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_郑信哲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_郑信哲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_郑信哲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_郑信哲

第22卷第4期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l.22No.4 2002年7月 J ournal of South-Cen tral University fo r Nationalities(Hu 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Jul.2002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

郑信哲,周竞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北京100081)

摘 要:本文以少数民族人口流迁与城市民族关系为主题,分析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背景、现状及其趋势,阐述少数民族人口流迁与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关联性,强调了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性,提出了建立健全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机制的迫切性及其设想。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民族关系;关联性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39(2002)04-0052-0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其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少数民族与外界的联系增多,少数民族地区不仅吸引了众多的外来人口到此“淘金”,同时也有大量长期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流迁,由此形成少数民族人口运动的全新特点,从而对城市民族关系的构成和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一、少数民族人口流动

人口的流动有其特定的原因。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形象而充分地说明了人口流动是原居住地和迁入地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具体的推力和拉力有所不同,但是人口流动一般说均以追求比原来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为目的。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于边远山寨或内陆僻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严格的户籍管理以及少数民族社会自身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限制了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量微乎其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也日益增多。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少数民族人口走出偏僻的民族村寨纷纷涌入城市,从事经商务工等活动,形成一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大军。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向分类。

1.向少数民族地区各类城市的流动。人口流动过程中流入地与流出地距离越远,流动成本就越高,流动风险就越大,对于长期生活于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更是如此。因此,他们开始只在本地区城镇流动,其中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中心的自治县州首府、地区行署所在地和省城最为集中。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末期,昆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30万;[1]乌鲁木齐市外来人口264850,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5979,占外来人口的17.36%。[2]另据对1996—1998年间3698份问卷统计,拉萨市流动人口中以外地区汉族为主,他们占流入人口的74.7%,其次藏族占14.8%,藏族主要来自区内各地区。[3]

2.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流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始把眼光投向外部更大的世界,流动范围逐渐扩大到更开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等经济文化更发达的大城市。据北京市民委估算,90年代初北京每天的100多万流动人口中至少1/10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另据统计,到1990年底边疆民族地区到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成员已有几十万人。[5]此外,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婚嫁到东南沿海地区的现象也日益明显。据1999年3月底上海民委系统统计,上海外来打工、经商、求学和婚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10万。[6]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跨境流动。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于边疆,西南、西北和东北的许多民族属于跨界民族,不少家庭在国外都有亲戚,故跨境流动比例要远远大于内地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跨境流动开始主要是走亲戚,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对外开放,边疆少数民族以各种形式向境外流动的现象越来越突出。1994年前后,云南省马关县有61户191人迁往越南,西盟佤族自治县30余名民办教师去缅甸;1994—1995年间,新疆迁往哈萨克斯坦定居的有79户259人,要求去的还有627户3323人。[7]

(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特点。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总体上也遵循一般人口流动规律。然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少数民族之间也有很大不同。

1.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量总体落后于汉族。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一般独立地形成狭小范围的生活圈,过着相

⒇收稿日期:2002-03-12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础研究课题

作者简介:郑信哲(1958-),男(朝鲜族),吉林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

对封闭的生活。那里地理环境相对恶劣,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加上民族传统习惯、语言阻碍等的影响,与汉族相比少流动和迁移。而一些地少人多的汉族早习惯于外出挣钱糊口,当外部政策环境为人口流动创造一定的宽松条件时,其人口流动迅速增多,远远走在少数民族之前,其流动人口遍布少数民族地区各城镇,客观上推动了边疆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从业范围具有鲜明特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大多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许多人的经营活动首先开始于民族特色食品和其所熟悉的农牧业产品,如皮张、织品等。正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一些具有民族风味的食品才在许多城市得到广泛传播,为人们所喜爱。一些少数民族传统食品为主的餐饮业在许多城市已经形成相当规模,人们随处可见打着新疆维吾尔族风味、东北朝鲜族风味、西南傣族、苗族风味等旗号的餐饮业场所。

游街经营民族特色产品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一种从业特点。随着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不断流动,出现了随身携带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品沿街买卖的少数民族成员。在北京,在东南沿海及其它地区的城市,都可以看到经营烤羊肉串的维吾尔族和穿着藏袍,卖藏刀、藏药的藏民以及穿民族服装,卖镀银首饰和茶叶的西南苗族妇女等。

3.一些城市已形成颇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存在世居少数民族和因民族工作机关、民族教育机构的设立而形成的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的聚落。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大中城市,在一些城市也出现了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方。其类型:

一是自组织类单一少数民族聚落。自发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外出经商过程中,为了适应新环境,充分利用了民族感情和同乡感情,相互帮助,就近居住,从而逐步形成了一些小型的单一少数民族聚落。如,一些大中城市形成的经营民族特色食品为主干的单一民族相对集中的聚落,像北京魏公村的维吾尔族聚居的“新疆村”等就属此类。

二是他组织类多个少数民族共居的聚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少数民族丰富的人文景观也逐渐得到开发,而许多大城市在城区建设的“民族园”、“民族村”和“民俗村”便是其中一景。这些景点不仅把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民居、风俗、传统文化按原样搬进城市,而且还招收大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民族歌舞和民俗等表演。他们尽管隔一定时间进行轮换,但仍然保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成员长期居住于此,因而形成了人口至少几百人的多个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场所。

4.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迁至东部地区的现象增多。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汉族和少数民族人口的“双向流动”,出现了西部民族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妇女嫁给沿海地区汉族的事例。特别是汉族流动人口到民族地区经商做工中广泛接触少数民族,一些人娶少数民族妇女为妻,并把她们带回流出地。之后,又经先嫁之女的介绍,陆续招来婚进少数民族妇女。如,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共有615名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进,他们来自28个省、市、自治区,包括26个民族成分;[8]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1998年纳西族有113名,其中108名是80年代以后婚嫁而迁入的妇女。[9]

5.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更多挑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一般流动人口的各种困难与烦恼外,还存在特殊困难和心理适应问题。一方面,大中城市居民绝大部分是汉族,汉文化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对少数民族来说许多城市不具备他们必需的生活设施和条件。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饮食方面需要清真食品,信仰方面需要清真寺,丧葬方面还需专门的土葬墓地等。另一方面,对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语言的障碍同样存在,大大影响了民族间的交往。

二、城市民族关系现状

(一)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引发区。

从人口分布地区类型上划分,我国民族问题可分为两大类,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的民族问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调节在改革开放前是政府的主要关注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民族之间的交往和接触日益频繁,杂散居地区的民族问题日渐明显和重要,城市则常常成为这类问题的交汇区。

1.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明显,使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摩擦的机会增多。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不可避免。城市居民中随着民族成份的增多,民族之间接触和交往的机会也日益增多,一方面加速了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互相学习的过程。同时,由于各个民族都具有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等,在接触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是难免的。

2.与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分布的乡村比较而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具有知识分子比重大,各民族的代表人物和知名人士相对集中,少数民族成员分布的行业多而社会关系广,与本民族地区有着密切联系等特点。所以,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往往最先反映于城市。

3.城市少数民族的特点往往被忽视。从我国城市的实际情况看,城市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汉族。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虽然有所增加,但它在城市人口中仍占极少数,如果再具体到每个少数民族,那就更微乎其微。在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城市中,少数民族的文化、民族特性很容易被忽视,时有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

4.城市具有的信息传播快、辐射性强的特点,为民族关系问题推波助澜。城市作为现代文明发展的主要体现者,具备交通便利、通讯快捷等功能。因此,在城市民族关系问题日益明显的今天,当某一城市发生民族问题时,会很快传播到其他城市和地区,使问题变得更加敏感和复杂。

总之,城市民族关系所反映的不仅仅限于当地民族之间关系,它还会直接而迅速地反映到有关民族地区,甚至造成国际影响。如,1989年上海某出版社出版严重损害伊斯兰群众的民族宗教感情的《性风俗》一书后,立刻引起各地伊斯兰群众的强烈不满,游行抗议风波在短时间内迅速波及到半个中国,在国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城市民族关系问题具有非常强的敏感性和波及性,这决定了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性和研究的必要性。

第22卷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

(二)当前城市民族关系的基本评价。

纵观城市民族关系,其主流与我国业已建立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相一致,各民族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建设所居城市已成共识。

1.在民族平等原则下,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政府机构中设有专门的民族事务机构,配备了相关的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和汉族一样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并有权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各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其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城市社会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城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成长、城市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队伍的壮大、少数民族在各群众团体和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提高等,都证明了这一点。

2.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大多接受了现代学校教育,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人才。如:乌鲁木齐市1998年底有少数民族干部11958人,占干部总数的24.61%;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6731人,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2

3.14%。为了扩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提高干部质量,一方面认真做好大中专学校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分配工作,使大中专学生成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在招收干部中,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25%,少数民族文化程度放宽到高中毕业;此外,在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中,优先做好少数民族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至1999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为1124人,占全市各级干部的比例分别为:厅局级20.4%,县处级19.39%,乡科级20.43%。[2]

3.民族文化在适应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同时,成为城市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丰富城市文化的同时丰富着自己。城市民族村、少数民族服饰、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少数民族风味饮食等等,构成了城市文化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也是现代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将在走向城市过程中逐步走向重构和现代化。

4.城市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语言文字使用得到普遍的尊重和保障。为此,各级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并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乌鲁木齐市颁布了《乌鲁木齐市宗教活动场所注册登记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对外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外事管理暂行规定》、《乌鲁木齐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宗教活动场所十不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穆斯林朝觐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定,全面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及语言文字的使用。各大城市对清真食品工作也十分重视,如河南省到1997年已建设了各种类型、多种经济成分的清真食品厂、清真肉食生产厂(冷库)分别达481和716家,清真食品销售店达4261家,饮食餐馆达11596家,政府还颁布了《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标志着全省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0]郑州、深圳等地从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的角度出发,积极想办法,酝酿解决回族流动人口的殡葬用地问题。各城市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为少数民族群众欢度传统节日提供方便。

5.城市少数民族教育得到极大的发展。城市少数民族由于在资金、教师、设备等方面的优越性,使得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加之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很多少数民族人口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尤其在民族地区城市,民族教育体系逐渐健全,民族教育机构多、各级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多、学龄儿童入学率大多较高。而且,城市相关的民族中小学大多是少数民族与汉族学生的合校,不同民族的中小学生从小共同学习,并在他们中间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促进了不同民族间相互了解。

当然,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不同传统在相互碰撞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隔阂,有可能造成民族间关系的不和谐以致紧张。城市多民族化趋势和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多,使城市民族关系在我国整个民族关系中具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

(三)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一是城市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人口在数量上的悬殊对比和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分散,因而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容易被忽视所造成的问题;二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多,而流动人口作为最活跃的社会群体最具有不稳定性,加上少数民族固有特点更容易引起矛盾和问题;三是如今民族意识日益增强,而城市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强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一旦出现问题就更容易激化;四是在城市世居的非迁入的少数民族和迁入少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容易使世居少数民族成员产生不平等感和自卑感;五是城市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失误所造成的影响等。

一些迹象表明,近年来影响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多,一些过去未曾出现或不显露的民族歧视、民族摩擦事件时有发生,民事纠纷的民族问题化倾向突出,这些又主要显现于城市之中。当前涉及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问题的事件,主要表现如下:

1.以少数民族为题材的出版物、影视作品及宣传报道不够慎重、把关不严而出现的贬低或歪曲、侮辱少数民族历史或形象的话语和图象的事件。比较突出的有1987年《人民文学》事件、1989年《性风俗》事件和1993年《脑筋急转弯》事件等。此类事件屡禁不止,还时有发生,据国家民委汇总各地上报情况的不完全统计,仅1997、1998年,上海、天津、重庆、长沙等13个地区发生过15起。虽然这些事件由于及时处理,未酿成严重后果,但足以让我们深思。

2.不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而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问题。主要是一些清真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出现的非清真食品的现象,经销假冒清真食品的现象,清真饭店不清真和非法悬挂清真牌子而经营非清真食品的现象,以及一些汉族群众公然把猪肉拿到回民食堂的现象等,引起伊斯兰群众的强烈不满。

3.一些城市里出现的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行为而引起少数民族的不满。例如,在一些城市发生的饭店、旅馆拒绝接待少数民族人员的现象和一些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成员的歧视性语言,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

4.与少数民族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公而扩大事态的问题。如,1997年天津市某县一派出所因处理汉族和回族群众的打架事件不公而引起的200多名回族群众要求上街游行的事件等。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

此外,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经商中,不办执照或路边摆摊,明明是自己违反了市场管理条例,但不听管理人员的劝阻和处理,却以“民族问题”为由聚众闹事的现象比较普遍(详后)。还有,把一些民事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的倾向日益明显。对此,我们要给予应有的重视。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民族关系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定位。

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使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民族间的交往是民族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也有大量的汉族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这是多民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它不仅促进物流和人流,还不断地打破地区和民族壁垒,使各民族间发生前所未有的直接交往,这是民族关系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各民族频繁而直接交往的过程中,各民族间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也得到不断发展,各民族间在相互认识和了解的前提下,构建相互协调的关系。只有这样的关系才是现实而有效的,也才是真正的“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使得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低、人口多、民族多、各民族间发展极不平衡,民族关系较为复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民族在相互联系和交往过程中,难免出现直接的利益摩擦,加之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使民族关系更加复杂。有些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一开始并不直接表现为民族关系问题,而可能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但如果处理不当,也往往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使城市文化多样性得到加强。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将各民族的文化也带入城市,从而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加深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伴随着改革开放,各民族之间在饮食文化、服饰文化、语言等方面的交流愈益频繁,如北京的风味餐馆,几乎是不同民族饮食的总汇,从南方的傣族、侗族、白族、藏族风味到北方的维吾尔族、朝鲜族、蒙古族风味,从农村风味到牧区风味,应有尽有。从服饰看,如苗族的蜡染以其天然的意趣、大方的图案征服了当代城市女性。而当代城市流行乐中,可以听到粗犷的蒙古族牧歌,可以听到藏族悠远神秘的韵律,也可以听到傣族、苗族、侗族细腻、甜美的乐章。

4.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步伐加快。不断增加的少数民族流迁人口是文化传播的载体,也是文化发展的推动力。他们不仅将各民族传统文化带入城市,也将城市的现代生活和文化传播到封闭的山区和牧场,使不同的文化在交流中相互影响,从而使民族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如,纳西古乐不仅走向全国,也震动了世界。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丽江古城在不断地接纳旅行者过程中使得纳西古文化声名远播的结果。

5.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本身的特点显著,在本民族中有着较强的影响。如前所述,少数民族迁移人口主要由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上层人士、知识分子构成,他们在本民族中有着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反映民族意愿的能力。那些流动人口虽然总体上文化水平较低,但同样是一个村落或寨子中观念较新、头脑较灵活者,他们代表着打破传统生活的力量,同样是民族地区现代化不可小视的一个社会群体。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民族关系。

在城市民族关系问题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不仅居于非常敏感的位置,而且问题发生后所波及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一些迹象表明,近几年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事端日益增多。以上海市的情况为例,1995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只有1起,1996年发生2起,1997年增至5起;1995—1997年间,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事端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位居第二,它仅次于清真供应问题。[11]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诸问题中,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关的问题例举如下:

第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露出的陋习问题。本来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与城市生活方式存在巨大反差,但一些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存在不积极适应城市生活方式而固执于传统陋习的倾向,如随地围坐聚谈、酗酒、不讲卫生等,这不仅与现代城市文明相背离,而且引起城市人的反感以至发生摩擦。

第二,一些少数民族的流动经商人员中,不办执照(如1998年苏州市流动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约有200人,其中办理工商注册的只有8人[12])、路边摆摊或贩卖管制刀具,明明是自己违反了市场管理条例和市政管理规定,但不听管理人员的劝阻和处理而聚众闹事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三,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的事端影响民族关系。如,1998年初,湖北某回族乡的33名回族群众到昊兴砖瓦厂打工。一次,当地一汉族人将一盆猪蹄端到该厂回民食堂洗,当时在场的一回民说回民禁忌猪,不能在此洗猪肉。那个汉人不但不听,反而张口骂人,并使洗猪蹄的脏水流进回民锅中,引起回汉双方对打,致使5人被打伤,其中2人重伤。

第四,经济案件中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如,1998年2月,来自西藏自治区昌都县、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的63名藏族群众到四川省民委集体上访,反映1997年4—11月间他们向成都市一中药加工厂出售价值约4000余万元的虫草,双方约定3个月后汇清货款,但至今未付,且该厂法人代表、厂长均下落不明。为此,他们多次到四川省、成都市及成华区集体上访。5月,54名虫草商再次聚集成华区政府门口冒雨静坐,上访已经形成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行动。

从上述发生的事件中把一般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的倾向比较明显。这些问题虽然经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有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城市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不熟悉民族政策或了解甚少,个别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我们应该知道,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频繁流动,上述类似问题还将不断出现,如果认识不清、解决不当就有可能引发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事端。

此外,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盲目进城后,找不到活干,没有正当的生活来源,做一些违法勾当,如盗窃、吸毒贩毒(江苏省

第22卷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

某市1997年至1999年发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贩毒案件就有15起[13])、扰乱社会秩序等,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少数民族盲流人口成群结派进行犯罪活动的现象。这些不仅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损害了少数民族的形象,并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四、城市人口管理与少数民族人口流动

(一)当代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特点。

近年来,中国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城市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长,并构成中国流动人口的主流,其在城市生活中的影响日益扩大,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作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另一方面也为城市人口管理提出了更多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流动人口数量有限。据估算,1950年到1980年的30年间,全国人口迁移平均每年只有210万人。当时的流动人口基本上不是自主的流动而属于政府调控下的迁移人口,且在计划经济的严格控制下,受到相当多的政策管制,当时城市流动人口几乎对城市生活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因此对城市流迁人口的管理也无从谈起。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特别是90年代后,不仅迁移人口规模扩大,流动人口规模也在扩大。据估计,人口流动整体规模达到6000-8000万人之间,其中跨区域的流动人口为2000-3000万人。城市对迁移人口的管理在原有的制度安排下,仍然以户籍管理为主,由于迁移人口大多分布于体制内的单位,组织程度较高,管理制度健全。而流动人口除了由于其流动性大、构成复杂外,流动人口的组织程度相当低,管理起来相当难,是各地区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政府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加以解决的一个全新问题。

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劳动、规划、计划生育、妇联等职能部门,一些城市设立了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此外还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整治办公室等与流动人口的管理密切相关。大多数城市颁布了相关的条例和法规,以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如北京市,自1995年先后颁发了对外来人口进行日常管理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及涉及户籍、房屋租赁、务工、经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10项配套专门法规。依据市政府颁发的有关条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各地外来人口,办理有关证照,将滞留本市的流动人口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从而规范和调控外来人口,特别是务工经商人员的社会经济行为,并对之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保护。流动人口在北京居住需要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育龄妇女需要办理《婚育证》,“三证”齐全为合法居住者,相关的权益也受到保护。

目前,城市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最明显的特点主要是政府行为,管理方式以行政性管理为主,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难真正达到依法行政;管理措施更多的是从城市角度出发,侧重于防范性,而非服务性;管理部门分散,多头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利益摩擦;流动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在社会保障、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相关的权益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别,形成潜在的利益摩擦源。而且,从管理思路上来说,基本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思路,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防范性管理,主要侧重治安管理和整治打击,以及过分依赖收费来代替管理,缺少服务及对流动人口需求的了解和沟通。造成目前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的诸种问题,其主要原因有:

1.历史原因。过去,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二元结构长期对立,城乡差别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表现在居民差别待遇上,城市居民享受价格极低的基本住房、低价供应的粮油副食、国家包下的中小学教育、职工享受公费医疗、退休保障等,而农村居民却没有这些优惠;表现在人口方面则是城乡之间人口文化素质的差别、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表现在社会管理方面则是城市较高的组织程度和乡村较低的组织程度等。长期的计划经济强化了这种对立,也造成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不平衡。城乡差别的存在是乡村人口流入城市并处于不利地位的深刻背景。它影响到当今城市流动人口的现实生存心理,流动人口所处的竞争弱势,使其社会地位得不到提高,存有受歧视心理。

2.平等的公民权观念薄弱。城市的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他们由于历史原因在生活方式、文化素质、相关的制度观念等方面确实存在着落后的一面,为城市有序化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但是,城市并非是城市人的城市,而是全体公民的城市,所以无论从政府还是从城市居民来说,都应有一个开放和公正的态度,应该平等地对待流入城市的乡村人口。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城市管理者出于对管理效率和管理工作方便的要求,往往更侧重于保障城市的正常秩序,忽视流动人口应有权利的保障,相关的法规也不能实际保障城乡不同人口间的平等权利。

3.管理体制和法制还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各地区间管理的分散性,以及同一城市相关部门之间不能真正协调有效地管理流动人口。地区之间管理的分散性是说由于缺少统一而有效的领导和规范,各地区、不同城市之间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表现为不统一以及本位主义,这很不利于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最终形成。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劳动、规划、计划生育、妇联和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等,各部门均分管一部分与流动人口相关的工作,从理论上来说其工作流程是合理而有效的,但实际操作中工作多有交叉,容易出现“盲区”。如,由于收费的存在,使得一些部门间有费可收争着管,无费可收则无人管,造成一部分流动人口得不到有效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果。法制不健全,一方面表现为相关法规不完善,配套性差,另一方面也表现为现有的法规得不到真正有效的执行。有研究表明,我国尚未给予流动人口应有的法律地位,或者说尚未对人的迁移和流动这一基本权利给予法律的肯定,从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行之有效的人口流迁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大多数城市只从保护市民的利益和有利于城市治安等单一角度出发,制定带有明显歧视倾向的政策,如对“外来人口”实施总量控制,限制外地人员的就业行业等,有违公民就业平等的原则。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最终影响全社会的整体利益。[14]

4.流动人口管理相关资源支持力度小。一些城市由于缺乏对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

投入较少。就现有管理机构本身来说,普遍存在着人员配备较少、手段落后、资金不足等问题。如乌鲁木齐市外来流动人口的三级管理机构均非政府正式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化水平低,只形成了“松散型”的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的新情况;流动人口多为劳动力型人口,大多以务工和求生计为主要目的,但是现有的城市劳务管理中缺少相关的、全面的信息服务,流动人口大多带有盲目性,从而增加了管理的难度;由于人口流出和流入地之间的政府在管理上没有衔接的功能,流出地对外流人口基本不存在管理,往往只是坐享其利,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政府管理职能,未能在流动人口的上游区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等,无形中增加了流入地管理上的难度。

(二)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课题。

少数民族流迁人口进入城市,加速了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城市成为越来越多少数民族的新居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5个民族自治区已建立19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5个自治区之外的民族地区有25个县级市,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4个自治县撤县建市。少数民族城市人口显著增加,据国家民委不完全估测,1997年,建制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约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20%。随着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加,城市民族成份增多,每个城市都有几个以至几十个民族成份,而且各城市民族成份和少数民族人口仍在不断变化,有增加趋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北京有55个少数民族,天津、上海、武汉、郑州等大城市少数民族成份均在40个以上。城市多民族化趋势的形成和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城市民族工作成为民族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1.城市民族工作范围扩大。改革开放前,城市民族工作主要是针对传统居住少数民族人口和迁移少数民族人口的工作。由于人口流迁受到严格的限制,这部分人口十分有限,而且多数为体制内人口,主要分散于其所在单位,所以工作量十分有限。民族地区的城市,民族工作主要集中在具有城市户口的少数民族人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当时的政策,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一定的照顾,城市民族工作任务并不艰巨。但是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加,大大推进了城市多民族化的进程。城市民族工作涉及的地理范围有了很大扩展,从过去重点做民族地区城市民族工作,扩展到所有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城市。此外,一个城市的民族工作,不仅限于本城市,还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紧密相连。城市民族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职责,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2.城市民族工作内容全面扩展。过去,城市民族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城市内传统居住和迁入的少数民族人口,实际上许多政策并不惠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也要求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和民族政策的落实纳入其工作范畴,并在相关机构不健全的条件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将适应当地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列入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对所需资金,根据财力给予适当照顾。城市人民政府还要大力发展各民族经济文化,从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入手,在招生、师资培养、教学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照顾。对少数民族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一些生产领域,则有相关的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3.城市民族工作面临方式的转变。改革开放之前,城市民族工作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方式,相关的民族政策大多围绕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制定,如城市的供应制、商业体制、工业体制等等。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少数民族流迁人口和汉族人口的双向流动显著,各民族间的交往和接触有了显著的增加。但是,族际交往的增加,必然会带来相应的一系列问题,如民族经济的不发达,使民族地区群众经济生活仍处在落后状态,少数民族与经济较发达的民族交往中,会有强烈的不平等感,从而使民族关系具有更为复杂的特性。

比如,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汉族的能工巧匠到少数民族地区谋生,并在为当地少数民族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增加了个人财富。可是,在接受了他们的服务后,一些少数民族成员又有一种被“剥夺”感,他们认为这些人发的是他们的“财”。又如,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民族间经济交往中也不可能没有竞争。而少数民族大都缺少竞争意识,他们在传统经济观念下自我满足,这常常使得少数民族处在不利的竞争地位。在竞争不利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退缩,有的进取,有的则可能采取较为激烈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其他方式,给局部的民族关系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在落后的经济条件下,人们观念的落后,使之不能正确认识在竞争中失去的利益,特别是不能从自身的检讨出发认识问题,而是将其归咎于其他民族,从而深深地影响到民族间正常交往的发展,限制了民族交往的深度和广度。此外,由于各民族间文化背景的差异,在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同样会产生摩擦和矛盾。所以,面对更为复杂的城市民族工作状况,民族工作以单一的行政手段已经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只有通过一系列相应的改革,使得政治、经济、思想教育、法制、文化等手段相互协调,才能有效地处理城市民族关系问题,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健康发展。

五、建立健全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的新机制

(一)消除城市民族关系中的不利因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市民族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原则就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构成城市民族关系的主体仍是各民族之间的相助相谐的关系。从政府的层面而言,其政策和法律都有保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目标,并有相关机构管理这方面的工作,民族关系发展具有良好的政策空间和社会总体氛围。

然而,民族关系并非一个全面稳定的系统,而是处于不断运动状态下,其运动方向则受相关的社会环境、社会各界所持民族观、民族政策运行状况等的影响。因此,现有民族关系发展成就的取得,并不代表着民族关系的发展就没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流迁人口不断涌向全国各地,民族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击、以及各民族间经济利益的摩擦,都会带来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影响城市民族关系发展

第22卷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

的不利因素主要有:

1.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如上所述,一些城市在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制度、相关的法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流动人口管理整体机制不完善。在此条件下,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得不到有效的管理,相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组织程度低、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大,加上民族固有特点,往往成为引发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当事人。但由于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制和制度机制,解决问题无章可循。

2.少数民族流迁人口进入城市后的文化适应、文化心理问题未受到重视。一些少数民族进入城市后,由于文化上的不适应,与当地社区和居民的交往并不密切,几乎独立于社区生活之外,加之语言的障碍等,使之与城市社会生活很难相融。特别是巨大的经济生活水平的差异带来的心理失衡,使流动人口的一小部分人心生杂念,甚至行为失控,进行违法活动,以获得补偿。

3.正确的民族观教育尚未深入到各民族群众之中。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民族政策教育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大多主要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分布较多的省区进行。实际上,各民族中持有错误民族观的人为数不少,尤其是一些干部中也有类似情况,这对建立健康的民族关系十分有害,因而在全国范围内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4.国际反动势力影响的渗透。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还会受到国际反动势力的影响,如成都有美国领事馆密切关注四川藏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动态,而乌鲁木齐频繁发生在国外反动势力支持下的民族分裂分子的破坏活动。

可见,我们在判断当前城市少数民族关系状况时,不仅要着眼当前良好的民族关系状况,还应从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有利于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消除不利因素,注重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二)建立健全调整城市民族关系的新机制。

目前,首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特点的城市民族关系调整机制。

1.强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这对确立正确的民族观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全国经常性地进行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教育,认真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强化民族平等意识,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包容度。与此同时,大力宣传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中国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继续倡导不同民族的成员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真诚合作的社会风尚。平等、团结、互助是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总原则。实践证明,没有各民族间真正的和睦相处,很难达到真正的平等,也不可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共同繁荣也就没有保障。党和国家已经确保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只是由于各民族不同的发展进程,表现在经济文化上民族间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不是今天才有的,也不是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只有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基础上,加快各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才能逐步缩短以至消除这些差距,如果没有各民族间的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及真诚合作是不能达到目的的。当前,民族间的帮助和合作要么是纯个体的行为,要么是纯政府的行为,在城市的社区和城市经济、文化生活领域还缺少将个人和政府行为结合起来的桥梁。纯个体的行为,虽然对民族关系顺利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产生的影响范围小,收不到应有的示范效果;纯政府性的相互帮助和合作,主要是地方政府间的帮助和合作,群众较少参与,其示范效果和影响力虽然很大,但是仍然不是群众性的活动。因此,倡导社区内的群众组织间、不同民族成员间的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和真诚合作是将个体行为与政府行为结合起来的重要桥梁。组织和协调好这个层面不同民族间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也有利于培育各民族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真诚合作的理念和觉悟。

3.健全民族法制,依法调节民族关系。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已经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法制体系,民族工作已初步纳入法制轨道,各民族群众中民族法制观念得到培育。特别是1993年《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由于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制建设整体上还不完善,民族法制建设更是如此。在民族立法中,由于其多属原则性规定,配套性差,可操作性差,有些条款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从而不能有效地调节民族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实际情况表明,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处理民族关系事件的能力是脆弱的,它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在这里行政协调仍是唯一可以倚重的手段。

4.实施流动人口的社区化管理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社区的联系。社区化管理思想的核心就是将旧有的防范性管理模式转变为服务、参与型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适应当前政府事务面临重组、社会组织逐步分化的形势。通过流动人口居住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迫切需要的服务和保障,以及促使流动人口参与居住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增加其社区意识,培养其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其心理适应和与社区的协调。社区管理的主要内容除了现有的日常管理外,通过对房屋出租、治安维护、市容市貌、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的专项管理,控制和规范流动人口的行为;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保障等项目的服务,增强其法律意识,并利用社区的各项资源,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如子女受教育权等。[15]为此,必须加强社区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资金投入和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当然,在完善社区化管理的同时,还应尝试进行全国大城市流动人口信息网的建立,在这个网内不仅有相关的就业需求信息,还应有相关劳动力状况的信息,从而使得流动人口的流动减少盲目性,增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力度。

流动人口管理这一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社区联系的加强,也有利于不同民族成员的相互交往和民族关系的协调。据在北京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少数民族流迁人口愿意与其他民族交往,其中91%的少数民族的流迁人口愿意与其他民族交往,而汉族流迁人口只有70%左右的人愿意与其他民族交往。[16]因此,大多数少数民族并非是封闭的,他们有适应城市经济、文化的良好愿望,在这一条件下服务便成为一个重要的媒介。而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分布在城乡结合部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

和城建工地外,还有一部分分布在社区,因此民族工作也应开展到社区,从而使民族工作做得更为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富效果。通过社区的引导和组织,提高流动人口的组织程度,特别是对一些自组织程度较高的民族,要培训其领导人物,加强对他们的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帮助其适应城市生活。在社区化管理过程中,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树立其社区意识,增强其与社区的亲和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流动人口心理上与社区生活的和谐,从一个重要侧面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与心理的调适。当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保障遵纪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同样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控制和打击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违法活动。

参考文献:

[1] 马 泽.云南城市民族工作情况[Z].1999.

[2] 刘长江,齐文礼.乌鲁木齐市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研报告[Z].

2000.

[3] 陈 华.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J].西藏大学学报,1999,(2—

3).

[4] 沙之沅.在中国都市人类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J].中国都市人

类学会通讯,1992,(1).

[5] 杨荆楚.论改革开放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J].云南社会

科学,1991,(1).

[6] 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加强民族团结 共同振兴中华——建国

50以来的上海民族工作[Z].

[7] 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民族政策研究成果选编[Z].1997.200—

201.

[8] 彭高成.改革开放以来的上海市民族工作[J].民族工作研究,

1999,(3):13.

[9] 王树理.少数民族东渐现象之分析[J].民族工作研究,2000,(3):

37.

[10] 河南省民委.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河南省民委报告[Z].

1999.

[11] 上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组.关于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的调查

[J].民族工作研究,1999,(2):22.

[12] 沈党生,张全录.徐州、无锡、苏州、南通四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

口经商情况的调查[J].民族工作研究,1998,(4):39.

[13] 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加强法制建设是管理外来经商少数民族

的必由之路[J].民族工作研究,2000,(3):44.

[14] 段成荣.关于当前人口流迁和人口流迁研究的几个问题[J].人口

研究,1999,(2).

[15] 黄晨熹.大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特征与社区化管理[J].中国软科

学,1999,(7).

[16] GuoFei.Migra tion of Ethnic Minorityto B eijin g:an Assimilat-

ed Pattern[M].1999.6.

(责任编辑 程 苹)

A Research into the Ethnic Population Floating and Urban Ethnic Relations

Z HE N G X in-zhe,Z HOU J ing-hong

(Resea rch Institute o f Eth no lo gy Chinese Academy o f Social Sciences,Beijing100081,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ethnic population floating a nd urban ethnic rela tions,and make an analysis of the backg ro und,the present co nditio n and the tendency of ethnic population flo ating and the rela tionship betw een ethnic popula tion floa ting and urban eth nic relatio ns,stresses the impo rta nce of ur-ban ethnic rela tions,and puts fo rwa rd som e sugg estions on how to establish a dynamic sy stem to coordi-nate the urban ethnic relations.

Keywords:ethnic floating populatio n;urba n ethnic relatio ns;relevance

第22卷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

乡少数民族人口情况调查报告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稳和我县地处四川盆地西缘山区,西南连接汉源少数民族乡,西北交甘孜州的泸定县,这样紧邻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造成了大批少数民族人口无序迁入我县定居。少数民族的无序迁入,一方面为我县部分厂矿、企业提供了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我县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同胞又耕种了我县大量高山地区农户的弃荒地,减少了我县土地资源的浪费。当然,少数民族人口的无序迁入在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无序迁居少数民族工作,多次组织人力对少数民族迁入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无序迁居少数民族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收到一定效果。 今年,针对我县无序迁居少数民族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再次对少数民族情况进行调研,并决定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申报建立民建彝族乡和宝峰彝族乡,规范和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解决无序迁入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最终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落实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基础。 一、我县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1、民族种类及人口分布情况 全县现有少数民族人口2369人,10种民族成份,其中: 居住在县城内53人(包括: 藏族21人、回族13人、土家族10人、蒙古族3人、苗族1人、羌族3人、满族1人、彝族1人);居住在农村的有2316人、567户,有彝、藏、 壮、苗、傣五种民族,其中: 彝族达到2040人,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8%;彝族人口主要集中定居在民建(976人)、宝峰(624人)两个乡,占全县农村彝族总人口的78%,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9%;傣族人口为133人,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7%;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新建乡(76人)和三合乡(22人),占全县藏族人口总数的74%;苗族和壮族人数较少,分别只有2人和8人。

最新中国的人口和民族练习试题

宁江区实验高级中学 高二地理第14次作业 高二()班姓名:________学号_____ 1.下列少数民族与其所在的主要省区连线正确的是() A.回族—吉林 B.壮族—河南 C.蒙古族—宁夏 D.藏族—西藏2.满族主要分布在() A.东北地区 B.东南地区 C.西北地区 D.西南地区 3.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情,下列组合正确的一组是() A.傣族——泼水节 B.朝鲜族——火把节 C.藏族——跳板 D.蒙古族——长鼓舞 4.以“摔跤”这项体育运动闻名的少数民族是() A.土家族 B.满族 C.蒙古族 D.壮族 5.集中分布在我国西北地区,人口在4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是() A.哈萨克族 B.维吾尔族 C.乌孜别克族 D.苗族 6.我国共有多少个少数民族() A.56个 B.55个 C.54个 D.53个 7.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 A.壮族 B.回族 C.汉族 D.苗族 8.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 A.西北、华北、东北 B.东北、西北、西南 C.东北、东南、西南 D.东北、华北、东北 9.我国生活在牧区的少数民族是() A.朝鲜族、满族 B.壮族、回族 C.高山族、苗族 D.蒙古族、藏族10.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分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 B.各民族的居住地相互独立 C.各民族的居住地相互交错,均匀地分布 D.各民族按政府规定的范围居住 11.每年大约4月13日至4月 15日,人们举行盛大的集会赕赃佛、嬉水、丢包、赛龙舟、放孔明灯、赶摆。这是() A.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 B.瑶族的泼水节 C.黎族的传统节日 D.傣族的传统节日 12.2004年11月6日,首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圆满落下帷幕。来自外国的朋友想参观了解中国少数民族风情,建议他最好去() A.广东 B.福建 C.四川 D.云南 13.在图中的四个省区中,朝鲜族主要分布在() 14.高山族主要聚居的省区是图中的() 15.将下列各民族与其所居住的主要省区及传统民族乐器用直线连接起来。 ①蒙古族人 A.云南省 a.马头琴 ②藏族 B.内蒙古自治区 b.两面鼓 ③壮族 C.两套自治区 c.合欢萧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李伟梁 2012-10-11 10:50:48 来源:《黑龙江民族丛刊》(哈尔滨)2010年2期第35~40页【内容提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否很好融入城市社会,是关系到城市社会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稳定的重要问题。他们在城市经历了“从流入到生存、适应再到融入”的过程,但从总体上说仍只是部分地融入城市社会。作为少数族群,他们的族群认同带有一种强烈的“选择性”,极大地促进了族群内部的整合,但不利于城市社会各族群之间的融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既遭到了来自社会的排斥,也在不断进行自我的限制,从而使其社会融入困难重重。应该大力构筑以融合为中心的社会政策体系,但不能对少数民族“一味”地实行保护政策,否则会形成“隔离”这种事与愿违的结果。 Thus whether or not ethnic floating population can melt into the urban society plays a vital role in achieving social harmony and balanced ethnic relation. The only difference lies in that for the former the course is called or defined as "social inclusion". The better this inclusion is, the more advanced the modern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civilization will become. On the other hand, gearing the ethnic floating population to melt into the urban society also benefit both the population itself and the city. float into. In order to attain this double-win, parity of treatment as well as prohibition against any form of discrimination must be guaranteed. In general, there are three facts that prevent the ethnic floating

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10643万占全国人口的8.41%,比1990年的1523万增长了16.70%。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0.45 珞巴族0.29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民族人口总数汉族1220844520 壮族16926381 回族10586087 满族10387958 维吾尔族10069346 苗族9426007 彝族8714393 土家族8353912 藏族6282187 蒙古族5981840 侗族2879974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及特点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及特点 (1)回族人口最多 在上海的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数在2万人以上的有回族(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8.3%)、土家族(12.2%)、苗族(11.4%)、满族(9.1%)和朝鲜族(8.1%)。人口数在20000人以下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壮族、蒙古族、侗族、彝族、布依族和维吾尔族。其他民族人口都在5000人以下,有的民族甚至只有几个人(见表2)。 表2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数变化单位:人 (2)少数民族人口从中心区向郊区扩散 从区域分布来看,除黄浦区、卢湾区和静安区少数民族人口有所下降外,其他区县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与中心城区相比,郊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更加明显。与2000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量超过1万人的区有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和青浦区,其中增量最大的是浦东新区,增加了4.3万人,目前浦东新区是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比重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1.2%。增幅最大的区是松江区,增长了16倍以上。不包括浦东新

区在内的郊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为49.7%,比2000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向郊区扩散的趋势十分明显(见图1)。 图1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二、少数民族人口构成概况 1、性别比相对均衡 2010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58,比全市人口性别比低5.61,比“五普”时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高4.34。 2、少数民族年龄结构相对年轻 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降一升”的趋势,即0~14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重比“五普”时分别下降2.7个和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则上升了6.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老少比为29.9%,与全市总人口的老少比117.6%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在年龄结构上比较年轻,其老龄化程度远低于全市总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见表3)。 表3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和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比较单位:%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摸清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生活现状,加快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建设步伐,促进社区和谐。全面了解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对进一步提高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了调研。 一、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类型。我社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第一、根据其流向可分为流向城市者与流向农村者,以及流向国外者与流向国内其他省区市者。第二,根据其流动的动因可分为劳务型、经营服务型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最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收入,改善自身生活,他们以务工、经商等多种形式出现在城市中。(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情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依托民族身份与民族文化实现在民族特色经营行业集中就业外,还有一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特色缺乏的大众行业从事某些文化。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及分析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陌生的城市后,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以及语言、文化迥异等因素的影响,其在适应城市社会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碰到很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期间所遭遇到的相关问题

是就业困难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目前的就业形式主要有务工和经商两种类型。加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具有的民族性和在宗教生活方面的特殊需求,使得其就业面更窄,就业机会更少。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比较艰难。 三、对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思路建议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特殊性,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的管理和服务必须兼顾民族和宗教因素,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提高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对象,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也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是广泛的,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做好本城市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二是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益,帮助他们增强城市适应能力;三是做好与城市功能相应的面向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工作。 因此,必须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放到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

上海市少数民族分布情况

2000年以来,随着上海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来上海工作、学习、定居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的总量与分布 1、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占总人口比重提高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资料显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资料显示,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27.56万人(不包括其他未识别的民族和外国人入籍中国的人口),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的10.36万人增加了17.2万人,增长165.9%(见表1),大大高于全市人口增长速度,各个民族的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人口比重来看,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2%,与“五普”的0.6%相比明显提高。目前,上海少数民族个数达到55个,覆盖了国内所有少数民族。 2、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及特点 (1)回族人口最多 在上海的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数在2万人以上的有回族(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8.3%)、土家族(12.2%)、苗族(11.4%)、满族(9.1%)和朝鲜族(8.1%)。人口数在20000人以下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壮族、蒙古族、侗族、彝族、布依族和维吾尔族。其他民族人口都在5000人以下,有的民族甚至仅几个人(表2)。

(2)少数民族人口从中心区向郊区扩散 从区域分布来看,除黄浦区、卢湾区和静安区少数民族人口有所下降外,其他区县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与中心城区相比,郊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更加明显。与2000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量超过1万人的区有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和青浦区,其中增量最大的是浦东新区,增加了4.3万人,目前浦东新区是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比重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1.2%。增幅最大的区是松江区,增长了16倍以上。不包括浦东新区在内的郊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为49.7%,比2000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向郊区扩散的趋势十分明显(见图1)。 图1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二、少数民族人口构成概况 1、性别比相对均衡 2010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58,比全市人口性别比低5.61,比“五普”时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高4.34。 2、少数民族年龄结构相对年轻 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降一升”的趋势,即0~14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重比“五普”时分别下降2.7个和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则上升了6.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老少比为29.9%,与全市总人口的老少比117.6%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在年龄结构上比较年轻,其老龄化程度远低于全市总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见表3)。 表3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和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比较单位:%

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人口及分布图(DOC)

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人口分布背景介绍 编辑 分布特点

编辑 人口数目 编辑 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 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分布地区 编辑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截至1997年,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达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草原面积3000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5%,中国著名的5大天然牧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面积5648万公顷,占全国的43.9%;林木蓄积量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蕴藏量4.46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65.9% 。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 基本政策 编辑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相继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数量和布局,与中国的民族分布和构成基本上相适应。 生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有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的精神,制定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其政策明显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中国少数民族:1953年7月1日为3532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骆驼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服务基本情况 一、社区基本情况,总人口数、少数民族人口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流动人口中的主要少数民族成份,来的目的。 1、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管辖范围处于铁路三角地带。北侧是兰新铁路,南侧是阿干铁路专线,西至建工中街铁路涵洞,东侧地处人口比较密集的硷沟沿大街,也是进入省会兰州的必经之路、重要的集散地。各类暂住人口流动频繁。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人数: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登记在册流动人口1334人,房屋出租户210户。该地区属于多民族居住区,常住本地无户口人员较多,暂住人口流动性较大,许多临夏、康乐、东乡、广河等市县进城务工人员自愿聚集,也是一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聚散地。还有浙江、江苏、云南、贵州、安徽等的登记的经商户多年住在本辖区形成了“城中村”的格局。 2、流动人口中的主要少数民族成份有: 回族、东乡族、撒拉族、藏族。 3、xx的目的是经商务工。 二、目前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基本工作,具体办法。 社区加大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力度,专人专管。对无本市户口、在本社区居住的暂住人口,进行了申报暂住登记和办证工作,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动态和特点。协同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口做好登记、发证、管理、服务工作,特别对房屋出租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使流动人口有人管、有人问。掌握流动暂住人口动态和特点,从而引导少数民族暂住人口合理流动。社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星级管理、分级管理、双重管理”管理机制。以房管人“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租房屋的有关情况造册记建档,纳入管理。对出租房屋的房主办理房屋租凭证。派出所与社区双重管理。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探讨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探讨 民族关系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民族关系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在人们的交往联系中,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的社会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方式和途径相联系着的。不同社会、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关系基本特征各有特点。 摘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加深了各民族文化的广泛交流和联系,促进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然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使得城市民族工作复杂化,对城市民族关系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文章通过对广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研,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并对如何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民族工作;城市民族关系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较发达地区与城市流动,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城市里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猛增长。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其开放的发展观念与发达的经济水平,对各地域、各民族人民都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广东成为一个典型的外来少数民族接收大省是必然的。据统计,到2012年底,广东56个民族成分齐全,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250万,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和各大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必然对城市社会产生影响,如民族关系主体多元化、需求和诉求多元化,民族间交流交往频繁化等,最终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内涵与挑战。本文以广东省为例,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具体影响,探讨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民族关系之关联 取百度百科的定义,民族关系,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方式途径联系着的。[1]城市民族关系,即发生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

上海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分析

上海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有多少?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对居住在上海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作了统计。上海现有53个少数民族(缺阿昌族、德昂族),共有103639人。其中,人数超过万人有回族,人数在千人以上还有满族、蒙古族、土家族、朝鲜族、苗族、壮族、侗族、维吾尔族、藏族、彝族等10个民族;人数在百人以上还有布依族、畲族、瑶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土族、仡佬族、锡伯族、达斡尔族、水族等11个民族;人数在十人以上还有黎族、仫佬族、佤族、门巴族、纳西族、俄罗斯族、哈萨克族、羌族、高山族、鄂温克族、拉祜族、傈僳族、塔吉克族、东乡族、独龙族、鄂伦春族、撒拉族、毛南族、赫哲族、布朗族等20个民族;人数在十人以下有基诺族、裕固族、京族、柯尔克孜族、普米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景颇族、珞巴族、怒族、保安族等11个民族。 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上海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最多,人口数在2万人以上的有回族(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8.3%)、土家族(12.2%)、苗族(11.4%)、满族(9.1%)和朝鲜族(8.1%)。 “六普”资料显示,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27.56万人(不包括其他未识别的民族和外国人入籍中国的人口),比“五普”的10.36万人增加了17.2万人,增长165.9%,大大高于全市人口增长速度。从人口比重来看,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2%。目前,上海少数民族个数达到55个,覆盖了国内所有少数民族。  2010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58,比全市人口性别比低5.61,比“五普”时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高4.34。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降一升”的趋势,即0-14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重 比“五普”时分别下降2.7个和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则上升了6.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老少比为29.9%,与全市总人口的老少比117.6%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在年龄结构上比较年轻,其老龄化程度远低于全市总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程度较高,特别是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所占比重明显高于全市。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31.3%)比全市水平高出8.5个百分点,其中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人口所占比重(18%和3.5%)分别比全市水平高出7.1个和1.6个百分点。 2 000年以来,随着上海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来上海工作、学

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10643万占全国人口的8.41%,比1990年的1523万增长了16.70%.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 0.45 珞巴族 0.29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10643万占全国人口的8.41%,比1990年的1523万增长了16.70%。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0.45 珞巴族0.29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调研报告之欧阳光明创编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调研报告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进一步摸清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生活现状,加快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建设步伐,促进社区和谐。全面了解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对进一步提高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了调研。 一、我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类型。我社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第一、根据其流向可分为流向城市者与流向农村者,以及流向国外者与流向国内其他省区市者。第二,根据其流动的动因可分为劳务型、经营服务型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最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收入,改善自身生活,他们以务工、经商等多种形式出现在城市中。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情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依托民族身份与民族文化实现在民族特色经营行业集中就业外,还有一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特色缺乏的大众行业从事某些文化。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及分析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陌生的城市后,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以及语言、文化迥异等因素的影响,其在适应城市社会的过

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碰到很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期间所遭遇到的相关问题是就业困难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目前的就业形式主要有务工和经商两种类型。加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具有的民族性和在宗教生活方面的特殊需求,使得其就业面更窄,就业机会更少。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比较艰难。 三、对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思路建议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特殊性,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的管理和服务必须兼顾民族和宗教因素,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提高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对象,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也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是广泛的,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做好本城市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二是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益,帮助他们增强城市适应能力;三是做好与城市功能相应的面向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工作。 因此,必须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放到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

打造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打造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示范城市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做好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服务工作,促进各民族互相交往交流交融,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近期,东胜区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中国论文网/1/view-13035585.htm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管理机制

东胜区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办法,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在镇(街道)、村(社区)配备民族工作专职联络员,建立完善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实行民族工作常委负责制,按照“五位一体”综合考评机制,将民族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学习语言文字,加强共同体建设 东胜区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从2013年起,每年举办蒙古语会话培训班,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免费培训讲授蒙古语,累计有1万多人次参加培训;东胜区党政大楼、政务服务中心等设立“每日学一句蒙古语”专栏,利用“东胜民族之家”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每日学习一句蒙古语”活动。 促进文化交融,不断增强归属感 每年腊月二十三组织举办“东胜区蒙古族祭火仪式”,已连续举办三届,共

有6000多人次参加,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城市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东胜报专栏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民族宗教蒙古?Z文知识竞赛”,由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及本地居民组成的鄂尔多斯民族民间原生态艺术协会,在东胜区青铜器广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专场文艺汇演。在社区开展蒙古文图书捐赠活动,共向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赠送价值10万元的蒙古文图书。东胜区建成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苏勒德雕塑、母亲公园、鄂尔多斯集团办公楼等一批富有蒙元文化气息和民族地域特色的标志性建筑,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有更多的归属感。提升服务能力,全力维护合法权益 结合五一、七一、九月民族团结月等重大节点,在社区、广场、医院等场所向各族群众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册3万册,积极营造“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良好氛围。在东胜区法院、东胜区22家金融机构的187个营业

北京少数民族的人口与分布

北京少数民族的人口与分布 北京作为首都,是各民族人民都十分向往的地方。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北京市有关部门不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维护民族团结、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使居住在北京的少数民族数量持续增长,展现出了一派民族大团结的繁荣景象。 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表明,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80.1万,占全市总人口4.1%。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21个,其中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土家族、壮族、苗族超过万人。数据显示,从1964年以后,非世居的少数民族的增长速度大于世居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在两次普查期间,在京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分别是满族增加了8.57万人;回族增加了1.33万人;蒙古族增加了3.92万人;朝鲜族增加了1.70万人;土家族增加了1.52万人;苗族增加了0.766万人,其中:土家族、苗族、壮族已成为继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之后北京市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 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仍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表现在农村相对集中在传统的民族村落,城市主要分布在环城市中心地带。而由于拆迁改造,原有的城市聚居点逐渐分散,农村拆迁后又形成了一些新的民族聚居区,散杂居特征日益明显。全市16个区县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和生活。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的任意一个区县都至少有30个以上的民族。其中,朝阳区和海淀区有55个少数民族,东

城、西城、丰台、昌平、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大兴等9个区有40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这在全国其他城市是少见的。城近郊区是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六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为49.1万人,占在京居住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61.3%。在全市16个区县中,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分布最多的四个区县都集中在城近郊区,分别是朝阳区14.03万人、海淀区13.45万人、西城区7.87万人、丰台区7.18万人。 近些年,在城市拆迁改造及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随着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原城区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聚居规模逐渐缩小,杂居状况日趋突出,民族成分多元化,各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量上升。同时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原民族乡村转制为城市社区,又形成了规模较大的新的城市民族聚居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在20~49%的有10个,主要分布在牛街、马甸、上地等地区,以及经历了旧村改造和市政征地的农村地区。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排名(六次普查)

gaopengly2011|七级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 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 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 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 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 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 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 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 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 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 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 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 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 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 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 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 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 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 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 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 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 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 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 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 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 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 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 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 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 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 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 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 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 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 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 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 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 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 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 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 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 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 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 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 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 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 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人,占比0.0001%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人,占比0.0480%

政协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 况的调研报告 9月25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xx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xx市清真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有回、维、蒙、彝、满等31个民族,流动人口约400多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0%。其中,80多人在工业企业工作,100多人在商贸领域工作,60多人在农业合作社工作,100多人从事牛羊肉供应、小吃、羊皮袄买卖等生意。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了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x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

口服务站,站点设在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并以xx 街道14个社区民族工作站、3个拉面馆、1个牛羊肉供应点为联络点。服务站做到有班子、有制度、有牌子、有经费、有台账、有活动。 2、定期组织活动,畅通沟通渠道。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人士经常列席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和伊斯兰教协会的相关会议,参加学习、教务、走访调研、议事协商等活动,参与其矛盾调处、文明创建等工作。市民委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xx生活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搭建服务平台,工作成效显著。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权,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遇到的经营、租房、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基本都能得到解决;对于就医困难和发生天灾人祸的家庭,多数从“王贵伦阿訇扶危济困慈善会”经费中帮助解决。 4、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民族团结。通过上门入户走访、问卷调查、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了解党的民族政策,熟悉xx的风土人情,促使他们认同并遵从城市管理规则,融入城市生活。目前我市在城区生活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群众相处和睦。

55个少数民族各自的人口数量排序

55个少数民族各自的人口数量排序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2.9533亿人。其中汉族人口数为115,940万人,占91.59%;少数民族人口数为10,643万占8.41%。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排序(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注:壮族、满族与汉族执行同样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市一胎,农村2胎,禁止2胎以上 壮族 1617.88 满族 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 981.68 苗族 894.01 维吾尔族 839.94 土家族 802.81 彝族 776.23

蒙古族 581.39 藏族 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 297.15 侗族 296.03 瑶族 263.74 朝鲜族 192.38 白族 185.81 哈尼族 143.97 哈萨克族 125.05 黎族 124.78 傣族 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 70.96 僳僳族 63.49 仡佬族 57.94 东乡族 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 45.37 水族 40.69 佤族 39.66 纳西族 30.88 羌族 30.61 土族 24.12 仫佬族 20.74 锡伯族 18.88 柯尔柯孜族 16.08 达斡尔族 13.24 景颇族 13.21 毛南族 10.72 撒拉族 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 9.19 塔吉克族 4.10 阿昌族 3.39 普米族 3.36 鄂温克族 3.05

相关文档