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遂宁与丘陵市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遂宁与丘陵市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遂宁与丘陵市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遂宁与丘陵市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遂宁与丘陵市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四川丘陵地区地广人多,涵盖67个县(市、区),占全省181个县(市、区)的37%,人口占59%。丘陵市(所辖县区均为丘陵区县)6个,占全省21个市州中的28.6%。为了全面认识遂宁经济发展在丘陵市中所处的位置,认清差距,增强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本文运用统计资料,对遂宁在全省丘陵市的地位作一对比分析,找出遂宁与其他丘陵市的差距,提出发展的追赶目标建议,以供参考。

一、六个丘陵市在全省的地位

全省的丘陵市包括自贡、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资阳六个市,土地总面积4.1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63%;总人口2800万人,占全省的32.1%。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669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多489人/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180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30%,丘陵地区人均耕地0.63亩,低于全省人均耕地0.68亩/人的水平。

2006年,丘陵市创造的地方生产总值(GDP)1841.89亿元,约占全省的21.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2.1亿元,占全省的20.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7.1亿元,占全省的1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3.66亿元,占全省的8.8 %。丘陵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9%,比全省7.0%的平均水平低 4.1个百分点,其经济效益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GDP仅有7524元,比全省人均GDP10456元低3022元;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9元,比全省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50元低531元(见表一)。可见,丘陵市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在全省的份额趋弱,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指标,均未达到七分之二(6个丘陵市占21个市州的比重)的份额和全省的平均水平。

表一遂宁与全省及丘陵市主要经济指标比较表

二、遂宁在六个丘陵市的地位

遂宁市土地面积5325平方公里,占丘陵市(下同)总面积的12.7%;年末总人口382.67万人,占13.5%。2006年,遂宁市实现GDP240.94亿元,占13.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7.0亿元,占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37亿元,占16.3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28亿元,占11.7%,均未占到六分之一的份额。2006年遂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2.6%,低0.3个百分点。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人均GDP均分别低43元、762元(见表一)。可见,遂宁低于丘陵市的平均发展水平。

三、遂宁与丘陵市发展比较

(一)GDP及结构对比分析

1、总量快速增长,差距拉大,位次没变。

2000年以来,遂宁紧抓“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认真贯彻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以“工业强市”为重点,紧紧围绕“商旅兴市”“环境立市”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遂宁经济的快速增长。遂宁GDP由2000年的112.2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40.9亿元,年均增长11.2 %,属于遂宁历史上发展较快的时期,但还是低于其他丘陵市的发展水平。

与其他丘陵市的差距在拉大。从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GDP总量看,差距在拉大。2000年遂宁

GDP总量在丘陵市居倒数第1位,比第1名的南充市少59.15亿元,比第5名的广安市少8.89亿元;到2006年,仍然居倒数第1位,与南充的差距拉大到155.6亿元,与广安的差距拉大到40.2亿元,不管是2000年还是2006年,我市与广安市差距最小,但从表二中可以看出,赶超广安GDP的难度也在加大。

表二丘陵市GDP比较表

单位:亿元

增长速度处于丘陵市最低水平。2006年,遂宁市GDP增长13.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也创下了遂宁GDP年增长速度的最好水平,居全省第11位。但在六个丘陵市中比较,增速与南充市并列第4位,比第1位的自贡市低1.2个百分点,仅比广安市高0.6个百分点,内江市、资阳市分别增长14.7%、13.9%。从2000年到2006年6年间的年均增速看,由于前几年我市经济增增速一直不高,因而遂宁也是最低水平,仅年均增长11.2%,比最高的广安市低1.4个百分点,即使与差距最小的资阳市也低0.5个百分点(见表二)。从2000年到2006年丘陵市的GDP增长情况看,2002-2004处于落后位置,2005年和2006年仍处于中下水平(见图)。

2000年—2006年丘陵市GDP增长图

2、人均GDP水平差。

人均指标是反映地区间经济水平差异和经济实力强弱的重要指标。经济发展既要保证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更要确保人均指标达到一定水平。2006年遂宁人均GDP6762元,仅占排名第1的自贡市的58.0%,在丘陵市中居倒数第2位,仅比南充市高378元,很容易被南充赶超。

3、结构调整效果明显,产业结构层次依然较低。

经济发达国家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轨迹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表现为“一二三”或“一三二”型;中级阶段,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第一产业,产业结构表现为“二一三”或“二三一”型;高级阶段,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产业结构表现为“三二一”型。

结构调整速度相对较慢。从结构变化趋势看,遂宁市结构调整速度与其他市相比相对趋缓。2000年到2006年六年来,各市产业结构正在向合理化、高级化方向发展,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普遍下降,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普遍上升。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最快的是资阳市,下降了13.7个百分点;其次是南充市,下降了11.8个百分点;遂宁市下降了7.1个百分点,仅快于自贡市0.5个百分点,但2006年自贡市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8.6%,而遂宁市占29.4%,下降虽然略快于自贡市,但不如自贡结构优化。第二产业比重上升最快的还是资阳市,提高了16.0个百分点;其次是内江市,提高了13.4个百分点,而遂宁市仅提高9.6个百分点,是提高最慢的。其余市提高都达11.5个百分点以上(见表三)。

产业结构层次依然较低。从目前结构状况看,遂宁市一产业比重过高,二产业比重较低。2006年,遂宁市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29.4%,排第2位,比居第6位的内江市高1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GDP 的比重为39.6%,排第4位,比居第1位的自贡市低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0.9%,排第5位,比居第1位的广安市低5.5个百分点。若简单地以2006年各地产业结构的类型来划分,除资阳市为“二一三”型外,其余5个市都为“二三一”型,均属于产业结构的中级阶段。不过,2006年遂宁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9.4:39.7:30.9,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仍高达29.4%,客观地讲,遂宁的产业结构层次仍然很低,远不如自贡市(18.6:45.8:35.6)、内江市(20.6:47.9:31.5)的结构优化。

表三丘陵市2000年与2006年三次产业结构变化表(%)

(二)工业化水平比较

工业经济总量较小。从总量看,2006年遂宁市工业实现增加值76.40亿元,居第6位,与第1位的自贡市相差57.81亿元,差额占遂宁工业增加值总量的75.7%;与第5位的广安市相差0.9亿元。遂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57.0亿元,居第5位,相当于第1位内江市的49.4%,比第4位的南充市少44.7亿元,仅比第6位的广安市多6.9亿元,与前面差距较大,与后面的差距没拉开,很容易被继续拉大差距和赶超。

工业增长速度居中。从速度看,2006年遂宁市工业增加值增长27.9%,居第3位,比第1位的资阳市低2.9个百分点,比第6位的广安市高4.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8%,与内江市并列丘陵市第3位,分别低于资阳市和南充市0.3、0.1个百分点。表面看,发展还可以,深入分析,其实遂宁的规模工业还是较慢,与资阳、南充等市的差距还在拉大。因为遂宁规模以上工业增速是在基数小的基础上增长。

工业化水平低下。工业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通常用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这个指标来监测。按此计算,2006年遂宁工业化水平31.7%,居第4位,比第1位的内江市低11个百分点,比第3位的资阳低4.88个百分点,比第6位的广安市高4.22个百分点。可见,遂宁市的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还有很长的工业化之路要走。

(三)需求比较

投资规模排位靠中,速度靠前。2006年,遂宁市完成投资110.37亿元,居第3位,比第1位的南充市少56.82亿元,比第6位的自贡市多35.62亿元。从增长速度看,遂宁市增长39.5%,居第1位,比第6

位的广安市高26.1个百分点,比第2位的资阳市高10.7个百分点。

零售总额和速度均靠后。2006年,遂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00.2亿元,居第4位,比第1位的南充市少64.25亿元,比第6位的内江市多2.16亿元,与排在后面的市差距很小,很容易被赶超。从增长速度看,遂宁市增长15.1%,与广安市并列丘陵市第4位,比第1位的南充市低0.5个百分点。

(四)经济效益比较

工业经济效益较低。2006年,遂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88亿元,排第3位,总额仅占第1位的自贡市的77.8%;从增长速度看,增长37.1%,居第3位,其他市均保持了较快增长,内江市的增速高达181.2%。遂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15.41亿元,居第4位,总额仅占第1位自贡市的51.9%,增速居第4位,比第1位的内江市少91.1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速度较快,财力仍显不足。地方财政收入反映地方政府拥有的可支配财力。2006年,遂宁市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28亿元,增长31.5%,居第1位,比居第2位的南充市高8个百分点, 速度明显快于其他几个丘陵市。而财政收入绝对量却明显不足,总量排在第6位,相当于第1位南充市的55.8%,第5位资阳市的81.6%,仅占丘陵市总量的11.7%。2006年,遂宁市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76元,排第6位,仅占第1位自贡市的48.6%,人均水平比第5位的资阳市少5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从2002年开始也明显低于其他丘陵市(见图),反映出我市经济效益还较差,财政在当年GDP中集中掌握的支配权还较小。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处于中下水平。经济发展的立足点和归宿点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2006年,遂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07元,排第4位,分别比第1位的广安市和第2位资阳市少694元和687元,低于丘陵市平均水平159元;2006年,遂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108元,排在第5位,与第1位的自贡市相差384元,比丘陵市平均水平低89元。

可见,近年来遂宁市经济虽然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但与其他丘陵市相比,仍有一些差距,经济中仍然存在经济总量偏小,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三产业比重偏低,财政实力不强、工业经济效益不高、人均水平较低等问题。

四、遂宁发展的比较优势

(一)区位优势基本形成

目前,与广安、南充、内江、资阳相比,遂宁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成达铁路、成南高速公路的通车和遂渝高速公路即将通车,实现了市、县区半小时经济圈。全国第一条客货混线时速224公里的国家Ⅰ级电气化铁路——遂渝快速铁路已正式通车,达成铁路正在扩能改造,遂绵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和遂内、遂广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遂宁与成渝经济区主要大中城市1小时经济圈正在形成。未来几年,伴随九绵遂旅游铁路、遂内铁路,遂绵、遂广、遂内高速公路的修建,遂宁成为四通八达、交通便捷、发展潜力无限的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这将给遂宁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更重要的是,国家批准设立“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成渝两地中心“节点”城市的遂宁,将及大地促进遂宁机械、物流、旅游等相关领域的发展。

(二)资源和产业优势日渐突出

遂宁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神秘北纬30度——中国死海、中国皇家禅林——广德寺、观音朝觐圣地——灵泉寺、文化瑰宝——国宝宋瓷等众多旅游资源。特别是今年“五创联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突出了遂宁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展现出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独特景观,使遂宁正在向着“最宜人居城市”发展,旅游产业正成为遂宁经济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增长点。另外,遂宁还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年产量可达8-10亿立方;盐卤可供开采8亿多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年输出劳动力100余万人,可为引进资金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劳动力。

遂宁是农业大市,具有丰富的农副产品优势,这既是弱势也是优势,其重点就是如何运用高新科技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制造出既营养又可口的多品种食品。同时,食品产业又是我市的支柱产业,高金公司、美宁公司等食品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众多,从而使农产品的“农业化生产,工业化加工,连锁化经营”成为可能。

遂宁是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2006年拥有382.67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3.2%,高于南充(30.1%)、广安(21.3%)、资阳(25.2%),人口密度达719人/平方公里。随着我市“一环六射”的“木字”高速公路网络逐步成形,位于四川省“十一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中的三大通道的东通道、三大物流区域的川中东北地区并与成都物流区紧密相连的遂宁,正日益跻身为四川第二大交通枢纽城市,给遂宁带来了很大的商机。中心商业区的建成也给遂宁的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潜力。据资料显示,遂宁市农村、城镇人均消费支出和占收入的比重与全省和其他丘陵市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这些差距表明我市还有较大的消费潜力可供挖掘。

五、遂宁经济发展的追赶目标建议

目前全省已形成你追我赶的强劲态势。不发展要落后,发展慢也要落后。2006年遂宁的GDP总量为240.9亿元,在全省列第16位,与排在前面的眉山市(280.8亿元、第15位)、广安市(281.1亿元、第14位)相差不是很大。遂宁与广安之间,从地理位置、经济基础和产业结构上有较大的相似性和可比性。遂宁与广安都是丘陵地区,都有5个区县,地域面积和人均水平比较接近。我们认为遂宁可以在今后几年内把赶超广安作为奋斗目标,以此增强全市人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工业上看,遂宁规模以上工业好于广安,工业增势强劲。2006年遂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广安多6.9亿元,差距在规模以下工业。广安工业的主要支柱是电力、煤炭、食品、冶金、机械,遂宁的工业支柱是食品、纺织、化工、机械、医药、饲料等,内部产业比广安有优势。遂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比广安高5.6个百分点,2006年遂宁工业拉动GDP增长7.8个百分点,比广安高1.9个百分点。根据2002年四川省投入产出调查,广安工业中的主要行业电力、煤炭、食品、冶金、机械,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系数分别为0.949、0.923、1.025、1.043、1.133;遂宁市工业中的主要行业食品加工制造、纺织业、石油加工及焦炼业、化学工业为主、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系数分别为1.025、1.131、1.148、1.129,所以我市工业对国民经济影响比广安更具优势。

从投资看,遂宁的规模在逐步加大,与广安差距在缩小。前几年,广安得到较快发展,主要是利用好了“小平”这张牌,争取了全国、全省对广安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及旅游业方面的投资,其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投资大幅度增加。但近年来,广安投资出现了减缓的趋势,投资增速均低于遂宁。2004年,广安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遂宁的1.8倍;2005年是遂宁的1.5倍,2006年是遂宁的1.24倍,2007年1-7月是遂宁的1.16倍,广安和遂宁的投资总额差距在逐步缩小。

从第三产业看,遂宁发展不如广安。2004年到2006年,遂宁与广安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差距由2004年的18.05亿元扩大到2006年的27.95亿元,且三年的增长水平都低于广安市。2006年广安增长12.8%,居全省第2位,遂宁只有10.7%,居全省第18位,增速比广安低2.1个百分点之多。遂宁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30.9%,比广安低5.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发展不足,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里我们用动态分析的方法来考察遂宁如果在“十一五”末追赶上广安市需要的发展速度。为减轻各产业追赶速度的压力,同时各产业追赶速度超广安的幅度相差不宜过大,假设今后四年遂宁市与广安市一产业和规模以下工业增长速度相同、价格上涨幅度大致相同,对规上工业、建筑业、三产业的追赶速度进行最优分析,得出结论:今后四年我市在第一产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与广安市保持相同的发展水平的前提下,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应大致分别是广安市的1.066、1.042、1.020倍。

又假设广安市GDP按照其“十一五”规划11%的年均增速发展,遂宁GDP年均增速要达14.3%才能使GDP总量在2010年超过广安。显然,广安市的规划速度明显有些偏低(2006年广安GDP增速为13.0%,2007的上半年为13.8%),实际发展速度远高于规划速度。因此遂宁要在2010年赶超广安,GDP年均增速要在17.5%左右才有可能实现。

表四遂宁2010年赶超广安GDP增长速度预测

通过上表我们看出,虽然GDP总的目标速度非常高,但“十一五”末赶超广安不是没有可能性的。理由是:一是遂宁现在的发展优势强于广安。广安市近年来无新的明显的发展优势,而遂宁市的发展优势正逐渐显现,并越来越突出。广安市2001—2004年GDP的增速高于遂宁市,2005年起,遂宁市的GDP增速开始超过广安(2005年遂宁比广安高0.7个百分点,2006年高0.6个百分点,2007年上半年高1.1个百分点),并且这种差距越来越明显。二是从内部分产业来分析,只要坚持“工业强市”和“项目推进”战略,规上工业36%的和建筑业18%的年均增速是有可能实现的(2005年规上工业和建筑业的增速分别是30.1%和17.2%,2006年分别为33.8%和22.2%,2007年上半年分别为35.8%和21.6%,),关键是第三产业,近年来一直在10%左右徘徊,增速无大的变化。因此,要实现“十一五”末赶超广安的奋斗目标,必须在第三产业要有大的发展,找准产业支撑和新的增长点。我们认为;那就是制定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快速推进旅游、现代物流、房地产、金融保险、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改造和提高餐饮、住宿、交通等传统服务产业,遂宁市GDP总量在2010年赶超广安的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06?81号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 2006年海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政府原则同意教育局?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2006年海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 2006年7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适应初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稳妥、有序地做好初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初中共招初一新生14090人,保证全市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1、公办初中及承担政府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数。 3、业余体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25人。 三、招生办法 1、乡镇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乡镇(含江心沙农场,下同)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2)乡镇初中施教范围为本乡镇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内有两所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由乡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3)乡镇初中在乡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市区初中的招生 (1)施教范围 市区初中(东洲中学、海南中学、海中附校)的施教范围为瑞江路以西、海兴路以东、南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区域,东洲中学开发区校区的施教范围为原开发区初中的施教范围。 (2)招生对象 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04年1月1日后迁入的须符合市政府海政发【2003】114号文件所规定的户籍准入登记条件)。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3)招生学校及各校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东洲中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师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 海南中学: ①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海兴路以东,瑞江路以西; ②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 海中附校: ①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江海路以东,师山路以西; ②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为海南中学。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 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7]13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三统一”制度 (一)统一登记 1.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程序 (1)起草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一并报送提请本级政府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和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审查意见等资料。 (2)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送审稿和其它有关材料转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3)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请政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办(2008]12号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决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第29号令)转发给你们,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下放审批项目和管理权限的对接运作工作,所涉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对口部门衔接,积极稳妥地抓好审批项目的接收、落实,合理地归并到审批科室,明确审批条件、程序,建立审批责任制,确保本轮下放项目与当前“两个集中”工作统一布置,统一实施。 特此通知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于2007年11月9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促进县、区经济发展,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28号),结合本地实际,市政府决定,在以下领域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参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一)下列由市直相关部门审核转报省直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或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在收到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申请后不再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转报手续。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1.申请使用国家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安排本级各类财政性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含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按规定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转报省政府或国家发展改革委。 3.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所有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限制类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或转报。

公文在阅办中的程序是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文在阅办中的程序是 篇一: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 一、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收发和规范管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特制订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1、各类文件、传真件的收发、传阅和批示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文件签收登记表》。 2、要本着“谁领文件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文件下发单位的要求及时领取文件,对文件负责到底。 3、文件领回后,要对文件编号、登记,并在第一时间交送党政办主任阅示,并及时上报领导批示。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未能批示,务必在下班前电话请示。 4、领导批示后,需传阅的文件,必须按时限要求传阅,并及时收回归档,登记在册;需交办的文件,及时呈送当事人办理,并登记文件去向,不得横传、推诿、积压;对一时

不能办理的,要根据时限要求督促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 5、各类文件按年度、类别等认真分类归档保存,如需查找和借阅须经党政办同意。 6、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重新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对无需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7、经鉴定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主任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销毁。严禁将文件、资料和内部报刊在未经销毁的情况下当废品出售。二、文件传阅、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等文件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送各分管领导传阅。 2、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上报主要领导阅示,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3、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退回文件要清点文件数。领导与领导之间,各科室与部门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复印或丢失。各领导将阅后的文件及时交回办公室,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办公室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佳政办发〖2000〗76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退耕还林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退耕还林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施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七日 佳木斯市退耕还林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快退耕还林进程,防止林地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森工系统、农场总局系统管辖范围)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国有(集体)农、畜牧场、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有林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退耕还林地范围: (一)1981年稳定山权林权以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后,?现已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 (二)1979年以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国有林地中划给乡(镇)、?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其他单位用于造林的宜林两荒至今未造林或造林未达到有关标准的; (三)依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用于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蚕场、参场、果树场、采矿场(点)、养殖场、畜牧场、药材基地、挖沙取土和战备时期划出的战备点等现已改变审批用途的宜林地; (四)违反林业规程,以熟化土壤方式开垦的林地; (五)超15度坡耕地。第四条依照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1994年以前开垦的坡度在25度上的林地、坡耕地和1994年以后开垦的林地,2000年内全部退耕还林、还草。1994年前开垦的20--25度林、坡耕地,2005年前全部退耕还林、还草;1994年前开垦的15--20度林地、坡耕地,2010年前全部退耕还林、还草。第五条各地要实行退耕还林责任制。退耕还林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制定还林规划,做到责任、时间、地块、苗木、资金落实。并由所在地的县(市)级以上民政府下达退耕还林责任通知书,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退耕还林地要设立永久性退耕还林标志。 第六条1979年以来从国有林地中划给乡(镇)集体用于造林的宜林两荒(荒山、荒地),现已造林并达到国家造林标准的,林木归造林者所有。另有合同规定的,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现已造林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植。未造林或改变林地用途的,对已颁发的林权证依法注销,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归国有,林业部门用于造林。 第七条利用被侵占国有林地耕种农作物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林业部门依法收回林地。建立林地有偿使用制度,签订合同,确定权利义务,有计划、分期、分批退耕还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10年。原耕种者享有承包造林优先权。 第八条依法使用国有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现已不再继续使用或已改变原审批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收归国有,用于造林。 第九条退耕还林鼓励个体承包,将植树和管护任务长期承包到户,实行责、权、利挂钩。国家保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府办函…2009?20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日

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四川省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川农业…2008?207号)、《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实施规划》(2008—2012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质提升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突出区域特色,壮大基地规模,强化科技支撑,创立中药材系列品牌,逐步形成研究、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中药产业化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市绿色农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包括“林木”药材),年产中药材7.5万吨以上,产值达到6亿元以上;重点发展以白芷、连翘、吴茱萸、金银花、麦冬、半夏、香桂、黄柏及中药材动物养殖(以梅花鹿为代表)为主的规范化、规模化、良种化的中药材核心基地9个;建立种子繁育基地250亩;建立符合GMP要求的中药制药和饮片加工企业3-5家;打 2

造遂宁中药材品牌,力争到2015年全市中药材产业全国驰名商标达到1个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3个以上,知名商标达到5个以上。 二、区域规划布局 (一)核心示范区:以永兴、柳树、红江镇为重点,建设5000亩白芷GAP核心示范基地。以桂花镇、保升乡为重点,建设5000亩以吴茱萸、金银花等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示基地;以文升乡为重点,建设7000亩连翘、香桂示范基地;以柳树镇为重点建设1000亩黄柏和中药材动物养殖(以梅花鹿为代表)示范基地(核心区布局见附表)。 (二)规划区:以发展道地药材为重点,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生产及产业基础、市场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带动情况、开发利用前景等因素,确定9个重点发展的特色中药材品种(区域布局见附表)。 三、重点建设项目 (一)核心示范基地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技术推广和科研部门为技术支撑,围绕企业和市场需求,建立中药材核心示范科技园。 (二)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子、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解决药材资源品种退化、品质下降等问题,使中药材基地上规模、上质量、上档次,为全市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种植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做到开发、 3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15]21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7 【实施日期】201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 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5〕21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搭建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纳入国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实施方式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组织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到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安置房的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住房安置。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到服务平台登记房源和待售房屋,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可自愿通过服务平台选购安置房。 (二)公开原则。将需求的安置房源方位、数量、套型、面积、交房时间和标准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地址、户型图、面积、联系电话、挂牌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公平原则。凡有符合安置房源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自愿申请进入服务平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限制其进入服务平台。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指定房源,强迫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购买。 四、安置房房源要求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将小户型和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存量商品房是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和办证条件的现房,以及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销售的期房。 五、责任分工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在各行政区域内搭建服务平台,且相互间实现安置房房源信息资源共享。 六、信息收集与发布 (一)需求房源信息的征集。摸底调查时,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应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向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发放《南充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05〕27号 印发《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的调研,完成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并颁发了《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粤府〔2005〕15号)、《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改版)》(粤府办〔2005〕1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粤发〔2005〕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经贸局组织开展了我市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的调研。为了进一步将省、市调研成果加以消化吸收并转化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推动东莞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和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更高效率的产业资源配置结构、更为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和协调发展的产业区域结构,大力培育和发展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优化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企业乃至整个工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从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从加工制造业基地向现代制造业名城转变。 二、基本思路 —2—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锡政办发〔2010〕3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有资产和国有转改制企业拆迁补偿的补充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规范国有资产和国有转改制企业的拆迁补偿行为,根据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有资产和国有转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有资产和国有转改制企业拆迁补偿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行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用房拆迁补偿 (一)行政机关、科教文卫等由政府出资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用房拆迁,一律按成本法进行评估补偿。 (二)房产评估严格执行锡房联〔2009〕1号文有关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评估。 (三)用地性质按权证载明的用途为准。对涉及商业、住宅、工业用地以外用地性质的土地取得费用,参照2003年无锡市主城区综合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8计。

2003年无锡市主城区综合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四)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为1.37 。 二、国有(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拆迁补偿 (一)国有(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拆迁,严格执行锡房联〔2009〕1号文有关规定,根据被拆迁企业房产、土地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评估补偿。 (二)评估价格低于被拆迁企业注入资本金、股本金、取得成本的,按注入资本金、股本金、取得成本进行补偿。 三、原国有的转改制企业(民营企业)拆迁补偿 (一)原国有的转改制企业(民营企业)拆迁,严格执行锡房联〔2009〕1号文有关规定,根据被拆迁企业房产、土地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评估补偿。 (二)评估价格低于被拆迁企业转改制时资产评估价格的,按被拆迁企业转改制时资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转改制企业拆迁,按土地评估价格的25%,对房产所有权人增加综合补贴。 四、整体搬迁企业不可搬迁生产设备的拆迁补偿 (一)整体搬迁企业的不可搬迁生产设备,经有关部门和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认定,评估确定搬迁补偿费后进行合理补偿。 (二)经补偿后的不可搬迁生产设备,建设单位(拆迁人)应当按程序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资金用于抵冲拆迁成本。 五、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9]391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23 【实施日期】2009.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的; (2)聚众堵塞国家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 (3)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4)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的; (5)罢工、罢课、罢市,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9)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 (11)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1.4工作原则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 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国、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担任。 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约束自由裁量权;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规范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 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发[2008]7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20 【实施日期】2008.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遂府办发〔200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5月12日,我省汶川发生8级特大地震,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人民奋力抗震抗灾,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进一步扎实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同时,抓紧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全市受灾人民重建美好家园。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现就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建方针,将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突出重点、远近结合;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国家支持、自力更生; (5)创新思路、分类指导; (6)明确责任、分级落实。 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协调机构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有效、加快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小组。由副市长赵洪武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付华勤同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朝明同志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信息产业办、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明星电力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体系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一个总体规划和七个专项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遂宁市“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包括城镇和乡村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社会事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农业生产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矿企业与服务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地质灾害与生态环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政权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等七个专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8 【实施日期】2014.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南充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美丽南充、生态南充,根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主要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 第四条湿地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 市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所属的湿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市和县(市、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航务、农牧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07] 87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县公众信息网站 “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近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好本次活动。为顺利开展这项活动,丰富县公众信息网网站内容,增强网站网上办事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提高政府网站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公共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根据附表中规定的提报内容,尽快整理属于本单位的办事规程,切实配合开展好这项活动。 二、“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开展方法。目前,我县电子政务平

台建设正在紧张施工,公众信息网正在改版,新版网站已在网上办事栏目中新增了“百件实事网上办”的专题内容,所涉及各项服务功能正在逐步实现。与此同时,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为各单位分配了各自的独立权限,用以维护本单位所分管的内容。待新版正式投入运行后,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将所负责内容尽快充实完善。 三、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息更新的长效机制。“百件实事网上办”属于动态内容,需要实时进行更新,对一些需要在线办理的内容需要及时进行答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派专门人员实时更新,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技术联系电话:4211087,信箱:pywgzx@https://www.docsj.com/doc/478558365.html, 附:“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责任分工表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电子政务 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