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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监测方法

应急环境监测

第一节我国环境应急监测的发展

一、我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发展

二、部分省市环境应急监测建设概况

第二节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一、建立应急监测体系

二、应急监测体制

三、环境应急监测的作用

四、环境应急监测的特点

五、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六、应急监测回响系统

七、环境应急监测演习

第三节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案

一、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案

二、应急布点要求

三、应急监测频次要求

四、监测项目的选择

五、应急监测方法的选择

六、应急监测数据及报告

第四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主要技术

一、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特点

二、快速应急监测技术

第四章应急环境监测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是事故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速测定出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范围、扩散速度危害程度,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正确决策争取时间,有效控制污染范围,缩短事故持续时间,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善后处理处罚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节我国环境应急监测的发展

一、我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发展

为了应对突发性环境化学事件,发达国家在化学品的理化性质测定、化学品的毒理试验、化工生产的风险评估、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和应急措施、化学污染物毒性数据库的监测等方面开展大量法律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在突发性化学污染事件中,应急监测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环节,提高监测技术,完善应急监测装备,做出准确的应急监测分析,可以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决策与指挥提供依据,起到技术支持作用。应急监测技术应以迅速进行监测分析,、准确判断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发展趋势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为核心,应急监测还应确定污染性质,提供个人防护的要求;提供事故污染排放源位置、排放规模的信息;提供污染现场污染控制与污染物清理和处理效果的有关信息。

近年来,面对日益频发的环境化学突发事件,我国许多省市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上做了许多探索性的尝试,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河南省及杭州市、宁波市、南京市、苏州市、沈阳市、大连市等省市都先后建立了应急监测系统、化学污染物毒性数据库、环境监测方法数据库、污染源调查数据库,编写了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手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手册、工作指南等,在环境监测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监测分析模型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一定进展。

1988年,针对可能对人类造成严重危害的环境污染事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提出“阿佩尔计划”,即“地区紧急事故的意识和准备(APELL)”方案。“APELL”的总目标是“防止地区团体内的生命健康社会幸福所损,避免财产损失,确保环境安全。”(APELL)”方案的基本内容是:

1. 启发或提高团体对在生产、操作和使用危险品过程中可能出现公害的认识以及对当局和工厂企业为保护社会不受其害而采取措施的认识;

2. 与地区团体合作制定涉及整个社会的应急计划,一旦危及社会安全的危险情况出现,即加以防止。

1988年5月,国家环保局在北京召开“环境紧急事故应急措施研讨会”,并下发《关于印发“环境紧急事故应急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1988)环政字第213号]。

1988年,完成了国家级有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的建设,包括TRPTC(潜在有毒化学品国际登记中心)提供的全部数据、我国调查的1万多种化学品的档案资料。

1992年,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召开简易监测分析方法研讨会。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第1124号令)。

1995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法

研究、筛选和验证的通知》(总站计字[1995]079号)。

1995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全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九五”规划研讨会情况的通报》(总站计字[1996]001号)。

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颁布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13号令)。

1997年5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第216号令)。

1997年5月27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编写(征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法的通知》(总站质字[1997]075号),征集应急监测方法方面的稿件,部署相关的编写任务。

1999年12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

2001年,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常见危险品档案库”,收录了1361种危险化学品的基本信息,建立了五种查询功能的信息库。

2004年1月16日,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鲁环发[2003]283号)通知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鲁环站字[2004]第7号)。

此外,国家还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国家标准,如《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危险化学品名录》(2003年)、《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等。

国家环保总局吸取松花江污染事件的教训,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和国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十分重视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的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健全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开展各类污染源的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大江大河沿岸、饮用水源地和人口密集区的石油化工企业隐患,努力消除环境隐患。

二、部分省市环境应急监测建设概况

广东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将化工行业列为3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省里重新制定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也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2003年起,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现场监测和现场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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