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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惠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

目录

一、规划背景................................................................................................. - 4 -

(一)基本概念 ................................................................................... - 4 - (二)发展基础 ................................................................................... - 5 - 二、总体要求................................................................................................. - 9 -

(一)指导思想 ................................................................................... - 9 - (二)基本原则 ................................................................................. - 10 - (三)总体目标 ................................................................................. - 11 - 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 12 -

(一)制度框架 ................................................................................. - 12 - (二)服务清单 ................................................................................. - 14 - 四、基本公共教育....................................................................................... - 15 -

(一)建设目标 ................................................................................. - 15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15 - 五、劳动就业服务....................................................................................... - 23 -

(一)建设目标 ................................................................................. - 23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23 - 六、社会保险............................................................................................... - 33 -

(一)建设目标 ................................................................................. - 33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33 - 七、基本社会服务....................................................................................... - 40 -

(一)建设目标 ................................................................................. - 40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40 - 八、基本医疗卫生....................................................................................... - 50 -

(一)建设目标 ................................................................................. - 50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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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住房保障....................................................................................... - 60 -

(一)建设目标 ................................................................................. - 60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60 - 十、公共文化体育....................................................................................... - 64 -

(一)建设目标 ................................................................................. - 64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65 - 十一、公共交通........................................................................................... - 73 - (一)建设目标 ................................................................................. - 73 -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 - 73 - 十二、生态环保........................................................................................... - 80 - (一)建设目标 ................................................................................. - 80 - (二)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 ............................................................. - 80 - 十三、公共安全........................................................................................... - 85 - (一)建设目标 ................................................................................. - 85 - (二)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 ............................................................. - 85 - 十四、财力供求分析 .................................................................................. - 94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总体供求分析............................. - 94 - (二)县(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均衡分析..................... - 94 - 十五、保障措施........................................................................................... - 96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 - 96 - (二)优化权责划分,提高保障能力 ............................................. - 97 - (三)着力补足短板,促进公平共享 ............................................. - 98 - (四)加强制度对接,统筹城乡发展 ........................................... - 100 - (五)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 ........................................... - 101 - (六)创新供给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 - 102 - (七)完善考评体系,加强监督问效 ...........................................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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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改善民生、彰显公平正义的助推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应当抓住机遇,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让各县(区)服务基本均等、全体人民普遍受惠。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和《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明确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涵盖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标准及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是未来一段时期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即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全体公民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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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服务上的权利得到基本满足和维护。

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动态范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都会发生变化。为更好地衔接《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及《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综合考虑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十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发展基础。

惠州市历来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特别是2012年被确定为全省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市以来,惠州市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幅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初步建立起与市情财力相适应,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动态调整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走出了一条具有惠州特色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子。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为基础,结合惠州实际,在全市层面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整体设计,把着力点放在“织好网、补短板、兜住底”的政策制度建设上,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不同群体,机会均等、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综合改革试点三年间出台一系列政策,全市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累计超过340亿元,在基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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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施了义务教育免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健康档案等542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不仅涵盖了国家和省规划适用于我市的所有项目,而且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制度配套基本形成。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形成具有惠州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大基础性机制。这五大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成为支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五大支柱”: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民生财政”理念,新增财力优先投入民生,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综合改革3年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669.3亿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达50.9%。二是筑网托底、强化基本的底线均等机制。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探索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每年确定一批底线均等保障项目,由财政统一标准、托底保障。三是共建共享、均衡发展的资源配置机制。通过设立“市级基本公共服务专项统筹资金”,实施巡教制度,建立医疗资源交流制度以及重大医疗设备共享机制等多种措施,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促进要素资源流转共享。四是持续发展、动态调整的服务保障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盲目追求高标准,不冒透支财力的风险,注重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立足财力实际和群众需求,确保服务标准不低于全省、全国水平并尽力提高;另一方面,注重持续发展,根据经济财力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服务,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五是问需于民、科学评价的需求反馈机制。践行“由民做主”理念,服务项目群众参与选,服务提供主体群众自己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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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效果群众说了算,逐步形成政府与民间双向反馈的需求反应机制,提高了群众在均等化改革中的获得感。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作为首个试点市,在没有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勇于开拓,着力破解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和障碍,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提供了持续动力。一是首创“市级基本公共服务专项统筹资金”,解决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各县(区)按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上解资金,统筹用于各县(区)横向转移支付。2012-2014年共统筹资金19.3亿元,有效促进了不同县(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衡。二是改革分配方式,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宽。探索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机制,为财政持续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创新公共服务要素流转机制,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比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和教师“县管校用”的巡教制度,促进优质资源跨区域流动。率先建立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在城乡、区域间定期交流制度以及重大医疗设备共享机制,使不同区域群众可以公平共享优质医疗服务。四是探索推行电子教育券、文化惠民卡等公共服务券,通过创新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

——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经过三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惠州市提前两年基本实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效应逐步显现。一方面,在2012和2013年度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中,惠州市的所有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居全省第一。2014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评指标有所调整,惠州市均等化系数为0.9854,总体考评分数达到94.18分,为优秀等级,明显高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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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惠州市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试点中突出了改革的全局性、创新性和协同性,探索出一套具有示范性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框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惠州市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全省推广提供了有益借鉴。为省政府在江门、阳江、清远、珠海、河源和湛江市中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提供了有益探索。

——共享水平明显提升。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优先保障底线公平,建立起全市统一标准的底线均等保障机制,同时灵活运用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服务项目,实现了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一是三大差距逐步缩小。通过统一城乡服务标准、均衡区域资源配置、打破群体身份界限等方式,服务对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体倾斜,有效缩小了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县(区)、不同群体间的差距。三年综合改革试点结束之时,实施的115项基本服务标准中,按可比口径统计,有99个项目实现城乡标准一致,65个项目实现户籍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标准一致。二是群众获得感逐步增强。惠州市扎实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群众得到实惠,获得感普遍增强,幸福感普遍提升。在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众满意度指标考评中,惠州市公众满意度排名第一,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达到优等的地级市。

与此同时,受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服务供给差距等因素影响,惠州市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还存在一些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财力与事权不对称,乡镇事权大于财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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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二是县(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联动推进还不够协调,县(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化配置还不够合理;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四是各个领域发展不够平衡,个别短板还比较明显。总体上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仍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要顺应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县(区)各类人群更加公平更加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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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惠民,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全局。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制度对接,提升保障水平。

——底线公平,共建共享。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合理设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保障城乡居民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证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量力而行,动态调整。坚持保基本、广覆盖、促均等、可持续方向,坚持立足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实现重点突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供给范围,适度提高保障标准。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增强效率意识,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行PPP模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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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多元供给机制,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总体目标。

根据惠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总要求,到2017年,率先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率先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处于先进地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走在全省前列。

到2020年,全面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便捷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标准和水平基本达到均衡,实现人人平等地享受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

在确定最终目标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推进:

——2016-2017年: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人都能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优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标准和水平均衡发展。在城乡、地区制度差别基本消除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相对完善的现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并实现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各项制度比较成熟,基本公共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处于全省前列。

——2018-2020年:全面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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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丰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总量,完善和优化多层次的现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人都能平等地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一)制度框架。

惠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涵盖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10个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为基础,以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过程所建立的6大实施机制为支撑,是惠州市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6大机制”包括:(1)产品供给机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产品供给机制,既要充分体现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主导责任,又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于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格局。(2)服务清单机制。标准统一、筑网托底的服务清单机制,着力于使城乡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底线公平”。(3)资源配置机制。共建共享、均衡发展的资源配置机制,着力于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促进要素资源流转共享,推动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4)需求反馈机制。以人为本、问需于民的需求反馈机制,着力于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5)工作创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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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强化效率、鼓励探索的工作创新机制,着力于深化改革,大胆创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公共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6)监督评估机制。科学考评、明确责任的监督评估机制,着力于加强动态跟踪监测,推动全程监控和全域管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执行力。这六大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是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

“10个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涵盖了公民生活各个阶段和贯穿一生不同领域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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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清单。

惠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了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十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这10大领域,既涵盖了《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的全部内容,也包括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十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全部内容;既与国家和省规划全面接轨,又体现了惠州的地方特色。十大领域共136项服务项目(2018-2020年为135项),均明确市级基本标准,并以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加大财政保障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本规划同步出台《2016-2020年惠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每个服务项目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等构成要件。其中,服务对象是服务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内容和标准是指服务项目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服务项目的筹资主体及分配比例;主责单位是指提供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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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公共教育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一)建设目标。

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17年,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区域、城乡、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发展。学校布局更趋合理,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帮扶全覆盖,群众对公共教育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到2020年,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质量同步提升,户籍学生与非户籍学生同步享受市民待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更为科学、更加公平、更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阶段目标及工作措施。

1.第一阶段:2016-2017年。

(1)阶段目标。

——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普惠性和公办性质学前教育学位充足,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90%以上独立举办规范化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

——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更加均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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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义务教育问题,全市义务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100%。

——高中阶段教育得到巩固提升。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

——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分认定转换渠道,打通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界限。

——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比例达到98%以上。

——教育资源共享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城乡共享。

(2)工作措施。

——推进学前教育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升。加强学前教育学位配置,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支持城镇幼儿园与乡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结对子,开展帮扶活动和互相交流学习。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强化符合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素质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范围。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

——继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完善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办法,增加义务教育学位,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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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中心区和县(区)中心镇学位紧缺问题。进一步改善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排查各地各学校运动场地不达标、教学仪器设备老化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初中学校比例,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普通高中机会,引导生源均衡配置,激发农村和城市薄弱初中学校办学活力。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式”发展。实现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全覆盖,深化城乡结对学校联动管理、联动教研、联动考核。

——推进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集团化办学或结对办学,市直优质高中学校进县(区),县(区)优质高中进乡镇,推进集团化办学或结对办学,进行“捆绑式”一体评价,最大限度地发挥名校效应和效益。严格控制班额,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优质化进程。普通高中学校深化内部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能力,健全教师绩效评价机制,调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创优争先的积极性。

——推进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各县(区)重点办好一所中职学校,大力支持县(区)中职学校上等级、上层次。加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指同时具备教师和技师资格的教师)和“三师型”(指同时具备教师、技师、心理辅导师等三种资格的教师)师资,鼓励技能型人才到中职学校从教。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完善产学合作机制,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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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顶岗实习的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中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专业建设。

——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均衡。改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支教巡教、轮岗交流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各学科骨干教师及班主任培训,开展以农村学校、教学点教师为重点的培训,提升农村学校管理干部的依法治校能力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完善《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系列措施,健全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校长教师有序合理流动,加强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含巡教、支教)力度,逐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发展。推进市级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项目试点工作,选取部分市级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为试点单位,以现场指导、跟岗学习和网络学习的方式,组织农村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到基地学校学习培养,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

——健全教育帮扶关爱机制。推进全纳型特殊教育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和中小学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增加残疾学生的正常社会化活动。对确定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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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籍。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和在岗教师正常性培训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学习生活条件。完善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小学阶段无辍学,初中阶段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满足片区户籍孩子入读需求后,将多余学位供给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保障教育公平。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实行教育券补助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和农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以及农村撤并学校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学校学生,按标准给予营养补助。

——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及学分认定转换机制,为学习者提供学分认定服务。

2.第二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到2020年,普惠性和公办性质学前教育学位占比达到80%以上,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基本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特色鲜明,办学质量明显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特殊群体学生关爱覆盖率100%,教育公平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实现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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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措施。

——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加强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提升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素质,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升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

——深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项目,推进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探索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

——推进中职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建成一批与惠州市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中职学校特色专业,办好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管理服务为主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督政、督学和监测工作体系。

——推进特殊群体学生全方位关爱,全方位关爱残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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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 一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毋庸置疑,经过前一阶段的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我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资源短缺引发的严峻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有关资料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多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继超越生存型社会的临界值。就恩格尔系数来看,2000年城市达到39. 4%,农村达到49. 1% ,均低于50%的临界值。同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首次降至50%的临界值。2001年,第一产业比重降至14. 1%,首次低于15%的临界值;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7%,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2003年,城镇化率达到40. 5%,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从这些量化标准来判断,我国在21世纪初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进程中,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阶段性矛盾。[1]由此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 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换句话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过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结果,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在当前,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因素,有的是发展不够的问题,有的则是共享不够的问题,即没有很好地让全体人民公平公正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按理说,社会进步的成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共享,但实际上是由强势群体来享受或首先享受;同样,社会代价的后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分担,但实际上大部分却由弱势群体来承担或主要来承担。因此,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2014-05-07 09:01:3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邢云鹏王建伟 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细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并赋予其不同的发展功能定位。计划到2020年前,在全省着力构建四大战略格局。 重点开发区域占省域面积20.15%,未来功能定位为: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区,引领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占全省面积的28.65%,未来规划为: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土保持型、水源涵养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型四种类型,占全省面积的50%以上。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占全省国土面积14.2%。 “一核一圈三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发展条件好的河谷盆地相对集中,加快发展太原都市区和都市圈,培育壮大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六大河谷盆地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将构建汾河平原综合性农业发展区域,桑干河河谷盆地、滹沱河河谷盆地优质杂粮和肉乳产品为主的农业发展区域。“一带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将建设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区为主体的生态治理带。“点状开发”的生态友好型能矿资源开发格局,将在煤炭、煤层气分布面积广的地区,突出“小点上开发、大区域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并重。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表时间:2009-06-10T10:59:41.950Z 来源:《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3期下供稿作者:张宁[导读] 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摘要: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6-0027-02 收稿日期:2009-02-27 作者简介:张宁(1984-),女,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形成惠及全民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产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首要职责。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1.从义务教育来看,义务教育的非均衡性突出地表现为义务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2005年全国预算内经费4 665.7亿元,东部地区约2 269.1亿元,中部地区约1 307.0亿元,西部地区约1 089.6亿元,东部超出中部和西部的1倍多。 2.从城乡卫生支出来看,2004年58.2%的农村人口卫生支出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4.9%,而41.8%的城镇人口卫生支出却占卫生总费用的65.1%。79%的农村居民人口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为44.8%,高出34个百分点。农村医疗服务经费中17%来自政府拨款,另外83%来自农民缴费,包括合作医疗缴费。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1 122.8元,农村为318.5元,城市是农村的 3.52倍。 3.从社会保障面来看,国家统计局根据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测算,2006年社会保障的实现率为50.24%。我国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2003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有2 24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只有367人。按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 4.从农村文化服务方面,我国省市及自治区之间人均文化事业费的极差从1980年的3.99元扩大到2006年的44.29元。仅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来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呈现出明显的非均等性。 三、影响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因素 1.在技术上,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政平衡能力,根据地方的税源、税种以及税基、税率等计算各地的“理论收入”和计算地方财政支出水平与地方“理论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及政府间计算转移支付数额的方法。 2.在政府间关系上,虽然我国提出建设公共财政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而且推进工作也在进行,但是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首先,政府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其次,目前我国形成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划分不清,责任不明,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 3.在城乡体制上,城乡分割是中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城乡问题在一般意义上不属于均等化问题。由长期实施户籍制度造成的乡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不同身份,以及掩藏在这个身份背后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均等化问题的特征之一,这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点。 4.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是地方财力的均等化。我国目前存在的地方发展差距以及现行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所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差距,是转移支付难以弥平的。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第一,财政投入应更多地投向长期“短腿”的社会事业。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尽快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规划实施策略,统筹安排、系统规划,分步骤地推进。整合、优化公共行政资源,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财政投入要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历史、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同时,区域协调发展也是相对的,要使各区域经济发展总量大体相等是不现实的。因此,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能只注重经济总量,还要注重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所以要注重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第三,加大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逐步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加强对这些地区因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第四,建立政府投资的稳定增长机制。均等化需要一系列科学而现实的指标,可以由人大为主针对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和标准等进行研究、听证和审批,其中当然要结合各地不同的人口、资源、物价和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应该以立法形式体现出来,并明确目标和实施阶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What: 何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阐述,十七大报告中两次予以强调,已经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的热点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从共同财政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从缩小发展差距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 (八)、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一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是根据美国学者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理论,在自由、平等和幸福之间的统筹协调原则有两条,即第一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和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根据这两条正义原则可以推断基本公共服务的三大原则①(对应关系见表1.1)。 表1.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原则

重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重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必须在科学评价和准确把握全市国土空间状况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全市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合理划分和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国土空间状况我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东经105度11′-110度11′,北纬28度10′-32度13′,东西宽470公里,南北长450公里,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华莹山--巴岳山以西2是方山丘陵区,华莹山至方斗山之间为平行岭谷区,东北部为大巴山区,东南部和南部为武陵山和大娄山区。 地形地貌较为复杂。一是地势起伏大,东部、东南部和南部地势高,西部地势低,最高处大巴山川鄂岭,海拔2796.8m,最低处巫山长江水面,海拔73.1m;专栏1:国土空间与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范围内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水域、领海、领空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物质空间,具有三重含义:一是以地理环境为基础,由水、土、空气等自然要素组成,具有自然属性。二是以人为主体,由各种人文要素组成,具有社会属性。三是国土空间有开发利用价值,也是一种资源,具有经济属性。 主体功能区:一定范围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功能居于主要地位、发挥主要作用,这个功能就是主体功能。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国土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从大规模高强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角度,将特定区域确定为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划分主体功能区主要考虑水土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状况、环境容量、区位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集聚状况、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以及军事、历史、民族等因素。按照国家相关划分标准,主体功能区可以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几大类型。 3二是地貌类型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有中山、低山、高丘陵、中丘陵、低丘陵、缓丘陵、台地和平坝等8大类典型地貌;三是地貌分布的地区差异明显,西北部为方山丘陵,中部为低山丘陵,东北部、东南部和南部为山区;四是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在市域的东北、东南部有典型的石林、峰林、洼地、残丘、落水洞、溶洞、暗河、峡谷以及槽谷等喀斯特景观分图1:全市地形与高程图布,分布区域占幅员面积近40%。 总体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一是热量充足,气温垂直变化明显,夏季高温,七、八两月最热,平均气温27~29℃,冬季阴冷,一月最冷,平均气温6~8℃;二是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1000~1400mm,东北部和东南部多,西部少,5~10月降水占全年的70%以上;三是雾日多,属全国低日照地区,年日照时数在921~1570小时之间,万州以东七区县(自治县)在1300小时以上,中西部平行岭谷区在1100~1300小时之间,东南部、南部与主城区均在1180小时以下。 植被覆盖良好。全市林地面积32731km2,占幅员面积的39.68%,以壳斗科、樟科、山茶科等常4绿乔木为主,分自然植被和栽培植被两类。自然植被类型包括针叶林、阔叶林、灌草丛等,其中针叶林面积15254km2,占比最大,主要包括松林、杉木林、柏木林等,以马尾松林和柏木林为主,多为天然次生林或半人工林;阔叶林植被包括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和竹林等,主要分布于东北部、南部及东南部的大娄山、巫山和大巴山区和平行岭谷丘陵区;灌草和灌草丛植被包括常绿阔叶灌丛、灌草丛、常绿草叶灌丛等植被类型。栽培植被主要为水田和旱地作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红苕、蔬菜等农田作物植被和果、茶、桑等园地植被。

主体功能区规划名词解释

附件5 主体功能区规划名词解释 1. 开发:原意指以荒地、矿山、森林、水力等自然资源为对象所进行的劳动,以达到利用目的的活动。在现实生活当中,开发的含义已大大扩展,一切改变原始状态、自然景观的活动都称为开发。人才的发现、新技术的发明也称为开发。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开发中的开发,特指以陆地国土空间为对象,以集聚人口和经济为目的,大规模、高强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活动过程。 2. 主体功能: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功能居于主要地位,发挥主要作用,这个功能就是主体功能。就一定的空间单元提供产品的类别而言,要么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要么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要么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主体功能并不排斥其他功能。 3. 主体功能区:指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主体功能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从开发方式上,可以定义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从开发内容上,可以定义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 态功能区。从层级上,可以分为国家级层面和省级层面

4. 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空间规划。一是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背景下,对国土空间开发进行的战略性谋划。二是今后各类涉及空间开发规划的基础性规划,是衔接协调各类相关规划的基本依据。三是具有约束性的规划,既要约束市场主体的开发行为,也要约束政府的行为。四是一种综合性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空间规划相比,范围更广、更原则。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设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5. 开发强度:指一个区域建设空间占该区域总面积的比例。建设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设施、其他建设用地空间。开发强度是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结构最重要指标,各类主体功能区都必须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6.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国土空间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是一种稀缺资源。 7. 空间结构:是指不同类型空间的构成及其在不同空间的分布,如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的比例,城市空间中城市建设空间与工矿建设空间的比例等。空间结构一旦形成后很难改变,特别是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等变成工业和城市空间后,调整和恢复的难度和代价很大。 8. 城市空间:包括城市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城市建设空间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空间。工矿建设空间是指城镇居民点以外的

整理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引入材料:——导出基本公共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家推行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公共财政、民生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覆盖面窄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然而,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相比,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随着各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及多样化诉求日趋强烈,优质基本公共服务在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的供给仍显不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均等化配置,成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 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 二、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不均等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均等现象,主要表现在: 1、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 2、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大,东部地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3、社会成员之间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比较突出的是进城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表现:从公共服务的供应方来看,政府是最终责任主体。在我国,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差很大,这种差距不只是财力上的,如城市政府和乡村政府、相对富裕地区的政府和贫穷地区的政府,也有认识水平、人员素质、创新意识、管理能力以及制度建设能力上的差距,这类差距不是通过增加财力、短期培训、更换操作人员就可在短期内消灭的。从公共服务的需求方来看,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原因,公共服务的消费能力也存在巨大差距。 举例:这既有自然条件的影响,如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即使把钱送到居民手上,也难以消费;也有当地人文社会因素的制约,如文化素质、传统意识、风俗与宗教等等,都会造成居民公共服务消费能力上的差距。居民的这种消费能力体现的是自主性和能动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依赖于这种自主性和能动性去消化、吸收,进而转换化为居民生活的改善、基本素质和技能的提高。譬如教育,有些并不是上学难、上学贵,而是主动辍学,有的家长认为上学不如赚钱实惠,也有暴富的家庭认为孩子不上学将来也衣食无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因富辍学”的怪现象。 2、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序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基础 第二节发展形势和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功能分区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功能分区 第三章四类功能区域 第一节首都功能核心区 第二节城市功能拓展区 第三节城市发展新区 第四节生态涵养发展区 第四章禁止开发区域 第一节基本情况 第二节管制原则 第三节发展任务 第五章政策机制

第一节政策措施 第二节保障机制 第六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部门职责 第二节区县职责 附件1: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 表1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表 表2 自然保护区表 表3 风景名胜区表 表4 森林公园表 表5 地质公园表 表6 重要水源区 附件2: 图1 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2 重要水源区分布图 序言 自2005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北京市确定为国家优化开发区域,要求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主体功能区发展。 《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对北京市整体优化开发的定位,深化了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北京市科学推进功能区域建设、丰富发展内涵、更好发挥首都职能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参考《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城市总

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是本市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基础 2005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京发〔2005〕6号,以下简称《意见》),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和区域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区域差异化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市、区县两级政府共同谋划、积极推动,全市功能区域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保障了首都功能的履行。 ——区域差异化主导功能逐步明晰。四类功能区域差异化的主导功能更加强化,首都功能核心区“四个服务”①和历史文化传承功能得到更好发挥,城市功能拓展区自主创新和外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人口和产业的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涵养功能日益增强。 ①四个服务,即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 ——区域调控的政策机制基本确立。制定了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新城、城南地区、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有效实施了一批支撑主导功能的重大项目,逐步建立了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互利共赢的区县结对合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各功能区域差异化发展。 ——特色分工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四类功能区域特色产业更加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部和金融业集聚发展,一批文化和商贸特色街区成为发展新亮点;城市功能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国际化商务中心功能得到强化;城市发展新区现代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新的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较快,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各功能区域定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自特点更加鲜明,南北差距拉大的势头得到遏制,内部互动加强,外部合作深化,特别是南城地区加快发展,西部地区加速转型,一批新兴产业功能区域初具规模,功能区域间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功能区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功能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提升,2006-2010年,四类功能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经济总量分布格局与区域功能定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1 —

二零一三年八月— 2 —

目录 序言 (7) 一、规划背景 (8) (一)自然状况 (8) (二)发展基础 (9) (三)面临问题 (10)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任务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规划原则 (12) (三)协调关系 (13) (四)功能分类 (14) (五)目标任务 (16) (六)战略格局 (19) 三、肇庆市域范围主体功能区 (19) (一)优化开发区域 (22) (二)重点开发区域 (25) (三)生态发展区域 (29) (四)禁止开发区域 (33) 四、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布局 (37) (一)端州区 (38) — 3 —

(二)鼎湖区 (39) (三)四会市 (40) (四)高要市 (41) (五)广宁县 (43) (六)德庆县 (44) (七)封开县 (45) (八)怀集县 (47) (九)肇庆高新区 (48) (十)肇庆新区 (49) 五、绩效考核评价 (50) (一)优化开发区域 (51) (二)重点开发区域 (51) (三)生态发展区域 (52) (四)禁止开发区域 (52) 六、规划实施 (52) (一)政策保障 (52) (二)市级职能部门职责 (55)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58) (四)监测评估 (59) 附录一: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一) (60) 附录二: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二) (62) 附图: — 4 —

(一)肇庆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肇庆市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格局示意图 (三)肇庆市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 (四)肇庆市重点产业园区分布示意图 (五)肇庆市重点城镇扩容提质区域分布示意图 (六)肇庆市重点农业特色园区分布示意图 (七)肇庆市建设用地分布图 (八)肇庆市农业生产空间分布图 (九)肇庆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十)肇庆市开发强度分布图 (十一)肇庆市可利用资源占县区比重图 (十二)肇庆市生态敏感性分区示意图 (十三)端州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四)鼎湖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五)四会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六)高要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七)广宁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八)德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九)封开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怀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一)肇庆高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二)肇庆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 5 —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常修泽 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包括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以及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 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重要的制 度安排,也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和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应本着横向上 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的/第三方0主张,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 务0,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0,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 等/公益基础性服务0,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0方面逐步实现均等 化,并需要有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做保障。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保障 中图分类号:F06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2-0066-06 2005年,笔者在当年完成的研究报告5人的三层含义与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6[1]中,曾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如果说,当时的研究还偏于理论层面的话,那么,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标志,对包括这一问题在内的整个和谐社会的研究已从意识形态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其中,和谐社会创建中的制度安排,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而这样一个带有普世性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则要从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命题仍有些基本问题需进一步厘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在中国现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实践中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我们的社会应如何为此提供相应的体制保障?在此,我就上述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看法。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及其实行的必然性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我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的。 第一,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在13亿中国大陆人口中,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方面应该是均等的。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机会不均等,不是实行同一个原则。例如,目前进入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约有1.26亿人(若包括他们的家属约两亿左右),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人群,怎么让这一、两亿同胞有同等的机会?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城乡之间划开很深的鸿沟。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着力改变不公平的命运,但是从社会角度,如何逐步给阻隔在鸿沟两旁的民众提供均等的机会,应作为第一条。 第二,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这里的/大体相等0不是绝对平均主 收稿日期:2006-10-02 作者简介:常修泽(1945-),男,山东惠民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改变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促进上海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上海常住人口达2301.9万,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达897.7万,占全部常住人口的39%。从世界范围考察,近几十年来,人口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主要表现为以大都市区或大都市圈人口增长为主,且增长的势头强劲。一方面,城市发展的活力很大程度上来自移民;另一方面,人口的快速增长及其时空变动也会对城市的发展形成压力,对于上海这样的移民城市来说,主要体现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以及出行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未来要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以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为战略。 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础,需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需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就上海而言,目前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性以及公共服务供需间的矛盾所引发的问题,都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进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承载的能力。当前,需要着力破解几个核心问题。 一是在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政策取向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个面向全体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无论身处何处,其公民权都应该得到保障,这是“权利公平”的体现。“机会公平”是要破除外来人口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制度障碍,让稳定居住和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都有机会享受“同城待遇”。“规则公平”一要体现“普惠性”,即不管你属于哪个阶层,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上均一视同仁;二要体现“差异性”,即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尚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非基本公共服务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由此可见,“规则公平”是三大原则的基础,但机会、权利既靠制度规则,也要靠来沪人员自己努力争取,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那些没有进城的农业人口公平性的体现。 二是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短缺,且户籍制度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如何构建一种“互利共生”的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平衡机制? 对流动人口居留模式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居留时间越长,继续居留的概率就越高,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 目录 序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自然状况 第二节综合评价 第三节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四节战略任务 第三章主体功能区划分 第一节全市主体功能区类型 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 第四章优化开发区域 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 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 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 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

第一节农产品产区 第二节重点生态功能区 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主要区域政策 第二节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对应的绩效评价第三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 第四节监测评估 附表1 自然保护区表 附表2 风景名胜区表 附表3 森林公园表 附表4 地质公园表 附表5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表 附表6 水产种质资源表 附表7 一级水源保护区表 附图1 大连市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示意图附图2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区划图 附图3 大连市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布图 名词解释

序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明确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完善区域开发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大连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针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约束性规划,是相关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土地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主要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规划期是2014-2020年,规划任务是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规划范围为全市陆地国土空间以及毗连海域。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规划编制全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本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另行发布实施。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自然状况 大连市位于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地处东经120度58分至123度31分,北纬38度43分至40度12分之间,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全市陆地和岛屿总面积约13639平方千米。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 随着近年来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公平分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意义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以及由这种矛盾引发的各种社会不公问题,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就会加剧,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两者的协调发展共同推动整个社会全面进步。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领域的发展一直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客观上造成在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部门的发展观念中,经济发展就是一切,觉得只要经济发展了,就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要顺利运行也需要有配套的社会体制及其相关社会政策来支撑。在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影响下,多年来,尽管对社会领域的发展工作已经逐渐开始重视,但与经济领域的发展成效相比,社会领域的发展成效明显滞后。

近年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集中表现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等方面,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更为不足,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随着物质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呈加速上升趋势。而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在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总额虽然逐渐提高,但所占比例却在下降。这种状况表明,当前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制约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矛盾。 一个社会只有做到满足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正常的生活需要,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得人们安居乐业,才能有一个较稳固的发展基础。过去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失业、贫穷、社会服务不足等社会问题还无法避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在公共财力已经有了巨大增长的情况下,政府有条件也有责任保障社会成员及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分享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抵御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国际经验也证明,在人均GDP1000~3000美元阶段,政府应该把公共服务作为核心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以及由这种矛盾引发的各种社会不公问题,经济发展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美丽富饶的三秦大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改革开放30多年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高速发展,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正在经历着深刻变化。为了使我们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加宜人的生存发展环境,必须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高效利用国土空间。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目标的战略举措,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有利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1]。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72号)编制,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国土空间。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调整修订。 第一章规划背景 构建美好家园,实现科学有序开发,首先要认识我省现有国土空间的基本状况、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趋势。 第一节基本状况 ——区位。陕西地处我国内陆中心腹地,纵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是亚欧大陆桥亚洲段的中心和进入大西北的门户,与晋、蒙、宁、甘、川、渝、鄂、豫等八个省(市、自治区)接壤(见附图1),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之便,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

云南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2019年教育文档

云南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本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国政府在致力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 ,既有着长久的历史进程,也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云南省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西部省份,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的界定 基础教育,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目前中国事实上的基础教育,是指初中(含初中)以前的所有教育形式,狭义是指九年义务教育,广义上还应该包括家庭教育和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教育等。 有人也把高中阶段的教育归入基础教育范畴,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普及这种类型的教育,所以,在事实上高中阶段的教育还不是基础教育。本文所写 ?基础教育主要是狭义的基础教育,此外,鉴于考虑云南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而又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研究过程中一起纳入基础教育范围。 [1] 而基于我们课题组的调研以及资料收集,我们认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中央政府为主,同时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在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各地不同文化背景相适应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提供能够满足民众需求的基础教育服务;同时,能够保证 民众接受该服务的机会均等。事实上,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并不是要求每一个农村的自然村落都设有一个学校,而是要使得所有的农村适龄孩童都能有机会进入学校学习,接受正规的教育,所强调的核心应该是机会和效果的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因为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同时也是我们的国家、民族永久强盛的坚实基础。 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的认识 对于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尚无一个准确的定论,且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也较少。比较有影响力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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