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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金龙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蛟龙掌铅锌矿年产32万吨采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蛟龙掌铅锌矿年产32万吨采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建设项目概况 (1)

1.3与政策相符性分析 (5)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5)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级范围 (6)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6)

3.1污染源分析、污染物排放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6)

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0)

3.3环境影响分析 (10)

3.4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2)

3.5环境风险分析 (15)

3.6经济损益分析 (18)

3.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 (18)

4、公众参与 (20)

4.1公开环境信息情况 (20)

4.2公众意见征求 (21)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21)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22)

4.5结论与意见 (23)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4)

6、联系方式 (24)

6.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4)

6.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4)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⑴项目名称: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蛟龙掌铅锌矿年产32万吨采选改扩建项目;

⑵建设性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⑶建设单位:甘肃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⑷建设地点:拟改扩建项目位于庄浪县赵墩乡蛟龙掌村,其地理位置见图1。

⑸相关背景

庄浪县蛟龙掌铅锌矿从1999年开始立项筹建,经过10年的生产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井巷掘进工程5500m,二次圈定332以上级别矿石储量达150万吨。该公司现有年产6万t铅锌矿采选联合生产线一条,采选生产能力为200t/d,年产铅精矿5304t、锌精矿5037t。

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蛟龙掌铅锌硫铁矿庄浪段12~36线的矿区经多年开发建设,矿山已形成32×104t/a以上的开采能力,但铁精矿和铅精矿品位较低,难以获得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矿石加工能力小,生产效率低,单位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不佳。进入2010年,随着国家经济状况的逐步回暖,该公司的发展又赢来一缕曙光,但由于矿山成矿地质条件复杂,矿石品质较差,维持现状就几乎没有效益而言,就有可能与下一轮的市场机遇再一次失之交臂。就矿山自身的资源条件来看,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要发展,扩大生产规模是唯一的选择。因此,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相关标准要求,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蛟龙掌铅锌矿选矿厂进行改扩建,使其选矿能力达到32×104t/a。

1.2建设项目概况

1.2.1主要建设内容

拟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蛟龙掌铅锌矿年产32万吨采选改扩建项目

~1~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图1 拟改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表1 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1.2.2生产工艺

⑴采矿工艺

拟扩建项目采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房柱留矿法和留矿全面法,属组合式采矿法。采矿工艺为浅孔爆破法,人工清理,并采用矿车组提升矿石,斜井坡度一般为27°。

拟改扩建采矿工艺流程见图2。

图2 拟改扩建采矿工艺流程图

⑵选矿工艺

拟改扩建选矿工艺分为碎矿、磨矿、再磨、浮选、磁选、脱水六个部分。

碎矿:采用三段一闭路碎矿流程。已知原矿最大粒度约为800mm,破碎产物粒度为0~10mm。项目选用三段一闭路碎矿,能保证平均破碎比满足各种破碎机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破碎比范围要求。

磨矿:采用两段全闭路磨矿流程,一段由格子型球磨机与螺旋分级机组成闭路,二段由湿式溢流型球磨机与水力旋流器组成闭路。

再磨:矿物嵌布粒度细,细磨有利于提高指标,降低互含,同时浮选尾矿进行磁选时,为了使铁矿物得到更好的单体解离,提高指标,磁选中采用粗精矿再磨工艺。

浮选流程:采用优先选铅法产出铅精矿,选铅尾矿浮选锌。铅浮选流程为:一粗、

两扫、四次精选;锌浮选流程为:一粗、两扫、三次精选。流程适应性强、现场易于实施。

磁选流程:采用一粗一精得到铁精矿。

脱水流程:精矿脱水采用两段脱水流程,铅、锌、铁精矿经过浓缩、过滤两段脱水,精矿最终水份≤10~14%后外销。尾矿经过浓缩后采用高浓度压力输送至尾矿库,在尾矿库过滤后干堆。

拟改扩建选矿工艺流程见图3。

1.2.3生产规模

根据矿山资源储量,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拟改扩建处理能力为32×104t/a(即原建设规模6×104t/a,本次扩建规模26×104t/a)的采、选厂及尾矿库一座。

其产品方案为铅精矿(2400t/a)、锌精矿(15936t/a)和铁精矿(10144t/a)三种。

1.2.4项目投资

拟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342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742.26万元,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679.7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不使用银行贷款。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费用915.94万元,设备购置费1165.37万元,安装工程费233.0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99.96万元。

图3 拟改扩建选矿工艺流程图

1.3与政策相符性分析

拟改扩建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即“高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27日~9月2日对拟改扩建工程厂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各监测点SO2小时浓度评价指数在0.01~0.06之间,NO2小时浓度评价指数在0.004~0.04之间,SO2及NO2日均浓度指数亦均小于1;SO2、NO2日均值和小时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说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受SO2及NO2影响较小。

各监测点TSP日均浓度值在现有选矿区监测点位全部超标,在受家峡及石家湾出现一定超标,最大超标倍数1.93;PM10日均浓度在各监测点位均出现超标现象,评价指数在1.00~2.85。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已受到PM10的污染。造成PM10超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区受交通扬尘,工业粉尘排放影响,同时与监测时的环境状况也有一定的关系。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过程中在葫芦河、小沟头河共布设了4个监测断面。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断面的CODcr及BOD5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CODcr评价指数处于0.66~2.59之间,BOD5评价指数处于1.03~2.09之间。其余各监测因子在各监测断面均未出现超标。CODcr及BOD5超标主要是受附近居民生活污水的排入、农药化肥的使用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为拟建工程上游的裴家堡子,2#为拟建尾矿库区,3#为现有工程区域。监测期间,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各监测点地下水水质较好。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过程中在拟建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各布设1个噪声监测点,在厂区东南边的蛟龙掌一组、蛟龙掌二组、刘家庄各布设1个环境噪声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1.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过程中在拟建尾矿库区域、现有工程区周边布设了2个土壤质量现状监测点。据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旱地)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级范围

本次评价中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见表2和图4。

表2 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1污染源分析、污染物排放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图4 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范围图

拟改扩建采矿过程中的产污环节主要为矿石的凿岩、爆破、运输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石临时堆放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凿岩机和炸药爆破声以及井口空压机和风井口通风机产生的噪声,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开采中产生的废石以及矿坑废水。

拟改扩建选矿厂营运期生产工艺分为碎、磨矿,抑锌浮铅,浮锌,磁选铁和尾矿处理工艺,此外还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如锅炉房、化验室、矿堆场等。其产污节点及其污染因子汇总见表3。

拟改扩建采选厂“三废”排放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汇总见表4。

表3 拟改扩建选矿厂各工艺产污节点及其污染因子一览表

表4 污染物排放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汇总表

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及周围环境特征,本次评价的保护目标是评价区的居住人群、生态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下水水质、地表水水质、周围农田及森林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5。

表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3.3环境影响分析

3.3.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拟改扩建项目施工期现场作业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汽车产生尾气,干燥表面开挖、钻孔及回填会产生扬尘,水泥、砂和泥土在装卸、拌合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其产生量及浓度与施工文明程度、施工方式、物料和环境有关,其主要污染物为尘、CO、NOx等。施工期废气为流动性的短期污染源,随着施工结束,污染即消失。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矿区燃煤锅炉烟气、选矿厂碎矿、磨矿、在磨、输送

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化验室及浮选药剂制备室产生的粉尘及有害气体、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由于矿区生活区、选矿厂周围居民村庄均在选矿厂碎矿、磨矿、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之外,在选矿厂碎矿、磨矿等粉尘有组织排过程中配备了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化验室及浮选药剂制备室配备了通风、排放设备,同时运营期定期对厂区道路和堆料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因此,运营期选矿厂对矿区生活区和附近居民区产生环境空气污染影响较小。

3.3.2地表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洗涤废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以及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于洗涤、清洗和养护等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中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拟改扩建采矿废水主要为矿坑废水,矿坑废水经排水沟排入水池,用泵抽至地面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采矿工作面湿式凿岩、喷雾降尘等,不外排。拟改扩建选矿厂生产废水主要为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和尾矿浓密溢流废水,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和尾矿过滤滤液以及和尾矿一起进入尾矿库中的废水。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和尾矿浓密溢流废水和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过滤滤液经回水系统进入厂区500m3的回水池,回水池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在沉淀池内加入适量的碱式氯化铝絮凝剂和稀硫酸,同时搅拌,澄清3~5h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其可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要求,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向外环境排放。尾矿库过滤经回水加压泵送至选厂100m3贮水罐(6个),经多级沉淀后通过泵加压输送至高位蓄水池中,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而随尾矿进入尾矿库的水量为153.2m3/d,此部分废水经渗漏、蒸发后所剩的渗漏液经尾矿坝下游坡外设的集水池收集后重新打回至尾矿库。因此,本工程生产过程可实现废水零排放,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3.3地下水

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通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根据甘肃信安安全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编制完成的《庄浪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地下水开采对地面构成危险性安全

现状评价报告》中有关资料分析可知,本矿山地下开采不会破坏上部隔水层,也不会改变地下潜水径流,不会对区域地下水资源造成明显影响和破坏。本矿山采矿废石属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废石全部综合利用,厂区仅设有临时堆放场,堆存量小,淋溶水的产生量亦小,故废水淋溶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3.4声环境

拟改扩建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建筑活动和工程施工机械噪声,二是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此外,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也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在施工现场范围200m处噪声值可衰减至71.02dB(A),施工场界噪声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昼间75dB(A)限值,而距声源1266m 处噪声才能衰减至55.0dB(A),可满足夜间≤55dB(A)标准限值。经现场调查,采选厂周边仅200m范围没有居民,夜间施工噪声将会影响居民休息。

拟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产生噪声较大的生产车间采取安装隔音门窗,生产设备采取防振、减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其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在29.35~39.10dB (A)之间,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在29.91~32.45dB(A)之间;工程贡献值与现状监测值进行能量叠加得到噪声预测值,经计算,其昼间厂界噪声值在38.34~42.61dB (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在34.56~40.0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环境噪声值在38.72~38.80dB (A)之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在34.72~35.51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拟改扩建工程周边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处于其东南方向约200m 处的蛟龙掌和刘家庄村,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拟改扩建工程在切实落实降噪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该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4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4.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表面诸如临时道路、施工道路、施工铺路、未压实的在建道路等由于其表面涂

层松散、车辆碾压频繁,极易形成尘源,项目施工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应采取定时洒水措施减少扬尘;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粉状建筑材料应置于封闭或半封闭结构内,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并实施在料堆表面洒水,可有效抑制产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并严格限制运输车辆转载量;避免起尘物料的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应用篷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在工棚内,尽量采用商品水泥及预制件。可能产生扬尘的主要作业点如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堆场等,应设置在工业场地的下风向。同时,在其周围设置临时围墙或挡风板,以防止起尘及扩散。

⑵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拟改扩建采选厂有组织废气排放点共计14个,其中选矿生产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点为11个,生产生活辅助设施有组织排放点为3个。本项目采用闭路破碎和磨矿工艺,同时对选矿生产工艺有组织废气产尘点均采用LPM型气箱脉冲袋收尘器和HMC型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共设11套除尘器,此类除尘设备的除尘效率在98%以上,粉尘排放浓度在62mg/m3~72mg/m3之间,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的规定:颗粒物净化设施排放口浓度限值80mg/m3的要求。

本项目燃煤锅炉运行时产生燃煤废气经采取冲击式水浴除尘器和25m高钢筋混凝土排气筒处理后(除尘效率96%,脱硫效率20%),烟尘、SO2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42t/a、2.90t/a和91.2mg/m3、632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标准(烟尘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SO2排放浓度限值900mg/m3)的要求。

本项目拟对化验室矿石粉尘、有毒有害废气采取HMC型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和T4-72№4.5A型玻璃钢离心风机进行处理,对浮选药剂溶解搅拌产生的少量有害气体拟采取YTW№5型玻璃钢轴流屋顶风机进行处理,以确保这些气体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1-2002)中的要求。

3.4.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洗涤、清洗和养护等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中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⑵运行期

拟改扩建采矿废水经排水沟排入水池,用泵抽至地面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采矿工作面湿式凿岩、喷雾降尘等,不外排。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和尾矿浓密溢流废水和铅精矿、锌精矿、铁精矿过滤滤液经回水系统进入厂区500m3的回水池,回水池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在沉淀池内加入适量的碱式氯化铝絮凝剂和稀硫酸,同时搅拌,澄清3~5h 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其可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要求,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向外环境排放。尾矿库过滤经回水加压泵送至选厂100m3贮水罐(6个),经多级沉淀后通过泵加压输送至高位蓄水池中,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而随尾矿进入尾矿库的水量为153.2m3/d,此部分废水经渗漏、蒸发后所剩的渗漏液经尾矿坝下游坡外设的集水池收集后重新打回至尾矿库。同时,拟改扩建采选厂设10m×20m×1m事故池一座,以备对选矿厂跑、冒、滴、漏及突发事故矿浆外泄进行收集,防止废水及矿浆外排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为强噪声源周围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⑵运行期

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各类机泵等设置泵房,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对产噪较大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及新建操作间等措施进行降噪后,其声源声级由原来的65~105dB(A)降至55~80dB(A)。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行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3.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期建(构)筑物等建设时产生的弃土方和建筑垃圾尽量用于铺路和景观建设,剩余的弃土和建筑垃圾全部运至现有的尾矿库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庄

浪县赵墩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⑵运行期

拟改扩建采矿废石在营运期产生量约为26000t/a,该部分废石经设置在主斜井井口附近的废石临时周转场暂时堆放,一部分外售当地筑路公司做筑路铺设等建筑材料利用,一部分被当地农民作为建房材料利用。拟改扩建选矿厂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选矿后的尾矿、锅炉炉渣、生活垃圾以及化验室废物。尾矿干堆于拟建的尾矿库,锅炉炉渣外售铺路、作为生产原料等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人定期运至庄浪县赵墩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进行处理,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3),设置专用垃圾箱,定期清运至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3.5环境风险分析

3.5.1环境风险预测

拟扩建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有:

⑴地质灾害:如尾矿库失事(垮坝、溃坝等),造成泥石流,污染水体、土壤,破坏环境造成人员伤害;

⑵火灾爆炸:如油库爆炸,引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

⑶污染事件:如生产系统受损(回用水系统事故等),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

经估算,在极大危害程度下,垮坝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殃及区在尾矿库下游10倍坝高至40倍坝高距离之间。由现场实际调查可知,工程尾矿坝下游,在该范围内无居住人口及重要构筑存在,因此一旦发生最大程度的垮坝事故,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若有行人时则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此范围内应严禁新建居民区及其它构筑物。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本工程的风险值为 2.0×10-6,小于工矿企业的风险值1.41×10-4(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胡二邦),所以本工程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5.2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环境风险预测结果,结合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评价从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监测、尾矿输送及回水、防洪方面分别提出了防范措施。

为防止尾矿库垮坝事故对下游水体造成重大影响,设计中应在坝体下游设置事故拦

渣坝,拦渣坝上游至尾矿库初期坝之间应设置缓冲柱,以确保拦渣坝坝体稳定性;企业应设置尾矿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管理干部,建立尾矿库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尾矿浆输送、放矿、筑坝、回水、防汛、度汛、抗震等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尾矿库及其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等。

通过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风险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可将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降低到最小程度。

3.5.3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了应急预案纲要。

⑴应急计划区

应急计划区包括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及周边地区。

⑵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风险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主要为:尾矿废水回用系统各车间应急小组和班组应急小组,车间应急小组包括总指挥、安全监督、副组长、工艺组、设备组,安全组应急小分队、后勤保障组等;班组应急小组包括班长、班组安全监督。

当事故发生时,车间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设备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

生产技术:指挥当班生产、工艺、设备处理,落实紧急停工措施的实施。

设备:负责应急抢修,排除设备故障。

安全环保:负责对外联络,传递信息,对外解释,后勤保障。

⑶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事故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①一般事故(Ⅳ级)造成人员轻伤,应由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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