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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大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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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监督学形考作业1参考答案:( i8 S6 q4 f, z! m+ E# J6 ~

' w! T8 T9 z% l; 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经验有何借鉴意义?

1、个人讨论提纲

腐败问题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和全球性特点,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国际社会对教育和预防工作给予了广泛重视。不少国家、地区设有“警戒委员会”等专门机构,通过训诫、降级、辞退、革职、开除等措施,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新加坡、芬兰、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小组选取我国香港地区作为标本,探求警示训诫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警示训诫制度

香港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廉政公署的作用功不可没。廉政公署坚持执法、防贪、教育“三管齐下”的方针,即在加强对贪污罪行的调查、检控与惩戒的同时,研究如何使用高度专业化的防微杜渐方法,减少贪污机会,同时通过社区关系开展廉政教育,策动市民支持肃贪倡廉,培养公民的责任感和良好道德。“防范胜于打击”。预防贪污腐败工作由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负责,任务是改善有可能导致贪污的工作方法及程序,并为公营、私营机构等提供良好的防贪顾问服务。具体工作包括:就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制度及工作程序进行顾问审查;审查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的工作程序,一旦认为某个程序可能导致贪污,会写出报告要求改正,建议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对犯有轻微过错的公职人员予以警告训诫。防贪处提出的建议,90%

以上能在一年内得到落实。严密的监督使官员“不敢”腐败,完善的制度使其“不能”腐败,适时的廉政教育使其“不想”腐败。“三管齐下”的全新工作方法,治标又治本,使香港成为令人瞩目的廉洁社会之一,香港廉政公署成了世界反贪的一个重要标志。

启示与借鉴香港的警示训诫制度在提法和做法方面,与我国的警示训诫防线在很多地方相似或一致。在我国陕西省,该省纪委一直倡导和实践着警示训诫防线,主要是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超越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及时给予提醒,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对大量过去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问题的信访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给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对经过教育帮助能够改正错误的同志不再单纯使用纪律惩处,形成防范、教育、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将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这道防线在总结完善现有监察建议、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信访谈话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警示、训诫、督察、纠正等强制措施;辅之以待岗、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办法。解决问题的适用范围是:轻微违规违纪错误;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错误行政行为和组织行为;苗头性腐败问题;其他介于可处理与可不处理之间的问题。通过构建这道防线,可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促进反腐倡廉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

化。它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延伸,是党纪国法防线的前移,可以有效地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教育失之于软、监督失之于疏、惩处失之于远的问题,使反腐败监督防范体系更加严密完善。香港的警示训诫制度对我国的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有借鉴的有益经验。从香港的经验看,内地的警示训诫防线还应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扩大防线范围,使其不单单局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扩大到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为公营、私营机构等提供良好的防贪顾问服务。我国的警示训诫防线还要善于运用灵活有效的教育方式,适时、适度地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廉政教育的超前性和预防性。

W0 以下为小组讨论记录9 S+ q- M! {9 H5 C; J/ `; a

老师:下面我们通过分析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经验,探求廉政监督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z' o3 ^6 X% l2 T/ N7

同学1:何为廉政监督是指监督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否廉洁从政所实施的全面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的活动。何为廉政?廉政,顾名思义,是指清廉为官,廉洁从政。一般来讲,任何政党,甚至团体,尽管其信仰、组织路线,意识形态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对其组织内部官员廉洁从政的要求大体相同。亦即廉政是政党成员,政府官员忠于信仰,效力政府的道德底线,是德性、是品质、是从政为官的重要前提条件。廉政监督是指监督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否廉洁从政所实施的全面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的活动。

同学2:廉政监督需要为官者以史为鉴,效仿前贤。在我国历史上

记载着许多清官廉吏,他们让百姓受惠,令世人敬仰,当然更应当是现今为官者的楷模。例如,张伯行檄文禁馈送:清代乾隆年间,张伯行出任江苏巡抚,上任时他便公布了一份特别的官箴《禁止馈送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脂民膏。宽一分,民受之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他正是这样惠政励已、廉洁自律,始终不违誓言,在历史上享有“江南第一清官”之誉。! t9 y& w3 u y/ e$ q

同学3:廉政监督需要文化。廉政需要摒弃古今中外文化之糟粕,汲取古今中外文化之精华。廉政需要廉政文化入耳、入眼、入心的陶冶和滋养。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和社会文化、校园文化相融相和,永远并肩前行。

廉政需要为官者端正自身的名利观。为官者要自醒、自重,通过长期艰苦的思想历练,坚持做到淡泊名利、鄙视官本位思想、耐得起寂寞、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努力做到宠辱不惊,心态平和。为官者似乎应当有这种认识——值得尊敬的不是您的岗位,而是您在任何岗位上称职的工作。

同学4: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悲剧已经成为历史,但是一人升官,鸡犬升天的现象在我们国家的部分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个别官员及亲族的内心深处仍然存在着极大的权力欲望和“乘车、借光”等思想,这些腐败或者是潜腐败的表象,也可能是某些官员不检点甚至走向堕落的初始根源,应当引起警惕,并深入做好防微杜渐的思想教育工作。; W; `' F" K5 G# P

同学5:廉政监督需要为官者始终摆正官与民的关系。几千年来,离我们早已远去的孔孟之道,留给后人那多为人为官的至理名言,回顾朝更代改的历史,真是令人叹服。孟子曾针对人民与君王的关系时讲到:“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当官要摆正位置,为人民当的官不是父母官,你服务的百姓才是父母。老百姓是水,水能载着你扬帆远行,水也可以让你翻船喂鱼。 l K3 G) P/ @; ~( F/ m, e

同学2:廉政监督需要为官者努力践行群众观点和发扬民主作风。邓小平同志讲过“越是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关心群众。”“一个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要懂得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为官者,来自于群众,就要永远尊重群众、爱戴群众,一旦忘了本,必将被人民所抛弃。

同学3:廉政监督需要党的监管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廉政需要党的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中共中央从2003年建立的对各省、市、自治区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巡视制度;近年来,中央纪委对部分省、市“垂直”派驻纪委书记等举措,其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党的组织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作为领导干部本人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检查和提醒。, }& L1 i8 h2 t5 C; N2 T

1、个人的讨论提纲2 g- ^, c; V6 L# P8 M9 \+ d

一、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经验有那些?{) |% O- n. J

二、应怎样完善我国廉政制度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5 H. Y+ c" @9 g6 d6 v

2、明确责任,权责相对应。

3、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监督

监督学形考作业3参考答案:: `' z* A7 y$ X

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撰写一篇小论文。参考二

从个案剖析职务犯罪的贪污罪的认定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2008年06月24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闻媒体通报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方伟刚因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三)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四)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让我们对照方伟刚的行为:

2002年5月及2004年9月,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伙同郭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

以上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1、方伟刚任职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符合该罪的主体身份。

2、“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下属公司工程款、虚构合同标的套取设备专款的方式,共同骗取公款”行为表明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3、方伟刚伙同同伙“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508000元。其中,方伟刚分得人民币90000元。”符合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

4、身为公务员且为领导人员的方伟刚“利用审批下属公司工程款支付和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公款的行为。符合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同时,贪污罪界定的金额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是五千元。方伟刚分得公款人民币90000元,远远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额界限。

综上所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判处方伟刚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监督学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 b$ y% K& [3 p

四、简答题% t: B$ _ w. q# R1 |& R. v% l2 n

1.国际间反腐败合作体系的基本架=构与特点:

国际反腐败合作组织的基本构架:(一)国际反腐败合作组织及其相关机构:(1)经合组织,全称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透明国际,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性

民间组织,以推动国际与各国反腐败为活动宗旨,是一个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民间组织。(3)国际金融组织的反腐败行动,当今金融反腐败问题越发突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组织开始积极探索国际金融组织的反腐败措施。(4)联合国及其他

地区性的反腐行动。

(二)国际反腐败公约及相关文件;(三)国际反腐败会议;(四)国际反腐败制度建设。

特点:第一,加强反腐败合作的组织建设和法律建设。

第二,积极探索改革措施,注重预防腐败。

第三,综合性反腐败合作与专项性反腐败合作相结合。

第四,国际研讨与交流成为国际反腐败合作的交流平台。

2、政府财务审计

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

3、违法行政行为的认定

第一,事实根据不合法。它包括这样几种情况:没有事实根据;主要事实不真实;主要事实不完整或者不连贯;整个案件的主要事实没有必要的证据支持,缺乏可信度;主要证据不真实;主要证据不充分;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获取证据的方式和手段不合法。

第二,适用法律错误。正确地适用法律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具体的错误有:应该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该适用此条款却适用了彼条款;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不足,指应适用多部法律或多个条款时行政主体却没有完全适用;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时适用了无数的依据;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

第三,程序违法。行政程序是指由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根据其构成要素可以把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分为:步骤违法;方式违法;顺序违法;期限违法。

第四,行政越权。在我国,行政越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超越职权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主体擅自行使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行政主体擅自行使其他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可分为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但都是行政系统内部的越权。

第五,内容违法。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必须合乎法律上的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构成行政行为内容上的违法。

第六,滥用职权。主要表现有:因受不正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

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正确性;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同等性;强人所难,违背客

观性;不正当的迟延和不作为;不正当的步骤或方式等。

第七,行政失职。认定行政违法的作用主要在于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目的在于监督行政

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公共利益。行政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行政责任二者联系密切,行政责任不

仅有监督作用,更主要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受到侵害的

利益得以恢复或弥补。行政责任即行政违法责任,是对行政违法否定性评价内容的组成部分,它应始终与行政违法保持一种对应关系,否则,行政责任的存在就没有意义。

五、论述题/ e% k7 s. Q' J' P$ L, g

1.什么是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有什么特征?

答: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章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特征:广泛性、有限性强制性目的性先进性

2.试述检察机关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答: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依照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立场和宗旨出发,对行政、审判和军事执法活动做出合法性评价,并对其违法和犯罪行为加以处分的活动。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应担负起法律监督的职责,对检察监督进行科学定位,从而实现以法治国的紧迫要求。检察监督角色定为:

1、检察监督权由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是人民检察院单独行使的一项基本国家权力。它的实质是法律监督权,是国家权力机关为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统一正确地实施法律而设置的一项专门权力。在国家机构中,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

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地位平行,且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组织系统。把检察监督权上升为一项基本的国家权力,检察机关直接向权力机关负责,这是由它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既有理由也有必要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立法和执法活动实行全面监督,但由于繁重的任务又使它难以全面地担负起这一责任。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就需要采取一种授权方式由一个国家机关代行这种职权。检察机关就是这样的机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理解为人民检察院是人民代表大会在法律监督方面的执行机关。它的授权根据、权力来源和政府的行政权、法院的审判权、军委的军事权是完全相同的。2、检察机关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对行政、司法和军事机关的执法活动实施广泛的监督。这种监督不在于取代各类国家机关的内部监督和职能监督,而是以国家权力机关为后盾对其他国家机关形成外部监督机制,是更高层次上的监督。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检察监督仅次于人大监督,其地位应当高于其他监督制度。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方略已经选定,法治国家的目标已经明确,推行法治的条件也日臻成熟。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达到以下目标:第一,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第二,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第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这里包括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两方面。第四,专门化的法律职业。在实现以上目标的过程中,检察监督的作用应当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维护国家法制在全国每个地方都得到统一、正确地实施

作为全面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的专门机关,检察机关应强化检察监督,以有力有效的方式同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作斗争,以监督权力的正常依法进行。以上作用,主要是通过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务犯罪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职能实现的。

(二)依法打击各种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改革的深化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引起了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当前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行“和平演变”战略;一些邪教、非法宗教在一些地方蔓延;严重暴力犯罪增多;经济犯罪大要案不断上升;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这些问题,说明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作为检察机关来讲,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

1、坚决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鉴于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对严重刑事犯罪必须严厉打击,这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那些危害国家

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各种经济领域内的犯罪,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

2、依法惩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严重地阻碍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破坏了国家公务活动的纯洁性,损害了国家的权威形象,对公民权力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惩处这类犯罪。

3、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在现代世界各国,腐败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政治现象和客观存在,我国也不例外。由于国家权力的行使是由许许多多的公职人员去承担和运行的,而一些公职人员由于以受不住各种利益的诱惑,加之权力本身的易腐性,出现一些与人民利益相违背的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必须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各种权力进行制约,而检察监督是一种最有效的手段。因此,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检察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是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三)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防止权力的腐败和滥用,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职能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是国家机器的重要支柱,其权力的行使是否公正廉洁、尽职尽责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在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行为的同时,如何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遏制权力的腐败和滥用已经越来越为人们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而这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过

程中,紧密联系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了解、发现各种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发现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所存在的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和隐患,找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通报和建议要求予以解决;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开展重点预防、全程预防、跟踪预防等等,将事后监督转变成事前、事中监督,对于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滋生和蔓延、降低发案率,规范、监督具体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等起到了巨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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