计算公式管理P232 3. 管理98页倒二行依据指导意见包括危险物质(化学品),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 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P128 (1)、预防,(2)、准备,(3)、响应,4、恢复 1)应急响应的步骤:管理P140 1.救人优先 2.以单位为主 3.统一指挥 4.资源统一支配,信息统一发布 5.分级负责,分级响应 2)应急指挥的步骤: 1.初始评估 2.确认紧急状态 3.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4.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 5.指挥和协调现场开展救援 6.合理调配使用应急资源 9.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管理P125

案例分析整理

案例分析 一、有符合项(2道) 7.在技术科,审核员发现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没盖受控章,只有文件的编号及发放日期,技术科长急忙解释,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中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除质量手册外,其他文件均不加盖受控章。 答:1、符合 2、理由是: 1)标准的要求:4.2.3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2)公司做法:公司制定了文件控制程序,而且也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受控范围,哪些是要盖章的,哪些是不盖章的在文件中有规定,所以技术科执行了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既符合标准条款的要求,也符合公司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3、所以是符合的 18.审核员在化验室审核,抽查到一个编号为NO.301生铁10吨的化学成份,含碳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品,在原料库生铁的不合格区审核员看到编号为NO.301生铁,数量10吨,挂标牌“退回”。 答:1、符合 2、符合理由: 1)标准要求: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7.5.3要求i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条款:组织应针对监视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2)公司做法:NO.30110吨生铁为不合格品,审核员再在不合格区能准确清晰的看到这些不合格的NO.301生铁,而且数量、不合格状态标识准确 3、所以符合 二、有严重不符合项(2道) 10. 审核员在进货检验站看见一个箱子内装5个零件,箱子上挂着一个“拒收”标牌。检验科长说:“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因生产急用经生产部部长批准先用了15个零件,但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

所以挂了“拒收”标牌。审核员问:“另外的那15个零件呢?”检验科长说:“车间主任说那15个零件已经装配在产品上使用了,但因没有什么特殊标记,现在也不知道装配在哪些产品上了,一时很难找到。”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 符合的内容是: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3、不符合的事实是: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也就是百分之百得不合格。在零件装配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产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12.审核员在销售部查看上季度产品销售统计分析报表,看到有许多顾客要求退、换货的记录,退换数量占了全部销售产品的21%,报表中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审核员问:“对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销售部长说:“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发货时产品的外壳都是好的,产品都是合格的,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火车和汽车野蛮运输造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退换或修理。”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c) d) e) f)条款的规定 3、不符合的事实是:销售统计分析报表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没有拿出很好的解决办法和评价办法的效果验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三、有一般不符合项 1、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长说:“所有的合

采购案例分析题汇总(含答案)

高级采购管理师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部分 1. 案例:看板管理——丰田的“零库存”手段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试根据案例总结丰田JIT生产方式的特点。 一种“精益生产方式”(Lean Management):即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上节约支出、降低成本,以求最大的经济效益,JIT技术(俗称“一个流”)实现了生产“零库存”。 问题2: 试述JIT模式下的采购流程规划过程。 答:1.准时制(JIT)含义:所谓准时制(JIT)生产,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和简化采购、生产及销售过程,实现零部件、原材料恰好在所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它的工作点的一种精益生产体制;2准时制(JIT)生产模式下,需要实施JIT 采购法;尤其要注重选择最佳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JIT采购成功的基石;供应商与用户要紧密合作、这是JIT采购成功的钥匙;要有卓有成效的采购过程质量控制,这是JIT采购的成功保证。因此,采购流程规划方面要做如下调整:(1)创建准时化采购班组(2)制定计划,确保采购流程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精选少数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4)做好供应商的培训,确定共同目标(5)进行试点工作 2.案例:IBM的降低采购成本之道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按照广义采购成本的概念,从功能上划分,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哪些过程中? 问题2:分析案例,总结IBM的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采取措施的? 广义的采购成本----既是整体采购成本,又称战略采购成本,是企业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中所发生的与商品、物料(如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相关的全部成本。 从采购管理的角度分析采购成本主要是分析整体成本,采购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努力降低整体采购成本。采购价格仅仅是企业获得商品、物料或服务的成本的一部分。 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企业产品的开发过程、采购过程、企划过程、质量过程、服务过程中。 1、开发过程:选择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介入可能发生的成功 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是商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费用或单价。 3、生产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一些物流费用、库存费用、滞仓等等。 4、质量控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交货不及时、产品不合格带来的返工、退货的损失费用。 5、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成本。零部件问题严重而影响本公司的销售造成的损失等等。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三题) 1、欧联网络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产品生产和电脑网络服务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自1991年7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销售额每年增长50%以上。与此同时,公司内部存在着不少冲突,影响着公司绩效的继续提高。 因为是合资企业,尽管日方管理人员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但是日本式的管理模式未必完全适合中国员工。例如,在日本,加班加点不仅司空见惯,而且没有报酬。欧联公司经常让中国员工长时间加班,引起了大家的不满,一些优秀员工还因此离开了欧联公司。 欧联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于是直线职能制,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例如,销售部经常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偏离顾客的需求,生产部的效率太低,使自己错过了销售时机;生产部则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不符合生产标准,销售部门的订单无法达到成本要求。 研发部胡经理虽然技术水平首屈一指,但是心胸狭窄,总怕他人超越自己。因此,常常压制其他工程师。这使得工程部人心涣散,士气低落。 问题: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答:欧联公司的主要冲突有两点:群际冲突、人际冲突 a、欧联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是权利与地位、资源匮乏、价值观不同; b、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任务互相依赖、目标不相容; c、胡经理与下属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人格特质、缺乏信任、归因失误。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冲突1的解决方法:管理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报酬系统,重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在人力成本与员工绩效之间取得一个动态平衡; 冲突2的解决方法: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来促进信息的流通,让各部门得到各自有用的数据。 冲突3的解决方法:换人,或把握胡经理的人格特质,设计合适的报酬机制来重新吸引和激励胡经理。 2、范特丽公司是美国一家大型联合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下属有450个分公司,经营着9000多种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如克拉克捧糖,乔氏中国食品等,都是名牌产品。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90多亿美元。 多年来,范特丽公司都采用购买其他公司来发展自己的积极进取战略,因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公司的传统做法是:每当购买一家公司或厂家以后,一般都保持其原来的产品,使其成为联合公司一个新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下属各分公司都采用分权的形式。允许新购买的分公司或工厂保

招教考试案例知识点总结

第一板块:新课改 (一)新的教育观----素质教育 新课改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一切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 概念: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素质教育的内涵: (1)面向全体学生;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4)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二)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3大类,10小条)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①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③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④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不允许学生犯错误、要求学生十全十美、陵节而施,一刀切、说学生没有出息(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只注重学生的学习,不关注其他方面 万能段:作为老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育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2、学生是独特的人 ①学生是完整的人 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③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一套方法培养全部学生、学生是学习机器、你已经是大人了,怎么能犯错呢!万能段:作为老师,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因材施教,将学生培养成具有完整性格的人。) 3、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人 ①每个学生都有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能动性) 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③学生是责权主体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教师不允许学生发问质疑、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学生就是被管理者、我让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 万能段:作为老师要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三)教师观 (1)教师角色变化 ①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核心特征) (①教师是学生学 习能力的培养者②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 ②从教师与研究的关系看,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③从教师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 ④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教师是社区型开放的教师 (2)教师行为变化 ①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1.尊重每一位学生,尊重智力发展,发育缓慢,成绩不良有过错,被孤立的,有严 重缺点,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 2.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不体罚辱骂,训斥嘲笑羞辱,随意当众批评,冷落学生

管理案例分析历年试题汇总

1.管理案例的核心有三点,即案例的真实性、案例的可读性和案例中的人物与故事情节。(X) 2. 在案例分析过程的五个步骤中,第一步是确认问题,在此基础上才是分析形势、提出方案。(X) 3. 案例教学具有启发式的教学特点,就是指改变学生和老师的地位,由学生成为学习主角,老师进 行辅助指导。(√) 4. 对于案例的结构安排通常可以遵循两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内容顺序。(X) 5. 案例内容的表述涉及很多方面,第一个就是写好案例的开头和结尾,即指案例的开头必须要和结 尾相呼应。(X)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6. 简述筛选、加工案例素材资料时需要考虑的三个方面。 7. 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8. 简述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 9. 案例分析中的分析形势环节包括哪些层面的工作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35 分,共 70 分) 为什么员工失去了工作乐趣 (1)为什么管理流程"科学化"后,员工反而失去了工作乐趣? (2) 请分析如何激励员工产生新的工作乐趣? (1)管理流程科学化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流程管理的科学和严谨,由于专业化极强, 确实会带来员工作业环节联系紧密,工作单调等问题,因此,管理流程科学化的另一方面 还要有对于员工作为不同个体的人文关怀,以及能够激发其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制度和措施。 (2)答题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可以多样,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 美泰玩具公司 (1)公司为什么要不断改变做生意的方式呢?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 公司要真正做到有效改变,需要有哪些资源和支持? (1)美泰采用的不断变化的交易方式,就是在竞争中争取主动。市场竞争有个规则是" 人元我有、人有我好、人好我巧,人巧我转"。 (2)公司要实现这一战略变化需要资源主要是销售渠道成熟、产品创新性强和高素质公司员工。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15 分) 6、在撰写案例时,需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素材资料进行筛选加工问题: (1)本案例所要体现的管理主题及有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2) 案例中的当事人(主要是决策者)必须掌握的情况有哪些。 (3) 案例分析者需要哪些必要的信息。 7、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启发诱导。 (2) 鼓励和激励。 (3) 目的性。 (4) 层次性。 8、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 创新性。 (3) 归纳与分析。 (4) 可操作性。 9、首先是收集信息,把所有主要信息都筛选出来,尽量做到完整详细,这是案例分析或者 管理决策的基础。其次是梳理信息,就是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类,去粗取精,使信息变 得条理化。再次是评价信息,就是辨别信息的真伪、准误和轻重,通过信息价值的评价,去 掉不实、不准确和不重要的信息,并对缺少的必要信息进行补充。最后,根据信息提供的情 况,了解决策主体所处的环境,并做下一步思考的准备。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题汇总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题 1.某企业因业务发展,向汽车公司租用运输卡车5辆,合同约定租期5年,每年年初支付租金每辆2000元。设利率10%。第二章书本P21[例10] 要求(1)普通年金与先付年金有何不同?(2)计算每辆汽车5年租金共多少?解答:(1)普通年金是指发生在期末的年金,先付年金是指发生在期初的年金。(2)计算每辆车5年租金车共: 先付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值×(1+I)=2000*(A/P,10%,5)*(1+10%)=13431.22(元 ) 2.某企业欲购置一台设备,当时银行利率10%,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每年年初支付30000元,3年期.若不购置还可以向甲企业租用,租用每年年末支付31000元,3年期,应如何决策?第二章书本P22[例11]解答:1)购置设备所需金额现值(先付年金)=30000*(P/A,10%,3)*(1+10%)=82067.7 2)租用设备所需金额现值(普通话年金)=31000*(P/A,10%,3)=77093.9 故应选用租用方案. 3.某企业有一项投资,需投资120万元,投资该项目后每年可获净利润(现金流量)30万,预付项目寿命5年,若无风险报酬率10%,则应否投资该项目?为什么?第二章书本P21[例9] 答案:投资该项目,每年可获净利润(现金流量)30万元,5年总额为150万,原始投资额为120万,如果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也不考虑资金的其它用途,该项目应投资。但考虑到资金的机会成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则应进行分析计算。 5年获得的净利润(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0*(P/A,10%,5)=113.724(万元) 即尽管5年内取得的收益总额为150万,大于原始投资额,但由于5年收益是不同时点上取得,而其总额的现值仅为113.724万元,小于原始投资额,因而不应投资该项目. 4、2002年底评估某合资企业的一台进口自动化车床。该车床是于 1995年从英国某公司进口,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12万英镑。评估人员通过英国有关自动化车床厂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向英国国生产厂家进行了询价,了解到当时英国已不再生产被评估自动化车床那种型号机了,其替代产品是全面采用计算机控制的新型自动化车床,新型自动化车床的现行FOB报价为10第五章书本P113[案例分析2] 针对上述情况,评估人员经与有关自动化车床专家共同分析研究新型自动化车床与被评估自动化车床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1.某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请结合所学分析该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如果不合理,请说明理由,并指出应该如何改善。 答:根据GMP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 案例2.某一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班组女工,突然发现自己有头发大量脱落、食欲不振、长期失眠等症状,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患了白血病,可是她身体一向健康,且无家族遗传史,怎么会的此病呢?调查发现,原来该女工长期负责车间清场工作,每次由她开启紫外线灯灭菌,第二天又由她关闭,而紫外线灯的开关却安装在房间内,这样,她每进行灯的开关都被紫外线照射,长期以往就造成了对她身体的严重伤害。该公司在厂房设计时忽略了什么?请结合所学提出解决的办法。 答:忽略了紫外线的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将紫外线灯的开关安装在房间外。 案例3.2003年8月5日,某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因设备故障,致使大量印有当天批号、日期的标签浪费,该车间包装组组长图省事,未按规定程序将剩余的标签计数上报,而是自行撕毁部分标签后,将约5000张完整的标签随手扔进了垃圾篓,并电话通知了负责标签监销的质检员。8月25日,接药监局通知,该公司8月5日生产的大输液产品在本市医院发生多起热源反应病例,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查明原因。经初步调查,医院使用的该大输液产品在玻璃瓶、标签等方面与该公司完全相符,如果确实是产品

本身的原因,公司将损失惨重。为此,该公司大输液车间全面停产整顿,赔偿患者及医院损失计200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公司在调查中意外发现市场上实用的该批产品在数量上超出公司当天生产的总数,经深入调查,真相大白,发生问题的产品源于当地的一家生产大输液的医院,该医院使用了该公司废弃的当天未消毁的标签,冒充该公司的产品,导致该公司蒙冤。请结合所学,该公司哪里出了问题,怎样去解决? 答:标签使用管理未按GMP的要求销毁而造成外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人员责任意识和GMP的执行意识。 案例4. 2006年8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在病人输注过程中引发严重的输液反应, 共报告不良反应病例93例,死亡11人。调查表明,该公司2006年6月-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操作,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此事件中,总经理自杀,公司受到多名患者的法律起诉。请结合所学,剖析出现该质量事故的原因,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答:安徽华源违规生产,药监部门监管不力,两者对“欣弗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提高利润,节约成本,不按GMP程序生产,属于违规生产,企业管理不善,单靠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是出现这一案件的重要原因。监管存在漏洞,存在着事实上的只要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少到药厂去抽检,对认证后需进行的跟踪检查不闻不问。从制度设计上看,作为药品质量“把关人”的药监部门具有规避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问题就可能得到提前预防和有效消除。欣弗事件”致死的几例病例都是在基层诊所或在自己家中注射该药而导致死亡的。而在大医院未出现死亡病例,这与我国医疗体制不健全,导致药物不合理应用息息相关。 我们应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过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追究监管责任。 案例5. 2006年4月,通过了我国GMP认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病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3名患者最终死亡。分析原因为:齐二药购入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经检验为有毒的二甘醇,造假成因系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名义用二甘醇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假的原料能够得以投产还因为该厂化验室的11名员工中竟无一人会进行图谱的分析操作,使得“二甘醇”辅料用于生产造成假药案件的发生。王桂平在购销活动中存在着伪造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请结合所学,剖析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在制药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齐二药事件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19以前一建公路案例题考点总结

一级建造师历年公路案列知识点总结及在2018课本位置12 【背景资料】(一) 【问题】 1.补充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2.指出预应力锚索施工工艺流程中A、B 代表的工序名称。 3.写出“双控法”的含义。 4.改正锚索锁定后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 5.计算边坡支护分项工程评分值,并评定其质量等级。 【背景资料】(二) 【问题】 1.写出对脱空板、不均匀沉降板进行处理的工艺流程中A、B 工序名称(86页) 2.上面层中“AC”和“16”分别表示什么含义?(18教材删除此知识点) 3.结合加铺路面结构示意图分析,在水泥混凝土板处理完后铺筑整平层前,应浇洒什么功能层?并简述其作用。(83页) 4.指出项目部材料试验管理中的错误做法,并给出正确做法。(74页) 5.为保证社会车辆安全通行,在施工区两端应设置哪些安全标志?对安全员的着装和在施工路段安全巡查的时间有何要求?(356页)

【背景资料】(三) 【问题】 1.根据地质条件,指出该隧道潜在的安全事故类型。(249页)2.列举施工单位可采用的隧道塌方常用预测方法。 3.根据背景资料,简述对塌方段的处理措施。(251页) 4.指出施工单位的哪些错误做法可能导致了本次瓦斯爆炸事故。(255页) 5.依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断该事故等级。 【背景资料】(四) 【问题】 1.针对事件1,计算墩身混凝土浇筑时模板侧压力的最大值,并指出计算公式中的Kl、K2 分别是针对哪个因素的影响进行的修正。2.根据大桥的地形条件,针对图l 的A、B、C 位置,T 梁预制梁场应设置在哪里合适?说明理由。(414页) 3.写出T 梁预制梁场示意图中区域D 和E 名称。(415页) 4.在事件3 中,施工单位拟采用的双导梁架桥机架设方法中下划线处描述的位置是否正确?如错误,请写出正确的位置。(171页)

案例分析题(整理)

案例分析题: 1、2011年8月3日,纳税人王强前往河南省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事宜,正值例征期大厅纳税人较多。王强进大厅后,四处寻找指示标志,未果,遇到一位大厅税务人员甲,便问:“哪个窗口代开发票”,甲答:“里面的窗口,自己找吧”。王强找到了代开发票窗口后,借用了周围纳税人A笔墨,并边问边填写申请表,资料备齐后,交税务人员乙办理,乙计算机输入法错误,自己无法转换为中文,随即找到有关人员调整后开出发票。 请指出该县办税服务大厅设臵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应如何做才正确规范。 答:存在问题: (1)办税服务厅未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笔墨办公用品;(2)未实行首问负责制; (3)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正确规范的做法: (1)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等制度。 该办税服务厅按规定应实行首问责任,税务人员甲是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应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 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 (3)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应当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庄重,提倡讲普通话;准确掌握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出具税务文书要程序合法、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晰。 税务人员乙应加强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培训。 2、2011年3月29日,一企业办税人员张英前往某区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径直来到综合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甲告诉张英应在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张应来到申报征收窗口,将有关资料递交给工作人员乙后,问道:“什么时间能办理完毕?”,乙答:“我们将尽快给你办理,过几天你再来问问吧”。张英怏怏而去。 试问:申报征收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事项有哪些?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有不当之处? 答:申报纳税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各税种的申报和审核事项;征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减、免、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采集、审核和处理有关涉税数据。 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税务登记事项,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有关税收证明等事项;涉税事项申请;纳税咨询与办税辅导。 窗口工作人员乙有不当之处。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网络图基本概念: 1、网络图 在进度控制中,网络图用来表示进度计划。它是一种表示计划中各项工作先后顺序和所需时间的网状图,由若干箭线和节点组成。 2、工作 组织施工首先要划分工作项目,网络图中,每一个工作项目称为一项工作。工作的表示方法如下: 工作要消耗时间和资源。但网络图中有一类特殊的工作,它既不消耗时间也不消耗资源,这类工作称为虚工作。网络图中,虚工作只表示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3、节点 节点表示工作开始和完成的瞬间,为时间的一点。除了网络图的开始节点和完成节点之外,中间的任何节点都表示前面工作的结束及后面工作的开始。 4、编号 即节点编号。节点编号的原则:从左向右编,从小到大编,并且箭头号要大于箭尾号。 5、工艺关系、组织关系 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合称逻辑关系。逻辑关系是指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工艺关系是指工艺上、客观上要求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组织关系是指为了组织施工或资源调配的方便而人为规定的先后顺序关系。 6、紧前工作、紧后工作 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表示工作之间的关系。 7、线路、关键线路、关键工作 线路:从网络图的起点节点开始,顺着箭头方向一直到终点的全程称为一条线路,网络图中有若干条线路。列出网络图示例中的所有线路。 关键线路:所有线路中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计算各条线路的持续时间,找出关键线路。

关键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称为关键工作。关键工作举例,用双箭线标示关键工作。 列出线路: ①→②→③→⑤→⑥ ①→②→③→④→⑤→⑥ ①→②→④→⑤→⑥ 例1: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 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如下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原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重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 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 问题: 1、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 2、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 3、水晶灯安装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竣工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例2: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米,地质勘查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沙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案例分析题目与答案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 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 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 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 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 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 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义务 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

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 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 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 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 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 的办公楼。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 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 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

高中数学统计案例分析及知识点归纳总结

统计 一、知识点归纳 1、抽样方法: ①简单随机抽样(总体个数较少) ②系统抽样(总体个数较多) ③分层抽样(总体中差异明显) 注意:在N 个个体的总体中抽取出n 个个体组成样本,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机会(概率)均为N n 。 2、总体分布的估计: ⑴一表二图: ①频率分布表——数据详实 ②频率分布直方图——分布直观 ③频率分布折线图——便于观察总体分布趋势 注:总体分布的密度曲线与横轴围成的面积为1。 ⑵茎叶图: ①茎叶图适用于数据较少的情况,从中便于看出数据的分布,以及中位数、众位数等。 ②个位数为叶,十位数为茎,右侧数据按照从小到大书写,相同的数据重复写。 3、总体特征数的估计: ⑴平均数:n x x x x x n ++++= 321; 取值为n x x x ,,,21 的频率分别为n p p p ,,,21 ,则其平均数为n n p x p x p x +++ 2211; 注意:频率分布表计算平均数要取组中值。 ⑵方差与标准差:一组样本数据n x x x ,,,21 方差:2 1 2)(1 ∑=-= n i i x x n s ; 标准差:2 1 )(1∑=-= n i i x x n s 注:方差与标准差越小,说明样本数据越稳定。 平均数反映数据总体水平;方差与标准差反映数据的稳定水平。 ⑶线性回归方程 ①变量之间的两类关系:函数关系与相关关系; ②制作散点图,判断线性相关关系 ③线性回归方程:a bx y +=∧ (最小二乘法) 1 221n i i i n i i x y nx y b x nx a y bx ==? -? ?=??-??=-??∑∑ 注意:线性回归直线经过定点),(y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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