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行政事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1.科室提出决策建议,请中心(或总支)班子成员进行会前协商。
(说明:提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如涉及其他科室、单位需要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如涉及职工利益,需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重要人事任免需征求纪委意见;如涉及重大投资、大额资金运作、舆情、稳定要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如涉法,需提前7个工作日进行法律合规审查。上述内容对应填写附件3《审核意见书》)
2.汇报科室到综合办公室填写附件4《办公会议题审批单》,请中心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并准备好会议汇报材料(模板见附件6)。
3.综合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议,填写附件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意见书》。
(说明: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表决有效;讨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参加会议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会议的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4.综合办公室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2日内形成纪要上传电子公文系统,形成决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