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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视角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研究

WTO规则视角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研究
WTO规则视角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研究

WTO规则视角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研究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深深植根于发达国家农业保护政策之中,因其背离自由贸易和比较优势理论,产生贸易扭曲作用,被认为是引发国际农产品贸易冲突的根源。所以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达成了旨在促进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农业协定》(简称URAA),其中制定了约束各成员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多边规则。由于URAA是美国和欧盟等大国主导的,具有天然的不平等性,所以2001年启动的WTO “多哈发展议程”提出了新的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改革方案,但主要因为美国农业国内支持问题,谈判至今未果,所以现行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仍按照URAA执行。在现行WTO农业规则框架下,美国一方面利用现行不平等的农业规则向中国等发展中成员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施压,另一方面却大幅增加自己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不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农业国内支持,对发展中成员的农业发展造成很大冲击。

作为农业补贴大国、农产品贸易大国,同时担任着WTO成员班“班长”的角色,美国实施的农业支持政策是否按照WTO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了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削减承诺和义务,不仅会给其他成员国带来强烈的示范效应,还关系到WTO

农业规则的权威性和WTO体制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进而会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秩序和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产生重要影响。因而,从WTO规则视角,研究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改革调整及其合规性,并分析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对WTO农业规则改革进程的影响,一方面可以从如何规避WTO规则约束的角度对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改革提供借鉴;另一方面可以从检查美国农业国内支持违规的角度为中国制定应对美国挑战的策略提供依据;还可以为中国更好地参与新一轮农业谈判,推动建立更加公平的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提供参考。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理论分析。论文第二章首先从贸易扭曲理论出发,分析了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扭曲贸易的机制,分析指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并不直接扭曲贸易,而是通过增强国内生产者竞争优势和激励国内农产品生产(正向扭曲国内生产)进而导致国内外农业生产者的不公平竞争和国内外农产品贸易的扭曲,不同的农业国内支持措施潜在的贸易扭曲作用大小不同;然后从自由贸易理论出发,论述了多边规则为什么要对农业国内支持进行规制的逻辑,分析指出,规制的根本目的是对潜在贸易扭曲作用较大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进行限制,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进而阐述了WTO如何对农业国内支持进行规制的理论与方法。

第三章基于WTO对农业国内支持进行规制的规则,构建了WTO农业国内支持合规性评价的分析框架与方法。第二,对美国主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论文第四章首先从历史演变视角把具体政策的分析和特定历史条件相结合,理清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生效以来美国农产品国内支持政策演变的逻辑与历史脉络;然后从美国历年农业法案原文出发,分析了美国主要农产品支持措施的复杂操作机制和不同措施之间的组合关系,总结了WTO规则框架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改革调整的特征。美国农产品支持政策的演变,总体上是价格支持工具逐步向直接补贴政策工具改革,挂钩直接补贴向脱钩、半脱钩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农业保险补贴逐步成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改革调整呈现出政策工具选择趋于多样化、政策手段趋于市场化、政策组合趋于优化、补贴方式半脱钩化等特征。从而更好适应形势变化、实现政策目标,从长期促进了美国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但所谓的脱钩、和半脱钩补贴措施实际并没有和特定产品生产脱钩,只是在政策设计上规避现行WTO规则约束的策略。第三,以现行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为基础,运用前文构建的WTO农业国内支持合规性评价的分析框架对美国1995-2013年的农业国内支持合规性进行了分析。

论文第5-7章,分别从通报数据观测、通报问题分析和不合规通报修正后的TAMS测算三个层面,对美国已经向WTO通报的1995—2013年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进行了检验,分析了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违规之处和规避WTO约束的策略。基于通报数据的分析显示,1995-2013年,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增涨了2.4倍,占农业总产值比例在35%以上,主要是绿箱支持的增加,黄箱支持水平总体呈下

降趋势。尽管基于美国通报数据的观测结果显示,美国向WTO通报的1995-2013年间每年的现行AMS总量(TAMS)没有超过《农业协定》规定的TAMS年度约束上限,但在美国提交的国内支持通报中存在不合规问题,主要包括:按照绿箱通报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PFCP)和固定直接补贴(FDP)并不完全符合绿箱标准和条件;按照“非特定产品支持”通报的反周期补贴(CCP)与特定产品生产不完全脱钩;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的通报归箱错误且金额不足。如果严格按照《农业协定》归箱规则与TAMS测度方法,对美国不合规通报的措施和金额进行修正后重新计算

TAMS,则美国在1998、1999、2000、2004、2005年的黄箱综合支持总量(TAMS)已经超过了《农业协定》规定的年度约束上限。

尽管2005年以后,美国实际的TAMS超过《农业协定》规定的约束上限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农业协定》“和平条款”在2004年终止,没有《农业协定》“和平条款”保护的情况下,美国对棉花等特定农产品给予很高水平的黄箱支持,很可能违反《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美国规避WTO规则约束的主要策略包括:一是政策设计上名义脱钩实际挂钩;二是政策通报不严格遵守规则,把本应属于黄箱的措施归为绿箱,本应属于基于特定产品支持的归为“非特定产品支持”,还通过少报、漏报、隐瞒实际金额等方式降低通报的AMS水平;三是通过对农业保险公司提供补贴和再保险支持规避了WTO黄箱约束。第四,根据多哈回合《农业减让模式草案(第四稿)》中设定的新一轮农业国内支持削减方案,对新一轮国内支持削减方案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进行模拟,进而判断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对新一轮农业谈判和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改革的影响。论文第8章分别基于美国2002-2013年的农业国内支持历史数据和2014年农业法案的国内支持预测数据进行模拟(估计),模拟结果表明,如果按照《农业减让模式草案(第四稿)》执行新一轮农业国内支持的削减,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和2008年农业法案下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都无法满足削减要求,2014年农业法案虽然对国内支持政策做了调整,但也很难满足这一削减要求。

正是因为在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方面缺乏弹性,所以美国政府接受《农业减让模式草案(第四稿)》的难度较大,即便发展中成员在市场准入领域作出重大让步。因此,中国在坚持“发展”回合前提下,适当降低谈判的“雄心”水平或是推动多哈农业谈判的一种务实选择。最后,本文在总结主要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从借鉴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改革经验、规避WTO规则约束的策略、应对美国指控中国农业补贴超标的挑战、推动新一轮农业谈判几个方面,提出美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调整及其合规性对中国的政策启示意义。论文可能的创新点有:(1)提出WTO规则框架下农业国内支持合规性的概念,构建了WTO规则视角下评价农业国内支持合规性的一般分析框架。

(2)从历史演变视角把具体政策的分析和特定历史条件相结合,理清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生效以来美国农产品国内支持政策演变的逻辑与脉络;从美

国历年农业法案原文出发分析了美国主要农产品支持措施的复杂操作机制和不

同措施之间的组合关系。(3)以现行WTO农业国支持规则为基础,从通报数据观测、通报问题分析和不合规通报修正后的TAMS测算三个层面,对美国1995-2013年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进行了检验,既发现了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违规之处,也总

结了美国利用农业保险补贴规避WTO约束的策略。(4)根据多哈回合《农业减让模式草案(第四稿)》中设定的新一轮农业国内支持削减方案,分别基于美国

2002-2013年的农业国内支持历史数据和2014年农业法案的国内支持预测数据,对新一轮国内支持削减方案下美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合规性进行模拟,定量分析了美国在新一轮农业谈判中削减国内支持的让步空间。

浅谈3__4岁幼儿的规则意识的培养

浅析3-4岁幼儿的规则意识的培养

[摘要]幼儿的规则意识是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幼儿的成长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看重幼儿的规则意识培养,帮助幼儿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形成良好的习惯。只有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才能使幼儿园日常活动有序进行。果果幼儿没有建立规则意识,幼儿在日常的生活与学习中就会缺少相应 的规则意识,他们的行为上也没有方向性,这就会直接影响着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所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是很重要的,是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的要求。 [关键词]规则意识培养幼儿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则意识在3-4岁幼儿培养中的重要性及培养原则 (1) (一)规则意识在3-4岁幼儿培养中的重要性 (1) (二)培养3-4岁幼儿规则意识的原则 (2) 二、3-4岁幼儿规则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4) (一)成人示范意识缺乏 (4) (二)重约束轻自由,规则分布环节不合理 (4) (三)教师意识差异对幼儿园规则教育的影响 (5) (四)规则内容分布不合理 (6) 三、3-4岁幼儿规则意识培养中的对策 (6) (一)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成人规范示意 (6) (二)以幼儿规则意识内化为目的开展合理的规则教育 (6) (三)加强教师的专业素质能力培训 (7) (四)合理规划幼儿规则教育内容 (7)

总结 (7)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浅析3-4岁幼儿的规则意识的培养 前言 内容规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着名的教育家叶圣陶针对幼儿教育工作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建 立在良好的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的能力的基础之上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社会领域明确的指出:“要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对幼儿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形成规则意识,也 是培养健全人格、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必要环节。”。 一、规则意识在3-4岁幼儿培养中的重要性及培养原则 (一)规则意识在3-4岁幼儿培养中的重要性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工作 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幼儿园的具体生活是幼儿从宽松、自由的家庭环境迈入有制约的集体环境中,既要接受集体教育,难免心理上、行为上有很大的不适。幼儿如何在集体生活中理解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接受集体规则的制约。 幼儿园生活是群体生活,幼儿在家庭教育中没有培养群体生活意识,为让幼儿尽快适应群体生活,保证正常教学秩序,需要一定规则来约束幼儿行为,这就需要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逐步帮助幼儿认识规则、理解生活中的规则纪律是跨人集体生活的开端。如不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不仅影响幼儿在幼儿园阶段的学习生活,更妨碍幼儿对于世界的认识,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是幼儿人生路上难以逾越的高峰。所以,教师与家长应在平常生活学习中给幼儿灌输规则意识 教育,从细节人手,言传身教,帮助幼儿认识规则,掌握规则,增强幼儿自控能力,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适应能力与服从青神,对幼儿成长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试论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最重要的产物,其拥有135个成员,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经济联合体,也是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间贸易争端最主要的国际组织。中国经过多年的谈判,终于在2001年加入wto,成为其成员国之一。这意味着中国承诺接受wto的全部规则,并将这整套规则渗透至我国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深刻变化,不但使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了新的发展方向,而且要求中国的司法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保证中国的入世承诺得以实现。本文详细介绍了wto 规则的特定及各国司法实践对其适用的模式,从而探讨我国目前对wto规则的适用情况,并提出自己一些观点。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用 作者简介:杨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入世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增加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机会,享受到了贸易伙伴的优惠政策,分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但同时我国作为wto 成员国之一必须要严格履行其条约下的国际义务,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所以,我国加入wto后,既要严格履行wto条约下的义务,又要善于运用wto规则来保护自己在贸易竞争中不受损害。 一、wto规则及其特征 wto规则是一套以条约形式出现的国际法律法规,其内容涵盖了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功能在于确定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行业准则及活动规范,防范和组织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对企业的正常交易的武断干涉,并建立了一套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监督各成员国有关贸易的法律或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另一方面在发生争议时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为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提供平等、自由和公开的竞争环境。wto通过谈判和争端处理,使各成员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用自由化的手段降低了政府的贸易保护。 总的来说,wto规则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wto规则隶属于国际条约的一部分,则其对成员国必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wto 规则中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带有一定的“司法机制”特点,能够保障wto规则的有效实施。 2.wto规则作为国际贸易公法,是调整成员国间宏观经贸关系的条约,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了成员国的政府行为,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国的政府对其跨国(境)贸易的行政干预,未直接确立国内的从事国际贸易的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权利主体是各成员国政府而非自然人或法人。wto规则缺乏具体的行为准则,更多的是框架性的规范。 3.wto规则的结构比较松散,在要求各成员国遵守其共同的规则的同时,能够根据不同成员的实际情况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价值取向的不同等,灵活变动其履行的义务,包括对于一些发展中

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 性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2008-12-01 20:44:06) 标签:分类: 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 [内容摘要]: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通过规则意识的培养,使幼儿对规则有着切身的感受,制定的规则,不断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为,执行规则使幼儿不断获得快乐的体验。[关健词]:规则自由环境年龄特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幼儿园的具体生活是幼儿从宽松、自由的家庭环境迈入有制约的集体环境中,既要接受集体教育,难免心理上、行为上有很大的不适。幼儿如何在集体生活中理解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接受集体规则的制约呢 一、建立规则的意义: 所谓规则,就是幼儿的一日生活常规。(一)规则教育有利于帮助幼儿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二)规则教育有利于帮助幼儿适应社会,更好的成长。(三)规则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四)规则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品质。 二、自由与规则的协调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宽松”。自由是以规则为前提的,自由不是放任自流。“宽松”是就环境而言的,可以理解为:为儿童提供自然、安全的心理环境,让孩子放松地活动,尊重儿童并不等于放纵儿童,必要的规则是需要的。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时,要关心孩子的心理需要尊重孩子,让幼儿感受到家长是他们的亲密的伙伴,同家长在一起他们会感到自然、温馨、没有压抑感,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让幼儿在轻松自由的氛围中感受到家人的爱。 三、规则意识的培养 (一)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 皮亚杰的相互作用论告诉我们,儿童的认知发展在其不断地与环境相互作用中获得的,因此,我们把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放在首位,让幼儿在平等、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获得教育和发展。教育不是要让孩子自己去应付所有的一切,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减轻对大人的依赖,能适当的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从而能更好地适应家庭以外的环境,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规则意识时,应避免以说教为主的方法,避免简单、粗暴、训斥等方法,而应在了解孩子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在适合孩子的可接受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具体地说是通过具体形象化,如榜样刺激、语言暗示等帮助幼儿把规则落实到行为上,同时还应注意规则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换。以免孩子面对不同的规则而无所适从。

WTO规则审判适用的法理分析---(1).

WTO规则审判适用的法理分析---(1)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行。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历来就有一元论、二元论之争,不同的理论依据必然产生不同的结论。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是针对一般的国际条约而言的。目前,在中国的宪法及宪法性规范未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如何适用作出规定,相关民商法律、诉讼法律中又有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优先适用规定的背景下,忽视WTO规则与一般国际条约的不同一、法律全球化与WTO规则在我国法律渊源上的定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全球化的研究被当代法学家提上了日程,WTO规则被视为是法律全球化的一个亮点。在WTO法律全球化的进程中,WTO与其他国际条约一样面临着合法性(即是不是法)的理论考验。目前法理学上关于法的定义对于理解WTO规则存在严重的解释力失缺。法理学上法的定义是与国家主权紧密相连的,法律来自国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反映一国的国家意志,而WTO规则似乎缺少了这种合法性因素。首先,WTO缺少专门的立法结构。作为条约群,其确定的有约束力的诸协议均由全体成员方协商后签署,任何国家都有权以不加入WTO的方式拒绝接受WTO规则对其的约束力。其次,WTO缺少类似军队、警察、监狱等保证法实施的强制机关。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的合法性来源于古老的契约理论,认为国际法是各主权国家自愿缔结的契约,这些契约是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议,对各方产生相当于法律的约束力。但这些理论也仅仅承认国际法是契约,是准法律,而不完全具有法律的本质属性。新分析法学派代表哈特运用他的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理论,提出了注释国际法的另一种思路。由此,以何种方式承认规则(包括国际条约)便构成法律体系的基础。中国法院审判中直接或转化适用WTO规则就是承认规则方式的一种选择。WTO规则是“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其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注: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贸易走向未来之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要》,张江波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WTO法律全球化是把世界经济贸易中主导地位的规则通过经济力量推广到全球,其后的物质力量是经济和科技的强制力。故拓展法的定义、延伸法的本质的理解同样是解决WTO规则在中国法院能否直接适用问题的法理基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部分国际法成为了国内法律渊源的一种已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在中国,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其来源于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认可或国家的协定。与英美法系不同,中国法院的法官无权创设法律,故中国法院适用法律指的是适用制定法。法院适用法律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法的运行的主要表现形式,即把“应然性”的法转化为“已然性”的现实??具体的社会关系和主体的行为。法律适用必须以法律存在为前提,不论该法律以国内法的形式还是国际法的形式存在。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首先是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的渊源,其只有经直接纳入或其它转化方式成为中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时,才具有国内法律渊源的属性。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均能构成国内法律渊源,我国现行法律确认国际条约为国内法律渊源仅限于在涉外法律关系中,对于国内法律关系并无规定。就范围而言,也仅限于民商法律、诉讼法律领域。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国法院在裁判案件时,既可以适用中国国内法,也可以适用外国法(注:见《中华人民共和

规则意识

收稿日期:2012-11-10 作者简介:赵一(1988-),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规则意识探析 赵一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前言以前常听朋友提及德国人的“刻板”行为,即使在凌晨两点街道旁无一人,司机依然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即使满车挤满了人,但公交车上的老弱病残专座却一直空着。在国人看来,这些行为可以说很愚蠢,甚至嘲笑。在追求效率压倒一切的当代中国,这些浪费时间的不必要的规则,往往轻易就被忽视了。换个视角,来看官场,中国常年存在的公务员腐败问题,甚至一些司法人员也出现贪赃枉法行为。这一切都归因于国人的思想意识中还没有尊重法律的习惯,即规则意识的缺失。而法治的实现本身涉及的不仅是关于法律的知识懂得多少,更应当让人们把自觉的遵循法律成为一种习惯,进入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1]。虽然中国目前存在着守法上的各种弊病,但是社会的井然有序证明了守法者是占绝大多数的。但是笔者所要探讨的关键是,守法并不意味着对于法律的尊重,尊重是内在的、而守法却可能仅仅是外在的。所以尊重法律的规则意识才是守法作为法治基础的关键。公民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中最基本或核心的要素,是法治秩序建构的客观要求和前提条件[2]。一、规则意识的定义公民规则意识是指公民在法治状态下通过对法律规范内在价值的认同,进而把法律有效地内化为其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形成一种自觉的程序规则意识和自觉服从与遵守法律的自主自律意识[3]。有的人或许会认为,规则意识就是指下意识遵守规则的本能。比如当一个人处于一个社会联合体中,却不懂守规矩,破坏联合体内部的和谐和秩序,其他联合体你的成员就会批评他没有规则意识,乱弹琴。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却是片面的,我们不能把规则意识仅仅定义为下意识遵守规则的本能。规则意识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意识,规则意识是一个联合体内部的成员整体上对规则的认识和态度,是一种宏观的群体性行为。 二、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4]笔者认为,中国守法以及法治的主要障碍不在法,而在人。社会上那种一出现特殊突发事件就一味的要求法律修改的呼声是极其错误的。马克思说过“立法权并不是创立法律,它只是揭示和表述法律。”法律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而社会关系总是相对稳定 的,因此,法律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稳定性。例如某地出现大量蕨类滋生破坏生态,并不是原来的生态规则有问题,而是某些外力改变了蕨类的特性,水温污染过度开发等等。所以,不能一出现问题就归罪于规则,而应该多反思规则适用对象是否存在问题。内在的规则意识之完善应当重点关注法律文化的演变,让规则意识的培养逐步渗透到民众的工作和生活之中。而这第一步往往更在乎于规则的执行 力度和执行方式,而非规则本身之优劣,。因此,如今许多法律规则虽存在许多漏洞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但总体上当代立法成果还是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而我们目前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存在良法之治,而在于是否有良民明智。大前提我们已经肯定的是法治社会的法律不 能仅依靠国家强制来推行,而是主要依靠公民的自觉遵守。综上所述,需要社会联合体中的成员们建立起法律规摘要:在目前中国,公民规则意识的缺失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而规则意识对于法治建设不可不谓重要。法治 社会的建成不能妄图依靠国家强制力。借鉴心理学、社会学以及自然法学的理性,探析规则意识的构建模式。 关键词:规则意识;理性;守法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007-02 Zheng Zhi ·Zhe Xue Yan Jiu ☆政治·哲学研究☆ 7

WTO货物原产地规则介绍(pdf 21页)

WTO原产地规则介绍 介绍提纲 原产地规则概述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协调工作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的概念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原产地的判别标准 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的概念 原产地: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国籍”,在国际 贸易中,是指根据为使用海关税则、数量限 制或有关其它贸易措施而制订的准则所确定 的获得、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上述定义 中“国家”一词可以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 原产地规则(RO):用于确定货物产地或来 源国别的标准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 进行贸易统计的需要 订立自由贸易协定的需要 加帖原产地标记的需要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优惠原产地规则 ——协定的,通过谈判达 成的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自主的,本国立法制 定的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的判别标准完全获得标准 实质性改变标准 ——税号改变标准 ——从价百分比标准 ——特定加工工序标准 ——混合标准 原产地规则概述 ——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积极作用——实施普惠制,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原产地规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原产地规则有助于正确实施有关贸易政策 原产地规则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 返回目录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生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目标及基 本原则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结构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生 ?@GATT对如何确定原产地规则没有具体规定 ?@意识到滥用原产地规则将使之成为一种变相贸易政 策工具 ?@80年代后期出现的三种趋势 ?----不断增长的区域性优惠贸易安排及其五花八门的原产地规则 ?----由诸如多种纤维协议和钢铁“自愿”出口限制之类配额安排引发的原产地争端 ?----越来越多的采用反倾销措施以及随之经由第三国渠道进行规避的情况

WTO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重点笔记解析

第一章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 1.关贸总协定成立的时间与历史地位是什么? GATT从1948年诞生,WTO 1995年诞生。 1)GATT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取消一半数量限制以及对非关税壁垒进行控制,促进缔约方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继而推动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 2)GATT通过自身不断完善,强化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规则,力图为世贸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础。 通过磋商和争端解决,较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贸易领域的纠纷和争端,避免贸易战争。 4)通过“特殊和差别待遇”,重视发展中国家利益。 2.关贸总协定经历了哪几个回合的谈判? 1-5前五轮谈判仅涉及关税减让。 6肯尼迪回合谈判首次涉及反倾销措施。 7东京回合谈判开始涉及非关税措施与框架协议。 8乌拉圭回合谈判则广泛涉及规则、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纺织品与服装、农产品、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等15项议题。 目标: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贸易扭曲现象;维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促进目标;建立一个更开放更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3.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1.意味着一个强大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将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发挥主导作用。 2.标志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与共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3.推动了世界贸易的巨大增长,并未各成员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投资机会和更高的福利水平。 4.突破了只注重于货物贸易的局限性,覆盖并完善了服务贸易规则、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4.WTO 建立以来取得了哪些成就? 1.落实乌拉圭会和协议与推进新协议谈判 2.管理范围与成员方数目不断增加 3.争端解决机制日益受到信任 4.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论规则意识教育

论规则意识教育 【摘要】:一个人人遵守规则的社会才是一个平等自由的社会。当然,规则意识是不可能自动形成的,要依靠后天的教育和培养。本文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几个特点,总结出培养学生形成规则意识的几个渠道:①通过德育课教学,开展规则意识教育;②班主任正确引导,促进规则意识的形成;③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加强规则意识教育的效果。 【关键词】:规则意识教育德育引导校园文化 瑞士人遵守各种各样的规则、条文且一丝不苟,比如去邮局,规定2点开门,1点45时,邮局内的人已各就各位,每个人都在自己座位旁直直站着,而外面的人在门口静静地排队,钟声“铛”敲响了2点,大门准时拉开。瑞士人大多习惯早睡早起,住公寓的人一过晚上8点就不再淋浴,怕哗哗的水声影响左邻右舍。 再比如瑞士环保意识很强,对旧报纸等可回收的废品,每个居住社区规定在不同的日期定时来收,到了收旧报纸的日子,家家户户门前整整齐齐码放着旧报纸。遵守规则,是瑞士人的一种价值观念,没人越过规矩办事,时间久了,你会觉得在那种环境中很舒适,这种舒适的生活环境就是规则意识给人们带来的。那么我们呢?在抱怨环境脏乱的时候,想想自己是否也随手扔过垃圾?在抱怨办事不公平的时候,想想自己是否也曾有过不按规则办事?所以说,有一个哲学家曾经说过:“一个时时处处讲秩序的民族,永远都是一个强大的民族!” 那么什么是规则意识?所谓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比如说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游戏规则的意识。拿排队作个比方:排队的次序是法治,每个人都可以排队是民主,那么每个人都愿意排队就是规则意识。没有这个意识,民主和法制都是空的。这个最基本的意识和人性与良心有关,和道德与信仰有关。规则意识是现代每个公民都必备的一种意识。规则意识有三个层次:它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比如说不偷不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爱护环境、讲究卫生、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等。但仅有规则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此即是规则意识的第二个层次。谁都知道偷车是不应该的是违法行为。但是为什么偷车事件还会屡屡发生呢?这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并

WTO规则(单选)

1.世贸组织是根据(B )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建立的。 A东京B乌拉圭C迪龙 2.世贸组织取代了(C )成为协调世界经贸关系的国际性组织。 A世界银行B国际货币基金C关贸总协定 3.1986年9月在埃斯特角城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决定发起(A)回合谈判。A乌拉圭B埃斯特角C肯尼迪 4.乌拉圭回合谈判于(B)年4月宣告正式结束。 A1986 B1994 C1995 5.在2001年的(A)会议上中国被接纳为世贸组织成员。 A多哈B坎昆C东京 6.(C)回合谈判第一次增加了服务贸易的内容。 A多哈B东京C乌拉圭 7.乌拉圭回合将(C)的非关税措施全部予以关税化。 A汽车B农产品C水产品 8.1994年4月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建立(A)协议。 A世界贸易组织B多边贸易组织C国际贸易组织 9.世贸组织成员通常称为(B)。 A缔约方B成员方C会员方 10.参加关贸总协定的成员通常称为(A)。 A缔约方B成员方C会员方 11.1990年初(C)首先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倡议。 A美国B加拿大C意大利 12.关贸总协定采用(B)方式作出决定。 A投票B一致同意C表决 13.世贸组织是(C)的国际经济组织。 A非约束性B非法人地位C具有法人地位 14.世贸组织协议是国际(B)协议。 A双边B多边C临时性 15.世贸组织协议要求各国代表草签后必须经过本国(C)批准才能生效。A政府B元首C立法机构 16.世贸组织成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B)方面。 A争端解决机制B“一揽子”协议C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17.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由(C)组成。 A发达成员方B部分成员方C所有成员方代表 18.(B)可以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请加入。 A地区性组织B单独关税区C地方政府 19.成员方退出世贸组织,从递交退出通知被(A)接受6个月后生效。A总干事B争端解决委员会C总理事会 20.世贸组织豁免某一成员义务须经(C)通过。 A总干事B全体成员方C3/4以上多数 21.最惠国待遇要求缔约一方在另一方享有(C)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A相当于B高于C不低于 22.(B)条款有无条件的与有条件的两种。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优惠待遇

开展规则意识总结

2017年针对小学生开展规则意识培养实施 计划方案 小学阶段正是养成好习惯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教育,可以使孩子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文章对规则的含义和重要性进行了分析,结合相关案例,认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小学生;规则意识;养成教育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论述到“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突出了“强化规则意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养成良好的习惯最好从小做起,小学阶段正是养成好习惯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教育,可以使孩子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 1.规则意识,至关重要 无论学习、工作还是生活,凡事间都体现着规则的重要性。由于认知水平的局限和生活经验的不足,小学生往往不能真正理解到规则的重要性,无法对规则有着较为正确的认知,往往在事情过后还意识不到自己所做事情的严重性。 例如,笔者曾经带学生到美国参加机器人比赛,同行的代表团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位学生选手以及带队老师。比赛结束后观光行程的某天入住酒店后突然火警响了,酒店的住客(尤其是美国本地人)马上疏散到一楼庭院。酒店服务员说三楼有一间客房的防火喷淋系统触发了,要消防员到场才能处理,等消防员开着消防车整装到达后发现并没有火警,而是该客房的客人怕衣服不干把衣服用衣架挂在消防喷淋口以便对着空调吹,从而触发了喷淋系统。后经查实该客服就是我们代表团另一个城市的孩子住的,而且酒店已经在喷淋口处用中文贴了禁止挂衣服的标识。因为酒店是板式结构的,所以三楼以下好多过道和房间都泡了水。当带队老师问及该生为什么贴有禁止标识还挂衣服时,该生说平时住酒店也经常在空调口挂衣服,所以没想到会弄成这样。这是没有规则意识惹的祸,而孩子本

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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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摘要] 幼儿的规则意识及执行规则的能力是社会性适应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它是儿童学习、生活的基础与保证。我们要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和活动中让幼儿体验规则的重要性。要让幼儿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从而自觉、主动地遵守规则。要积极发展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促进幼儿社会规则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 规则意识、培养、制定、重要性、自控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所以《新纲要》提出教师要帮助幼儿从小理解和遵守生活、学习的各项常规,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态度和习惯。我们要在幼儿共同的生活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从小帮助幼儿建立规则意识有利于发展幼儿的意志力、控制力和思维力,有利于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在幼儿园的日常学习、活动、游戏中应从以下方面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 一、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文明的社会,离不开各种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

作、学习中必须遵守的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良好的规则是一切活动的保障。在“儿童社会化”这一概念中,我们知道此阶段“是儿童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逐渐独立地掌握社会规范,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妥善自治,从而客观地适应社会生活的心理发展过程”,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必须学会掌握和遵守一些社会规范,如道德、习俗、纪律、法律等,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被社会所接纳。 但较长时间以来,幼儿园较偏重对幼儿守规行为的培养,忽视对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其实,两者是密不可分的,规则意识决定守规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从小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是幼儿园社会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理解规则、制定规则,让孩子成为规则的主人 规则存在于一日生活的各个活动环节中,它与活动的开展、进行、效果都有紧密的联系。 (一)、规则必须建立在幼儿充分理解的基础上 我们总是让孩子先懂得为什么需要这一条规则,它带来了哪些益处,它与生活有着怎样的密切联系。比如不乱闯红绿灯这项规则,我就以游戏的方式帮助孩子理解其用意,感受有序的交通秩序,知道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有利于道路畅通;然后,我又请小朋友想一想,假若人们都不遵守交通规则后会怎样?孩子们说:“会堵车,大家都走不了。”“乱闯红灯碰车了人就会受伤。”“要是堵车了,会迟到的。”……孩子们的语言虽然幼稚简单,但移情带来的理解却是深刻的。活动后,

中小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

中小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 作者:绵竹市绵竹中学廖艳时间:2012-4-13 15:36:29 来源:会员转发人气:932 “没在规矩,不成方圆。”近几年来,“按规则办事”已成为人们经济以及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基本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讲,规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规则意识也就成为文明的标志,规则意识越强,公民的素质就越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栽种思想,成就行为;栽种行为,成就习惯;栽种习惯,成就性格;栽种性格,成就命运”。可见良好习惯的重要性。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说只需一句话,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这里的“习惯”,不仅指学习习惯,更为重要的是行为习惯。为了促使我们的孩子行为习惯向更好的方向转变,为我们的孩子建立一种规则意识已是刻不容缓。学校要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就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规则意识的教育与培养。 一、从孩子的“游戏规则”说起 如果有人问现在谁最讲游戏规则,我认为就是孩子。几个小孩子在“打王牌”,谁先打、怎么打、能怎么打不能怎么打,他们有约定的规则。在玩的过程中没有一个孩子违犯规则。最有意思的是在学生中有打乒乓球的游戏规则,有两位同学先当打,后面的同学则自觉地排起队,如果哪个同学先输掉三个球输了,那对不起只能下台,再排队。我观察了很长时间,发现没有一个同学不遵守的,那怕身材高大的或者高年级的同学也不例外。这么懂“游戏规则”的孩子,却为什么在校不遵守校规,在家“行为霸道,做事任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伤亡事故的悲剧时常发生?为什么总在学校的楼道里打闹,致使意外伤害的事频频发生? 如果我们再从孩子的“游戏规则”中所体现出的良好的规则意识进行分析,或许能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培养孩子良好规则意识的途径。第一、谁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孩子。孩子的“游戏规则”是孩子制定的,这些规则不是任何教科书或者成人告诉的,不是别人规定的,也不是成年人代替孩子制定的。由于孩子是自己“游戏规则”的制定都,所以,他们明白自己的规则,体现了孩子的成就感与参与感,从本质上体现了规则的公平与平等性。基于此,孩子有遵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而不是被动的。第二、不遵守规则会怎么样——惩罚。既然是规则,就要有一定的约束力,规则的约束力表现在其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孩子们肯定清楚,如果不按规则玩游戏,就会被淘汰出局,多次被淘汰出局,最后就再没有跟他玩了。对于一个孩子来讲,“没有跟我玩”这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通过分析我们看到,从规则的制定者来看,只有孩子参与规则的制定,才能为孩子遵守规则,从而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提供前提,这也正好体现了“规则的制定者,注定是规则的受益者”这一普遍原则;从违反规则的后果来看,违反规则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规则的制定者,注定是规则的受益者 反思我们学校的许多规章制度,有多少是孩子们参与制定的?大都是以我们成人的眼光和成人思维的角度,给孩子们制定了诸如“不能在楼道里追赶打闹”、“上课不能大声说话”、“不能践踏草坪”等许多禁止性的规定,而学生只是一个执行者,这种被动的执行带来的后果只能是一种潜在的逆反。如果我们能以下的思维去尝试,可能效果会更好一点。因为“规则的制定者,注定是规则的受益者”。 1、民主协商,共定规则,让学生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来。 不妨试试让学生和我们一起商量制定某方面的规则,如说错话时要主动道歉,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下课不在走廊到处乱跑等等,让他们懂得规则的严肃性。哈马斯认为:没有主体间的有效性就没有规则。规则或规范不像事件那样发生,而是根据一种主体间承认的意义面有效的。这种联系的养分在于行为的意向性取决于“意义的统一性”,而意义的统一性则依赖于规则主体间的有效性。有一位教师在讲“交友中要注意的原则”时,他利用了这样一种方法:他一改过去先是告诉学生交友的原则是哪些,而是先发给每个学生一张小纸条,让学生写出自己“最好的朋友”,然后在全班进行统计,结果是有几位学生成为多人的“最好的朋友”,接着教师让大家找一找这些

WTO规则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1)

WTO规则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1) 大家都知道,WTO也就是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它有一套内容广泛,并且不断发展的规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WTO规则,WTO从规范贸易制度入手,广泛地介入了各个成员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手伸的越来越长。因为我们今天没有时间谈论WTO规则的具体内容。 大家都知道,从老GATT开始,关贸总协定主要规范的是货物贸易这块内容。但从最后一轮,也就是马拉圭回合谈判开始,它的手伸得越来越长。当时,GATT时期就有服务贸易总协定。WTO又加上了trips 即与贸易有关和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投入措施,几十个协议,范围非常非常宽,已经远远脱离开了原来GATT最早的关税和贸易。主要是后贸易谈判中,手伸的非常长,实际上,包括我们谈判的时候,很多条款包括我们中国加入的很多条款。比如bop条款,那根本不是WTO要谈的事情,结果也被拉了进来。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我看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些官员也感到不安,感觉到WTO这个组织比较有扩张性。实际上,WTO规则规范的范围确实越来越快。WTO规则是约束它的成员(GATT时称缔约国,contracting parts),这里WTO中叫members,规范它的成员,约束它的成员一些行为。它主要规范的是成员的政府经济管理活动,它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所以说,美国有一个学者就称WTO规则是一个国际行政法典,主要是管政府

的行为的,所以这套规则带有很强的强制力,是带牙齿的,比如说,体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建立在反倾销原则基础之上的争端解决机制,很有强制性,因此加入WTO,首先面临挑战的是政府,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挑战。代写论文 在现代社会的巨大主导作用,各行各业包括公民个人,必将随之面临新的挑战,WTO规则在中国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对于调整我国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而言,加入WTO将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这个影响面是非常大的。为了能说明问题起见,我想从从了解WTO规则的三个原则,也就是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透明度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及其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入手,来谈一下它对我们法制建设的影响。因为这三个原则不仅涉及到我们有关法律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让,包括法规解释、清理和立法监督,而且涉及到法律的实施的监督。包括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个方面,也就是说涉及了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各个领域。第一,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及其影响。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也算法律统一实施原则。这一原则就要求WTO的全部成员承诺在它的全部关税领土范围之内,统一实施WTO规则,保证国内有关贸易法律、法规及措施与WTO规则保持一致。它的方面很宽,尤其在我国加入协议书里面,把我们相关法律点清楚了。说白了,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地方部门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还有其它改革措施。其它政

wto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复习题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复习提纲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规则:属于制度的范畴,是制度的表现与体现,它规范、约束和指导着人们的行 为。(第一章) 2、非正式规则:指社会认可的能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惯例或标准行为。(第一章) 3、正式规则: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正式规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 规则和契约等。(第一章) 4、习惯:习惯指所有在正式规则无定义的场合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的惯例或标 准行为(多数人或年长的人的榜样式行为)。一种行为若能成功地应付反复出现的环境,就可能被人类理性因素固定下来成为习惯。(第一章) 5、实施机制:指正式规则得以存在和有限运作的保障系统,带有强制性。它与规则 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是正式规则有约束力的基本前提。是判断正式规则效能高低的重要标准。(第一章) 6、非歧视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是WTO的基本原则,指一成员方在实施某种 限制和制裁措施时,不得对其他成员方实施歧视待遇。它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来实现。(第二章) 7、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处理成员方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WTO的核心原则,指 任何成员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二成员方在贸易上的特权、优惠和豁免,须同时、同样地给予第三成员方,即一视同仁。(第二章) 8、国民待遇原则:指成员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对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 内享有不低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的待遇。(第二章) 9、透明度原则:指各成员方一切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和措施都必须及时公开,以使 其他成员有一定时间来了解和熟悉它。由于透明度原则主要针对贸易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修订和废止,须及时公布,一视同仁,不搞暗箱操作,目的在于防止不公开贸易。(第二章) 10、关税:是一国根据本国政治和经济的需要,依照国家的税则、税例,以进出口 货物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按一定关税税率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第四章) 11、绿箱措施:是指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或扭曲作用很小的国内支持措施。如所提 供的支持是通过公共基金建立的政府计划来提供的,而不涉及消费者的转让;或有关支持不属于对生产者提供的价格支持。(第五章) 12、蓝箱措施:是指根据限制产量的计划给予的直接支付,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该支持是根据指定地区和产量给予的;该支持数额限于限制产量产品生产总值的85%或以下;对牲畜的直接支持是按限定的头数给予的。(第五章) 13、微量支持:当对农业生产上的国内支持不超过该产品当年生产总值的5%时, 发展中国家成员的这一比例为10%,可以不计入国内支持货币总量并不承担削减义务。(第五章) 14、规避行为:是指成员方以转运、变更航线、谎报原产国或原产地和伪造正式文 件以及谎报纤维成分、数量、货品名称或商品归类等手段,阻挠纺织品、服装部门纳入关贸总协定的一体化进程的行为。(第六章) 15、货物的原产地:也被称为货物的“经济国籍”,实际指的是某一特定货物的原 产国或原产地区,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享受的待遇。根据各国的原

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家教论文 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学校:实验小学 姓名:李菊花 时间:2017年5月

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许多家长都有体会,当孩子调皮的时候,才发现规则是多么的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只有从小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他才能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才能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更重要的是,这有益于他遵守社会规则,成为一个合格公民。而如果一个孩子不懂得规则,他则容易“为所欲为”,难于管教。因此,家长应重视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一)孩子应遵守的规则 孩子应遵守的规则包括很多,总的来说有3个原则:不伤害自己、不打扰他人、不破坏环境。这些规则可以从道德思想和行为上两个方面来说明,也可以具体分为生活规则、学习规则、社会交往规则和保护环境规则等。 1.生活规则 生活规则就是孩子在生活中应遵守的思想和行为上的规定,包括安全规则、卫生规则等。比如说,不能玩火、不能到野外玩水、不能摸电源插座、饭前便后洗手等等。这些规则是最基本的规则,孩子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就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当然,这些规则可能会有很多,为了便于孩子理解和遵守,家长可以以时间或地点的形式罗列出来。 2.学习规则 学习规则涉及到孩子的学习习惯。比如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回答

问题、先做作业再玩、作业字迹端正、做完作业要检查、自己收拾书包等等。这些规则如果能使孩子明确,孩子将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社会交往规则 社会交往规则指的是孩子在于他人交往或在公共场所中应具备的规则,比如学会文明礼貌、不可以打断别人说话、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对人诚实、有勇气主动承认错误,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公共场所要有秩序排队等。这些规则能让孩子学会换位思考,变得善解人意,也能显示出孩子的教养,让孩子交到很多好朋友,也初步为孩子建立了社会化秩序,打好了遵守社会道德的基础。 4.保护环境的规则 人生活在环境中,与环境息息相关,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家庭教育应使孩子从小就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规则有:爱护花草树木、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废物回收利用等等。这些规则能让孩子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总之,孩子需要学习的规则有很多,有些规则孩子很容易明白,也乐于遵守,但有些规则,孩子则需要时间慢慢学习,形成习惯。 (二)当前家长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存在的问题 在我执教的学校,我发现,许多家长还不重视孩子规则意识的培养,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不管是父母还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都对孩子宠爱有加、有求必应,以孩子为中心,尊重孩子的意愿,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 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 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约束和削减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殊保障措施几个方面 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 《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生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须转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 关税化的过程包括 (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相应的关税等值 (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 2.关税减让

是指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 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1986~1988年为基期,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削减,并且在今后不得超过这一水平 3.最低市场准入 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一些成员国对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须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条件 (1)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 (2)从1986年起不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 4.关税配额 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种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 5.特殊保障措施 是指依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取某些特别措施,以防止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 使用特殊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该产品必须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 (2)必须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产品 (3)必须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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