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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

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41182元;(112.82)

(二)采矿业:85790元;(235.04)

(三)制造业:60919元;(166.9)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3701元;(2 29.31)

(五)建筑业:49806元;(136.45)

(六)批发和零售业:52691元;(144.35)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5801元;(207.67)(八)住宿和餐饮业:40152元;(110)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4698元;(2 04.65)

(十)金融业:87546元;(239.85)

(十一)房地产业:45691元;(125.18)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283元;(140.5)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1773元;(196.63)(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368元;(124. 29)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9654元;(1 08.64)

(十六)教育:82120元;(224.98)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73259元;(200.7)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360元;(192.76)(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3156元。(200.42)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本标准一条(十五)

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

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10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本标准三条一款的

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自治

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670元。(713 400)

六、《办法》第十四条“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0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标准”为:5641元。(33846)

八、《办法》第十六条“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消费性支出”为:23638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

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2184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4元。

论如何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论如何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学号:姓名: Kevin 成绩:____ 摘要: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达到基础生活水平,在兼顾社会公平的原则上,使不同收入群体拥有 适合自己收入水平的住房类型,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我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的城镇住房保障 制度改革从1980年开始,至今仍在进行中。期间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已经初步实现了住宅的商品化和社会化。但是随着福利分房的取消,住宅的市场化使得住宅的社会保障性变得越来越不确定。特别是最近几年,在房地产经 济的快速发展进程中,房地产价格增长速度超过了一般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成了社会各界 关注的焦点。单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住房价格,无法发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保障性功能,需要政 府建立相应的制度来确保社会效益的实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1、概述 1.1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古以来,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家”的概念对中国 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家”不是单纯的亲属关系或者是住房,而是二者的集合体。中国人对家的 理解更注重心理的感受,于是,住房作为“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的重要愈义便可不言而喻。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虽然已经有部分人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奋斗先富裕了 起来,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的收入与日益飞涨的房价相比不成比例,在全国房价的一路积升中,很多人开始在对家的殷切期望中望楼兴叹,这就是我国目前中低收入群体面临的困境。 2、各种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2.1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地上报的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现将截止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①缴存情况:缴存总额为16230.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7.92%, 2007年缴存额3542.92亿元,比上年增加615.02亿元,增幅为21.01%,四个季度的缴存额分别为712.72亿元、898.69亿元、895.82亿元、1035.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88%, 18.23%, 26.50%, 23.41%.缴存余额为 9605.1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03%. 2007年新增缴存余额1734.15亿元,同比增加122.72亿元,增幅为7.62%。从缴存人数来看,2007年末,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187.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1.05万人,增幅为3.77% 。 ②提取情况:累计提取额23.19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0.82% ,2007年提取额为1808.78亿元,占同期缴存额的51.05%,提取额比上年增加492.31亿元,增幅为37.40%。 ③资金运用情况: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 存总额的比例)为74.58%,比上年末增长了2.53个百分点。200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个人贷 款发放额之和为4010.35亿元,超出同期缴存额467.43亿元.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

芜湖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芜湖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民救〔201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等十二厅(局、行、会)《转发民政部等十一部(委、行、局、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保字〔2008〕15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工作;县(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社区居民委员(村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第三条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物价、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管理、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聘等形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市辖各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各县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科学确定。 第六条城市居民在申请廉租住房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一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第二章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第七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扶)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在半年内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或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打工的; (二)三年内购买或使用汽车、钢琴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拥有两处以上私有房屋且有一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超过市区居民上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单身家庭超过2倍)的; 饲养高级观赏性宠物,或经常出入于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三)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2020年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低收入家庭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以下是推荐的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XXXXX就业服务中心: 兹证明XXX同志,女,XXX年XX月X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系我XX社区(XXXXXX号)居民。该同志丈夫XXXXX系XXXXXX公司病退职工,女儿XXXXX毕业后在XXXX商店打工,家庭生活较困难,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属实。现要求办理就业困难援助,请予办理。 特此证明 低收入家庭证明写法 1: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2: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3:鉴于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延伸阅读: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证与申报材料 一、认定标准的确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区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的170%,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289元,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697元。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调整与本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同时进行。由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财政局定期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材料 申请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家庭人口、人员结构、身体状况、是否残疾、患病种类、孩子上学、劳动力情况、月总收入、困难原因等内容)。 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包括户口薄首页)。 3、收入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调查评估: (1)工薪收入: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月总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同时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对兼职性收入等其他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其中,属于在市场、商店、早市等商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收入情况的证明(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2)经营性净收入: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3)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调查评估确定。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等资产收入,按照转让、租凭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7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民办〔2018〕8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县(市)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辖区内居民低收入家庭资格的审核审批工作,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三条对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居民家庭,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分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随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公布。 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认定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其中,人均收入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的家庭认定为城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 第四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二)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低收入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六条低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 第七条申请低收入家庭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成员及赡养、抚(扶)养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单,提供相关人员户籍和身份证明材料,接受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核查。 受申请人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收入家庭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 (一)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家庭,应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地房产情况和现居住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政策解释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公布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困难家庭。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一)城乡低保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其本人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三)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市(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0%,即: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97元的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 2009年农村低保、低收入标准 三、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或城市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家庭按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办法申请审批;低保边缘家庭的资格认定主要是参照城乡低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即:

(一)申请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 其中,上述第3、第4项规定所提供证明的要求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村委会受区(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受理本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工作。 1、受理申请,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登记表》;采取适当形式,通过《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基本情况公示书》,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社会救助评议小组评议,征求群众意见。 2、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审批表》,提出具体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的处理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机构对居(家)、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县)民政局。 (四)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对认定符合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核发《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此证将于近期印制实行)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审批结果由居(家)、村委会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同时再次进行公示。 以上申请审批程序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四、《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如到期申请人家庭生活仍然困难,应提前向户口所在地居(家)、村委会再次提出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办理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制度

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责任人:民政助理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见附件2) (二)《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09]37号)(见附件3) (三)《齐齐哈尔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见附件4) 三、条件和标准 持有本地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低收入人员,均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低收入生活保障待遇。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收入证明; (四)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五、受理 (一)个人申请。由户主向繁荣乡人民政府乡民政办提出出

面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二)调查。繁荣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与初审,并张榜公示7日。 六、审查与决定 对初审无异议的,由繁荣乡人民政府乡民政办填写《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县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应在《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予以审批,纳入低收入家庭管理,并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定证明。由乡民政办告知申请人结果;对复审不合格的,退回报送的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七、办理时限 30日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富裕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https://www.docsj.com/doc/4416865139.html,/index.asp) 九、监督检查 执行《县乡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县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12月2日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水平家庭住房问题 一、问题引出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切身利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迅速增加,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与具有适宜的住房标准的住房价格之间出现巨大的落差。近年来,在我国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以北京为例,2005年新建商品房住宅均价约为12000元/平方米,至2010年突破30000元/平方米,个别楼盘已突破100000元/平方米,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约为3000元,与房价相比,实在是很不对称。普通居民倾其所有积蓄,或者背负数十年的巨额银行贷款买房,加重了生活负担,这将最终导致贫富差距加大,影响社会公平,危害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由此可见,住房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近几年来,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国家适时地作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一系列决策,同时,为了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住房保障面仍相对狭窄,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未形成,特别是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买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更为突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二、我国城市住房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紧缺的问题 我国住房问题的主要方面在于住房的供求不能达到平衡,这是由市场潜在需求大于有效需求量所引起的。 第一,需求不断增大。以下几个方面导致了住房的潜在需求的增加:一是因住房的自然更新形成的需求;二是人口增长形成的需求。进入1990年代,我国城镇人口的出生率与自然死亡率增长率呈下降趋势,但由于1970-80年代人口相继进入婚育期,人口的年自然增长量明显增加,从而引致了对住房大量的需求;三是城市化进程形成的需求;四是生活水平提高形成的需要。

最完整工资条模板

备 注 工 资 月奖金 车公里数 交通补贴 合 计 天 数 金 额 1300031 300060036003600 结算日期:备 注 工 资 月奖金 车公里数 交通补贴 合 计 天 数 金 额 230003130002653110441044104 结算日期:备 注 工 资 月奖金 车公里数 交通补贴 合 计 天 数 金 额 3300031300030003000 结算日期:备 注 工 资 月奖金 职务补贴 交通补贴 合 计 天 数 金 额 4150031150030018001800 结算日期:备 注 工 资 月奖金 职务补贴 交通补贴 合 计 天 数 金 额 5190031 190019001900 结算日期:部门负责人签 字 工资最小单位为元,一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 工资最小单位为元,一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 工资最小单位为元,一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 工资最小单位为元,一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 工资最小单位为元,一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 领款人签 章 领款人签 章 领款人签 章 领款人签 章 领款人签 章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在职天数 在职天数 在职天数 在职天数 在职天数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序号 序号 序号 序号 序号 2019年6月8日 2019年6月8日 工 资 表 编制单位: 工资月份:2019年5月 应 发 工 资 应 扣 工 资2019年6月8日 工 资 表 编制单位: 工资月份:2019年5月 应 发 工 资 应 扣 工 资2019年6月8日 工 资 表 编制单位: 工资月份:2019年5月 应 发 工 资 应 扣 工 资2019年6月8日 工 资 表 编制单位: 工资月份:2019年5月 应 发 工 资 应 扣 工 资工 资 表 编制单位: 工资月份:2019年5月 应 发 工 资 应 扣 工 资第 1 页,共 2 页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 摘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同时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放开眼光,看看国外,其它国家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本文立足国情、市情,同时把目光投向世界上成功解决了此难题的一些国家,提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公共住房,住房金融,保障性住房 Abstract: Low-income family housing problem is a major problem, and the people's livelihood of a worldwide problem. Open eyes to see, other countries abroad what successful experience is worth our using for reference? Based on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cities, and at the same time around the world look to successfully solved this problem, and puts forward some of the national housing problems of low-income families in resolving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Keyword: public housing, affordable housing, housing finance 引言:当前,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成为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格外关注的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北京市去年出台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也明确提出: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建立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与合理的住房需求。 正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过,西欧、北美及亚洲的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相对成熟的公共住房制度,他们在公共住房建设、分配以及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大力发展公共住房:国外住房供应体系大致分为两个部分:市场商品化交易部分和政府保障部分。由于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几乎所有的国家政府都会为保障公民基本的居住权,而为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帮助。 公共住房没有最好的模式,只有适合的模式:公共住房问题虽然是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但各国解决这一共性问题的方法却不尽相同,他们在政策制定、发展模式、保障对象、表现形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见表1) 国外公共住房的表现形式:

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材料 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三、申请人入杭户籍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七、本市持证低困家庭,提供市区民政部门签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九、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申请材料须知 一、“户口所在地址”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时,应提供户口簿首页(即地址页)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所在页。 二、申请家庭应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 3.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4.丧偶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 三、“申请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同一户籍且符合申请条件,愿意作为共同申请人的直系血亲。 四、配偶及申请家庭应填写“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需提供的收入证明具体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提供社险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由单位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2.个体经营人员填写商户全称,提供商户出具的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国、地税局的税务清单原件,商户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3.离退休人员填写“离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企退人员提供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上年度离退休工资清单,由社区或街道的劳动保障站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4.持失业证人员填写“失业”,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填写“待业”,出具上年度全年注册有效的《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复印件,由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在申请表上盖章确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我们制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制定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

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四、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

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漳政办〔2012〕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的《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

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人行漳州中心支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政〔2011〕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 (二)低收入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动态管理。 (五)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援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和实施办法。 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入户调查、

新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定)

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行为,根据《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和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镇低保)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局是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审批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受理、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调查、收入计算、核定、评议、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公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统计和市税务等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0%,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300%。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 (一)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家庭; (二)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显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o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 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政函〔2010〕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以及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民政部关于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常住非农户籍居民家庭(以下简称城市居民家庭),因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的需要,申请对其家庭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适用本办法。

二、收入与财产计算 (一)概念界定。 1.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城市居民家庭。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本办法所称家庭收入,是指城市居民家庭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当月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支出,以及扣除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收入项目后的实际货币收入总和。 4.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 5.本办法所称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全部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和自有房产。 (二)收入扣除。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下列货币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2.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金; 3.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根据《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60号)和《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民救发〔2016〕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时,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的认定和相关程序,适用本办法。 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专项救 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 第三条(经济状况的内容)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等内容。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的总收入扣除缴纳的各项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有关收入等。 (一)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二)经营性净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净收入,即全部生产经营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和税金后所得的收入; (三)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四)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保险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住房公积金等;家庭间的赠送、赡养费、抚(扶)养费等; (五)其他有关的收入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以公允价值确定的收入。

低收入申请书范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书范文

低收入申请书范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家住***,在公司***部分担任****,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兢兢业业,丝毫不放松自己,为公司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现在,我的家庭经济状况出现了一些问题,希望公司能给予我帮助。 我现在患病在身,不能到公司上班挣钱,但是祸不单行,我的爱人于(今天12月12日)失业在家,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身为家里的经济支柱,我倒下来了,我的爱人也没有经济,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希望公司能拉我一把,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刻,伸出援助之手,让我熬过这个难关,等我好起来了,一定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一、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申请对象: 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二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5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已取得本区3年以上城镇居民户口; 四家庭成员为法定的配偶、子女关系;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报名登记时领取、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周内交区房管局(房改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⒈本人书面申请; ⒉申请人家庭成员 ___、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现住房状况证明(由申请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⒋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家庭同时提供区 ___门发放的《黄山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 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家庭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房管部门根据其家庭住房情况,确定其租赁补贴面积标准。 家有几口人,父母职业,年收入,是否低保户,父母年事已高,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和兄弟姐妹就学情况(加重负担),再多一点渲染的词句,差不多可以了 申请书+++政府:我叫+++++年++月++日出生,因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常年疾病缠身,生活十分困难,目前已无法正常生活。___给予救济和帮助。+++年月日(盖村委会章子) 一、申请对象: 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证与申报材料

一、认定标准的确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区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的170%,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289元,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697元。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调整与本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同时进行。由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财政局定期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材料 申请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家庭人口、人员结构、身体状况、是否残疾、患病种类、孩子上学、劳动力情况、月总收入、困难原因等内容)。 2、居民户口雹居民身份证(包括户口薄首页)。 3、收入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调查评估: (1)工薪收入: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月总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同时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对兼职性收入等其他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其中,属于在市尝商店、早市等商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收入情况的证明(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2)经营性净收入: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3)财产性收入:<1>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2>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等资产收入,按照转让、租凭等合同核定收入,合同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由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4)转移性收入:<1>离退休金。凭本人离退休证和离退休金领取存折予以认定。<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凭本人《失业证》予以认定。<3>农村养老保险金。凭本人领取的农村养老保险金专用存折予以认定。<4>遗属补助费。凭单位开具的遗属补助费证明等予以认定。<5>赔偿收入。凭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予以认定。<6>经济补偿金(安置费)。凭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以及发放证明资料等予以认定。<7>赡养费和扶(抚)养费。确定本区公民是否具有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确定方法。根据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人口,以本区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起点,计算其家庭应留生活费,确定该家庭有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具体计算公式: 家庭应留生活费=本区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x150%x家庭人口 凡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家庭总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按以上公式计算出的家庭应留生活费数额,视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超出家庭应留生活费数额的,视为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赡养扶(抚)养费计入家庭收入。

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

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工作,确保精准施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 办法明确,低保、低收入家庭按户申请,特殊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按户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当地户籍,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为具有我省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低收入家庭标准应按照1.5-2倍的低保标准确定,具体由各市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当提高。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其中,重病患者申请单人保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在5倍的低保标准以内、重残人员申请单人保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在3倍的低保标准以内,申请单人保人员(低收入家庭对象除外)的个人收入扣除赡养费、抚(扶)养费后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由各市确定。已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有符合单人保成员的,其他家庭成员身份可不再重新认定。 办法明确,实行低保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重病患者、重残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可通过下列方法之一提高他们的救助水平: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增加救助金;对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按当地分类施保额度上浮其低保标准,并按上浮后的标准进行低保审核确认。 办法还明确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申办程序,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收入核算,家庭财产核定等内容。 办法明确,在对象认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个案,如家庭成员长期失联、核查要件不全、劳动能力或残疾等级无法鉴定等问题,经本人签署事实承诺书后,可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研究决议方式,实事求是认定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餐饮业工资表格式优秀范本

餐饮业工资表格式优秀范本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餐饮业工资表格式优秀范本》的内容,具体内容:工资表就是记录员工工资的表格,每个月都会发到员工手上。今天我就给大家带来关于餐饮业工资表的优秀范文,以及表格制作方法介绍,下面一起来学习下吧。餐饮业工资表格式工... 工资表就是记录员工工资的表格,每个月都会发到员工手上。今天我就给大家带来关于餐饮业工资表的优秀范文,以及表格制作方法介绍,下面一起来学习下吧。 餐饮业工资表格式 工资表的注意事项 发放工资的时候,务必每个人签字。不得代收工资,不得代签。以免被人钻空子,一个人领多份工资,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工资发放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银行代发工资,但无论使用何种发放方式,员工实际领取的工资金额均为扣除员工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后的金额(一般情况下还应扣除迟到早退得应扣除的金额)。工资表的制作方法 制作企业员工的工资条是一个复杂又费时的工作,不过以下有几条方法会让你的工资表自动生成工资条,让你省时又省力。 随着企业员工的不断增多,单?a href='//pu/' target='_blank'>乐谱髅扛鋈说墓ぷ侍醭晌?嚼丛礁丛拥墓ぷ髂谌荩?衷诤昧耍肊XCEL函数,你

可以将工资表自动生成每个人的工资条: 方法一 本工资簿包含两张表。 第1张表就是工资表。它第一行为标题行包括序号、姓名、工资项目。第2张表就是供打印的表,称为"工资条"。它应设置为每三行一组,每组第一行为标题,第二为序号、姓名和各项数据,第三行为空白行。就是说能被3整除的行为为空行,整张表被3除余1的行为标题行,引用标题行,被3除余2的行为各项数据的行。用INDEX(区域,行,列)函数引用,公式为:=IF(MOD(ROW(),3)=0,"",IF(MOD(ROW(),3)=1,工资 表!A$1,INDEX(工资表!$A:$M, (ROW()+4)/3,COLUMN()))) 语法解释:如果行数除3余数为0,则空;如果行数除3余数为1,则取工资表A到M列,第1行(不可引用);如果如果行数除3余数为2,则返回工资表A到M列,,对应的列;行+4/3 解释:行+4/3:行是工资条的行2, 5,8,11......的行+4/3是返回的工资表是的对应的2,3,4行。如工资条的第2行返回工资表中 (2+4)/3=2,工资条的第5行返回工资表中(5+4)/3=3,工资条的第8行返回工资表中(8+4)/3=4。 方法二 OFFSET(reference,rows,cols,height,width) OFFSET的参数用法(以某个单元格(参数1referenc)为参照点(起点),下偏移(参数2 rows)行,右偏移(参数3 cols)列,按偏移后的单元格为起点选定下(参数4 height)行数,右(参数5 width)列数的一个区域) =IF(MOD(ROW(),3)=0,"",IF(MOD(ROW(),3)=1,工资表!C$1,OFFSET(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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