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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货币银行

Financial Industry 2010.06/ZHEJIANG FINANCE 浙江金融我国自2005年成立7家小额信贷试点公司以来,经过几年的摸索取得了势如破竹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的工具,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带来了新的希望。

与银行贷款相比,它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效率高”、“速度快”成为小额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优势。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还可以办理质押贷款。例如,小额贷款公司为汽车质押贷款准备了专用的车库存放车辆,而这点是银行不可能办到的。再次,小额贷款的利率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协商的,这点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更富于人性化。最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产权清晰,信息对称,这是它成功的直接原因。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创造了契机,小额贷款公司改变了传统的救济式的观念,由输血变为造血,让农村金融市场参与竞争,为农民积极主动改变贫困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必要条件,缓解了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

在农村金融主体缺失、资源供求失衡、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逐年减少、农村资金非农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小额信贷公司应运而生。如今我国小额信贷已经成为资金入户最好的工具,在农户资金供给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引入小额信贷并使其在摸索中不断本土化,但是,它依然存在很多难题和难点。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后续资金难以得到补充,盈利空间有限。“23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有三项资金来源: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在贷款利率上,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

0.9倍。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超过基准利率4倍即为高利贷,因而实际上不得超过基准利率4倍。50%的融资限制明显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杠杆,增加了融资难度,而4倍基准利率的上限,则约束了其利润空间,不利于增强其自身积累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财务杠杆和利率的双重限制下,加上税务负担,小额贷款公司长期的利润率不可能很高。

无疑,后续资金成为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难题。小额贷款公司只放贷,不吸收存款,虽然每月会有利息和本金的回笼,但从长远来看,无法满足更多农户以及中小企业者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出现障碍。

(二)农村小额借贷面临诸多风险。首先,农业受天气的影响很大,使得自然灾害对农作物影响导致农业收入产生的损失间接转移到小额贷款公司,即农民拖欠贷款。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受教育水平低,还贷意识不强烈,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回收本金及利息存在困难和风险。第三,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农民无法及时获得市场有效需求的信息,无

法确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一旦供过于求,农产品价格下跌,使农民收入减少,增大还贷压力,形成小额信贷风险。第四,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缺少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而且小额信贷利息低使得农户容易产生依赖心理,认为是救济款,无需偿还,产生了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

(三)农民长期性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伴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多产业需要期限较长的资金支持,例如,现代化养殖厂、种植养殖承包、农业深加工等项目。而小额信贷的额度很小,期限也很短,最长为一年,并且当年贷款当年必须回笼。显然这种小额信贷无法满足农户长期性的资金需求,限制了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四)农村信用环境不佳,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目前,在很多农村地区存在着骗取小额农贷、小额贷款坏账率高的现象。一些地方赌风浓厚,很多农民将借来的钱用于赌博、地下六合彩等不法行为,致使贷款无法偿还。还有一些地区农民取得贷款之后外出打工,常年在外,无法付息还贷,导致小额信贷公司形成呆账坏账。还存在“信用证”出租出借的现象,使得未达标准的借款人得到借款而无力偿还。同时,农村缺乏征信系统,没有评定信用等级的统一标准,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状况、信用和道德水平,而只是单一的考核是否存在欠贷和税费缴纳情况,把关不严,评定失实。由此,在缺乏信贷担保的情况下,小额信用贷款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二、确保我国小额信贷业务持续性发展的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小额信贷存在的诸多问题,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健康、稳步、持续性的发展。

(一)政府财政适当介入。因为小额信贷的初衷是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与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既然是扶贫,政府就应该采取措施,适当调整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杠杆比率,给小额贷款公司注入财政资金,降低或减免对小额信贷公司征收的税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采取其他的扶助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措施。

(二)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立法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小额信贷法律,规定合理的准入机制,使放贷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大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确保后续资金的持续经营与运作。在目前仍有缺失的财务核算、支持清算和征信工作中制定统一的执业规则和操作规范。同时,要遏制农村高利贷和地下钱庄等组织形式的不法行为。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小额信贷业务一定会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就业率,鉴于农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它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和支撑作用。

(三)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管理、开发新产品、完善内部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管理,确保

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王娇娇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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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Financial Industry

浙江金融ZHEJIANG FINANCE /2010.06

(接第25页)资本补充情况,确定合理的风险资产增长规模。二是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本经营风险。三是要严格遵循监管资本的约束作用。监管资本反映了监管当局允许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内部设定的经济资本水平不应高于监管允许的水平,否则需要重新估计监管资本的风险构成,使其达到监管要求。

(四)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培育理性的风险文化。国内商业银行的现有考核机制以利润考核为核心,是较为典型的“利润目标责任制”,容易引发重眼前利益、轻长期风险的短期、短视经营行为的出现,日积月累容易导致风险的集中爆发。银行的经营不排斥风险,但也要杜绝以丧失风险控制为代价的盲目扩张行为,通过以RAROC 为核心的资本配置技术

的运用,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平衡关系的资本配置体系,正视银行经营中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风险控制理念,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用正确方法衡量风险,并使这种准则渗透到每一个员工的思想和日常工作行为中,成为其上下统一的牢固认识、自觉动力和行为准则。

[作者:浙江银监局]

不出现大规模的坏账。

解决后续资金这一难题,我认为有两个途径,一是增加利润,使其得到积累;二是增加融资途径,包括适时增资扩股、银行杠杆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等。

鉴于目前国内没有现成的信贷管理软件和客户评分系统,我们应该从经验丰富的国家引进相应的管理技术和配套软件,做到客户信息与贷款账户管理、财务管理并驾齐驱。

(四)银行适当放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的限制,确定合理利率。放松融资比例,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从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上寻找出路,才能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顺利流转,可以吸引更多的贫困人参与小额信贷,与此同时,小额信贷公司拥有了大量的客户,可以保障资金消费的顺利进行,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这样既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盈利,也能达到“扶农富农”的目的。

(五)国家应不断改善金融环境,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小额信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农民入手,通过宣传使其真正了解小额信贷的意义,引导农民合理正确的使用信贷资金,坚决打击赌博等不良风气,对借款赌博的恶劣行径给予惩罚和行政制裁。通过讲演等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的道德水平和风险意识,创建和谐守信的新农村。

(六)加快农村农业保险的发展,并引入风险补偿机制。农业与自然灾害的关联度极高,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受灾损害严重,因而农业保险就显得极其重要。国家要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协调管理,建立互保机制以分散风险、降低风险,加强农业保险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缓和政策性目标和营利性目标的矛盾,引入新的风险补偿机制。例如,推行农业意外保险以对抗自然灾害对农民带来的损失,增加承担风险的主题,提高贷款人的抗风险能力。

(七)小额信贷划分为多层次多结构,或者引入农村中额信贷。针对农民高层次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我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方的实际要求和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将信贷额进行多层次划分,与此对应的是,将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进行多层次划分。或者,引入中等额度的贷款,使小额贷款公司不再“一直小额”,因为农业要发展必须要有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这有利于农业向集约型、技术型发展,进而拉动农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强调的是,这种中额贷款是针对有一定实力和技术的农户的,它依然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不同于商业银行贷款,因为这种需求的资金无法从商业银行中贷到。

三、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前景

1994年中国农村引入小额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有效地解决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约束和金融服务确实问题,是适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制度和创新。2000年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农村信用社以自身存款和央行低息再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2005年12月,批准成立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引导和规范了民间金

融的发展。2007年进一步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相继批准成立中国邮政银行、乡镇银行、农村基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此时,中国小额信贷进入新的阶段。

那么小额信贷未来在中国将何去何从呢?

初期的小额信贷被视为单纯的扶贫工具,可以被称为公益性的小额信贷。再后来,随着实践的深入,小额信贷被认为是具有广阔市场需求和前景的产业,要以市场为基础,进行商业化的运作和管理,包括商业融资,产品定价等丰富的内涵,建立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业务管理和考核体系等现代企业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小额信贷的金融功能日益强化,涵盖了存贷款、汇兑、支付结算、保险、住房金融、小额租赁等多种服务,成为一种微型金融。它与金融业的边界逐渐模糊,小额信贷机构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个性化的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微观操作技术更多地采用金融业的技术,例如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中观层次上构建了类似银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例如建立征信信息系统、支付结算系统等;宏观层次上监管机构逐渐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例如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进行骆驼评级等。

小额贷款公司日益成为具有公益性、商业化、金融化、正规化的机构。设立小额信贷的初衷是解决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需要不断的创新,因为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与一些发达国家的过度创新不同,我们的金融创新才刚刚起步,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尚需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活力。特别是对农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要通过精确计算风险与成本,合理对贷款进行定价,在保证金融机构取得预期利润的前提下,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新型信用融资产品。从这个意义来讲,小额贷款的未来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金融机构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去拓展。

我认为农村小额信贷未来的退出机制是转化为农村银行,这种银行兼有商业性和公益性两种特征,一方面保留现有的针对贫困农户的小额贷款,扶助其走出贫困。另一方面,农村银行要保证自身的盈利,可以吸纳存款,走商业银行的路线,这可以解决农村银行网点少的弊端,改变目前十里八乡都难见一家银行的状况。公益性仍然需要政府的参与,商业化需要市场的竞争。最重要的是,农村银行要以人为本,以农民和农村的真正富裕为己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额贷款公司之路。[作者:天津财经大学]

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张莹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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